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山西省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分值(分)
评分标准
评分
县所
市处
省局
一、从业人员素养
100
从业人
员猎取从业资格证件
比例
(1)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50
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人数占总人数
比例l00%起,每降低5%,扣4分。
(2)其他修理技术人员
50
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人数占总人数
比例l00%起,每降低5%,扣3分。
二、安全生产
150
1、安全生产制度
60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应急预案的,不得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扣10分/项。
2、安全爱护措施和消
防设施
30
不符合要求的,扣l0分/项。
3、安全事故
60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
住院的,扣30分/起;造成入员死亡的,扣60分。
三、修理质量
200
1、质量保证体系
10
扣l0分。
2、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未按规定备案的
10
扣l0分。
3、采按规定公布机动车缎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的
15
扣15分。
4、机动车修理工时单价未按规定备案的
lO
扣l0分。
5、只收费不修理或者虚列修理作业项目的
20
扣1O分/辆次。
6、未使用规定的结算清单格式的
lO
扣5分/辆次。
7、未按规定报送绕计资料的
2、修理废物
80
废气、废水、废油、空调制冷剂、废甚电池、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修理废物回收处理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项。
3、厂区坏保
40
通风、吸尘、净化、消声成效不符合受求的,扣l0分/项。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
200
1.服务明示
20
未公示服务机构、流程、监督台(包括服务人员照片、工号、监督电话)以及投诉程序的,扣5分/项。
2.维修透明度
40
维修项目未与车主沟通的,扣10分/辆次;修车现场不可视的,扣10分。
3.用户满意度
30
用户满意度(以随机征求用户意见为准)100%起,每降低5%,扣3分。未建立用户跟踪、回访制度和用户抱怨受理制度的,扣10分/项;有制度无记录的,扣5分/项。
三、安全生产
80
1.安全生产制度
2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应急预案的,不得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扣10分/项。各工位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的,扣5分/工位,不上墙的扣2.5分/工位。
2.安全保护措施和消防设施
25
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未单独存放,或无防护措施,或设施无效的,扣10分/项;生产厂房和停车场不符合安全和消防要求的,扣10分/项。
2、连锁经营是指企业总部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并由企业总部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实施监管和约束。
3.厂区环保
20
厂区卫生不达标,通风、吸尘、净化、消声效果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项。
八、企业管理
40
1.质量信誉档案建立
20
未建立,扣20分;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服务质量事件记录、违章经营情况、投诉情况、企业管理情况、企业设施设备情况不完善,扣10分/项。
2.计算机管理
20
为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扣20分/项;建立不完善的扣10分。
2.维修配件
(1)采购登记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组成、责任人及分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救援工作程序,人员伤亡、自然灾害、维修纠纷等事项的应急处理方案)、安全生产制度的,不得分。(注:缺少任何一项均不得分,查看有无上述文字资料。)
无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的,扣20分/项。(主要查看有无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记录。)
2.其他维修技术人员
50
至少各配备一名从事汽车机修、钣金、油漆、电器的维修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应占实际技工总人数比例为40%以上,持证数每降低5%扣10分。
二、安全生产
150
1.安全生产制度
60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或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但各岗位无确定人员负责,职责不明确不得分。
防火、防爆、用电等安全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扣10分/项。各工种和各在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缺少的,扣5分/项。
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安全生产制度的,扣10分/人;提问至少3个不同工位的工作人员,无员工可访问的扣20分。
未公开悬挂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材料库安全规定、设备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及在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缺少一项扣5分,缺少4项(含)以上扣30分。
(3)配件明示
5
未将常用原厂件、副厂件、修复件分别明码标价的,不得分。未提供常用配件产地、生产厂家、质量保证期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资料,扣3分。
(4)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
5
未建立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的,不得分。
3.质量保证
10
未按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制度的,不得分。厂家自行实施和公示的质保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不得分。
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汽车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随之而来,汽车维修服务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成为日常生活必需的一部分。
汽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与信誉成为消费者选择维修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
为了管理和监督汽车维修企业的工作质量,需要制定相应的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一、服务质量评分标准(1)服务态度:汽车维修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主动服务,积极解决问题,为顾客提供周到的服务。
服务态度应成为汽车维修企业评分的重要考核内容。
(2)服务过程:汽车维修企业的服务过程应该严格按照维修规范来进行,确保维修工作的合理性、高效性和安全性,同时顾客的个人信息也需要得到保护。
(3)服务效率:汽车维修企业需要在客户的需求之内,尽快完成维修服务和车辆交付工作,使顾客享受到快速、高效的维修服务。
(4)服务结果:服务结果应准确、完整、达标,确保汽车彻底修好并满足车辆规定的标准。
二、企业信誉评分标准(1)社会责任:汽车维修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不限于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同时还应该履行其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2)合法合规:汽车维修企业应该依法经营,并及时缴纳相关税费,遵守当地的行业规范和政策法规。
企业的合法合规行为则是衡量企业信誉的重要指标。
(3)质量保证:汽车维修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应该得到保障,确保顾客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汽车维修企业的服务质量保证才能为企业赢得客户信任和好评。
(4)信誉口碑:在公共议论场合,消费者留下的对汽车维修企业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企业的信誉口碑。
汽车维修企业需要妥善管理自身的信誉口碑,以此提升企业形象,在客户心中留下良好的印象。
综上所述,汽车维修企业的质量和信誉评分标准,应综合考虑服务质量、企业信誉以及其他相关因素,通过相应的评分指标,全面、客观地对汽车维修企业进行考核和评估,改进维修服务质量,打造口碑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一、人员素质
(100分)
1.持证比例
(40)
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占总人数的60%起,每降低1%扣2.5分。
(40)
机修、电器、钣金、涂漆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40%起,每降低2%扣2.5分。
2.再培训
(20)
建立从业人员再培训制度的,得10分,从业人员培训记录清晰的,得10分。
5.结算清单
(20)
工时费、材料费不分项结算的,扣5分/辆次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5)
发现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扣15分。
六、节能环保
(150分)
1.环保设施设备
(20)
未具备并使用油水分离回收废油设备、车辆废气收集装置、空调系统制冷剂回收设备等设备的,扣10分/类;其他环保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台(套)。
七、加分项目
(100分)
企业形象
(20)
员工统一服装并持证上岗的,加30分。
荣誉称号
(30)
获得省部级精神文明称号加30分,市级文明称号加20分,县级文明称号加10分。不重复加分。
社会公益及行业
活动的参与度
(50)
参加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如3.15活动等)。
3.用户满意度
(60)
在质量保证期内无用户跟踪、回访制度扣30分,有制度无记录扣30分
4.服务质量投诉
(50)
有责投诉扣25分/起;被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扣50分。
5.服务质量事件
(40)
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扣20分/起。
五、遵章守纪
(100分)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doc-序号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doc-序号附件2:序号检查内容分值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扣分标准评分备注1 人员素养1001.1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员(50)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省统一考试合格。
现场查验。
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100%起,每降低5%扣4分。
低于40%,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
1.2 修理技术人员(50) 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修理技术人员。
机修、电器、钣金、涂漆修理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省统一考试合格。
现场查验。
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100%起,每降低5%扣4分。
低于60%,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
2 安全生产1502.1 安全生产制度(60) 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
应有企业负责人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查有关文件、会议、学习和安全检查记录。
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的扣20分;无正式文件确定领导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扣10分;没有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扣20分,不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扣101分;没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分不扣15分,扣完为止。
以上活动必须有记录,无记录扣30分,有记录无处理结果扣30分。
2.2 安全爱护措施和消防设施(30) 对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剂高压容器分不有单独存放地点,并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专人负责。
消防设施齐全可靠。
查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剂高压容器分不由单独存放地点,并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专人负责。
与汽车配件混放的扣30分,无防护措施或设施无效扣20分,无专人负责扣10分,扣完为止。
2.3 安全事故(60)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现场检查。
发生安全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住院的,扣30分/起;造成人员死亡的,扣60分。
3 修理质量2003.1 质量保证体系903.1.1 质量保证体系建设(40)3.1.1.1 质量手册(10)应有完善的适用于本企业的质量手册。
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分;进厂维修接待,业务接待员未查验
车辆相关证件,与客户一起进行环车
30
检查,办理交接手续的,检查时未对可 能造成污损的车身部位,辅装防护用
附图片、 文字说明
品的减5分;XX 维修接待,业务接待员
应根据客户意愿和企业条件,合理确
定车辆维修项目和进厂时间。(抽查
XX 客户满意度,不满意度大于 5%,
减 5 分);未提供报刊、XX、电视、饮
附文字说 明、图 片、交付 回执复印
件
附文字说 明、功能 区划图
未建立不得分;建立不完善,酌减 5~1 附1份完
40 5分。
整档案
10
未实行计算机业务管理(业务登记、 配件管理、结算、统计等)不得分; 实行单机管理减 10 分。
附 XX 界 面打印页
开展便民利民特色服务活动,加 10分 附 XX 体
钣金工或焊工在电焊作业时不使用面
罩减 5 分、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减 5
50
分;喷漆作业、粉尘作业时不戴防毒 通风面具减 5 分、不穿防护服减 5 分。 消防设施(30 分): 未定点放置消防器材减 5 分,未更换 过期或空瓶的灭火器减5分/个,消防 通道不畅通减 10 分;使用、储存有 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以上物 品单独存放)、压力容器以及线路和 防护罩等没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
地停车标识和地面划线缺少、不清楚
的,减5分.
2
6、客户接待
五、 遵章 守纪 150 分
1、企业变更事项备案
业务接待员未及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
务的,不得分;业务接待员及维修人员
为统一着装的减10 分;业务接待员未
遵守礼仪、不主动热情、语言不文
明、未自报工号、未认真听取并记录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9.维修合同管理
20
维修合同未包括以下内容:经营者、客户名称、签约日期、车辆基本信息、维修项目、收费标准、预计维修费用及费用超出的解决方式、交车日期、地点、方式、质量保证期,扣5分。
维修合同未存入机动车维修档案的,扣10分。
五、遵章守纪
150
1.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未按规定备案
10
扣10分。(现场与管理档案是否相符)
2.未按规定备案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和收费标准的
10
扣10分。(按属地原则,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查看备案情况)
3.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10
扣10分/辆次。
4.未使用结算清单的
10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二类)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一、从业人员素质
100
1.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40
一二类维修企业至少配备符合GB/T 21338要求的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2名质量检验员,每少一名扣10分。
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扣10分/人;提问至少2个工作人员,无员工可访问的扣20分。
25
未公开悬挂污染防治制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喷烤漆房操作规程及易耗件定期更换制度及记录,危险废弃物存放处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的,缺少一项扣5分。
25
未建立健全污染防治台账(内容包括人员培训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购置、保养、使用台账,危险废物回收协议、危险废物的收集、转移台账,企业环境污染事件记录等,扣5分/项。)
未对客户意见及时处理的,扣5分/次,查看返修或投诉记录确认。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扣15分。
2.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未按规定备案的
15
扣15分。
3.未按规定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的
15
扣15分。
4.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未按规定备案的
15
扣15分。
5.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15
扣15分。
6.未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
15
扣15分。
7.伪造、倒卖或转借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
15
扣15分。
8.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
15
扣15分。
9.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
15
扣15分。
10.经营活动过程中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或者进行虚假宣传的
15
扣15分。
11.超范围作业
20
扣20分。
12.占道修车
30
扣30分。
六、环境保护
120
1.环保设施设备
30
环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扣10分/台(套)。
4.服务质量事件
30
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的,扣30分/起。
5.便民利民服务
20
未设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的,扣10分;未提供24小时服务的,扣10分。
6.店容店貌
50
店内外不整洁的,扣30分;作业车间内未能“三不落地”(工具、配件、油污不落地)的,扣30分。
五、遵章守纪
200
1.未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的
4.维修和检测设备
50
未建立设备保养制度的,扣10分;维修和检测设备不完好的,扣10分/台;缺少相应维修和检测设备的,扣20分/台。
机动车整车维修企业单位(一,二类)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
30
设备配备不全,缺少与维修车型、规模、工艺相适应的维修和检测设备的,扣10分/项。没有设备台账的,没有设备维护计划的,没有设备操作工艺规程的,缺一项扣10分;没有设备使用、操作、维修保养、报废处理等记录的,扣10分。
四、服务质量
200
1.服务公示
20
未公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客户抱怨受理程序和受理电话、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框架图)、服务承诺、业务受理流程(包括进厂检验、签订合同、维修作业与过程检验、竣工检验、结算交车、返修与抱怨处理、跟踪服务的详细流程)、执行价格、监督台(包括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务接待员、维修工、价格结算员的照片、工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12328、企业投诉电话、常用配件现行价格、维修质量保证期)扣5分/项。
10
扣10分,且作为评定A级以上企业的否决项。
10.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
10
扣10分,且作为评定A级以上企业的否决项。
11.经营活动中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或者进行虚假宣传的
10
扣10分。
12.超范围作业
10
扣10分。
13.占道修车
10
扣10分。(占道停放待修车辆也视为占道修车)
14.承修报废汽车或擅自改拼装汽车
4.用户投诉
20
未建立用户投诉制度(包括受理部门、人员、职责、受理和处理期限、并针对投诉处理的记录定期分析和总结)的不得分。未建立车辆返修制度和做返修记录的,不得分。
没有用户投诉受理和处理记录的,扣15分(在没有任何投诉的情况下,应该有空白的投诉记录本以确定建立了投诉记录,并有专人负责。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视为没有建立投诉记录)。
未对客户意见及时处理的,扣5分/次,查看返修或投诉记录确认。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一、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服务质量:考核汽车维修企业的服务质量包括维修技术、工艺水平、维修时间和效率等。
维修技术和工艺水平的考核可以通过技术人员的职称和培训认证情况进行评估,维修时间和效率可以通过统计维修完成时间和客户反馈等信息进行考核。
2. 设备设施:考核汽车维修企业的设备设施包括维修设备、工具和硬件设施等。
维修设备和工具的考核可以通过设备的品牌、型号、性能等进行评估,硬件设施的考核可以通过场地面积、环境卫生等进行评估。
3. 产品质量:考核汽车维修企业的产品质量包括维修配件和使用材料的质量。
维修配件的考核可以通过供应商的信誉和合作年限等进行评估,使用材料的考核可以通过材料的品牌、型号和质检合格证明等进行评估。
4. 价格合理:考核汽车维修企业的价格合理性包括维修费用的公开透明和合理性。
维修费用的考核可以通过与同行业、同地区的企业进行比对,以及客户的反馈和维修费用的标准化等进行评估。
5. 售后服务:考核汽车维修企业的售后服务包括维修质保、投诉处理和客户满意度等。
维修质保的考核可以通过质保期限和质保范围等进行评估,投诉处理的考核可以通过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和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客户满意度可以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和客户反馈等进行评估。
二、根据以上考核指标,可以给汽车维修企业设置一定的评分标准,例如:1. 服务质量:40分维修技术和工艺水平:15分维修时间和效率:15分服务态度和礼仪:10分2. 设备设施:20分维修设备和工具:10分硬件设施:10分3. 产品质量:15分维修配件的质量:10分使用材料的质量:5分4. 价格合理:10分维修费用的公开透明和合理性:10分5. 售后服务:15分维修质保:5分投诉处理:5分客户满意度:5分根据综合评分,将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排名,评分高的企业信誉较好,能够获得高分则可以得到好的评价,同时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设备台帐、档案。企业应建立设备台账。企业应为每项要紧设备建立单独的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购置日期、设备同意状态、设备的产品行证、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检测设备、量卡具的周期计量检定证书、设备的使用记录、日常爱护记录、修理记录等。
现场检查。有设备台账3分。有单独的设备档案5分。档案内容齐全10分。
18
查配件采购登记制度及各项记录,符合要求,10分;摆放整齐,5分。无配件合格证视同假冒伪劣配件该项不得分。
15
修理更换下的旧配件应归还车主或进行登记,不随意转卖;符合标准的旧配件或修复配件应予以标识并明码标价。
查旧配件的相关处理记录,记录清晰,5分;无登记或旧件去向不明不得分。
5
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现场检查,合格,10分。
10
用户对企业服务、收费和修理质量的埋怨,企业有详细的记录,并有处理结果。
检查相关的记录,记录完整有处理结果,10分;无记录不得分;有记录无处理结果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10
企业被授予的精神文明称号。
查获奖文件或奖牌,获得省部级精神文明称号加10分,市级文明称号加7分,县级文明称号加4分。
5
不虚列修理作业项目或者只收费不修理。
日常检查,查验修理记录和结算票据,无此情形,10分;发觉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10分。
10
严格按公示的修理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结算修理费用,发票开具内容规范、齐全,附结算凭证〔河北省机动车修理结算清单〕。
现场检查,合格,10分。
10
积极推广应用汽车修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
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修理经营许可证。
日常检查,查看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日常检查记录,发觉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50分;考核期间发觉,考核视为不合格。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二类)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二类)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考核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一、从业人员素质100一二类维修企业至少配备符合 GB/T 21338 要求的 1 名技术负责人员和 2 名质量检验员,每少一1.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40名扣 10 分。
人员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扣 10 分/ 人;提问至少 2 个工作人员,无员工可访问的扣 20 分。
应当各配备至少 1 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2. 机修、电气维修、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
每少一名扣 5 分。
30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涂漆人员扣 5 分/ 人;提问至少 3个工种工作人员,无员工可访问的扣 15 分。
一类企业至少各配备 1 人,不能兼职;二类企3.其他岗位人员30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
从事燃气汽车维修的企业,至少配备熟悉燃料供给系统专业技术的作业人员 1 名和检验人员 1 名。
每少 1 名扣 5 分。
二、安全生产150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或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但各岗位无确定人员负责,职责不明确不得分。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组成、责任人及分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救援工作程序,人员伤亡、自然灾害、维修纠纷等事项的应急处理方案)、安全生产制度的,不得分。
(注:缺少任何一项均不得分,查看有无上述文字资料。
)1. 安全生产制度无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教育60和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的,扣 20 分/ 项。
(主要查看有无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记录。
)防火、防爆、用电等安全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扣 10 分 / 项。
未按相关职业病预防规定建立定期体检或劳动保护措施的,扣 10 分。
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安全生产制度的,扣10分/人;提问至少 3 个不同工位的工作人员,无员工可访问的扣 20 分。
未公开悬挂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材料库安全规定、设备管理制度,缺少一项扣 5 分。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
三、安全生产
80
1.安全生产制度
2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应急预案的,不得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扣10分/项。各工位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的,扣5分/工位,不上墙的扣2.5分/工位。
2.安全保护措施和消防设施
25
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未单独存放,或无防护措施,或设施无效的,扣10分/项;生产厂房和停车场不符合安全和消防要求的,扣10分/项。
4.有责投诉
60
发生一起向行业管理部门投诉且责任在企业的,扣30分/次;被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严重损害维修行业信誉行为的,扣60分/次。
5.服务质量事件
50
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的,扣50分/起。
六、遵章守纪
200
遵章守纪
200
1、未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的扣10分/次.2、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未按规定备案的扣10分/次。3、未按规定公布机动车维修收费项目、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扣15分/辆次。4、企业维修工时单价和工时定额未按规定备案或执行标准高于备案工时定额标准的扣10分/辆次。5、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项目的扣10分/辆次。6、未使用规定的结算清单格式的扣5分/辆次。7、未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扣10分。8、签发虚假或不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或者伪造、倒卖或转借机动车维修出厂合格证的扣5分/张。9、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扣5分/辆次。10、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扣25分/次。
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25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
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7分。
查配件采购登记制度及各项记录,符合要求,10分;摆放整齐,5分。无配件合格证视同假冒伪劣配件该项不得分。
15
维修更换下的旧配件应归还车主或进行登记,不随意转卖;符合标准的旧配件或修复配件应予以标识并明码标价。
查旧配件的相关处理记录,记录清楚,5分;无登记或旧件去向不明不得分。
5
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出厂合格证
建立出厂合格证使用管理制度,合格证明确专人领用、保管、发放并予以记录。
有出厂合格证使用管理制度3分。明确专人领用、保管、发放3分。有登记、记录3分。
9
车辆维护档案
汽车大修、主要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档案要求一车一档。容包括:接车记录单、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协议(或合同)、结算单(附材料单)、竣工出厂合格证等。
有提供用户休息用的设施(沙发、座椅、电视、报刊、饮用水等),3分;整洁、干净,2分。
5
员工衣服整洁,配戴胸卡或工牌。
符合要求,3分。
3
有完善的业务接待制度,受理方便,有业务专用及24小时值班服务;开展提醒跟踪服务,耐心答复客户咨询。
有完善的业务接待制度,4分;有业务专用及24小时值班服务,4分;能够开展提醒跟踪服务,耐心答复客户咨询,4分。
河南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
经 营 行 为 350 分
19 企业地址、名称、负责人、经济性质等变更不按规定向运管机构办理手续的,每项扣10分。 20 企业的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不符合开业条件的,每项扣10分。 21 接待室、停车场、生产厂房等设施不符合开业条件的,每项扣10分,设备配备不符合开业条件的,每缺一台扣5分。 22 各岗位、各工种人员不符合开业条件的,每项每缺一人扣5分。 23 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24 经营场所件差、管理混乱、经营秩序不良的,每一项扣5分。
经 营 管 理 250 分
7 8 9
10 企业未为女职工(育龄妇女)办理生育保险,每人次扣1分。 11 不按时或拖欠职工工资的,每人次扣10分。 12 不采用计算机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扣10分。 13 企业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维修技术人员未建立台账或台账不全的。每项每处扣2分。 14 设施、设备未建立台账或台账不全的,每项每处扣2分。 15 不按规定要求建立配件进货台账的,扣10分,不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的,扣20分。 16 未建立维修车辆台账或与实际不符的,扣10分,每缺一份扣2分。 17 没有适用于本企业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每项扣10分,没有质量计划、质量记录的,每项扣10分。 18 企业不按规定报送生产经营信息和统计报表的,每项次扣10分,未按要求完成管理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的,每次扣10分。
25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扣50分。 26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扣20分 27 车辆维修不按规定签订协议(或合同),每辆次扣5分。 28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 29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 30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1 不按技术标准进行维修作业的,每辆次扣10分。 32 维修作业缺项漏项的,每辆次扣10分。 19-36:根据提供相关资料 现场核查。 24-46:企业提供相关档案 资料,本机构已掌握的日 常收集证据证明材料和现 场检查逐项审查核对(3436:抽查20%档案)。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二类)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5
换下的配件处理方式未与托修方签字确认的,不得分。(旧件处理应以书面记录或公示征求托修方的 意见,采取对已修车辆档案查询与现场回访客户。)
(3)配件明示
5
未将常用原厂件、副厂件、修复件分别明码标价的,不得分。未提供常用配件产地、生产厂家、质量保证期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资料,扣3分。
(4)配件质量保证与追溯制度
未建立合格证发放制度的,扣10分。(发放制度内容包括明确的合格证发放范围,发放与管理机构以及责任人。)
5、维修车辆档案
30
未按规定建立一车一档的不得分。车辆维修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有效文本、检验单(包括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返修记录、结算清单等,不全或内容记录不全的,或保存期限不到2年的,扣20分/项;使用电子档案的,并且电子档案查询时能够找出与其对应的完整档案的不扣分。
2、机修、电气维修、钣金、涂漆人员
30
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每少一名扣5分。
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政策法规与技术规范的,扣5分/人;提问至少3个工种工作人员,无员工可访问的扣15分。
3.其她岗位人员
30
一类企业至少各配备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从事燃气汽车维修的企业,至少配备熟悉燃料供给系统专业技术的作业人员1名与检验人员1名。每少1名扣5分。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二类)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一、从业人员素质
100
1.技术负责人员与质量检验人员
40
一二类维修企业至少配备符合GB/T 21338要求的1名技术负责人员与2名质量检验员,每少一名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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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合格证
建立出厂合格证使用管理制度,合格证明确专人领用、保管、发放并予以记录。
有出厂合格证使用管理制度3分。明确专人领用、保管、发放3分。有登记、记录3分。
9
车辆维护档案
汽车大修、主要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档案要求一车一档。内容包括:接车记录单、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协议(或合同)、结算单(附材料单)、竣工出厂合格证等。
制订年度人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实施。
现场查验。有年度培训计划3分;有培训记录5分;有考核2分。
10
具备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及相关标准。
现场查看,标准齐全,10分。不齐全斟情扣分。
10
有所维修车型的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并及时更新。
有,5分。
5
维修质量管理
派工程序规范、项目完整,维修内容清晰规范。
12
公示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现场查看,有,10分。
10
按规定签订汽车维修合同或维修协议并按合同约定执行;对新增维修项目签订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合同与原合同的关系。
现场检查,有,5分。
5
不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放车辆。
抽查发现不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放车辆,5分;有此行为,不得分。
日常检查,查看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日常检查记录,发现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50分;考核期间发现,考核视为不合格。
☆
总分
注:如有不适应项,总分=实得分÷(500—不适应项分值)×500
姓名
工作单位
组内职务
签名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考核组成员签字表
有提供用户休息用的设施(沙发、座椅、电视、报刊、饮用水等),3分;整洁、干净,2分。
5
员工衣服整洁,配戴胸卡或工牌。
符合要求,3分。
3
有完善的业务接待制度,受理方便,有业务专用电话及24小时值班服务电话;开展提醒跟踪服务,耐心答复客户咨询。
有完善的业务接待制度,4分;有业务专用电话及24小时值班服务电话,4分;能够开展提醒跟踪服务,耐心答复客户咨询,4分。
☆
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日常检查,查看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日常检查记录,发现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50分;考核期间发现,考核视为不合格。
☆
不维护或缺项漏项。
日常检查,查看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日常检查,发现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50分;考核期间发现,考核视为不合格。
☆
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出据虚假单证。
日常检查,抽查检测报告单,达到85%,10分,达不到不得分。
10
维修竣工车辆检验(测)一次合格率达90%以上。
日常检查,查看竣工检验单,达到90%,10分,达不到不得分。
10
对车辆返修、返工有完整的记录,并定期进行统计。
有返修记录,5分;返修记录不完整斟情扣分;有定期统计返修率记录,2分。有返工记录,5分;返工记录不完整斟情扣分;有定期返工率计录,2分。
查配件采购登记制度及各项记录,符合要求,10分;摆放整齐,5分。无配件合格证视同假冒伪劣配件该项不得分。
15
维修更换下的旧配件应归还车主或进行登记,不随意转卖;符合标准的旧配件或修复配件应予以标识并明码标价。
查旧配件的相关处理记录,记录清楚,5分;无登记或旧件去向不明不得分。
5
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7
有与汽车维修有关的法规等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有,10分,不齐全斟情扣分。
10
人员台帐和技术档案。企业有员工人员台帐。应为每个职工建立独立的人员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职工的工作简历、职工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培训、考核情况、劳动合同等。
现场检查。有人员台账3分。有单独的人员技术档案5分。档案内容齐全10分。
现场察看,标识清楚,8分,未明码标价不得分。
8
主要零部件价格公示。
业务接待室或司机休息室公示主要零部件价格,5分。
5
服
务水平
在醒目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维修经营许可证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现场查看,合格,5分。
5
对外宣传广告与许可经营范围、类别相符。
现场查看,合格,5分。
5
接待室有提供用户休息用的设施(沙发、座椅、电视、报刊、饮用水等),整洁、干净。
石家庄市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年度)
业户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邮证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
指
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经
营
能
力
人员条件
1、符合二类维修企业开业条件要求及《机动
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1、符合二类维修企业开业条件要求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得20分。(2008年度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工人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的比率不做要求,2009年度按比率的半数以上考核,2010年度按规定全部达标。)
35
设备条件
1、通用、专用、检测设备符合二类维修企业开业标准。
1、通用、专用、检测设备齐全有效得40分。缺一件或无法正常使用扣2分,40分扣完止。量具、机工具及手工具齐全得10。缺一件扣0.5分,10分扣完止。企业实现局域网网络化管理10分。
60
安全、消防、环
保设备、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应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现场检查,合格,10分。
10
用户对企业服务、收费和维修质量的抱怨,企业有详细的记录,并有处理结果。
检查相关的记录,记录完整有处理结果,10分;无记录不得分;有记录无处理结果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10
企业被授予的精神文明称号。
查获奖文件或奖牌,获得省部级精神文明称号加10分,市级文明称号加7分,县级文明称号加4分。
现场检查,派工单内容清晰、项目完整,5分;一份不完整扣2分,扣完止。
5
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并予以公示。
企业质量保证期规定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并公开上墙,20分;不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经查实),质量信誉考核为不合格。
20☆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分析活动,并有活动记录。
检查活动记录,有,5分。
5
二级维护一次上线合格率达85%以上。
20
设施条件
1、生产厂房、停车场地、接待室、客户休息室面积符合二类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并合理划分作业区域。2、地沟(或小型车举升设备)数量与其承担的维修作业相适应。
1、生产厂房面符合要求得10分;停车厂面积符合要求得10分;接待室面积符合要求得5分;客户休息室面积符合要求得5分。2、地沟(或小型车举升设备)数量与其承担的维修作业相适应得5分。
车辆维修档案建立一车一档7分。接车记录单有2分,填写规范3分。进厂检验单有5分,填写规范8分。过程检验单有5分,填写规范8分。竣工检验单有7分,填写规范10分。维修协议(或合同)有3分,填写规范5分。结算单(附材料单)有3分,填写规范5分。竣工出厂合格证使用5分,填写规范10分。
86
配
件
管
理
建立配件采购登记制度,配件应分门别类摆放整齐,采购配件应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和厂址,以及配件合格证。
5
不虚列维修作业项目或者只收费不维修。
日常检查,查验维修记录和结算票据,无此情况,10分;发现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10分。
10
严格按公示的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结算维修费用,发票开具内容规范、齐全,附结算凭证(河北省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
现场检查,合格,10分。
10
积极推广应用汽车维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及其它相关作业场区域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10分。发现一处安全事故隐患扣1分,扣完止。2、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得10。设备缺少或无效一项扣1分,扣完止。3、无乱排放污染物得3分,废弃物分类集中放置得2分。
25
基础管理
基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7分。
18
设备台帐、档案。企业应建立设备台账。企业应为每项主要设备建立单独的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购置日期、设备接受状态、设备的产品格证、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检测设备、量卡具的周期计量检定证书、设备的使用记录、日常维护记录、维修记录等。
现场检查。有设备台账3分。有单独的设备档案5分。档案内容齐全10分。
18
☆
倒卖、伪造竣工出厂合格证。
日常检查,查看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日常检查记录,发现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50分;考核期间发现,考核视为不合格。
☆
超越经营许可核定的范围从事经营。
日常检查,查看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日常检查记录,发现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50分;考核期间发现,考核视为不合格。
加分项
不良记录
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承修报废车型或擅自改装机动车。
日常检查,查看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日常检查记录,发现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50分;考核期间发现,考核视为不合格。
☆
签发虚假竣工出厂合格证或不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经查实)。
日常检查,查看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日常检查记录,发现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50分;考核期间发现,考核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