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正文:----------------------------------------------------------------------------------------------------------------------------------------------------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现将《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暂行)》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国烟草总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投资项目要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在报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前须按本规定要求报经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省级公司、省级工业公司、总公司机关二级公司(省级公司、省级工业公司、总公司机关二级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直属公司)批准。
本规定所称批准是指总公司作为出资人对所属工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投资行使的决策权利。
第三条总公司所属企业以下投资建设的项目适用本规定。
(一)烟草专卖品的仓储、配送、物流项目;(二)雪茄烟、烟叶(含再造烟叶)、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项目;(三)科研与教学投资项目;(四)计算机软件与信息化工程项目;(五)总公司另有规定的其他项目。
2024年浅析烟草多元化产业转型发展与经营策略
2024年浅析烟草多元化产业转型发展与经营策略随着全球烟草市场的不断演变和竞争态势的加剧,烟草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适应这一变革,烟草行业需要积极探索多元化产业转型的发展道路,并制定有效的经营策略来应对市场的变化。
本文将围绕烟草多元化产业转型发展与经营策略展开分析,主要从产业转型背景、转型途径、经营策略、资源优化配置、风险识别与应对、转型升级成效评估、持续创新以及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产业转型背景分析烟草行业作为传统的重工业领域,长期以来依赖于传统的卷烟生产和销售模式。
然而,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提高、政策法规的制约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烟草行业的增长空间逐渐受限。
在这样的背景下,烟草企业急需寻找新的增长点,通过多元化产业转型来拓展业务领域,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多元化产业转型途径多元化产业转型是烟草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途径。
在转型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实现:一是拓展烟草相关产业,如烟草机械制造、烟草辅料生产等;二是进军非烟草领域,如健康产业、生态农业等;三是加强与国际烟草企业的合作,共同开发新产品和市场。
通过这些途径,烟草企业可以有效分散经营风险,提升整体竞争力。
三、经营策略的制定与实施在制定经营策略时,烟草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自身优势、目标市场等因素。
具体而言,企业应该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确定目标市场和客户群体;制定具体的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和销售渠道建设策略;加强品牌建设和形象塑造,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企业还需要注重策略的执行和实施,确保各项策略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四、资源优化配置与管理资源优化配置与管理是保障烟草企业多元化产业转型成功的关键。
企业需要对现有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
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为多元化产业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五、风险识别与应对在多元化产业转型过程中,烟草企业面临着多种风险,如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竞争风险等。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投资管理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投资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日期】2003.05.30•【文号】国烟计[2003]273号•【施行日期】2003.05.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卖、专营正文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投资管理的通知(国烟计[2003]273号2003年5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各省级工业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南通、昆明、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国家局各二级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境外投资、多元化经营投资的管理,现通知如下:一、明确投资方向,突出投资重点。
投资工作应坚持“做精做强主业、保持平稳发展”的基本方针,集中资金用于做精做强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项目投资和楼堂馆所类项目建设。
二、健全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提高投资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投资单位法人代表要对项目的策划、实施、资金筹措、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
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工作程序,投资项目必须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竣工验收等工作程序进行,不得简化项目程序。
要进一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投资失误。
三、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制度。
要严格执行《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烟草行业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管理办法》的审批程序,其中投资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和500万元以上的多元化经营投资项目,一律报国家局审批。
同时,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应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固定资产项目申报的通知》(国烟办综[2003]3号)要求,在使用纸质公文的同时,应用计算机网络进行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备案。
四、加强投资项目监管。
凡投资主体相同、实施地点相同、实施时间相距一年之内、相互依附的多个多元化经营投资项目或楼堂馆所类基本建设项目,应归入同一项目进行申报审批和管理,否则,视为化整为零、拆分项目、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
烟草分公司多元化经营工作总结
产业领域
烟草分公司可以涉足文化 产业、体育产业、养老产 业等领域。
科技领域
烟草分公司可以投资于人 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 等领域。
多元化经营的业绩和成果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通过多元化经营,烟草分公司拓展了新的业务领域,提高了企业 整体盈利能力,实现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降低经营风险
通过多元化经营,烟草分公司降低了对单一产品的依赖程度,提高 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优化组织架构
通过重组和优化组织架构,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决策效率。
强化人力资源Βιβλιοθήκη 理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政策,如激励机制、员工培训等,提高员工 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
加强信息化建设,采用先进的ERP、CRM等系统,提高运营效 率和市场响应速度。
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品质
加大技术研发力度
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加强 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 ,引进优秀人才,提高技 术创新能力。
提升产品品质
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 加强产品质量检测和控制 ,确保产品品质达到国家 标准或国际标准。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对核心技术和专利进行申 请和保护,保持技术领先 地位。
加强市场营销,提升品牌影响力
1 2 3
制定全面的市场营销策略
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行为变化,制定全面的市 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定位、价格策略、渠道策 略等。
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以实现持续增长和降低风险。
行业发展趋势
02
烟草行业将继续面临严格的监管和市场竞争,烟草分公司需要
加强多元化经营,以寻找新的增长点。
未来发展方向
03
多元化经营将更加注重创新和科技应用,烟草分公司需要加强
烟草行业发展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国烟法〔1996〕第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及国家经贸委《关于工业企业兴办第三产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依托烟草主业,发展多种经营,优先发展为主业配套服务的产业。
发挥行业集中管理体制和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开展跨行业的生产经营,拓宽行业经济效益增长渠道,提高行业整体效益,为行业实现多元化经营奠定基础。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加速发展烟草行业多种经营,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全行业的经济发展,增强行业经济实力。
烟草行业发展多种经营的主要方向,一是为烟草主业服务的产业;二是开发新的产业领域,逐步建立起第二支柱产业。
第四条发展多种经营要坚持如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基本方针。
烟草行业的工商企业在抓好主业的同时,应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为卷烟生产经营服务,为增强企业实力服务。
(二)发展多种经营要与组建企业集团、调整企业组织结构有机结合,统筹安排,重点安排从主业分流的富余人员,充分利用行业的人力资源。
(三)发展多种经营要面向为行业服务、为社会服务,树立大市场、大流通、大服务的观念,壮大烟草行业经济实力。
(四)兴办多种经营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效益”的方针,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防止一哄而起、盲目投资、不讲实效。
(五)发展多种经营要着重发展实业,逐步建立规模经济的新兴企业,培植烟草行业后备产业。
(六)多种经营实体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三章主要形式第五条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优势,开发与创办面向全行业、面向全社会的各种科研、食品、医药、农业、信息、咨询、仓储、运输、旅游、宾馆、饮食等新的产业。
企业内部的各类服务后勤机构和设施,有条件的可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服务。
经济效益差、产品无销路的工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经国家局同意后,可整体或部分地转为多种经营产业;多种经营企业可实行行业内联营、兼并。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强化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的若干规定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强化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的若干规定国烟专〔1997〕11号关于强化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规范烟草行业生产、经营行为,根据《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内部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烟草专卖管理实行局长负责制。
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应对行业内的单位(含同级)和个人进行执法检查。
烟草行业内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凡因违反烟草专卖管理有关规定,需要对单位和个人作出没收、收购、罚款、停止技改、暂停业务、停产整顿、削减计划、行政处分等,由烟草专卖部门依据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门查处。
各级烟草专卖局对严重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各级烟草专卖局必须依法保护烟草专卖品的合法生产和经营,不得乱扣乱罚,更不得以维护地方、部门利益为目的制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抵触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凡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必须持有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严格按许可证规定的品种、范围、期限生产和经营。
第六条严禁烟草行业内单位和个人为行业外企业或个人违法生产或经营烟草专卖品提供方便和条件。
第二章烟叶、复烤烟叶和烟丝管理第七条烟叶产区的烟草公司不准跨地区收购烟叶;非烟叶产区的烟草公司不准收购和经营烟叶;卷烟厂、烟叶复烤厂、烟丝厂不准到烟叶产区直接收购烟叶。
第八条烟叶收购站或被委托单位收购的烟叶,必须交所在县级烟草公司或由省级烟草公司按计划统一安排复烤、加工、保管、调运。
第九条烟叶调出单位或烟叶复烤厂必须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调出或调进烟叶,不准擅自调拨烟叶。
烟叶原则上不搞跨省复烤。
凡需跨省加工复烤的(包括出口备货)烟叶,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安排调运。
烟管制管理制度
烟管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烟草行业管理,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烟草企业管理1. 烟草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经营,不得擅自从事与烟草行业无关的经营活动。
2. 烟草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烟草行业的生产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3. 烟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质检、销售等管理制度,建立质量追溯体系,依法履行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防控责任。
4. 烟草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5. 烟草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6. 烟草企业应当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进行排查和治理,保障环境安全。
三、烟草产品管理1. 烟草产品应当依法进行注册,获得《烟草产品许可证》方可生产和销售。
2. 烟草产品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标准生产和销售,不得生产和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3. 烟草产品应当在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名称、产地等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4. 烟草产品不得对未成年人进行销售和宣传,不得在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销售和宣传。
5. 烟草产品不得在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不得在禁烟区域销售和宣传。
6. 烟草产品应当依法缴纳烟草税款,不得逃避纳税。
四、烟草市场管理1. 烟草市场应当依法设立烟草专卖店,经营烟草产品。
2. 烟草专卖店应当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经营,不得违法售卖烟草产品。
3. 烟草专卖店应当严格控制未成年人购买烟草产品,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产品。
4. 烟草专卖店应当配备专业的销售人员,提高销售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5. 烟草专卖店应当严格遵守烟草产品销售管理政策,不得在禁烟区域售卖烟草产品。
6. 烟草专卖店应当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要求进行销售清点和报告,不得私自调换卷烟包装、销毁烟草产品。
五、烟草宣传和教育1.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烟草危害宣传和教育力度,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引导公众不吸烟或戒烟。
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为保障国家烟草专卖局“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一号工程)在我厂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根据国烟计[2005]354号文件《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联调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烟计[2005]487号文件《国家烟草专卖局行业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一号工程由产品数码跟踪系统、工商数据采集系统和国家局行业数据中心三部分组成,本规定适用于产品数码跟踪系统及工商数据采集系统。
二、管理职责划分(一)企业管理处1.负责完成码段申领、牌号维护订阅以及销售客户代码订阅的工作,以及分厂的季(月)度计划和码段的下发和回收工作。
2.负责服务器端的系统维护工作,协助各部门完成对客户端软件的系统维护工作。
3.负责在卷烟产品条码发生改动时通知卷烟销售处做好打码客户端的卷烟信息更新和商业沟通工作。
4.负责数采系统中总厂、分厂的卷烟产、销、存、购进日报—1—和烟叶、卷烟纸、丝束购、耗、存月报表的审核及上报。
5.负责总厂产、销、存日报数据在ERP系统中的生成及数采系统中卷烟、客户代码的对应维护,并制定数采系统的应急(意外)情况的上报办法。
6.负责对一号工程中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二)车间1.负责排产、打码、扫码检测和标签报废的软硬件系统的使用与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等工作。
2.负责打码标签的质量把关工作(具体工艺要求见《常德卷烟厂产品采用国家局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外贴标签的工艺技术暂行标准》)。
3.负责制订打码计划,记录每班的打码情况,对打码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与控制,确保打码量和生产量的一致,并负责待报废标签的报废工作。
4.建立设备台帐、做好打码、换码和报废记录,并将每日的打码、报废和换码情况上报生产管理处。
5.负责制订各类相关耗材、备件的计划。
6.负责数采系统中总厂卷烟生产日报数据的核对和确认。
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烟计号
(国烟计〔2016〕50号)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局、总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等有关文件,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局、总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化投资、多元化投资、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烟草主业企业间股权投资项目以及形成资产或权益的其他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与烟草专卖品(不含卷烟纸)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企业(主要包括卷烟厂、复烤厂、再造烟叶厂、雪茄烟厂、烟机厂、烟用丝束厂、滤嘴棒厂等)整体技改、局部技改、生产设施、工艺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动力设施项目,商业企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烟叶工作站项目,以及各单位的科研教育设施、经营业务用房、烟叶仓储设施、后勤保障设施等的建设和购置项目。
——信息化投资项目:是指烟草主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开发及建设、应用支撑系统建设、信息化咨询和监理服务等投资项目。
——多元化投资项目:是指烟草系统各单位以货币或非货币资产投资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烟草专卖品(不含卷烟纸)以外产业和产品,形成资产或权益的投资项目。
——境外投资项目:是指以现金、实物、技术、专利、管理等方式在境外(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形成资产或权益的投资项目。
——利用外资项目:是指以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等方式的投资项目。
——烟草主业企业间股权投资项目:是指烟草系统内主业企业之间相互参股或股权投资项目。
建筑物维护加固、设备修理等维护性工程以及各单位工器具、车辆、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购置不在本办法所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之列。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审批权限第三条投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协同和项目法人负责的管理体制。
2024年浅析烟草多元化产业转型发展和经营策略
2024年浅析烟草多元化产业转型发展和经营策略一、烟草产业现状分析当前,烟草产业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
从外部环境看,全球控烟趋势日益明显,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更严格的烟草控制政策和法规,对烟草产业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压力。
从产业内部看,烟草行业的高度垄断和市场饱和使得传统烟草制品的增长空间受限,同时,消费者对健康的关注度提高,对于低危害烟草制品的需求不断增长。
在这样的背景下,烟草企业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发展策略,积极寻求多元化转型,以应对日益严峻的市场环境。
二、多元化转型的必要性多元化转型对于烟草企业来说具有必要性。
首先,多元化转型能够分散经营风险,避免过度依赖单一产品或市场。
其次,多元化转型能够开辟新的增长点,为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最后,多元化转型还能够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社会责任感,有助于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三、转型发展的方向烟草企业在实施多元化转型时,需要明确转型的方向和目标。
一般来说,烟草企业可以考虑向健康产业、生物科技、新能源等领域拓展。
例如,通过研发低危害烟草制品、推出健康烟草替代品等方式,满足消费者对健康的需求;同时,通过投资生物科技、新能源等领域,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经营策略的调整随着多元化转型的推进,烟草企业的经营策略也需要相应地进行调整。
首先,企业需要转变传统的产品导向思维,更加注重消费者需求和市场变化。
其次,企业需要加大对创新研发的投入,不断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最后,企业需要加强与外部合作伙伴的联动,共同应对市场挑战。
五、市场定位与品牌建设在多元化转型过程中,烟草企业需要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品牌建设。
通过精准的市场定位,企业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升市场份额。
同时,通过品牌建设,企业能够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感和忠诚度。
六、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是烟草企业实现多元化转型的关键。
企业需要加大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积极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
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加强烟草行业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加强烟草行业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加强烟草行业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行业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加强烟草行业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
对于烟草行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单位要本着规范审批行为、加强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各项制度建设。
国家烟草专卖局二00四年九月七日附件:关于加强烟草行业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后,烟草行业共有行政许可项目11项,其中9项是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依法继续实施;2项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予以保留并公布。
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对烟草行业其他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确认烟草行业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项,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项。
其中4项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予以保留。
其中1项已由国烟办[2004]555号文下发,本文不再列入。
一、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9项: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发放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发放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发放4.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发放5.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发放6.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设立、分立、合并、撤销审批7.烟草制品批发企业的设立、分立、合并、撤销审批8.开办烟草专卖品交易市场审批9.外商投资设立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审批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2项: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三、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项:1.名晾晒烟名录审批2.烟草专用机械名录审批3.烟草新品种审定4.烟草专用机械购置、出售、转让审批5.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审批6.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四、国务院决定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项(其中一项已下文):1.烟草企业非烟草专卖品中外合作事项审批2.烟草专卖品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及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事项审批3.烟草基因工程事项审批4.烟草系统企业多元化经营投资项目审批烟草行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主要是指以上部分的事项范围。
2023年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
2023年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促进烟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烟草专卖工作,涵盖烟草的生产、流通、销售以及烟草产品的安全、质量等方面。
第三条烟草专卖机构应遵循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推进烟草行业转型升级,加强对烟草合法经营的监管和管理。
第四条政府依法保护烟草专卖机构和烟草生产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打击和防范烟草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第五条烟草专卖机构和烟草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得从事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烟草生产与质量第六条烟草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烟草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烟草产品。
第七条烟草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烟草产品的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烟草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及时公开质量检测结果。
第八条烟草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烟草卷烟的包装、标识、说明书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烟草产品的合法合规。
第九条烟草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烟草产品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改进产品质量。
第三章烟草流通与销售第十条烟草经销商应当依法取得烟草经销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规定从事烟草流通与销售活动。
第十一条烟草专卖机构和烟草经销商应当合理布局烟草零售网点,满足市场需求,保障居民的合法购烟权益。
第十二条烟草专卖机构和烟草经销商应当加强对烟草销售环节的监管,防止未成年人购买烟草产品。
第十三条烟草专卖机构和烟草经销商应当加强对烟草产品价格的监管,杜绝价格垄断和恶意涨价行为。
第十四条烟草专卖机构和烟草经销商应当建立烟草产品销售信息记录制度,定期报送销售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第四章烟草产品安全与健康第十五条烟草专卖机构和烟草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烟草产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烟草产品不含有毒害人体的物质。
第十六条烟草专卖机构和烟草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公开烟草产品的成分和危害信息,提升公众的烟草消费意识。
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烟计
(国烟计〔2016〕50号)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局、总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等有关文件,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局、总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化投资、多元化投资、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烟草主业企业间股权投资项目以及形成资产或权益的其他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与烟草专卖品(不含卷烟纸)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企业(主要包括卷烟厂、复烤厂、再造烟叶厂、雪茄烟厂、烟机厂、烟用丝束厂、滤嘴棒厂等)整体技改、局部技改、生产设施、工艺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动力设施项目,商业企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烟叶工作站项目,以及各单位的科研教育设施、经营业务用房、烟叶仓储设施、后勤保障设施等的建设和购置项目。
——信息化投资项目:是指烟草主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开发及建设、应用支撑系统建设、信息化咨询和监理服务等投资项目。
——多元化投资项目:是指烟草系统各单位以货币或非货币资产投资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烟草专卖品(不含卷烟纸)以外产业和产品,形成资产或权益的投资项目。
——境外投资项目:是指以现金、实物、技术、专利、管理等方式在境外(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形成资产或权益的投资项目。
——利用外资项目:是指以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等方式的投资项目。
——烟草主业企业间股权投资项目:是指烟草系统内主业企业之间相互参股或股权投资项目。
建筑物维护加固、设备修理等维护性工程以及各单位工器具、车辆、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购置不在本办法所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之列。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审批权限第三条投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协同和项目法人负责的管理体制。
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关于投资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局、总公司及所属单位,通过支付货币资金、投入非货币权益、承担债务、改变资产属性等方式,取得国家会计准则所定义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的行为。
第三条烟草行业的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方式管理。
负面清单内的投资项目,须经清单制定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不在负面清单内的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章程自主决策。
第四条国家局、总公司的管理职责:(一)制定烟草行业遵循的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导向政策、投资相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其执行。
(二)制定烟草行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内的投资项目,须经国家局、总公司许可或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按照烟草专卖法第十三条、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有关投资项目履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职责,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四)根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对有关投资项目履行政府行政许可职责,做出核准与否的决定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五)履行公司法及企业章程所赋予的出资人对企业重大投资行为的监管职责。
第五条行业直属单位的管理职责:(一)制定本单位系统的投资管理制度、中长期投资规划。
(二)对本单位系统的投资负面清单项目进行审批。
按本办法规定对下属单位拟报国家局、总公司审批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核。
对本单位系统的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指导。
(三)对本单位系统的投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根据国家局、总公司授权对部分项目的重要实施环节履行审查批准职责。
(四)组织编制本单位系统的年度投资计划。
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篇: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管理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试行)》(国烟财〔2006〕736号)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多元化经营企业是指烟草行业所有单位向烟叶、卷烟及烟草机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外投资形成的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局、总公司)对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国家局、总公司及各省级公司分别设立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
省级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省级局(公司)和工业公司设置多元化经营管理机构的通知》(国烟人〔2006〕388号)的要求进行设置,有条件的应成立投资管理公司。
第五条多元化经营企业管理机构根据授权对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订多元化投资规划及管理规定,对多元化经营企业进行分类指导;(二)组织开展多元化经营企业整顿工作;(三)指导多元化经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四)建立并完善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目标考核制度。
第六条投资管理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出资的多元化经营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三章企业基础管理第七条多元化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经营投融资决策、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管理、统计分析、人事管理、重大事项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基础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第八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应建立投融资决策程序、决策评价标准及风险控制制度,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第九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会计核算,实行预算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2024年烟草公司多元化经营年度工作总结(5篇)
2024年烟草公司多元化经营年度工作总结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作为烟草公司多元化经营项目组的负责人,向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汇报2024年度的工作总结。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项目组在烟草公司的多元化经营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和进展,现将工作进行总结如下:一、项目调研与评估2024年,我项目组针对烟草公司未来的多元化经营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和行业评估。
通过与多家咨询机构合作,我们搜集了大量的市场数据和消费趋势,对潜在的多元化经营领域进行了筛选和评估。
这为我们后续的项目选择和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多元化经营项目策划与实施在项目策划方面,我们根据调研结果和公司的发展战略,确定了三个多元化经营项目:生物农业、健康食品和数字媒体。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对每个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制定,并与其他部门进行了紧密的协作和合作。
1. 生物农业项目:我们与多家农业企业合作,开展了草地生态养殖和有机农业的研究与实施。
通过引进先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我们成功地培育出了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态养殖产品,并将其销售到市场上。
2. 健康食品项目:我们与多家食品加工企业合作,开发了一系列健康食品产品,包括低糖、低盐、低脂肪等健康食品。
通过与零售商和电商平台的合作,我们把这些产品推向市场,并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和肯定。
3. 数字媒体项目:我们与数字媒体公司合作,开展了数字内容的创作与推广。
通过建立自有的平台和内容创作团队,我们制作并推广了一系列优质的数字内容,包括新闻资讯、娱乐节目、音乐和游戏等。
这些内容吸引了广大用户的关注和订阅,为公司带来了稳定和可观的收益。
三、多元化经营效益评估与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通过对市场销售数据和财务报表的分析,对多元化经营项目的效益进行了评估和分析。
经过分析发现,生物农业项目在短时间内实现了盈利,并且具有持续增长的潜力;健康食品项目在市场上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市场份额;数字媒体项目在用户粘性和平台推广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管理办法
颁布时间:1999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多元化经管战略,规范多元化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烟草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多元化经营是指烟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所从事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的九种专卖品以外的一切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多元化经营企业是指烟草行业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多元化经营项目是指烟草行业参股的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和多元化经营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五条发展多元化经营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整体发展规划,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强化烟草主业发展为基础,优化资源的配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壮大烟草行业实力。
第六条烟草行业发展多元化经营的原则:(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二)坚持市场和效益的原则,以适应市场需求为前提,着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坚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则,重点发展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扶持的产业和领域;(四)坚持规模经济的原则,选择高起点、高效益、高科技的产业和领域,形成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
防止分散投资、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五)坚持优先为主业服务的原则;(六)坚持利用行业现有资源的原则,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配置,充分利用行业的流通网络、宾馆饭店和旅游机构、闲置的厂房、场地、人员,发展多元化经营;(七)坚持投资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投产后企业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考核,促其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订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发展规划和经营政策,宏观管理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工作;(二)负责制订烟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多元化经营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烟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多元化经营协作工作;(三)负责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及报批的承办工作,参与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股份上市工作;(四)掌握烟草行业多元化投资项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维护所有者权益;(五)掌握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分析发展趋势,提供信息咨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状况、生产经营和财务资料的统计、汇总、分析及咨询工作。
加强多元化投资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多元化投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李纪朝李新来源:东方烟草报社总期数:2021 出版日期:2006-11-2编者按在全国烟草行业多元化投资管理工作会议上,姜成康局长强调,全行业要从战略的高度、全局的角度加强对多元化投资的管理,推动多元化投资工作健康发展。
按照这一要求,当前,行业各单位对多元化投资认真进行清产核资工作,通过严格管理、健全制度、严肃纪律,全面开展多元化投资清理整顿,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本期的“烟草视点”重点报道了当前行业开展多元化投资管理工作的情况,以供参考。
“瘦身”: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烟草行业全面开展多元化投资清理整顿工作综述本报记者李纪朝去年以来,国家局开展了对多元化投资的全面清理整顿工作。
一方面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这项工作由国家局财务审计司牵头、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配合,从账上往下清;另一方面是进行清理登记工作,由投资管理公司进行部署安排,各级单位根据现有情况往上报。
两个部门按照国家局党组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基本完成了全行业多元化投资情况的清理登记工作,摸清了行业多元化投资的“家底”,为今后加强多元化企业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清理整顿:责任使然全面展开“多元化投资企业的清理登记、清产核资工作是行业重要的工作基础之一。
”在今年的云南工业系统工作会上,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张水长在提到做好对多元化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时,用了“深感责任重大”这几个字。
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是今年年初国家局指定的行业清理登记、清产核资工作的试点单位。
云南工业系统的多元化投资额占到全行业多元化投资总额的近一半。
由此可见,做好云南工业系统多元化投资清理登记、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
据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郭洛夫介绍,他们把试点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历史任务来完成。
云南中烟要求在工作中认真细致、不急不躁、不得隐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他们将着力点放在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上,提出“新官要理旧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把处置核销不良资产作为主要工作,通过半年的努力,基本弄清了云南中烟多元化投资的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管理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试行)》(国烟财〔2006〕736号)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多元化经营企业是指烟草行业所有单位向烟叶、卷烟及烟草机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外投资形成的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局、总公司)对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国家局、总公司及各省级公司分别设立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
省级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省级局(公司)和工业公司设置多元化经营管理机构的通知》(国烟人〔2006〕388号)的要求进行设置,有条件的应成立投资管理公司。
第五条多元化经营企业管理机构根据授权对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订多元化投资规划及管理规定,对多元化经营企业进行分类指导;
(二)组织开展多元化经营企业整顿工作;
(三)指导多元化经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四)建立并完善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目标考核制度。
第六条投资管理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出资的多元化经营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三章企业基础管理
第七条多元化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经营投融资决策、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管理、统计分析、人事管理、重大事项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基础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第八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应建立投融资决策程序、决策评价标准及风险控制制度,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第九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会计核算,实行预算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必须加强对国有资
产的基础管理,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国有资产权证管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资产统计等事项必须依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条文执行。
第十一条多元化经营企业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晰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日常经营管理行为。
第十二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应加强企业基本信息、会计资料、合同文本、权益证书等相关资料的管理,确保企业信息真实、资料完整。
第十三条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的统计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格执行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第十四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应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应实现安全生产,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责任、明确奖惩、控制风险,达到国家环保、节能减排增效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主业各级投资主体(含投资管理公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向所投资公司派出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财务负责人员等,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派出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多元化经营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十八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多元化经营企业负责人的选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九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提出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建议。
多元化经营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变动等情况要逐级上报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要参与对多元化经营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提供考核建议,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和奖惩依据。
第五章企业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一条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应及时报告企业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投资、融资、对外担保、产权转让、安全事故、重大合同、重大技改、重大损
失、重大诉讼等。
第二十二条涉及多元化经营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重大事项需经国家局、总公司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审核。
(一)多元化经营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及《财政部关于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财建〔2006〕3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多元化经营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财管字〔1999〕301号)和《财政部关于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财建〔2006〕310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涉及多元化经营企业的投资需经国家局、总公司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审核。
(一)主业对多元化经营企业的投资严格按照《烟草系统企事业单位多元化经营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国烟法[2004]64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
(二)省级各投资主体要根据多元化经营企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投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各投资主体应将投资管理制度报国家局、总公司归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多元化经营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需建立项目信息管理档案,及时向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报告项目进度、经营运作、资金运用、对外担保等方面情况,严格防范投资风险。
第六章企业清退与整合
第二十五条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产质量差、无市场前景的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要依法、依规退出市场,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要指导企业按程序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在企业清退过程中,要做好人员安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第二十六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要制订企业整顿工作计划,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指导推动清理整顿工作。
第二十七条对必须清退的参股多元化经营企业,要依法依规转让股权、收回权益。
第二十八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要对多元化经营企业整顿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落实清退工作进度,检查清退工作质量。
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改革方向,制订多元化投资规划,确定进退领域,整合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进而有为,退而有序。
第三十条理顺投资关系,明晰产权,减少投资层级。
多元化经营企业的投资层级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级(含主业)。
第三十一条多元化经营企业的整合重组要统筹规划、慎重决策、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省级公司间的多元化经营企业的整合重组,由国家局、总公司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公司范围内的多元化经营企业的整合,由省级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定期、不定期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三十三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要依法依规组织对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
规组织对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重大项目进行开工前、建设中和竣工后的审计,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经授权,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全资、控股多元化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省级公司要加强对所属多元化投资管理公司的审计监督,履行监管职责。
省级多元化投资管理公司要设立审计部门,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国家局、总公司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应组织对省级公司多元化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国家局、总公司对省级公司的年度考核体系。
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1999年4月5日印发的《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管理办法》(国烟法[1999]176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家局、总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