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内业资料填写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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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业资料填写的具体规定
建设项目内业资料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整个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内业资料必须保证其全面性、准确性、闭合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等特点。为了确保内业资料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工程进程,根据交通部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内业表格填写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内业资料用纸用笔要求
(1)纸张宜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易于存放、防腐,长期保存。所使用的纸张统一为A4(297×210)号纸或A3(297×420)号纸,除竣工图表外要统一按A4(297×210)号纸的规格折叠,竣工图、表要统一缩成A3格式后组卷(除房建竣工图外)。
(2)所有内业资料必须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不耐久字迹材料(如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红墨水、纯蓝墨水等),字迹要清晰、端正,图面要整洁。
(3)凡为易褪色材料形成的并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如原材料出厂证明等),应附一份复印件,同时将原件裱糊在复印件的背面(空白面),摆放时,原件正面朝上。
(4)写错的文字,用斜线划去,在旁边书写正确文字,不允许用涂改液修改或用刀刮改,并盖上修改人的私章(扁章)。
(5)计算机印制的文字材料和图纸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不允许使用喷墨打印机和针式打印机。
2、意见签署及签字要求
(1)签名栏应由本人亲自手签,并签全名,不允许直接代签应签字人的姓名,不能采用打印或图章。必须按要求在表格中的签名,不允许出现一人完成所有签字,如计算与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签名等情况,以此类推。所有资料中的各方人员必须手签全名,不能以盖章或复印代替手签名。
(2)原始记录资料不得随意更改,如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检测资料等,如果必须更改的话,应在旁边签名。
(3)内业资料表格中施工单位签字部分的人员必须是标段项目部的相关人员,且每次签名需签署日期,签名不能是施工班组的人员。表格中需签名的人员均应签满,签字
时不能补签、替签。
(4)开工申请批复单、变更申请批复单、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评定表、检验申请批复单、中间交工证书这五种文件上的盖章单位应为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总监办)共同盖章。需要单位盖章的资料应盖红色图章。
(5)监理抽检资料用表在表格右上角盖一“监理抽检”条章(红色),尺寸1×4㎝。
(6)表格内所有签字部位均要有签字并不得代签、冒签,不得以章代签。
(7)监理人员签字必须正规,不得用草书、美术字等艺术签名,应让人看懂。
二、内业资料填写具体要求
1、各种表格中填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桩号及部位、施工时间、检验时间等应详细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填写应与合同文件全名一致,合同号为单位合同号;
(2)“编号”为竣工时统一编号用,填表单位为收集,需要编号时,只能用铅笔临时编写,待竣工时再根据统一规定改写;
(3)“工程名称”填单位工程及分项工程名称,“桩号及部位”填该分项工程的工程桩号位置或具体部位。但监表中的“工程项目”填单位工程名称(如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工程地点及桩号”填分项工程名称及桩号。
(4)“施工时间”填该检验项目开、完工的年、月、日;
(5)“检验时间”填检验当天的年、月、日。
(6)承包人递交日期,要求监理到现场检验时间,检表中的检验时间,尽量在同一天,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每个分项工程中的开始施工时间必须要在这个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批复日期之后或在同一天。如2#墩第1根钻孔桩开钻时间要在这个墩桩基分项开工报告批复日期之后。
(7)检验申请批复单中的检验内容要把检验的内容写上去,如钻孔桩的成孔检验写孔的中心位置,孔径,倾斜度,孔深,沉淀厚度,清孔后泥浆指标。桥梁施表中表头的工程名称写单位工程名称,起止桩号写整座桥的起止桩号。
2、《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填写要求
(1)“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栏无明确数值要求,只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或“在合格标准内”“不小于设计”“不少于设计”等,应把设计或规范要求的理论设计值填写上;在相应的“检验结果”一栏里填入实测值。
(2)检验方法和频率必须严格按照表格中规定的方法和频率、评定标准或规范要求
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数据不允许少于规定的频率;监理独立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应检频率的20%,但工序覆盖率应达100%。
(3)检验结果按检验项目对应填写,若无某项目,则用斜线划一下。检验结果的计算及数据应符合有效数字的规定,并符合规范中的精度,计量单位应与表中规定保持一致;同一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的数据如果来源于试验报告或测量资料,则数据应当保持一致或通过计算一致;若检验结果的数据多,在表格中无法填写,可在附表中填写,签字要求同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4)检验表中“检验结果”一栏一律填写数值或填“见附表”,不得填写“见××原始记录表”或“见××试验报告”字样。
(5)检验表中有砼(砂浆)强度要求的,以28天强度报告出来之后的日期予以签认(检验表需要其它试验报告的同此理,即检验日期不得早于试验报告日期,不能在试验报告出来之前进行资料签认);桩基成桩检验报告单还须在验桩报告提交以后。现场施工工序的转序,承包人必须保证其它检测项目合格并对28天强度作出保证(若28天强度达不到要求,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在此前提下经监理工程师口头同意后,可以先进入下道工序。
(6)《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中砼强度、砂浆强度或锚杆拉拔力需直接填入体现试验结果的数据。
(7)检验表中检验项目有“△”标识的,属于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
(8)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和施工原始记录中的轴线偏位、高程和高差等检验方法和频率要求用全站仪、经纬仪或水准仪测量的,必须有相应的测量资料。
(9)施工原始记录必须按每工班或每天进行填写,且必须按现场实际施工工艺填写,必须反应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施工原始记录采用手写。
(10)对于台背回填、高填方路堤、软基路段、半填半挖路堤以及隧道等有进行定期观测的,要及时汇总、整理、分析观测成果并及时反馈。
(11)现场质保抽检资料尽可能每半月收集一次,同时根据资料制作卷内目录,每月30日前将已计量(不含预计量)的质保资料统一交至档案室。
(12)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中的数据作为将来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直接数据来源,因此,在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时,应充分考虑今后分项工程评定的得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