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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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在职干部的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该干部职务的部门管理,并制定相关的管理条例。

以下是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希望能帮到你。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2名中共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档案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

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档案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

因特殊需要(干部死亡、办理退休允许借一次)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必须是正科级单位政工人员),并填写借出登记。

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

(最多不超过15天)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1、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

2、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

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个月内完成;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

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或丢失。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努力做好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同志们: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为做好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

对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档案工作者当然是必须要学的,但是对于我们广大干部,我认为也要认真学习,这样才能确保个人档案不出问题。

今天,我们就从《条例》出台背景、哪些调整、主要内容和如何贯彻落实四个方面来共同学习一下:一、新《条例》出台背景中央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干部档案问题频发需要出台新《条例》。

干部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体现了干部的基本诚信,也反映了组织人事部门的管理水平。

近年发现的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迫切需要从制度建设入手研究解决,扎紧“篱笆”、筑牢“堤坝”,从根本上铲除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存在的土壤和条件。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细则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细则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很多,既有综合性的,又有单项的;既有全国统一制定、普遍适用的,又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的。

主要有:(1)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1990年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于1991年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联名颁发。

《条例》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性质、任务、特点、体制,并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作了统一的规定。

它是一个法规性的文件,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最根本的规章制度,是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的依据。

《条例》有两个附件,即:①“干部人事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卷皮的规格、式样、制作材料、颜色、项目设置。

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式样,规定了转递干部人事档案的统一办法。

(2)《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是全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统一遵循的制度。

它对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要求、标准、档案材料内容的鉴别、分类、整理过程、注意事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3)《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归档材料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收集档案的方法作了具体的规定。

除以上几种统一的制度外,还有一些基本的工作制度,如:借阅利用制度。

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了做好利用工作,根据各自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范围和干部管理权限,都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制度。

这项制度对借阅范围、借阅手续、借阅人、借阅方式以及是否可以抄录、复制作了规定。

登记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了防止档案材料的遗失,便于查找、统计,建立了收档、借阅、摘抄档案材料、档案底帐和销毁材料等各项登记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不仅保证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档案的安全,而且还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心中有数,随时了解并掌握“家底”情况,有利于研究、安排工作。

保密制度。

这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安全的制度。

01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 [1991]13号)

01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    [1991]13号)
(三)保管干部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 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设置专门的档案查阅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 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 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
(五)要不断地研究和改进档案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 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
第十八条 干部出国不归、失踪、逃亡以后,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 管。
第十九条 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及其在本单位的直系亲属的档案,由所在 单位组织指定有关部门专人保管。
第五章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与归档
第二十条 为了使干部档案能够适应干部工作的需要,要经常通过有关 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 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保管;其他干部的档案,由该干部的管理部门保 管。
第十四条 干部死亡以后,其档案按下列办法分工保管 (一)中央和国务院管理的干部,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管五年后,移 交中央档案馆永久保存; (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司局级 职务的干部,全国著名的科学家、艺术家、教授和有特殊贡献的英雄、 模范人物、知名人士,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管五年后,移交本机关档 案部门保存,并按《机关档案工作条件》规定的期限,随同到期的其他 档案一并向同级档案馆移交永久保存;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干部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 交本机关档案部门保存,按同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规定进馆。 第十五条 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未就业 的,其档案仍由原管理单位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给有关的人事部 门保管。凡通过劳动部门就业的,其档案由有关劳动部门保管。 第十六条 干部被开除公职以后,未就业的,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 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给有关的人事部门保管。凡通过劳动部门就业 的,其档案由有关的劳动部门保管。 第十七条 干部在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期间,其档案由原 管理单位 保管。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以后,重新安排工作的,其档案由有关的人 事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凡通过劳动部门 就业的,其档案由有关劳动部门保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摘要: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18年11月28日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本文将从《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意义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一、制定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体制不健全、内容不规范、审核不严格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制定一部系统性的法规,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二、主要内容《条例》共7章46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总则: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的概念、作用以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2. 管理体制和职责:规定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档案工作有序进行。

3. 内容和分类: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范围、分类方法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要求。

4. 日常管理: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查阅、借用、复制、销毁等日常管理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5. 利用和审核: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的利用范围、审批程序以及档案材料的审核标准,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 纪律和监督: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明确了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强化了纪律监督。

7. 附则:对《条例》的施行日期、解释权、修改程序等作出规定。

三、实施意义1. 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通过制定《条例》,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内容要求、审核标准等,有利于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干部人事档案安全:通过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材料遗失、损毁,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可靠依据。

3. 提高干部人事档案质量:通过严格审核、规范整理,提高干部人事档案质量,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档案信息。

党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

党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

党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党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对党员的要求,也是实现党建工作更好的运行的重要基础,下面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体会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党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此次颁布的《条例》与1991年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比较,特别突出了全面从严要求。

不仅在总则第五条将“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的5项原则之一,还在第六章“纪律和监督”以专章形式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纪律和监督作出了规定。

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最容易出现的涂改造假问题,《条例》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要求,上紧规矩制度发条,用严格制度和严明纪律规范档案“建、管、用”各个环节,将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全程监督落到实处。

干部人事档案记录的是一个人的成长历史。

这是从小的方面来说的,其实,这又不单单是一个干部的成长履历,同时还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

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我们有责任保证干部人事档案记录的客观性、正确性、稳定性。

干部人事档案反映的是党政机关的威信。

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试想,如果干部人事档案有问题,一个干部连档案都造假,我们党政机关的威信何在?我们干事创业的根基将会受到侵蚀。

所以,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主要领导,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角度来看待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古人云:“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

”干部人事档案有问题,影响的将是一大片。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干部人事档案的具体管理和干部档案工作的领导与指导,仍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为主,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干部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第四条干部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干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干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县以上(含县)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统一管理;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实行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等单位相对集中管理。

不具备保管条件或档案很少的单位,其干部档案由上一级单位管理。

干部档案被纳入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单位,其干部档案要固定专人管理,业务工作要接受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七条县以上(含县)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新《条例》新思考新作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学习与思考

新《条例》新思考新作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学习与思考

新《条例》新思考新作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学习与思考姻万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颁布施行,为上至中央机关下至基层县区从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部门、单位和档案工作人员提供了基本遵循。

如何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如何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如何结合实际做好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笔者认为,关键就是要在“学思行”上下功夫,在“严实细”上动真格,在“建管用”上求突破。

在“学、思、行”上下功夫学,就是深入学习、深刻领会。

学习条例,首先要认真研读原文,对条例的基本内容有一个全面深刻的认识,理解其精神实质。

以对《条例》的第一章总则的学习为例。

《条例》第一条开门见山告诉我们,为什们要制定《条例》,制定《条例》的依据是什么?“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就对干部人事档案的概念给出了权威界定,即“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强调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性,“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特别指出,干部人事档案“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第四条深刻阐明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四个坚持三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文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

文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自2018年11月20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第五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三)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四)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第七条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第八条中央组织部负责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

学习解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课件

学习解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课件

学习解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课件本篇文章主要是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课件的学习解读,对于大众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了解和掌握起到了一定的帮助。

第一部分:总体概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条例,是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依据。

该条例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共计近六千字。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是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条例,其中的干部主要是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其次,从实施时间来看,该条例实施的时间已经有近25年之久,可见其在干部人事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性和长久的影响。

第二部分:档案的保管和归档干部人事档案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就是保管和归档。

归档是指根据干部人事处置的性质和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干部人事档案存档或归档的过程。

保管是指干部人事档案在存档或归档期间,按照规定的要求加以妥善保管,并及时检查、整理、更新干部人事档案的过程。

在归档方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因列入“不良干部名单”被撤职、开除的干部人事档案,应当及时归档,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不能销毁,防止干部重用等问题。

对于其他的干部人事档案,应当在30年之内归档,并且在归档前进行适当的整理和卫生处理。

第三部分: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既然是干部人事档案,那么肯定有着被查阅和使用的需要。

因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也规定了档案的查阅和使用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内容主要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安置等方面的资料,通俗点说,就是对于一个干部的过去的教育、工作、成绩等信息的总结和记录。

而档案的查阅和使用,一定要遵循隐私保护的规定和个人信息保密的原则。

只有在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合法的查阅和使用。

第四部分:档案的销毁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留时间是有限制的,我们前文已经提到,一般的干部人事档案应当在30年之内归档。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在国有企业中的实践解读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在国有企业中的实践解读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在国有企业中的实践解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是在国有企业中进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的重要法规。

该条例的出台为国有企业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下面从国有企业的角度出发,对该条例进行实践解读。

一、遵循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原则依据该条例,国有企业在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当遵循“规范、公开、限制、保密”的原则。

规范是指实行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主观评价的公正性;公开是指根据规定和需要,提供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信息,并依法依规公示;限制是指对干部人事档案的使用、调阅等进行限制,保护干部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保密是指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进行保密,禁止泄露。

二、实行干部人事档案的定期审查和更新根据该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应当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此外,对于涉及干部人事任免的重要档案,企业还应当进行专项审查,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建立干部档案管理的责任制和监督制度依据该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干部档案管理的责任制和监督制度。

责任制包括干部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干部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

监督制度则包括干部档案管理的监督对象、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

在实践中,企业应当认真落实干部档案管理责任制和监督制度,并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

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干部档案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干部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提高干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最终实现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体系化的运作。

综上所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在国有企业中的实践解读涉及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方方面面。

企业应当深入学习和了解该条例,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并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做到规范若干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专场解读同基层人事档案管理实践相结合刍议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专场解读同基层人事档案管理实践相结合刍议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专场解读同基层人事档案管理实践相结合刍议作者:赖晓文来源:《兰台内外》2021年第09期摘要:本文将条例的解读同基层的人事档案管理实践相结合,提出重视人事档案基层工作,抓好人员配备和档案安全,认真对待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兼顾好其他人员档案等观点。

关键词:条例解读;基层档案;实践2019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宋杰同志在福建省委组织部对新版本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的专场解读。

笔者将其与人事档案工作实际相结合,提出以下观点。

1 条例出台的背景1.1 近年发现的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2016年1月,中纪委监察报刊文提到官员档案造假问题,被媒体冠题《官员档案造假有多拼:有人改11次有人13岁工作》。

不少档案造假案件发生在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引起中央高度重视。

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中央组织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查核了64.5万人的信息、补充完善了2549万份材料,对安监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等5起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审核中发现的干部档案造假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使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成为干部共识。

2 条例与人事档案工作的定位等宏观上的联系2.1 解读认为,条例极大提高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自身定位旧版本把干部人事档案称为“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版本则称为“党的重要执政资源”。

我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宪法赋予其永久执政的崇高地位。

把人事档案提高到党的执政资源的高度,非同小可。

这种定位,如醍醐灌顶,使人事档案工作者真正认识到了人事档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着实提振了一线基层工作者的士气;这种定位,也必将根本上改变“档案工作可有可无”的错误观念,干部、群众都会从党的执政资源的角度来支持人事档案工作。

2.2 关于档案人员配备,解读认为“千档一人”(每管理1000卷档案一般应当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的配比是按工作量估算的,并指出基层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普遍难以落实的确如此,笔者所在的教工档案室,一万三千余个人事档案(在职五千多),专职档案管理员只有笔者一人,坚持了23年。

《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课件

《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课件

第二 十一
第二 十二
第二十三
内容 管理
第二十四
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应当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利用程序,创新利用方式,提高利用 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体现凭证价值。干部人事档案利用方式主要包 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
流动人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其他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精神另行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条例自2018年11月20日起施行。1991年4月2日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 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 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 务等I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 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 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 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 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 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 习
第一条
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 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 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 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 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法》 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 条例。
第八条 容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保证真实准确、全面规范、鲜活及时。
12 34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应当按照各 自职责,共同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建设。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 部门]统-明确归档材料的内容填写、 格式规范等要求。各级党 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要求制发材料。 干部本人和材料形成部门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材料。材料形成 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材料,在材料形成后1个月内主动向 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移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在国有企业中的实践解读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在国有企业中的实践解读

现代商贸工业2019年第11期97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在国有企业中的实践解读陈㊀晶㊀郭㊀明(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四川成都610000)摘㊀要:国有企业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而作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人才选拔和任用,还体现着企业党的组织管理水平,更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从实践中解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对国有企业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国有企业;实践中图分类号:F 24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 o i :10.19311/j .c n k i .1672G3198.2019.11.044㊀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要管党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管理干部,2018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首次明确将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全部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范畴.1㊀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的实践概述国有企业是共和国的长子.尤其是作为我国支柱产业的大型国有企业,更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具备较扎实的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基础.同时,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大多具有行政性,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模式和要求上,与政府机关㊁事业单位相似,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不断改进和丰富干部人事档案内涵,并逐步朝着科学化和信息化的方向发展.但是,与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化日益凸显,职工流动越来越频繁的发展现状相比,干部人事档案因其自身的相对稳定性,仍处于发展相对滞后阶段.(1)思想认识不足.当前,企业为了在市场中求生存,将生产经营效益放在核心的位置.而中心工作之一的干部人事档案,则因无法直接产生效益,被看成是附属性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干部人事档案变成了 说起来重要,排起来次要,用起来需要 的边缘化工作.(2)规范性较差.受主客观原因影响,一些干部人事档案没有做到及时收集㊁及时归档,为以后企业规范干部人事的基础档案埋下了隐患,可能导致 人在档不在 档在人不在 的人档分离现象.同时,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没有形成具体的㊁系统性的规范,也没有对可能出现问题后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加以明确,使得一些领导干部将权力腐败拓展到自己的履历上,将人事档案变成了造假的温床,美化个人信息.(3)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干部人事档案被看成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的个人化工作,而其他人力资源岗位则 扫清自家门前雪 ,对于一些界限模糊的工作则推得干干净净,或者没有按照负责任的态度加以整理和提交,导致这些工作要么没人完成,要么信息的准确性大打折扣.(4)硬件投入不足.干部人事档案因其自身的保密性,在国有企业中常由组织部门实行专人专岗负责,并进行单独保管.多年来,由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在整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地位较低,导致档案室的硬件设施投入不足,无法达到 三分开 八防 等要求,造成档案资料保管不善㊁纸张发黄变脆㊁字体模糊等情况,直接影响了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2㊀«条例»对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档案的实践作用近年来,在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大环境下,国有企业成为了反腐败的重要对象之一.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更是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 战场 .企业的领导干部要想带领企业打好这场 战斗 ,严明的组织纪律是根本保证.而这首先就需要领导干部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好责.此次印发的«条例»,正是这次 战斗 的重要武器.(1)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1991年版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共同印发;而2018年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则由中共中央办公厅直接印发.这一转变,足以说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将 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均纳入管理范畴,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视.(2)细化内容和分类,明确责任.习近平指出: 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 在实际工作中,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抓得好不好,不仅取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在收集㊁整理和保管档案时的工作水平,还取决于档案人和人力资源其他岗位的共同参与和配合.新«条例»将干部人事档案细化成十大类别.这不仅为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档案的统一和规范明确了方向,也划清了责任归属,更为日后档案工作的考核㊁考评提供劳动经济现代商贸工业2019年第11期98㊀㊀作者简介:王一中(1964-),男,汉族,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了参考.(3)突出全面从严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具体来说,就是要始终把纪律建设作为 全面从严治党 的治本之策.新«条例»以新设专章的形式,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纪律和监督作出了规定,提出了11条纪律.这就为近年来比较突出的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了 靶向治疗 .同时,强调以纪检监察机关㊁巡视巡察机构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为中心,构建上级监督㊁自我监督㊁内部监督㊁其他部门监督㊁社会监督等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并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进行严肃追责,从制度上保障了 治疗 效果的长期性㊁稳定性.3㊀结语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非小事.它不仅涉及干部自身政治素养是否过硬,更体现了企业内部组织建设是否合格,更可能影响着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今天,只有认真践行«条例»,做好企业内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党的建设,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参考文献[1]陈世润,胡喜如,陈晨.论习近平纪律立党新理念[J ].科学社会主义,2018,(5):78G84.[2]文华.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㊁问题和对策研究[J ].人事天地,2014,(6):32G34.[3]曹永亮,徐兰英.国企人事档案高效化管理浅析[J ].档案时空,2018,(2):38G39.[4]聂新鑫.档案造假的靶向治疗[N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G12G5.新时期高职会计学生岗位职业能力提升研究王一中(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无锡214063)摘㊀要:随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学内容也将发生较大的变化.高职院校在新时代新形势下,会计教学必须回归本位,加强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岗位能力的培养.针对目前部分高职院校会计学生的现状,对会计岗位职业能力内容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提高会计专业学生岗位职业能力的途径.关键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职业岗位能力中图分类号:F 24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 o i :10.19311/j .c n k i .1672G3198.2019.11.045㊀㊀1995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创办,标志着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起步.近3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高职教育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办学规模越来越大,办学质量也越来越高,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的高职院校已达到1346所,从招生数和在校人数看,高职教育已接近高等教育的一半,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迅速地将我国的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阶段推进到了大众化普及教育阶段.另外,在 十一五 期间,我国迅速完成了108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设任务,有力地促进了高职教育质量的提高.当然,我国在短时间内新建了1000多所高职院校,有部分高职院校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逐步去解决和改善.企业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记录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帮助企业和国家完成纳税征税任务.会计人员是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守护者,源源不断地为企业和国家提供管理所需要的各种原始凭证和经济数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会计法»做出了修改.将会计法第38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修改为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很显然,这一改动,对高职会计教育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必将促进我国高职会计教育进入一个 如何提高会计专业学生岗位职业能力的新时代.1㊀双证书 制度对学生的伤害会计法改革前,很多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推行 双证书 制度,即要求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毕业时取得高职毕业证书.为了让学生早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校不得不违背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提前安排会计电算化㊁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㊁会计基础等考证课程的教学任务,无形中增加了教学的难度.有的学校为了提高会计上岗证通过率,经常会增加考证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压缩主要会计专业课程的教学时间.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学校规定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导致部分高职学生只能一而再㊁再而三地参加会计上岗证考试,把大量的青春年华耗费在考证上,从而影响了学生专业素质和会计岗位职业能力的提高.2㊀会计岗位职业能力的主要内容岗位职业能力是指从事某种职业必须具备的特有的专门能力,包括一个人的综合素质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岗位职业能力是日积月累,经过长期的工作锻炼逐渐培养出来的.在人才招聘中,专业领导经常会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职业能力.因此,会计专业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的培养是高职会计教育的重中之重.首先,我们必须明确高职会计专业学生将来从事的会计岗位有哪些.在教学分工上,高职学生通常从。

学习贯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情况汇报材料

学习贯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情况汇报材料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情况汇报根据组织部信息处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的干部档案工作实际情况,我们迅速行动、突出重点、认真细致地逐条逐项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学习和自查。

一\充分认识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一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是我国一部系统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二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贯彻了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总结了近年来单位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对单位普遍适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是做好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三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加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是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各项要求上来。

二、加强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非常重视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由主管局长亲自抓,加强了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下设办公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明确分级菅理责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准确、真实地保存好各种档案。

档案工作者能够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和深入的开展,努力开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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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解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新形势下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总体上要把握哪些要求?下面为您解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总则
《条例》印发目的
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条例》适用范围
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条例》与1991年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比较,作了如下调整和完善
①明确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定位
②加强顶层设计
③突出全面从严要求
④注重效用发挥
何为干部人事档案
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①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②依规依法、全面从严
③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④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⑤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管理体制和职责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
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中央组织部:
负责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党组):
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部署要求,研究解决工作机构、经费和条件保障等问题,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
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

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
中央组织部:
集中管理中央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
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
集中管理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
省、市级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
按不同类别、身份,分别集中管理县(市、区、旗)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

有关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可以集中管理下级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另行指定专人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与其档案管理同在一个部门且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人员的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
设置:
每管理1000卷档案一般应当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

有业务指导任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业务指导人员。

管理档案数量较少且未设立工作机构的单位,应当明确岗位,专人负责。

职责:
(一)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化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三)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五)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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