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地下建筑 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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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

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U. S. 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地下室应急照明灯安装标准

地下室应急照明灯安装标准

地下室应急照明灯安装标准大家好,今天我们要聊聊一个既重要又有点儿小冷门的话题——地下室应急照明灯的安装标准。

你要知道,地下室可不是个一亮就能“发光”的地方,它不仅仅需要照明,更得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给大家带来安全和希望。

所以,接下来就让我带你走进这个暗无天日的地下世界,看看怎么把应急灯装得又安全又有效吧!1. 了解地下室应急照明灯的作用1.1 应急灯的必要性地下室,顾名思义就是在地下的地方。

这种地方常常光线暗淡得让人觉得自己是个小蝙蝠。

要是遇上停电,哎呀,那简直就是黑洞里打盹,摸不着北了。

所以,装个应急照明灯就显得尤为重要。

它的作用不仅仅是给你一点光亮,更是保护大家安全的重要一环。

要知道,一旦停电了,地下室的应急灯能让你像导航一样精准,找出通道,摆脱困境。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有备无患”,一盏灯就能让你安心不少。

1.2 应急灯的类型和选购讲到应急灯,有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自带电池的,另一种是接入应急电源的。

前者呢,像是小小的灯泡,自己有电池,停电了也能自动亮;后者则需要接入建筑的应急电源,这种灯一般亮度会更高,适合在大地下室使用。

选购时,记得注意灯的亮度和电池的续航时间,最好选择那些质量过硬的,防止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就像挑选鞋子一样,舒适才是硬道理,灯也是要亮才行啊!2. 应急照明灯的安装标准2.1 安装位置的选择地下室里安装应急灯,位置选择可得讲究点儿。

一般来说,应急灯应该装在离地面一米五到两米的地方,这样光线能最大限度地照亮整个区域,不容易造成死角。

而且,别把灯藏在角落里,那样光线再好也没用。

最好把它们放在通道的两边,照亮所有的关键区域。

就像玩游戏时的“关键点”一样,明亮的应急灯能引导你顺利走出地下室。

2.2 电源及维护说到电源,这就像是给应急灯吃饭一样重要。

灯的电源必须可靠,要确保它和主电源有独立的电路,这样即便主电源出现问题,灯也能继续照亮。

而且,灯的电池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换,像换手机电池一样,别让它们在最关键的时候变成“哑巴”。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各行各业正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建筑行业的崛起和变化更是来势迅猛、内容纷繁,现代化的建筑千姿百态、造型各异,并逐步呈现出高、大、全、新的特点。

现代建筑的层数越来越高,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内部设施越来越完善,功能越来越齐全,所用设备和材料越来越新。

一座建筑里面包括水平交通、垂直交通的内部流量也越来越大。

我们希望这些建筑(包括地下部分)不间断供电,而事实上各种灾害也是有可能发生的。

如:火灾、爆炸和地震等灾害。

发生这些灾害时,正常电源往往发生故障或必须断开电源,这时正常照明全部熄灭。

为了保障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并对进行着的生产、工作及时操作和处理,有效地制止灾害或事故的蔓延,这时应随即投入应急照明。

1应急照明的分类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

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

1.1备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1)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及中毒等事故的场所如制氢、油漆生产、化工、石油、塑料、赛璐璐及其制品生产、炸药生产及溶剂生产的某些操作部位。

(2)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将造成生产流程混乱或加工处理的贵重部件遭受损坏的场所。

如化工、石油工业的某些流程、冶金、航空航天等工业的炼钢炉、金属熔化浇铸、热处理及精密加工车间的某些部门。

(3)照明熄灭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场所。

如重要的通信中心、广播电台、电视台、发电厂与中心变电所、控制中心、国家和国际会议中心、重要旅馆、国际候机楼、交通枢纽、重要的动力供应站(供热、供气、供油)及供水设施等。

(4)照明熄灭将妨碍消防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

如消防控制室、应急发电机房、广播室及配电室等。

(5)重要的地下建筑因照明熄灭将无法工作和活动。

地下室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设置与施工

地下室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设置与施工

地下室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设置与施工摘要:消防应急照明是民用建筑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消防设施,民用建筑中地下室因其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用途,其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及其应急疏散指示的设置要求和规范作用不容忽视。

本文从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组成、应急灯、疏散灯的设置以及应急照明施工与管理的角度深入探讨分析,希望能够给类似工程项目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消防应急照明,应急灯、疏散灯,施工管理近年来,随着各式高层建筑的建设,民用建筑大型地下室不断出现。

消防应急照明是民用建筑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消防设施,民用建筑中地下室因其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用途,其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及其应急疏散指示的设置要求和规范作用不容忽视。

当建筑中正常电源被迫切断或电网停电或发生火灾断电等特殊情况时,对保证火灾发生时人员迅速逃生撤离和疏散,以及消防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十分重要。

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组成及照度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系统通常由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等各类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组成是保障人员安全、迅速疏散或者消防施救提供必须的照度而设置。

其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90min,照度不低于0.51x,以确保人员有足够时间及能看清路面迅速疏散。

地下室低位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通常位于疏散通道上距地坪面lm以下的墙面或柱面,其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90min,标志灯主标界面表面亮度不低于15cd/m2,以保证吸引人员的视觉注意。

2消防应急标志灯照度要求在照度0.2lx以下时,人的视线模糊,极易碰上障碍物;在0.5lx情况下,可勉强避免碰上障碍物;照度越高,人对行动的敏捷性就越充满信心。

在大型地下室建筑火灾发生时,当正常照明关断,必须确保应急疏散照明同步点亮,并保证最低不低于0.5lx照度,以确保恐慌状态中人群的安全迅速地逃生。

在提供应急疏散照度的同时,还必须设置明确的导向标识引导人员迅速走向出口,在必要的疏散照度下,无论有烟或无烟,这些标志可以迅速吸引人的视觉注意,引导人的逃生行为。

应急照明安装规范

应急照明安装规范

应急照明安装规范应急照明是指在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下,为了确保人员安全逃生而进行的照明设备。

应急照明设备的使用和安装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以下是应急照明安装规范的主要内容:1. 设备选用:应急照明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具备相关的质量认证和检验报告。

应急照明设备的灯光亮度、散光角度、光色等参数需要符合相关的要求,以确保照明效果满足应急情况下的需要。

2. 安装位置: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位置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要求进行合理规划。

一般来说,应急照明设备应分布在建筑物的主要通道、楼梯间、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区域,并且要求互相照应,确保人员在逃生过程中能够迅速找到疏散通道。

3. 安装高度和间距: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高度一般要求在2.2米至3.0米之间,以保证人员在疏散过程中易于察觉照明设备并避免碰撞。

照明设备之间的间距也需要按照标准规定,一般为10米至15米。

4. 电气连接:应急照明设备的电气连接需要符合国家电气规范,并且要有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电缆的选用和敷设需要考虑到防火、防水和耐磨等要求,并且需要保证连接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 动力保障:应急照明设备的供电方式一般采用市电和蓄电池两种,以保证在发生火灾等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照明设备。

市电供电需要设置专用开关和保险丝,并且要设置备用电源开关。

蓄电池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以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6. 自检和维护:应急照明设备需要定期进行自检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工作。

自检内容包括电源和电气连接的状态检查、照明灯具的亮度和散光角度的检查等。

维护内容包括清洁和更换灯泡、清除积水等。

7. 标识和标识牌:应急照明设备的位置需要进行标识,并且需要配备相应的标识牌。

标识的颜色和形状需要符合国家标准,以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辨认。

总之,应急照明安装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找到和利用照明设备进行安全疏散。

因此,在进行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并且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施工,以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

消防应急灯使用位置

消防应急灯使用位置

消防应急灯使用位置根据国家消防标准,消防应急灯的布置要求如下:1.对于公共场所,如大型商场、剧场、体育场馆等,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公共通道、出口、入口处、走廊、楼梯口以及卫生间等易发生人员聚集或容易产生困难的区域。

2.对于住宅楼、宾馆、酒店等室内空间,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公共区域的走廊、楼梯间、电梯口以及紧急出口处。

3.对于工业、商业建筑物,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办公区、生产车间、库房、通道、楼梯间以及紧急出口处等人员聚集场所。

4.对于地下室和无明窗房间,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进出口、楼梯间等位置,并确保灯具在停电时可以自动启动。

5.对于各种车辆,如汽车、列车、船舶等,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车厢、通道、出口处,并配备报警装置。

6.对于露天场所,如广场、停车场等,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出口、商业车道、人员聚集区等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仅是消防应急灯布置的一般原则,具体布置位置还需根据建筑物的规模、结构、功能等因素进行具体确定。

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消防要求和建筑规范,应急照明灯的布置位置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的消防设计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布置,并且遵循相关的消防法规和标准。

此外,消防应急灯的布置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易于识别:应急灯布置位置应明显、清晰,便于人们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找到。

2.安全可靠:应急灯应有稳定的性能和高亮度的照明效果,能在火灾中保持稳定工作。

3.不易受损:应急灯布置位置应避免暴露在有害气体、高温、高湿等环境下,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4.概念明确:应急灯的位置应有标识和指示,便于人们在火灾时能够迅速找到灯具。

总之,消防应急灯的布置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不同场所和功能需求,结合相应的消防标准和规范进行确定。

这样可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们能够及时找到灯具,得以安全逃生。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消防应急灯具是重要的应急照明,在安装设计的时候,都要根据标准规范以及实际应用来进行合理的设计。

根据《建规》第11.3.1条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4、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同时,为了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共场合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用合理性,《建规》第11.3.4条规定: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建规》第11.3.5条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建规》将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单独列为一个章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与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相比,明显扩大了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范围,突出了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的强制性,如规定普通的民用建筑(除住宅外)、厂房(仓库)的规定部位均应设置消防应急灯具,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除丁戊类以外的厂房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门等部位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和地下(半地下)商店及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等建筑增设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旳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旳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旳其他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旳场所。

公共建筑内旳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旳内走道。

疏散用旳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旳其他房间旳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旳照度。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旳顶部,疏散走道旳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如下旳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旳间距不应不小于20M。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利制作旳保护罩。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旳高层建筑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一般重视。

由于它是在紧急状况下,保障人旳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步可进行必要旳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旳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对应旳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旳内部旳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 号技术文献] ;安全照明[U. S. A. (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照明设计规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 . . . . . ,我国亦有对应规范、原则: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规定GB-15630-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节录:第3. 4. 5 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地下车库设计规范

地下车库设计规范

1 总则1.0.1 为使地下建筑照明设计能够满足长期使用的视觉功效、保证技术先进、使用安全、维护方便,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下商场、旅馆、医院和停车场的照明设计。

1.0.3 地下商场、旅馆、医院和停车场的照明设计除遵守本标准外,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工程应执行人防工程的现行规定。

2 名词、术语2.0.1 过渡照明为减少建筑物内部与外界过大的亮度差而设置的使亮度可逐次变化的照明。

2.0.2 散射照度全阴天时室外水平面的照度。

2.0.3 年平均散射照度日出后半小时到日落前半小时,每小时测得的散射照度的年平均值。

3 照度标准3.1 一般规定3.1.1 地下建筑照明照度值按以下系列分级:0.5、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 和500Lx。

3.1.2 照度标准值是指工作、活动或生活场所参考平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3.1.3 照度标准值为维护照度值,维护系数应符合表 3.1.3 的规定。

注:①对特别清洁的房间如手术室可取 0.80;②本表适用于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当采用卤钨灯、白炽灯时,维护系数可提高0.05。

3.1.4 各类建筑物的不同活动或作业类别,照度标准值规定高、中、低三个值。

一般情况下取中值,可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情况、所处地区等因素,从中选出适当的照度值。

3.2 照度标准3.2.1 地下商场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

指附建地下室过道。

4 照明质量4.1 照度均匀度4.1.1 工作房间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按最低照度和平均照度之比确定,其数值不宜小于0.7。

4.1.2 直接连通的相邻房间的平均照度之差不宜超过5∶1。

4.2 反射比与照度比4.2.1 长时间连续工作、生活或活动场所,其反射比宜按表 4.2.1 选取。

4.3 眩光限制4.3.1 直接眩光质量等级可按眩光程度分为三级,其眩光程度和应用场所宜符合表4.3.1的规定。

现代建筑中的应急照明

现代建筑中的应急照明

现代建筑中的应急照明应急照明是现代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

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随着电源中断,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工作,对重要的生产、工作的继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都有重要的作用。

标签:建筑;应急照明;设计一、前言现代建筑的设计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也在发生变化,无论是建筑的层数、外形还是功能、选材都日新月异。

在现代建筑的安全设施中,应急照明是一项重要的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

其作用是在紧急事故发生时,正常照明系统因故障不能提供照明,在此情况下能够提供照明和疏散引导,以供人们能够安全撤离危险区域或建筑物,以确保场所中人员的安全工作或安全撤离。

二、应急照明的种类应急照明按《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的定义是: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发生故障而启用的照明,也称事故照明。

应急照明根据使用的类型,可分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几个种类。

(1)疏散照明:它又分为疏散一般照明和指示标志照明。

;疏散一般照明是为疏散通道提供必要的照明度,能使疏散人员安全通过。

而指示标志照明是为标志和指示疏散出口的作用。

(2)安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当中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而设置的临时照明。

(3)备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置的后备照明。

三、应急照明持续工作时间1、疏散照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民用建筑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连续供電时间不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

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要比普通民用建筑高,疏散照明持续供电时间反而短,且在2008年新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规定:疏散照明持续供电时间均应大于30min,并没有区分建筑类型,所以在民用建筑中疏散照明持续工作时间都需大于30min。

地下室应急照明照度要求

地下室应急照明照度要求

地下室应急照明照度要求1. 为什么地下室的应急照明这么重要?好嘛,咱们先聊聊地下室这个地方。

你知道的,地下室就像个“隐秘的角落”,常常让人觉得神秘又有点害怕。

想象一下,你正准备下去翻找什么,结果一进门就感觉黑乎乎的,没见过的地方瞬间让你心里打鼓!所以啊,地下室的应急照明可真是重中之重。

这照明可不是随便亮亮的,它得有一定的照度,才能让你在危急时刻不至于摔个大跟头,或是跟墙壁来个亲密接触。

毕竟,谁也不想在紧急情况下变成“黑暗骑士”,对吧?1.1 照度标准是啥?那么,什么是“照度标准”呢?简单说,就是在应急情况下,地下室的光线得有多亮,才能让你不费劲地找到出口。

根据相关标准,地下室的应急照明通常要求照度不低于1 Lux。

听起来有点高深,其实就是很微弱的光线,想象一下夜里你在外面走,路灯洒下的那点光就差不多。

这点光虽小,却能让你在黑暗中看得清楚一点,避免了摔跤的尴尬。

1.2 照明设备的选择当然,要达到这个照度,可不是随便用个手电筒就行的。

我们得选合适的照明设备!比如,LED灯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它亮度高,能耗低,还长寿命,真是一举三得。

还有就是,得把这些灯放在关键的位置,确保每个角落都能被照亮。

你可不想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遇上个什么“幽灵”吧?所以,灯的位置也很关键,要不然就像把灯泡放在柜子里,永远都照不亮外面的世界,真是没辙了。

2. 地下室应急照明的布置那么,咱们来聊聊这个照明怎么布置,才能让地下室光明满满。

首先,得考虑到出入口的位置,这里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能让你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找到路。

想象一下,万一停电了,你能一边摸黑找灯,一边心里想着“这到底是哪条路”,真是够糟心的。

2.1 灯具的高度和数量另外,灯具的高度和数量也不能忽视。

灯放得太高,就算有光也照不下去;放得太低,光又分散,不集中。

一般来说,灯具的安装高度应该在2米左右,保持一定的距离,让光线可以均匀地洒在地面上。

至于数量嘛,那就得根据地下室的面积来定了。

应急照明灯具

应急照明灯具
5.0 lx ⑤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
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应急照明的要求
1、应急照明的要求与功能指标
01 消 防 应 急 灯 具 的 应 急 工 作 时 间 应 不 小 于 9 0 m i n , 且 不 小于灯具本身表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区域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 ≤0.25s。 (4)疏散照明平时处于点亮状态。 (5)可调光型安全出口标志灯应用于影剧院的观众 厅。在正常情况下减光使用,火灾事故时应自动 接通至全亮状态。
1、应急照明的设要求与功能指标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要求: ①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 lx; ②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 lx; ③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 lx; ④ 人防工程中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前室、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的火灾疏散照明,其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
应急照明
01
02 03 04 05 06
1、应急照明的要求与功能指标
应急照明的要求 (1)消防应急照明光源选择
应选用能快速点燃的光源,一般采用白炽灯、荧 光灯等。 (2)消防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其电源转换 时间应满足: ① 疏散照明≤15s;
② 备用照明≤1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1.5s)。 (3)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5s;高危险
中心的照度不应低于1.0LX。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 持续时间不应低于相应规定。
1、疏散指示标 志的功能指标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2、疏散指 示标志的测 试要点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51309 2018主要条文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51309 2018主要条文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主要条文1、A型消防应急灯: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均不大于DC36V的消防应急灯具。

2、 A 型应急照明配电箱:额定输出电压不大于DC36V 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3、 A 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额定输出电压不大于DC36V 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4、 3.1.2: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3.1.2贯宣解释:(1)问题:对于设置了消防控制室的高层住宅小区中,一二层设置有商业服务网点。

此商业服务网点内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如何设计?回复: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住宅下商业网点应急照明:之前住宅建筑中的商业,考虑到分户计量,一般是在每个商户的配电箱中拉出一路,接自带蓄电池型。

灯具。

由于新规要求,此类场所可从电井中设置的A 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引出回路,将商户内的若干应急照明灯串起。

(2)问题:对于设置了消防控制室的高层住宅小区中,有几处配套附属用房(此类建筑内没有设置火灾探测报警和联动控制设备)。

是否可以理解:此类配套附属用房就不用设置集中控制型系统了?回复:此类配套附属用房,可不用设置集中控制型系统;但仍需根据灯具距地高度,选择适用的A 型或 B 型灯具。

5、 3.1.6 住宅建筑中,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时,消防应急照明可以兼用日常照明。

3.1.6贯宣解释:1)、仅在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筑的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场所,虽然灯具安装高度小于8 米,但可以采用非集中控制型的自带蓄电池 B 型灯具。

2)、在这类住宅建筑中,采用非集中控制型的自带蓄电池B 型灯具时,其可以在满足日常照明照度的条件下,兼用日常照明。

3)、对于集中控制型系统,无论是自带蓄电池还是集中电源的A型/B 型灯具,一律不能兼做日常照明。

4)、除3.1.6 条中提及的住宅建筑外,其他场所除非选用A 型持续性灯具,否则消防应急照明不能兼做平时照明.3.1.6 条文解释:住宅建筑中,基于节约投资的角度考虑,当采用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时,该灯具可以兼用日常照明;同时为了保障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应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灯具现场控制开关的工作状态不能影响灯具光源的应急点亮。

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规定和计算方法

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规定和计算方法

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规定和计算方法公用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规定1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2 、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

11.3.2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2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3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平均照度计算公式:利用系数法:E av=φ(单个光通量)*N(数量)*CU(空间利用系数)*MK(维护系数)/S(面积)空间利用系数一般取0.3~0.4,维护系数一般取0.7~0.8;单位容量法:W(单位被照面积所需功率)=P(全部灯具功率)/S (被照面积)换成:N(灯具数量)=E(所需照度)*A(房间面积)*φ0(单位面积每LX光通量)*C1(修正系数)*C2(修正系数)/φ(单个灯具光通量)逐点计算法:较复杂,不一一列举。

一般书房照度为100Lux,但阅读时所需之照明照度则为600Lux,所以最好再使用台灯作为局部照明。

室内刚能辨别人脸的轮廓,照度为20LX,下棋打牌的照度为150LX,看小说约需250LX,即25瓦白炽灯离书30-50厘米,书写约需要500LX,即40瓦白炽灯离书30-50厘米,看电视约需30LX,用一支3瓦的小灯放在视线之外就行了。

保持合适的照度,对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都有很大的好处;在过于强烈或过于阴暗的光线照射下工作学习,对眼睛都是有害的。

同一盏灯利用到的照度大小1).与灯具的型式、光效和配光曲线有关。

2).与灯具悬挂高度有关。

悬挂越高,反射光通越多,利用系数也越高。

3).与房间的面积及形状有关。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1 总则1.0.1 为使地下建筑照明设计能够满足长期使用的视觉功效、保证技术先进、使用安全、维护方便,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下商场、旅馆、医院和停车场的照明设计。

1.0.3 地下商场、旅馆、医院和停车场的照明设计除遵守本标准外,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工程应执行人防工程的现行规定。

2名词、术语2.0.1 过渡照明为减少建筑物内部与外界过大的亮度差而设置的使亮度可逐次变化的照明。

2.0.2 散射照度全阴天时室外水平面的照度。

2.0.3 年平均散射照度日出后半小时到日落前半小时,每小时测得的散射照度的年平均值。

3照度标准3.1 一般规定3.1.1 地下建筑照明照度值按以下系列分级:0.5、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和500Lx。

3.1.2 照度标准值是指工作、活动或生活场所参考平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3.1.3 照度标准值为维护照度值,维护系数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维护系数表3.1.3注:①对特别清洁的房间如手术室可取0.80;②本表适用于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当采用卤钨灯、白炽灯时,维护系数可提高0.05。

3.1.4 各类建筑物的不同活动或作业类别,照度标准值规定高、中、低三个值。

一般情况下取中值,可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情况、所处地区等因素,从中选出适当的照度值。

3.2照度标准3.2.1 地下商场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地下商场照度标准值表3.2.13.2.2 地下旅馆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地下旅馆照明的照度标准值表3.2.23.2.3 地下医院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地下医院照明的照度标准值表3.2.3注:不包括手术台无影灯照明3.2.4 地下停车场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地下停车场照明的照度标准值表3.2.43.2.5 设备房间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急照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急照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火灾确认后,应将非消防电源切断,并接通火灾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可分为:疏散、安全、备用应急照明。

疏散应急照明:为保证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快速安全撤离建筑物设立的照明。

安全应急照明:在正常照明熄灭时,为保证潜在危险场所的人员人身安全设立的照明。

备用应急照明:正常照明发生故障时,为保证室内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

在此我们谈论的是火灾发生时的疏散应急照明控制方式问题。

目前,疏散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可分为:蓄电池集中应急电源和独立灯具内置电源。

1、蓄电池集中应急电源(EPS)控制方式:正常情况下市电供电,并通过紧密的充电电路为应急电源周期充电,市电故障时自动切换由专用集中式应急电源供电,照明灯具采用普通灯具。

此系统优点:照明灯具价格便宜,故障率低,维护费用少,集中应急电源放置在强电间或专门安全区域,蓄电池寿命较长,一般可使用10~15年;此系统缺点:集中应急电源处发生火灾,相应应急照明失去作用,配出电源线应用耐火电缆、电线,所以电源及线缆投入较高。

2、独立灯具内置电源控制方式:正常电源切断时,自动启用灯具内置蓄电池。

此系统优点:电源采用普通试点供电,供电线路为普通线缆,供电部分价格便宜;灯具彼此独立,内置蓄电池故障时只影响灯具本身,对整个系统影响很小。

此系统缺点:每个灯具都配置充电、逆变电子电路及蓄电池,灯具价格较贵;接内置蓄电池的充电电路简单,缺少精密的滤波、整流电路保护,蓄电池的寿命较短,一般为2年左右。

灯具分散且故障率高,维护费用较高。

在火灾发生时,会产生大量烟雾,消防喷淋系统工作,疏散走廊中喷淋头喷水,为防止人员疏散中发生触电伤亡事故,普通照明电源被切断。

此时疏散应急照明显得尤为重要,如何设置疏散应急照明灯具、电源和控制方式,使得应急照明系统更安全可靠的工作呢?对规模大的高层建筑而言,宜采用市电+EPS+普通灯具作为疏散应急照明系统,为了更加安全起见,可在重要的疏散通道设置少量的内置蓄电池的应急灯具。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规定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规定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规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1.5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2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 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5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 lx;2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 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 lx;3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10.3.5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2 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应急照明及施工

应急照明及施工

应急照明及施工一、应急照明的作用和重要性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电力往往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在某些情况下,如灾害、事故等紧急情况下,供电系统可能会面临耗尽电力或被破坏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一种有效的应急照明系统可以为灾难期间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

而在建筑施工现场也常常需要应急照明设备的支持,以保证工人们在黑暗环境中也能进行施工工作。

因此,在建筑施工现场和紧急情况下,应急照明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重要性。

二、应急照明分类常见的应急照明设备包括便携式、手提式和固定式三类。

其中,便携式设备适用于移动场所或不同建筑之间的应急照明。

手提式照明设备更适用于个人使用和短时期的应急照明。

固定式设备适用于需要常设照明支持的区域,如火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

三、应急照明设备的选购1. 功率应急照明设备的功率需要足够满足暗部临时采暖、烹饪、家用电器正常使用等需求。

一般使用1000瓦左右功率的应急发电机可应对以上需求。

2. 控制应急照明设备的控制需求通常较简单,因此,在购买时需要选择易于操作的设备,以确保在应急情况下可以快速开启。

3. 防护应急照明设备通常需要设备有较好的防水、防书、防灰尘、防腐蚀等特点,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四、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照明安装要点应急照明设备在建筑施工现场的安装需要特别注意一些细节和方面:1.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位置需要符合设备规定,如手提式应急照明需放置在容易被看到的位置,标明其位置;固定式应急照明需设置按装位置及其作用的标识,以便操作人员快速找到。

2.应急照明设备在安装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不同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如施工现场的灰尘多,应考虑较好的防尘设计;施工现场的环境潮湿,应考虑防水的设计方案等。

3.应急照明设备对其电源的要求也需要对照建筑施工现场的电网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不会因受到过高的电压而受损。

五、应急照明系统在建筑施工和紧急情况下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选购和安装上需要仔细的考虑,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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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地下建筑应急照明
5.3.1 疏散照明应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

5.3.1.1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建筑各厅、室出口、出入口等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
(2)地面水平照度不宜低于0.5Lx。

(3)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上方,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m;
5.3.1.2 疏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通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等处应设置疏散标志灯;
(2)疏散标志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0~1.2m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顶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宜大于10m。

(3)地面水平照度不应小于0.5Lx。

5.3.2 备用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营业厅,餐厅、急诊室、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柴油电站、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计算机室、楼梯间等应设置备用照明;
(2)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柴油电站、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等工作部位的备用照明应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其它场所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1/10,但最低不应小于5Lx。

5.3.3 手术室、急救室等房间应设置安全照明。

5.3.4 应急照明光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照明宜采用荧光灯或白炽灯;
(2)安全照明宜采用卤钨灯,也可采用瞬时可靠点燃的荧光灯。

5.3.5 应急照明电源应符合供电方式、转换时间和持续工作时间的要求。

5.3.5.1 应急照明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宜选用下列供电方式之一或适宜的组合:
(1)另一个正常电源或另一路供电线路;
(2)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
(3)蓄电池组;
(4)自带电源型应急灯。

5.3.5.2 正常电源故障后应急照明投入的转换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照明不应大于15s,商场营业厅等人员集中场所不应大于5s;
(2)安全照明不应大于0.5s;
(3)备用照明不应大于15s,收款台、消防控制室等与消防有关的房间和商场营业厅等人员集中场所不应大于5s。

5.3.5.3 应急照明电源的持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30min,与消防有关的房间其备用照明的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20min。

5.3.6 应急照明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备用照明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同时使用时,应分别设置配电线路和控制开关,备用照明仅在事故状态使用时,正常照明熄灭后备用照明应自动投入工作;
(2)平时不使用的疏散照明应在控制室、配电室或值班室集中控制或自动控制,不允许就地关闭;
(3)应急照明回路上不应设置插座;
(4)蓄电池为应急照明电源时,应具有自动充电功能;
(5)应急照明严禁使用调光装置。

5.3.7 应急照明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个防火分区应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应有防火措施;
(2)疏散照明线路宜采用耐火电线、电缆明敷,或电线电缆穿阻燃性硬质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用电线、电缆穿硬质管暗敷,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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