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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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以下是关于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文章!

为动员社会力量募集慈善资金,发展状大慈善事业,扶助弱势群体,实现社会互助与政府救助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xx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慈善总会的要求,镇慈善分会决定从XX年7月开始,在全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履行扶贫济困、安老扶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深入贯彻《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精神,大力推进我镇慈善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实效化,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全镇的慈善救助体系,调动社会资源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构建和谐xx做出更大贡献。

二、捐赠原则、对象、标准和时间安排

捐赠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捐赠对象:镇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

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其它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企业,除职工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外,提倡盈利单位捐赠一天的利润,机关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提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单位以专项救助基金的形式进行慈善捐助。捐款金额镇机关正科级干部不少于500元;副科级领导干部不少于300元;部门负责人不少于200元;一般干部不少于100元。

三、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滕州市慈善总会、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的滕慈发[XX]1号文件的规定,捐款单位和个人可享受以下税收减免政策: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助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四、募集资金的接收管理和使用

全镇募捐活动期间,各单位和个人所捐款项由xx慈善分会统一接收,并出具市慈善总会统一印制的接收捐赠收据。所捐款项20%上交市慈善总会统筹外,其余款项作为我镇社会慈善救助专项资金。活动结束后,慈善分会将对各单位和个人募捐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慈善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XX 任组长,副镇长XX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协调和调度。

为在全镇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公民的慈善意识和参与慈善的自觉性,必须加大对慈善募捐宣传的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扩大慈善宣传层面,增强慈善宣传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号召力。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广造声势,大张旗鼓地宣传“慈善一日捐”的重大意义。镇宣传科、信息室要在新闻媒体和党政信息网,宣传在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调动干部群众慈善捐助热情,培养全镇干部群众参与经常性慈善活动的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在全镇形成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对于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应如数及时上交镇慈善分会。活动结束后,镇慈善分会将对各单位募捐情况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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