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十不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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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SAFETY),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

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其二,安全是指没有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条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

一管,即由专职安全员管安全;

二定,即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是否违章作业,检查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设施;

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子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放过。

人身安全“二十不”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如果遵守以下“人身安全二十不”,可确保您的人身安全。

1.违规着装不进岗

2.情绪不好不上岗

3.没有指挥不乱干

4.没看清楚不瞎干

5.联系不好不蛮干

6.侥幸心理不能存

7.违章事情不做8.违章指挥不听

9.危险地方不去10.危险道路不走

11.没有把握不干12.没有停电不修

13.没有挂牌不许修14.挂牌不摘不送电

15.用具不牢不去用16.运转部位不触摸

17.高空作业不跳跃18.滑动物上不跨越

19.行车中间不穿越20.对面来车不抢过

安全生产最重要,规程制度为指导。

工作事事应仔细,危险隐患及时消。

牢记以上二十条,家庭幸福乐逍遥。

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安全用电十忌

1.保险丝切忌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2.更换或擦拭灯泡、灯管时,切忌用湿手、湿布;

3.检修或更换灯头,切忌用手触及;

4.电线破损,切忌用伤湿膏代替绝缘胶布包裹;

5.切削带电的电线,切忌用普通剪刀;

6.铺设墙壁暗线,切忌用单根电线或软线;

7.如遇电器发生火灾,切忌直接用水灭火;

8.安装照明灯,切忌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金属外壳上;

9.台扇、落地扇以及洗衣机、电冰箱等电气切忌用两孔电源插头,并要安装可靠的地线;

10.发现有人触电,切忌用手直接去拉救。

安全防护十项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力局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装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

措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十牌二图:

1)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牌(附监督电话);

2)工程概况牌;

3)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

4)防火须知牌

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6)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牌;

7)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计数牌。

8)施工现场平面图;

9)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

登高作业“十不登”:

1)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眼等症的不登高。

2) 迷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 没有安全帽、安全带的不登高。

4) 夜间没有足够照明的不登高。

5) 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院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6) 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的不登高。

7) 穿了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的不登高。

8) 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的不登高。

9) 设备和构筑件之间没有安全跳板、高压电线旁没有遮拦的不登高。

10) 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的不登高。

焊工“十不烧”:

1)焊工必须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的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1. 三级配电: 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应分别设置.

2. 两级保护: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起重机械“十不吊”:

1. 斜吊不吊

2. 超载不吊

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

7.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 6级以上强风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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