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管理考评办法
附件3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管理考评办法为深入推进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建立完善的检查监督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根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组织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考评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考评工作,并将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绩效考评。
各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辖区考评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开展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考评与奖励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检查监督制度,对属地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表彰奖励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参与者和组织者。
二、考评范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推广实施区域。
三、考评内容(一)管理体系建设考评内容为队伍建设、制度制定、经费保障、重点任务、考评监管、日常管理、宣传培训、创新管理等八个方面。
- 24 -(二)运行体系建设考评内容为宣传、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的作业。
四、考评方法(一)管理体系建设管理体系考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检查和民意测评三种形式。
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部门负责定期检查,每年进行4次,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部门每月自查1次,随机检查结合运行体系考评进行,民意测评选择第三方调查机构采取随机访问、问卷调查的形式,每年至少进行1次,测评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的满意度。
(二)运行体系建设运行体系考评主要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问询等方式,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部门每月不少于1次。
末端集中处理体系按固废处置国家标准监督考评,不计入区考评成绩。
五、考评计分与奖励检查考评项目实行累计扣分制,不符合标准或是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均按《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考评评分细则》扣减相应分数,创新性项目作为加分项列入考评。
《厦门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厦门市城市⽣活垃圾管理办法》《厦门市城市⽣活垃圾管理办法》 为提⾼城市市容和环境卫⽣⽔平,保护⽣态环境,制定了《厦门市城市⽣活垃圾管理办法》,下⾯是详细内容。
《厦门市城市⽣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章 总 则 第⼀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活垃圾管理,提⾼城市市容和环境卫⽣⽔平,保护⽣态环境,保障⼈民⾝体健康,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活垃圾(以下称⽣活垃圾),是指本市市区、镇所在地街道、风景旅游区、独⽴⼯业区、经济开发区以及上述区域的近岸海域范围内,⼀切单位和个⼈在⽇常⽣活及为⽣活服务活动中产⽣的废弃物,以及建筑施⼯活动中产⽣的垃圾。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活垃圾管理⼯作。
区市容环境卫⽣⾏政主管部门、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辖区内的⽣活垃圾管理⼯作。
市容环境卫⽣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 市市容环境卫⽣⾏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建设、环保、计划等⾏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活垃圾治理发展规划,经市⼈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章 ⽣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五条 ⽣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应设施的相关标准和环境卫⽣清扫保洁标准,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执⾏。
本市有关标准由市市容环境卫⽣专业管理部门制定,经市市容环境卫⽣⾏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执⾏。
第六条 卫⽣责任区的环境卫⽣清扫保洁,必须达到本市环境卫⽣清扫保洁标准。
环境卫⽣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市区主次⼲道、公共⼴场、⼈⾏天桥、⼈⾏地下通道、⼈⾏隧道,由所在区市容环境卫⽣专业管理部门负责; (⼆)车⾏隧道、公路、铁路、专⽤道路,由管理单位负责; (三)实⾏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实⾏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社区居委会负责; (四)飞机场、港⼝码头、⽕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线路始末站、公园、旅游景点、⽂化体育场所、公共浴场、停车场、风景名胜区、商业⽹点、⼯业区、仓储区、保税区、开发区等场所,由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负责; (五)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应对其所辖区域负责清扫保洁; (六)街⼼花园、绿地、绿化带、花坛,由管理单位负责; (七)集贸市场由市场管理单位负责; (⼋)城市近岸海域、沙滩、护坡及港⼝客、货运码头作业范围内的海⾯,由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负责;其他公共海⾯由市市容环境卫⽣专业管理部门负责; (九)举⾏⼤型户外活动,组织单位在活动期间应负责保持场所的整洁并在活动结束时及时清理场所; (⼗)施⼯⼯地由施⼯单位负责,待建⼯地由业主负责。
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案
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案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案一、垃圾分类器具1.垃圾桶:采用特制有色的收集桶以区别分装。
蓝色240L垃圾桶装载可回收垃圾,绿色240L垃圾桶装载厨余垃圾,红色240L垃圾桶装载有害垃圾,灰色240L垃圾桶装载其他垃圾。
2.垃圾收集车:应考虑分类垃圾的装卸方便进行相应改造。
车厢改为封闭型内部构造可改为三层屉式,屉间隔板可活动,每个屉盛一类垃圾。
底屉盛厨余垃圾,中屉与上屉分盛有机和无机废品,在非废品收集日,整个厢可全部用来装厨余垃圾。
对于粗大垃圾由专车收集,危险和有害垃圾不设专厢。
3.为加强操作性,不同类垃圾用不同规格(主要是颜色)的塑料袋或纸袋来分装。
建议采用绿、黄、红四色来分装,绿色袋装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橡胶等可用于循环使用或再生利用的垃圾。
黄色袋装厨房生产的厨余、果皮等不可循环使用或再生利用的不可回收垃圾。
红色袋盛装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化妆品等危险和有害垃圾。
大型垃圾另外专门收集。
二、垃圾分类收集作业实操1.垃圾分类工作指引:1)分类标准我市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市民可在分成上述四类的基础上进行细分。
可回收物:包括下列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
废纸类、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
厨余垃圾:指家庭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和剩余废弃的食物,如米饭、面食、过期食品、肉类鱼虾(可含壳)类、螃蟹壳、贝壳、骨头、蔬菜、瓜果、皮核、底渣、茶叶渣、榴莲壳、椰子壳,以及家庭盆栽废弃的树技(叶)等。
有害垃圾是指那些可能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这些物质包括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废弃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弃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弃矿物油(如废弃化妆品等)及其包装物、废弃胶片、废弃荧光灯管、废弃温度计、废弃血压计、废弃充电电池、废弃扣子电池等含有镉和氧化汞等有害物质的废旧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全文)
《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全文)•2017中国环保行业高端人才交流会--中国环博会上海站•5月清洁燃煤发电论坛,燃煤发电清洁化发展之路(二)推行分类投放由区政府牵头,各区环卫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1.分类规定。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或其他垃圾一类。
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2.投放设施配置。
全市统一组织垃圾桶和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袋选型招标,各区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区环卫部门3.分类投放要求。
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责任人(责任人定义详见《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试行)》)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环卫系统收运网络。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4.社会力量参与。
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采用投放回收箱或使用APP 预约上门回收服务方式回收处理可回收物。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商务局,各区环卫部门(三)推行分类收运由区政府负责组织,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
1.建立直运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桶车对接”的要求,思明区、湖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直接运往后坑环卫基地或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海沧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厨余垃圾运往后坑环卫基地或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其他垃圾运往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回收物自行处理;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转运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可回收物由各区自行处理;全市的有害垃圾由各区、各单位自行转运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逐步建立起以清洁直运为主的收运模式。
科学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践
01
PART ONE
全民参与 共同缔造
1.全民参与,共同缔造
(1)广泛宣传培训,凝聚社会共识
①全方位、全媒体宣传
3年来, 编辑2个版本 生活垃圾分类宣导手册,发放 300多万册 ,编印各式垃圾分类宣传单1500多万份、 《厦门市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单行本) 200多万册。
26个市直部门分别承担垃圾分类的相关职责任务,各司其职,管行业 就要管垃圾分类,有力推动了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组织部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 表率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下发倡议书,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尤其是企业 家代表、委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市旅发委等职能部门负 责抓好本部门所管理的校园、医院、车站码头、景区等公共机构场所垃圾分类工 作;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储存、 处理; ➢ 市商务局负责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
厨余垃圾全封闭直运
有害垃圾专车直运
大件垃圾上门收运
(4)分类处理设施同步建设
1座工业危废处理中心
2座厨余垃圾厂
4座焚烧厂
4座大件垃圾处理厂
厨余垃圾处理厂
工业危废处理厂
垃圾焚烧发电厂
04
PART FOUR
全节点攻坚, 破解各个阶段难题
4.全节点攻坚,破解各个阶段难题
(1)起步阶段抓知晓率和参与率
【结束语】
对垃圾分类工作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垃圾分类工作具有广泛 性(家庭、各行业,与生活息息相关)、日常性(日复一日)、专 业性(环保生态建设多学科)、环闭性(投、收、运、处,环环相 扣)、系统性(社会工程,协调难度大)五种特性,这就决定了垃 圾分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做长远打算。要有愚公移山的信念。我 们也会感动“上帝”,这个“上帝”就是全体人民,动员了全体人 民和我们一起搬走垃圾分类这座大山,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厦发垃圾搜集装置设置技术导则
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为了更好地完成日常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厦门市政府引入了垃圾搜集装置设置技术导则。
垃圾搜集装置不仅可以提高垃圾收集效率,还可以有效减少垃圾填埋和焚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厦发垃圾搜集装置设置技术导则,以及设置技术的要点和实施方法。
一、导则的背景1.1 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垃圾分类工作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有效的垃圾分类工作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资源的有效回收利用,为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做出重要贡献。
厦门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1.2 垃圾搜集装置设置技术导则的制定目的为了规范和统一垃圾搜集装置的设置标准,提高垃圾分类收集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环境,厦门市政府制定了垃圾搜集装置设置技术导则。
该导则旨在为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城市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导则的主要内容和要点2.1 垃圾搜集装置的种类和功能垃圾搜集装置主要包括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收集点等,其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投放垃圾的便利设施,保障垃圾分类收集的有序进行。
根据不同的场所和需求,垃圾搜集装置可以分为户外垃圾桶、小区垃圾箱、公共垃圾收集点等多种类型,每种类型的垃圾搜集装置都具有其特定的设置要求和功能特点。
2.2 垃圾搜集装置的设置标准为了保证垃圾搜集装置的设置符合实际需求,导则明确了垃圾搜集装置的设置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垃圾搜集装置的数量、位置、尺寸、材质、外观等方面的要求,旨在确保垃圾搜集装置的设置能够满足日常垃圾分类收集的需要,同时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2.3 垃圾搜集装置的维护和管理垃圾搜集装置的维护和管理是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开展的重要环节,导则对垃圾搜集装置的维护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些要求主要包括垃圾搜集装置的定期清洁、检修和更换、维护管理责任的明确、使用单位的监督等方面,旨在确保垃圾搜集装置的正常使用和有效管理。
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8月25日经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8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分类投放第三章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第四章促进措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设施建设运营的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促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产业化发展,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社会服务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以及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拟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目标,以及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第六条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57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6.04.22
施行日期
2016.04.22
文号
厦府办〔2016〕57号
主题类别
城市环境保护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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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6〕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制定的《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2日
——结束——
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8月25日经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8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分类投放第三章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第四章促进措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就是指单位与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设施建设运营的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促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产业化发展,建立与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社会服务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利用率与无害化处理率。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就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以及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拟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与管理目标,以及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与监督。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与综合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厦门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18.08.27•【字号】厦建工〔2018〕164号•【施行日期】201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建工〔2018〕164号各有关单位:为建立科学合理、管理有序的建筑装修垃圾收运监管体系,规范建筑装修垃圾全过程管理,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厦门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办法》,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厦门市建设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办法2.厦门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管理人责任书(示范文本)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8月27日附件1厦门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科学合理、管理有序的建筑装修垃圾收运监管体系,规范建筑装修垃圾全过程管理,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处理”的原则。
全面推行建筑装修垃圾袋装、装厢转运,有效抑制装修垃圾撒漏产生污染,实现建筑装修垃圾“源头有分类、收集有主体、运输全监控、消纳全利用”的总体目标。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装修垃圾的收集、运输、中转、分拣、消纳等处置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建筑装修垃圾是指按照规定无需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产生的土、沙、石、砖、瓦、灰、水泥以及破损的陶瓷、玻璃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等灰土类垃圾。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建筑装修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
第四条本市实行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文件.doc
附件 1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一、生活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定义生活垃圾指的是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生活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分类处理。
具体而言,即在源头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生活垃圾分类种类和分类收集容器(一)生活垃圾按下表进行“四分类”:序号分类类别定义内容1 厨余垃圾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烂垃圾。
主要包括:废弃的剩菜、剩饭、蛋壳、瓜果皮核、茶渣、鱼刺、骨头、内脏等。
主要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籍、纸板箱及其它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钢、铁、铜、2 可回收物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铝、易拉罐等金属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啤酒瓶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饮料瓶、硬塑料制品等)、未污染的纺织品、电器、电子产品、纸塑铝复合包装(牛奶盒)等。
3 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主要包括:废弃的充电电池、扣式电池、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温度计、血压计、过期药品、杀虫剂、胶片及相纸、废油漆、溶剂及包装物等。
质4 其它垃圾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纸尿片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尘等。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四分类”对应“四色桶,”即厨余垃圾桶采用绿色,色标为PANTONE 562C ;可回收物垃圾桶颜色采用宝石蓝,色标为PANTONE 660C ;有害垃圾桶颜色采用红色,色标为PANTONE 703C ;其他垃圾桶采用橘黄色,色标为PANTONE 137C ;并在桶身正面印有所对应类别的醒目标志。
厦门垃圾分类运营方案
厦门垃圾分类运营方案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垃圾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难题。
在中国,尤其是大城市中,垃圾问题尤为严峻。
由于长期以来的“治理不彻底”,垃圾随意扔等问题依旧时有发生,给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制度。
其中,厦门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垃圾分类,受到了广泛关注和好评。
本文将介绍厦门市垃圾分类运营方案。
方案内容分类目标厦门市垃圾分类的目标是将日产量在0.5吨以上并具有清运价值的生活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其中:•“餐厨垃圾”指餐饮服务单位、公共机构和居民家庭产生的餐饮废弃物;•“可回收物”指可重复使用和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和纺织物等;•“有害垃圾”指对健康和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包括废旧电器、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油漆和化工品等;•“其他垃圾”指除上述三类废弃物外的生活垃圾。
收集方式厦门市的垃圾分类采用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收集方式。
市政府在全市设有四类垃圾专用收集车,分别为“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可回收物专用收集车”、“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车”和“其他垃圾专用收集车”。
在收集垃圾的过程中,市政府对收集车辆和收运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核,并要求收集车辆必须声光报警、全程关注垃圾箱状况、对运输的垃圾实施密闭式管理等。
处理方式垃圾经收集后,将会被送到垃圾处理站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腐败的餐厨垃圾会经过压缩、干化、发酵等一系列的处理,最终生产出有机肥料;可回收物则在处理站进行压缩、破碎等处理后,再由企业进行分门别类的回收与利用;有害垃圾聚合在专门的垃圾箱中,由专业企业转移后送入有资质的环保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则被送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执法与宣传为了保证垃圾分类制度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派遣了专门的执法队伍,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市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识。
全国各地垃圾分类标准
全国各地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怎么分类?不规范行为怎么处理?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环保相关文件汇总,包括多个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范垃圾管理,值得关注。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将进入法治新时代,强制垃圾分类。
江西省《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住建厅厅长卢天锡介绍,《条例》共10章69条,主要包括建设配套设施、规范投放行为、严格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定行政处罚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山东省《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山东省将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
各地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健全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垃圾管理配套政策标准,推动源头减量,构建全程分类收运处体系。
其中,设区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要实现有效覆盖,各县(市)至少有1个镇(街)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省里将建立垃圾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同时,稳步推进垃圾焚烧等处理设施建设,新建3个垃圾焚烧项目,新增处理能力2400吨/日,同步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或整治。
河南省《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怎么分类,违者如何处罚等问题。
《办法》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几类。
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规范各类垃圾收集容器的图文标识、颜色等。
《办法》禁止垃圾分类投放后混合收集、运输和处理。
禁止单位和个人将厨余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饲喂畜禽。
《办法》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作了全面规定。
依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产生;农贸市场、商超推行净菜上市;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快递、电子商务等企业应当主动提供和使用绿色包装;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通过线上、线下交易等方式,促进闲置物品再使用。
厦门垃圾分类运营方案
厦门垃圾分类运营方案1. 背景介绍垃圾分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环保事业,目的是将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等四大类别,为守护环境和保护人类健康做出贡献。
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城市,厦门市政府也提出了垃圾分类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制定了一份完善的垃圾分类运营方案。
2. 方案概述2.1 目标厦门市政府的垃圾分类目标是到2022年,覆盖城镇区90%以上、村庄、学校和单位100%实现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投放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达到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标准,并达到减量、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2.2 实施方案2.2.1 政策宣传政策宣传是实现垃圾分类的重要方法之一。
我们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现场讲解和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宣传垃圾分类政策,帮助市民提高垃圾分类意识,树立垃圾分类文化。
2.2.2 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投放点包括社区公园、小区、商场、学校、医院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方便市民投放垃圾。
2.2.3 分类收运和处理我们将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的类别进行收运和处理。
可回收物包括纸张、塑料、玻璃和金属等,有害垃圾包括电池、灯泡、药品和化妆品等,湿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和绿化垃圾,干垃圾包括衣服、纸尿裤和塑料袋等。
每种垃圾都有特定的处理方式,我们将广泛采用资源化、环保化和无害化的处理方法。
2.2.4 费用划分我们制定了公平、合理的收费标准,对实现垃圾分类的个人或单位,实行垃圾按量收费、分类投递有奖等激励措施,对不分类投递的行为,将加强执法。
政府将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分类收运和处理以及宣传工作等方面。
3. 政策实施我们将选取一些社区和单位进行试点,通过不断调整和完善运营方案,不断提升居民和单位对于垃圾分类的分辨率和分类投放意识,逐步推广至全市。
同时,我们还将与第三方权威机构合作,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调整和优化垃圾分类运营方案。
垃圾分类倡议书(精选15篇)
垃圾分类倡议书(精选15篇)垃圾分类倡议书1尊敬的园区企业员工:随着厦门城市的快速发展,生活垃圾处理压力越来越大,目前,厦门市每天生活垃圾产量近6000吨。
为了加入厦门市垃圾分类行动,为了让厦门软件园垃圾分类化管理,现在,我们号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从日常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垃圾分类入手,努力实现城市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厦门的可持续发展和软件园的健康美丽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亲爱的朋友们,生活中每天我们都会扔出许多垃圾,您知道这些垃圾怎么分类吗?按照厦门目前的垃圾分类标准,垃圾可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那么,这些垃圾我们要怎么分类投放呢?1厨余垃圾(收集容器颜色:绿色):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
主要包括: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2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颜色:蓝色):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主要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它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等。
3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颜色:红色):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
主要包括:电池(蓄电池、钮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4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颜色:橘黄色):除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房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的总称。
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厦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厦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2.06•【字号】厦教办〔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厦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市属高校,各直属中小学(单位):为加强对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决定调整厦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陈珍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施琦婷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郑朝南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洪军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吴雪慧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庄剑光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陈琦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工会主席成员:许华娟思明区教育局局长贾新辉湖里区教育局局长黄世明集美区教育局局长孙民云海沧区教育局局长吕子祥同安区教育局局长林鸳缘翔安区教育局局长刘芳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许志坚市教育局德育处处长陈雄民市委教育工委宣传教育处处长洪建军市教育局体卫处处长许桂芳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叶本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吕华亭市教育局财务处处长陈哲新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处长杨思窍市教育局督导处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吴雪慧(兼)副主任:许志坚(兼)成员:张艳丹(高教职教处二级主任科员)颜彦(德育处二级主任科员)陈莉莉(体卫处二级主任科员)许秀云(办公室工作人员)柯旭城(规划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市教育局德育处负责。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2024年2月6日。
厦门 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厦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垃圾分类是一项重要的环保举措,可以有效减少垃圾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城市环境。
为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厦门市制定了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期实现垃圾分类的全覆盖,全面提升城市垃圾处理水平。
一、垃圾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垃圾分类的范围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四类。
生活垃圾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无法再利用的垃圾,如废纸、废塑料等;餐厨垃圾指餐厨废弃物,包括剩菜剩饭、果皮等;可回收物指可以再生产利用的垃圾,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环境造成危害的垃圾,如废电池、废灯管等。
二、垃圾分类的具体措施。
1. 生活垃圾分类。
居民应将生活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乱丢。
各社区应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方便居民投放生活垃圾。
同时,政府将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建设和管理力度,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和处理。
2. 餐厨垃圾处理。
餐厨垃圾应由餐饮单位自行处理,将剩菜剩饭等餐厨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处理设施中,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安全处理。
政府将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管,确保餐厨垃圾得到规范处理。
3. 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政府将加大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力度,设置更多的回收点,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
同时,政府将对回收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其开展可回收物的再生产利用工作。
4. 有害垃圾处理。
政府将加强对有害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工作,设置专门的收集点,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理。
同时,政府将加大对有害垃圾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有害垃圾的认识和处理意识。
三、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政府将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政府将加强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能力。
四、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
政府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政府将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厦门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不同区域按以下要求执行分类:
1.居住区域(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单位区域(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
3.公共区域(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或其他垃圾一类。
三、分类标志
(一)标志颜色和字体
1.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宝石蓝色,色标为PANTONE660C;有害垃圾采用红色,色标为PANTONE 703C;厨房垃圾采用绿色,色标为PANTONE 562C;其它垃圾采用橘黄色,色标为PANTONE 137C。
(二)标志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并不应在标志内出现其它内容。
(三)在使用时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标志尺寸,但须保持其构成要素之间的比例。
(四)使用过程中标志应保持清晰和完整。
五、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流程
2.标志的中文字体为大黑简体,英文为Arial粗体。
(二)标志
1.具体四类生活垃圾的大标志如下:
2.每类生活垃圾下设典型组分的小标志,具体标志如下:
(1)可回收物
(2)厨余垃圾
(3)有害垃圾
(4)其他垃圾
四、标志使用
(一)本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使用。选用的标志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选用的小标志应与大标志相匹配。
主要包括: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4
其他垃圾
除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的总称。
厦门垃圾分类运营方案
厦门垃圾分类运营方案概述垃圾分类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厦门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能力,厦门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垃圾分类运营方案。
该方案通过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和机制,促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
收集和分类厦门市垃圾分类的基本原则是“分类就近处理”。
根据规定,居民应将垃圾分类后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内,由专业的垃圾分类员进行收集。
目前,厦门市的垃圾袋分为两种颜色,红色的用于装可回收垃圾,绿色的用于装其他垃圾。
此外,各个小区还设置了垃圾分类投放提示标志,方便市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转运和处理一旦垃圾被分类和收集,它们就会被转运到厦门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目前,厦门市采用了多种垃圾处理技术,包括焚烧、填埋、生物质处理等。
这些技术都具有高效、环保等特点,能够有效地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为了鼓励市民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厦门市政府还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活动。
这些活动包括垃圾分类宣传广告、垃圾分类讲座、垃圾分类知识问卷调查等,旨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能力。
此外,厦门市政府还通过各种渠道向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和技巧,使垃圾分类能够全面推广,并形成厦门与国内其他城市不同的垃圾分类文化。
总结厦门市的垃圾分类运营方案既注重了垃圾分类的收集和分类,又关注了垃圾的转运和处理。
通过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市民的垃圾分类能力不断提高,垃圾分类的成效也日益显现。
因此,本方案是值得推广的一种垃圾分类的经验。
厨房垃圾分类怎么操作方法
厨房垃圾分类怎么操作方法
厨房垃圾分类操作方法如下:
1. 准备分类垃圾桶:将厨房垃圾桶分为干垃圾、湿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三个分类。
2. 清空食物残渣:将剩菜剩饭等食物残渣倒入湿垃圾桶中。
3. 填饱袋子:将湿垃圾装入有可代降解的塑料袋或纸袋中,以免积累臭味。
4. 清洗回收物:将可回收垃圾(如饮料瓶、易拉罐等)彻底清洗后,沥干水分。
5. 分离湿干垃圾:将干垃圾和可回收垃圾装入干垃圾桶,湿垃圾装入湿垃圾桶。
6. 垃圾分类投放:根据回收规则,将干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垃圾回收容器或垃圾分类收集站。
7. 注意垃圾处理时间:每天或隔天将湿垃圾桶中的垃圾倒入社区的垃圾分类站或投放时间点处。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垃圾分类规则可能有所不同,最好了解并遵守所在地区的垃圾分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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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垃圾除可回收物、
厨余垃圾和
有害垃圾之
外的生活垃
圾。
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
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
纸尿片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破旧
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尘等。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按照“四分类”对应“四色桶”,即厨余垃圾桶采用绿色,色标为PANTONE 562C;可回收物垃圾桶颜色采用宝石蓝,色标为PANTONE 660C;有害垃圾桶颜色采用红色,色标为PANTONE 703C;其他垃圾桶采用橘黄色,色标为PANTONE 137C;并在桶身正面印有所对应类别的醒目标志。
三、分类标志
(一)标志颜色和字体
1.厨余垃圾采用绿色,色标为PANTONE 562C;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宝石蓝色,色标为PANTONE 660C;有害垃圾采用红色,色标为PANTONE 703C;其他垃圾采用橘黄色,色标为PANTONE 137C。
2.标志的中文字体为大黑简体,英文为Arial粗体。
(二)标志
1.具体四类生活垃圾的大标志如下:
2.每类生活垃圾下设典型组分的小标志,具体标志如下:
(1)厨余垃圾
(2)可回收物
(3)有害垃圾
(4)其他垃圾
四、标志使用
(一)本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使用。
选用的标志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选用的小标志应与大标志相匹配。
(二)标志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并不应在标志内出现其它内容。
(三)在使用时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标志尺寸,但须保持其构成要素之间的比例。
(四)使用过程中标志应保持清晰和完整。
五、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