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税制——总局网站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越南

2010年10月08日

越南是以直接税为主的国家,实行中央一级课税制度。现行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特别销售税、财产税、进口关税等。

(一)主要税种

1.公司所得税

(1)纳税人。越南公司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公司所得税法对常设机构认定作了符合国际惯例的规定。外国公司对越南投资必须得到有关当局批准且取得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标准经营所得税纳税人身份是获得批准的手续之一。居民纳税人身份的确定与外汇管制和税收协定相关。

(2)征税对象、税率。居民公司应当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经营所得纳税,非居民公司仅就来源于越南的经营所得纳税。对内、外资公司、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以及不受“外国投资法”约束的外国承包商的“经营所得税”的标准税率为25%,但油气企业所得税率从25%调整为32%。

(3)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存货估价。目前对存货及存货的购进发出估价没有专门的规定。存货的税务处理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一般遵循《越南会计准则》执行。

②资本利得。取得资本利得应当缴纳公司税。税前可扣除成本的定义并不十分明确。根据资产的属性,某些销售收入还应当缴纳增值税。外国投资者转让在越南注册公司的利益所取得的资本利得,按照25%的标准税率纳税。购买方被要求从其支付给出售方的的款项中预提25%作为税款缴纳给税务当局。当外国投资者把资本转让给依据越南法律成立的居民公司时,税款可以减少50%。公司间股息一般免税,对股息支付也不征收预提税。

1998年12月31日之后签订的贷款协定,其利息应缴纳10%的预提税(此前签订的协议如果随后发生变更也适用此规定)。但外国政府或半官方机构提供的离岸贷款,按照双边税收协定的规定,可以免缴预提税。

③外国收入。现实经济活动中,被记录的很可能只有来源于越南的收入通过投资流出,但是也有许多越南居民公司投资海外的案例。按照国内税法的规定,取得外国收入需缴纳公司税,但在缴纳公司所得税之前可以享受税收抵免。

④折旧。从2004年1月1日起,税收折旧应与会计折旧区别对待。税法折旧和会计折旧可能存在差异。在计算公司所得税时,超过税法规定折旧率的折旧额不得扣除。对各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在内)规定了最长和最短使用年限。税法规定一般采用直线折旧法计算折旧,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等折旧法。现行折旧率如下:

⑤净经营亏损。亏损可以向后结转5年,不允许向前结转。

⑥支付给外国子公司的费用。支付给外国子公司的特许权使用费和服务费费用扣除方面,没有特殊规定(除了管理费和那些由分支机构支付的费用),但是对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技术转让费方面有一些限制,例如对于某些特定技术转让合同必须经有关部门记录在案。债务和发行股票融资的限制比例为70:30(适用于关联方债务及第三方债务)。

⑦已缴纳的特别销售税,在计算公司税时可以扣除。

⑧在计算公司所得税时以下费用不允许扣除:罚款;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折旧率计算的折旧额;超过总支出百分比限制(10%)的各类支出;应计支出;没有合法凭证的支出;与营业额或应税收入无关的支出;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偷盗等引起的财产损失;无论什么原因所引起生产混乱而造成的损失。

⑩对外国承包商的付款。越南居民企业(包括依据外国投资法在越南注册成立的外资企业)向没有在越南注册投资的外国承包商支付合同款项时要征收预提税。

外国总承包商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由承包方按应税收入的一定比例预缴(见表2),转包额除外。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同,预缴的比例不同。公司所得税预提税税率为1%至10%。

11跨境租赁。在越南进行跨境租赁而向境外租赁者支付的租金应缴纳预提税,该预提税由5%的公司预提税和5%的增值税预提税组成,共计10%。支付的机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的租金被视为特许权费用(以前被视为服务费用),相应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对于船舶租赁,根据是由出租方还是由承租方支付不等的运营成本的情况,来确定租金的50%或20%为计税营业额。

12支付给外方的技术转让费按10%缴纳知识产权预提税,除非该技术是作为法定资本投入(类似于所有者权益)的转让。技术转让的定义非常宽泛。特定的技术转让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比如科学技术部的登记备案。

2.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越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外国人12个月中在越南居住和工作的时间满183天,为越南的居民纳税人;在越南居住和工作的时间在30天至182天之间,则为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外国人在越南工作的时间不满30天,无须

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身份按以下标准确定:

第一,外国人12个月内在越南居住和工作的时间合计满183天或超过一年(第一个纳税年度以其第一次入境日起算满12个月计算,随后则以公历年度计算),为越南的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

第二,无住所且12个月内在越南工作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只就其来源于越南的工资收入纳税,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与越南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国家的居民纳税人,如果在越南是非居民纳税人且满足其他条件,可以免税。

(2)征税对象、税率。居民纳税人应当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纳税,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适用不同的税率表。非居民外国人就来源于越南的所得在第一年按照25%的税率纳税,以后年度则按照居民外国人适用的税率纳税。

根据《越南个人收入所得税法补充修订法案》,从2004年7月1日起,对原来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率如表3所示。

表4所示税率适用于越南居民外国人。即使年度个人所得税已经总汇申报,雇员的收入数额仍然可以按月进行修改并据此计算应纳税额。

在国外工作的越南居民也适用表5所示的税率,但是有不同的级距。

非居民外国人,适用25%的比例税率。

对于不同的交易事项,各种收入适用不同的税率如下:

超过1500万越南盾技术转让费按照每次交易全额的5%纳税,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超过1500万越南盾的博彩所得按照每次所得的10%纳税。

对于非雇员在劳务、佣金、董事会酬劳每次获得50万越盾之所得以上者,一般要求从中预提10%的个人所得税。

(3)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