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
工程比选招标的公告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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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招标编号]发布日期:[发布日期]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部门]以[项目批准文件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单位名称],建设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招标单位名称]。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名称]的设计、施工、安装及调试;(2)[工程名称]所需材料的采购;(3)[工程名称]的相关技术服务;(4)[工程名称]的质量保证期服务。
2.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如:建筑面积、长度、宽度等]3.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数]个工作日内完成]4.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如: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工程的相关内容。
2.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工程类型]的施工经验,且近三年内完成过[数量]个类似工程。
4.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拖欠工程款、税收等违法行为。
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投标人须同意并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自[日期]至[日期],每天[时间]时起至[时间]时止]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如:[招标单位名称]办公室]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现场购买或网上下载]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日期]时[分]分]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如:[招标单位名称]办公室]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如:现场递交或邮寄]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如:[日期]时[分]分]2.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如:[招标单位名称]会议室]七、其他事项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百分制评标(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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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百分制评标(试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百分制评标(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地、州(市)建委(建设局),省级各有关厅、局,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为规范建筑市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评标原则,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百分制评标(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接此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建设厅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百分制评标(试行)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工程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所有投标书须经过符合性审查后,合格者方可参加评标及打分。
四、本评标办法,满分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中间用插入法确定分数。
(一)工程造价分65分1、评标时设定评标指标价,评标指标价是复合标底价在开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当众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浮动点后重新计算的指标价,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为评标指标价=复合标底价÷(1+浮动点)浮动点取值:①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其配套的线路(综合布线除外)、管道、设备安装的项目为1%、1.5%、2%、2.5%*、3%*;②装修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消防工程、市政工程为3%、3.5%、4%、4.5%*、5%*.采用无标底招标方式时带*号数字不宜选用。
《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昆政办(2009)9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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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办(2009)93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加大行政监督力度,保证项目质量、安全,节约投资,有效预防和遏制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创建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依据《中华人民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昆政办(2009)9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一日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加大行政监督力度,保证项目质量、安全,节约投资,有效预防和遏制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创建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实际,指定本规定。
一、凡属国有投资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定。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可不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外,代建单位、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施工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因特殊原因需邀请招标的,需报市政府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国有投资项目包括部分或全部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以及使用国家融资(含各级政府批准的BT、BOT项目等)或者国际组织,外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在国家、省、市的报刊或者政府指定网站上发布公告。
如在两家以上媒体发布同一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内容应当一致,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不少于3个工作日。
昆明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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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统一管理、集中交易、全面监管的原则,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建设和水利建设等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监办)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备案,对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招标文件的审核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昆明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我市招标投标服务机构,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和见证服务。
中心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投标的相关信息、见证招标投标过程、受托对评标专家信息库进行维护、建立计算机交易网络信息系统、保存招标过程的相关资料档案、管理场内招标投标活动秩序。
盘龙区、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新区和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阳宗海管委会必须招标的国有投资项目;其他县(市)区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国有投资项目,以及项目投资额低于1000万元但属于学校、医院、水库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均必须进入市交易中心交易。
在县(市)区组织的其他招标投标项目,要在开标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情况报市招监办备案.第五条市招监办应当建立相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根据相关企业投标、履约情况定期发布企业在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第二章招标范围第六条在本市区域内进行下列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和其他服务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含各级政府批准的BT、BOT)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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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
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年(卷),期】2024()1
【摘要】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秩序,规范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行为,避免恶意竞争和价格欺诈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的正当权益,促进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我协会研究制定
了《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
【总页数】2页(P29-3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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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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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昆明市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d78366e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68.png)
昆明市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概述建筑工程是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招标投标的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合理使用资源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介绍昆明市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包括投标流程、资格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
二、项目招标流程1. 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前,招标人需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投标要求、评标办法等信息。
公告可以通过昆明市政府指定的媒体进行发布,同时需在昆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2. 投标文件准备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按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信封、投标函、技术方案、经济方案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且按要求密封、标识。
4. 开标和评标开标是指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由相关人员公开拆开投标文件的过程。
评标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确定中标人。
5. 中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需在指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三、资格要求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合同约定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能力。
同时,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信誉记录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监理机构资格招标工程涉及监理的,监理机构需具备相应的资格、经验和技术力量,并在昆明市建设工程监理机构资质管理机构备案。
3. 监理人员资格监理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证书,且应在昆明市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中心注册备案。
四、评标标准评标标准是评审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人的重要依据,具体标准根据工程性质和招标人的要求而定。
一般而言,评标标准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施工组织方案的科学性、经济方案的合理性等。
五、违约处理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3353a2d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88f4151.png)
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目录第七章备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昆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政府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建设工程廉政建设,维护护市场主体各方合法权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合法有序的竞争平台,以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投资软环境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150万元以上的国有投资、集体投资或者国有、集体参与投资并控股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不足50万元、生产性项目总投资不足150万元的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境外投资者独资或者外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以及国内个人投资并控股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依照本规定执行;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或者救灾的抢险建设工程,可不实行招标投标;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和总承包的招标投标适用本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供应除国家规定的特定进口产品外、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凡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和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情况开展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指定发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垄断或者强行承接工程;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市建设局主管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规定和办法;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劳务、材料、设备的招标投标活动等进行备案监督管理;二指导、检查各县市区、高新、经开、滇旅、空港、呈贡新区等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工作;三总结、交流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为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提供服务;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本市经济社会效益,监督本市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五对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资格、行为、项目等实施招标投标定标备案,并进行事后监督管理;六参与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资格预审、评标定标、合同履约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管;七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各方主体违反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行为;市发改委、财政、银行、土地、规划、监察、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第五条各县市区、高新、经开、滇旅、空港、呈贡新区等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二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督促招标代理机构政策、业务水平的提高;三审核招标代理机构和专家评委代理、参与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规范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强化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和招投标业务的培训,实现持证上岗制度;四调解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纠纷;五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六处罚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第六条各县市区、高新、经开、滇旅、空港、呈贡新区等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各级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的设置及其经费来源;各县市区、高新、经开、滇旅、空港、呈贡新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招标投标办事机构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条件;为保证潜在投标人的保密,招标办不再复审投标单位的资格;二审查招标申请书,为保证潜在投标人的保密,招标办不再复审投标单位的资格;三组织审定标底;四监督指导开标、评标、定标工作;五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六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按项目建设规模、隶属关系和投资来源,实行分级管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工程、市属建设工程、市投资的建设工程和各县市区、高新、经开、滇旅、空港、呈贡新区总投资在五千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高新、经开、滇旅、空港、呈贡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对五千万元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第八条市政、水利、电力、交通等部门要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部门直接投资和相关投资公司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指导、组织本部门直接投资和相关投资公司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和本部门直属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三监督、检查本部门有关单位从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四商项目所在的各县市区、高新、经开、滇旅、空港、呈贡新区等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等有关事宜;第三章招标第九条按照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的原则,建设单位作为投资的责任者和业主,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组织实施并负责,组织招标的过程监督、事后备案;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备案;二根据政府规定的资质标准,有权正当选择和确定投标单位,进行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备案;三根据有关评标原则和价格管理规定,有权选定中标价格和中标单位. ,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四施工合同备案;第十条建设单位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三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四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五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招标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全部要件都要求具备文字档案资料:一建设项目已经批准,概算已经批准;二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昆明市或各县市区、高新、经开、滇旅、空港、呈贡新区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度建设计划;三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四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五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六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土地、环评等相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建设项目已办理报建手续;第十二条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必须进入昆明市建筑交易中心市场或分中心市场进行招标备案,并按照省会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方法;但不得对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第十三条招标办不再参与具体的招投标业务;但是,招标办除了加强对招标人的招投标业务培训外,还必须做好招标人资质审查工作,把好招标人的市场准入关,坚决杜绝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招标人进场交易;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所选择的不低于7家潜在投标人时,必须在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从资历、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择优选择;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含三个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必须符合邀请招标的法定要求标准,经有权部门批准完善手续,方可进行;第十四条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由建设单位组织一个与本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相符的招标班子;二向招标投标办事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单位的资质,招标工程具备的条件,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等;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并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审定;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五投标单位申请投标;六招标人必须严格把好资格预审关,择优选择投标人,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或者改为资格后审;七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八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九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十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公布开标结果;十一组织评标,审查投标人资格资质条件,决定中标单位;新增:在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中选十二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进行公告:十三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并公示;第十五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等;二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三工程量清单;四由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证明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五主要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等与设备的供应方式,加工定货情况和材料、设备价差的处理方法;六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七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评标、定标原则;八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及调整要求;十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额度;其数额视工程投资的大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六条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变更和补充的,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批准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第十七条招标文件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组织答疑会;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应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批准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第十八条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小型工程不少于7个工作日,大中型工程不少于15个工第四章标底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必须编制标底;标底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有编制标底能力的咨询、监理单位编制; 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二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三标底价格仅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计划价,还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确定中标价,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四标底价格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还应包括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工程要求优良的,还应增加相应费用;五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第二十条标底必须报经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审定;第二十一条标底一经审定应密封保存,标底仅作为中标参考价格,实际中标价应由招标人按各市县、区招标办统一制定的评标办法所规定的方案评选确定;第二十二条按规定要求不进行招标投标工程,经县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组织集体研究审批后,将承发包合同签订的并双方商议确定的承包价格,报县级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备案监督第五章投标第二十三条凡具备与招标条件要求,符合国家、云南省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无企业不良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等单位,均可参加本市与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投标,获得公平竞争机会;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应当签订合作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主承包方,由主承包方代表合作单位参加投标;是否需要“施工企业联合体”第二十四条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申请;投标书必须有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同时还应当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单位简况等文件; 投标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书密封送达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更改投标书的内容;如果发现投标书有误,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投标书为准;第二十五条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遵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企业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所掌握的市场信息,编制确定自己的投标报价;有权对要求优良的工程实行优质优价;有权参与投标竞争或拒绝参与竞争;第二十六条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二企业简历;三自有资金情况;四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五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情况;六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第二十七条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二十八条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综合说明;二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标价及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用量;投标单位可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自主报价;三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四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五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六对合同主要条件的确认;第二十九条投标单位可以提出修改设计、合同条件等建议方案,并做出相应标价和投标书同时密封寄送招标单位,供招标单位参考;第三十条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招标单位也不得与投标单位串通,妨碍公平竞争,不得要求投标单位垫支工程款;第六章开标评标定标第三十一条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在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和相关的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标单位主持进行;第三十二条招标单位应当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开标会议,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当众检查、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公布各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开标、评标彻底分离,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会,评标过程严格保密;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书宣布作废:一未密封;二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四逾期送达;五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第三十四条评标组织由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包括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咨询、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邀请的有关单位组成;特殊工程或大型工程还将邀请有关专家和专门监督部门参加;第三十五条评标、定标方法;严格按七部委12号令实施,评标办法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废除原“幅度加系数”等随机性较强、中标凭运气的评标方法;评标由招标单位邀请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小组负责,择优提出推荐意见;建设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小组的推荐意见确定中标单位;一般应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质量实绩、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第三十六整个招投标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的时间进行,保证招投标质量;自开标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定标至定标的期限,小型工程不超过5天,大中型工程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第三十七条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通知书经法定程序后由招标人签发,招标办不再审批盖章,由建设单位3天内发出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签证的中标通知书;同时抄送各未中标单位,抄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退回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单位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三十八条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内,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并廉政合同,将合同副本一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第七章备案第三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办管理部门实行有限条件下的招标备案,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结果由建设方业主负全部责任;第四十条各投标单位应遵守市场规律和调节机制,在合理利润空间,管理条件许可、技术水平能力、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效益保证的前提下组价参与竞争,并对最低中标价中标的结果承担投标履约责任和准入条件限制后果;第八章罚则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中止招标、取消一定时期投标权、不准开工、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一应招标的工程而未招标的;二招标单位隐瞒工程真实情况如建设规模、建设条件,投资、材料的保证等的;三泄露评标情况,影响招标投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四投标单位不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虚报企业资质等级的;五投标单位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的;六定标后,逾期拒签承发包合同的;具体罚款方式按昆明市建筑市场准入制管理办法及其处罚的有关规定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昆明市建设局对各县市区、高新、经开、滇旅、空港、呈贡新区等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有检查、纠正、重新处罚的权利;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利用招标权索贿收受“回扣”;投标单位以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任务的,按昆明市建筑市场准入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一条投标单位投标后,由于招标建设单位的原因而中止招标或招标失败的,招标建设单位应向各投标单位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十三条在招标投标中发生纠纷,可自行协商处理或由招标投标办事机构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可通过诉讼解决;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7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五条各县市区、高新、经开、滇旅、空港、呈贡新区等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或细则,并报市建设局备案;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昆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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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云建规〔2021〕4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云建规〔2021〕4号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昆明市政府服务管理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现将《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2.《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政策解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2月27日附件1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信、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
(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规模要求,原则上不得超过发包标段规模指标的70%(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对于小型项目(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下同)可以不作要求。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3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云政发[2012]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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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3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3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政发〔2012〕145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130号)要求,省法制办对截至2012年6月30日现行有效的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进行了专项清理,商有关部门提出了修改意见。
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下列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的3个规范性文件。
一、将《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发〔1999〕123号)第二十七条中的“视情节在一定时间内取消参与省重点工程招标、投标资格,且不得参与分包工程”修改为“并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二、将《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云政发〔2008〕8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中的“对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连续3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有关监督招投标活动的行政部门,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依法限制该企业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修改为“对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
三、对《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云政办发〔2010〕106号)进行以下修改。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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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25•【字号】2024年第16号令•【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公平竞争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对拟制定的招标投标领域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进行审查评估的活动。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公平竞争审查例外情形,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不得出台有关政策措施。
第四条政策制定机关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
政策制定机关应当确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多个部门联合制定政策措施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各参与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政策措施负责。
第二章审查标准第五条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尊重和保障招标人组织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自主权,不得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违法限定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二)为招标人指定投标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三)为招标人指定特定类型的资格审查方法或者评标方法;(四)为招标人指定具体的资格审查标准或者评标标准;(五)为招标人指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六)对于已经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电子交易系统,限制招标人自主选择;(七)强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电子认证服务;(八)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特定交易工具;(九)为招标人指定承包商(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或者备选名录等;(十)要求招标人依照本地区创新产品名单、优先采购产品名单等地方性扶持政策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十一)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招标人自主权的政策措施。
昆明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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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昆明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招投标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本办法旨在依法、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监督,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昆明市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
二、招标范围及类型1. 招标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 招标类型:建筑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招标和单一来源招标四种类型。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类型。
三、招标人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招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人应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建筑工程的能力,并具备相应的管理和财务能力。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从事建筑工程的经验和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招投标文件及信息发布1. 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合同条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等内容。
2. 招标信息的发布:招标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五、招投标程序1. 投标准备阶段: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进行工程勘察和技术准备工作,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 投标提交阶段:投标人在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提交后不得修改或撤回。
3. 开标评标阶段: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
开标和评标过程应公开、公正,确保每个投标人的权益。
4. 中标结果公示阶段: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公示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六、监督和管理1. 监督机构:昆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授权的监督机构对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监督措施:监督机构可以采取抽查、核实、检查等方式,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2021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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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2021修正)【发文字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58号【发布部门】云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29【实施日期】2021.09.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1996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9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依法实行招标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和总承包的招标投标适用本条例。
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供应(除国家规定的特定进口产品外)、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参照本条例执行。
建设工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的阶段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综合评议、择优定标的原则,保证招标投标的平等性、评标的公正性和定标的合理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指定发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垄断或者强行承接工程。
第五条县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云南建设工程招标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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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设工程招标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益和质量,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运输设施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第四条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应当依法合规进行,保障投标人和中标人的权益,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行为,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制度,推动建设工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招标主体第六条招标项目的主体为招标人,招标人是指进行工程招标的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相应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范围及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组织编制并发布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招标范围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履行招标活动中的公告、报名、投标、评标、定标等程序,并对中标人进行合同签订及后续管理。
第三章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招标人员发布的,包含了招标项目的相关方案、要求、条件等内容的文件。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二)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三)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和履约保证;(四)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和开标时间地点;(五)招标人员应当提交的资格条件和资料;(六)招标人员应当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和格式;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依法合规,确保招标人员明确了解和接受相关招标规定,以便有序参与招标活动。
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范本
![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d9eff7045ef7ba0d4b733b62.png)
附件6: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效劳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范本〔工程名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第标段〕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招标人: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局部比选公告 (5)1、比选条件 (5)2、工程概况与比选范围 (5)3、资格要求 (5)4、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6)5、竞标文件的递交 (6)6、比选公揭发布媒体 (6)7、联系方式 (6)第二局部竞标人须知 (7)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7)1.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 (10)2.竞标报价 (10)3.竞标文件 (10)4.评选 (12)5.中选 (13)6.比选结果公示 (14)第三局部竞标文件格式 (15)〔一〕竞标文件竞价函局部格式 (16)一、竞标函 (1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7)三、竞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8)四、竞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收取证明 (19)〔二〕竞标文件资格审查局部格式 (20)一、竞标人根本情况表 (20)二、营业执照 (21)三、资质证书 (21)四、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1)七、工程负责人简历表 (22)八、拟派往本工程组成员情况表 (23)九、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或其他有必要提交的竞标资料 (24)〔三〕竞标文件商务局部格式 (25)一、招标代理效劳收费报价表 (25)〔四〕竞标文件技术局部格式 (26)一、招标代理效劳方案 (26)二、近年承当过的类似工程情况表 (27)三、所获招标行业荣誉、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28)四、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或其他有必要提交的竞标资料 (28)第四局部评选方法 (29)总那么 (29)〔一〕原件审核 (29)〔二〕资格审查 (30)〔三〕初步审查 (31)〔四〕商务评审 (32)〔五〕技术评审 (32)〔六〕竞标人排序与推荐 (34)〔七〕定选 (34)第五局部招标代理合同 (35)第六局部合同附件 (50)第一局部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1.1〔工程名称〕工程经批准,〔招标人名称〕实施〔方案批复〕。
昆明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昆明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669c691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86.png)
昆明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发文字号】昆政发〔1994〕40号【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公布日期】1994.06.01【实施日期】1994.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昆明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4年6月1日昆政发〔1994〕4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昆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使建设单位进入建筑市公平交易,平等竞争,达到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根据国家建设部《工程建设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昆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凡由政府部门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小区开发、旧城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的建设工程项目,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都必须按项目隶属关系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招标投标工作实行“招标的平等性,评标的合理性、定标的公证性”的原则。
凡在昆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和持有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招标投标,在坚持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用的前提下,参加投标的单位,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合理报价开展竞争,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限制。
第四条昆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由市建委、市建管局牵头,会同市计委、经委、银行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
日常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由昆明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负责。
昆明市的招标投标工作,由市、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实行分级管理。
(一)昆明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的职责:(二)县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的职责:第二章招标第五条按照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的原则,建设单位作为对投资的责任者,享有下列权利:第六条建设单位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不具备上述二至五项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招标。
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
![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https://img.taocdn.com/s3/m/d21a575df46527d3250ce01a.png)
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昆招监委发[2011]1号
【发布部门】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1.19
【实施日期】2011.01.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
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补充规定的通知
(昆招监委发﹝2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0年7月1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昆政办﹝2010﹞144号),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现结合工作实际,对《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补充规定如下:
一、《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增加补充关于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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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在本市区域内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和其他服务(不含招标代理服务)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不含招标代理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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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
![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e949e2c810a6f524cdbf8571.png)
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附件6: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范本(项目名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第标段)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招标人:日期:年月日目录1、比选条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资格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竞标文件的递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联系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竞标人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竞标报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竞标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昆明市工程建设其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操作说明
![昆明市工程建设其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操作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7c51fef0700abb68a982fb65.png)
昆明市工程建设其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操作说明目录第一章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要求 (1)一、运行环境 (1)二、系统使用要求 (1)第二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指南 (2)一、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 (3)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3)第三章筑龙技术支持 (13)第一章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要求一、运行环境1、硬件设备要求:CPU:1.4Ghz或以上内存:1GB或以上硬盘剩余空间在500Mb以上显示器最好为19'或以上2、操作系统要求:Microsoft Windows XP/Windows 7Internet Explorer8.0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Microsoft Office Word2007/2010/2013完整版程序二、系统使用要求1、招标人、投标人各方使用的软件系统可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当第一次运行本系统时,必须连接Internet,需要对企业机构身份进行验证。
3、当系统有新版本时,电脑如果已经连接Internet,系统会自动检查到新版本并提示招标人、投标人下载安装新的软件系统,请使用人及时下载,并安装新的系统版本。
4、如果使用人的电脑没有连接Internet或网络不通,系统会自动提示招标人、投标人进行确认,请使用人及时下载,并安装新的系统版本:第二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指南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过程其实也是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过程,因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一定要组织参与本次投标工作的所有人员从不同的角度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及评定标的方法,通过分析找到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在编制投标文件的过程当中加以利用和回避。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主要包含格式为*.BTBJ的投标文件为主。
2、响应其他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主要由*.BTBJ格式的文件构成;若利用其他类编制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施工项目招投标文件的编制,那么生成的投标文件包括:由《昆明市工程建设其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的格式为*.BTBJ的投标文件和由工程建设房建、水利、公路、土地等编制系统生成的格式为*.TBS(*.SLTBS/*.GLTBS/*.TDTBS)的投标文件;若招标文件规定了需要投标人提交视频演示文件和效果图纸,那么投标文件应该由《昆明市工程建设其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的格式为*.BTBJ的投标文件、格式为*.BTBT的图纸文件、格式为*.BTBY的视频文件组成。
招标投标工作指引
![招标投标工作指引](https://img.taocdn.com/s3/m/dafe6903b52acfc789ebc938.png)
招标投标工作指引第4期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4月6日关于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事宜的工作指引根据《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昆招监委发〔2011〕1号)精神及要求,现就招标人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事宜发布工作指引如下:一、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招标人需填写《昆明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表》,并携带项目批准文件到我办在《昆明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代理机构名录》中进行随机抽取。
二、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由招标人确定采用公开招标或公开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的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7天后,其他参照公开招标程序。
1、招标人首先应填写《昆明市工程建设( )招标备案登记表》、《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文件审查备案表》2、招标人应参照我办提供的范本自行编制《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
招标人若有增加的特殊条款应在文件明显地方标注,且不得设有排斥潜在竞标人的歧视性条款。
3、招标人将《昆明市工程建设( )招标备案登记表》、《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文件审查备案表》及《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项目批准文件交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4、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招标人将上述资料和比选公告及公告发布表一起带到我办备案。
5、公开竞争性比选当天招标人携带《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到市交易中心抽取专家。
附件:1.《昆明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表》;2.《昆明市工程建设( )招标备案登记表》3.《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文件审查备案表》4.《公告发布表》5.《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6.《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范本》注:附件1、2、3、4、5、6请自行在昆明建设交易网()资料中心下载。
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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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附件6: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范本(项目名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第标段)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招标人:日期:年月日目录1、比选条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资格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竞标文件的递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联系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竞标人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竞标报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竞标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评选.................................................. 错误!未定义书签。
5.中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比选结果公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竞标文件竞价函部分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竞标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竞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竞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收取证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营业执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资质证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情况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或其他有必要提交的竞标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竞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竞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所获招标行业荣誉、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或其他有必要提交的竞标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部分评选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原件审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资格审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初步审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商务评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技术评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竞标人排序与推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定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部分招标代理合同....................................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1.1(项目名称)项目经批准,(招标人名称)实施(计划批复)。
现在对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实力的竞标人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
2.2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比选只设一个标段□本次竞争性比选设个标段: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竞标人(可以/不可以)同时参加个标段的竞标,最终能中个标段。
(明确定选方式)2.3建设规模:。
2.4投资总概算:。
2.5资金来源:。
2.6委托服务范围:的招标代理服务。
3、资格要求3.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3.2竞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本次竞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及(接受/不接受)办事处参与竞标。
3.3竞标人必须为《昆明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单位(此条在名录库名单公示后适用)4、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地址)持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
4.2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
(如划分标段注明每标段售价)5、竞标文件的递交5.1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竞标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八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比选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昆明建设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竞标人须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竞标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按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写竞标文件。
2.竞标报价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累进计费。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否则竞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本竞标报价只报《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比例百分数(%),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以实际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的中标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
3.竞标文件竞标文件的编制3.1.1 竞标文件和与竞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竞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竞标文件的组成3.2.1 竞标文件应由竞价函、资格审查部分、商务评审、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
3.2.2 竞价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竞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竞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竞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收取证明。
3.2.3 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竞标人基本情况表;(2)竞标人营业执照;(3)竞标人资质证书;(4)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项目组成员表;(7)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或其他有必要提交的竞标资料。
3.2.4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表;3.2.5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代理服务方案;(2)年—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所获招标行业荣誉、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4)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或其他有必要提交的竞标资料;竞标文件的签署3.3.1竞标文件的盖章、签署应按竞争性谈判比选文件要求的竞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名或盖其私人印章;在竞标人盖章处盖单位公章。
3.3.2竞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竞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竞标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