工厂生产事故管理程序
化工企业事故管理规定
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事故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事故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工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分类及分级第三条事故分类: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
1、职工伤亡事故:职工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交通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3、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6、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第四条事故分级1、职工伤亡事故等级划分: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1)小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轻伤1至2人。
②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下同)(2)一般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轻伤3至10人。
②一次重伤1至2人。
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30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轻伤11人以上(含本数,以下同)。
②一次重伤3至10人。
③一次死亡1至2人。
④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
(4)特大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重伤11人以上。
②一次死亡3人以上。
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轻伤1至2人。
②一次事故财产: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流程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流程
一、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流程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流程分为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4、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6、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
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二、安全生产事故认定程序
1。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工厂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工厂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工厂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本厂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1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按下列情况分别上报。
1、发生死亡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在报告的同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生产组每月统一上报。
二、事故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三、事故报告之后,要跟踪事故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处理完毕。
最后,还要回头检查。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制定出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报告渠道畅通。
事故报告力求及时、准确。
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迟延不报的,由局安全生产组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21、目的为规范本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本厂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与适用本制度适用于采厂各部门。
3、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3.1 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3.2 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3 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4国家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3.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定义4.1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或物质的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一、总则为确保工厂安全生产,维护职工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企业负责人是全面负责工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的坚决执行。
2.部门负责人要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符合要求。
三、安全教育培训1.进入本工厂的所有员工都应接受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
3.工作变动、设备更新或工艺改进等情况下,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并掌握新的安全操作规程。
4.重要岗位和特殊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安全工作能力。
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对于易导致重大危害、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必须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告知所有相关人员。
2.操作规程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3.同一工序同一操作岗位的操作规程应有人员间互验制度。
五、事故管理和应急预案1.所有事故要进行严格的登记和统计,及时排查并制定预防措施并执行。
2.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和处理事故现场。
3.定期组织事故演练,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1.工厂各岗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2.安装合格的消防设备,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扑灭火灾。
3.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巡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危险源管理1.针对各类危险源,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
2.对危险源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危险源管理能力。
3.定期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并进行修复或更换。
八、安全检查和监管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的消除。
2.对一些危险性高、事故风险大的工序进行特别检查,并及时整改。
3.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管人员,确保安全管理的全程有效性。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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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事故调查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工厂事故调查是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预防措施制定的过程。
通过对事故的全面调查,有助于查明事故原因,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详细阐述工厂事故调查的流程。
二、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3)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4)事故的直接原因;(5)事故的初步调查结果;(6)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事故现场保护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防止事故扩大。
2. 保护措施包括:(1)设置警戒线,隔离事故现场;(2)封存事故相关设备、物品;(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4)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记录。
四、事故调查组成立1.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
2. 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事故调查组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3日内成立。
五、事故调查1. 事故调查组应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和应急处置情况。
2. 事故调查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3)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4)事故的直接原因;(5)事故的间接原因;(6)事故的责任人及责任认定;(7)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8)事故的预防措施。
3. 事故调查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调查:(1)查阅事故发生单位的相关资料;(2)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3)询问事故相关人员;(4)收集相关证据;(5)进行技术鉴定。
六、事故处理1.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2. 事故处理意见包括:(1)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2)对事故发生单位的处理;(3)对事故相关单位的处理;(4)对事故的预防措施。
3. 事故处理意见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处理流程
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对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为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二、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直接目击事故的员工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2. 现场负责人在收到报告后,应迅速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评估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
3. 同时,现场负责人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请求派遣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
4. 上级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及时向企业方面提供处理建议。
5. 企业方面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建议,以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三、应急措施1.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按照预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并尽力避免事故扩大。
2. 同时,现场负责人要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协助处理事故,防止进一步的灾害。
3.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调度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4. 企业方面应提前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并加强事故应急培训,确保员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四、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1. 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及时报告任何发现的潜在安全隐患或事故。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具体地点、时间、原因、伤亡情况以及可能引起的后果等详细信息。
3. 报告应派专人负责填写,并加盖公司章,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4. 管理部门应定期汇总和分析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五、总结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规范的报告程序和科学的应急措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减少损失,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工厂生产线应急预案
工厂生产线应急预案【篇1】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的事故应急措施。
往熔炼炉里加铝锭或从提速炉往熔铝炉中加铝液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铝液飞溅。
当把坩埚内的铝液到入有水迹或油迹的铝排内,使水的温度迅速升高,形成强大气流,迫使铝液飞溅的过程。
当高温的铝液倒入有水迹或油迹的铝排内,水和油温度迅速升高,达到沸点,迫使铝液飞溅,不仅会使人员大面积烫伤,还会造成爆炸使周围的设备受到破坏,人员伤亡。
(1)发生烫伤事故,立即报告安全科或有关领导,如有烫伤严重人员,要立即拨打“12 0”急救,或派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2)发生爆炸事故,立即报告安全科或有关领导,必要时报告当地消防和安监部门救助。
(1)发生烫伤事故后,如操作人员小面积烫伤,应马上用烫伤膏涂抹在伤口上,同时送医院治疗。
如大面积烫伤,应在涂抹伤口的同时,要立即拨打“122”急救,或派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2)如发生爆炸事故,有关人员必须撤离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必须立即送医院抢救。
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车间必须配备烫伤膏、酒精、棉球等抢救用药。
公司应有应急值班车辆。
工厂生产线应急预案【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厂突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事故造成的灾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v^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是本厂处理重特大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厂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事故抢险工作。
(一)重特大火灾事故(二)锅炉和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三)重特大中毒事故(四)其他重特大事故第四条:任何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重特大事故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我厂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我厂重特大事故处理工作。
总指挥:寇德金副总指挥:寇新民指挥中心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寇德进、寇建国第六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一)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工厂事故调查与处理的程序与方法
工厂事故调查与处理的程序与方法工厂事故是指在工厂内部发生的意外事件或事故,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以及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工厂的正常运作,进行工厂事故调查与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工厂事故调查与处理的程序与方法,以帮助工厂管理人员高效、准确地应对事故。
一、事故调查程序1. 事故现场保护在工厂发生事故后,首先要确保现场的安全。
施加警示标志,阻止未受许可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的证据,防止证据被破坏或篡改。
2. 事故报告工厂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提交事故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以及受伤人员的伤情等详细信息。
3. 事故调查组建立上级管理机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建专门的事故调查小组。
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全面深入地调查事故。
4. 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小组成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记录现场信息,包括现场照片、视频、平面图等。
同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据,以便后续分析和评估。
5. 事故分析与定责调查小组成员应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确定事故责任,并提出改善建议。
分析过程中要综合考虑技术、管理、人为等各个因素的影响,并做出准确的定责结论。
6. 事故报告与审查调查小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编写事故报告,包括调查过程、事故原因、责任认定、改善建议等。
报告应提交给上级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相应的整改和处理。
二、事故调查方法1. 采访调查法调查人员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采访,了解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目击者的证词以及意见建议。
通过交叉核实,对不同证词进行比较,找出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2. 文件资料调查法调查人员仔细研究相关文件资料,如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设备记录等,分析其中的安全隐患和漏洞。
通过对文件的比对和分析,揭示可能存在的管理不善或缺陷。
3. 实地调查法调查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观察工厂设备、安全设施、操作环境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事故的报告和分析管理程序 (1)
前言本文件依据蓝星天津石化的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以下简称SHE管理体系)对文件实施控制的要求而提出。
本文件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起草。
本文件主要编制人:赵春来审核人:安俊岗批准人:魏栋柏刘明本文件首次发布日期为2009年1月1日,文件修改时,由要素管理员在本页下部的更改标记栏内记录更改的情况,及时在OA办公网上公布文件更新信息,监督检查文件更新使用情况。
修改次数修改标记文件更改单编号更改人签字更改日期更改方式1、目的通过对SHE事件(事故)调查、分析原因、确定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计划、并实施,使企业所有员工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并减少SHE事故的发生频率和降低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2、范围适用于蓝星天津石化发生的SHE事件、事故的管理。
3、名词解释、定义3.1 事故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3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4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气、电信、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3.5 生产事故由于“三违”或其它原因造成停产、减产以及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
3.6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3.7 人身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3.8 放射事故放射源丢失、失控、保管不善、造成人员伤害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3.9 人身伤害事故类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20类。
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建立有效事故(事件)处理机制,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改善的良性循环,特制定本程序及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工厂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3.引用及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3.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术语4.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职业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4.2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4.3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去劳动能力的工作时间。
4.4“四不放过”:指事故经过及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5.职责5.1安全部是工厂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有以下职责:5.1.1负责组织工厂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5.1.2负责对发现、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改善活动开展的管理评价、激励;5.1.3负责工厂平安生产事故、事件信息提报;5.1.4负责工厂轻伤事故的性质判定、调查、分析、处理;5.1.5参与工厂发生的重伤及以上事故的性质判定、调查、分析与处理;5.1.6负责厂区交通平安事故、事件调查、分析与处理。
5.2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公司治安案件,公共安全事故、事件,火灾事故及火险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有以下职责:5.2.1负责工厂治安、大众平安、消防、工厂公事用车的日常交通平安的日常管理工作;5.2.2负责组织对工厂发生的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5.2.3参加工厂发生的恶性治安案件、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5.2.4负责对工厂各单位消防、公共安全隐患改善活动开展的管理评价、激励;5.2.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5.3工会5.3.1工会负责参与工厂安全生产事故(含生产安全、治安、消防、公共安全)调查.5.4各部门主要职责5.4.1负责本单元平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5.4.2负责组织本单位“吓一跳事故”的性质判定、调查、分析,并对“吓一跳事故”提出处理建议;5.4.3参与本单位发生的“吓一跳事故”“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培训与资格6.1全体员工应接受本办法的培训。
最全面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车间(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整改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三条根据事故造成后果和严重程度,将公司事故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对于轻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按照集团四级事故等级进行调查处理,公司界定为五级安全生产事故)(附件1)。
第四条重伤标准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具体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永久性全部丧失劳动失能伤害。
第五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执行。
火灾事故按照公安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GA185-1998)中关于火灾损失额的计算方法计算。
事故中的车辆、船舶损失按照当地保险公司理赔额计算。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及时报告事故,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公司鼓励个人进行事故举报,并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或其近亲属打击报复。
第七条外部事故通过媒体与网络采集,公司通过公告形式下发,各车间(部门)做好类比排查、培训教育工作,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留存材料。
第二章组织和机构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最高管理机构。
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事故的接报、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督促事故整改和责任追究、事故考核、事故统计分析及对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九条党群部工会履行对事故管理的民主监督的职责,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篇)
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篇)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一、演练目的为切实提高我公司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真正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演练时间:20__年x月x日下午__:__三、演练地点:c区四、演练内容:1、事故应急响应通知程序演练;2、火灾扑救方法演练;3、保安应急处置演练。
五、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成员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六、应急程序(一)报警1、外操在现场进行装桶时,在卸放料管时发生因静电放电引起燃烧,外操立即向班长报警。
要求报清具体内容:发生地点、设备、情况。
2、班长接到报警后,立即报消防支队,并通知内操按照《应急响应联络图》的顺序通知公司其他成员。
3、班长作为第一现场指挥者,组织操作人员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关闭相关阀门;2、立即疏散现场施工人员,防止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车辆严禁启动,下风向界区内严禁一切火种;3、开启稳高压系统,接消防水带对周边设备进行水雾降温;4、使用手推式泡沫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灭火;(是否可行,事后泡沫处理可能有问题)5、关闭雨水出口阀门,防止消防污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出厂外。
班长在生产部负责人到场后,立即报告,并将现场指挥权移交给生产部负责人;总指挥先于生产部负责人到场时,直接将指挥权移交总指挥。
(二)接警消防支队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启动消防、气防联防联动预案(对报警内容复述无误)。
公司各相关人员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并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生产部负责人到场后,承担第一现场指挥者职责,按总指挥的指令,落实应急预案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启动应急救援预案1、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总指挥到现场后,生产部负责人立即报告,并将现场指挥权移交给总指挥。
公司相关人员到现场后,在按各自职责分头展开救援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一、引言为确保工厂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设备、设施及生产过程。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工厂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员工为自身安全负责,同时关注周围环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培训。
(3)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2.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2)禁止使用过期、损坏、不安全的设备设施。
(3)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3. 生产作业安全管理(1)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
(2)作业过程中,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
(3)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安全。
4.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1)办公场所应保持整洁、有序,消除火灾隐患。
(2)禁止在办公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3)下班前应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等,确保安全。
5. 用电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程,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定期检查电气线路、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禁止使用非标准的插座、插头。
6. 应急预案管理(1)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安全检查(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2)不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排查。
事故应急预案工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工厂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厂所有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实施、演练和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三)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四)科学决策、高效处置的原则。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本工厂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条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风险辨识和评估;(二)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三)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四)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五)事故信息报告及发布;(六)事故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七)事故应急演练及培训。
第六条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科学性:预案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二)针对性:针对本工厂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三)实用性:预案内容便于实施,能够有效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四)规范性:预案内容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公布第七条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由工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评审。
第八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一)预案编制的合法性;(二)预案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三)预案实施的可行性。
第九条评审合格的应急预案,由工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十条工厂应当将事故应急预案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工厂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应急组织机构高效运转。
第十二条工厂应当定期对事故应急物资及装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发生事故时,工厂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演练第十四条工厂应当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逐级上报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逐级上报1、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流程怎么写?1,抬头是向上一级报告的名称2,安全事故时间、地点、人zd员3,安全事故的经过4,安全事故采取的措施5,事故造成的后果死、伤情况、直接损失、间接损失6,事故原因版分析7,安全事故应该吸取权的教训8,要注明的有关事项9,报告单位、人员、年、月、日2、安全事故上报制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抄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zd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该怎样上报?某生产车间唐某某在检查操作室配电柜空气开关时,由于操作失误造成触电,被现场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施救并报告工厂,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该事故属于一般事故,只需要上报到工厂吗?应该怎样上报?上述案例中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首先,上报至工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其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上报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具体上报流程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1、应急救援的管理制度云锡股份铜业分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局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3.1.2结合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3.1.3结合分公司的危险性分析情况;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分公司的应急工作要求;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分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分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分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经理组织编制分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分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副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分公司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预案。
工厂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工厂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背景在工厂生产过程中,行车事故可能会发生。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一份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目的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识别和应对工厂行车事故,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在事故发生时采取迅速而合理的措施,以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应急程序1. 培训和意识提高:- 所有操作人员应接受适当的行车操作培训,包括操作规程、事故处理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行车事故应急处理的演练和培训,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 事故预防措施:- 定期检查和维护行车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 制定行车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式,并确保所有操作人员严格遵守。
- 设置明确的行车路线和标志,避免与其他车辆或人员产生冲突。
3. 事故应急响应:- 在事故发生时,首先确保人员的安全。
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和紧急救援队伍。
- 对受伤员工提供紧急救护,并将其转移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 封锁事故现场,并进行安全评估和事故调查,以确定事故原因并采取预防措施。
4. 事后处理和改进:- 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评估和反馈,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 更新应急预案,将反馈和改进措施整合进来,以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准确性。
责任与监督- 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由工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
- 工厂管理人员需要监督员工对行车操作规程的遵守,并保证相应的培训和演练的进行。
总结本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旨在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通过培训和意识提高,事故预防措施,以及迅速而有效的应急响应,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行车事故的发生,并保障工厂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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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生产事故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落实生产事故责任制,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
3 术语3.1生产事故(故障)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非正常因素迫使生产突然中断,造成停产而引发的生产类、设备类和工艺类事故的统称。
3.1.1生产类事故(故障):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组织、指挥、协调不当;生产计划平衡失误;岗位人员工作责任不到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生产操作规程等,导致生产被迫停产或被迫减缓生产,造成产量损失、或直接经济损失或停产时间达到了规定的界限。
3.1.2设备类事故(故障):是指由于设备本身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坏,或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生产突然中断或动力能源供应突然中断,生产被迫停产或被迫减缓生产,造成产量损失、或直接经济损失或停产时间达到了规定的界限。
其中设备类包含机动类和自动化类。
3.1.3工艺类事故(故障): 在生产过程中因工艺操作人员在作业时违反工艺文件操作,导致生产被迫停产、或被迫减缓生产,或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产量损失、或直接经济损失或停产时间达到了规定的界限。
3.2生产事故(故障)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事故、故障四级。
生产事故(故障)损失按事故造成的最大损失计算,其中产量损失按照企管处定额或生产计划任务定额标准计算。
3.2.1特大生产事故:产量损失在日定额产量的2倍以上(含2倍),或事故损失费在100万元以上(不包括抢修中的正常更换件);或主生产线停产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生产事故。
3.2.2重大生产事故:产量损失在日定额产量的1-2倍(含1倍,以下同)之间,或事故损失费在20万元-100万元之间,或因生产原因停产时间在24-48小时之间的生产事故。
3.2.3一般生产事故:产量损失在日定额产量的0.5倍-1倍之间,或事故损失费在5万元-20万元之间,或因生产原因停产时间在4-24小时之间的生产事故。
3.2.4故障:事故损失费在5000元-5万元之间,或因生产原因停产时间在30分钟-4小时之间的称为故障。
3.2.5生产误时:非正常停产在30分钟以下(不含30分钟)的称为误时。
3.2.6对未达到以上生产事故或故障判定标准的后果,但过程表现的本质危害性较大,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按照违章事故处理。
3.2.7新产品开发阶段(产品未正式投放到市场的开发前期)、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调试阶段和项目试生产阶段(未转入正式生产的前期)所出现的事故(故障),不适用于《生产事故管理办法》,但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除外。
5 生产事故的管理5.1事故报告5.1.1事故报告分先口头报告,后书面报告。
事故(故障)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班负责人(本班值班长)口头报告,同时要立即口头报车间主任;若存在违章事故的情形,还应口头报告安环部。
若事故(故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事故车间主任应立即口头报告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开展理赔。
对重大及以上生产事故,车间主任接到报告后及时向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报告,同时应立即深入现场调查事故,并参与抢修方案的研究。
5.1.2发生生产事故,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事故车间应保留事故现场。
a.重大及以上生产事故;b.因生产事故造成主体设备损坏严重的;c.危及设备、人身安环部的生产事故。
5.1.3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车间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现场保护。
安环部专业人员应根据情况安排测量、记录、照像、录相及现场描述等取证工作,作为事故处理依据,同时重大以上事故的取证必须存档。
5.1.4发生一般生产事故(故障),事故车间填写事故报告书进行书面报告,在7天內(当月25日后发生的事故应在下月的1日前)按照事故(故障)分类上报到安环部门,再由安环部将事故报告书报办公室备案。
发生重大或特大事故,由生产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报告,报生产副总审批,生产副总批准后由事故车间负责人填写事故报告书,按照流程报办公室备案。
5.2事故检修5.2.1生产事故抢修工作按生产车间进行组织。
重大及以上生产事故,超过事故车间能力范围的,由设备科机修车间主任负责协调事故的抢修组织工作,制定抢修方案,协调厂内各类生产资源和设备,并负责具体实施。
5.3事故调查5.3.1一般生产事故及故障,由事故车间在事故抢修结束后,组织本车间负责人内的调查,在7天内(当月25日后发生的事故应在下月的1日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报相关安环部和生产副总审核,若审核中发现没有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安环部负责再次调查、分析、处理,并报总经理审批。
若事故中存在违章事故的情形,对性质严重或存在重大违章违纪的事故,安环部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可直接介入事故调查。
5.3.2重大及以上生产事故,由生产部在事故抢修结束后,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事故车间负责人配合调查组的调查工作,提供事故发生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由调查组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核、审批。
5.3.3事故调查车间负责人和调查组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四大块进行报告:一、事件发生经过;二、原因分析;三、整改措施;四、责任人落实和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车间负责人应保证调查报告过程真实、原因清楚、措施到位、责任明确。
5.3.4事故调查车间负责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和组织学习,做到(1)原因不清不放过;(2)责任者未得到处理不放过;(3)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4)没有事故预防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4事故处理5.4.1若事故(故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事故车间负责人将事故简要经过、事故证明材料、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等基本信息报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理赔。
5.4.2各类事故(含故障、误时)实行专人管理,每天报生产车间负责人审核。
误时类别严格分车间划分清楚,确保各类误时统计正确,为日后指导生产、解决问题提供基础资料。
各车间负责人每日将生产误时统计表上报到生产部,由生产部统计人员汇总到公司生产误时统计表中,并作为月底考核依据。
安环部负责对误时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误时划分正确,责任到人,若发现误时划分不准确,同时报生产部统计人员修正。
5.4.3生产事故(含故障、误时)属外界因素影响或上下道工序车间负责人影响的,统一按照正常程序上报到安环部,由安环部确认后,报生产部审批,外界因素影响,可剔除考核,同时将影响时间归类到外围影响时间栏;上下道工序车间负责人影响的,按照责任将影响时间归类到相应的影响时间栏,同时对影响车间负责人进行责任考核。
5.4.4事故车间负责人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后,一般生产事故及生产故障,事故车间负责人书面向公司申请事故整改措施的验证,公司组织对整改措施进行复验;重大及以上生产事故,事故车间负责人书面向生产部申请事故整改措施的验证,生产部组织相关安环部门对整改措施进行复验。
5.4.5特大、重大及影响较大的一般生产事故,生产部要提出意见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通报,避免生产事故重复发生,力求做到举一反三。
5.4.6对事故责任车间负责人按照生产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同时将事故(故障)纳入生产月度考核。
5.4.7各生产车间负责人所发生的事故按照安全管理进行挂钩考核,纳入安环部月度考评,考核标准按照生产部安环部月度考核办法执行。
5.4.8对生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不仅要根据造成损失的后果,若生产事故中存在违章事故情形应加重处理。
5.5其它5.5.1在生产过程中属于易耗件,正常使用完必须停产更换的,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更换的不纳入到事故管理办法的范畴里,超过限定时间的,仍按事故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易耗件更换限定时间由安环部门界定。
5.5.2安环部建立健全生产事故台账和档案等相关的防护措施基础资料。
5.5.3安环部负责对本制度在各车间运行情况的检查,每月提交一次制度检查报告报生产副总,由生产副总汇总报总经理。
5.5.4各级生产车间负责人按以下要求对生产事故次数、停产时间、事故损失费,进行如实记录与准确计算。
a.生产事故次数统计按生产中断一次计算一次。
发生事故修复后尚未正常生产,又发生同一性质的事故或故障,统计事故次数仍为一次,但事故时间累计计算。
b.事故停产时间统计为从发生事故到恢复到正常生产状态的时间;c.事故损失费按照直接损失费。
直接损失费指人工检修费、事故设备修复费,及其关联费用。
生产类事故损失费按直接损失计算。
设备修复费为修复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运输等费用的总和。
配件更换时不计算非损坏部分的价值。
6 监督考核6.1出现下列情形,对事故责任车间负责人的考核和有关责任人加倍严肃处理:a.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告,延误了事故处理时间或扩大了事故影响范围;未注意现场保护;b.故意拆分事故(故障)时间,或故意将事故时间分摊到其他车间,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行为的;c.事故处理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弄虚作假、隐瞒不报;d.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e.事故发生后,未组织对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学习的、或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的、或未验证的、事故责任人未落实和未有处理意见的。
6.2发生事故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上报事故报告书,且沒有合理说明的,隐瞒不报的,加倍考核。
6.3安环部部未按照制度执行的,且沒有合理说明的,由生产副总对安环部部按照规定考核。
6.4对预防事故或积极抢修作出贡献的车间负责人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7 附件事故报告书(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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