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设备与移动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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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 总则1.1 目的为了保障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1.2 移动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是指由罐体(注1-1)或者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注1-2)与走行装置或者框架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运输装备,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注1-1:罐体是指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中用于充装介质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制造按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注1-2:气瓶是指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中用于充装介质的压力容器。

其设计制造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1.3 适用范围1.3.1 适用范围的一般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移动式压力容器:(1)具有充装与卸载(以下简称装卸)介质功能,并且参与铁路、公路或者水路运输(注1-3);(2)罐体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气瓶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 (注1-4);(3)罐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450L,气瓶容器容积大于或者等于1000L(注1-5);(4)充装介质为气体(注1-6)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注1-7)的液体(注1-8)。

注1-3:具有装卸介质功能,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移动使用,不参与铁路、公路或者水路运输的压力容器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管理。

注1-4:工作压力,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罐体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公称工作压力,是指在基准温度(20℃)下,气瓶内压缩气体达到完全均匀状态时的限定压力。

本规程所指压力除注明外均为表压力。

注1-5:容积,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单个罐体或者单个瓶式容器的几何容积,按照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一般需要扣除永久连接在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

注1-6:气体,是指在50℃时,蒸气压力大于0.3MPa(绝压)的物质或者20℃时在0.1013MPa(绝压)标准压力下完全是气态的物质。

实验室安全之压力容器与气瓶

实验室安全之压力容器与气瓶

实验室安全之压力容器与气瓶压力容器和气瓶是实验室中常见的装置,其中压力容器通常用于储存和运输高压气体、液态气体和化学药品,在实验室有着广泛的应用;气瓶则是储存压缩气体并供应给实验室的设备和实验流程使用。

然而,这些装置如果不正确使用和管理,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风险。

本文将就压力容器和气瓶的安全管理进行简要介绍。

首先,对于压力容器,其材质一般是钢制或铝制,而内部储存的高压气体、液态气体或化学药品,具有很大的能量,一旦泄漏或发生爆炸,会给实验室甚至周围环境带来巨大的危害。

因此,实验室应当建立全面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其中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1. 压力容器的选型和检验:实验室在使用压力容器时,应当确认其具有相应标准的认证,并对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测试,以保证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如果发现压力容器存在问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

2. 正确使用压力容器:实验室人员在使用压力容器前,应当详细了解其安全使用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操作人员应当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应对突发状况,并及时处理意外事故。

3. 压力容器存放和运输:应当制定专门的存放和运输规程,在符合条件、处于稳定状态的情况下,储存和运输压力容器。

存放时应当注意防潮、防雨、防晒,并将其固定牢固,确保不会误伤他人和设备。

同时,在不使用时,应当将容器阀门关闭,避免泄漏。

其次,在气瓶的使用和管理方面,同样存在一系列的安全问题。

在使用气瓶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 选择合适的气瓶:不同的实验室需要使用不同型号的气瓶,应当选择符合规范的气瓶,并在使用前进行检验。

在选择气瓶压力时,应当考虑气瓶的压力容积、外观质量和使用寿命等因素。

2. 使用安全装置:使用气瓶时,应当配备一些安全装置,例如减压器、压力表、安全阀和泄漏检测器等,以降低气瓶的风险和威胁。

在打开和关闭气瓶时,应当谨慎,避免发生漏气或突发事故。

3. 气瓶的存放和运输:存放气瓶时,应当选择符合规定的场所,并将其储存在固定的地方,防止滚动或摔倒。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标准指引(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标准指引(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八条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和气瓶充装人员应当经地(市)级或者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6 作业人员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抽查作业人员档案,查看是否按规定配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及时申报定期检验。
车用气瓶:以车辆为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
其他气瓶:按批办理使用登记。
抽查气瓶档案、使用登记证,查看自有产权气瓶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2
是否超范围充装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第十七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充装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工作,不得超范围充装。
抽查许可证和气瓶,查看充装的气瓶与许可证发证范围是否一致。
类别
检查
充装
作业
人员
3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第十八条气瓶充装单位发生更名、产权变更、充装场地变更等情况,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报。充装单需要变更充装范围,应当在变更前向发证机关申报,又发证机关进行必要的检查,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抽查充装许可证,查看许可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地址、营业执照等与许可证是否一致,发生变化是否办理变更。
类别
检查
项目
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主要依据
检查方法
充装

移动式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

气瓶,它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对安全性要求很高,属于易发生危害大的事故的特种设备。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的单位要具备充装许可证才能从事相关活动。

办理充装许可证的单位,必须通过以下资质条件审核:一、基本条件:(1)充装单位的场地、厂房、设备和充装工艺设施应当是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2)充装单位应当取得相关部门(规划、消防部门)的批准,在取得充装许可前,充装站不得对外营业;(3)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4)建立和使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具有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仅限易燃有毒气体充装),采用信息化技术对气瓶充装过程进行管理;(5)具备充装介质的储存能力,并且具有符合规定数量的由充装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车用气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用气瓶除外;(6)充装单位应当具备气瓶维护保养的能力和设施,负责对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进行标志制作和维护保养。

二、充装设备:(1)充装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2)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卸载专用装置,并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3)抽真空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4)用于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充装设备,应当装设紧急切断系统。

三、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1)充装单位装设的压力计量、温度计量、质量计量、安全阀、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有毒、可燃气体和氧气及可窒息性气体的充装单位必须配置)、紧急切断系统等应当与充装介质种类、充装数量相适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2)具有判定气瓶内部残液、残气化学性质的装置和仪器,以及处理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残液、残气的设施。

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代办咨询机构中心,从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咨询代办服务,及具体承接代办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各类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以及其他各类行政许可证取证咨询服务。

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基础知识

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基础知识

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 且小于或等于70℃的 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70℃的

ຫໍສະໝຸດ 四、《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气瓶分类
1、按照公称工作压力划分 气瓶按照公称工作压力分为高压气瓶、低压气瓶: (1)高压气瓶是指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的气瓶; (2)低压气瓶是指公称工作压力小于10MPa的气瓶。 2、按照公称容积划分 气瓶按照公称容积分为小容积、中容积、大容积气瓶:
缠绕气瓶、内部装有填料的气瓶以及气瓶附件体,;
5. 钢制无缝、焊接气瓶 。
二、气瓶的分类 按制造方法划分 钢制无缝气瓶 钢制焊接气瓶
缠绕玻璃纤维气瓶
钢制无缝气瓶
钢制焊接气瓶

钢制焊接气瓶
缠绕玻璃纤维气瓶
1、钢制无缝气瓶
⑴是以钢坯为原料,经冲压拉伸制造或以无缝钢管 为材料,经热旋压收口收底制造的钢瓶。
压力的上限值。
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得小于 8MPa。盛装有毒和剧毒危害的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 作压力的选用应适当提高。
常用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气体类别 永久气体 Tc<-10℃ 公称工作 压力MPa 30 20 15 常用气体 空气、氧、氢、氮、氩、氦、氖、氪、甲烷、煤气、天 然气、氟等 空气、氧、氢、氮、氩、、氦、氖、甲烷、煤气、三氟 化硼、四氟甲烷(R-14)、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氘 (重氢)、氪等 二氧化碳、一氧化二氮(氧化亚氮)、乙烷、乙烯、硅 烷、磷烷、乙硼烷等 氙、一氧化二氮(氧化亚氮)、六氟化硫、氯化氢、乙 烷、乙烯、三氟氯甲烷(R-13)、三氟甲烷(R-23)、 六氟乙烷(R-116)、1.1二氟乙烯(偏二氟乙烯)(R1132a)、氟乙烯(R-1141)、三氟溴甲烷(R-13B1)等 六氟化硫、三氟氯甲烷(R-13)、1.1二氟乙烯(偏二氟 乙烯)(R-1132a)、六氟乙烷(R-116)、氟乙烯(R1141)、三氟溴甲烷(R-13B1)等

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以下与《气瓶充装许可规则》一起简称《许可规则》)、粤质监[2013]32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鉴定评审指南适用于广东省内的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的鉴定评审,充装许可分类按表1:表1 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分类表注:1. 介质名称以《瓶装气体分类》(GB/T 16163-2012)中的标准气体名称为准,并可在名称后加注此气体的别名(以括号包围)。

2.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直接注明设备品种(如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等),且不需加注移动式压力容器字样。

第二章鉴定评审工作的准备第三条鉴定评审工作的准备主要包括: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签定鉴定评审技术服务协议,编制评审计划,组织评审组,准备评审文件及资料,印发《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

第四条获得受理的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首次申请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应当从受理之日起,在申请核准的有效期(自受理之日起12个月内)内完成鉴定评审及许可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原受理批准自动失效;获得受理的要求换证的申请单位,还必须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失效日有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超过许可证有效期未换证的,原核许可证自动失效。

申请单位应及时约请有资格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鉴定评审工作。

申请单位书面约请鉴定评审机构时,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气瓶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已受理,与网上申请填报的内容一致);二、《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一式三份);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复印件一份);四、质量保证手册(一份);五、原许可证书(复印件一份,换证申请要求)第五条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申请单位的书面约请后,双方签定订鉴定评审协议,并付诸实施。

实验室安全压力容器与气瓶

实验室安全压力容器与气瓶

实验室安全压力容器与气瓶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实验室中的压力容器和气瓶已经成为许多实验室必备的设备。

然而,在使用这些设备的过程中,也极易发生危险事件,需格外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

本文将对实验室中常见的安全压力容器与气瓶进行介绍,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注意事项,以期在保证实验室研究效率的同时,更好地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安全压力容器安全压力容器通常用于存储或传输高压液体和气体,能够承受超过常压的压强。

实验室中常见的安全压力容器包括气瓶、气体储存罐、蒸馏釜等等。

在使用这些设备时,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规范,以保证实验室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常见安全压力容器及其应用•气瓶气瓶是实验室中使用最为广泛的安全压力容器之一。

它通常由高强度钢或铝合金制成,内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其他可压缩的气体。

气瓶广泛应用于化学分析、生物学实验、工业生产等领域。

•液体储存罐液体储存罐是用于存储或传输液态化学品的容器。

它通常由不锈钢或其他耐腐蚀材料制成,具有较好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能,常用于石油化工、制药、农药等领域。

•蒸馏釜蒸馏釜是一种用于蒸馏、萃取等过程的设备,通常由不锈钢或其他耐腐蚀材料制成,具有较高的密封性能。

蒸馏釜广泛应用于化学、生物、制药等领域。

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安全压力容器时,必须遵循以下安全注意事项:1.确保容器的正常运行状态在使用安全压力容器之前,需要仔细检查容器的外观、机械密封件、阀门、压力表等设备是否完好。

如发现损坏或泄漏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2.熟悉使用说明书和安全规范在使用安全压力容器之前,必须仔细研读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规范,了解设备的使用范围、使用注意事项、安全保障要求等内容。

3.避免超负荷使用安全压力容器通常具有一定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其额定压力使用。

如需要更大的工作压力,应考虑更换设备或采用其他措施。

4.防止容器过热在使用安全压力容器过程中,需要避免容器过热,以免容器破坏或爆炸。

特别是液态化学品存储罐和蒸馏釜,一定要确保加热设备的温度控制准确和安全。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34525-2017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34525-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Safety rules for handling,loading and unloading,storing and using of cylinderGB/T 34525-20172017-10-14发布2018-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北京氦普北分气体工业有限公司、北京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粤燊、赵俊秀、洑春干、宋琦、沈建林、张金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储存及以上场所使用区域内瓶装气体气瓶的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容积为0.4 L~3000 L、公称工作压力为0.2 MPa~35 MPa(表压,下同)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 MPa•L,盛装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的液体以及混合气体的无缝气瓶、焊接气瓶、焊接绝热气瓶、缠绕气瓶、内装有填料的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仅在灭火时承受瞬时压力而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消防灭火器用气瓶、固定使用的瓶式压力容器以及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的气瓶、车用气瓶、长管拖车、管束式车集装箱用大容积气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移动式压力容器是一种常见的工业设备,常用于运输和储存压缩气体和液体。

由于其具有高压、高温、易燃等特点,安全管理制度对于避免事故发生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供一些常用的安全管理措施。

2.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分类根据用途和特点,移动式压力容器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气瓶、罐车、槽车等。

每种类型的容器都有特定的安全管理要求,下面将对常见的几种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介绍。

2.1 气瓶气瓶是最常见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用于储存和运输各种气体,如氧气、氮气、液化石油气等。

气瓶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使用合格的气瓶:根据国家标准选择合格的气瓶,确保其材质和结构符合要求。

•进行定期检验: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气瓶检验,包括外观检查、气密性测试等。

•正确使用和存放:使用气瓶时要遵守使用说明,储存时要远离火源和易燃物品。

•运输时注意安全:在运输气瓶时,要确保固定牢固,防止碰撞和倾倒。

2.2 罐车罐车是一种专门用于运输液体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常用于运输石油、化工液体等。

罐车的安全管理要求如下:•定期检查罐车的设备和安全阀,确保其正常运行。

•确保罐车的结构和密封性,防止泄漏和溢出。

•载货前要检查液体的性质和容量,确保装载的物质安全。

•运输途中要注意行驶速度和路况,避免意外事故。

2.3 槽车槽车是用于运输散装粉状物料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如水泥和粮食等。

槽车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定期检查槽车的结构和密封性,确保其运行正常。

•确保槽车装载物料的干燥和清洁,避免杂质或异物混入。

•在装卸过程中要注意操作规范,避免物料溢出或堆积。

•运输途中要遵守限速和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驶。

3.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框架,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1 安全责任•确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搬运气瓶应注意事项

搬运气瓶应注意事项

搬运气瓶应注意事项搬运气瓶是一项需要特别谨慎的工作,以下是搬运气瓶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1.确保个人安全:搬运气瓶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事故发生时可能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

在搬运气瓶之前,必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鞋、手套和护目镜等。

2.检查气瓶的完整性:在搬运气瓶之前,必须仔细检查气瓶的完整性。

检查气瓶是否有明显的破损、腐蚀或其他不正常的情况。

如果发现气瓶有问题,应立即停止搬运,并报告有关部门。

3.确认气瓶的标识:在搬运气瓶之前,必须确认气瓶的标识,并确保搬运的是正确的气瓶。

气瓶上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气瓶的类型、安全压力等信息。

确保你了解并遵守所有与该类型气瓶搬运相关的规定。

4.使用正确的搬运设备: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的气瓶搬运设备。

这些设备应经过合格认证,并能够轻松地搬运气瓶。

使用不合适的设备可能导致气瓶倾斜、掉落或者造成其他安全隐患。

5.避免气瓶滚动:在搬运气瓶时,必须特别注意避免气瓶滚动。

在气瓶周围铺设防滚垫或使用其他方法,确保气瓶能够稳定地搬运。

6.避免气瓶碰撞:在搬运气瓶时,必须避免气瓶与其他物体碰撞。

碰撞可能导致气瓶破损、漏气甚至爆炸。

在搬运气瓶时应特别小心,避免与其他设备或结构物接触。

7.避免气瓶暴露于高温环境:在搬运气瓶时,必须避免气瓶暴露于高温环境。

高温可能导致气瓶内部压力升高,进而增加爆炸的风险。

搬运气瓶时应选择一个适当的环境,并确保气瓶不会受到过高的温度影响。

8.搬运气瓶时尽量减少震动:在搬运气瓶时,应尽量减少震动。

震动可能导致气瓶内发生不稳定的化学反应,增加爆炸的风险。

搬运气瓶时应小心轻放,避免突然移动或抖动。

9.定期维护和检查搬运设备:搬运设备必须经常进行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检查设备的各个部件是否完好,确保其能够安全地搬运气瓶。

如发现设备有损坏或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修复或更换设备。

10.培训和教育:对于从事气瓶搬运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

压力容器分类

压力容器分类
报批) 按《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报批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报批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 国质检锅[2004]31号) 知》(国质检锅 国质检锅 号 分四大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氧舱 分四大类: 一、2100 固定式压力容器 其品种有:7种 2110 超高压容器 2120 高压容器 2130 第三类中压容器 2140 第三类低压容器 2150 第二类中压容器 2160 第二类低压容器 2170 第一类压力容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 国质检锅[2004]31号) 知》(国质检锅 国质检锅 号 三、2300 气瓶 其品种有:9种 2310 无缝气瓶 2320 焊接气瓶 2330 液化石油气钢瓶 2340 溶解乙炔气瓶 2350 车用气瓶 2360 低温绝热气瓶 2370 缠绕气瓶 2380 非重复特种设备目录〉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 国质检锅[2004]31号) 知》(国质检锅 国质检锅 号
四、2400 氧舱 (5种) 2410 医用氧舱 2420 高气压舱 2430 再压舱 2440 高海拔试验舱 2450 潜水钟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 国质检锅[2004]31号) 知》(国质检锅 国质检锅 号 二、2200 移动式压力容器 其品种有: 其品种有: 4种 2210 2220 2230 2240 铁路罐车 汽车罐车 长管拖车 罐式集装箱 管束式集装箱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义:
移动式压力容器是指指由压力容器罐体与走行装置或者 框架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罐式运输装备, 框架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罐式运输装备,包括铁路罐 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 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 等。 适用范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适用范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1)具有装卸介质功能 并且参与铁路、 具有装卸介质功能, (1)具有装卸介质功能,并且参与铁路、公路或者水路运 1); 输(注1-1); (2)罐体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 2); 罐体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2)罐体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 (3)罐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450L(注 3); 罐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450L( (3)罐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450L(注1-3); (4)充装介质为气体 充装介质为气体( 4)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 (4)充装介质为气体(注1-4)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 等于其标准沸点( 5)的液体 的液体( 6)。 等于其标准沸点(注1-5)的液体(注1-6)。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须知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须知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充装许可简易办理指南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方可从事相关充装活动。

一、事项名称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充装许可二、设定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法》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4、《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5、《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R4001-2006)7、《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TSGR4002-2011)8、《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粤质监〔2017〕21号)9、《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三、实施机关广东省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四、许可范围茂名市行政区域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五、申请条件1、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合法注册且在注册经营范围内从事充装经营活动;2、有与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3、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4、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5、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6、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六、办理资料(一)首次申请需提交材料1、《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四份);2、营业执照(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复印件(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3、政府规划、消防、环保、防雷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4、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人,需提交原件核对;人员资质要求具体见《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聘用单位应与申请单位应一致,复印件内容应包括“作业项目”、必要的“年审项目”和“聘用记录”);5、质量手册(一份);6、与签约气瓶定期检验机构的检验协议复印件(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7、气瓶使用登记证复印件;8、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9、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印章或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气瓶操作规程范文

气瓶操作规程范文

气瓶操作规程范文一、气瓶的存放和搬运1.气瓶的存放区域应远离明火和易燃物品,通风良好。

2.存放气瓶的场所应设置“氧瓶”、“乙炔瓶”等警示牌,标明存放的气体种类。

3.气瓶应按照规定放置在气瓶支架或气瓶箱内,不得随意横放或堆放。

4.存放气瓶时应确保气瓶底座稳固,避免翻倒。

5.在气瓶上固定标牌标明气体种类、压力和制造日期。

二、气瓶的搬运1.搬运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设备,包括手套、护目镜等。

2.小型气瓶可以手拎,但应注意提拉不宜过高,以防破损或翻倒。

3.大型气瓶应使用专用气瓶车或手推车进行搬运,并确保固定牢固。

4.搬运气瓶时应平稳移动,避免碰撞和摔落。

三、气瓶的连接和使用1.在连接气瓶前,应检查气瓶的标识是否清晰、气瓶是否破损。

2.连接气瓶前,应对接口进行清洁和检查,确保无异物和损坏。

3.连接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用手提工具使其紧固,但不得过紧,防止损坏。

4.使用气瓶前应检查其压力表是否正常,气瓶阀门是否关闭。

5.气瓶使用时,操作人员应戴上防护装置,保持适当距离,避免过度靠近。

6.禁止在气瓶附近进行明火操作。

7.在使用气瓶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人员。

四、气瓶的保养和维护1.气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避免生锈和漏气等现象。

2.检查气瓶时应注意安全,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采取适当的检查工具。

3.气瓶运输途中如遇摔落或碰撞,应停止使用,并进行仔细检查。

4.气瓶使用完后,应关闭阀门和回收有关部门,避免漏气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换气瓶时,应使用合适的扳手或工具拧紧阀口,避免阀门松动和漏气。

五、应急处理措施1.在气瓶泄露或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警,并迅速引导人员撤离。

2.气瓶泄漏时应立即关闭其阀门,避免进一步泄露。

3.泄漏的气瓶应尽快将其隔离,避免其接触明火和引发爆炸。

4.在处理气瓶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装备,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以上是一份详细的气瓶操作规程,通过遵守这些规定和安全措施,可以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的发生。

压力容器与气瓶

压力容器与气瓶

压力容器与气瓶一、定义压力容器与气瓶是指能够承载一定压力的设备,通常用于贮存各种气体或液体。

压力容器和气瓶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人们日常生活中,如液化气、深海潜水艇、压力罐、高速列车等。

二、压力容器2.1 常见类型1.安全阀:一种在设备内部感受压力并在压力超过安全设定值时开启以释放压力的机构。

2.压力容器:一种具有一定容积的设备,主要用于存储气体、液体和蒸汽等。

3.压力容器组成:压力容器通常由壳体、封头、支撑架、附件和管路等部分组成。

2.2 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营压力容器由于常常承受高压力的气体或液体,故而在运营过程中一定要非常小心谨慎,以避免因安全事故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

具体的安全运营工作需遵循以下几点注意事项:1.技术标准:压力容器的制造应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2.储存:应将压力容器存放在专门的压力容器储存场所中,且应避免阳光直射及避免和易燃易爆物品混放。

3.安全阀:必须配备安全阀,保证出口压力不超过规定标准。

4.定期检验: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标准进行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三、气瓶3.1 气瓶定义气瓶也称“压力瓶”,通常是指用于储存氧气、氮气等高压气体的管状或球状容器,由高强度合金钢、复合材料或聚合物等制成。

3.2 气瓶的分类常见的气瓶按照用途和使用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氧气瓶:储存氧气并用于医院治疗、工业焊接等。

2.氢气瓶:储存氢气并用于研究、工业生产以及火箭发动机的燃料。

3.氮气瓶:储存氮气并用于冷冻、冷却、灭火和食品包装等。

3.3 气瓶的安全使用在使用气瓶过程中,人们必须注意以下安全事项,以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意外情况的发生:1.储存:气瓶应存放在通风好、干燥、无火源、避免阳光直射的专门瓶仓内。

2.运输:运输气瓶时要注意装卸机械和安全阀的完好、气瓶完整性,以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使用:在使用气瓶前要检查气瓶的完整性、安全阀,保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 总则1.1 目的为了保障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1.2 移动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是指由罐体(注1-1)或者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注1-2)与走行装置或者框架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运输装备,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注1-1:罐体是指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中用于充装介质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制造按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注1-2:气瓶是指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中用于充装介质的压力容器。

其设计制造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1.3 适用范围1.3.1 适用范围的一般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移动式压力容器:(1)具有充装与卸载(以下简称装卸)介质功能,并且参与铁路、公路或者水路运输(注1-3);(2)罐体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气瓶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 (注1-4);(3)罐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450L,气瓶容器容积大于或者等于1000L(注1-5);(4)充装介质为气体(注1-6)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注1-7)的液体(注1-8)。

注1-3:具有装卸介质功能,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移动使用,不参与铁路、公路或者水路运输的压力容器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管理。

注1-4:工作压力,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罐体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公称工作压力,是指在基准温度(20℃)下,气瓶内压缩气体达到完全均匀状态时的限定压力。

本规程所指压力除注明外均为表压力。

注1-5:容积,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单个罐体或者单个瓶式容器的几何容积,按照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一般需要扣除永久连接在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

注1-6:气体,是指在50℃时,蒸气压力大于0.3MPa(绝压)的物质或者20℃时在0.1013MPa(绝压)标准压力下完全是气态的物质。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处理措施。

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及时申报定期检验。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一、关于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活动的概念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是指利用专用充装设备,将贮存在固定容器中或气体发生装置中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充装到各类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中。

气瓶充装活动是指利用专用充装设备,将贮存在固定压力容器中或气体发生装置中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充装到各类气瓶内的过程。

气瓶是气体的包装物,充装单位是气瓶的主要使用单位,充装是气瓶使用的重要环节,气瓶的安全必须由充装单位负责。

二、关于充装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必须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工作。

目前,该项许可工作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充装许可书面申请。

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者,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充装许可证。

未取得充装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气瓶充装工作。

按照本法的要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合法注册,并且在注册经营范围内从事充装经营活动。

(二)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验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残夜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实施;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平安管理规定气瓶属于移动式特种设备,储存介质通常有高压、低温、腐蚀、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性而成为显著的危险源,需要对其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

以下是的气瓶平安规定。

第一条本规程适用于设计压力为1-30MPa(表压),容积不大于1立方米,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质气瓶。

不包括:盛装溶解乙炔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体气瓶和机器设备的附属瓶式容器。

第二条气瓶出厂应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有专人保管(自产气气瓶合格证由气体车间保存,外购气的自备气瓶由供应科保存)。

合格证的内容包括:制造厂名、气瓶编号、制造年月、设计压力、筒体设计最小壁厚、材料牌号,设计材料选用值、实际重量和实际容积。

第三条气体车间在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那么严禁充装气体: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漆色或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2、平安附件不齐、损坏或不符合规定;3、未判明装进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5、超过检验期;6、瓶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平安使用;7、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的瓶体或瓶嘴沾有油脂。

第四条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第五条气瓶应尽量专用,假设需将气瓶改装其他气体时,必须取得充气单位的同意。

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改装后的气体规定使用气瓶的设计压力。

同时,充气单位对这种气瓶在充气以前,必须进行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第六条各种气瓶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一般气体气瓶,每三年检查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查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查一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外购气的气瓶检验要求按充气单位规定进行。

定期检验工程包括:1、内、外表检查;2、水压试验。

容积大于12升的高压气瓶同时做容积剩余变形测定;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测定气瓶壁厚:a、高压气瓶的容积剩余变形大于6%;b、大于12升的高压气瓶,重量损失超过5%;c、气瓶有严重腐蚀或有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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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7 8 内容 氮气瓶 蓄能罐 稳压罐 煤气瓶 六氟化硫气瓶 安全阀 正压式呼吸器 储液罐 频次 一个月 一个月 一个月 一个月 一个月 一年 一个月 一个月 对象 气瓶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 气瓶 气瓶 压力设备 气瓶 压力容器 台账、检查维护表 台账、检查维护表 台账、检查维护表 台账、检查维护表、气瓶钢印是否在有限期内 台账、检查维护表 台账、年检验记录 台账、检查维护表 台账、检查维护表 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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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素相关管理标准
4、压力容器及移动气瓶的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运输工具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记,并备有灭火器材; b) 气瓶在搬运时瓶帽必须可靠固定,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c) 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条; d) 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可燃性气体气瓶,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 车箱内不得沾染油脂; e) 压力容器及气瓶装车上,应固定可靠,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 严禁超过车箱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三分之二 以上; f) 夏季运输应有遮阳措施,避免曝晒。运输车辆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 关附近停靠;停靠时,司机与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
一、合规性要求及元素基本情况介绍
1、压力设备登记在册并进行测试和检查 a、确认所有压力设备都厂家铭牌及公司检验证 b、所有压力设备的建造、检修和操作应在设定的标准内进行 c、登记所有压力设备并具有效证书 d、在适用情况下,所有的检查和测试应在计划的日期内由适当的、有资质的人员 按照标准进行
一、合规性要求及元素基本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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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素相关管理标准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 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 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 于25mm的管道。
二、元素相关管理标准
5、压力容器及移动气瓶的储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库房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 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库房 附近应设置灭火器材; b) 压力容器及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并对盛装气体种类进行确 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 c)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d)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其它油类物品,可燃性气体气瓶与 氧气瓶应分室储存; e) 压力容器及气瓶放置应整齐,立放时,要固定放稳,不相互依靠,横放 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二、元素相关管理标准 几种常用气瓶颜色标志:
序号
1 2 氢 3 4 5 6 7 8 氧 氮 空气 二氧化碳 液化石 工业用 油气 民 用 六氟化硫 CO2 H2 O2 N2 淡绿 淡(酞)兰 黑 黑 铝白 棕 SF6 银灰 银灰 氢 氧 氮 空气 液化二氧化碳 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 液化六氟化硫 大红 黑 淡黄 白 黑 白 大红 黑 P=12.5,深 绿色单环
2、测试 a、识别并遵守测试要求 b、保留测试记录
一、合规性要求及元素基本情况介绍
3、锁定安全阀 a、安装前将安全阀设置为需要的压力 b、必要时,将安全阀登记在册并标明序列号和位置 c、物理锁定或铅封所有减压阀(安全阀) d、安全阀方向出口朝向安全位置
一、合规性要求及元素基本情况介绍
4、压力表标注红线 a、按要求在所有压力表表盘上标注红线(与厂家铭牌及说明书相应) b、清楚最大工作压力并有报警系统就位以按要求发出通知/警告 c、设备进行校验并展示校准信息(贴纸/标签)
二、元素相关管理标准
安全阀:是指一种自动阀门,它不借助任何外力而是利用介质本身的力来排出一额定数 量的流体,以防止压力超过额定的安全值。当压力恢复正常后,阀门再行关闭并阻止介 质继续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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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素相关管理标准 压力容器及移动气瓶安全作业规定:
1 、技术支持部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 、仓库应当对在用压力容器及移动气瓶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 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移动气瓶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 录。 3、所有压力容器及移动气瓶已正确存放,罐体至少有两个安全圈,现场 使用必须固定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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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规性要求及元素基本情况介绍
6、气体机械:使用、存储与登记 a、所有气动工具登记在册 b、识别、评估与气动工具相关的健康风险并采取措施
一、合规性要求及元素基本情况介绍
7、液压系统 a、识别和评估与液压系统相关的风险 b、识别并遵守监控和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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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规性要求及元素基本情况介绍
5、气体装置和气瓶 a、正确存放所有移动气瓶 b、所有压力设备牢固安装并受到保护,使其免受其他因素或作业流程引起的损害 c、所有气体装置和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并登记在册(例如:移动式氧气、乙炔焊接 推车、制冷装置和二氧化碳装置等) d、操作人员经过正确安全使用设备的培训 e、正确、完整登记并保持更新 f、所有火焰式切割装置安装回火防止器 g、必要时,对气体设备/安装图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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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素相关管理标准
7、技术支持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 效期届满前3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 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管理。 8、 压力容器及移动气瓶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 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管理。 9、压力容器及移动气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 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管理年限,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 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0、压力容器及移动气瓶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移动气瓶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 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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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素相关管理标准 安全阀定期检验:
安全阀应当定期进行校验,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对生产需要长周期连续运转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设备,可以根据同类设备的 实际应用情况和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以及生产操作采取的安全可靠措施等 条件适当延长校验周期,但需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备案。延长 校验周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二、元素相关管理标准
6、压力容器及移动气瓶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b) 压力容器及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并对盛装气体种类进行确 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使用; c) 压力容器及气瓶使用时的临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10 米 以外,并应固定可靠; d) 夏季应防止曝晒,冬季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压力容器及气瓶加 热; e) 严禁在压力容器及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检查项目
三、元素结合现场情况应开展的工作 正压式呼吸器维护、使用记录表
名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1# 编号: 检查项目 名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 编号: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装位置:主控楼中控室 检查结果 整改期限 验收人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装位置:主控楼中控室 检查结果 整改期限 验收人
罐体完好无损坏 压力表完好,运行压力值 (MPa) 减压阀是否漏气 各部件连接完好 名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1# 编号: 检查项目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装位置:主控楼中控室 检查结果 罐体完好无损 压力表完好,运行压力值 (MPa) 减压阀是否漏气 各部件连接完好 整改期限 验收人 名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 编号: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装位置:主控楼中控室 检查结果 整改期限 验收人
—— NOSA元素具体讲解
2018年11月


一、合规性要求及元素基本情况介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二、元素相关管理标准
三、元素结合现场情况应开展的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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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规性要求及元素基本情况介绍
目的:识别评估和管理与压力系统、装置、容器和移动 气瓶相关的安健环风险。
1、压力设备登记在册并进行测试和检查 2、测试 3、锁定安全阀 4、压力表标注红线 5、气体装置和气瓶 6、气动机械:使用、存储与登记 7、液压系统
二、元素相关管理标准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 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 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2MPa(表压),且压力 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 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二、元素相关管理标准 气瓶定期检验:
A、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 一次。 B、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C、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D、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8334的规定(一般每四年检验一次)。 E、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F、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瓶,每三年检验 一次。 检验按程序进行,报废填写《气瓶报废通知书》,由气瓶检验单位对报废气 瓶进行破坏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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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素结合现场情况应开展的工作 稳压罐维护、使用记录表
检查项目 名称:消防系统稳压罐 编号: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装位置: 检查结果 罐体完好无损坏 压 力表完 好 ,运 行压力 值(MPa) 排压阀无渗水 各部件连接完好 名称:消防系统稳压罐 编号: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装位置: 检查结果 罐体完好无损 压 力表完 好 ,运 行压力 值(MPa) 排压阀无渗水 各部件连接完好 整改期限 验收人 名称:消防系统稳压罐 编号: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装位置: 检查结果 整改期限 验收人 名称:消防系统稳压罐 编号: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装位置: 检查结果 整改期限 验收人 整改期限 验收人 名称:消防系统稳压罐 编号: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装位置: 检查结果 整改期限 验收人 名称:消防系统稳压罐 编号: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装位置: 检查结果 整改期限 验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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