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物种鉴定及品种选育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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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物种鉴定及品种选育管理规程

号SMP-ZF-00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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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部门质量部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综合部□质量部□生技部□研发部□种植基地□加工车间□仓储部

11目的

明确生产和实验基地所种植物种基源的正确性;确定品种选育路线和方法。 2选育品种

保证生产品种的有效、稳定、高产优质。

3范围:

适用于所有GAP生产和实验的品种。

4职责

所有参与GAP生产和实验管理活动的人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质量部负责人负责抽查执行情况。

4.1内容:

4.1.1物种鉴定4.1.2一般可委托科研院所植物所(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学者,对栽培的药用植物准确鉴定其物种(包括亚种、变种或品种、中文名及学名)。

4.1.3鉴定方法可采取田间鉴定和标本鉴定两种方式。

4.1.3.1田间鉴定。如果是引进的种子、种苗,需要经过栽培试种,拿到发

育成熟植株,以供鉴定。鉴定时间应在基地筹建前和引进的品种进入实验地前。

田间鉴定分为苗期、花果期。苗期主要以幼苗、叶形、叶色和长势等典型性状为检查依据;花果期的物种特征特性表现最为充分、明显,主要以生殖器官等典型性状为检查依据。

4.1.3.2标本鉴定。鉴定要制作腊叶标本3~5份,供鉴定用。标本要有代表性,要有花期、果期、药用部位、成熟植株等不同时期的标本。如果是引进的种子、种苗,需要经过栽培试种,拿到发育成熟植株的标本,以供鉴定。

4.1.4鉴定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典型性状描述;2.鉴定依据,包括(药用)植物志、物种分类检索表等有关资料;3.鉴定方法主要通过对照和比较。

4.鉴定结论。目前栽培物种的亚种、变种或品种、中文名及学名。

4.2品种选育4.2.1品种选育过程品种调查收集-品种整理-品系鉴定(抗性、生态适应性)等。

4.2.2选育结果分析分析品种的典型特征、植物学形态、生长特性、品种性状、产量、品质(包括药材性

状、显微鉴别、薄层鉴别和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水浸出物、指标性成分等含量),以及品种的抗病性与适应性,进行品种的综合评价。

4.2.3品种审(认)定:完成系列研究后,申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品种审(认)定,正式命名品种,并在适宜区域应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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