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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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宁波杭州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的洪涝、台风灾害等突发事件,保证新区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宁波市防洪条例》和《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宁波杭州湾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611-2012)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区范围内在遭遇洪涝、台风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科学决

策的原则,做到遵循规律、依法防台、及时预警、快速响应、公众参与、科学调度、保障有力。

1.5 防御重点

1.海塘、堤防、水库、泵闸等水利工程安全;

2.危房、简易房、工棚及海塘外人员转移;

3.海上船舶进港避风,沿海生产作业的防御工作;

4.高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户外广告牌、铁塔电杆、行道树等设施的防御工作;

5.工厂企业、学校、旅游景区、地下工程设施、建筑工地等场所的防御工作;

6.低洼地、设施农业等其他需要重点设防区域的防御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新区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新区的防汛防台工作;新区各部门、庵东镇、有关单位和行政村等基层组织负责本单位或本区域内的防汛防台具体工作。

2.1 指挥机构

1.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新区防指”),是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领导下的防汛指挥决策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新区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上级防指的通知、指令,决定启动(结束)防汛防

台应急响应,下达抢险、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等工作。必要时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防台抢险工作,由新区防指具体组织实施。相关责任人详见表2-1。

2.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新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区防办),办公地点设在海洋水利管理中心。新区防办承担新区防指的日常工作事务,落实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和设备,组织编制或完善应急预案;负责新区防汛防台值班,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水情雨情;负责召集防汛防台专题会议,提出防御工作建议,综合协调各部门的防御工作;下达防汛防台调度指令,统计灾情、人员转移的相关信息,并负责向上级报送;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防汛防台工作开展情况。值班电话:63070760、63071008;传真号码:63071232、63071000。相关责任人详见表2-2。

2.2庵东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庵东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该镇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新区预案要求编制该镇预案,明确防御工作重点,落实防御工作措施,明确防汛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负责落实新区沿海的渔船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下海作业人员转移上岸工作,并设卡阻止人员返海。

2.3其它防汛工作机构

新区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设立防汛工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村等基层组织,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并编制工作预案。

新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3 预防、预测与预警

3.1 预防

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全面落实思想、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各项准备,加强日常监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全面落实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动态管理。落实防汛组织体

系和责任制,预案完善、抢险队伍和物资充实情况;

2.要全面落实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3.要全面落实各类重点工程、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4.新区各部门、庵东镇和相关单位根据新区防汛防台预案及工作职责落实各项防汛准备;并将防汛工作预案及防汛联络员、防汛抢险队伍、防汛物资储备等资料报新区防办备案。

3.2 预测

1.新区参照慈溪市气象局发布的气象信息,包括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以及对气象趋势作出的分析和预报。

2.新区实时雨量参照庵东雨量站、四灶浦水库雨量站、陆中湾闸雨量站监测的数据;河网水情参照新区内骨干河道和建成区内河的水位;潮位参照三八江闸、陆中湾闸和四灶浦闸的潮位确定。

3.海塘、水库、泵闸等水利工程由管理单位加强巡查和监测,并将实时信息准确及时报送。

3.3 预警

根据洪涝台风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从轻到重分为四个预警等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台风预警等级可按照以下情况确定:

预报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布蓝色预警:

1.慈溪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即24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到80-10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局部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到150-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预报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布黄色预警:

1.慈溪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即24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到100-15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局部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到200-300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4.骨干河道、水库、海塘水(潮)位超过警戒水位,并预测水位仍将上涨。

预报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布橙色预警:

1.慈溪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即12小时内可能或已受强热带风暴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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