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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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木路(K3+700~K14+640)大修工程交通安全保障案

顺义区木路(K3+700~K14+640)大修工程

北京路桥瑞通养护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顺义区木路(K3+700~K14+640)大修工程

交通安全保障案

一、工程概况:

木路位于顺义区,是遂通往木林的区级道路,道路总长为18.5公里。本次工程起点为顺平南线,桩号K3+700,终点至路路,桩号K14+640,本段全长为10.94公里。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全线道路横断面均维持原有道路横断面形式不变。

该路段为一块板形式,南北走向,机非混行,路基宽8.5米,其中路面宽7米,两侧路肩宽0.75米。

二、现况路面交通

木路是遂通往木林的区级公路。本路现状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交通量大、重载车辆多,对本路产生交大交通压力。本次交通导改采用全辅占路分段施工的

式,由于木路边公路网系发达,不会影响边交通通行能力。

三、交通导改日期

2012年6月1日—2012年9月30日进行大修工程的施工。2012年6月1日—2012年8月20日进行路至白马路段施工,2012年7月22日—2012年9月20日进行顺平南线白马路至顺平路段施工,2012年8月1日—2012年9月30日进行顺平路至顺平南线段施工。根据工程总体施工组织的安排在该段时间段进行交通导改。

四、交通安全组织机构

1、人员

指挥:贾全明

副指挥:宋立群

专职安全员:史岩

成员:建、白兆栋、振友、林立坡、肖刚

2、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北京市民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北京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规定。

2)、组建项目部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小分队,交通协管队及应急救援组织,对施工现场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并设置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签定交通安全协议。

3)、负责对全体员工(包括外雇民工)进行交通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职工(包括外雇民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考核、答题。负责开展个种交通安全竞赛活动和机动车驾驶员、自行车、行人的交通法规测试工作,对项目部使用的车辆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汽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报废,

不准上路行驶。

4)、对现场施工人员及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共同遵守、北京市有关道路管理规定及机动车管理规定,保证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5)、在施工管理的同时使交通安全与施工生产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6)、责定期组织项目部安全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纠正措施并进行整改。负责施工机械,外租车辆在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工作,了解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情况。

7)、责处理机动车辆事故和参与发生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伤者和家属的安抚、安置工作。

8)、建立交通协管组织,负责按项目部生产要求,实施交通导行工作。

9)、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发生交通事故时,配合管理部门处理事故。

五、交通导改措施

1、交通导行原则:

木路现为一块板形式,路面全宽7米,机非混行。施工时全辅占路进行分段施工,同时利用边公路网进行交通导流,在施工区域两侧分别设置专职交通疏导员,协助上下行车辆轮流驶过在施区域。

2、具体交通导改案:

施工前,在沿线主要路口设置明显、醒目的的绕行标志。施工时全辅占路施工,在施工段两端设置“前施工、道路封闭、车辆绕行”的提示标志牌,设置照明灯和夜间警示灯,将带有导向标志的隔离墩设置在施工区域两端,两端隔离墩之间采用带有反光条的红色橡胶锥桶延道路中线以直线形式连接,阻断道路防止

社会车辆驶入。全天候安排交通疏导人员现场指挥疏导交通,以确保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

3、交通标志设置

施工区域采用防撞隔离墩和反光胶桶进行封闭。

施工区域前端设置道路施工、车辆慢行的交通标志;

相交路口处设置道路施工、向右改道、向左改道的交通标志,并在路口处设置防撞筒,施工围挡上设置警示灯。

六、交通导改保障措施

1、交通导改案在实施前必须报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并与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疏导交通,将因施工对社会造成的交通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2、设专人负责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协调工作。设专职交通疏导小分队,负责具体的交通疏导工作。

3、导行线路上应设置各种交通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

4、导改线路上的所有交通设施及布置均应符合交管部门要求。

5、施工区域采用防撞隔离墩和反光胶桶进行封闭。

七、交通安全措施

1、重点部位交通安全控制

(1)凡在道路上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交通教育的人员,必须有与项目部签订的交通安全协议,否则一律不允在道路上施工。发现未受过交通安全教育和未签订交通安全协议的人员,项目部要坚决停止其工作。凡不听劝阻或私自进入道路从事作业的人员,项目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并对所在施工队负责人进行批评、罚款。

(2)在道路上施工的所有人员要听从项目部交通安全负责人的指挥,不能

自以为是,要遵守纪律,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3)道路进行施工作业前,项目部要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征的交管部门同意后,由交通管理部门派专人协助交通管理工作。

(4)交通协管员要服从交通安全员的命令,按标准及交通导改案的要求配齐各种交通标志、标牌、闪光灯等设施,并在交通安全员的指挥下摆放各种设施。

(5)交通协管员要坚守本岗位工作,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要精神集中做好协管工作,如有特殊事情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要向交通安全员请假,待批准和由接替人员到岗后,可离开岗位。

(6)协管员要服从交通民警的工作指挥,发生情况时要及时汇报。

(7)用于交通导改的各种交通标志,要保证其表面清洁,具有夜间指示作业的反光膜表面要经常进行擦洗,防止被污物、泥浆封,保证其警示功能齐全,交通设施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2、本工程中具体安全措施

(1)在绕行标志前来车向设红锥筒,导行起点设置频闪及防撞筒。从导行起点向前依次设置:频闪光灯、道路施工、车辆左(右)绕行、道路封闭、车辆慢行、防撞桶等交通标志牌,提示车辆注意。标志标线齐全,符合交通设施安置要求。

(2)交通导改期间,主要路口设置专职交通协管人员,24小时看护指挥,穿反光背心,协助疏导交通。

(3)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职安全监督员。设立专职安全分队对施工图挡进行巡逻检查,确保围挡牢固,并协助交通邓部门维护社会安全。

八、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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