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执法年工作总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种子执法年工作总结

今年我市把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列入全市农业工作重点内容之一,紧紧围绕上级的工作要求,以规范我市种子管理,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确保种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种子有效供给为工作目标,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在各县(市、区)农经局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种子执法年活动取得了较大成效,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培训工作扎实有效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农业部《 __xx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__》(农办农[xx]148号)和浙江省农业厅《 __浙江省xx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__》(浙农专发[xx]11号)文件要求,嘉兴市农业经济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赵如英为组长,市种子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嘉兴市种子执法年领导小组。1月下旬和2月上旬分别召开全市种子管理工作会议和执法年动员大会,并于2月22日发布《 __嘉兴市xx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__》(嘉农经[xx]14号)。各县(市、区)也分别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2、开展培训宣传,将种子执法年活动落到实处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农民信箱等形式,对执法年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进行各种宣传活动26次,发放相应的法律知识、农技资料15000多份,播放种子执法年光碟16场(次)。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组织农技专家进行现场有关科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活动、开展农资市场执法大检查、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嘉兴市广播电台、嘉兴电视台、嘉兴日报社等新闻媒体也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

二、加强市场监管,开展种子执法检查

1、清理整顿种子企业,杜绝种子经营违法行为

3月22-25日,市种子管理站和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对各县(市、区)行政许可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省级、市级发证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各县(市、区)对持证企业和备案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并自查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者备案情况的核发行为。

全市共自查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备案经营许可证353份,对全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企业及部分备案企业经营户进行检查,抽查种子标签181个,种子经营档案175份,品种审查与授权103个。检查结果总体良好,各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设备、人员齐备,加工储藏能力充足。

2、严查农作物种子质量,保障农业用种安全

今年,我市开展了春、秋二次农作物种子质量执法大检查。全市共抽检种子样品338份,其中春季抽取样品96份,秋季抽取样品242份;自检274份,全部是本地产晚稻种子,合格率为100%,送省种子质量检验站检验64份,包括水稻、玉米、大豆、油菜及蔬菜种子,合格34份,合格率为53.13%,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水分超标,少数样品发芽率、净度不达标。

三、简化办事程序,保障 __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xx年7月1日以后,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事项进入市政府办证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受理、种子管理站审核、分管局长签字同意、窗口领取的办事流程。同时,在办证窗口制作办事指南,同时在嘉兴农业 __公布,简化流程,方便申请单位(个人)办理。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种子检验员及检验机构信息、种子执法信息、种子市场检查信息及时公开,并随时报市局。市局以嘉兴农业 __为平台,建立种子管理信息查询系统,做到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品种审定信息可查询,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品种,方便种子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查询。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的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1)个别企业在填写经营档案时有品种漏记现象;(2)私营企业中,种子检验人员、检验仪器尚不够齐全,检验室操作和管理制度不够完整;(3)持证经营企业中技术人员离职未能及时派员参加培训考核而外聘技术人员,或持过期失效的资格证书;(4)个别地方有无证经营现象,有农作物品种未审先批情况。

2、部分作物种子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本地产晚稻种子合格率为100%,但外地的水稻、玉米、大豆、油菜和蔬菜等农作物种子,合格率为53.13%,其中大豆合格率仅为28.6%,蔬菜种子合格率为46.9%。从地区来看,市本级抽样合格率为80%,嘉善合格率最低,为35.71%,其他县(市)合格率为50-70%。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水分超标,超标幅度在0.3-3.4%之间。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继续将根据省、市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1、对检查中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时整改,其中对种子检验人员不足或证已过期的情况,要求企业派员参加省站xx年的种子检验培训和考试(已有4家企业报名参加,其中3家为增加检验人员);应备案未备案的,要求企业及时进行备案;对个别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按照《种子法》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及时清理有关证照,净化种子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利益,保障种子有效供应。

2、针对大豆、蔬菜种子合格率较低等情况,要求种子经营单位要做好种子采购和加工精选,尽可能提高种子质量,加强库存种子的保管。同时,农业部门要技术出台技术指导意见,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具体指导各级农经部门和农民做好浸种催芽和播种工作。

3、继续开展市场检查和种子质量监督,对不合格的种子企业,发证机关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许可证;同时,按照年初计划,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公布清理与检查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