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背后的“安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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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港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港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概述:- 事故背景及重要性- 调查目的和方法一级标题:事故原因分析二级标题1:工作流程管理不当在天津港火灾事故中,工作流程管理不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调查报告,涉事公司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如未按规定存放危险品、违反建设项目安全审批程序等。

此外,工作人员对于处理特殊情况的经验不足,也给事件的蔓延埋下了隐患。

二级标题2:风险评估和监管不到位另一个导致天津港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风险评估和监管方面的问题。

调查报告指出,相关部门未能充分认识到储存大量危险化学品所带来的巨大潜在风险,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对企业和仓库的监管。

此外,在紧急事件响应方面缺乏协调与配合,阻碍了现场消防工作。

二级标题3: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天津港火灾事故中,应急处置能力的不足也是造成事故扩大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调查报告指出,由于缺乏有效的应急预案和执行手册,并未进行实际演练,导致救援人员在火灾发生时无法做出迅速有效的反应。

此外,现场消防设施的状况以及部分消防车辆未能及时赶到事发地点等问题也加剧了事态严重性。

一级标题:改进措施建议二级标题1:加强企业责任意识与管理机制针对工作流程管理不当问题,建议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责任意识的培养,并推动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

鼓励企业将安全作为核心价值观,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其危险品管理和处理特殊情况的能力。

二级标题2:完善风险评估和监管体系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加强风险评估与监管体系。

通过对危险品企业和仓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工作,确保各部门之间的顺畅合作,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二级标题3:加强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的指导力度。

同时,对于重点行业和关键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查,并通过实地考核来评估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另外,在现场消防设施建设方面也需加大投入,确保其完好可用。

天津812调查报告

天津812调查报告

天津812调查报告天津812调查报告近日,天津市发生了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812爆炸事故。

为了更好地了解事故的原因和影响,我们组织了一次调查,并撰写了这份报告,旨在为公众提供详尽的信息和分析。

一、事故概述812爆炸事故发生于某化工园区,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事故是由于存储的化学品不当引发的。

该化学品在高温下容易发生自燃,而园区内的温度和湿度条件正好满足了这一条件。

由于管理不善,化学品的存储和保管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1. 管理不善:调查发现,该化工园区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管理层对于化学品的存储和保管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流程。

此外,对于员工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也存在不足,导致了员工对于化学品的安全性没有足够的认识。

2. 缺乏监管:调查还发现,相关监管部门在对该化工园区的监管方面存在疏漏。

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园区的安全隐患,没有对园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这种监管不力让园区得以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影响及应对措施1.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12爆炸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最新统计,事故共造成100人死亡,30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数亿元。

这对于受灾群众和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2. 救援和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展开了救援和善后工作。

他们组织了大规模的抢险队伍,投入了大量的救援资源。

同时,他们还与企业和受灾群众积极沟通,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这些措施有效地减轻了事故的影响,保护了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加强安全管理:事故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管理是企业和社会的重要责任。

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化工园区的监管,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流程。

企业也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对类似事故的启示812爆炸事故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安全经验分享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安全经验分享

在规模庞大的货 物堆放场,由于货品 流动性大,一般化工 品与危险化工品往往 会有码放在一起的可 能性,加上边上还有 汽车等同样易爆的机 电产品,如果在管理 上不勤加注意,易燃 易爆的隐患非常严重 。
而根据现场消防 指挥部消息,已经能 确定堆放场存放着硝 酸钾、硝酸钠等硝酸 盐物质,这都是常温 环境下的良好氧化剂, 加上现场还有遇水后 会产生反应释放氢气 并释放大量热的钠, 所以爆炸后产生效果 犹如火箭燃料爆炸一 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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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类似天津爆炸事故时,该如何自救?

强调:发生化工品爆炸火灾这类事情,对于普通人的逃生避险方案,其实就只有一条原则:向上风方 向快速撤离。 各种安全培训守则上都会讲很多条,但真的出事的时候,没有人能记得 123,气氛紧张也容易忘,所 以专业训练时,所有培训老师都会强调,就是牢牢记住上面这一条。 如果爆炸的位置在你的上风口,尤其要注意:一般下意识就是背对爆炸点的方向跑,如果爆炸后的 气体有毒,这样始终会在毒气的前进线路上。正确的方式是绕开爆炸点,然后向上风口撤离。 当然其他有一些安全常识也是实用的,比如不要沿着沟跑(大多数有毒气体比空气更重,会在地势低 的位置富集),但是像天津这次事件是在城市中,和工厂的情况还是不太一样,所以还是快速撤离吧,不 需要想那么多。 气体因为密度小,受风的影响很大,1-2 级的微风就足以使气体稳定地向一个方向吹,这一点可以回 忆一下烟囱里冒出的烟。换句话说,只要稍微有点风,那么使用有毒气体,上风口全活而下风口通杀, 所以千万不要呆在下风口,呆在上风口 1 公里或许就能解决问题,可是呆在下风口,安全距离就不好说 了。所以切记,不是越远越好,是上风口! 实时数据显示,天津今晚是西南风 2 级,因此建议在爆炸点东北向的人群要注意躲避。天津应该是 海陆风,早上会有风向转变,还要实时注意。如果确实有毒,需要到火灾扑灭后的数小时才能基本安全。

(整理)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背后的“安评隐患”.

(整理)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背后的“安评隐患”.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背后的“安评”隐患在连续3场天津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安全评价报告到底何时能公开”的问题持续被多位记者问起。

15日上午,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回应:因为港口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是由交通运输部门发放,昨天征求了交通部门的意见,交通部门认为,对安评报告是否公开没有强制性要求,安评报告在不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时,可以公开。

所谓“安全评价报告”并非事故调查报告,是由第三方机构为企业作出评价,唯有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安监部门审核后才可获取建设许可证。

与环保法中明确列明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需要对公众完全公开不同,安全评价信息的公开至今仍相当落后。

这也使得类似的化工企业在遭遇安全生产事故时,媒体与公众很难获得更为重要的安全评价信息。

与涉事企业安评报告始终未公开形成对比的是,为该企业提供安评服务的公司,曾因信息公开方面表现出色而被国家安监总局点名表扬。

一位资深化工从业人员表示,类似于PX等重大化工企业的安全事故,安评甚至要比环评更加重要,但无论是行业内还是法律管理上,安评的关注度都还赶不上环评,并且“走形式是安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

中滨海盛曾因信息公开被表扬为瑞海公司提供安评服务的机构,是一家名为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下称中滨海盛)。

其官方网站信息显示,该公司具有一定官方背景,系原天津市海橡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共同组建成立。

公司具有国家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并且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及评审推荐单位。

并曾接受天津市安监局委托,完成了《天津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纲要》等行业规则的起草。

中滨海盛官方网站“项目公示”一栏中第一个项目即与海瑞国际有关,系《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网上公开信息表》,但是公司网站中并没有针对堆场改造工程项目本身的安全评价信息。

然而,即使是在这份关于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网上信息公开表中,也只是简单介绍了堆场改造工程的项目内容,即“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把物流堆场改造成为一个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两个危险品库及重新规划现有堆场,改造场地消防设施,新增1250m3废水收集池及消防水池、泵房。

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分析报告

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分析报告

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分析报告概述:火灾爆炸事故是近年来中国历史上最为重大的工业安全事故之一,该事件发生在2015年8月12日晚上的天津港新港区。

据统计,该次事件造成了173人死亡,800多人受伤并导致巨额财产损失。

本文将对这起事故进行详细分析,并探讨其原因和对应的应急措施。

一、事故背景1. 事件经过在当天晚上10点30分左右,位于新港区的化学品仓库发生严重火灾。

2. 伤亡情况这场惨剧导致173人死亡,其中包括消防员和居民,并造成超过800人不同程度受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1. 管理问题a) 安全审查缺陷:有关部门对于危险品仓库的监管存在盲区,没有进行全面检查和审查。

b) 管理不规范:公司管理层忽视了危险品储存及处理方面的安全标准,未制定合适的应急预案并培训相关员工。

2. 技术问题a) 仓库设施不达标:该化学品仓库的建设和操作存在严重违规,储存容器、防火墙等基础设施未能按照安全标准进行建造。

b) 警报系统故障:据现场目击者证词,警报系统在火灾爆发前没有及时启动。

三、事故应急措施分析1. 现场处置a) 消防队伍不足:由于调度错误和消防人员人数不够,初期的灭火行动无法高效展开。

b) 装备缺失:部分现场使用的消防设备并不符合应对大型火灾所需要的技术要求。

2. 救援机制响应滞后a) 协调欠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应急协调机制体系出现紊乱,导致救援和物资输送困难重重。

b) 人员培训不足:相关从业人员在面对突发性事件时缺乏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四、教训与改进措施1. 规范管理体系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要求危险品仓库定期接受监管部门审查,并建立健全事故预防、事故应急管理等制度。

2. 完善技术标准提高危险品储存及处理方面的技术要求,并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的监管。

同时,在重要区域内配备更完善的消防设施,确保系统可靠性和稳定性。

3. 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完善协调机制,提前在各级政府之间建立起有效联络渠道,形成一体化指挥体系。

爆炸事故案例及分析

爆炸事故案例及分析

爆炸事故案例及分析1. 案例一:天津港爆炸事故1.1 事故经过2015年8月12日晚,天津港发生了一起重大爆炸事故。

事故引发的爆炸波及了数公里范围内的居民区和工业园区,造成了至少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

根据调查报告,这起事故是由在储存区域中的一批危险化学品不当操作所引起的。

1.2 事故分析天津港爆炸事故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事故发生地点距离居民区和工业园区过于近,缺乏必要的安全间距。

其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

此外,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也存在缺失。

最后,当事故爆发时,灭火和救援能力不足,导致事故扩大和伤亡加重。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监管。

储存区域应与居民区和工业园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相关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更新。

此外,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装卸过程的监管,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同时,应完善灭火和救援设备及人员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 案例二:福岛核电站事故2.1 事故经过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了一次严重的核泄漏事故。

这是由一场9.0级的海啸引发的,海啸导致核电站的冷却系统失效,核燃料棒无法得到有效冷却,最终导致核泄漏和反应堆的氢气爆炸。

2.2 事故分析福岛核电站事故揭示了核能安全的重要性。

首先,核电站的冷却系统应具备足够的抗灾能力,能够应对极端天气情况。

其次,核电站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海啸和地震等可能的灾害。

此外,核电站的设备和结构应具备足够的耐久性和安全性,以应对可能的灾难性事故。

最后,核能领域需要加强技术研发,提高核电站的安全水平,并及时引入最新的安全技术和设备。

为了提高核能安全,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分享经验和技术。

核能领域的安全监管机构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制定更为严格的安全规范,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炸事故警示案例炸风险绝不掉以轻心

炸事故警示案例炸风险绝不掉以轻心

炸事故警示案例炸风险绝不掉以轻心炸事故警示案例:炸风险绝不掉以轻心近年来,由于炸药、燃气等高风险元素的存在,炸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提高人们对炸风险的认识,以及加强对相关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本文将通过分析历史炸事故案例,阐述炸风险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警示与防范措施。

一、天津港爆炸事故2015年8月12日晚,天津港发生了一起重大爆炸事故,致使大量炸药及危险化学品爆炸,引发了巨大的爆炸性火灾。

该事故造成多人死亡,众多楼房和车辆被炸倒损毁,给当地的居民们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悲痛和损失。

这起事故的教训是沉重的,它通过天津港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漠视,使得庞大的炸药储存量暴露在了风险面前。

此外,对炸药包装标准的不严格监管和质量把关不到位,也为事故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江苏连云港化工爆炸事故2019年3月21日,位于江苏连云港的一家化工企业发生爆炸事故,该企业主要生产有机化工品。

爆炸引起的大火持续燃烧数天,浓烟弥漫,蔓延范围广泛。

事故造成多人死亡,众多车辆和建筑物被炸毁或受损。

这起事故是因为企业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对生产过程和原材料的风险管控不到位,导致爆炸和火灾的发生。

该企业没有制定和执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没有严格监督,缺乏足够的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山西忻州锂电池厂爆炸事故2019年12月2日,山西忻州发生一起惨重的锂电池厂爆炸事故,导致多人死亡和受伤。

爆炸在厂房内蔓延,燃烧了约6个小时。

事故中,锂电池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被释放到空气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该厂的爆炸事故是由于厂内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导致的。

锂电池生产属于高风险行业,需要严格把关。

然而,该厂缺乏重视安全的意识,未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处理和储存机制,未进行必要的现场安全培训和演练,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四、炸风险警示与防范措施以上案例显示了炸风险不可小觑,对于个人和单位而言,应高度重视炸风险防范工作。

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背景2015年8月12日晚上,天津港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导致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严重损坏了港口设施和周围建筑物。

该事故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关注,并对天津港及其安全管理措施提出了质疑。

二、事故发生原因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1.非法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天津港Ruihai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储存了大量危险化学品。

这些化学品包括硝酸铵和氯化钾等易燃易爆物质,其储存条件和方式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2.管理不到位:天津港的安全管理存在严重的瑕疵。

由于监管不到位,容许了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和销售行为。

此外,安全审查、培训和监测等方面的问题也存在。

3.违反规定操作:事故现场的调查显示,工人们在处理危险化学品时没有按照规定操作。

他们没有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也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4.安全隐患暴露:在事故发生之前,天津港曾多次接到关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投诉举报。

然而,港口管理机构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5.监管体系问题:天津港的监管体系存在问题。

多个部门和单位负责港口的安全管理,但缺乏协同合作,导致了监管措施的松懈和责任的推卸。

三、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1.加强安全管理:港口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监管,确保他们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同时,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完善监管体系:建立一个整体协调的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和职责。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合作,提高安全管理的效果。

3.加大惩罚力度: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严惩,以起到警示作用。

4.改进安全审查:加强对企业的安全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对于储存危险化学品这类高风险企业,应加强常态化监管,并开展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培训。

天津港火灾事故案例分析参考学习资料

天津港火灾事故案例分析参考学习资料

天津港火灾事故案例分析参考学习资料天津港火灾事故是指发生于2015年8月12日晚间的天津港新港区一处仓库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该事故造成了至少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财产损失数十亿元。

事故的影响非常广泛,甚至影响了全球的供应链。

该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中,但是已经有些初步的结论,以下是一些参考资料。

1. 环保方面:据报道,这座仓库没有经过严格的环保审查,可能违反了环境保护法规。

同时,事故后测量的空气中存在有害物质的浓度非常高,这可能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较大的原因之一。

2. 安全方面:事故发生的场地是一个危险品仓库,但是据报道,这个仓库没有获得必要的安全审查。

此外,地下库的火灾燃烧物质尚未明确,加上遇到水后易爆炸,进一步加剧了这次事故的严重性。

3. 监管方面:据报道,事故发生之前,这个仓库的审批和监管一直存在着问题。

可能是由于腐败和官商勾结所致,政府部门和企业管理懈怠,安全监管不力等因素共同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

总的来说,这次天津港火灾事故的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引起我们注意。

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1.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危险品仓库的审查必须更为严格,不能为了经济利益在安全生产上偷工减料。

2. 强化安全工作,危险品仓库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规定,安全审查必须到位,安全措施必须落实。

3. 加强监管工作,防止腐败和官商勾结导致安全监管混乱。

国家应该加大对企业安全监管的力度,强化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预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4. 安全文化的建设,企业应该注重安全文化的建设,使从业人员形成安全优先的观念,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这是事故预防的重要手段。

总之,这次事故提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是企业和国家的责任,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

必须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引言:2015年8月12日,中国天津港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

这次事故不仅给当地居民带来了巨大悲痛,也让整个国家深感震惊和警醒。

为了更好地预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天津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储存危险品规范不到位天津火灾爆炸事故中,涉及化学品贮存的容器和场所不符合安全规定。

首先,在危险品仓库附近存在着居民区、商业区等容易引发人员聚集和交通拥堵的位置布局问题。

这些非法设立的住宅楼和商铺无论是在建筑设计上还是使用功能上都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其次,在危险品仓库内部,过期商品未及时清理治理,导致大量已经失效的危险货物积压。

这种粗放管理方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储存危险品的规范不到位是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安全监管不力在天津火灾爆炸事故中,安全监管层面存在明显问题。

首先是部门之间职责模糊,缺乏有效配合与沟通。

由于占地广阔、涉及多个部门,天津港相关区域的管理责任分散,在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信息共享不畅通和职责推诿等情况。

这导致了对储存危险品企业的监管不够严格和细致。

其次,安全检查频率低、效果差。

在从事重大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或储存活动的企业中,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且相应措施执行层度不高。

因此,安全监管不力也是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

三、技术操作和应急处置措施缺乏标准天津火灾爆炸事故中还暴露出技术操作和应急处置措施方面的问题。

首先,施工方在危险品仓库项目中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施工程序违规等行为,使得建筑物本身的安全性受到了严重威胁。

其次,在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置措施不够科学和完善。

消防队伍的装备和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无法有效应对火灾和爆炸事故。

此外,基于化学品的特殊性和潜在风险以及涉事部门缺乏足够的经验,在灭火救援过程中也未能采取恰当措施。

因此,技术操作和应急处置措施缺乏标准是该事故导致如此巨大伤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重大的火灾事故及事故分析报告

重大的火灾事故及事故分析报告

重大的火灾事故及事故分析报告近年来,我国发生了许多重大的火灾事故,如天津爆炸事故、四川跨越西南气象大楼火灾等,直接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本文旨在分析这些火灾事故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天津爆炸事故2015年8月12日,天津发生了一起重大的爆炸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经过调查,该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管理不当:爆炸事故发生地是天津港的一个危化品储存区,但该储存区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违规超载运输危险品,而且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2、安全监管不到位:由于天津市政府部门缺少对危险品储存区域的监管,使得危化品物流公司得以通过行贿手段获得了审批手续,从而随意扩大了经营范围。

3、扶贫工程建设不当:部分位于事故发生地周边的低收入人群居住区没有进行科学规划和建设,导致爆炸事故造成了更严重的人员伤亡。

二、四川跨越西南气象大楼火灾2018年6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事故,造成了10人死亡、114人受伤,甚至还有人员失踪。

该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安全防范不严:大楼内部没有配备灭火器,楼梯间通道内摆放了大量易燃物品,建筑材料也未经过严格的消防验收。

2、应急处置不当:火灾事故发生后,周边单位的应急救援措施不够及时和有效,消防车辆不能到达火灾现场,导致救援行动受阻。

3、消防员安全意识低下:部分消防员没有佩戴防护用品直接投入到火场救援,导致自身受伤和救援不力。

三、预防措施为了有效防止类似的重大火灾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安全意识:要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火意识,学习和掌握正确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心中有数,知晓如何应对安全事故。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政府和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危化品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品储存区域的规划、审批和监管,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严格人员管理,特别是对扶贫工程的施工要加强监管,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3、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决策部门和应急救援力量能力和水平,将救援系统的各个环节紧密衔接起来,以更高效的方式应对灾难。

“8.12”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反思

“8.12”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反思

“8.12”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反思--更科学、更严谨、更规范、更安全的对待生命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160多人死亡、累计住院人员500多人,17000多住户房屋受损,保险损失高达15亿美元。

其惨痛教训和沉重代价敲响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警钟。

我们切莫再“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而应当乐亦鉴之,哀亦鉴之,前事不忘,后世之师。

反思一:更科学的对待安全本次事故造成众多消防官兵献出了年轻生命,这些年轻英勇生命的牺牲,究其根本原因是消防救援体系落后以及救援方式缺乏科学性。

瑞海公司作为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单位,应当根据其特定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管理部门和消防公安部门备案,这样在紧急情况下相关部门才能根据应急预案开展科学有效的救援工作。

我们为那些在危机时刻挺身而出的一群最可爱的“逆行人”点赞的同时,应该深刻认识到,化学危险品容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扑救方法差异极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消防隐患无处不在,消防不是需要勇气就能解决的,必须走职业化、科学化的道路。

反思二:更严谨、更规范的对待安全关于危化品管理,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仅安全生产方面,就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管危化品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制度。

可以讲,“有法可依”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关键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反思该案,我们发现地方政府对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审批不严,监管不力,各种严密的制度规范、监管措施最后都成了一场“表演”。

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目录一、事故概述二、调查过程三、事故原因四、责任认定五、防范措施一、事故概述2015年8月12日晚间,天津港区发生两次爆炸,事故造成173人死亡,800余人受伤,近千间房屋受损。

此次爆炸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工业事故之一。

二、调查过程经过数月调查,我们发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存放在该仓库的危险品储存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未被及时发现和处理。

同时,港口管理部门在危化品行业的管控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足。

三、事故原因1.危险品储存不规范导致事故该仓库原本用于存放普通的物品,但在2014年起开始存放危险化学品。

储存的危险品规模不断扩大,超过了该仓库承受能力,同时储存方式不符合相关规定,且储存期过长,导致危险品产生不稳定变化。

2.管理部门对危险品行业的管控存在不足港口管理部门在危化品行业的管控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足。

在该港口区域内存在着多个危化品仓库,而管理部门只对少数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和管理,存在重点保护企业管理不力的问题。

四、责任认定1.企业责任该企业在储存危险品时存在安全隐患未被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应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港口管理部门责任该港口管理部门在危化品行业的管控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足,对此次事故也负有一定责任。

五、防范措施1.企业的防范措施企业要加强危险品储存管理,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储存方式应符合安全要求,同时在储存危险品期间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危险品安全稳定。

2.港口管理部门的防范措施港口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检查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危化品仓库的安全检查及监管,建立重点保护企业名单,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和管理。

结语针对此次事故,我们应该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危化品管理和监管,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同时,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品储存管理,确保相关安全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安全经验分享

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安全经验分享

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安全经验分享在2015年8月12日晚上,天津港区发生了一次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有必要对这次事故进行深入的分析和,以此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事故原因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这次事故的具体起因,这有助于我们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源。

经调查,这次事故的起因是在一个危化品仓库内,存放过多的危险品,超出了规定的安全储存极限。

此外,这个仓库的建筑结构和防火设施也存在严重的缺陷,在火灾发生后很快失控,导致爆炸。

安全经验根据这次事故的原因,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安全经验:1.严格控制危险品存储的数量和位置。

所有危险品的存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允许超出安全储存极限。

在存储危险品时,必须考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性,并对建筑结构、防火设施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测试。

2.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宣传。

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认识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安全工作中去。

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能有侥幸心理。

3.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人员的应变能力。

此外,对于安全违规行为,必须有严格的惩罚措施。

4.加强协调和合作。

防范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是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责任,而是全员参与的事业。

各个部门之间必须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这次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随时保持警惕,预防各种安全隐患。

我们要认识到安全责任的重大性,积极参与到安全工作中去,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企业和社会环境。

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故是近年来发生的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于2015年8月12日晚,当时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的天津港廊坊港区发生多起爆炸。

事故导致165人死亡,超过80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数十亿人民币。

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非常复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违规和不合规行为:当时天津港廊坊港区场地内存放大量危险化学品,而这些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未经批准或符合安全规定。

同时,相关企业在储存、运输和处理危险化学品时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多项违规和不合规行为。

2.部门协调不畅:在事故发生后,事故救援调度和指挥中心的部门之间的协调存在问题,存在信息沟通不及时、互不关注、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3.安全预防措施不足:在天津港廊坊港区场地内,存在许多潜在的安全隐患,如消防设施不足、安全出口和通道缺乏、危险化学品桶装存放不规范等,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4.监管不力:在事故发生之前,天津市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但检查结果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关注和处理,监管不力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此次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教训是深刻的。

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另一方面,企业需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强化自身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机制,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运输和处理。

同时,还需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置。

从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论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

从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论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

从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论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摘要】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暴露了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严重问题。

目前,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着诸多短板,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重视程度不足、存储和运输不合规等方面。

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漠视和疏漏。

加强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紧迫性凸显,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重视程度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企业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符合规定存储和运输,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促使企业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视程度,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存储、规定符合、事故原因分析、重视程度、紧迫性、提升、完善。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是中国近年来最严重的火灾事故之一,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起事故发生在2015年8月12日,起火爆炸的化学品仓库位于天津港的一个区域内,火灾引发的爆炸瞬间造成了巨大的爆炸力量,导致周围建筑物和车辆被摧毁,火势蔓延迅速,致使大片区域被烧毁。

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引发了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问题的深思。

该事故暴露了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现状存在严重问题,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危险化学品存储和运输不符合规定等方面都暴露出了漏洞。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给企业自身带来了风险,也给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

加强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紧迫性迫在眉睫,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视程度,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1.2 事故概况8月12日,天津港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的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起事故发生在海洋化工公司的仓库区域,爆炸威力巨大,引发了大面积火灾。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分析及反思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分析及反思
调查报告分析
2.爆炸过程分析 集装箱内硝化棉局部自燃后,引起周围硝化棉燃烧,放出大量气体,箱内温度、压力升高,致使集装箱破损,大量硝化棉散落到箱外,形成大面积燃烧,其他集装箱内的多种危险化学品相继被引燃并介入燃烧,火焰蔓延到邻近的硝酸铵(在高温、高压和有还原剂存在的情况下会发生爆炸;在110℃开始分解,400℃以上时剧烈分解、发生爆炸)集装箱。随着温度持续升高,硝酸铵分解速度不断加快,达到其爆炸温度23时34分06秒,发生了第一次爆炸。 距第一次爆炸点西北方向约20米处,有多个装有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钙、甲醇钠、金属镁、金属钙、硅钙、硫化钠等氧化剂、易燃固体和腐蚀品的集装箱。受到南侧集装箱火焰蔓延作用以及第一次爆炸冲击波影响,23时34分37秒发生了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
调查报告分析
调查报告分析
海瑞公司仓库部分危险品名称及数量
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和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滥用职权,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批;玩忽职守,日常监管严重缺失。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玩忽职守,个别部门和单位弄虚作假、违规审批,对港区危险品仓库监管缺失。 天津海关系统:违法违规审批许可,玩忽职守,未按规定开展日常监管。 天津市安全监管部门:玩忽职守,未按规定对瑞海公司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也未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日常监管。 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玩忽职守,在行政许可中存在多处违法违规行为。
事件回顾
事故救援及现场处置任务于2015年9月13日完成,清运危险化学品1176吨、汽车7641辆、集装箱13834个、货物14000吨。798名伤员得到妥善医治。
事件回顾
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住院治疗;304幢建筑物(其中办公楼宇、厂房及仓库等单位建筑73幢,居民1类住宅91幢、2类住宅129幢、居民公寓11幢)、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止至2015年12月10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安全生产, Nhomakorabea钟长鸣

安全生产特大事故

安全生产特大事故

安全生产特大事故安全生产特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下以天津港爆炸事故为例,说明安全生产特大事故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2015年8月12日晚上,天津港发生了一起特大爆炸事故。

这起事故导致了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

爆炸还导致了大面积的房屋倒塌、车辆燃烧和环境污染。

这起事故给当地人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也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

安全生产特大事故的危害是巨大的。

首先,特大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

这不仅对个人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打击,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悲痛和损失。

其次,特大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巨大。

爆炸事故导致了大量的房屋和车辆损毁,对相关企业和当地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

最后,安全生产特大事故还会对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爆炸事故导致了大量有毒化学物质泄漏,给周边地区的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为了防范安全生产特大事故,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安全管理。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进行事故预防培训。

其次,加强监管和执法。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的监管,严禁违规操作。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再次,加强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最后,加强公众教育。

加强对公众的安全教育,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生产特大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对公众的安全教育。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惊了,天津港仍然存在重大隐患

惊了,天津港仍然存在重大隐患

惊了,天津港仍然存在重大隐患
最近一则天津港的消息在安全工作圈中流传:国务院安委会暗访,发现天津港某公司仍然存在重大隐患。

检查组人员仅从动火作业证上发现了8个问题。

5年前天津港发生的812事故震惊了国人,然而通过暗访发现,天津港并没有吸取教训,仍然存在重大隐患,怎么就不长记性啊。

通报的情况看,动火作业极其不规范,作业票填写不规范,有明显的错误,现场检查就发现,监火人并不在场,仍然在进行动火作业。

逢节假日,动火作业要升级管理,并没有按照升级进行管理。

这样的动火作业票管理就纯粹成为一种形式,甚至说连形式主义的套路也没有走完,这样的形式主义管理完全不可能发挥作用。

五年前的事故教训不应该这么快就忘记,五年前发生的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付出了沉重代价,是天津之痛之殇,事故余音犹在,教训极为沉痛、极为深刻。

公司的操作规程中规定了内浮顶储罐液位低报警值为0.8米,按照这种操作内浮顶罐浮盘有落底的风险,浮盘落底后在空间内部产生低气压可能导致空气进入,与油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当进油流速过快产生静电时,可能引发爆炸。

这种公司里面究竟有没有明白人?
当然检查后当地连夜进行整改,也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值得深思的是这种隐患都要指望这种层次的检查才能发现吗?
看来,双重预防体系任重而道远哪。

天津港爆炸事故后对企业安全生产几点思考

天津港爆炸事故后对企业安全生产几点思考

天津港爆炸事故后对企业安全生产几点思考为了参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部分企业只注重短期行为,“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近期一些企业出现的管理涣散,忽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不断增多,事故频繁的现象。

不仅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犹为典型。

国家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而安全生产是促进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如何贯彻“企业负责”,搞好当前形势下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来自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轨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安全工程师董军就天津港“8?12”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后对当前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谈几点思考,供大家探讨。

一、当前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一)企业领导的思想境界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重点在领导,领导的思想转变是关键,我们这里所说的思想境界,在指高度的责任感、友爱精神、人道主义,具体体现在对企业、对职工负责,珍爱职工的健康和生命上;所谓安全意识,实际上是危险意识,是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程度。

许多企业领导,他们有着丰富的市场经验,但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只注重抓生产,抓经营,而忽视抓安全工作,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摆正改革、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二)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现象十分严重一些企业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于不顾,冒险蛮干,在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中,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致使项目从开始就存在不少事故隐患;有些企业没有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少安全管理人员,致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处于无序状态。

(三)机构被精简,经费被压缩企业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无非是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和发展潜力。

但是,有时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会不同程度地忽略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及安全投入,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一些企业在减员增效中,片面强调精简效能,撤消或合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一减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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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背后的“安评”隐患在连续3场天津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安全评价报告到底何时能公开”的问题持续被多位记者问起。

15日上午,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回应:因为港口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是由交通运输部门发放,昨天征求了交通部门的意见,交通部门认为,对安评报告是否公开没有强制性要求,安评报告在不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时,可以公开。

所谓“安全评价报告”并非事故调查报告,是由第三方机构为企业作出评价,唯有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安监部门审核后才可获取建设许可证。

与环保法中明确列明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需要对公众完全公开不同,安全评价信息的公开至今仍相当落后。

这也使得类似的化工企业在遭遇安全生产事故时,媒体与公众很难获得更为重要的安全评价信息。

与涉事企业安评报告始终未公开形成对比的是,为该企业提供安评服务的公司,曾因信息公开方面表现出色而被国家安监总局点名表扬。

一位资深化工从业人员表示,类似于PX等重大化工企业的安全事故,安评甚至要比环评更加重要,但无论是行业内还是法律管理上,安评的关注度都还赶不上环评,并且“走形式是安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

中滨海盛曾因信息公开被表扬为瑞海公司提供安评服务的机构,是一家名为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下称中滨海盛)。

其官方网站信息显示,该公司具有一定官方背景,系原天津市海橡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共同组建成立。

公司具有国家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并且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及评审推荐单位。

并曾接受天津市安监局委托,完成了《天津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纲要》等行业规则的起草。

中滨海盛官方网站“项目公示”一栏中第一个项目即与海瑞国际有关,系《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网上公开信息表》,但是公司网站中并没有针对堆场改造工程项目本身的安全评价信息。

然而,即使是在这份关于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网上信息公开表中,也只是简单介绍了堆场改造工程的项目内容,即“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把物流堆场改造成为一个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两个危险品库及重新规划现有堆场,改造场地消防设施,新增1250m3废水收集池及消防水池、泵房。

项目投资额约900万元人民币”。

最关键的“评价报告结论与建议”一项和“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均无具体评价,只有“具体见报告”和“具体见专家意见表”。

相比之下,瑞海国际物流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的环评文件曾被公示。

但因为其中“100%的公众认为项目位于北疆港区内,选址合适”,在事发后遭到广泛质疑。

国家并非没有推动过安评信息的公开。

按照2011年9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办公厅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指出“安全评价机构是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安全评价机构要在2011年12月底前建立工作网站”,提出“安全评价机构要重点在网上公开有关综合信息和业务信息特别是评价报告。

”同时要求,“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将上季度完成的评价报告有关内容依据评价项目的行业类别分门别类在网上公开。

”2012年的时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还曾就信息网上公开的情况发了一个通报,点名表扬了“中滨海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称其“不仅公开了机构信息、工作业绩,还主动搜集评价行业业内工作动态,更侧重于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标准法规等技术咨询和服务,便于查询和下载引用,同时增加了安全评价典型案例分析,供行业内部学习和交流。

”但在中滨海盛的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项目公示日期均为2015年7月30日,但涉及的项目时间各不相同。

如排在第一的瑞海公司项目,评价报告完成时间即为2014年10月23日。

在14日傍晚,该公司的网站也突然无法打开。

通过微信上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记者唯一能搜到的叫“中滨海盛”的企业注册名为“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该注册信息显示,中滨海盛的经营范围不仅包括“安全评价;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咨询、服务;职业危害因素技术检测”,还包括“化工(剧毒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化工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小轿车除外)、零售兼批发”等。

2015年1月,刚于2014年7月获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的企业,就因“职业病检测报告中复核人、采样人、测定人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等多方面原因被国家安监总局点名通报批评。

记者曾致电该公司总经理的不同手机号码,唯一一次接通时,对方表示,正在开会不方便接受采访,随即匆匆挂断了电话。

“走形式”的安全评价“安评是获得许可证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开始搞建设搞项目。

”中国地质大学安全工程专业教授、北京市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罗云介绍,我国安全评价的形式主要分为三种——安全预先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7年1月发布的《安全评价通则》显示,安全评价内容要包括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对策措施建议和安全评价结论。

其中在“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一项中,要根据评价对象具体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危害因素,确定其存在的部位、方式以及发生作用的途径和规律;在“对策措施建议”中,则要针对危险危害因素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危害的技术和管理对策。

最后要“给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以及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的安全状态等”。

“最关键的就是风险辨识,有何危险源,会有何影响,比如此次天津爆炸事件如果在早期的安全评价中做过了有效的风险辨识,那应该就对到底有哪些危险源,什么影响,怎么应对有了把握。

”罗云分析说。

某种程度上,安全评价比环境影响评价更加重要。

一位环保系统的官员表示,简单来说,安评主要是针对项目围墙内工人的生命安全,机械的正常运转,环评则主要是项目对围墙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前者更侧重人身安全,后者更侧重对环境污染的控制。

虽然规定齐全,又事关安全,但安评却被指存在“走形式”的问题。

据2012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仅为3年。

有效期满后想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按照规定,每三年是应该再做一次安全评价的,但很多时候企业和政府都因为中间没有出过事故,就忽略了更新安全评价这一环节,直接继续延期三年。

”罗云说。

据一位曾多次与安全评价机构协调安评的化工从业人员透露,“走形式是安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

需要做安评的企业太多了,大小企业都有,很多企业交了几千块钱拿个报告应付完事。

”“安评的主要作用是什么?是让安监部门协助企业等单位持续关注和管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但事实上现在很多企业做安评的目的就是为了拿到许可证。

拿到许可证的那一刻,安评的作用就结束了,就形同虚设了。

”“如果真能以科学、有效、规范的方式完成安评报告,那么即使发生事故也一定会减少很多损失。

因为科学有效的安评报告从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出发,做出针对性的科学合理可操作的风险控制建议与预案,真的能有效减轻事故损害。

”罗云一再向记者强调安全评价的必要性,“应该把基于事故考虑安全的思路扭转成基于风险考虑安全的思路”。

8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

这份通知指出,天津大爆炸事故暴露出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的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红线意识淡薄,部分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法规标准执行不力,港口危险货物进出口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危险货物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不到位,有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

安评机构和报告审核漏洞多根据2006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由国务院审批的、央企投资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的实施等是由国家安监总局负责,同时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工作。

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监部门则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前述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

由此得知,最初天津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关于危险化学品存储中转堆场改建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应是交由了天津市安监局审批。

关于审批安评报告的政府部门,罗云认为简单的从地区、企业性质等形式上进行划分并不科学,“应该从风险大小的角度来分。

通过评估后风险较大的单位应交给国家安监总局直接审核,这样安全评价的专家资源较多,资源利用起来也更方便,比如像天津这次的项目风险这么大,就应该提高审批的层级。

”“全国安评机构差不多有几千家,不同级别和行业的都有,除了甲级由安监总局审核资质以外,其他类别都是由地方来审核的。

”罗云说。

对于安全评价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曾多次找安评机构评估过项目的上述化工从业人员感慨:“问题太多,水太浑了,承接安全评价业务的中介机构很多是由政府部门指定,大家也默认了,一个地方就那么几家。

”据此前新华社记者2014年调查披露,湖北荆州一家即将上马新项目的化工公司,被当地安监部门要求去当地一家中介做安全评价。

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安评”仅是指出不同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要求。

“然后这个距离画几个框框,就要20万。

这还不包括验收,验收还要五六万。

”不少安评机构具备一定的官方背景。

“一些安评机构确实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

”罗云直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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