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负责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主参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1项或省级精品课程1项或主参国家级精品课程1项。
体育术科类教师主参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主参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并负责厅局级项目2项。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等)
(1)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学生思政、社会服务等工作(需所在部门意见)。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教育学、体育学
类目
条件要求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主要业绩)
师德师风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个人素养提升,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师风考核优良。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本科生课程2门及以上;
注:(1)教师思想政治表现方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2)教育学院高级职称评审要考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军事理论
类目
条件要求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主要业绩)
师德师风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个人素养提升,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师风考核优良。
(2)海外合作交流(需达到其中2项或综合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①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1次或组织召开国际学术会议1次及以上;
②主持国际合作项目1项及以上;
③在海外有影响力的出版机构出版学术著作或教材1本;
④在国际学术性组织(如协会、杂志社等)兼职;
⑤开设全英文课程1门及以上;
⑥赴境外著名高校(含学术机构)进修或访学6个月以上。
浙江大学 年拟升教授研究员)人选条件统计一览表任现职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军事理论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近五年担任本科生课程1门,课时数达全院同类教师平均数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优良。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等)
1.以第一、通讯作者在SSCI、SCI上发表论文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4篇或权威期刊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6篇或SSCI、SCI论文2篇或权威期刊3篇(申报研究员,一级期刊对应增加2篇。)。独立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或以第一主编主持出版省级及以上通用教材2本。
2.获省部级三等(含)以上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或所指导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全国性竞赛三等(含)以上奖励。体育系术科教师所带运动队或运动员训练时间达一年以上且运动成绩或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运会等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前8名或个人单项前3名;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上级别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个人单项冠军或在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以上级别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第一或个人单项冠军3项。
1.以第一、通讯作者在SSCI、SCI上发表论文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1篇或权威期刊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2篇(无SSCI、SCI或权威期刊论文,增加国内一级期刊2篇)。独立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或以第一主编主持出版省级及以上通用教材2本。
2.获省部级三等(含)以上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1项或所指导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全国性竞赛三等(含)以上奖励1项。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国家级精品课程1项或横向项目单个合同50万及以上(已到款80%及以上)。体育学术科教师负责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省级精品课程2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和省级精品课程1项。
浙江大学年拟升教授研究员人选条件统计一览表任现职以来业绩
①A类项目
②B类项目
主参(前3位):
③A类项目
④B类项目
①1或②1或③1并④1。
申报副研究员:①1或②1并③1。
为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
①列入SCI
②列入EI
③国内一级
①2篇或累加影响因子2.5。
(SCI至少1篇,不足1篇SCI应增加2篇EI或撰写10万字以上教材一本或3篇国内一级刊物论文)。
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以上奖项数:
①国家级奖
②省部一等奖
③省部二等奖
④省部三等奖
⑤国家发明专利
①1或②1或③1或④1(前3位)或⑤1(第一发明人),未获奖增加SCI论文1篇或累加影响因子增加1。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为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以及影响因子:
①列入SCI
②列入EI
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论文4篇或SCI至少2篇且累计影响因子5.0。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为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以及影响因子:
①列入SCI
②列入EI
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论文4篇或SCI至少2篇且累计影响因子4.0。
主参(前三位)项目数或获发明专利数或获奖项数等
注:一般要求以学院(系)为单位制定任职条件,部分学院可按大学科制定以体现学科差异。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条件(理工农医类)
可选条件(要求其中任意2条):
1、主持或参与(主参前三)A类项目1项,或主持B类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或厅局级以上项目2项。
2、获得省部级三等奖1项(包括相同等级的优秀园林、规划设计及相关设计奖),或主持获国内国际重大竞标项目第一名1次或前三名2次,或主持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以上风景园林及相关规划设计竞赛获得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由建设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全国风景园林或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等主办)。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学科:卫生技术类(该条件适用于主任医、药、护、技师兼评教授)注一:①教学工作涵盖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住院医师。
②“出国”、“援疆”、“双下沉”等工作期间可不承担教学工作,其余时段应完成的教学时数按比例缩减。
注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是指:①主持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 位)获得厅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 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前3 位)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5 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 项。
③在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 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注三:教师培训具体条件另行制文。
注四:《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五:国家级项目是指: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小额资助除外),如为列入重点及以上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50 万元及以上;②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包括: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
如为列入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50 万元及以上;③不在上述计划内的国际来源科研项目等特殊情况,将按照个案讨论的方式予以认定。
2017 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学科:卫生技术类(该条件适用于主任医、药、护、技师兼评副教授)注一:①教学工作涵盖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住院医师。
②“出国”、“援疆”、“双下沉”等工作期间可不承担教学工作,其余时段应完成的教学时数按比例缩减。
注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是指:①主持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 位)获得厅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 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精品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浙江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浙江大学工学部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各学科发展的目标以及学院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特制定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一、原则与目标围绕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实施“1311人才工程”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基本原则,进行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并加强高水平人才的引进力度,努力推动师资队伍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争取到2017年前后,学院初步建设一支与世界同类一流学院规模相近的稳定与流动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教学、科研及其辅助人员队伍。
即形成一支以5名左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人才为领军人物、10名左右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级人才为骨干中坚力量、5个左右面向重大任务或科学问题的创新团队为核心结构、50名左右支撑学院未来发展的年轻骨干教师为基础力量的具有国际视野、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能力、勇于攀登科学高峰、能与国际高水平大学接轨的师资队伍,以及一大批具有工程技术创新能力,能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专项科研任务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实施分类管理,坚持“分类引导、科学考评、强化激励、动态调整”的基本办法,按照“岗位分类、考核到人;支持团队、保障骨干;鼓励推广、协调发展”的方式,通过分类考核,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按照学校总体分类框架,根据自身特长、特点和潜能,合理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和努力方向,确保具备各种特长的教师各得其所,各尽所能。
二、岗位设置与比例(一)岗位设置根据学校和学部实施分类管理的原则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各学科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学院设置教学与科研岗、教学与应用研究岗、研究为主岗、教学为主岗、科技研发与咨询岗、团队聘任岗。
各类岗位的基本要求如下:1、教学与科研岗:具有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金项目,且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评审意见将作为教授职务评聘的参考材料之一提交给院中级评审委员会。
(2)海外引进人员评聘条件参考上述条件。
本学科晋升教授的标志性教学成果包括以下类型:•主持国家级教改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以第一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在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者;•经院教学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标志性教学成果。
本学科晋升教授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包括以下类型:•取得本领域公认的技术突破(如入选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级别及以上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第1),或国家二等奖(前3),或国家一等奖(前5);•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获得单项1000万及以上的纵向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单项50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负责人);•发表单篇SCI他引≥100次的第一或通信作者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单篇SCI他引≥50次的第一或通信作者期刊论文2篇;•专利(计第一发明人专利):单项转让费≥200万元;•其他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与本学科相关的标志性成果。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注:海外引进人员评聘条件参考上述条件。
本学科晋升副教授的标志性教学成果包括以下类型:•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个人负责字数不少于20万字);•在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者;•经院教学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标志性教学成果。
本学科晋升副教授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包括以下类型:•本领域公认的技术突破(如入选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级别及以上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前3),或国家二等奖(前5),或国家一等奖(前9);•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获得国家优秀青年基金,或入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或入选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或获得单项600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单项30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负责人);•发表单篇SCI他引≥50次的第一或通信作者期刊论文1篇;•专利(计第一发明人专利):单项转让费≥80万元;•其他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与本学科相关的标志性成果。
(2017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017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注:1. 教学业绩突出包括:①超额完成30%及以上的基本教学工作量;②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③主持院级教改项目1项或校级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省部级教改项目排名前3;④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至少1个章节);⑤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2. 研究员入职前三年在晋升当年达到我系教授聘岗基本教学时数要求的60%;3. 根据学科特点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如承担人体解剖学科课程的师资,可按如下学术业绩条件申报教授职务:(1)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承担解剖课连续两年大于280小时/年;(2)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8.0,其中IF ≥ 3.0论文1篇以上;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4. 教学为主岗教师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执行。
注:1. 教学业绩突出包括:①超额完成30%及以上的基本教学工作量;②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③主持院级教改项目1项或校级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省部级教改项目排名前3;④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至少1个章节);⑤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2. 根据学科特点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如承担人体解剖学科课程的师资,可按如下学术业绩条件申报副教授职务:(1)教学科研并重岗师资,讲授解剖学课程连续两年超过90学时/年;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 5.0,其中IF ≥ 3.0论文1篇,主持教改项目或省级科研项目1项;(2)教学为主岗师资,讲授解剖学课程连续两年超过180学时/年且教学评价优良率不低于70%;在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SCI论文1篇,主持教改项目或省级科研项目1项。
学科:公共卫生(例外学科见表下注)注一: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科申报教授职务者标准见(附件);注二:教育教学论文范围:医学院教育办公室认定的《医学教育专业期刊目录》;注三:《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注四:在ISI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前10%的IF区间期刊包括:公卫综合IF ≥ 3.0,营养学IF ≥ 3.0,毒理学IF ≥ 3.5,心理学IF ≥ 3.0,统计学IF ≥ 1.7,伦理学IF ≥ 1.5,精神病IF ≥ 4.0,行为学IF ≥ 3.5;注五:SCI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贡献将按照《医学院教授/副教授任职基本条件业绩统计办法》进行统计;注六:国家级项目认定依照学院相关规定;注七:SSCI论文视同SCI论文;注八: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依照《浙江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规范(2006年5月修订)》相关规定;注九: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指:(1)主持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位)获得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
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职称条件对照表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B类课题1项。
(2)作为主要骨干承担过科研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级教育科学项目、文化部艺术学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3)获得有影响的艺术创作成果1项。
成果
作为第一、二作者在本学科国内核心刊物、国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内容不同的学术论文5篇,或提交参加编著的(正式列入作者序列)正式出版的高校教材、学术著作1部。
(2)获得国家精品课程(排名前五)1项;
(3)省级精品课程(排名前三)1项;
(4)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材奖获得者;
3、已协助副教授、教授指导过硕士生2名;或独立指导过8名本科生毕业设计。
4、担任至少1届本科生班主任,或者德育导师。
项目
作为主要骨干承担过科研项目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级教育科学项目、文化部艺术学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中央直辖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重要横向课题或留学国外时的科研项目)或获得有影响的艺术创作成果1项。
(3)国家、北京市精品课负责人,学校在建精品课评估优秀的课程负责人;
(4)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材奖获得者;
(5)清华大学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
3、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3名,其中至少1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
1、主讲3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浙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获得者;
(2)获得国家精品课程(排名前三)1项;
(3)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材奖获得者。
3、独立指导毕业硕士研究生5名。
4、担任至少1届本科生班主任,或者德育导师。
项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或重要骨干承担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级教育科学项目、文化部艺术学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中央直辖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项;
浙江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依照国家人事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师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体原则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强调“质量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对申报或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学术技能、研究成果、社会服务等进行全面把握和综合评价。
各学部、学院和单位应对照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完善教授、研究员(不专门注明的均系科学研究系列,下同)、副教授、副研究员的任职条件,逐步增加教授、研究员职务海外专家送审的比重,完善职务评聘的专家保荐制度,不断推进我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依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规划和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协调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各类专业技术队伍尤其是师资队伍的建设,充分调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学校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精干高效,逐步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队伍。
第二章岗位设置1.学校设置教师、科学研究、卫生技术、高教管理研究、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资档案、出版技术、会计等系列高级职务。
2.各学部、学院应根据建设一流大学的目标和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提出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明确教师高级职务结构比例,以及校内晋升和海内外招聘的比例和要求,校外招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0%。
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综合考虑学院完成的教学科研任务、重大项目和高水平成果、高级职务岗位需求、高级职务结构比例,以及申报人员的业绩、同行专家评审意见等情况,由学校职称领导小组确定各学部(学院)教师高级职务的晋升名额。
海外人员应聘教授、研究员,不占所在学部当年的晋升名额;其他应聘人员与在职申报人员一起核定晋升名额。
3.从事国防科技涉密项目的研究人员和从事艺术、工业设计、建筑美术设计等工作的人员,根据申报者的工作业绩、同行专家评审意见以及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单独核定高级职务晋升名额。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生物学
教பைடு நூலகம்: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主讲1门核心课程,或讲授核心课程、全校性课程2门以上,年课程教学时数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本科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以上;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名)≥2届/3名;并担任本科生导师(班主任)等工作。(申报研究员不作要求)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
论文:SCI论文总影响因子(缩写为IF,下同)≥15(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IF≥5的1篇或IF≥3的3篇。
校内人员申报论文总IF≥15。
海外引进人员申报总IF≥25,其中至少一篇IF≥10。
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或国家级二等奖(前7位);或省部一等奖1项(前3位);或省部二等奖1项(第一位);或省部二等奖2项(前三位);或省部二等奖1项(前三位)并省部三等奖1项(第一位);或省部三等奖2项(第一位);或授权发明专利(转让并实施)2项(第一位)。未获奖增加2个IF要求。
申报研究员年到位科研经费要求60万以上。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
承担一定量的校内外社会服务工作。
注:一般要求以学院(系)为单位制定任职条件,部分院系可按大学科制定以体现学科差异。海外引进人员评聘条件参考上述条件另行制定。
著作: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个人10万字以上),抵5个IF。申报教学为主岗教授必须要有主(副)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抵5个IF。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或重大横向(单个经费合同100万及以上)2项及以上。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文件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文件建工【2015】6号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部分校设研究机构副职任命的通知各系、研究所(中心)、实验中心、机关科室:根据《浙江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2014年12月修订)》(浙大发科〔2014〕7号)相关规定,经所在研究所(中心)负责人提名,学院审议通过,对浙江大学结构工程研究所等部分校设研究机构副职任命决定如下:楼文娟、赵羽习任浙江大学结构工程研究所副所长。
罗尧治(常务)、邓华任浙江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副主任,许贤任主任助理。
童根树、李庆华任浙江大学高性能建筑结构与材料研究所副所长。
詹树林、包红泽任浙江大学建筑材料研究所副所长。
陈仁朋、詹良通、朱斌任浙江大学岩土工程研究所副所长。
徐日庆(常务)、王立忠、王奎华任浙江大学滨海和城市岩土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仪萍、邵卫云(兼)任浙江大学市政工程研究所副所长,俞亭超任所长助理。
蒋军、赵永倩(兼)任浙江大学防灾工程研究所副所长,吕庆任所长助理。
汪劲丰、梅振宇任浙江大学交通工程研究所副所长。
温海珍任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翟东任所长助理。
贺勇、宣建华任浙江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研究所副所长。
张三明、金建明(兼)任浙江大学建筑技术研究所副所长,陈淑琴任所长助理。
王纪武、葛丹东任浙江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所副所长。
陈秋晓、王伟武(兼)任浙江大学城乡规划理论与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程伟平任浙江大学水工结构与水环境研究所副所长。
许月萍任浙江大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研究所副所长。
以上研究机构副职有变动的,原副职人员职务自然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主题词:研究机构副职任命通知抄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浙江大学建工学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序号
教师立项负责人姓名
职称
项目名称
参与学生姓名1
参与学生姓名2
1
周燕国
副教授
地基处理技术能耗与碳排放评价
黄钰涵
韩秉玺
2
段元锋
副教授
斜拉索减振实验研究
廖小伟
传光红
3
项贻强
教授
庆元廊桥的保护规划研究
韩天书
4
章军军
高工
桥墩冲刷形态的试验研究及数值分析
汪子豪
赵晓青
2
王豪
08
绿色节能建筑的现状,技术研究及发展前景
蔡孙凯
焦研秦
3
库达
08
近海大型风电机组的基础选型和优化
连宗祝
吴侃
4
陈巍
07
基于茶文化分析杭州休闲产业的阶层差异
曹康副教授
刘逸帆
黄哲霏
5
沈红丽
06
杭州市BRT系统运行效率的研究与探讨
段彬
杨东广
6
魏柳玥
08
从街巷名称看千年杭州城市演变
曹康副教授
丁强
江帆
11
赵阳
教授
新型多面体空间结构的几何构成
库达
12
张涛
讲师
古典建筑要素的现代应用
13
余世策
高工
脉动风压测压管路系统动态特性的实验研究
马广川
吕易璠
14
段元锋
副教授
采用智能TMD的高耸结构减振研究
周宝民
李根
15
谢旭
教授
车桥耦合振动程序界面开发及冲击系数研究
施梦迪
浙江大学教师级职务申报须知
浙江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须知依照《浙江大学教师职位分类治理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学校依照各类教师职位的职位职责与任务要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通道,其中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教师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教学为主岗教师晋升正高可申报教学类教授职务);研究为主岗教师申报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团队教学岗教师申报团队教学高级讲师职务;社会效劳与技术推行岗、团队科研岗教师申报社会效劳与技术推行、团队科研高级职务;农业技术推行中心的教师申报农业推行类高级职务。
一、申报人员应提交材料1.申报材料(1)要紧业绩表。
申报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将要紧业绩输入《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系统》(),建议先登录浙江大学科研治理系统录入并补充科研业绩数据,然后在《聘用系统》中导入利用,以幸免尔后的重复录入;也可直接在《聘用系统》中导入已有业绩数据,并在《聘用系统》录入并补充业绩数据,但新录入和补充的业绩数据将可不能在其他系统中重复利用。
申报完成后可自动生成并打印《浙江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职位申请表》或《浙江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职位申请表》。
申报教学类教授和团队教学高级讲师、社会效劳与技术推行和团队科研高级职务、农业推行类高级职务人员直接填写并打印相应的主要业绩表。
(2)个人业绩统计简表。
请按《填表说明》填写,申报人员应付所取得的标志性功效或要紧学术成绩,以不超过100字进行客观的描述或评判。
(3)原始证明材料,材料统计截止时刻为2010年9月底。
①论文、高作原件。
刊物必需有刊号(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正式出版、公布发行,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阻碍因子、他引次数等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用稿通知和清样一概不统计。
高作须有ISBN号,前言或跋文等地址应印有作者姓名及其承担部份内容,不然须有主编或出版社出具承担部份的证明。
TOP期刊统计以科研院发布的期刊目录为准。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条件(人文
出版著作教材数(个人5万字以上)
1部
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以上奖项数:
①国家级奖
②省部一等奖
③省部二等奖
④省部三等奖
①1
或②1(前9位)
或③1(前7位)
或④1(前5位)
(未获奖增加1倍的论文数或学术著作、教材数;体育系术科教师所带运动队或运动员训练时间达一年以上且运动成绩或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运会等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个人单项冠军等同国家级奖;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上级别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个人单项冠军或在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以上级别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第一或个人单项冠军3项等同省部级三等奖。)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为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以及影响因子:
①列入SSCI篇
②列入AHCI篇
在国际同行公认的较有影响的学术期刊公开发表3篇及以上(期刊级别由相应学科专家认定)或参照校内人员晋升条件。
主参(前三位)项目数或出版著作教材数或获奖项数等
在国际学术会议作大会报告1次及以上或参照校内人员晋升条件。
负责:
①A类项目
②B类项目
主参(前3位):
③A类项目
④B类重点
⑤B类一般
①/②/③/④1项;
或⑤2项(体育术科类⑤至少1项,并负责C类项目2项)。
申报副研究员:①/②/③/④1项;或⑤2项
为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
①列入SSCI、AHCI
②国内权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期刊
③国内一级
①/②1篇;
或③2篇。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拟定教授(研究员)任职条件.doc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研究员)任职条件(2009)
学科:建筑学
国内引进及校内人员晋职条件
主讲课程(门)
主讲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申报研究员不作要求)
指导研究生(名)
3名,其中至少2人已毕业
负责A类项目数
1项(可用省部级教改项目或精品课程顶替) Nhomakorabea①列入SCI
②列入EI
①/②5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外高水平期刊上
为第一、通讯作者发表国内一级论文数
出版著作教材数(个人10万字以上)
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的著作教材1本,可抵1篇EI论文
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以上奖项数:
①国家级奖
②省部一等奖
③省部二等奖
④省部三等奖
⑤国家发明专利
①(前10位)或②(前7位)或③(前5位)或④(第一获奖人)1项+⑤(主要参加者前3位)1项。
(包括相同等级的优秀建筑、规划设计与相关设计奖,以及排位);或主持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学生建筑作业优秀奖(不分等级)及规划作业和相关设计竞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排名均为第一位。(由建设部、中国建筑学会、中国规划学会、全国建筑学专业或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国际建协及各国建协等主办);或主持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学生竞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排名均为第一位。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拟定教授(研究员)任职条件(2009)
(理工农医类)
学科:土木工程、水利工程(除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国内引进及校内人员晋职条件
主讲课程(门)
主讲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申报研究员不作要求)
指导研究生(名)
整理副高业绩成果条件
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副教授任职基本条件业绩统计办法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A4打印/ 修订/ 内容可编辑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副教授)任职基本条件业绩统计办法1.申报教授: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业绩,申报副教授:近五年业绩。
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育龄女教师,如任现职以来近5年内生育的,且任现职年限超过6年者,业绩统计按任现职以来近6年统计。
业绩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9月30日,任职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2.申报教授或副教授,统计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
3.一篇论文中有多个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原则上只计算第一序位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影响力特别大的高水平论文,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4.教授或副教授职务评聘中,对作者没有将浙江大学作为其第一所在单位的论文统计,作如下规定:(1)由对方资助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访问、合作科研期间投稿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可以列入统计。
(2)校外引进人才,进校前已发表或进校前已投稿且进校后正式发表的论文,可以列入统计。
(3)具有高影响力的合作论文,特别是通过国际合作研究形成的学术论文,经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到会人数须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到会人数三分之二的,可列入统计。
5.申报教授或副教授职务者,其到期未结题的项目、会议论文原则上不统计在申报业绩之内,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统计在申报业绩内的,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6.申报教授或副教授职务者的代表性材料进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作为学术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同行专家评价意见将如实提供给各级评委会作为评聘参考。
建筑工程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1.个人申报: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业绩材料。
在提交业绩材料时,申报者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作出承诺。
高校教师还应对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对本人履行职业道德规范情况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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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
注:(1)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3篇,供评审时参考。
(2)工程管理学科申报教授参照管理学院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
注:(1)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2篇,供评审时参考。
(2)工程管理学科申报副教授参照管理学院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
注: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3篇,供评审时参考。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
注: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2篇,供评审时参考。
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及重要科研项目说明
一、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重大横向科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除小额资助外各类项目;总装预研基金项目。
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科技部重大基础研究前期研究专项。
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骨干成员(须提供首席科学家签字的合同或证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中的骨干成员(须在项目申请书成员名单中列入),每项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30万元及以上,管理学科须在20万元及以上。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一级子课题视同一般项目(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或证明)、全国教育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项目。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政府拨款合同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政府拨款实际经费80万元及以上)。
6、政府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联合国所属机构和外国政府设立的国际基金项目(实际到校经费3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经费15万元及以上);非政府组织国际基金、中央各部委立项的国际科技(教育)合作项目(实际到校经费4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经费25万元及以上)。
7、国防973项目合同经费在30万元及以上;国防科研纵向项目合同经费在40万元及以上;一般国防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在8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8、国家新世纪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
9、省部各类重大项目(政府拨款合同经费*5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不受此限)。
10、境内重大横向项目(实际到校或经费单个合同100万元及以上;经管类60万元及以上)。
11、境外重大横向项目的指标在以上第10款的基础上降至60%执行。
境外项目定义依据是:项目合同直接是与境外企业或其在国内的独资企业签订。
12、有合同经费要求的科研项目,实际到校经费须达到经费标准的80%以上。
二、重要科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项目。
2、省社科规划项目、全国教育规划项目中的教育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重大项目子课题视同一般项目,需有相关项目下达部门批件);上述各类项目中的重点项目。
3、省部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
4、国防科研纵向项目没有达到国家级项目经费要求的项目;国防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在30万元及以上。
5、教育部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
6、国家级有经费要求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3、5、6、
7、9款),实际到校经费未达到国家级科研项目各款要求但已达到该款合同经费标准的50%以上。
7、省级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
8、厅局级重大项目(实际到校经费30万元及以上)。
9、国内外横向项目实际到校经费单个合同50万元及以上;经管类30万元及以上。
标*者为2017年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