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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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

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

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在我国遗嘱的形式有五种,不同形式类型的遗嘱其形式要件是不同的,有些需要见证人,有些则不需要见证人。

对此具体要看遗嘱人采用什么遗嘱。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遗嘱必须采用法定形式。

具体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5、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的法律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

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

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民法典》6种遗嘱形式规定及生效要件

《民法典》6种遗嘱形式规定及生效要件

遗嘱形式一、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而且只能由遗嘱人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

(2)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分的正式意思表示,如果不是正式制作,仅是在日记或有关的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其财产如何处理,不应认定为自书遗嘱。

(3)须由遗嘱人签名,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须注明年、月、日,不仅可以确定自书遗嘱的成立时间,在发生纠纷时方便辨明遗嘱的真伪,而且可以判明遗嘱人在立自书遗嘱时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确定遗嘱是否有效,还有助于辨明多份遗嘱的先后顺序,以确定哪份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

(5)增删或涂改时须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二、代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应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另外,法律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三、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遗嘱为电脑制作、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文本形式。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打印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3)遗嘱人在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4)最后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出镜见证,见证人应把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以及年、月、日等基本情况予以说明。

(2)须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内容(包括年、月、日),内容应当具体,对有关财产的处分,应当说明财产的基本情况,说明财产归什么人承受。

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不少老人在去世以前都会立下遗嘱,有的老人如果条件欠缺的话,会自己订立遗嘱,所以也没有进行公证,如果遗嘱在人不在世后执行的话,大家可能会担心遗嘱的效力问题,那么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5种: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

每种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生效要件即可,不需要经过公证也可以生效。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自己书写并签名确认,遗嘱人具有遗嘱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代书遗嘱需要两名见证人,其中一名代书,见证人与代书人与继承没有利害关系。

也就是说继承人以及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等具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和代书人。

公证遗嘱是遗嘱人到公证处对自己订立遗嘱的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非紧急情况的情况下不请采用录音遗嘱或者口头遗嘱,此类遗嘱容易发生争议。

如果一个人生前立下多份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如果所有遗嘱都没有经过公证,以最后一份遗嘱效力最高。

二、遗嘱效力的影响因素有哪些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

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吗?在遗嘱生效要件里面并不包括公证,因此原则上老人立下了遗嘱,即使不进行公证,对遗嘱的生效也是不会产生影响的。

但在遗嘱继承中有一种是公证方式,此时就要求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会生效了。

离婚证起诉离婚程序离婚起诉书协议离婚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诉讼我们发现有的老人会在生前立下遗嘱,但由于缺乏法律要件,往往导致遗嘱无效,最终继承遗产的时候也不会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分配。

另外,有的老人在立下了遗嘱之后会办理公证手续,认为不进行公证就是无效的。

那到底▲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吗?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遗嘱的有效要件: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

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反之亦然。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自书遗嘱的格式及法律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自书遗嘱的格式及法律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Never fall is not considered glorious. It is the greatest honor to stand up again after every fall.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自书遗嘱的格式及法律效力是怎样规定的导读:自书的遗嘱应按照首部、正文和尾部进行书写,一旦符合法律规定和自身意愿的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自书遗产的设立人应书写立遗嘱的时间、内容、分配范围、分配数额,死亡后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办理遗产的继承。

一、自书遗嘱的格式及法律效力是怎样规定的1、首部。

(1)标题。

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

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

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如果立遗嘱人此前立过遗嘱且经过公证,对前遗嘱的变更必须经再次公证方有效。

二、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1、自书遗嘱中只有处分了个人完全合法所有的财产,那么才会有效。

但如果处分了共有财产,则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法律中规定,公民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处分财产,这里的财产法律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必须是个人拥有所有权的、现实存在的财产。

也就是说,遗嘱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如果处分了属于无权处分,处分无效。

遗嘱也不能处分立遗嘱时存在的、但到继承时已不存在的财产,如果被处分的财产不存在了,遗嘱也是无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2、书写的遗嘱内容要规范,不能太随意,表述也要清晰、清楚,而不能模棱两可。

遗嘱的重要性及其法律效力

遗嘱的重要性及其法律效力

遗嘱的重要性及其法律效力一、引言遗嘱是人们在生前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对于财产分配和家庭安排的意愿的法律文件。

遗嘱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它不仅可以确保个人意愿的实现,同时也具备法律效力,为后续的财产分配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遗嘱的意义1. 遗嘱作为个人意愿的表达方式遗嘱可以让个人在生前明确表达自己对于财产分配的意愿。

根据遗嘱的规定,个人可以制定自己的遗产继承人,确保财产流向符合个人意愿。

2. 遗嘱作为家庭安排的工具除了财产分配外,遗嘱还可以用来规定家庭成员的照顾安排,如监护人的选择、子女的抚养、学费安排等。

遗嘱作为人们留给亲人的最后一份礼物,能够在人们离世后继续关心和照料所爱之人。

三、遗嘱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合法有效的遗嘱具备法律效力,可以对财产进行合法继承。

1. 遗嘱的合法形式为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通过书面形式作出,并由遗嘱人本人亲笔签名、年满18周岁,明确表示遗嘱的真实意愿。

如果遗嘱人身体不便,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签名。

2. 遗嘱的证明和执行遗嘱人一旦去世,其遗嘱应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认证,以证明其真实性。

认证后,相关部门将依照遗嘱的内容进行财产分配和家庭安排,遵循遗嘱人的意愿。

3. 遗嘱的撤销和修改如果在遗嘱人去世前,其有意撤销或修改遗嘱,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撤销或修改遗嘱时,需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撤销或修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遗嘱编写的注意事项1. 遗嘱的明确性遗嘱应表达清晰明确的意愿,避免模棱两可的表述或语义模糊的描述。

遗嘱人应详细说明财产的具体分配方式、继承人的身份和份额等。

2. 遗嘱的合法性遗嘱应遵循法律规定,不违背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或被部分或全部撤销。

遗嘱人在编写遗嘱时应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遗嘱的储存和保管遗嘱应妥善保存,并告知亲人或指定的代理人。

遗嘱的副本可以交给律师或公证机构进行保管,以防止原件的遗失或损坏。

民法典 遗嘱

民法典 遗嘱

民法典遗嘱
民法典遗嘱是指根据民法典第七编“继承”的规定,由自愿,自发或明示或默示,以表示意志的形式,在一生前订立,有效完成生命逝去时,可以规定个人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利,抚养权以及分配顺序的文书形式,该文书中不仅可以表达遗体的遗愿,也可以实现关于继承的有关事项。

遗嘱的标准可以从遗嘱的合法性和明文表述来看,遗嘱合法性指的是遗嘱必须符合民法典中的规定。

在民法典中,有关完整正确的遗嘱书制定遗嘱的规定,包括格式、内容、递送方式、验证方式等,因此,编写遗嘱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以便于经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其次,在规定的格式中,遗嘱的内容必须是清楚明确的,不得模棱两可,不得含糊其辞,不得有技巧性的言辞,遗嘱必须写出继承对象、继承份额、分配的有关内容,因此,在编写遗嘱时,必须在清楚明确的内容中表达有关意图,以便于经司法机关审查准确确定遗嘱的内容。

此外,有关遗嘱的递送方式,遗嘱的有效性也不可忽略,因为遗嘱是在实现生命逝去时有效的,所以遗嘱必须能够通过符合规定的递送方式传递,即以书面的形式将遗嘱送交给有关机关认可的人员,使遗嘱有效,因此,必须在完成遗嘱书后,及时而有效地传递遗嘱,以便于遗嘱得到有效认可,使遗嘱得到有效实施。

总之,民法典遗嘱是确定继承权利、分配财产的有效文书和表示意志的方式,在订立遗嘱时,必须遵守民法典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
确保遗嘱的有效性,以便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有效实施。

五种遗嘱的形式要件分别是什么

五种遗嘱的形式要件分别是什么

Don't be a hedgehog. If you can't fight against others, you won't fight against others forever. There are some things you don't need to keep in min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五种遗嘱的形式要件分别是什么《继承法》第十七条中,就遗嘱的形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主要包括了五种,即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及录音遗嘱。

其中,对于代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录音遗嘱,要求在订立的同时,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人在场进行见证。

一、五种遗嘱的形式要件分别是什么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

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

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

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

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

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

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

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

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写遗嘱千万别遗漏这3点不然很可能白写了

写遗嘱千万别遗漏这3点不然很可能白写了

写遗嘱千万别遗漏这3点不然很可能白写了在我国的习俗里,写遗嘱似乎并不是一件很吉利的事情,其实不然,遗嘱只不过是对自己资产的一个提前管理而已。

然而,还有很多立遗嘱的人也许会这么想:我的财产我做主,只要把自己的真实意思写下来,将来就会被照办。

至于写什么、如何写似乎并不要紧。

问题是,当那一天来临,立遗嘱人不可能再来回答关于遗嘱的诸多细节问题,而继承人们往往会因这些可能影响到遗嘱效力的细节问题产生争议,最终导致背离遗嘱人真实意思的情况发生。

因此,遗嘱立得不规范,非但没有定分止争的效果,反而可能让继承人们对簿公堂。

最后,即便法院可以通过判决给出一个答案,继承人们之间恐怕也难再维系亲情。

01李爷爷和王奶奶育有三个子女,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却因老人的赡养和遗产分割问题争执不断。

2023年,李爷爷和王奶奶的房子拆迁,获得一套三居室及200万的拆迁补偿款,由于他们年事已高,两位老人将拆迁获得的三居室出租后,就被小儿子接到自家中。

小儿子一家对李爷爷很照顾,但是对常年生病的王奶奶显然有点嫌弃,甚至不让其他儿女过来探望。

2023年李爷爷和王奶奶相继过世,姐弟三人因父母留下的遗嘱争执不休,最终起诉至法院。

在审理中双方均拿出父母立的遗嘱。

父亲为自书遗嘱,母亲则为代书遗嘱。

父亲的自书遗嘱当中有母亲的签字,以个人意愿处置了全部财产份额。

而后母亲的代书遗嘱中阐述,李爷爷曾请“律师”,胁迫自己在他立的遗嘱上面签字,在受胁迫下由于自己也不识字在上面签上姓名,后来自己也找邻居代书了一份遗嘱。

在法庭上,两位老人均有遗嘱且形式不同,表达意愿不同。

李爷爷自书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小儿子,但他将属于王奶奶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置安排,被法院认定无效。

而王奶奶的代书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均未能出庭做证,且王奶奶并未在代书遗嘱中签字,认定代书遗嘱无效。

最终判定两位老人的遗产由三个子女均等继承,所获20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属于老人的遗产,也判定均等继承。

02在我国,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六种形式。

立遗嘱都有哪些法定条件

立遗嘱都有哪些法定条件

立遗嘱都有哪些法定条件立遗嘱的法定条件是: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行为人不得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关于立遗嘱都有哪些法定条件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立遗嘱都有哪些法定条件1、立遗嘱的法定条件是:(1)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3)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4)行为人不得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遗嘱写了是否必须去公证1、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有效,不是必须公证。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因此,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但公正是效力最高也是最可靠的方式,能够避免对于遗嘱真实性所产生的纠纷,推荐采取公正遗嘱的方式。

4、法律中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很多,但其中只有公证遗嘱,其实才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否则就会导致遗嘱无效。

如果是其他形式的遗嘱,公证并不是生效要件,只是说可以加强遗嘱的法律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遗嘱的重要性及法律效力

遗嘱的重要性及法律效力

遗嘱的重要性及法律效力遗嘱,作为一项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它在人们生前制定,用以规定自己逝世后财产的分配方式。

遗嘱的存在既体现了遗愿的尊重,也保障了家庭财产的合理传承。

本文将探讨遗嘱的重要性以及它在法律中的效力。

一、遗嘱的重要性1. 遵循个人意愿遗嘱的制定可以确保个人的遗愿能够得到尊重和执行。

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明确指定财产分配方案,使财产流转更加清晰明了,避免家庭纷争。

例如,如果某个人希望将一部分财产捐献给慈善机构,或是给予重要的朋友一笔财产,遗嘱便是实现这些意愿的法律依据。

2. 保护家庭利益遗嘱的制定可以保护家庭利益,并避免家庭内部的争议和冲突。

通过明确规定财产的分配方式,可以减少可能发生的家庭纠纷,维护家庭成员间的和谐关系。

遗嘱还能确保财产能够顺利地流转给合适的继承人,避免可能的合法纠纷和财产损失。

3. 推动财产合理管理制定遗嘱可以促进个人对财产的合理管理与规划,确保财产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遗嘱可以对财产进行详细说明,指定经济管理人和财产管理计划,帮助继承人更好地管理和使用遗产。

二、遗嘱的法律效力1.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权衡尽管法律规定了财产的继承顺序和分配规则,但在合法的前提下,个人有权通过遗嘱来改变这些规定。

遗嘱制定人的意愿优先于法定继承纲要,只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将得到法律保护和执行。

2. 遗嘱的法律要求和证明程序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法律对遗嘱的制定有一定的要求和证明程序。

例如,遗嘱必须是书面形式,并由制定人本人亲笔签名或指定代理人签署。

此外,证人的存在和签名也是遗嘱的有效要素之一。

这些法律要求和证明程序的存在可以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遗嘱的执行和争议解决一旦制定人去世,遗嘱的执行将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遗嘱的执行通常由法院或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来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将仔细审查遗嘱的合法性和执行方式,确保遗嘱能够得到正确执行。

如果存在遗嘱的争议,例如,财产分配方案不合理或存在疑点,相关各方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向法院寻求解决。

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遗嘱撰写有效的法律规定要求是立遗嘱人须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内容须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内容体现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有遗嘱人的签字盖章确认等。

一、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范本一、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范本遗嘱没有统一的格式,但是应该含有法律所要求的内容,才有可能成为有效的遗嘱;一般来说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指明接受主体。

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

(二)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

遗嘱中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

(三)指明要求。

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条件等。

(四)遗嘱还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

二、遗嘱的类型及其效力差异(一)公证遗嘱。

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二)自书遗嘱。

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较为常见;(三)代书遗嘱。

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四)录音遗嘱。

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五)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遗嘱人可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较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综上所述,在多种形式的遗嘱当中公证遗嘱效力较高,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以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以较后一份遗嘱为准。

二、遗嘱要怎样写法律才有效一、遗嘱要怎样写法律才有效遗嘱有效的撰写要求: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以及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处理意见;3.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4.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本人的签名。

立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须表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公证遗嘱及其效力

公证遗嘱及其效力

公证遗嘱及其效⼒如果当事⼈有合法遗产,在⾃⼰死亡以后,是需要由继承⼈进⾏继承的。

如果有遗嘱的,并且是合法有效的,是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遗嘱继承的。

有的⼈可能会公证遗嘱。

那么,公证遗嘱及其效⼒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公证遗嘱及其效⼒遗嘱是遗嘱⼈⽣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式处分其个⼈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法律效⼒的单⽅民事法律⾏为。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订⽴遗嘱⾏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经公证证明的遗嘱就是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具有⾮常⾼的法律效⼒,主要有:1、排除效⼒。

公证遗嘱能够有效地确认遗嘱指定受益⼈的遗产继承⼈⾝份,⽽排除其他法定继承⼈的继承权,从⽽有效实现遗嘱⼈对⾝后事务及财产的处置意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即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有遗嘱,应优先按遗嘱确⽴的分配原则处置遗产,没有遗嘱或遗嘱⽆效时才按照法定继承⽅式,由所有的合法继承⼈共同享有。

虽然从法律上讲,只要是合法的遗嘱都会产⽣这种排除效⼒,但⽏庸置疑的是,公证遗嘱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公证员按照严格的公证程序进⾏证明,能够更加合法、充分地体现遗嘱⼈真实的意思表⽰,证明⼒更强,可信度更⾼,成为遗嘱⼈最希望采取的遗嘱形式。

⽽实践证明,公证遗嘱的确能够最⼤限度地保护遗嘱受益⼈的合法权益,即使有其他利害关系⼈想要推翻遗嘱,也极其困难,鲜有成功案例。

2、优先效⼒。

公证遗嘱的优先效⼒,指的是不同形式的遗嘱内容发⽣冲突,以公证遗嘱为准,即确认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内容不再执⾏。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头遗嘱、录⾳遗嘱、代书遗嘱、⾃书遗嘱和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效⼒优先,就是体现在与其他四种遗嘱的效⼒⽐较上,⾸先,当有不同⽅式的遗嘱并存且内容发⽣抵触,应直接认定公证遗嘱效⼒更⾼。

最⾼⼈民法院关于贯彻执⾏《继承法》若⼲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以不同形式⽴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的遗嘱为准;其次,其他形式的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民法典遗嘱

民法典遗嘱

民法典遗嘱
民法典遗嘱是指在民法典的规定下,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其自愿,自行制定、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遗嘱,以便在死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行为。

民法典遗嘱是中国民法典规定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百一十五条和第三百一十六条,这是中国民法典对遗嘱作出的明确规定。

该条款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自行制定、修改或撤销遗嘱,以便在死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遗嘱可以当事人自行制定或者指定他人制定,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

民法典遗嘱是一种自愿行为,是一种自主的权利,可以适应当事人自身的实际情况,确保其遗嘱的真实性、独立性和可执行性。

与其它形式的遗嘱不同,民法典遗嘱是由当事人自行制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制定遗嘱的内容,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遗嘱对于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遗嘱行为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百一十六条,当事人自行制定的遗嘱,有效性取决于遗嘱的书面表示,并且遗嘱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遗嘱的范围十分广泛,它可以包括当事人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也可以涉及当事人的遗体处理等
问题,甚至可以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明确的表达,如遗赠特定物品给指定的受赠人,要求某种宗教仪式举行等。

这些都可以由当事人在遗嘱中进行规定,从而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民法典遗嘱是一个重要的民事行为,它既可以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又可以避免继承纠纷的产生。

因此,当事人应当谨慎制定民法典遗嘱,并且应当始终如一地守住自己的遗嘱,以确保其遗嘱的真实性、独立性和可执行性。

家里老人病重了要怎么立遗嘱

家里老人病重了要怎么立遗嘱

Some people appear just to open our eye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家里老人病重了要怎么立遗嘱导读:家里老人病重了只要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写字的情况下可以自书遗嘱,已经没有力气写字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口头遗嘱,但是如果等老人已经脱离生命安全的情况下,那么口头遗嘱就是无效的遗嘱。

一、家里老人病重了要怎么立遗嘱可以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十分常见也最容易发生纠纷。

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口头遗嘱也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只有在当事人危险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一般法律性最高的遗嘱,就是公证遗嘱。

立遗嘱并不是只有在人快走的情况下,或者是年纪大的情况下,才可以立遗嘱,年轻的时候一样可以通过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

遗嘱经公证后无效(3篇)

遗嘱经公证后无效(3篇)

第1篇在我国,遗嘱是公民在生前对自己财产和事务进行安排的一种法律行为。

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我国法律规定了遗嘱公证的程序。

然而,即便经过了公证,遗嘱也可能因各种原因而无效。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遗嘱经公证后无效的情况进行探讨。

一、遗嘱公证概述遗嘱公证是指公民在生前将自己的遗嘱内容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由公证机关依法出具公证文书,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遗嘱公证具有以下特点:1. 证明力强: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更强的证明力,有利于遗嘱的执行。

2. 法律效力高:公证遗嘱在法律上具有较高的效力,一旦发生争议,公证遗嘱将得到优先保护。

3. 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具有证据保全功能,有利于维护遗嘱人的合法权益。

二、遗嘱经公证后无效的情形1. 公证程序违法遗嘱公证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包括遗嘱人身份证明、遗嘱内容、公证机关审查等。

若公证程序违法,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具体包括:(1)遗嘱人身份证明不真实:公证机关未对遗嘱人身份进行核实,导致遗嘱人身份证明不真实。

(2)公证机关审查不严格:公证机关在审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导致遗嘱内容存在瑕疵。

(3)遗嘱人受欺诈、胁迫:公证机关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未充分保障遗嘱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导致遗嘱人受欺诈、胁迫。

2. 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规定遗嘱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遗嘱无效。

具体包括:(1)违反公序良俗:遗嘱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善良风俗,如违背婚姻法规定,将财产留给非法同居者等。

(2)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遗嘱内容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将遗产赠与他人,损害继承人利益等。

(3)违反继承法规定:遗嘱内容违反继承法规定,如遗嘱人未将财产平均分配给继承人等。

3. 遗嘱形式不合法遗嘱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遗嘱无效。

具体包括:(1)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遗嘱无效。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注明日期。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代书人签名。

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是合法有效的?

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是合法有效的?

【替换名言】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

【加图】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开放,有些生性豁达的老人为了避免自己死后,其家人或后代因为遗产纠纷引起家庭不和睦,往往会选择在生前自行写下书面遗嘱,提前做好交代,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有的遗嘱因为书写不规范而丧失法律效力,那么,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是合法有效的呢?一、自书遗嘱的范文遗嘱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7、……留有债务如下: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2、……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1、房产由父母××、××继承。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及流程口头遗嘱啊,这可是个挺特别的事儿呢。

一、什么是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呢,就是在一些特殊紧急的情况下,遗嘱人没办法写遗嘱,只能用口头表述自己对遗产怎么分配的想法。

比如说啊,一个人突然病重,感觉自己快不行了,来不及写遗嘱,就只能口头跟身边的人交代后事,这就是口头遗嘱啦。

不过这口头遗嘱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立的,它得有特定的条件。

二、口头遗嘱的执行条件。

1. 危急情况。

得是那种特别危急的情况才行。

就像刚刚说的病重快不行了,或者是遇到什么突发的自然灾害,像地震的时候被埋在废墟里,感觉自己可能出不去了,这种时候才可以订立口头遗嘱。

要是没有这种危急情况,随便口头说一下怎么分财产,那可不算数哦。

三、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

1. 遗嘱人口述。

当满足了前面的条件,遗嘱人就可以开始口述自己的遗嘱内容啦。

这个时候呢,遗嘱人得把自己的想法清楚地表达出来。

比如说,哪个房子留给大儿子,哪笔存款给小女儿,要尽量详细。

不能含含糊糊的,要是说不清楚,那这口头遗嘱执行起来可就麻烦了。

2. 见证人记录。

见证人在这个时候就要发挥作用啦。

他们要认真地听遗嘱人说的话,然后最好能记录下来。

现在有手机很方便,可以用手机录音或者录像,这也是一种很好的记录方式。

要是没有这些设备,那就用笔写下来。

不过不管用什么方式记录,都要保证内容准确无误。

3. 危急情况解除后的处理。

当危急情况解除了,比如说病好了,或者从危险的环境里脱离出来了。

这个时候啊,口头遗嘱就不一定有效了哦。

如果遗嘱人还能写遗嘱或者用其他法定方式订立遗嘱,那就得按照新的遗嘱来。

如果遗嘱人没有重新订立遗嘱,那之前的口头遗嘱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是有效的。

四、口头遗嘱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1. 见证人的问题。

有时候见证人可能会出问题。

比如说,见证人记错了内容,或者见证人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出庭作证。

这都会影响口头遗嘱的执行。

所以在选择见证人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要找那种靠谱的、能担起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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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有效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因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在遗嘱发生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的遗嘱,因此一个遗嘱人出现多份遗嘱的现象并不少见。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有效,以及在实际生活中,导致遗嘱失效的情形有哪些的内容。

一、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有效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二、导致遗嘱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当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并存的时候,由于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订立,是生前法律行为与死后法律行为结合的诺成、要式法律行为,在遗赠人生前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扶养人就必须按协议履行扶养遗赠人的义务,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而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在遗嘱发生效力以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单方面变更或撤销其所立的遗嘱,生前对于继承人或遗赠人一般也没有附加明确的义务,即使是附义务的遗托,其义务也不能与遗赠扶养人的义务相抗衡,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一个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根据《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作为一种民事行为,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均不具有遗嘱能力,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应以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为准。

(三)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之一,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以受胁迫或欺骗的方式所立,则该遗嘱全部无效。

(四)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多份遗嘱如果内容存在冲突,就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衡量遗嘱效力高低的原则是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遗嘱人如欲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方为有效,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后遗嘱优先于前遗嘱,即在没有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您一定能得到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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