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申请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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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复核申请表

成绩复核申请表
复核结果:
XXX招生办公室(盖章)
注:如申请理由充分,确实需要复核者,请按照申请表格式填好相关内容并签名后,将该表(含签名)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发送至**@**.**,凡表中内容不完整或错误者,影响成绩复核,责任自负。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复核结果如有变动,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没有变动,将不再通知考生。
XXX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仅限**科目)
准考证号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 Nhomakorabea业考生联系电话
复核科目(仅填写需要复核的考试科目原成绩)
科目名称
原成绩
复核成绩
复核人签名
申请复核理由:(必须详细填写原因并签名)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除“复核成绩”和“复核人签名”外,均由考生本人填写)

成绩核查申请表

成绩核查申请表
(课号)成绩,教师号教师姓名
核查结果:
教师所在学院领用人:日期:年月日
返回日期:
核查结果告知学生确认:日期:年月日
注:学生仔细填写该表,交到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签署意见转到教师所在学院,交接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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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学院留存编号:
事由:(姓名)(学号)核查(课程名)
成绩核查申请表编号:
姓名:学号:学院:
申请核查课程:课程号:授课教师:教师号:
现在成出的依据或申请核查的详实理由:
学生签字: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教学副院长签字:日期:年月日
教师所在学院意见:
教学副院长签字:日期:年月日
教师所在学院核查结果:
核查教师(甲)签字:核查教师(乙)签字:日期:年月日

课程成绩核查申请表

课程成绩核查申请表
课程成绩核查申请表
学院 课程 名称
任课教师
申请原因
学生所在 学院意见
学号
姓名便查找)
学生签名: 年月日
院长(主任)签名: 年 月日
查阅结果
核查人签字: 年月日
教师所在 学院意见
院长(主任)签名: 年 月日
本科生院 意见
经办人签名(章): 年月日
1.核查时间:新学期开学 10 日之内(从开始上课算起)提出核查
申请有效,其它时间提出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2.查询范围:仅受理前一学期的课程成绩查询申请(含正常考试、 备注
重修考试成绩),其它学期的查询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3.查询程序:学生核查成绩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私自找任课教师
或其它途径核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成绩复核申请表

成绩复核申请表

成绩复核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姓名:
学号:
班级: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原因:
请在此详细陈述您对成绩的疑虑或不满,并说明您希望进行复核的具体科目和成绩。

申请材料:
请在下方列出您提供的支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试卷、作业、课堂笔记、成绩单等。

请确保提供的材料与您申请复核的科目相符,并尽可能提供详尽的材料来支持您的申请。

申请提交:
请将本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于申请期限内提交至以下地址或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收到您的申请后,我们会尽快安排复核,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复核结果。

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电话:
邮箱:
注意事项:
1. 成绩复核仅限于对已公布的成绩进行核查,严禁对尚未发布的成绩进行申请。

2. 请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您的具体要求,例如要求重新批改试卷或重新计算成绩等。

3. 请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可信,如有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将会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4. 本申请表仅供学生使用,请勿代他人填写或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申请。

5. 申请复核的结果将作为最终成绩,不再接受其他任何异议。

申请人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上述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

如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学校纪律处分。

申请人签名:日期:。

成绩核查申请表-模板

成绩核查申请表-模板

考试中心;
年月日
说明:
1、考生可在考生成绩公布之日起15天内办理成绩核查手续,过期不予
受理;
2、查卷是指查卷申请人在答题纸(答题卡)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
分、登பைடு நூலகம்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特殊情况进行复查;对主
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及客观题成绩不属于查卷受理范围;
3、此表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纸质申请表提交到人事
年级/班 级:
学生姓名
成绩核查申请表
学号
班主任:
复查科目
授课教师 开课学期
学年
学期
复查原因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复查审批
同意 不同意
学籍管理办公室公章 :
年月 日
授课教师 复查结论
修改前成 绩
错误原因
授课教师 签字
修改后成 绩
日期
年月日
授课教师 所在的学
院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
年月日
教务处 审核
学籍管理办公室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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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核查申请表
考试名称:
注意:1.若所复查的考试没有档案管理号,该栏目请注明“无”。

其余项目必须全部填写,若因考生误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考生须在认真阅读“复查须知”后手工填写,确认以上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复查规定的要求后,,否则申请无效。

(若考生复查多科,可在申请复查理由一栏继续填写相关信息)。

复查须知
1、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凭成绩核查申请表及准考证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申请
复查成绩。

2.、复查试卷的内容包括:应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有无漏改、
错改;是否有违纪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

对主观题评卷的宽严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

3、复查时间: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公务员考试应在3
天内)向所在考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复查试卷(省直考区除建设口考试的考生直接向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建设口的专业技术考试包括监理、造价、一二级建造、城市规划、一二级建筑、招标师的考生向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申请),对具体复查截至时间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或以其它形式在公布考试成绩时予以公布。

4、市人事考试部门应于规定截止时间后3天内将申请复查名单汇总上报江苏省人事考试中
心,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查,其复查工作原则上只受理一次。

5、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实准确记录复查试卷的情况并将复查
结果反馈给考生所在考区。

考生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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