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件】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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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与管辖培训课件(PPT49张)
特殊地域管辖的内容B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侵权行为地 被告住所地 6.因交通运输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 事故发生地 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 被告住所地 航空器最先降落地 7.因海损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 碰撞发生地 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 被告住所地 加害船舶被扣留地
特殊地域管辖的内容C
8.因海难救助费用纠纷提起的诉讼 救助地 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 9.因共同海损纠纷提起的诉讼 船舶最先到达地 共同海损理算地 航程终止地
第八章 主管与管辖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民事案件的主管 民事案件管辖概述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管辖权异议
第一节 民事案件的主管
一、概念 概念 法律条文……民诉法第3条 二、意义 三、确定主管的标准/依据 外国 英美法系国家:民事纠纷司法最终解决 大陆法系国家:1.法律关系的性质。2.诉讼主体的特 点。3.诉讼价额和金额的大小 中国:1.法律规定。2.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例如:最高法 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3.司法实践惯例。
关于侵权纠纷诉讼的侵权 行为地问题的司法解释A
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
《意见》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
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 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 院都有管辖权。
关于侵权纠纷诉讼的侵权 行为地问题的司法解释B
专利侵权行为地包括:……
五、协议管辖
(一)概念、分类 明示的协议管辖 默示的协议管辖 (二)适用范围 法院范围……5个 案件范围……合同纠纷案件
(三)管辖协议的有效要件
1.一审案件 2.合同纠纷 3.书面形式 4.法院范围 5.禁止条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 规定 6.协议选择的法院是确定的、单一的。
第三章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PPT课件
19
提问与解答环节
Questions and answers
20
结束语
感谢参与本课程,也感激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 持与积极的参与。课程后会发放课程满意度评 估表,如果对我们课程或者工作有什么建议和
10
4.法院主管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民事争议的关系
法院主管范围宽于人民调解委员会所调解的纠纷 对于二者都有权处理的民事纠纷:
双方都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
一方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由 法院主管。
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不得撤自变更或解除,若双方认 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由民法调整的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 人身权关系引起的诉讼。
由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 继承关系、收养关系引起的诉讼。
由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引起的诉讼。 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属于民事性质的诉讼。
5
2.因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 发生的纠纷。
13
5.法院与劳动仲裁委员会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
二者对劳动争议的主管范围相同。 序位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优先于法院,即要求
先裁后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 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发生 的纠纷。
➢ 因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 社会保险费发生的纠纷。
6
3.法定由民诉法解决的其他案件
➢ 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几类非民事 权益争议案件
提问与解答环节
Questions and answers
20
结束语
感谢参与本课程,也感激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 持与积极的参与。课程后会发放课程满意度评 估表,如果对我们课程或者工作有什么建议和
10
4.法院主管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民事争议的关系
法院主管范围宽于人民调解委员会所调解的纠纷 对于二者都有权处理的民事纠纷:
双方都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
一方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由 法院主管。
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不得撤自变更或解除,若双方认 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由民法调整的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 人身权关系引起的诉讼。
由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 继承关系、收养关系引起的诉讼。
由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引起的诉讼。 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属于民事性质的诉讼。
5
2.因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 发生的纠纷。
13
5.法院与劳动仲裁委员会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
二者对劳动争议的主管范围相同。 序位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优先于法院,即要求
先裁后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 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发生 的纠纷。
➢ 因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 社会保险费发生的纠纷。
6
3.法定由民诉法解决的其他案件
➢ 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几类非民事 权益争议案件
民事诉讼法 主管与管辖幻灯片PPT
• 我国民诉法并未明确规定管辖恒定,但在司 法解释中表达了对管辖恒定的肯定。
级别管辖
•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和确定级别管辖的依 据
•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 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 确定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 案件的主要依据是:案件的性质、案件影 响的大小、诉讼标的的金额大小等。
• 5.劳动争议的主管,遵循仲裁前置。不服仲裁时才可起诉
• 〔三〕法院主管与行政机关处理民事争议的关系 • 1.民事纠纷完全由特定行政机关主管,法院不作为民事
案件主管。 〔如对土地使用权争议 〕
• 2.法院与行政机关并行主管 • 〔1〕法院主管优先于行政机关主管,一方当事人请求行
政机关处理,另一方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由法院主 管。
• 〔2〕双方当事人均请求行政机关处理的,由行政机关主 管,但当事人不服的,一般仍可向法院起诉。
• 〔3〕行政机关的处理属行政行为性质,当事人不服向法 院起诉的,属行政诉讼的主管范围。
• 〔4〕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居间调解提出诉讼的,属民事 诉讼的主管范围。
• 〔5〕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假设法 律规定先裁后审的,属于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假设法律 规定或裁或审的,当事人无权起诉,法院也不得作为民事 案件受理。
出 •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 • 4、应当在提交辩论状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 三、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人民法 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 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 •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 1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 2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级别管辖
•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和确定级别管辖的依 据
•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 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 确定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 案件的主要依据是:案件的性质、案件影 响的大小、诉讼标的的金额大小等。
• 5.劳动争议的主管,遵循仲裁前置。不服仲裁时才可起诉
• 〔三〕法院主管与行政机关处理民事争议的关系 • 1.民事纠纷完全由特定行政机关主管,法院不作为民事
案件主管。 〔如对土地使用权争议 〕
• 2.法院与行政机关并行主管 • 〔1〕法院主管优先于行政机关主管,一方当事人请求行
政机关处理,另一方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由法院主 管。
• 〔2〕双方当事人均请求行政机关处理的,由行政机关主 管,但当事人不服的,一般仍可向法院起诉。
• 〔3〕行政机关的处理属行政行为性质,当事人不服向法 院起诉的,属行政诉讼的主管范围。
• 〔4〕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居间调解提出诉讼的,属民事 诉讼的主管范围。
• 〔5〕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假设法 律规定先裁后审的,属于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假设法律 规定或裁或审的,当事人无权起诉,法院也不得作为民事 案件受理。
出 •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 • 4、应当在提交辩论状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 三、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人民法 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 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 •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 1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 2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民事诉讼主管与管辖讲义(PPT 101页)
• 营区是指由军队管理使用的区域,包括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 第九条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以及司法解释性文件与本解
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 • (2012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1次会议通
过)
• 为确定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案件管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 地方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民事案件属于军事法院管辖的,参照前款规 定办理。
• 第六条 军事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各自的上级法院协商解决;仍然协商不 成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第七条 军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 答辩状期间提出。军事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 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军事法院或者地方人民法院;异议 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2012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3次会议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 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 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 (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 • (三)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 (四)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 • 第二条 下列民事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
• 四、民事诉讼管辖的分类
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 • (2012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1次会议通
过)
• 为确定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案件管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 地方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民事案件属于军事法院管辖的,参照前款规 定办理。
• 第六条 军事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各自的上级法院协商解决;仍然协商不 成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第七条 军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 答辩状期间提出。军事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 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军事法院或者地方人民法院;异议 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2012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3次会议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 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 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 (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 • (三)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 (四)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 • 第二条 下列民事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
• 四、民事诉讼管辖的分类
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PPT课件
异议主体
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指被告,特殊情况下 原告和第三人也可以提出。
异议客体
必须是向受理本案的法院提出,对未受理或已审 结的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无效。
异议时间
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被告收到起诉状 副本之日起15日内。
异议方式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 料。
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 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 竞争行为引发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03
各类民事案件具体管辖规定
合同纠纷案件管辖规定
合同签订地管辖
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中有签订地条款,且该地点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则 该地点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THANK YOU
感谢聆听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 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 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级别管辖制度
01
02
03
04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 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 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管辖权异议审查处理程序
审查主体
审查内容
由受理本案的法院进行审查,通常是由立 案庭负责。
主要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否符 合法定条件,包括主体、客体、时间和方 式等。
审查期限
处理方式
法院应当在收到管辖权异议申请后一定期 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一般为15日。
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移送 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 定驳回。
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指被告,特殊情况下 原告和第三人也可以提出。
异议客体
必须是向受理本案的法院提出,对未受理或已审 结的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无效。
异议时间
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被告收到起诉状 副本之日起15日内。
异议方式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 料。
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 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 竞争行为引发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03
各类民事案件具体管辖规定
合同纠纷案件管辖规定
合同签订地管辖
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中有签订地条款,且该地点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则 该地点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THANK YOU
感谢聆听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 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 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级别管辖制度
01
02
03
04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 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 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管辖权异议审查处理程序
审查主体
审查内容
由受理本案的法院进行审查,通常是由立 案庭负责。
主要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否符 合法定条件,包括主体、客体、时间和方 式等。
审查期限
处理方式
法院应当在收到管辖权异议申请后一定期 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一般为15日。
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移送 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 定驳回。
主管与管辖 课件
管辖
法定管辖
裁定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移送管辖 指定管辖 管辖权的转移
一般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4.2 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
分类 标准 法律 强制 规定 还是 任意 规定
管辖
定义
特点
法律强制规定某些
排除一般地域管辖、特殊
专属 种类的案件,只属 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的适用
管辖 于特定的法院管辖
由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 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规定 的特别程序案件
1
2
3
4
5
由经济法调整的平等权 利主体之间因经济关系 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
由其他法律(知识产权;海事海商; 房地产;环境与资源保护)调整的 社会关系发生争议,法律明确规定 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2. 民事诉讼管辖
2.1 概念
指确定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 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 工和权限。
2.2 主管与管辖的关系
主管
人民法院同其他机关、社会
团体之间处理民事纠纷的权 VS
限和分工
管辖
人民法院体系内受理案件 的权限和分工
联系:先确定主管,再确定管辖
3. 确定管辖范围的原则
便利当事人 进行诉讼和 人民法院行 使审判权
管辖 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
起诉,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 关系
选择 在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
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 与共同管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管辖 个法院起诉。
合并
是指对某个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可以管辖与该案有牵连的
本案受诉法院对这些与本案有牵连关系的 案件本无管辖权,只是基于这种牵连关系
第四章主管与管辖
益争议案件
三、与其他机构社会组织主管关系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民间纠纷 (二)乡镇政府主管民间纠纷 (三)仲裁机构仲裁范围 (四)行政机关主管范围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民间纠纷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反悔,任何一方可请求基 层政府处理,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 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 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 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 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 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 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 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 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02年9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 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首次承认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属于“和解合同”;
法院审理涉及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应当认 定其效力,遇有无效或者可撤销等情形,可 以判决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
《人民调解法》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
三、与其他机构社会组织主管关系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民间纠纷 (二)乡镇政府主管民间纠纷 (三)仲裁机构仲裁范围 (四)行政机关主管范围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民间纠纷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反悔,任何一方可请求基 层政府处理,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 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 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 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 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 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 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 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 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02年9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 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首次承认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属于“和解合同”;
法院审理涉及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应当认 定其效力,遇有无效或者可撤销等情形,可 以判决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
《人民调解法》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
主管与管辖培训课程(PPT41张)
章主管与管辖
南京市民刘某因房屋拆迁,与宏宇开发公司 在裣问题上发生纠纷,刘某提请当地房屋管 理部门裁决,刘某对裁决结果不服,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问:此案是否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如刘 某未经裁决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是否应 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王某系某高校教师,一日,他在书店买到了一本专 业新书,发现作者蒋某在书中提出了一些相当荒谬 的观点,并且有一些常识性的错误,书中还有一些 章节是抄袭自己已故导师10年前发表在国外某杂志 上的论文。王某认为,该书的发行会传播错误观点, 误导学生。于是将蒋某、该书的出版社告上法院, 请求法院认定抄袭、观点谬误,判决出版社停止出 版该书,判决两被告在全国媒体上公开向自己赔礼 道歉,并退回购书款。 问:此案件是否属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
五、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同一诉讼,依照法律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 的——共同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案件,允许原告 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 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李某与刘某、王某、赵某是朋友,刘某、王 某、赵某三人合伙做生意,三人共同向李某 借款6000元,言明半年之后还,并写了借条, 由刘某、王某、赵某三人共同签名(借款 人)。半年之后,刘、王、赵未按约还钱,李 某向他们索还,三人互相推诿,仍不还钱。 李某准备向法院起诉,现知李某住A市东区, 刘某住A市西区,王某住A市北区,赵某住A市 南区。 问:李某如果到法院去起诉,案件应由哪 个法院管辖?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一、移送管辖 指某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 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 理。 1.案件已经受理
南京市民刘某因房屋拆迁,与宏宇开发公司 在裣问题上发生纠纷,刘某提请当地房屋管 理部门裁决,刘某对裁决结果不服,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问:此案是否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如刘 某未经裁决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是否应 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王某系某高校教师,一日,他在书店买到了一本专 业新书,发现作者蒋某在书中提出了一些相当荒谬 的观点,并且有一些常识性的错误,书中还有一些 章节是抄袭自己已故导师10年前发表在国外某杂志 上的论文。王某认为,该书的发行会传播错误观点, 误导学生。于是将蒋某、该书的出版社告上法院, 请求法院认定抄袭、观点谬误,判决出版社停止出 版该书,判决两被告在全国媒体上公开向自己赔礼 道歉,并退回购书款。 问:此案件是否属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
五、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同一诉讼,依照法律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 的——共同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案件,允许原告 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 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李某与刘某、王某、赵某是朋友,刘某、王 某、赵某三人合伙做生意,三人共同向李某 借款6000元,言明半年之后还,并写了借条, 由刘某、王某、赵某三人共同签名(借款 人)。半年之后,刘、王、赵未按约还钱,李 某向他们索还,三人互相推诿,仍不还钱。 李某准备向法院起诉,现知李某住A市东区, 刘某住A市西区,王某住A市北区,赵某住A市 南区。 问:李某如果到法院去起诉,案件应由哪 个法院管辖?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一、移送管辖 指某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 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 理。 1.案件已经受理
主管和管辖中国民事诉讼法(本科教学)PPT课件
1、主管概念:国家机关之间的职权范围。 2、民事诉讼主管概念:指法院受理民事案
件的权限。 A.哪些案件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B.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分工权限。 3、意义 A.有利于当事人正确行使起诉权。 B.有利于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
2020/11/14
民事诉讼法学
5
二、确定主管的标准
1、人民法院优先原则。 2、司法最终解决。 3、行政管理行为裁决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4、非行政管理的居间调解或仲裁裁决的,
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
2020/11/14
民事诉讼法学
11
法言法语:
正是在法官那里,法才道成肉身。
-----拉德布鲁赫
学习法律也要掌握法律的精神和法律的理念,以 适应职业化人才的标准。
第四章 主管和管辖
2020/11/14
民事诉讼法学
1
我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
确定具体案件管辖的步骤: 1、特定纠纷发生后,必须确定纠纷的
性质。 2、必须确定该纠纷是否具有民事案件
的可诉性,即确定法院主管法院主管的 范围。 3、属于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需确定 依法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1)如何确定级别管辖? (2)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3)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4)合同纠纷管辖规定。 (5)侵权纠纷管辖规定。 (6)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权关系纠纷等。如: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担 保物权、合同、无因管理、侵权赔偿、著作权、 商标权、专利权、人格权、身份权案件。 (2)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纠纷。如:离婚、追索赡养费、继承财产案件等。 (3)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如:票据、股 东权益、海事海商、破产案件。 (4)经济法调整的民事性质纠纷。如:污染相 邻关系、不正当竞争引起的损赔案件。
件的权限。 A.哪些案件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B.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分工权限。 3、意义 A.有利于当事人正确行使起诉权。 B.有利于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
2020/11/14
民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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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主管的标准
1、人民法院优先原则。 2、司法最终解决。 3、行政管理行为裁决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4、非行政管理的居间调解或仲裁裁决的,
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
2020/11/14
民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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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言法语:
正是在法官那里,法才道成肉身。
-----拉德布鲁赫
学习法律也要掌握法律的精神和法律的理念,以 适应职业化人才的标准。
第四章 主管和管辖
2020/11/14
民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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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
确定具体案件管辖的步骤: 1、特定纠纷发生后,必须确定纠纷的
性质。 2、必须确定该纠纷是否具有民事案件
的可诉性,即确定法院主管法院主管的 范围。 3、属于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需确定 依法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1)如何确定级别管辖? (2)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3)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4)合同纠纷管辖规定。 (5)侵权纠纷管辖规定。 (6)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权关系纠纷等。如: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担 保物权、合同、无因管理、侵权赔偿、著作权、 商标权、专利权、人格权、身份权案件。 (2)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纠纷。如:离婚、追索赡养费、继承财产案件等。 (3)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如:票据、股 东权益、海事海商、破产案件。 (4)经济法调整的民事性质纠纷。如:污染相 邻关系、不正当竞争引起的损赔案件。
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幻灯片PPT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一、概念和种类 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 分工和权限。
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原那么———原告就被告
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
◆例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 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 要遗产所在地。
〔2〕?民诉意见?第11条,离婚诉讼双方都 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 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
〔3〕?民诉意见?第12条,夫妻双方离开住 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 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
〔二〕例外
1、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注意:这两类案件强调身份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注意:这两类强调对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人提起诉讼,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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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二、一般地域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的原那么 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
管辖法院。 “原告就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
地法院管辖。
被告所在地:
1、对公民起诉: 〔1〕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的适用优先于
住所地。 ?民诉意见?第5条,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
3、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或合伙型联营体
?民诉意见?第17条,由被告注册登记地法院管辖;没有注 册登记的,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由被告住所地法 院管辖。
以下情况,仍然实行原告就被告原那么:
〔1〕?民诉意见?第8条,双方当事人都被 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 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 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法 院管辖。
第六章主管与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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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主管与管辖
5.法院主管与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主 管民事纠纷的关系
§ (1)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 ①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主管的民事纠 纷,无法彻底解决时,都由人民法院主管, 通过民事审判最终解决纠纷;
§ ②一个纠纷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只要其 中有属于法院主管的,该纠纷一并归法院 主管,采用审判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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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主管与管辖
(四)管辖恒定
§1.概念
§ 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 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 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 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2.管辖恒定的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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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主管与管辖
三 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
§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 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 权限。
第六章主管与管辖
(2)问题
§ 其一,模糊、笼统,且缺乏应有的涵盖力; § 其二,案件定性不准。如选民资格案 § 其三,没有独立的审判权异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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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主管与管辖
4.界定民事审判权范围的原则
§ (1)保障当事人接近司法救济的原则
§ (2)兼顾公正与效益原则
§ (3)以实定法依据为主,衡平正义观念为 辅原则
§ (2)有利于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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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主管与管辖
3.立法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
§ (1)立法规定 §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
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 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 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主体标准 § 内容标准
主管和管辖培训教材(PPT106张)
• 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 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 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④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 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 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 ⑤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 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 (三)确定管辖的具体因素 • 1、法院辖区与当事人的住所、居所所在地 之间的联系。 • 2、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的大小、诉讼标 的额大小。 • 3、诉讼标的中的法律事实发生地。 • 4、争执的财产所在地。 • 5、当事人的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
基层
三、级别管辖
• (一)概念: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 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 例:2000年8月,湖北甲市农民李虎向邻 居好友钱得福借款1万元离家外出经商,在 武汉市武昌区租一门面房开副食店。钱多 次要求还款,李拖延不还。2001年,李虎 在汉成家。2002年1月,钱得福再次催款未 得,准备向法院起诉,要求李虎还本付息。 钱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 (2) 《适用意见》补充: • ①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诉讼,由 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 地的法院管辖。 • 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由被 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 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被劳动 教养地的法院管辖。
•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或 者合同履行地 • (1)一般情况下,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 ①购销合同
•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 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 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 物,则可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 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主管与管辖培训课程(PPT41张)
2.
《民诉意见》第35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 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 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 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 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 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 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 审或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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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管辖的原则 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诉讼 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有利于法院公正审判,保护当事人合法的 民事权益 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 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
济南市某超市与南京某汽车运输公司在南京签订了 一份运送盐水鸭的合同。汽车运输公司所属二车队 在从南京向济南运输途中,行至泰安市附近发生车 祸,车、货俱损。超市因此想汽车运输公司索赔。 运输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超 市欲向法院起诉。 请问:(1)假设该超市与运输公司未在各同中约 定管辖法院,那么,那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请 说明理由。(2)假设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 院,那么,可以约定由哪些法院管辖?(3)假设 运输公司途径泰安时,由于发生车祸,撞毁了当地 村民李某停在路边的三轮车,李某要求赔偿损失, 可向那个法院提起诉讼?请说明理由。
第三节 级别管辖
一、概念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 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 权限。 影响因素:案件的性质、案件影响的大小、 诉讼标的额的大小
二、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基层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17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