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总结和区别等
银行本票、汇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
客人到开户银行购买汇票,银行先从客人帐上扣除款 项,然后签发汇票,客人就可以把汇票直接交予收款 人,收款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开户银行做托收,收妥入 账,汇票可以异地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账/见票即付)和有效期(一个月/两个月)
使用范围(异地/同城),款项解付(收妥入账/见票即付)和有效期(一个月/两个月)
票和银行汇票的区别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指银行签发的汇票,一般由汇款人将款项 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 帐结算或支取现金.单位,个体,个人都可以使用。 "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出票人""签发银行","收款人"可以是汇款人也可以是 其他人,"付款人"是汇票的出票银行.银行汇票的提示 付款期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的区别
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 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和"收款人" 在出票人之外不存在独立的付款人,出票人完成出票 后就承担了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不需 要在到期日前进行承兑. 本票是客人到开户银行购买,银行也是先从客人帐上 扣除款项,然后签发本票,客人就可以把本票直接交 予收款人,区别是,本票是见票即付,收款人开户银 行收到客户提示的本票后需马上入账,然后才通过银 行间的清算系统清算资金,收回款项,汇票只能在同 城使用,有效期两个月
汇票、本票、支票区别汇总表格
①付款人在接到开户银行的通知日的次日起 3 日工作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 诺付款。 ②银行承兑汇票的两个“万分之五” ③承兑人或其开户行在提示付款当日未做出应 答的,视为拒绝付款 ④付款人或其开户行在提示付款当日未做出应 答的,视为同意付款
转账 现金本票:提现
①超期后果:持票人超期未提示付款,在票据 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 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 行请求付款。
电子:自出票日起不超过 1 年
①表明字样
银行本票 (见票即 付)
①承诺见票时无条件付款人 ②出票人:银行 ③基本当事人:出收付 ④同城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确定的金额 ④收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
出票日起 2 个月内
出票日起 2 年
☆没有付款人
支票
①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 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 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出票人:单位或个人 ③基本当事人:出收付 ④同城
☆票据无效/银行不受理: 金日收改票无效,结算凭证不受理 缺一必记票无效,空头支票不受理 除权判决票无效,未明多金不受理
☆不→无效: 背书条件不条件,多人背书不背书 承兑条件不承兑,绝禁保证不保证
转账 现金汇票:提现
①个人和单位都可以用转账汇票 ②双方都是个人才能申请,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上 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
银行罚持票人票额 0.5‰但不低于 1000 元罚款【按多罚】 承兑条件不承兑,持票不追付款人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提示承兑又背书,前手背书你要完
☆票据: 票据种类本支汇,行为保证出书兑,功能汇付算资信 个人不商汇信证,异地本票不能用,本票没付支没收 基本当事出收付,可以挂失兑现支,票据丧失止催诉
本票支票汇票的区别(精)
本票支票汇票的区别(总结)一、本票、支票、汇票之间的关系(一)基本概念1、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2、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注: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3、汇票: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是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背书是以转让票据权利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相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汇票的承兑,是指远期票据的付款人签章于汇票的正面,明确表示于到期日支付票据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
承兑后,承兑人即为主要债务人,不得以与出票人之间欠缺资金关系为由对抗持票人。
汇票的贴现: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有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利息后,将净款付给支票人,从而贴进票据的行为。
(二)不同点总结如下表:(三)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①都是设权有价证券。
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
•②都是格式证券。
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⑤都是文字证券。
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④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
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
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⑤都是无因证券。
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
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业务特点签发人银行银行本票见票即付适用范围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单位和个人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提示付款期限必须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规定票据权利的消失时限出票日起 2 个月内出票日起 2 不定额定额 1、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可以支取年现金、挂失上付、背书转让;2、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可申请签发现金本票单位的不得签发银行本票到期日起 10 日到期日起 2 年见票即付;定日付款;银行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银行同城或异地;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出票日起 1 个月内1、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可以支取现金;2、转账与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 的或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转让;3、填明“现金”字样的可以挂失止会,未填明的则不可以出票人(单位)商业汇票定日付款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同城或异地;过 6 个月;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提示付款期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限,自汇票的商品交易(只能单位)到期日起 10 日出票日起 2 年 1、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付有条件,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2、付款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3、商业汇票既可以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4、存款账户的沽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出票日起 6 个月支票(汇票特例)见票即付出票人(单位和个人)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2019 年 6 月 25 日起实现全国通用(单位和个人)出票日起十日内备注:金额和收款人可以补记表明“支票”的字样; 1、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普通支票两者无条件支付的委托;都可,但在上角划有两条平行线的不能支取现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金,只能转账;2、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出票日期;支取现金的不能背书转让;3、存款账户结清时出票人签章。
汇票本票支票的联系和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的联系和区别(一)概念分析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汇票签发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他们是汇票关系中必不可少的。
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即都是以货币表示的;金额是确定的;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等,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一个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个是收款人。
所谓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与汇票相比较,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银行的存户,而且出票时帐户上有足额存款,签发空头支票的,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的付款日期,因此,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
(二)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区别
知识点总结——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说明: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
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上正好的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④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
⑤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题目: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没有收到款项,付款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A.分析:银行对付款单位做“越期贷款”处理,对于付款单位而言,相当于多了一笔贷款,故用“短期借款”账户。
且这笔“贷款”的来源是持票人把票据给了银行要求付款这一行为带来的,故付款人单位的“应付票据”减少。
这笔业务实际上是结算方式的转换。
B.解答:借:应付票据贷:短期借款⑥“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账户性质:负债类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借:原材料40000贷:应付票据:40000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借:应付票据40000贷:银行存款40000⑦“应收票据”(收款方账户)账户作用:记录企业收到商业汇票的变化及结存情况账户性质:资产类练习题:公司将持有一份6个月期限票面利率6 %面值50000元的商业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出票日为5月2日,到期日为11月2日,贴现日为9月25日,贴现利率为7 %,求贴现实得额。
支票、本票、汇票的联系和区别
票据的伪造、票据的变造(一)概念分析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汇票签发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他们是汇票关系中必不可少的。
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1、都是以货币表示的;2、金额是确定的;3、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4、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等,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一个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个是收款人。
所谓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与汇票相比较,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银行的存户,而且出票时账户上有足额存款,签发空头支票的,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的付款日期。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
(二)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
银行汇票本票支票商业汇票的区别
一、银行汇票(一)银行汇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依如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单据。
银行汇票能够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能够用于支取现金。
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单据互换区域的各类款项结算,都可利用银行汇票。
(二)办理银行汇票的程序1 .申请签发汇票。
2 .出票。
签发银行汇票必需记载以下事项:说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许诺;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3 .持往异地办理结算。
4 .提示付款。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 个月。
收款人能够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5 .代理付款人代理付款,将款项支付给持票人。
6 .出票银行与代理付款银行之间进行资金清算。
7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三)银行汇票退款和丧失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缘故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出具该本人的身份证件。
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
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能够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单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四)大体规定:一、单位和个人各类款项结算,都可利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能够用于转帐,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能够用于支取现金。
二、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3、申请人利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提交“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及用途、申请人名称及帐号、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4、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之内,依如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楚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区别
说明: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
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上正好的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④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
⑤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题目: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没有收到款项,付款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A.分析:银行对付款单位做“越期贷款”处理,对于付款单位而言,相当于多了一笔贷款,故用“短期借款”账户。
且这笔“贷款”的来源是持票人把票据给了银行要求付款这一行为带来的,故付款人单位的“应付票据”减少。
这笔业务实际上是结算方式的转换。
B.解答:借:应付票据贷:短期借款⑥“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账户性质:负债类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借:原材料40000贷:应付票据:40000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借:应付票据40000贷:银行存款40000⑦“应收票据”(收款方账户)账户作用:记录企业收到商业汇票的变化及结存情况账户性质:资产类练习题:公司将持有一份6个月期限票面利率6 %面值50000元的商业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出票日为5月2日,到期日为11月2日,贴现日为9月25日,贴现利率为7 %,求贴现实得额。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非常详细】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与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1、承兑概述:承兑(Acceptance)即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
汇票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将该种意思表示记载在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
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一种制度。
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
承兑行为是针对汇票而言的,并且只是远期汇票才可能承兑。
本票,支票和即期汇票都不可能发生承兑。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承兑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承兑的两种形式:①普通承兑: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的同意确认。
②限制承兑:指承兑时,用明白的措辞改变汇票的承兑后的效果。
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发票人的付款委托成为当然的汇票债务人,必须有承兑行为。
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叫做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承兑是一种附属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使付款人到期负担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
因此,付款人在承兑后,必须依照票据上的记载内容,到期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即使出票人未向付款人供应资金,也不能成为向持票人抗辩的理由。
如果承兑人在到期日不作付款,持票人应向出票人就票据金额直接请求支付。
2、承兑特征:1)承兑是汇票独有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2)承兑只能是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
3)承兑需在汇票正面位置。
3、承兑影响:1)承兑人成为主义务人。
2)出票人变成从义务人。
3)持票人增强了收款保障。
**本票的见票规则1.本票见票的涵义。
本票的见票,是指本票的出票人因持票人的提示,为确定见票后本票的定期付款的到期日,于本票上记载见票字样及日期并签名的行为。
本票与汇票相同,可分为定期本票、计期本票、即期本票及注期本票等四种。
其中,就定期本票与计期本票来说,因到期日已经确定,期日到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尚无问题;就即期本票来说,因持票人只须提示本票向出票人请求付款,也无问题;就注期本票来说,到期日未确定,须在持票人见票提示后方可确定,因此,正如汇票设有承兑制度一样,本票设有见票制度。
票据结算方式考点总结
票据结算方式考点总结票据结算方式考点总结票据结算方式定义: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主要法律特征:票据是设权证券,要式证券,文义证券,无因证券,流通证券,缴回证券。
汇票本票(见票即付)银行本票重点:(《票据法》规定的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的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
商业本票支票(见票即付)现金支票,普通支票,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支票上为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可支取现金也可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画两条平行线即为划线支票,它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见票即付)商业汇票(需承兑)银行现金汇票银行转账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定义: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出票人,付款人(即承兑人),收款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是由出票人约定自己付款的一种自付证券。
出票人、收款人。
在出票人外,不存在独立的付款人。
基本当事人:出票银行(即付款人)、收款人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城、异地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都可以使用支票结算且无金额限制。
银行结算方式有哪些
银行结算方式有哪些2010-5-4 14:42读者上传【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
各种方式概述如下: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按照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3、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1)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使用对象相对较少:使用对象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必须经过承兑。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5)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4、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分类: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信汇和电汇。
6、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销售货款结算方式的简单介绍
销售货款结算方式的简单介绍1.销售回款的几种结算方式现金、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结算、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证2.各结算方式的分别描述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目前企业发生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可以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它们的基本规定和会计处理不尽相同,下面分别述之。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银行汇票是我国多年来票据实践的经验总结,它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属于银行票据,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出票银行,在这一点上不同于商业汇票和支票,具有较高的信誉,为了方便申请人的使用,银行汇票还专门设置了实际结算金额栏,在交易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出票金额以内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受到法律保护。
因此银行汇票在商品交易活动中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是方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满足其异地采购活动等需要而创设的一种支付结算工具。
其票样如图2-1所示,银行进账单如图2-2所示。
图2-1银行汇票图2-2进账单银行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应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①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一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以请求出票银行付款。
银行汇票见票即付。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或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
但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
② 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它的产生是票据成为流通证券的一个标志。
本票 支票 汇票区别及相关知识(表格总结)
本票支票汇票区别及相关知识(表格总结)本票支票汇票定义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委托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性质自付证券委托证券委托证券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种类银行本票(定额、不定额)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有直接支付责任有直接支付责任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1)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地;(2)出票地(1)付款地;(2)出票地(1)付款地;(2)出票地;(3)付款日期提示承兑期限不需要承兑不需要承兑(1)见票即付的不需要承兑;(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自出票日起10日之内提示付款(1)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2)其他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付款未按期提示付款的后果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出票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付款人可以不付款,出票人仍应承担付款责任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背书保证付款追索权准用汇票的有关规定(见下表)背书承兑(汇票特有)保证绝对记载事项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承兑文句、承兑人签章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签章记载方法汇票背面或粘单上汇票正面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的,记载于汇票正面;为背书人保证,记载于汇票的背面或粘单上不得记载的内容及相应后果(1)附条件的背书,条件无效背书有效;(2)部分背书无效承兑附条件视为拒绝承兑附条件的保证,条件无效保证有效效力背书人对其后手承担票据责任付款人应承担到期付款的绝对责任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共同保证人之间对持票人都承担连带责任准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本票、支票都适用汇票特有的制度本票适用,支票无保证制度票据的伪造票据的变造概念假冒他人的名义或虚构的名义而进行票据行为无权更改票据行为的人,对票据上的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概念与辨析与票据的无权代理不同:票据伪造的伪造人假冒他人的名义签章,而未以自己的名义签章;票据无权代理则是在票据代理关系上记载代理关系、被代理人的姓名和名称,代理人本人也签章(1)有权变更的人依法对票据进行变更,属有效变更下(2)在空白票据上经授权进行补记,属构成有效票据的条件(3)变更票据上的签章的,属票据的伪造效力票据的伪造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帮即使持票人是善意的,被伪造人和伪造人也不承担票据义务;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它真实签章效力变造人承担变造后的责任。
支票与本票,汇票的异同点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支票与本票,汇票的异同点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
(1)都是设权有价证券。
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
(2)都是格式证券。
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3)都是文字证券。
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4)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
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
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5)都是无因证券。
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
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
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
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1)汇兑功能。
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2)信用功能。
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
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3)支付功能。
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
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
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不同点(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
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附图)支票、汇票、本票的区别
1.支票:现金支票与转账支票收到现金支票,票头开出单位会留下做账,拿这个去银行取钱。
如果拿现金支票去银行存钱,银行转进钱后,会开给你一张现金解款单,说明钱已经成功转入。
收到转账支票,票头开出单位会留下做账,拿这个去银行取钱。
如果拿转账支票去银行存钱,填写银行进账单,银行收了转账支票,会给你那张软纸,表示业务已受理,等银行转进钱后,会把银行进账单硬纸给你(盖章),表示钱已经成功转入。
2. 银行汇票。
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起点为500元。
500元以下款项银行不予办理银行汇票结算。
3. 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的区别1.证券性质和当事人个数不同。
银行汇票为委付证券,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
银行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诺,银行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
因此,银行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而银行本票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同时也是付款人)与收款人。
2.主债务人不同。
银行汇票为委付证券,经过承兑后,主债务人承兑人,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始终居于主债务人的地位,自负到期偿付的义务,不必办理承兑手续。
3.有无承兑不同。
银行本票无需承兑,银行汇票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均可以或应当请求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无需承兑,而应当见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请求承兑,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
4.有无资金关系不同。
在票据的基础关系中,由于汇票为委付证券,所以一般都必须有资金关系;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资金关系。
5.出票人和背书人责任不同。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应负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应负绝对付款责任;银行汇票的背书人也应负承兑和付款的担保责任,银行本票的背书人仅负付款的担保责任。
6.付款人的责任不同。
支票、银行汇票、本票、商业汇票区别
钱交给银行(银行存款-)→银行签发(其他货币资金+)→采购,按实际金额结算(其他货币资金-)→余款退回
其他货币资金减少: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
银行存款增加:填进账单、在背书栏签章,送存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银行本票
包括:①银行汇票存款、②银行本票存款、③信用卡存款、④信用证保证金存款、⑤外埠存款、⑥存出投资款
我们的钱放不同地方用不同的科目:放保险柜的钱→库存现金、银行账户的钱→银行存款、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钱→其他货币资金
2、非票据结算常用的方式还有:汇兑(包括:电汇、信汇),通过银行汇款出去→银行存款-;收到汇款→银行存款+
签发时应付票据增加:到期才付款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进项பைடு நூலகம்额)
贷:应付票据
到期才付款: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应收票据增加:到期才填进账单、在背书栏签章,送存银行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到期才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注意:
1、其他货币资金是指我们自己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钱。
票据
比较
开出(签发)
收到
支票
从银行购买空白支票→企业按需要开出
银行存款减少: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方科目要看付款的用途来确定,上面的分录只是以购材料举例)
银行存款增加:填进账单、在背书栏签章,送存银行
借:银行存款
支票、本票、汇票的异同点
支票与本票、汇票的异同点1、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
(1)都是设权有价证券。
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
(2)都是格式证券。
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3)都是文字证券。
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4)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
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
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5)都是无因证券。
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
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
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
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1)汇兑功能。
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2)信用功能。
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
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3)支付功能。
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
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
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2、不同点(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
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
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入万能兑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业务特点
适用范围
提示付款期限
必须记载事项
性质
备注
银行本票
见票即付
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单位和个人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
出票日起2个月内
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确定的金额;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约定证券
(本人付款)
起点:不定额:5000元;
委托证券(商:买方开户行来自银;承兑行)无起点金额限制
支票
汇票特例
见票即付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2007年6月25日起实现全国通用
出票日起十日内
表明“支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委托证券
(银行;
法定金融机构)
备注:金额和收款人可以补记
定额:1000元;5000元;
10000元;
50000元。
银行汇票
见票即付;
定日付款;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同城或异地;
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
出票日起1个月内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出票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委托证券
(出票银行)
起点:500元
商业汇票
定日付款
同城或异地;
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
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