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物业协议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受托管理方):上海明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业主):张高级(以下简称乙方)

本物业名称:爱家华城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2017330501YS0013692

乙方所购物业基本情况:住宅

类型:高层

房号:9幢2904室

建筑面积:115.43平方米

汽车位/汽车库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前期物业服务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期限为物业交付前三个月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终止,甲方应及时与业主委员会做好移交工作。具体按照《浙江省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如有新的相关法规按新法规执行)执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盖、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须从业主/物业使用人室内进入的,或无法进行日常维护的建筑共用部位除外。

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