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层薪酬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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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层薪酬管理办法 1
****公司经营班子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专职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考核采取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经营班子成员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强化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挂钩,建立强激励、强约束的机制,严格体现“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的原则。
(二)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或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经营班子成员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
(五)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提倡奉献精神。
第四条经营班子成员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两部分组成
第二章年度薪酬构成及确定
第五条经营班子成员年度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两部分构成。
第六条基薪是经营班子成员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公司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和公司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综合确定。基薪每年核定一次。
总经理基薪按照以下公式确定:W=WO X L X R
其中:W为总经理年度基薪。W0为年度基薪基数,W0= 上年度公司职工平均工资的6-8
倍。L为企业成长系数,L=营业收入发展速度(本年营业收入一上年营业收入)X 4 0 %+利润发展速度(本年利润总额一上年利润总额)X 60%。成长系数最高为1.5。R为基薪调节系数,如遇重大未预见因素致使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失真,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可给予适当系数予以调节。职工平均工资应为全部成员企业的平均数,利润应为公司合并利润数。
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各自不同的职责确定基薪,由总经理提议,董事会审定,控制在总经理的20%-90%。
第七条基薪公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职工平均工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采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董事会确认的财务决算数据。
第八条总经理年度绩效薪金以基薪为基数,按照以下公式确
定:B = W X M X P其中:1、B为总经理年度绩效薪金。2、W 为总经理年度基薪。3、M为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级别、考核分数确定的绩效薪金是基薪的倍数
当考核结果为D级时,为0;
当考核结果为C级时,按“ [1+0.3 X(考核分数-C级起点分数)/(B级起点分数-C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薪金在1到 1.3倍基薪之间;
当考核结果为B级时,按“ [1.3+0.5 X/考核分数-B级起点分数)/ / A级起点分数-B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薪金在 1.3到1.8倍基薪之间;按考核分数-A级起点分数)
当考核结果为A级时,“ [1.8+ /20] ”确定,绩效薪金在1.8到 2.3倍基薪之间。
4、P为管理提升短板挂钩系数:P=1- / P1+P2)(可封顶)P1 为货款回收率系数,货款回收率V 100%时,降0.1%扣绩效薪金10%,最多扣50%; P2为存货净额系数,
存货净额超1%,扣绩效薪金10%,最多扣50% (产成品不能高于年初数,高1%视同存货超1%);以上P1、P2两项未完成最多扣60%。
第九条如考核年利润总额低于上一年,无论考核结果处于哪个级别,其绩效薪金倍数应低于上一年,其中第一年考核由董事会确定。
第三章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第十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期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
止。
第十一条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双方的职务和姓名;(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三)考核与奖惩;(四)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经营效益指标和战略
发展目标。
(一)经营效益指标
1、规模效益指标(80分)
(1)经济增加值(EVA)(50分)
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
额,计算公式为: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净利润+ (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x 50%)x
(1-25%)]-[(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x平均资本成本率]。经济增加值指标的基本分
为50分。完成目标值(绝对值)时,得基本分。高于目标值(绝对值)时,每高于2%,加1分,最多加10分。低于目标值(绝对值)时,每低于3%,扣1分,最多扣15分。
(2)利润总额(20分)
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利润总额
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超过目标值
时,每超过2%,加1分,最多加4分。低于目
标值时,每降低3%,扣1分,最多扣6分。
(3)营业收入(10分)
营业收入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2%,加1分,最多加2分。低于目标值时,每降低3%,扣1分,最多扣3分。
2、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10分)
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收入
X 100%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的基本分1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低于目标值,每减少0.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2分。高于目标值,每增加0.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3分。
3、经营净现金流量比率(10分)
经营现金净流量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收票据净增加额)/(利润总额+本年计提折旧额-本年实际缴纳所得税额-其他非经营性进入当期成本费用的项目)*100%。
经营现金净流量比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高于目标值时,每高于0.5个百分点,加1分,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