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规划设计合同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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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发包方(甲方):淮北市华松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淮北市华松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范围与设计内容
2.1 乙方的设计范围为:
2.2 乙方的设计内容为:
2.2.1 停车场整体规划设计方案;
2.2.2 地面车场车位分配及平面规划;
2.2.3 交通组织:包括地面、地下停车场交通组织分析,出入口车行流量分析及固定车和临时车车行动线规划,特殊车辆(消防车、货运车、垃圾车等)车行动线及人行动线的规划设计;
2.2.4 停车场立体导视系统:具体包括车行导视系统、人行导视系统、出入口导视灯箱的设计(包括柱面、墙面、地面);
2.2.5 停车场视觉环境设计,包括功能分区配色、柱面及电梯厅等关键景观节点样式等;
2.2.6 停车场功能分区:具体包括车场内区域的车位区、车道区、人行区的规划设计;
2.2.7 交通设施部分:具体包括车位划线、车位喷号、地面箭头、坡道警示线、人行横道、反光道钉、轮廓标、挡车器、橡胶反光减速垄、分道线、禁停网格、反光镜、地面标识及出入口门头标志牌、橡胶反光护角、限高杆、停车场管理规定牌等停车场交通设施部分的规划设计,对停车场标识标牌结合甲方提供的设计风格进行优化;
5.1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以及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为依据进行停车场规划的设计或修改,乙方每一阶段提交的成果只有得到甲方正式的书面确定之后,乙方才可进行下阶段的设计。
5.2 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概念设计供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后认为有异议的,甲方可选择书面或口头方式要求乙方提供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修改完成至甲方满意止。
5.3 概念方案通过甲方审核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深化设计方案供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后认为有异议的,甲方可选择书面或口头方式要求乙方提供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在合理时间内修改完成至甲方满意止。
5.4 深化设计方案通过甲方审核后的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已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成果并对甲方进行技术交底。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6.1本合同订立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设计任务书。
6.2本合同订立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停车场建筑、结构、水、电、风施工图电子版一套。
6.3 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及文件。
6.4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工作进程,在尊重乙方工作的前提下及时提出有关设计要求(包括使用功能、技术配置等)和修改意见。
6.5 甲方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交付的各阶段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应及时审查认定,并提出修改意见或书面确认函。
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注:乙方在合同价款内向甲方提供上述设计资料电子版一份(图纸文件的电子版为CAD格式和PDF格式),甲方如有其他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并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资料及文件应经乙方相关代表签字或加盖乙方公章后方为有效的版本。
第八条设计质量
8.1原则要求:乙方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和品质定位进行相应的规划设计,应符合GB50016-2014、GB13495.1-2015、GB5768-2008、GB50067-2014、JGJ100-2015规范及设计内容各部分专业标准要求。
8.2 乙方提供的图纸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设备规格、型号、编号、安装位置和标高、安装形式、平面相对尺寸标注规范齐全;设施选型正确、标注清楚、安装形式恰当,工程量可按图计算。
8.3 设计深度满足甲方设计任务书及其他会议纪要、邮件、传真等的要
求。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 甲方责任
9.1.1 甲方承诺依法有权订立并履行本合同。
9.1.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及文件,及时反馈阶段性意见,并对所提供资料、文件及意见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前后一致性负责。因甲方单方面修改经双方确认的设计任务书或书面意见、变更委托设计项目的规模或条件、提交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而造成乙方设计返工的,甲方应按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增加支付设计费,并合理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专业设计单位的资料信息,并负责协调相关配合关系。
9.1.4 甲方应及时提出各种设计要求,答复乙方提出的问题及确认乙方设计成果。甲方确认及答复时间均不计算在乙方设计时间内。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设计成果个工作日内没有给出书面确认或修改意见,则视为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乙方可以继续进行下一步工作,由此产生的返工或损失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9.1.5 如甲方有重大设计修改,应提前日书面向乙方明确表达修改意图,并提供有关修改委托的书面要求及原始资料。
9.1.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7 甲方指定,联系方式作为本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的所有业务往来进行沟通,并代表甲方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前后一致性和时限性负责,甲方所有要求,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1.8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项目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9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对乙方提交且甲方尚未付费的资料及文件进行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透露或用于其他项目及用途。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9.2 乙方责任
9.2.1 乙方应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设计任务的相应资质,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文件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停车场规划设计,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9.2.2 乙方应根据项目的功能和档次定位对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挖掘和考量。
9.2.3 乙方指定,联系方式,负责与甲方的所有业务往来进行沟通,乙方所有要求,均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2.4 乙方负责就其设计成果向相关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解答。
9.2.5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可以应甲方要求对不超出约定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对于甲方提出的部分的、局部的较小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达到甲方的要求,且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9.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9.2.7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至施工完工之日为止。
9.2.8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设计报审报建工作,乙方的工作包括准备相应的设计文件和各种计算数据以及向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做必要的技术方面的解释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设计内容进行必要调整补充,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9.2.9乙方进行现场勘测时,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因乙
方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