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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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赔偿协议

青苗赔偿协议

青苗赔偿协议
甲方:XXXXXXXXX部
乙方:
为加快神朔铁路建设进度,确保神朔铁路扩能建设顺利进行,由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神朔项目部承建的三岔站站场既有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为使沿线群众经济不受损失,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赔偿协议:
一、赔偿标准:
1、电杆坑:耕地元/个非耕地元/个
2、拉线坑:耕地元/个非耕地元/个
3、青苗补偿:农作物玉米元/亩;农作物大豆元/亩
4、砍伐树木赔偿,普通树胸径在10cm以上元/棵,胸径在10cm以下
元/棵。

已挂果的果树元/棵,未挂果的果树元/棵。

荒田、河道等不能种植的地方电杆坑、拉线不赔偿。

二、付款方式:
按照甲方在施工中损坏的青苗,树木和草地、电杆坑,拉线坑的实际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丈量,清点。

待甲方施工结束后,甲方用现金一次性给予付清并填好赔偿清单,乙方收到赔偿款后应及时给甲方出具收据和甲方需要的相关手续。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护好乙方的庄稼,努力做到使村名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乙方应积极配合好甲方施工,不得随意刁难甲方,确保甲方施工顺利进行。

如发现问题双方领导共同协商解决。

四、补偿款结清后,此协议自行生效。

五、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部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输电线路施工项目管理的征地青赔问题

输电线路施工项目管理的征地青赔问题

2019年09月输电线路施工项目管理的征地青赔问题马永俊(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洛阳471023)摘要:随着我国长输天然气管道事业的发展,大型电驱压缩机组为之提供驱动力,高压输电线路也随之快速发展,在建设高压输电线路的同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输电线路所占征地和青苗赔偿的问题。

文章意在对输电线路的征地问题以及青苗赔偿的问题进行探讨。

在经过大量的调查以及查阅大量的资料的基础之上,介绍电网建设用地地役权设置及其补偿模式,队输电线路用地的赔偿问题进行提出一些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建议,希望可以在实践中得到应用。

关键词:输电线路;征占林地;青苗赔偿随着我国长输天然气管道事业的发展,大型电驱压缩机组为之提供驱动力,高压输电线路也随之快速发展,而在这个背景下,不可避免的要对原有的电网输送线路进行改造升级,以及扩大原有的电网输送线路的规模。

而电网输送线路的征地赔偿和青苗赔偿也成为了建设电网首要解决的问题。

输送线路不可避免的会用到农地和林地。

在遇到这些特殊情况的时候,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文件以及法律的规定进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经过了发展的基础之上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在施工的时候应该遵守这两个基本法律,不能为了施工的需要对自然环境进行破坏,在征地的赔偿方面应该遵守《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对相关的赔偿标准以及赔偿的程序进行规范化进行,这两个法律文件在法律层面上规定了赔偿的相关标准和基本程序。

这些法律文件的施行,大大提高了建设的进程,缩短了建设的工期,本文对输电线路基础征地和青苗赔偿所涉及到的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从而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来指导实践的进行。

1输电线路征占用林地1.1输电线路征占用林地的依据输电线路在建设的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用地的方面有:塔基、塔基施工、施工便道、放线通道、运行通道及张牵场等方面。

输送线路的工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经过了长时间在实践中的完善,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线路架线的方法多种多样,因此,这就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方法的差异,因此,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在经过实际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且有效的施工方法。

供电青苗赔偿协议书

供电青苗赔偿协议书

供电青苗赔偿协议书甲方:(供电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使用单位或个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供应电力给乙方,为确保电力供应连续稳定,保障供电青苗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赔偿协议:第一条:赔偿范围1. 甲方将按照国家电力相关法规和规定,对因电力供应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损失进行赔偿。

2.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第二条:赔偿责任1. 甲方对于由于供电设备、线路、电力质量等问题导致的电力供应中断或异常(以下简称故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乙方对于因乙方自身使用电力设备的过载、过电压、过相、短路等问题导致的电力供应故障,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赔偿计算方式1. 甲方按照相关电力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计算,具体赔偿标准由国家电力主管部门规定;2. 若标准计算赔偿金额不合理,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其他合理的赔偿计算方式。

第四条:申请与结算1. 乙方应在故障发生后及时向甲方提出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故障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和损失情况等;2. 甲方在收到乙方赔偿申请后,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故障原因和赔偿标准进行金额计算;3. 甲方应在核实后的合理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赔偿金额。

第五条: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时间);2. 甲方和乙方积极配合进行故障调查和赔偿事项的解决,并在协商中互相尊重和理解;3.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 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

青赔协议书

青赔协议书

何川110kV送电线路工程占地及青苗赔偿协议书甲方:天水天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依据国家电力建设规划,本线路途经天水市甘谷县村所辖区域,根据甘肃省政府征地赔偿相关文件规定:每亩征地费元。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签订以下协议:一、根据所占面积和赔偿标准、一次性付清铁塔占地费用;(从开工到工程完工)二、征地费用付清后、乙方不得阻扰甲方施工,如果乙方以任何形式干扰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三、临时车辆出入道路的碾压:基位临时占地;(一)车辆出入碾压根据所碾压农作物或闲地区别对待、农作物根据亩产量赔偿、闲地只付复耕费。

(二)碾压费用付清后、施工道路必须保持至本工程结束为止,乙方在立塔、架线过程中不许再收二次碾压费,也不得影响甲方施工、负责后果一切后果自负。

四、青苗补偿每亩元,药材亩元,蔬菜亩元。

还有其它经济农作物另作计算。

五、青苗补偿费到铁塔立完导线完成就开始量面积算青苗补偿费。

六、本协议一次签定、立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电话:电话:付款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所占地面积赔偿标准,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铁塔占地费和施工用地赔偿费,乙方收款后,乙方不得阻扰甲方施工,如果乙方以任何形式干扰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以下为赔偿款赔偿内容:1、铁塔长期占地用;2、地上所有农作物、青苗、树木、其它经济作物;3、闲地、复耕费;4、付款方式:现金。

赔偿从工程开工到竣工、乙方在立塔、放线过程中不许收二次赔偿。

甲乙双方协商铁塔每基为: 元。

(大写:)区(县)镇(乡)村组收款人:(签字)村委会负责人:年月日。

安徽省电力线路架设整治补偿标准

安徽省电力线路架设整治补偿标准

安徽省电力线路架设整治补偿标准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1、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积1、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积,按照以下规定计算:(一)塔以其基础外露部分外侧向外延伸1米所形成的四边形计算;(二)拉线杆、塔的主坑和拉线坑,按每坑2-3平方米计算;(三)用以保护杆、塔基础的围堰或者挡土墙,以其实际占用面积计算。

2、变电站、配电室征地按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3、铁塔基础占用土地的,以实际占用面积计算,标准如下:(一)水田、菜地,每亩补偿25000~53400元;(二)旱地、园地,每亩补偿15000元~42000元;(林地、荒地、其他土地,每亩补偿8000元~16500元;四养殖水面(鱼塘),每亩补偿28000元~56200元;()国有未利用地、河涌、河流不予补偿。

4、青苗补偿按农作物现状补偿,没有农作物不补偿。

征地预公告发出后,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

具体不超过以下标准:(一)一般短期(一年生以内)作物青苗补偿1000元/亩;(二)鱼苗补偿1500元/亩;(三)多年生作物(指果树等)按附件1的补偿标准执行;(四)茶、桑、药等园地的青苗补偿2250元/亩;成熟林地和近熟林按林地的林木实际价值补偿;中龄林按林地的林木实际价值2倍补偿;幼龄林按实际造林投资的3倍补偿;种植不到一年的未成林按当年实际造林补偿,苗圃苗木、经济林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倍补偿。

5、因电力设施建设引起的地上建(构)筑物拆迁(以领有合法有效证件等为准),以货币方式补偿,其面积按如下计算:(一)属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的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补偿(房屋阳台、外走廊按其房屋补偿标准的50%计算)。

(二)属青砖、红砖、泥砖瓦木结构及其他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按建筑物实墙以内的面积计算补偿。

6、电力设施建设引起的地上建(构)筑物拆迁实行房地分开补偿,即对地上建筑物、土地分别作出补偿:(一)地上建筑物补偿费包括建筑物造价补偿、装修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等,标准如下:①框架结构:900元/平方米;②砖混结构:750元/平方米;③砖木结构:400元/平方米;④简易结构:250元/平方米。

电网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电网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电⽹建设项⽬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各县、⾃治县、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电⽹建设项⽬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oo⼋年六⽉⼆⼗⽇电⽹建设项⽬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保障电⼒供应,加快电⽹建设速度,妥善处理征地拆迁补偿⼯作,依据《中华⼈民共和国电⼒法》、《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承德市电⽹建设领导⼩组负责领导全市电⽹建设⼯作,各县(区)参照成⽴相应机构。

市电⽹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市发改委电⼒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电⽹建设⼯程中遇到的征地、拆迁等补偿⼯作,并负责对各县(区)⼯作进⾏检查督导。

第三条项⽬所征收的⼟地、占⽤的通道为电⽹建设⼯程专项使⽤。

第四条项⽬征地拆迁及砍树补偿等⼯作由⼯程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程所在地相关县(区)要成⽴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作机构,积极配合⼯程建设单位协调征地拆迁补偿⼯作。

供电公司按照规划设计⽂件,负责划定征地拆迁范围及类别,协助国⼟资源部门测量、核准征地拆迁数量及其他补偿项⽬数量。

第五条市电⽹建设领导⼩组对相关县(区)的征地拆迁补偿⼯作实⾏⽬标管理,各县(区)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补偿细则,并督促项⽬建设单位将补偿资⾦及时、⾜额兑现给被拆迁⼈,以保证被拆迁⼈的合法利益。

第六条各县(区)的征地拆迁及补偿⼯作,接受承德市电⽹建设领导⼩组及办公室的检查和监督。

第⼆章征地拆迁实施原则第七条凡位于电⽹建设⼯程区以内或线路保护区以内,影响电⼒设施安全及⼈⾝、其他设施安全的⼟地、⼯程附属设施⽤地等均属于征占地范围。

凡属于征占地范围内影响电⽹⼯程建设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附着物、树⽊均属拆迁、砍伐对象。

青苗赔偿管理办法

青苗赔偿管理办法

青苗赔偿管理办法目录第一条制定目的 (2)第一章青苗赔偿费用的构成和确定 (2)第二条青苗赔偿费用的构成 (2)第三条赔偿标准的确定 (2)第二章管理职责 (2)第四条青赔人员组成 (2)第五条实体负责人 (3)第六条经营管理部门 (3)第七条财务人员 (3)第三章管理内容 (3)第八条赔偿方式 (3)第九条青苗赔偿款项的支付形式 (3)第十条支付依据 (4)第十一条青苗赔偿附加费用的列支渠道 (4)第四章监督与检查 (4)第十二条监督指导 (4)第十三条责任追究 (4)第五章附则 (4)第十四条实施时限 (4)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队属单位青苗赔偿管理,加强工程成本管控,规范青苗赔偿支付程序,确保青苗赔偿资金安全,防范工程廉洁风险,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青苗赔偿费用的构成和确定第二条青苗赔偿费用的构成青苗赔偿费用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占用土地、土地附着物的补偿、田间污水废弃物处理费用、场地复垦费用、委托乡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及相关人员进行赔付的协调工作经费支出等。

第三条赔偿标准的确定1.政府颁布的赔偿标准;2.施工地区其他施工单位的赔偿标准;3.施工区域内,近三年的赔偿标准;4.施工区域内的物价、消费水平和人文因素;5.施工现场的偶然发生的其他赔偿费用。

根据实际发生经现场经理及青赔人员确认后,与用地单位(个人)协商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该项赔偿标准。

第二章管理职责成立队青苗赔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工程、经管、市场、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为成员。

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抓,负直接管理责任。

经营管理部具体负责青苗赔偿业务管理工作。

公司(项目部)负责青苗赔偿的日常业务工作。

第四条青赔人员组成单位应建立青苗赔偿专员库制度,工程项目青苗赔偿工作开始时,由单位从库中随机抽取一名专门人员负责青苗赔偿业务。

1.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员和青苗赔偿业务人员根据工程坐标做好现场勘察工作,查清现场施工条件,测算青苗赔偿费用,为投标提供青苗赔偿的依据。

电力青苗赔偿协议书范本

电力青苗赔偿协议书范本

电力青苗赔偿协议书范本甲方:[电力公司名称]地址:[电力公司地址]联系人:[电力公司联系人]电话:[电力公司联系电话]乙方:[农户姓名]地址:[农户地址]电话:[农户联系电话]根据《电力青苗赔偿协议书管理办法》及双方自愿,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赔偿范围甲方在电力线路建设和维护过程中对乙方青苗的损毁,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赔偿标准甲方将根据乙方所栽植的青苗的类型、生长周期以及损毁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以合理的方式确定赔偿标准。

三、赔偿方式1. 甲方将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赔偿款项,并在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2. 甲方同意协助乙方重新修复受损的青苗,如果乙方不具备相关修复能力,甲方将委托专业团队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赔偿申请和审核程序1. 乙方须在损失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赔偿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损毁照片、青苗种类、数量、估算的损失金额等。

2. 甲方将在收到乙方赔偿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并通知乙方审核结果。

3. 如乙方对初步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异议申请。

甲方将在收到异议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向乙方作出最终的赔偿决定,决定为终审决定。

五、风险防范和责任限制1. 乙方须对所种植的青苗进行适当的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添加围栏、设置警示标识等,以减少损毁的可能性。

2. 乙方在维修、改造电力线路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不对电力线路造成额外的损害。

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青苗损毁,甲方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保密条款本协议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双方应妥善保管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应提交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或仲裁解决。

八、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效力。

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

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

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试行)一、目的为解决公司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施工中,因青苗赔偿严重影响电网建设施工进度问题,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供电公司配网、技改、大修工程。

三、实施过程设计所结合现场勘测情况与青赔包干费计算标准规定,在工程预算书中列入青赔包干费。

生计部审核无误后,与电力服务公司签定青赔费包干合同,并据此进行财务决算。

电力服务公司为青赔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做好现场理赔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在理赔过程中,各供电所应协助电力服务公司做好辖区内青赔工作。

遇有重大青赔阻扰,生计部应派人协助解决。

电力服务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青赔管理规定相关细则。

四、青赔包干费计算标准(一)新架设水泥杆线路1.山坡地: 每公里按4000元赔偿。

2.公路侧(公路局和乡村建的道路): 每公里按2000元赔偿。

3.稻田地: 每公里按5000元赔偿。

- 1 -(二)新架设铁塔线路在新架设的线路(水泥杆)赔偿基础上每基另加300元。

(三)新开挖电缆管沟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山地林地每亩10000元,园地、旱地每亩15000元,田地每亩28000元。

(四)改造线路工程1.水泥杆和拉线基坑:每基坑和拉线坑各赔偿100元。

2.铁塔基坑:每基坑赔偿400元。

五、电力服务公司现场理赔标准(一)果树的补偿龙眼、荔枝和橄榄树胸径在20cm以上的每株赔偿1500元,胸径在15cm—20cm范围内(含15cm)的每株补偿600元,胸径10cm—15cm范围内(含10cm)的每株补偿400元,胸径5cm—10cm范围内(含5cm)的每株补偿200元,胸径在5cm以下的,且种植间距3米×3米以上的每株赔偿30元;杂果平均每株赔偿60元;香蕉每丛赔偿10元。

果树的小苗移植每株赔偿10元。

杂木每亩补偿800元。

(二)农作物的补偿水稻每亩补偿1000元,甘薯每亩补偿1000元,花生每亩补偿2000元,芋头每亩补偿3000元,蔬菜每亩补偿3000元,其余的农作物按产量和时价确定。

输电线路塔基占地与青苗赔偿问题

输电线路塔基占地与青苗赔偿问题

输电线路塔基占地与青苗赔偿问题(一)塔基占地法律性质问题电力线路塔基占地补偿的法律问题,关键在于明确其占地的法律性质。

它是电力企业行使地上权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和前提条件。

塔基占地不同于线路通过,这是因为:①塔基占地是实实在在的占用土地,在铁塔的使用年限内,塔基不大可能会迁移、拆迁;②塔基面积内的土地,并不能在其上面再种高杆植物,即使种植低杆作物也得不到保障(在运行维护过程中损坏后并不能获得赔偿);③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不能在基础周围规定的保护区内进行挖土、动工,开挖鱼塘等工作。

基于上述理由,不少人--包括一些法律工作者在内,认为塔基占地应该与公路建设占地一样,属于征用土地性质,甚至属于土地使用权的买卖行为。

但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塔基占地应该不属于征用土地行为,它只是电力企业行使地上权权利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和前提条件,虽然应该给予土地使用权人一定的合理补偿,但必须区别于征用土地或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以征地或转让土地使用权来定性塔基占地,在具体操作中是不现实的。

这是因为:①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征用或其它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在程序上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许可,而塔基占地一则单位面积小,二则数量多,牵涉面广,为每块塔基占地登记发证,手续繁琐不可取。

②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税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及土地转让的费用昂贵,会增加国家和电力企业的建设成本,最终会反馈到基本用户身上,加重了广大用户的负担,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塔基占地不同于公路建设,一则单位占地面积小,一般为4、5平方米,多则十余平方米;二则在电力线路因各种原因进行迁移或拆迁后,原占地部分仍可还地于民,这在性质上亦与征地有所区别。

因此,按历史和习惯做法来看,不应该对塔基占地用征用或买卖土地使用权方式进行。

(二)青苗及拆迁补偿问题基础占地青苗补偿及拆迁补偿的直接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土地管理法》。

供电青苗赔偿协议书

供电青苗赔偿协议书

供电青苗赔偿协议书甲方(供电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乙方(受赔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因供电需要,对乙方所种植的青苗进行必要的施工作业,可能对乙方的青苗造成一定损害,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赔偿协议:第一条赔偿范围及标准1.1 甲方因施工需要,对乙方种植的青苗造成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青苗的死亡、生长受阻等。

1.2 赔偿标准根据青苗的种类、生长阶段、损害程度以及市场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1.3 双方同意,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中明确。

第二条赔偿程序2.1 乙方应在发现青苗损害后的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损害的初步证据。

2.2 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派员现场勘查,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损害情况。

2.3 双方根据勘查结果,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并签署赔偿确认书。

第三条赔偿支付3.1 甲方应在双方签署赔偿确认书后的____天内,将赔偿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3.2 乙方收到赔偿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损害的证据,并参与损害的勘查与评估。

4.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项,并在收到赔偿后,不得再就同一损害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4.3 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妥善处理因施工造成的青苗损害赔偿事宜。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未支付赔偿款项的____%。

5.2 如乙方提供虚假损害证据或重复索赔,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已收到的赔偿款项。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力线路青苗赔偿协议书

电力线路青苗赔偿协议书

电力线路青苗赔偿协议书受电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住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供电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住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在其土地上修建电力线路,以供乙方进行电力输送。

2. 电力线路的修建造成了甲方土地上的青苗损坏,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

基于甲乙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赔偿标准1. 乙方同意对甲方受损青苗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2. 双方确认甲方受损的青苗品种、数量、实际损失金额,具体如下表所示:青苗品种数量实际损失金额(元)[品种1] [数量1] [实际损失金额1][品种2] [数量2] [实际损失金额2]... ... ...3. 赔偿金额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具体时间]内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二条青苗修复和补偿1. 乙方同意在支付赔偿款项后,负责组织并承担青苗的修复工作。

2. 青苗修复的具体方式、时间和质量应当符合当地农业部门的要求和标准。

3. 如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采取补偿方式代替青苗的修复工作,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协议的履行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赔偿款项支付完毕或青苗修复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3.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以及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若协商不成,应依法解决。

第四条附则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事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合法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青赔措施方案

青赔措施方案

青赔措施方案一、青苗赔偿(一)占地、征地、拆迁项目本工程管道敷设涉及道路、绿化、农田等区域。

占地、征地、青苗赔偿如下:占地、征地、拆迁量(二)说明青苗赔偿、拆迁的通清理情况。

充分认识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重要性,加强宣传引导,为补偿标准的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三)切实做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实施工作。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不包含国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具体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林木、青苗等补偿标准。

本标准所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为“指导价”。

补偿标准未覆盖的可按价值相近原则参照执行,如无法参照或在征地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或协商认定。

古树名木、苗圃等市场价值波动较大,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种植花卉、绿化苗木一般作迁移处理,根据市场信息价结合迁移季节,对迁移费及迁移过程中产生的损失进行评估后给予补偿,市场信息价以有关部门定期发布的价格为准。

本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费用不包含各种奖励费用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涉及的费用。

(四)及时联系协调群众,开展青苗赔偿、占地等清障协调工作。

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

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防止引发社会矛盾,确保新制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五)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 取得施工许可证、林地砍伐许可证,并完成用地手续、青苗补偿、坟地搬迁、村民搬迁等工作。

2 完成施工区域内有碍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拆除。

(六)调查收集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文件:a)收集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征地补偿政策文件,包括综合片区价、青苗补偿费、失地农民社保金,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占补平衡外购指标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土地产能等(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关乎被征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新标准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到位,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情况发生。

电力工程青苗补偿问题分析

电力工程青苗补偿问题分析

电力工程青苗补偿问题分析摘要:我国在电力工程限制用地的权力设置以及青苗补偿方面常出现纠纷,这种纠纷不仅会影响到电力工程的正常建成或使用,还会影响到电力电网运行的安全问题,以及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威胁到社会的和谐进步。

青苗补偿又叫做青苗赔偿,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土地农作物正处于生长阶段尚未收获,而给予土地使用者和承包者的经济赔偿。

基于此,本文针对电力工程青苗补偿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电力工程;青苗补偿;问题经济的飞速发展,电力建设肯定也要跟上步伐,在进行电力建设方面涉及到很多占用耕地,一些耕地种植物因为建设工程进程和时间原因存在不得不被毁坏的问题,这个时候就出现了青苗补偿问题。

但是,实际工作中,青苗赔偿没有固定的模式,有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资金漏洞,(如小占多报、小换多补、无损也补等现象)只有树立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的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审计工作方法,青赔审计工作一定能做好,堵绝漏洞发生,审计部门才能做到为企业资金保驾护航。

1电力青苗补偿中存在的问题分析1.1电力建设补偿标准问题土地补偿是每个国家都要进行的一项基本的土地征收制度,这是国家对个人权利被公众权力损害时做出的必要的土地赔偿,主要体现在公平补偿、基本补偿以及完全补偿等选择。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收土地的应该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与补偿。

征收耕地的,应该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费补偿以及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的标准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来进行。

另外,电力青苗补偿在《电力法》第16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6条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25条中,在青苗补偿管理方面均有指出但是规定非常的模糊不清,没有详细具体的说明。

因此在实际补偿过程中往往因为实际赔偿标准只考虑农民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与农民所期待的赔偿费用落差过大,导致农民的不满。

而且所种的农作物不同,损失也就不同,这就对种植经济作物的人们来说不公平,另外农产品在不同地区价格不同,相对固定的赔偿标准往往引发部分农民的不满,这个时候,经济纠纷事件不断发生,不仅影响了农民的正常安定生活,还对电力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比如不能正常施工建设或者投入使用。

电力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教学内容

电力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教学内容

电力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一、目的为解决公司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施工中,因青苗赔偿严重影响电网建设施工进度问题,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供电公司配网、技改、大修工程。

三、实施过程设计所结合现场勘测情况与青赔包干费计算标准规定,在工程预算书中列入青赔包干费。

生计部审核无误后,与电力服务公司签定青赔费包干合同,并据此进行财务决算。

电力服务公司为青赔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做好现场理赔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在理赔过程中,各供电所应协助电力服务公司做好辖区内青赔工作。

遇有重大青赔阻扰,生计部应派人协助解决。

电力服务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青赔管理规定相关细则。

四、青赔包干费计算标准(一)新架设水泥杆线路1.山坡地: 每公里按4000元赔偿。

2.公路侧(公路局和乡村建的道路): 每公里按2000元赔偿。

3.稻田地: 每公里按5000元赔偿。

(二)新架设铁塔线路在新架设的线路(水泥杆)赔偿基础上每基另加300元。

(三)新开挖电缆管沟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山地林地每亩10000元,园地、旱地每亩15000元,田地每亩28000元。

(四)改造线路工程1.水泥杆和拉线基坑:每基坑和拉线坑各赔偿100元。

2.铁塔基坑:每基坑赔偿400元。

五、电力服务公司现场理赔标准(一)果树的补偿龙眼、荔枝和橄榄树胸径在20cm以上的每株赔偿1500元,胸径在15cm—20cm范围内(含15cm)的每株补偿600元,胸径10cm—15cm范围内(含10cm)的每株补偿400元,胸径5cm—10cm范围内(含5cm)的每株补偿200元,胸径在5cm以下的,且种植间距3米×3米以上的每株赔偿30元;杂果平均每株赔偿60元;香蕉每丛赔偿10元。

果树的小苗移植每株赔偿10元。

杂木每亩补偿800元。

(二)农作物的补偿水稻每亩补偿1000元,甘薯每亩补偿1000元,花生每亩补偿2000元,芋头每亩补偿3000元,蔬菜每亩补偿3000元,其余的农作物按产量和时价确定。

输电线路通道青苗补偿协议1.

输电线路通道青苗补偿协议1.

被赔偿对象户籍证明粘贴处
赔偿金支付凭证粘贴处
输电线路通道青苗补偿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被补偿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有,途径乙方所处的市(县)乡(镇)村(组)。

因线路运行通道需要清理所辖的土地上农作物(林木)等,为保证乙方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补偿损毁乙方农作物(林木)青苗等损失,订立本合同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占地补偿
根据线路路径,本线路杆塔共计基,经过乙方所辖的地域,塔基需占用耕地共计㎡,林地共计㎡。

赔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二、青苗补偿
青苗(林木)补偿费用及标准(表格不够用时另行附表)
单位:元
三、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青苗、林木)补偿金
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双方签字认可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甲方施工。

四、甲方按照《电力法》、《店里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对乙方位于220kv 塔间所属承包山林附属物及林木进行清理、修剪、砍伐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乙方不得阻扰。

五、乙方不得在千伏线#—#塔间保护区种植、移栽高杆植物。

六、本协议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签字并按右手拇指印)
经办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电力线路通道青苗砍伐补偿协议

电力线路通道青苗砍伐补偿协议

电力线路通道青苗砍伐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章第十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千伏为5米,35~110千伏为10米”的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12]26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千伏电力线路号杆塔至号杆塔之间的障碍树(竹),按《国务院关于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划定的保护区范围,需进行砍伐。

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12]26号)文件规定,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额为元,大写:。

二、经甲方一次性补偿后,在该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严禁栽种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植物和兴建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建筑物。

否则,甲方有权对障碍植物和建筑物进行砍伐和清理,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同时,乙方若违反本协议要求而导致的安全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支持和配合甲方电力线路通道的清理排障工作,对于第三人干扰、阻碍或破坏甲方清理排障工作的,乙方有义务进行说服教育和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清理排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电力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电力线路砍青赔偿标准

电力线路砍青赔偿标准

电力线路砍青赔偿标准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电力线路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也日益重要。

然而,在电力线路建设和维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砍青事件,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一套合理的电力线路砍青赔偿标准势在必行。

首先,电力线路砍青赔偿标准应该明确责任主体。

一般来说,电力线路的建设和维护是由电力公司负责的,因此,电力公司应该承担起主要的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砍青事件是由居民自身原因引起的,那么居民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明确责任主体有助于保障赔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其次,电力线路砍青赔偿标准应该考虑到不同情况下的赔偿金额差异。

一般来说,电力线路砍青会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停电、电器损坏等。

因此,赔偿标准应该根据砍青事件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来确定。

例如,如果砍青导致居民长时间停电,那么赔偿金额应该相对较高;如果只是短暂停电,那么赔偿金额可以适当降低。

此外,还应考虑到电力线路的重要性和维修成本等因素,以确保赔偿标准的合理性。

再次,电力线路砍青赔偿标准应该明确赔偿的方式和程序。

一般来说,赔偿可以采取直接赔偿或者间接赔偿的方式。

直接赔偿是指电力公司直接向受影响的居民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间接赔偿是指电力公司提供一定的补偿措施,比如提供临时用电设备等。

赔偿的程序应该简化和透明,居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电力公司提出赔偿申请,并在一定时间内得到回应和解决。

最后,电力线路砍青赔偿标准应该与法律法规相衔接。

电力线路砍青赔偿标准的制定应该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赔偿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电力线路砍青事件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以减少砍青事件的发生。

总之,电力线路砍青赔偿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考虑不同情况下的赔偿金额差异、明确赔偿的方式和程序,以及与法律法规相衔接,可以建立起一套合理、公正、透明的电力线路砍青赔偿标准,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

电力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

电力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

精心整理
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
一、目的
为解决公司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施工中,因青苗赔偿严重影响电网建设施工进度问题,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2.3.(二)新架设铁塔线路
在新架设的线路(水泥杆)赔偿基础上每基另加300元。

(三)新开挖电缆管沟
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山地林地每亩10000元,园地、旱地每亩15000元,田地每亩28000元。

精心整理
(四)改造线路工程
1.水泥杆和拉线基坑:每基坑和拉线坑各赔偿100元。

2.铁塔基坑:每基坑赔偿400元。

五、电力服务公司现场理赔标准
(一)果树的补偿
15cm 5cm 3米元。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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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
一、目的
为解决公司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施工中,因青苗赔偿严重影响电网建设施工进度问题,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供电公司配网、技改、大修工程。

三、实施过程
设计所结合现场勘测情况与青赔包干费计算标准规定,在工程预算书中列入青赔包干费。

生计部审核无误后,与电力服务公司签定青赔费包干合同,并据此进行财务决算。

电力服务公司为青赔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做好现场理赔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在理赔过程中,各供电所应协助电力服务公司做好辖区内青赔工作。

遇有重大青赔阻扰,生计部应派人协助解决。

电力服务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青赔管理规定相关细则。

四、青赔包干费计算标准
(一)新架设水泥杆线路
1.山坡地: 每公里按4000元赔偿。

2.公路侧(公路局和乡村建的道路): 每公里按2000元赔偿。

3.稻田地: 每公里按5000元赔偿。

(二)新架设铁塔线路
在新架设的线路(水泥杆)赔偿基础上每基另加300元。

(三)新开挖电缆管沟
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山地林地每亩10000元,园地、旱地每亩15000元,田地每亩28000元。

(四)改造线路工程
1.水泥杆和拉线基坑:每基坑和拉线坑各赔偿100元。

2.铁塔基坑:每基坑赔偿400元。

五、电力服务公司现场理赔标准
(一)果树的补偿
龙眼、荔枝和橄榄树胸径在20cm以上的每株赔偿1500 - 1 -- 1 -
元,胸径在15cm—20cm范围内(含15cm)的每株补偿600元,胸径10cm—15cm范围内(含10cm)的每株补偿400元,胸径5cm—10cm范围内(含5cm)的每株补偿200元,胸径在5cm以下的,且种植间距3米×3米以上的每株赔偿30元;杂果平均每株赔偿60元;香蕉每丛赔偿10元。

果树的小苗移植每株赔偿10元。

杂木每亩补偿800元。

(二)农作物的补偿
水稻每亩补偿1000元,甘薯每亩补偿1000元,花生每亩补偿2000元,芋头每亩补偿3000元,蔬菜每亩补偿3000元,其余的农作物按产量和时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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