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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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6篇)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6篇)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相关人员职责:1、不准将车辆交与其他无关人员驾驶,若发现必须及时有效地制止。

2、严禁酒后作业,开车时必须精力集中。

3、叉车司机作业时,载物高度不得遮挡司机的视线。

特殊情况货物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鸣笛发出行驶信号。

禁止快速急转弯,车辆会在急转弯中使货物脱落或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叉车在下坡行驶中严禁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5、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货物和起平衡作用。

6、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7叉车厂区内安全行驶速度____公里/小时,叉车作业时要遵守厂区内交通规则。

8、协助其他科室完成临时任务。

9、爱护厂内设施,文明行车,提高驾驶技术,降低车辆损耗及油料消耗。

二、操作人员守则:1、叉车司机作业前首先检查叉车轮胎气压,刹车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方向是否灵活,电量、刹车、转向、润滑系统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熟悉作业区域,检查作业路线排除安全隐患。

第1页共7页3、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使。

4、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严禁野蛮装卸。

5、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6、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高举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7、禁止货叉上悬空物品时离开叉车,离开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三、安全操作规程:300—____mm,门架需后倾。

1、叉车作业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2、叉车在载物起步时,司机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后方可运行。

3、叉车行驶时,不准将货叉升得太高,载物行驶更不准将货叉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4、叉载货物时,应按需要调整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平衡,不得偏斜,货物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装卸作业时,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5、禁止单叉满负荷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需求的增加,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各类场所中的使用日益广泛。

为了保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管理效率和减少事故风险,制定和完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场所内使用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物流基地、仓库、停车场等。

三、安全管理要求1.车辆登记管理- 每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需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车牌号、车型、厂牌、颜色、使用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 每年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更新,并及时调整登记簿。

- 未登记的车辆不得在场内使用,违者将被责令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2.驾驶人员要求- 所有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合格。

- 驾驶人员应熟悉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正确使用车辆,并随时保持警觉,确保行车安全。

- 驾驶人员需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和紧急事件应对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场内道路交通组织- 场内道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规划和标示,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 路口和弯道处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标线,提醒驾驶人员减速慢行。

- 路口应设置交通指示牌和信号灯,并配备专人进行交通管理。

4.车辆维护保养- 必须按照制定的保养计划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车辆性能的稳定。

- 定期对车辆的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装置等进行检测,及时消除故障和隐患。

- 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5.应急救援措施- 场内应设立应急救援中心,配置专用救援车辆和急救设备。

- 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并组织定期的急救培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 在发生交通事故、火灾或其他突发情况时,快速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责任与处罚1.单位责任- 负责制定和实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所有员工和驾驶人员遵守制度。

- 对发生在场内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购置、使用、维护、检验、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分工(一)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和修订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负责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二)设备管理部门1、负责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购置、验收、注册登记、报废等管理工作。

2、建立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和维护保养。

3、组织开展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使用部门1、负责本部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2、对本部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及时报告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故障和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操作人员1、严格遵守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2、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购置与验收(一)购置1、购置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并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工作环境,选择合适的车型和配置。

(二)验收1、新购置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到货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检查车辆的外观、结构、性能等是否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五、注册登记与档案管理(一)注册登记1、新购置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在投入使用前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注册登记时,应提供车辆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和运输需求的增加,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各个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对车辆管理和安全监控不够严格,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安全管理责任1.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当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2.车辆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管各类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及时处理事故和隐患。

3.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三、车辆安全管理流程1.车辆登记(1)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在车辆登记表中详细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单位、使用人员等。

(2)对于新购进的车辆,需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登记。

2.安全检查(1)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底盘、制动系统、灯光、轮胎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

(2)安全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和保存,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整改。

3.人员管理(1)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使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人员进行培训,包括驾驶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

(2)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车辆使用规定。

4.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时,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处理,保护现场,救助伤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技术手段支持1.安装监控设备(1)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安装车载监控设备,实时对车辆进行监控和记录。

(2)监控设备应具备位置追踪、超速报警、碰撞报警等功能,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2.引入智能调度系统(1)通过引入智能调度系统,实现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路径规划、车辆调度和报警处理等功能。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在特定场所内使用的用于执行特定任务的机动车辆,如工地上的吊车、物料运输车辆、机场内的行李运输车等。

由于其使用环境独特,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3. 车辆准入管理3.1 车辆申报:每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提交相应的车辆资料和证件。

3.2 车辆检测:管理部门对申报的车辆进行必要的技术检测,确保其满足运行要求和安全标准。

3.3 车辆许可:合格的车辆将获得管理部门的许可,方可进行使用。

4. 驾驶员管理4.1 驾驶员资格:每位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4.2 驾驶员健康状况:驾驶员需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4.3 驾驶员守则: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操作规程,保持车辆的稳定性和行驶安全。

5. 车辆维护与检修5.1 定期检查: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包括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照明系统等的检测和维护。

5.2 日常维护:驾驶员和使用单位应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如加油、清洁、轮胎气压调整等,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5.3 故障报修:一旦发现车辆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报修,并在获得维修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6. 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6.1 驾驶员培训:每位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在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6.2 安全意识教育: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和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7.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7.1 应急预案:每个使用单位应编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措施。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维护场内秩序,保障运营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场内一切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目标:确保专用机动车辆的正常使用,防止违规操作和事故发生。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由管理机构负责。

第六条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确保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2.组织专用机动车辆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3.监督和检查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情况;4.处理发生的违规行为和事故,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5.提出改进措施,提高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第七条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关的驾驶证件和岗位操作证。

第八条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作业区域行驶,禁止超速行驶和违反交通规则行动。

第九条专用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车辆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专用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保持车辆稳定,避免突然刹车和急转弯操作。

第十一条专用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乘坐超员,不得拉载违禁物品。

第十二条专用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在开车前应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专用机动车辆的停放位置必须合理布置,防止占用通行区域。

第十四条专用机动车辆在燃油、电池等方面应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供应和使用。

第十五条专用机动车辆应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和运行状态。

第五章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突发事件时,使用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发生事故时,使用人员应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协助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违规行为和事故,管理机构将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纳入不良记录。

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场内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包括但不限于叉车、电瓶车、摩托车等。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

2. 使用部门:负责场内机动车的日常使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遵守本制度规定。

3. 驾驶员:负责驾驶场内机动车时的安全操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驾驶员入厂规定1. 驾驶员入厂前,须通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驾驶技能考核,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2. 驾驶员入厂时,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查。

3. 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驾驶员,不得办理入职手续。

已入厂但未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公司给予半年时间进行考证,期满后仍未取得驾驶证的,将停止其驾驶资格。

五、运输安全管理规定1. 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2.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行超车等违规行为。

3. 严禁车辆带病作业。

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4. 所有井下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六、安全操作规程1. 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

2. 出车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3. 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注意力集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观察路况。

4. 车辆在停放时,应确保停放位置安全,避免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

七、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予以公布,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二、定义1.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指在公司场内使用的专门为公司运营和工作所需而购置的涉及汽车、叉车、搬运车等机动车辆。

2.车辆操作人员:指被授权驾驶和操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员工或雇员。

三、车辆申请与审批1.车辆使用需要提前向上级部门申请,并附上使用理由、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2.上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申请,对申请通过的车辆,填写车辆出库申请单,盖章后方可出库。

四、车辆使用与操作1.车辆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并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2.车辆操作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必须进行日常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3.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

4.车辆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5.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照规定的地点停放,并进行车辆检查。

五、车辆保养与维修1.车辆保养由专职保养人员负责,定期进行保养,并记录保养情况。

2.车辆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清洁车辆、检查车辆各项功能等。

3.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六、车辆安全与防范1.车辆操作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2.经过工作区域时,车辆操作人员必须减速行驶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有人员或设备作业的区域行驶。

七、事故与紧急情况处理1.车辆操作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停车并报告上级领导,配合安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车辆操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要冷静处理,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八、违章与处罚1.车辆操作人员严禁违反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否则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车辆操作人员,将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监督与检查1.上级部门有权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场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场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场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内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护场内设施不受损坏,提高场内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场内停车的车辆和驾驶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车辆、访客车辆、物业车辆等。

第三条场内车辆指所有在场内停放、行驶、进出等相关活动的车辆。

第四条场内车辆安全管理贯穿于停车场的全过程,包括停车、行车、进出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场内车辆应遵守停车场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反交通法规,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

第二章停车管理第六条停车场应设立车辆进出口,通过门卫、停车员等人员进行管理,确保车辆进出的安全。

第七条所有停车的车辆必须按照泊车位置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乱停乱放,不得把车辆停放在通道或安全出口处。

第八条停车场应设立明显的停车标识,指示车辆停放位置,方便车辆驾驶员停车。

第九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规定停放,驾驶员应熄火、拉紧手刹、关闭车窗、锁好车门。

第十条禁止在停车场进行违章行为,如赛车、超速、危险驾驶等。

第十一条停车场应配备监控设备,定期巡查车辆,并及时发现并处理违章行为。

第三章行车管理第十二条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减速慢行,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注意观察前方路况,确保安全行车。

第十三条行车时不得超速、闯红灯、酒驾等危险行为,否则将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不得占用对面车道、逆行等行为。

第十五条禁止车辆在停车场内进行追尾、抢行等危险行为。

第十六条停车场内禁止进行危险驾驶、酒驾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罚款、暂扣驾驶证等。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人员有权采取一定措施,如通报单位、报警处理等。

第十九条对于多次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停车场有权拒绝其进入场内停车,并保留对其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名称:(章)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签发: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各级主要责任人员的职责(一)、企业主管设备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职责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以指导自己的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设备管理方面的条例和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规程、规章或规定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2、全面负责本企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工作,建立起本企业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组织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管理体系,明确或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督促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企业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企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修理、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状况,了解、掌握本企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技术状况,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的管理水平。

7、协调企业内部各生产与使用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组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处理意见。

9、审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表格和有关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管理方面的上报统计报表。

10、负责组织领导在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管理方面的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做到奖罚分明。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职责1、在企业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在某些特定场所(如工厂、矿山、物流中心等)内用于内部运输或物流作业的机动车辆。

由于这些场所通常存在复杂的工作环境和非标准道路条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一套有效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在车辆作业过程中,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原则。

2. 主动预防:通过加强安全培训和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3. 全员参与:所有人员都应该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负有责任,并积极参与其中。

4. 完善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驾驶员资格:所有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定期进行驾驶技能培训。

(2)岗前培训:所有新员工必须接受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安全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 车辆管理(1)定期检查: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2)装备齐全:所有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必须配备安全带、灭火器等必要的安全装备。

(3)严禁超载:严禁超过车辆承载能力的货物装载,确保车辆稳定性。

3. 作业环境管理(1)标识设置:在场所内设置清晰明确的交通标识和警示标志,引导车辆行驶和提示潜在危险。

(2)道路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场内道路,保持道路的平整和无障碍。

(3)人车分离:设立行人通道和车辆通道,确保人车分离,避免事故发生。

四、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执行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2.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场内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场内专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运输等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使用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场内专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3. 驾驶员、维修工、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场内专用车辆安全运行。

三、场内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内容1.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驾驶证,具备驾驶场内专用车辆的能力。

(2)驾驶员需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措施。

(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2. 车辆管理(1)场内专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购置、报废、转让等手续办理。

(3)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基本信息、检验情况、维修记录等。

3. 使用管理(1)场内专用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2)驾驶员应根据车辆性能、道路状况和货物情况,合理选择行驶速度和路线。

(3)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等行为。

4. 维护保养(1)驾驶员应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进行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整洁。

(2)维修工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保养、维修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追溯。

5. 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四、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场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场内车辆使用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场内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场内车辆安全运行。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第四条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并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熟悉场内道路状况,确保驾驶安全。

第六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七条驾驶员因故离开岗位,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安排人员顶替。

第八条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1. 醉酒、吸毒、精神状态不正常者;2. 驾驶技术不合格,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者;3. 违反交通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者;4. 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九条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保养、维修。

第十条车辆进入场内,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第十一条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第十二条车辆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装置,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车辆停放时,必须按照规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

第十四条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成立场内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场内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九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事故情况。

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事故责任者应根据事故原因和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场内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机动车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车辆、员工私家车辆以及外来车辆。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件和驾驶资格,并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本制度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也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确保全员学习知晓,自觉遵守。

第二章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第五条机动车辆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的规定,同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证明和行驶证。

第六条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第七条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了解车辆的使用方法和相关安全知识,并且保持车辆的整洁和清洁。

第八条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试,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

第九条机动车辆在厂内行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行驶。

第十条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在行驶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酒驾、疲劳驾驶、违法操作等。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第三章车辆行驶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必须按照要求配备安全设备,包括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追尾、变道不慎等。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在夜间行驶必须开启车辆前灯和后尾灯,并保持良好的视野。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时,必须降低车速并提高注意力,确保行驶安全。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在上下坡道行驶时,必须掌握好刹车和加速的技巧,避免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机动车辆在通过路口时必须注意行车秩序,给予行人和其他车辆优先通行。

第十八条机动车辆在超车时必须选择安全的时机和地点,并进行合理的提醒和示意。

第十九条机动车辆在停车时必须选择安全的地点,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停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安全,维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场所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场所内使用的所有专用机动车辆及相关人员。

二、管理目标1. 确保专用机动车辆的正常运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2.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3. 健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制度,确保相关人员明确责任,履行职责。

三、安全管理责任1. 主管领导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3. 相关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和管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

四、基本要求1. 专用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2. 专用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行驶,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3. 专用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报修并停止使用。

4. 随车携带的工具箱、急救箱等必须保持完好并按规定放置,定期检查更新。

五、安全措施1. 车辆管理(1)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包括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牌号等信息。

(2)设立车辆使用借还制度,明确车辆使用责任人。

(3)制定车辆行驶路线,设立车辆行驶区域和停放区域,确保车辆有序运行。

2.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培训和考核。

(2)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和非法赛车等违法行为。

(3)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3. 安全教育(1)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安全培训,包括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技巧等方面的知识。

(3)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升员工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安全监管(1)建立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特殊场所或建筑物内越来越多地使用专用机动车辆,如物流仓储中心、工业园区、展会场馆等。

为了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制定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提高工作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特殊场所或建筑物内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叉车、搬运车、悬臂车等。

无论是由企业自有的、外包的还是租赁的专用机动车辆,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四、管理职责4.1 负责人员(1)任命负责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专职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确保专用机动车辆的配备符合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制定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2 使用人员(1)按照规定的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专用机动车辆。

(2)通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操作证明并随身携带。

(3)及时汇报专用机动车辆的故障、事故或异常情况,并积极配合处理。

五、安全管理措施5.1 遵守交通规则所有使用专用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限速、让行、避让等。

禁止超速行驶、违反道路信号灯、闯红灯等违规行为。

5.2 安全驾驶(1)严禁酒后驾驶,不得驾驶人员在服用药物或受到疲劳等情况下操作专用机动车辆。

(2)保持车辆安全距离,避免碰撞和追尾事故。

(3)注意观察工作环境,确保行驶安全,并避免因视线受阻导致的事故发生。

(4)使用专用机动车辆时,必须关注前方和周围行人,确保其安全。

不得在经过人员密集区域高速行驶,必要时应鸣笛示警。

5.3 车辆维护(1)定期检测和维护专用机动车辆,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修理或更换存在故障的零部件。

(2)遵守车辆维护制度,包括更换机油、检查刹车系统、保持轮胎气压合适等。

六、事故处理6.1 发生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停车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厂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厂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市场内机动车管理,保障市场内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场内所有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市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机动车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 保安部门负责对市场内机动车的停放、行驶进行监控,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3. 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车辆管理1. 机动车辆进入市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并持有合法的行驶证、驾驶证。

2. 机动车辆应当在指定的停车位内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影响交通秩序。

3. 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4. 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应当在市场内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5. 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定期参加驾驶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五、交通安全管理1. 市场内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标线,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

2. 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保持安全车距,不得随意变道、超车。

3. 市场内禁止鸣喇叭,夜间行驶时应当开启车灯。

4. 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文明驾驶,礼让行人,确保行人安全。

六、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

2. 保安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

3.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受调查处理。

4. 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逃逸。

七、监督与处罚1. 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纠正。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3.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了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明确纳入调整范围。

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二、厂场内车辆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一厂场内车辆的安全规章制度1、岗位责任制。

明确使用单位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工的各自职责。

2、出车工作制度。

明确出车工作时间,出车工作内容,出车工作人员。

3、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维护保养制度。

6、制定厂场内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并能有效运转。

7、事故报告制度。

8、厂场内车辆安全工作记录。

每个工作日结束由专职管理人员检查后签字。

9、检查记录。

保证记录完善。

包括:定期检验、定期自行检验、日常使用状况、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

二厂场内车辆的使用与管理1、厂场内车辆使用单位的技术员必须对厂场内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应指定具有厂场内车辆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厂场内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贯彻执行厂场内车辆安全使用技术规程。

②编制厂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③参加厂场内车辆的交车验收。

④检查厂场内车辆的使用、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⑤厂场内车辆的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⑥编制厂场内车辆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⑦向主管部门报送当年厂场内车辆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厂场内车辆定期检验实施情况,存在问题。

⑧厂场内车辆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报告。

⑨厂场内车辆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⑩厂场内车辆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实行企业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维护保养记录、安全技术档案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操作技能。

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的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环节。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制定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车辆的行驶路线、速度、装载限制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员进行定期的安全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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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安全管理办法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1前言
1.1为了规范项目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1.2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施工现场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属于特种设备。

如:平板车、翻斗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

1.3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QB 521-33-50同时废止。

2职责
2.1车辆使用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2.2工程部是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

2.3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管理内容
3.1车辆准入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不许进场。

3.2车辆管理
3.2.1车辆使用单位
3.2.1.1 应当对车辆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

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对其进
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2.1.2 使用前应检查制动器、喇叭、方向机构等是否完好。

装运物件应垫稳、捆牢,不得超载。

启动前,应先鸣号。

行驶时,驾驶室外及车厢外不得载人,驾驶员不得与他人谈笑。

停车后应切断动力源,扳下制动闸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3.2.1.3 对超重、超宽、超长、超高的设备运输,应编制有关的运输措施,经项目部工程部审批同意,对所有参加运输、装卸的有关人员进行措施交底后,方可实施运输、装卸。

3.2.1.4 现场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30km特殊条件下的限速规定按照GB 4387-2008《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执行。

3.2.1.5 危险品的运输应执行QB 526-09《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

3.2.1.6 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2.1.7 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

2)车辆的定期检验记录。

3)车辆的自行检查记录。

4)各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车辆故障和事故记录。

3.2.2 工程部
3.2.2.1 在车辆投入使用后30 日内,工程部机械专工负责向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将登记标志置于车辆的显著位置。

3.2.2.2 工程部审批超重、超宽、超长、超高的设备运输措施,对所有参加运输、装卸的有关人员进行措施交底,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3.2.2.3 工程部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做好记录。

3.2.2.4 工程部应建立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台帐。

3.2.3 安全部安全部监督车辆使用单位、工程部认真落实车辆管理的各项职责。

3.3 人员管理
3.3.1 车辆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3.2 车辆使用单位对车辆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并将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交安全部复印备案。

负责对车辆操作人员进行车辆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

3.3.3 安全部建立台帐,对车辆操作人员特种作业证书备案。

3.4 安全检查安全部每月组织工程部、车辆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工程部和车辆使用单位职责落实情况。

4 相关文件《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 《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 号QB 526-09《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
5 附表
R 521-33-01 机械、工器具、车辆交通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6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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