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酒业商学院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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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酒业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酒业的培训工作,使全体员工能理解和认同企业理念、企业文化、价值观和管理模式,充实其知识和技能;同时充分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和效果,确保培训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花园酒业各部门及工厂。

第二章培训组织和职责

第三条酒业培训工作的管理由花园酒业培训中心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酒业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

(二)负责酒业公共课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负责对各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培训计划的审核、培训工作的考核、指导和监督;

(四)负责建立相应的培训师资库;

(五)负责选购、编写和修订培训教材;

(六)负责对酒业培训教师的考核;

(七)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八)办理酒业外培的有关事宜;

(九)负责酒业培训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十)负责酒业后备人才的培训工作;

(十一)建立员工培训台帐。

第四条各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的培训工作由其负责人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协助花园酒业培训中心做好酒业开展的培训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的培训计划;

(四)负责选购、编写和修订本部门、单位所需的专业培训教材,交花园酒业培训中心审核并存档、备案。

(五)确定本单位内部培训教师,并报花园酒业培训中心备案;

(六)对本部门、单位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七)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员工的培训档案。

第五条 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花园酒业培训中心和各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做好培训工作:

(一)根据其职能对口,为培训提供专业教师;

(二)根据各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的不同情况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培训教材必须事先编好,并作为一定时期的酒业培训教材,报花园酒业培训中心存档、备案。

第三章 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审核

第六条 制定培训计划的流程

第七条

培训计划所包含的内容:

(一)培训的目的;

(二)培训能够取得的预期效果;

(三)培训的对象;

(四)培训的内容;

(五)培训的时间;

(六)培训的地点;

(七)培训的形式、方式;

(八)培训教师;

(九)培训组织人;

(十)培训考核;

(十一)培训费用预算。

第八条培训计划考评项目:

(一)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针对性;

(二)培训对象的选择;

(三)培训讲师的选择;

(四)培训教材、教案;

(五)培训费用;

(六)培训计划的制定是否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

第四章师资和教材的管理

第九条师资的管理

(一)花园酒业培训中心负责明确应开设的公共课程,并确定授课教师;各部门、单位负责明确应开设的专业课程,并确定授课教师。

(二)花园酒业培训中心根据课程建立师资库。

(三)教师的培训工作列入师资考核范围,考核结果进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各种考评和评价的依据。

第十条内部师资资格的认定

1、热爱酒业的培训工作;

2、普通话标准流利;

3、表达能力强;

4、熟悉所讲授课程的内容,并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师资的考核

(一)师资一经认定,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授课责任,凡连续两次无故不承担其应该讲授的课程,取消其师资资格,并记入本人考核档案。

(二)对每次师资的授课进行效果评估,每年综合评价一次。

(三)每次上课必须有备课讲义,要按时上下课,配合好花园酒业培训中心和各部门的培训工作。

(四)花园酒业培训中心通过学员考试成绩以及对学员的调查问卷来考察师资的教学能力,必要时进行淘汰。

第十二条教材的管理

(一)培训教材由任课教员编写,并报花园酒业培训中心审批、存档。

(二)培训教材如为酒业购买则为酒业财产,由花园酒业培训中心负责保管,学员和教员领用的教材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归还。

(三)酒业内兼职教师编写的教材须将电子版和书面版各一份交花园酒业培训中心存档。

第五章培训类别和方法

第十三条按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分

(一)新员工岗前培训:向酒业新录用的员工介绍酒业的历史和发展方向,讲授酒业企业文化、员工的行为规范和业务技能,提高其素质,尽快成为符合要求的员工;

(二)“师带徒”培训:由部门指派一位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行为道德较好的老员工负责对一个或几个新员工在行为上的指导;

(三)在职培训:利用上班时间或业余时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进行的培训;

(四)脱产培训:离开岗位参加的培训,包括一个月以内的短期限培训和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长期培训;

(五)特殊工种培训:对国家有明文规定必须参加国家相关机构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六)关键岗位培训:酒业设定的特殊工种(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岗位和重点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七)晋升培训:员工进入酒业人才库后,酒业将给予员工所申请岗位应具备知识技能的培训。后备人才必须经晋升培训考核合格后

方可参加较高职位的竞争上岗或任命,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按培训教师分

(一)外培:由酒业聘请外部人员到酒业内对酒业员工进行的培训及送外培训;

(二)内培:由酒业内部人员担任教员进行的培训。

第十五条培训方法有:授课(采用电子教学)、参观、操作示范、现场实习、工作轮换、上级对下级的在职辅导、自学等。

第六章培训的实施

第十六条培训课程

(一)酒业组织的公共课程:包括管理人员管理知识的培训、酒业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的培训、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的培训等。

(二)有各职能中心(分子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实际需要进行的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七条培训流程

制订员工培训年度计划报酒业花园酒业培训中心审批——批准计划或其更改——根据年度计划和实际需要制定月培训计划并报批——下达培训通知——实施培训——考核,评价培训效果——整理培训资料并存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第十八条培训计划

(一)各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培训需求表》调查),填写《年度培训计划》并于每年12月1日前报花园酒业培训中心。

(二)花园酒业培训中心审核后于12月10日前编制酒业年度培训计划表,并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批,12月15日前下发各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三)各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月份培训计划,部门领导审批后于每月18日前向花园酒业培训中心报下月培训计划。

(四)各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因生产经营等原因,需改变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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