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塔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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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塔吊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施工作业正常有秩序开展,确保塔吊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结合项目部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一、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执行“塔吊十不吊”的相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二、认真落实上、下班制度,塔吊司机、指挥员到岗时间不迟于(上午7:
00、下午1:00),如现场实际工作需要,以安全员调整的实际上、下班时间为准。上班期间必须在职在位,遇有加班任务必须无条件完成,确保各施工作业正常有序开展。下班应向主办施工员问清楚有无加班,如无加班作业,经主办施工员同意后方可下班。
三、工作中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报告,塔吊司机、指挥员与工长、施工员、及其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好合作关系,指挥员必须现场走动,检查吊重、荷载、钢丝绳有无损坏。塔吊司机应经常检查塔吊有无异常,如有异常先停止使用,并向安全员报告,确保起吊过程的安全。
四、坚决杜绝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向该施工区域内的各班组(或分包单位)收受钱物,保持良好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做事原则。
五、塔吊施工有闲时,也有忙时,闲时工资不减少,忙时工资不增加,如遇夜晚加班或通宵班,自行找持有特种作业证且技能过硬的人员临时顶替,对表现特别好的塔吊操作工、指挥工,项目部可以进行奖励,但奖与不奖,决定权在项目部,塔吊操作工、指挥工不得索要奖励。
六、塔吊司机、指挥人员离职,必须提前10日以上向项目部报告,因其它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到岗的务必事先请假,找持有特种作业证且技能过硬的人员临时顶替,确保塔吊使用并正常开展工作。
七、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塔吊与塔吊之间相互配合帮忙,确保施工进度稳步推进。对不服从管理、工作中互相推卸责任、影响施工者进行处罚。
八、塔吊操作工从进入施工现场至塔吊操作室,必须戴好安全帽。
九、春节放假期间不计工资。
十、塔吊、指挥工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组负责,施工作业情况由工长负责,安全主管姓名,电话是;各施工工长姓名电话。
十一、追责处罚规定:
1.塔吊吊运材料时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严禁灰盘内或料斗或物料上站人起吊,对指挥工处以50元/次处罚。
料斗在材料吊运中超过料斗边缘,且未覆盖安全平网(或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起吊,对指挥工处以50元/次处罚。
物料绑扎不牢起吊,对指挥工处以50元/次处罚。
2.未遵守上下班规定的:每次处罚100元,多次不遵守的,除处罚外将解聘,
工资在解聘后2个月内付清。
3.指挥工上班时间耍手机的,处罚50元/次。
4.塔吊操作工和指挥工未戴安全帽者,每一次处罚50元。
5.指挥工上班时间不得坐着指挥,处罚50元/次。
6.向施工区域内的各班组(或分包单位)索要钱物并收受钱物的,将按收受钱
物双倍金额进行处罚,在工资中扣除,累教不改者解聘,工资在解聘后2个月内付清。
7.夜晚拒绝加班的,项目部找人替班,替班人工资(不论多少)将从应加班人
工资中扣除,累教不改者将解聘,工资在解聘后2个月内付清。
8.塔吊操作工或指挥工没有在现场时,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电话不通联系
不上,影响工地上施工的,处罚100元/次。如果联系不上,项目部找人替班,替班人工资(不论多少)将从应加班人工资中扣除。
9.辞职前未提前10日向项目部报告的,新人员无法到位,扣发1000元工资,
工资在辞职后2个月内付清。
10.普遍反映配合不好,经过调查属实的,将无条件解聘,工资在解聘后2个月
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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