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检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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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例

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例

滥用食品添加剂导致健康问题的案例分析1. 背景介绍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质量、增加食品的色、香、味以及保持食品的新鲜度而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

然而,滥用食品添加剂可能会导致健康问题,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本文将介绍几个与滥用食品添加剂相关的具体案例,分析其背景、过程和结果。

2. 案例一: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1 背景三聚氰胺是一种常见的化学物质,可用于提高奶制品中蛋白质含量。

2008年,中国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

2.2 过程当时有些不法商人为了追求利润,向奶粉中掺入了大量的三聚氰胺。

这种滥用行为导致奶粉中三聚氰胺含量超标,并且没有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

2.3 结果大量婴儿和幼儿因为摄入了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而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如尿毒症、泌尿系统结石等。

许多婴儿甚至因此丧命。

这次事件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恐慌和愤怒,对中国奶粉行业的信任受到了严重破坏。

3. 案例二:苏丹红染色素食品事件3.1 背景苏丹红是一种禁用的染色剂,常用于染色纺织品,但对人体有毒。

2005年,中国发生了一起苏丹红染色素食品事件。

3.2 过程一些不法商人为了增加食品的颜色鲜艳度,在辣椒酱、火腿等食品中掺入了苏丹红染色剂。

这种滥用行为没有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3 结果大量消费者摄入含有苏丹红染色剂的食品后出现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皮肤过敏等。

这次事件引起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并对食品监管部门的能力提出了质疑。

4. 案例三:硼砂猪肉事件4.1 背景硼砂是一种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有害。

2011年,中国发生了一起硼砂猪肉事件。

4.2 过程一些不法商人为了增加猪肉的重量和保鲜效果,在屠宰过程中使用硼砂进行处理。

这种滥用行为没有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和监管。

4.3 结果大量消费者摄入含有硼砂的猪肉后出现中毒症状,如恶心、腹泻、消化不良等。

这次事件引起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并对食品供应链的透明度提出了要求。

5. 案例四:亚硝酸盐食品添加剂事件5.1 背景亚硝酸盐是一种常用的防腐剂,可用于加工肉制品。

近三年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例

近三年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例

近三年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例案例一:近期,丹徒公安分局会同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行动中查获一名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检查发现罗某某在制作油条过程中大量添加食用铵明矾(硫酸铝铵)。

后经检测,油条中铝的残留量为486mg/kg,不符合GB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危害:长期食用含铝泡打粉制作的面点,会使人过量摄入铝,干扰机体细胞和器官的正常代谢,尤其对老人、儿童、孕妇危害最大。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油炸面制品、面糊、裏粉、煎炸粉等面制品内铝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

案例二:8月13日,镇江新区公安分局会同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突击检查,抓获两名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嫌疑人刘某胜、周某红。

现查明: 2021年3月至5月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伙同周某某,在二人经营的包子馒头店内,以糖精钠代替部分绵白糖生产甜馒头并出售,非法获利1000余元。

目前,二人均已被移送起诉。

危害:糖精钠、甜蜜素都是食品添加剂,除了让食物变甜之外,没有任何营养价值,相反,还会影响食物的吸收,影响消化,可能还有一定的致癌性。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糖精钠、甜蜜素属于在蒸制馒头、包子等面制品中禁止添加的食品添加剂。

案例三:9月13日,句容市公安局会同句容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联合执法,抓获1名生产、名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经查: 2020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汪某某在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陆郎镇一作坊内,明知肉类产品中禁止添加苯甲酸钠作为添加剂,其为了达到防腐效果,在制作的卤鸡爪中加入苯甲酸钠,并销往句容、江宁等地。

目前,汪某某已被句容市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危害:苯甲酸钠是一种常用的防腐剂,它一般用于调味品、饮料当中,苯甲酸钠与人体内的胃酸会发生反应,生成苯甲酸,苯甲酸有一定的毒性,长期食用会引起人慢性苯中毒。

食品添加剂超标超范围使用的案例

食品添加剂超标超范围使用的案例

食品添加剂超标超范围使用的案例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质量、延长食品保鲜期、增加食品的色泽和口感等目的而加入食品中的物质。

然而,由于食品添加剂的过量使用或不合规范使用,有时会导致食品添加剂超标超范围使用的情况出现。

下面将列举10个食品添加剂超标超范围使用的案例。

1. 2014年,中国质检总局公布了一批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的案例,其中包括某品牌酸奶产品中明显超标的防腐剂山梨酸钾。

2. 2016年,湖南省质监局在对市场上销售的饼干进行抽检时发现,某品牌饼干中的苏丹红染料超标,苏丹红是一种致癌物质。

3. 2018年,某品牌方便面被曝光使用了超标的防腐剂苯甲酸钠,该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

4. 2019年,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某品牌果汁饮料中的柠檬酸钠超标,柠檬酸钠是一种调味剂。

5. 2020年,某品牌糖果产品被检出超标的甜蜜素,甜蜜素是一种人工甜味剂,超标使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风险。

6. 2021年,某品牌酱油产品被曝光使用了超标的亚硝酸钠,亚硝酸钠是一种防腐剂,超标使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7. 2013年,江苏省质监局抽检发现某品牌豆腐中的明矾超标,明矾是一种固体酸味剂。

8. 2017年,某品牌饮料中被检出超标的苹果酸,苹果酸是一种食品酸味剂。

9. 2020年,某品牌火锅底料中被检出超标的合成抗氧化剂,合成抗氧化剂是一种用于防止油脂和食品变质的添加剂。

10. 2018年,某品牌肉制品中被检出超标的硝酸盐,硝酸盐是一种用于防腐和抗菌的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超标超范围使用的案例不仅存在于国内,国际上也有类似的情况。

因此,监管部门和企业应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要注意查看产品标签,避免购买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产品,保障自身的健康。

食品添加剂案例

食品添加剂案例

食品添加剂案例
一、蒙牛牛奶检出黄曲霉毒素M1超标140%.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近期对全国液体乳产品进行抽检结果公告,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产品被检出黄曲霉毒素M1超标140%.
黄曲霉毒素是霉菌的二级代谢产物,1993年被世界卫生组织(WHO)癌症研究机构划定为I类致癌物。

其中黄曲霉毒素B1毒性和致癌性最强,而黄曲霉毒素M1是黄曲霉毒素B1的代谢物。

谷物尤其是玉米和花生,很容易出现黄曲霉素污染,黄曲霉毒素被动物食用后,一部分会蓄积在动物的体内,另外一部分则会转化到乳汁和尿液中,经摄入含有黄曲霉毒素B1饲料的奶牛产出的牛奶中,其中便含有黄曲霉毒素M1.而黄曲霉毒素M1相当稳定,巴氏灭菌法也无法将其杀灭。

在卫生部官网一份有关食物中毒的说明文件中指出,黄曲霉毒素主要损伤人及动物肝脏组织,有很强的致癌性,我国乳及乳制品中规定黄曲霉毒素M1限量为0.5微克/公斤,粮食中黄曲霉毒B1为10微克/公斤。

据乳业专家推断,牛奶中检出黄曲霉毒素超标,很可能来源于饲料。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

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

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

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

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

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

食品添加剂 典型案例

食品添加剂 典型案例

食品添加剂典型案例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为了改善食品质量、保持食品稳定性、增强食品的保鲜性、改善食品的风味、色泽和口感等而加入的物质。

在食品添加剂中,有一些典型的案例,下面将列举十个典型案例。

1. 防腐剂:防腐剂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可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例如,亚硝酸盐可以用于腌制食品,如腌制火腿和腊肉,以防止细菌的生长。

2. 抗氧化剂:抗氧化剂可以防止食品中脂肪和油脂氧化变质。

例如,维生素C和维生素E常被用作抗氧化剂,可以添加在食品中,如果汁和油脂制品。

3. 发酵剂:发酵剂是一种可以促进食品发酵过程的添加剂。

例如,酵母是一种常见的发酵剂,可以用于面包和啤酒的制作。

4. 着色剂:着色剂可以改变食品的颜色,使其更加吸引人。

例如,胡萝卜素可以用于橙色的食品,如胡萝卜汁和番茄酱。

5. 调味剂:调味剂可以增加食品的味道和风味。

例如,味精是一种常见的调味剂,可以用于提高食品的鲜味。

6. 增稠剂:增稠剂可以增加食品的黏度和口感。

例如,明胶是一种常见的增稠剂,可以用于制作果冻和糖果。

7. 赋形剂:赋形剂可以改变食品的形状和结构。

例如,明胶和果胶可以用于制作果冻和果酱,使其具有特定的形状和口感。

8. 发泡剂:发泡剂可以使食品产生气泡和泡沫。

例如,蛋白质可以用作发泡剂,可以用于制作蛋糕和蛋白饼。

9. 调节剂:调节剂可以调节食品中的PH值和酸碱度。

例如,柠檬酸可以用作调节剂,可以用于调节食品的酸碱度。

10. 硫化剂:硫化剂可以用于食品的漂白和保鲜。

例如,亚硫酸盐可以用于漂白面粉和保鲜水果。

以上是十个典型的食品添加剂案例,它们在食品生产中起到不同的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食品犯罪案例

食品犯罪案例

两种分类法:种植产品(如粮食、蔬菜)、养殖产品(如猪、牛、羊、肉)、普通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养殖品案例1、鲜活鱼案例2006年11月17日,上海市抽检的30件冰鲜或鲜活多宝鱼全部含有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被检出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鱼药残留,部分样品土霉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

2、苏丹红案例2006年11月12日,由河北某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在北京被检测出含有致癌物质苏丹红。

部分河北农户用添加了工业染料苏丹红的饲料喂养鸭子,导致蛋黄内含有苏丹红,以致全北京市范围内停售河北产“红心”咸鸭蛋。

3、瘦肉精案例自2006年9月初开始,上海市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

这批来自浙江海盐县瘦肉精超标猪肉和内脏共导致上海9个区336人次中毒。

4、福尔马林泡刀鱼刀鱼海货保鲜,都要加保鲜剂,比如双氧水、火碱、福尔马林等。

福尔马林用来浸泡干货,可以存放更长时间不变质。

火碱,亦称工业碱,也是用来泡干货的。

鱿鱼用火碱发泡之后,一斤能发四斤,一般购买者根本看不出来。

顾客买刀鱼,爱在阳光下看鱼鳞是否有银光,鱼身是否光滑,像不像一把刀。

利用顾客这种心理,商贩在死刀鱼的身上涂抹银粉一类油漆,或者用水银进行“加工”,使得经过冰冻的刀鱼看上去如同新鲜的活刀鱼一样。

也有商贩让刀鱼喝柴油,不仅显得更加鲜活,还能增加体重。

食用福尔马林浸泡过的海产品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福尔马林是甲醛的俗称,其防腐能力特别强,五万分之一的比例即可抑制细菌生长。

甲醛属于剧毒化学物质,浸泡过甲醛的海鲜制品和干货残留的毒素能够对人体肝、肾等器官和中枢神经造成损害,是国家严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如果长时间吸入低浓度的甲醛,会产生食欲不振、头痛、失眠、乏力、手指震颤、视力减退等症状,并影响肝肾。

吸入高浓度的甲醛,则会引起黏膜坏死和肺炎,甚至喉头水肿痉挛而窒息。

只要摄入10~20毫升,即可致死。

食品添加剂案例

食品添加剂案例

食品添加剂案例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延长保质期、增加营养价值、改善食品加工性能而向食品中添加的具有一定技术效果的物质。

在食品生产中,添加剂被广泛使用,但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本文将通过一个食品添加剂案例,探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影响以及相关的监管措施。

某公司生产的蛋糕在市场上销量颇好,但近期却因为蛋糕中使用了过量的防腐剂而引发了消费者的投诉和质疑。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和延长蛋糕的保质期,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超标的防腐剂。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引发了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讨论。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本身并非问题,问题在于滥用和超标使用。

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可以改善食品的品质,延长保质期,但过量使用则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此外,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

他们更加关注食品的原料和生产过程,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加强自律,不仅要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还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方面,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确保食品安全。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研究,推动食品添加剂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其安全性和效果。

总之,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其滥用和超标使用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企业需要加强自律,消费者也需要提高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让消费者放心食用食品。

十大典型案例公布!事关食品、药品安全(一)2024

十大典型案例公布!事关食品、药品安全(一)2024

十大典型案例公布!事关食品、药品安全
(一)
引言概述:
食品和药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糟糕的食品和药品质量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本文将介绍十个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和药品领域,展示了不负责任的制造商和监管不力对社会带来的伤害。

通过深入了解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并加强食品和药品安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执行。

正文:
1. 有毒食品添加剂问题:
- 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引发食品安全危机
- 添加剂检验不合格的后果及影响
- 政府对维护食品安全的监管措施
2. 伪劣药品的泛滥:
- 假冒药品对患者健康的危害
- 质量不合格药品的销售渠道和生产方式
- 严厉打击假药犯罪行为的相关措施
3. 食品和药品的不透明生产环节:
- 生产企业对原料和生产流程的不透明性
- 食品和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问题
- 增加生产环节透明度的措施和推动方式
4. 看似安全的民间食品和药品:
- 民间传统艾灸药品的安全隐患
- 无证经营民间食品带来的风险
- 加强对民间食品和药品的监管和管理
5. 食品和药品产业与科技创新:
- 食品和药品产业生产过程的科技创新
- 人工智能技术在食品和药品安全中的应用
- 推动科技创新以保障食品和药品安全的措施
总结:
食品和药品安全是一个需要长期关注和努力解决的问题。

通过了解这十个典型案例,我们能够更加认识到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加强监管措施,提高生产环节的透明度,打击假药犯罪等问题,才能确保公众的食品和药品安全,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案例

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案例

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案例食品添加剂是指加工食品过程中所添加的具有一定技术效果的某种物质。

其目的是改善食品的颜色、口感、保鲜性和营养保健功能等。

然而,不当使用食品添加剂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危害。

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是苏丹红事件。

苏丹红是一种禁用的工业染料,它能使食品呈现红色。

但长期食用含有苏丹红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在2005年,中国发生了一起使用了苏丹红的食品添加剂事件。

辽宁省沈阳市某食品加工厂在制作辣椒酱时,为了提高产品的色泽,非法添加了苏丹红。

这些含有苏丹红的辣椒酱通过销售渠道流向市场,消费者不知情地购买、食用了这些有害物质。

苏丹红的毒性很强,长期摄入容易导致癌症和肝脏损害。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并促使相关部门加强了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另一个案例是亚硝酸盐的危害。

亚硝酸盐是食品中常用的防腐剂,用于保持肉类和肉制品的颜色。

然而,亚硝酸盐一旦被摄入体内,会与胃内的胺类物质结合生成亚硝基化合物,如亚硝胺。

亚硝胺是致癌物质,长期摄入会增加结肠癌、胃癌和食管癌等癌症的风险。

近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限制食品中亚硝酸盐的使用量,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此外,某些食品添加剂也可能导致过敏反应。

比如,亚硫酸盐是一种食品防腐剂,在果蔬加工和制作葡萄酒过程中广泛使用。

但部分人对亚硫酸盐过敏,摄入后可能出现过敏症状,如呼吸困难、皮肤刺痒等。

为了减少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应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和管理。

首先,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研究和评估,明确其安全性和使用范围。

其次,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合法使用和安全性。

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业者的监督检查,确保他们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最重要的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让消费者有能力正确选择和使用食品,保护自身的健康。

总之,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坚持科学、规范的态度,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首位。

食品安全与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案例

食品安全与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案例

食品安全与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案例【食品安全与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案例】:食品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科技的发展,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加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使用更是备受重视。

以下案例旨在阐述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案例如何影响人们的健康和社会。

**案例一:色素添加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在一些加工食品的生产过程中,生产商可能使用人工合成的色素来增加食品的色彩吸引力。

然而,一些不法生产商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色素。

例如,某市场上销售的果冻产品,添加了非法使用的工业染料,导致一些消费者出现过敏反应和消化道不适。

该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对生产商进行处罚。

这个案例凸显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强调了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和安全使用的必要性。

**案例二:抗氧化剂在食品保鲜中的应用**食品添加剂中的抗氧化剂常被用于保持食品新鲜,延长其保质期。

某果汁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适量的维生素C作为抗氧化剂,有效延长了果汁的保质期,又确保了其中维生素的保存。

这种合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案例,不仅确保了产品的品质,也使得消费者能够安全地享用健康的果汁。

**案例三:防腐剂在熟食加工中的合理使用**熟食加工行业经常使用防腐剂来保护食品不易腐烂。

一些熟食加工企业在加工过程中科学、合理地使用防腐剂,并定期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

这种良好的实践确保了熟食的品质,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

然而,一些不法生产商可能滥用防腐剂,超标使用,导致食品中残留有害物质,危害消费者健康。

相关监管部门对此类情况加强监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处理,以确保食品安全。

这些案例展示了食品安全与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的重要性。

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对保障食品安全和提高食品品质有着积极的作用,然而滥用或者不合理使用则可能对人们的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企业的自律和消费者的理性选择都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7、时间:2010年7月 事件:婴儿奶粉中掺入三聚氰胺

中毒原因:奶粉有毒是因为其中含三聚氰 胺,牛奶和奶粉添加三聚氰胺,主要是因 为它能冒充蛋白质。临床试验证明:长期 或反复大量摄入三聚氰胺可能对肾与膀胱 产生影响,导致产生肾结石 。
8、时间:2011年4月 事件:万能牛肉膏

中毒原因:牛肉精膏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可用于生物制药发 酵及各种培养基的制备,牛肉膏如果过量使用或长期食用, 对人体有明显危害,严重可能致癌。小商贩买回添加剂后随 意添加,他们根本不关注剂量问题,很容易添加过量,对人 体造成危害甚至致癌。
9、 时间:2011年3月15日 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

中毒原因:河南孟州等 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 药品瘦肉精喂养猪,大 部分由双汇子公司济源 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收购。 由于盐酸克伦特罗有毒 性,人食用含有瘦肉精 的猪肉一定量后就会中 毒。
食物中毒类型
中毒原因
预防措施
化学性食物中毒
违法使用添加剂
1.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2. 加强对添加剂的管理
有机磷农药中毒
2.
1. 加强农药保管和监管 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 蔬菜水果食用之前洗净
瘦肉精中毒
1.
控制源头,加强法规的宣传,禁止在饲料中 掺入瘦肉精 2. 加强对上市猪肉的检验 3. 提高鉴别能力生物性食来自中毒黄曲霉中毒1.
加强监管力度,改善监管模式,完善监管体 制 2. 不购买无证、来路不明的食用油
2.时间:2010年1月 事件:海南毒豇豆

中毒原因:主要是有机磷农药污染食物引 起的中毒,由于豇豆在种植过程中喷洒过 量的有机磷类农药,就随即供应市场,导 致豇豆中的有机磷农药超标,引起食物中 毒。

食品抽检案件案例分析

食品抽检案件案例分析

食品抽检案件‎案例分析一、案情2012年4‎月27日,东钱湖分局对‎李某(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样送检,其中有2个批‎次的食品经检‎测机构检验为‎不合格,其中“动心一族”牌西梅检测结‎果为标签不合‎格、菌落总数超标‎;“阳光山庄”牌正宗话梅检‎测结果为总砷‎超标、糖精钠、甜蜜素超标。

二、争议对本案的定性‎和处罚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定性:每个检测不合‎格项目视作一‎种行为,当事人的2种‎食品共有4个‎不合格项目,即4种违法行‎为。

处罚:进行4次处罚‎。

即对标签不合‎格、菌落总数超标‎、总砷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行为分别处‎罚。

第二种意见:定性:将销售1种食‎品视作1个行‎为,共有2个违法‎行为。

每个行为都违‎反2个法条,违反的法条属‎于想象竞合。

处罚:对2个行为处‎罚,对每个行为分‎别采取择一重‎处的方式,只选择其中1‎个不合格项目‎所对应的罚则‎进行处罚,如对“动心一族”牌西梅选择对‎标签不合格处‎罚,对“阳光山庄”牌正宗话梅选‎择对重金属超‎标处罚第三种意见:定性:将销售1种食‎品视作1个行‎为,共有2个违法‎行为。

每个行为都违‎反2个法条,违反的法条属‎于想象竞合。

处罚:对2个行为分‎别处罚,并采取“分别适用但同‎种处罚不重复‎”的原则,即对“动心一族”牌西梅适用标‎签不合格、菌落总数超标‎对应的罚则处‎罚;对阳光山庄”牌正宗话梅适‎用重金属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对应的罚则‎处罚;同时每个行为‎只罚款一次,不合格食品只‎没收一次。

三、评析作者倾向于第‎三种意见。

(一)第一种观点定‎性不合理。

第一种意见与‎后面2种意见‎主要的分歧点‎在于对“违法行为个数‎”的认定。

对违法行为个‎数的认定目前‎法学界有争议‎,作者倾向于参‎照刑法理论中‎有关“一行为与数行‎为”的判定标准来‎做判断:凡只能充分满‎足一个行政违‎法构成要件的‎行为,就是“一个行政违法‎行为”;能分别独立、完整地充分满‎足数个行政违‎法构成要件的‎行为,就应认定为“数个行政违法‎行为”。

食品添加剂超标的案例

食品添加剂超标的案例

食品添加剂超标的案例一. 介绍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增加食品的色泽、口感、保鲜等特性而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的化学物质。

然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可能会带来一系列健康风险。

本文将探讨近年来食品添加剂超标的案例,分析该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 食品添加剂超标的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品牌饮料中二氧化硫超标1.1 事件经过在某年某月,某消费者购买了某品牌饮料后发现产品包装上标明的二氧化硫含量与实际不符。

消费者将此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并通过社交媒体上载此事件的照片,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1.2 原因分析通过对该事件的调查发现,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过量的二氧化硫作为防腐剂,以提高产品的保质期。

然而,该添加剂超过了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允许量,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含量超标。

1.3 影响和后果二氧化硫超标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对于一些对二氧化硫过敏的人群。

此外,此事件也对该品牌的信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消费者对该品牌的产品产生了怀疑。

2. 案例二:某种食品中防腐剂超标2.1 事件经过在某年某月,某监督机构对市面上常见的某种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并发现其中的防腐剂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最大允许量,并立即通报了该品牌的生产商。

2.2 原因分析该食品添加了较高浓度的防腐剂,以延长其保质期。

然而,生产商未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适量的防腐剂,导致食品中的添加剂超标。

2.3 影响和后果添加剂超标可能导致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一定威胁。

此事件也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担忧和对该品牌产品质量的质疑。

三. 食品添加剂超标的原因1. 盈利驱动为了降低成本并提高产品的保质期,一些生产商会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这主要是出于盈利的考虑,而忽视了对消费者健康的风险。

2. 监管不力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也与监管不力有关。

监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疏忽,或者对于添加剂超标的处罚不严厉,导致一些生产商忽视了使用适量的食品添加剂。

3. 缺乏消费者知情权部分消费者对于食品添加剂超标的信息了解不足,缺乏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

中国近五年食品添加剂安全事件案例

中国近五年食品添加剂安全事件案例

中国近五年食品添加剂安全事件案例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哈尔滨市道里区同福源食品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食品案,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据悉,该厂生产的魔芋素食(肚丝)、魔芋素食(魔芋淀粉制品)(牛肚)等产品,经检测二氧化硫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食用过多二氧化硫易造成呼吸系统疾病危害身体健康。

据介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哈尔滨市道里区同福源食品厂生产的魔芋素食(肚丝)(生产日期为2016/04/01)、魔芋素食(魔芋淀粉制品)(百叶)(生产日期为2016/04/01)、魔芋素食(魔芋淀粉制品)(牛肚)(生产日期为2016/02/14)、魔芋素食(魔芋结)(生产日期为2016/04/13)、芋结(魔芋淀粉制品)(生产日期为2016/03/17)、魔芋素食(魔芋淀粉制品)(生产日期为2016/03/04)、魔芋素食(魔芋淀粉制品)(素食虾仁)(生产日期为2016/01/16)、魔芋素食(素耳丝)(生产日期为2016/01/06)和魔芋素食(魔芋淀粉制品)(肚丝)(生产日期为2016/02/14)等食品,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遂对该厂进行立案调查。

经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该厂生产的上述食品二氧化硫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据了解,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发挥着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
长期超限量接触二氧化硫,可能导致人类呼吸系统疾病危害身体健康。

目前,黑龙江省食药监局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

食品添加剂案例分析

食品添加剂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米线中违法添加焦亚硫酸钠背景:今年3月份,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山分局对这3家黑作坊生产的米线、卷粉等进行了抽样送检,发现这些米线和卷粉中含有二氧化硫残留,质检样品不合格。

根据检测结果,4月15日晚,西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质监、食药监部门对3家作坊进行突击查处。

在脏乱差的生产作坊里,执法人员查获了焦亚硫酸钠等4种添加剂和包装袋,并将涉嫌人员带往警局调查。

4月16日下午,3家米线作坊的老板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刑拘。

[1]分析:焦亚硫酸钠在空气中能分解释放SO2,溶于水后生成亚硫酸氢钠溶液,二者在溶液中平衡,亚硫酸氢钠具有强还原性。

亚硫酸盐能与单糖的醛基和酮基加成反应,阻止美拉德反应产生的非酶褐变。

[2]根据GB 2760-2011[3]规定,焦亚硫酸钠在蜜饯、水果干、腐竹和食用菌等食品中可作为漂白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使用。

那么上述事例中的米线使用焦亚硫酸钠是否属于违法使用添加剂呢?后续报道中[4],某“专家”认为米线是否属于粉丝、粉条类食品有待讨论,该事件中是否属于超范围食用焦亚硫酸钠是个疑问。

实际上在粉丝、粉条在国家标准GB/T 23587-2009[5]中被定义为“以红薯淀粉或马铃薯淀粉或豆类淀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条状或丝状非即食性食品”,而本例所述的米线符合云南省地标DB53/228-2007[6]定义——“鲜米线是以大米和生活饮用水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因此可以认为米线不属于粉丝、粉条类,在GB 2760中应属于大米制品类,不允许使用焦亚硫酸钠,因此可以认为该专家的观点有误,本例中的作坊生产米线使用焦亚硫酸钠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纠偏措施:对非法使用焦亚硫酸钠的作坊主已经采取逮捕措施,必将受到法律惩罚。

对于违法使用食品漂白剂的问题,政府、企业和科学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保证产品优质、成本合适:1.政府加强“食育”,从少年儿童抓起,树立对食品色泽正确的认识和评价,不追求亮丽、鲜艳等。

枣庄市市中区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案例

枣庄市市中区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案例

枣庄市市中区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案例被告人陈某垒在自家经营的米粉加工坊中从事米粉加工。

为延长米粉存放时间,被告人陈某垒购买了一袋苯甲酸钠,并在制作米粉过程中往米浆中添加了苯甲酸钠,共生产米粉约400公斤。

被告人陈某垒、郑某珠将所生产的米粉以每公斤5元的价格出售,得款2000元。

苯甲酸钠是一种常用的防腐剂,它被允许添加在冰棍、蜜饯凉果、调味糖浆、酱及酱制品、碳酸饮料等产品中,依照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米粉的苯甲酸及钠盐(以苯甲酸计)标准限量为不得添加。

经专家鉴定,被告人陈某垒、郑某珠在生产的米粉中超标添加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如长期食用或短期大量食用,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乱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例

乱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例

乱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例乱用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加工和生产过程中,厂商或个人为了追求利益或其他目的,未经充分检验和合规审批,盲目添加食品添加剂。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

下面列举了10个乱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例。

1. 丙烯酰胺:丙烯酰胺是一种致癌物质,常被用于制作伪劣鱼丸和鱼饼等海产品。

由于其低成本和增加弹性的效果,一些不法商家在加工过程中乱用丙烯酰胺,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

2. 苏丹红:苏丹红是一种有毒的工业染料,被严禁在食品中使用。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了增加产品的颜色鲜艳度,将苏丹红添加到辣椒酱、火腿肠等食品中,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3. 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一种常用的防腐剂,但过量使用会产生亚硝胺类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害。

有些不法商家为了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在肉制品和腌制食品中乱用亚硝酸盐,加剧了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摄入量。

4. 青蒿素:青蒿素是一种有效的抗疟药物,但其不适宜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了增加产品的销售额,将青蒿素添加到酸奶、果汁等食品中,误导消费者,同时也增加了对青蒿素耐药性的风险。

5. 硼砂:硼砂是一种防腐剂,但其在高温下会转化为硼,对人体健康有害。

一些不法商家在制作糕点、面包等食品时,乱用硼砂以增加产品的保质期,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6. 苯甲酸:苯甲酸是一种合成防腐剂,常被用于果酱、果脯等食品。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降低成本,乱用苯甲酸而超过安全使用限量,对人体的肝脏和肾脏造成损害。

7. 硫磺:硫磺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具有防腐、杀菌的作用。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在加工过程中滥用硫磺,超过了使用标准,导致食品中残留的硫磺含量超过了安全标准,对人体健康产生了潜在威胁。

8. 氨糖霉素:氨糖霉素是一种广谱抗生素,不适宜用于食品添加剂。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了抑制食品中的细菌生长,滥用氨糖霉素,导致细菌对抗生素产生耐药性,对人体健康造成了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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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mg/kg 体 重 , PG 为 0-0.2mg/kg 体 重 , 异 抗坏血酸钠为0-5mg/kg。
食品理化检验
第四节 食品中抗氧化剂的测定
• 4.1 概述
• 分析方法:HPLC、GC、TLC和分光光度法。
• 目前抗氧化剂检验方法的发展趋势是各类食品中 抗氧化剂的多组分同时测定。色谱技术如高效液 相色谱、气相色谱、离子色谱已成为抗氧化剂分 析的主要手段。其中高效液相色谱法占主导地位 ,基本上能进行所有抗氧化剂的分析,气相色谱 法主要应用于脂溶性抗氧化剂的分析,离子色谱 法主要应用于水溶性抗氧化剂的分析。
3.生物防腐剂:主要指由微生物产生的具有防腐作 用的物质,以乳酸链球菌素为代表。
4.其他防腐剂主要是用于水果和蔬菜贮藏时的杀菌 剂等
食品理化检验
第三节 食品中防腐剂的测定
3.1 概述: • 有机类中的苯甲酸及其盐类、 山梨酸及其
盐类、丙酸及其盐类只有当盐类转变为相 应的酸后,才能起抗菌作用,因此主要在 酸性条件下才有效,也称为酸性防腐剂, 是目前食品中最常用的。
食品理化检验
第一节 概述
1.1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与分类
•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以及 满足食品加工工艺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 质。
• 复配食品添加剂: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 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 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理化检验
第四节 食品中抗氧化剂的测定
• 4.2 食品中BHA、BHT和TBHQ的检验
• 一、GC法 • 原理:食品中的BHT、BHA和TBHQ经石油醚
提取后,通过凝胶渗透色谱净化系统(GCP )与杂质分离,用二氯甲烷分次洗脱、浓 缩,用带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 测定。
食品理化检验
第五节 食品中着色剂的检验
食品理化检验
第四节 食品中抗氧化剂的测定
• 4.1 概述
• 分类: • 按溶解性分为脂溶性和水溶性 • 按来源分天然与人工合成 • 按作用机理分氧自由基吸收剂和酶抑制剂 • 按抑制微生物的作用于性质分杀菌剂与抑菌剂
食品理化检验
第四节 食品中抗氧化剂的测定
• 4.1 概述
• 对植物油脂:TBHQ>PG>BHT>BHA • 对动物油脂:TBHQ>PG>BHA>BHT • WHO/FAO 规 定 ADI 值 BHA 、 BHT 为 0-
“苏丹红”风波 • 目前,苏丹红系列常见4种,其中二号、三
号和四号均为一号的化学衍生物。苏丹红 一号为暗红色;二号为红色;三号为有绿 色光泽的棕红色;四号为深褐色。
食品理化检验
第五节 食品中着色剂的检验
“苏丹红”风波
“苏丹红”型色素是一种人造化学制剂, 全球多数国家都禁止将其用于食品生产。 这种色素常用于工业方面,比如溶解剂、 机油、蜡和鞋油等产品的染色。科学家通 过实验发现,“苏丹红”会导致鼠类患癌, 它在人类肝细胞研究中也显现出可能致癌 的特性。
食品理化检验
第五节 食品中着色剂的检验
5.1 概述
• 天然色素安全性较高,但染色力弱,稳定性较差:叶绿素 ,类胡萝卜素花色苷等。目前已经有170多种不同原料的 天然色素,常见的有叶绿素、类胡萝卜素、花色苷、紫胶 、胭脂虫红、红花素、栀子黄、焦糖色等。
• 合成色素着色能力强,且稳定性好,但大多数对人体有害 (一般毒性、致泻性和致癌性):苋菜红,胭脂红,日落 黄,柠檬黄等。
5.1 概述
食品着色剂(food colouring agent)是以为食品着色和改 善食品的色泽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又称食用色素。
包括天然色素和合成色素两大类。 天然色素主要来源有三方面,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天然
色素总的来说,安全性高,大部份是源自植物。如血红素、 叶绿素、类胡萝卜素、类黄酮化合物等。 合成色素是人工合成得到的,来源于煤焦油苯胺染料及副产 品。香港准许用的有十七种左右,英国和欧盟大约二十种, 美国约十种,日本十一种,我国允许的有九种。
食品理化检验
第二节 食品中甜味剂的测定
2.2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分析方法(CDC):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薄层 色谱法、高效毛细管电泳法、离子色谱法 等进行分析,其中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 色谱法和离子色谱法已成为三大主要分析 手段。
食品理化检验
第二节 食品中甜味剂的测定
2.2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 方法说明: • 取样量为10g,进样量为10μl时最低检出
• 样品处理:液体样品,除去CO2和酒精后称取适量 样品与透析纸中,透析;固体样品同HPLC法处理 。
食品理化检验
第三节 食品中防腐剂的测定
3.1 概述:
按组成和来源可分为
1.有机防腐剂:苯甲酸及其盐类、山梨酸及其盐类、 对羟基苯甲酸酯类、丙酸及其盐类等。
2.无机防腐剂:亚硫酸及其盐类、亚硝酸盐类、各 种来源的二氧化碳等。
食品理化检验
第二节 食品中甜味剂的测定
2.2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糖精(saccharin)是我国允许使用的人工甜味
剂之一,我国政府采取压减糖精政策,并规定不
允许在婴儿食品中使用。1997年FAO/WHO规定
糖精的ADI值为每日每千克体重0~5mg。甜度是
蔗糖的300倍以上,化学名为邻磺酰苯酰亚胺。
• 购入食品添加剂时,要索取食品添加剂的 当年有效的省级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 格单。
Hale Waihona Puke 品理化检验第二节 食品中甜味剂的测定
2.1 概述
• 定义:甜味剂(sweetener)是以食品甜味为目的 的食品添加剂。
• 分类: • 来源:人工甜味剂和天然甜味剂 • 营养价值:营养型和非营养型(或低热型) • 化学结构和性质:糖类和非糖类甜味剂
食品理化检验
第六节 食品中漂白剂的检验
6.2 盐酸副玫瑰苯胺法(亚硫酸盐) 原理:亚硫酸盐与四氯化汞反应生成稳定 的配合物,再与甲醛及盐酸副玫瑰苯胺作 用生成紫红色,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 培养文学情趣; 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 鼓舞我们前进。
食品理化检验
第五节 食品中着色剂的检验
5.1 概述 新红( new red )为我国自己研制,其他国
家不使用,红色粉末,易溶于水,不溶于 油脂。
食品理化检验
第五节 食品中着色剂的检验
5.2 食品中合成色素检验
• 以上合成色素均为酸性、溶于水,并能被 聚酰胺和羊毛吸附,在碱性条件下又能解 吸附,而天然色素无此性质。实际工作中 常用此特性对天然色素和合成色素加以区 别。以羊毛为例,其表面为游离的氨基残 基,酸性条件下带正电的氨基可吸附带负 电的合成色素母体,而在碱性条件氨基上 的正电被中和,从而解析出合成色素。
食品理化检验
第五节 食品中着色剂的检验
“苏丹红”风波 • 苏丹红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偶氮类、油溶性
的化工染色剂,1896年科学家达迪将其命 名为苏丹红并沿用至今。苏丹红被大量地 用在工业、化学和医学领域,用于机油、 汽车蜡和鞋油等工业产品,以及生化毒理 学研究的着色剂等。
食品理化检验
第五节 食品中着色剂的检验
食品理化检验
第二节 食品中甜味剂的测定
2.2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 分析方法(教科书): • 常用HPLC法,可用于果汁、配制酒、汽水、蜜
饯、糕点、食醋等样品的测定,灵敏度高,快速 准确;
• TLC法,主要用于果汁、汽水、饮料、酱油、果
酱、糕点、饼干等样品的测定,条件简单,适用 性广,但只能作定性和半定量的分析。
• 应通过《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在使用范围内,对人体安全无害,不含有 其他有毒杂质,长期摄入也不会引起人体 毒性危害
• 在进入人体后最好能参与人体正常代谢, 或能被正常解毒过程解毒后全部排出体外 。
食品理化检验
第一节 概述
1.2 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与规定 • 一 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与规定
• 加入添加剂后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不破 坏营养成分;
限为10ng。 • 本法可同时测定食品中山梨酸和苯甲酸,
出峰顺序为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 • 被测溶液的pH值对测定和色谱柱的使用寿
命均有影响,以中性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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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食品中甜味剂的测定
2.3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二、分光光度法(重点)
• 原理:在硫酸介质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与亚硝酸 钠反应生成环己醇亚硝酸酯,与磺胺重氮化后再 与盐酸萘乙二胺偶合生成红素染料,在550nm下测 A值,与标准比较定量。
19、甜味剂
4、抗氧化剂
12、增味剂
20、增稠剂
5、漂白剂
13、面粉处理剂 21、食品香料
6、膨松剂
14、被膜剂
22、食品工业用加工制剂
7、胶母糖基础剂 15、水分处理剂 23、其他食品添加剂
8、着色剂
16、营养强化剂
食品理化检验
第一节 概述
1.2 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与规定
• 一 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与规定
• 营养强化剂是指“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 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 在我国,营养强化剂也属于食品添加剂。
食品理化检验
第一节 概述
按照功能分类有23个类别,见课本P90.
1、酸味调节剂 9、护色剂
17、防腐剂
2、抗结剂
10、乳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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