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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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绩效评价
主管部门:庐江县粮食局
专家组□ 考评组□
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8年12月
专评字[2018]第14号
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庐江县财政局:
我所接受贵单位委托,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2日对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庐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及绩效评审工作的通知、庐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意见〉的通知》(庐政【2017】35号)以及《关于修订〈庐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庐政【2017】36号),在庐江县粮食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阅项目文件、审阅相关财务账簿凭证、调查了解等多种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评价项目的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的预期主要目标
庐江属于粮食主产区,又是人口大县,地处长江水系下游,地形复杂,山区、圩区、丘陵相间,旱涝自然灾害极易发生。建立县级粮食储备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构筑社会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市场粮食价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项目基本情况
庐江县人民政府2017年4月13日下发了《关于修订〈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意见〉的通知》(庐政【2017】35号)以及《关于修订〈庐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庐政【2017】36号),根据实施意见,为了发展庐江县粮食生产,搞好粮食总量平衡,保证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粮价,必须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县级储备粮品种确定为小麦、稻谷和小麦粉、大米。储备粮规模是原粮12000吨,成品粮2500吨,原粮原则上每三年轮换一次,成品粮每三个月至少轮换一次。县级储备粮各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其保管费用和轮换补贴实行定额包干,保管费补贴标准为原粮每吨100元,成品粮为每吨143元,县级
储备粮贷款利息据实补贴,按照实际收购储备粮占用庐江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一年期贷款利息计算。县级储备粮粮权属庐江县人民政府,县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用和轮换补贴(含差价补贴),由县财政局核定后在每季度初将上一季度补贴拨付到县粮食局在县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专户,及时、足额拨付到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县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县级储备粮贷款计划及规模的管理,按时足额提供储备粮收购资金。
(三)项目实施以及管理情况
2015年6月24日购进县级储备粮小麦3000吨,核定库存均价2490元/吨,占用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747万元;2017年7月17日购进县级储备粮小麦5000吨,核定库存均价2490元/吨,占用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1245万元;2017年11月24日购进县级储备粮中晚籼稻4000吨,核定库存均价2799元/吨,占用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1119.6万元;2017年12月26日购进县级储备粮中晚籼稻3571吨,其中委托加2285吨,加工成品粮1600吨,未加工原粮1286吨(按0.7折算成品粮900吨),核定库存成品粮均价3942.8元/吨,占用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985.7万元。2018年初县级储备粮原粮库存12000吨,成品粮2500吨(含原粮折成品900吨),县农业发展银行累计发放县级储备粮专项贷款4097.3万元。到2018年末县级储备粮原粮库存9000吨,成品粮2500吨(含原粮折成品900吨),县农业发展银行累计发放县级储备粮专项贷款3350.3万元。原因是2015年6月份购进储备粮原粮小麦3000吨,已达三年,庐江县粮食局于2018年3
月12日请示庐江县人民政府,要求轮换2015年度县级储备粮(庐粮【2018】11号),经庐江县副县长何江宏批示,于2018年11月中旬轮出,至今未轮入,所对应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已于2018年11月14日归还。
2019年12月22日止,县财政应付储备粮保管费补贴1557500元,已收到财政保管费补贴1168125元,2018年未到位财政保管费补贴资金389375元。
(四)项目实施的效果
2018年庐江县粮食局实施的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保证了县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市场粮价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绩效评价审计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目的是对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支出绩效,做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价,为主管部门以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对象
庐江县粮食局。
(三)绩效评价内容
对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的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方面。
(四)绩效评价依据
1、庐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庐财预[2017]116号)
2、关于修订《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意见》的通知(庐政【2017】35号)
3、关于修订《庐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庐政【2017】36号)
4、庐江县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庐江县财政局签订的业务约定书。
(五)绩效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以《庐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资料为基础,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法。
(六)绩效考评的指标、分值及考评等级的确定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厅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框架》的通知(财绩〔2016〕627号)的规定,绩效评价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名称设定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类,分数设定比重为 25:25:30:20
为了更加准确地反映项目的绩效实际情况,便于按照既定的规则和标准实施考评工作,我们对考评指标评价标准及其分值做了相应的规定。为能客观反映项目的绩效情况,将综合绩效评价级别评定分为4个等级;综合评价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综合评价得分70-85分(含70分),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