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公证和泰国公司公证及中国驻泰国使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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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真伪需要当地公证及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涉外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真伪需要当地公证及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涉外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真伪需要当地公证及中国驻外使馆认证?随着涉外民事诉讼的增多,那么怎么辨别涉外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真伪就成为案件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国内法院在立案受理时一般都会要求提供境外主体资格证明,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我国法律对于涉外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规定如下:外国自然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等证明均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但作为自然人的外国当事人直接向法院递交的个人身份证明、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境外当事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除外。

以下是一个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真伪的一个案例。

2010年2月18日,马来西亚某集团公司在某区法院起诉,其诉状盖红色外文印章,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诉状一样盖红色外文印章,这枚外文印章是签字印章。

为证明其外国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身份,还递交了一份1997年11月5日某集团公司在马来西亚企业登记局的批文,批文为翻译件,也递交了陈某某的马来西亚身份证和护照。

经查,马来西亚某集团在2002年8月8日在益阳投资成立一家独资公司,在工商登记时存有公司章程,盖有马来西亚外文印章。

被告答辩: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为假冒,不具备诉讼资格。

1、原告以马来西亚某集团名义起诉,其诉状盖的马来西亚某集团外文印章为假冒。

被告将诉状印章与某集团在工商存有印章相对照,两枚印章存在明显区别,2008年8月19日,被告请律师事务所委托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枚印章不为同一印章,则诉状印章为假冒,故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系假冒,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2、原告诉状外文印章如果是真实的,也不发生法律主体资格效应。

其一,根据马来西亚公司登记规定,马来西亚公司登记后,公司印章是一套两枚,行政印章是钢印印章,代表公司,另一枚是签字印章,是规范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代表签字之用。

签字印章盖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法人代表签字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泰国原产地证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泰国原产地证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泰国原产地证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泰国作为一个重要的出口国家,对于产品的原产地证标准制定了严格的要求。

这些标准不仅仅是为了维护贸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更是为了保护泰国特色产品的声誉和品质。

泰国原产地证标准的制定过程十分复杂,需要各部门的协调和合作。

本文将全面介绍泰国原产地证标准的定义、制定过程、内容和要求,并探讨其重要性、影响和应用。

最后,我们还将提出对泰国原产地证标准的建议和展望,以期进一步推动泰国的贸易发展和产品的国际认同。

通过这篇长文的阅读,读者将对泰国原产地证标准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了解其对泰国经济和贸易的重要意义。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详细介绍泰国原产地证标准。

首先,在引言部分,将简要概述泰国原产地证标准的背景和意义。

其次,在正文部分,将分为三个小节,分别讨论泰国原产地证标准的定义、制定过程以及内容和要求。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强调泰国原产地证标准的重要性,并探讨其影响和应用,最后还会提出对该标准的建议和展望。

在第一节的引言部分,我们将对泰国原产地证标准做一个概述。

我们会说明该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以及泰国政府出台该标准的背景和目的。

这一部分旨在为读者提供对泰国原产地证标准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为接下来的内容做铺垫。

接着,在第二节的正文部分,将分为三个小节来详细探讨泰国原产地证标准。

首先,我们将定义泰国原产地证标准,解释其含义和作用。

然后,我们将介绍该标准的制定过程,包括参与制定的相关机构和利益相关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主要考虑因素。

最后,我们将详细介绍泰国原产地证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标准中具体规定的要素和执行要求等。

最后,在第三节的结论部分,我们将强调泰国原产地证标准的重要性。

我们将探讨该标准对于泰国出口产品的影响和应用情况,以及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进一步完善该标准,提高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最后,我们还将展望泰国原产地证标准的未来发展,并探讨可能涉及到的挑战和机遇。

泰国员工入职需要提交的材料

泰国员工入职需要提交的材料

泰国员工入职需要提交的材料泰国是一个拥有丰富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国家,吸引了许多外国公司在这里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如果你在泰国找到了一份工作,那么入职的第一步就是准备所需的材料。

下面是一些你在泰国入职时需要提交的重要文件和材料。

1. 护照:作为外国员工,你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

护照应该在入职前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

2. 工作许可证:如果你是在泰国工作,你需要申请工作许可证。

工作许可证是由泰国劳工部颁发的,需要雇主提供的文件和申请表格。

具体申请流程可以咨询雇主或相关部门。

3. 工作合同:一份正式的工作合同是入职的必备文件。

工作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福利等内容。

4. 个人简历:个人简历是你向雇主展示自己经历和能力的重要材料。

简历应包括个人背景、教育经历、工作经验和技能等信息。

5. 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雇主通常会要求提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这些证书可以证明你的学历和专业能力。

6. 照片:你需要提供一些个人照片,用于工作许可证、员工卡和公司文件等用途。

照片要求正面、清晰、无遮挡。

7. 银行账户信息:雇主会要求你提供泰国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将工资和其他福利支付给你。

8. 紧急联系人信息:你需要提供一些紧急联系人的信息,以备不时之需。

这些联系人可以是家人、朋友或其他亲密关系的人。

9. 健康证明:有些公司可能要求你提供健康证明,以确保你在工作期间身体健康。

这通常包括体检报告和疫苗接种记录等。

10. 税务文件:根据泰国的法律规定,你可能需要提供一些税务文件,如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税务号码等。

11. 其他文件:根据雇主的要求,你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文件,如推荐信、培训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入职前,你应与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确认所需材料的清单,并确保准备齐全。

此外,你还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工部门或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等机构,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入职泰国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护照、工作许可证、工作合同、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照片、银行账户信息、紧急联系人信息、健康证明、税务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我国现明确规定对境投资者主体证明需要文件的公证认证

我国现明确规定对境投资者主体证明需要文件的公证认证

我国现明确规定对境投资者主体证明需要文件的公证认证一、我国现行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制度。

自197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批准第一批3家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我国吸收外资直接投资已经走过32个年头,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也跟随着不断地改革和完善。

2006年以前,外国投资者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不需要相关公证认证手续可以直接使用,若为外文的内容只需附上对应的翻译件就可以直接作为登记材料使用。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律不断完善,特别是2006年新的《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后,外资登记的适用的法律发生了变动,导致外资登记实务的重大调整。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4月24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以下简称《执行意见》)的相关规定,要求“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这是外资登记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需经公证认证才为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材料。

(一)“公证认证”法律依据。

根据国际惯例以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证据材料,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再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对于没有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对在台、港、澳形成的证据,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才能予以认可。

(二)“公证认证”流程。

“公证认证”实为两个程序,步骤上先“公证”后“认证”,且两道程序是有联系的。

各国驻华使馆认证规定、收费一览表

各国驻华使馆认证规定、收费一览表

注一:1、凡表中未列出的国家,我均按100元人民币标准收取认证费;2、凡标明单认证的国家,急件为一个工作日,平件为五个工作日;3、使馆认证费随汇率变化等原因时有调整,故本表仅供参考,以使馆实际收费为准,多退少补。

4、使馆认证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故本表所列认证所需时间仅供参考。

注二:办理印尼驻华使馆认证注意事项:(一)办理个人基本资料认证:1、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离异者除未再婚证明外,还须提供离婚协议书公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须在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2、申请人持上述公证书到外交部办理认证后持公证书及其复印件亲自到印尼驻华使馆申办认证。

(二)商业文件及办理药品、医疗骑械、保健品、化妆品类认证所需材料:办理商业文件所需材料:1、中国公司予以印尼合作公司的委托信、代理信或授权书(注明详细地址),并附出口印尼产品的详细资料及印尼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由销售证书、产品成分证明、经营许可。

3、中国公司的营业执照。

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认证所需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市级以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签署)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保健食品销售证明书(市级以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签署)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中方公司授予印尼方的授权书6、授权书中所涉及的产口成分的说明(医疗器械类产品除外)上述材料均需在当地公证部门公证,或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公证;公证后的文件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送交使馆认证的公证书需附一份复印件以及被授权的印尼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如其中某项已在印尼驻华使馆认证过,须将其复印件一并附上。

大使馆公证书

大使馆公证书

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的公证书在国内使用是否要认证这是个在领事认证中被经常问到的问题。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就首先要了解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和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关系。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受理驻在国或领区内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我国驻外国大使馆、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

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中,亦有涉及公证和领事认证的规定,如:“为任何国籍的个人出具在派遣国使用的各种文书;应派遣国国民的要求,为其出具在派遣国境外使用的各种文书;认证派遣国有关当局或接受国有关当局所颁发的文书上的签字和印章。

”中国驻外使领馆主要办理以下几类公证声明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婚姻状况公证、健在公证、部分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等。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是对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上驻在国外交部门或者认证机构的印章及签字予以确认的活动。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馆受理符合以下条件的认证申请:(一)辖区范围内的认证申请。

我馆辖区范围为驻在国全境/×××(请领馆具体列明辖区范围);(二)驻在国认证机关及人员的印章、签字在我馆进行了备案,符合规定形式;不符合印章、签字备案要求的文书,不能在我馆办理认证;(三)文书真实合法,没有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四)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

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针对的是持中国护照的中国人,加入外籍的华人是不能办理公证的,只能办理认证。

因此,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的公证书在国内使用可以直接使用,无需认证。

国外证据公证及中国大使馆认证一家外贸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其中涉及到一份国外证据,法院要求提供该国外证据的海牙认证及中国大使馆认证材料,这使得该公司一头雾水,不知道该怎么办理,那么国外证据海牙认证及中国大使馆认证到底是什么,该怎么办,以下将详细讲述。

外籍诉讼当事人国内法院办理诉讼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公证认证

外籍诉讼当事人国内法院办理诉讼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公证认证

外籍诉讼当事人国内法院办理诉讼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公证认证外籍诉讼当事人国内法院办理诉讼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公证认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国自然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等证明均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但作为自然人的外国当事人直接向法院递交的个人身份证明、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境外当事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除外。

随着境外个人及公司在国内参与各种经贸文化交流的扩大和深入,境外公司在中国与中国公司或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也随着增加,这时如果境外公司要在国内法院起诉中国公司,法院会要求对境外公司的文件,如起诉书及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认证,这该怎么办?1. 原告是境外当事人的,应当提供自己的基本情况及主体存在的证明;被告是境外当事人的,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原告起诉后依法送达。

送达后,如果对被告的主体资格产生疑问,应当要求被告提供其主体存在、变化的证明。

被告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应诉答辩或者送达不能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缺席审判。

2. 外国自然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等证明均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但作为自然人的外国当事人直接向法院递交的个人身份证明、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境外当事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除外。

3. 外国法人、其他组织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应提交其合法注册登记、存续的证明,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董事(执行董事)或股东的身份证明书,证明其姓名和职务。

4. 外国自然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的律师。

目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律师尚不具有中国内地律师资格,不能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到内地参与诉讼。

5. 外国当事人在我国境外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外交部公证书认证

外交部公证书认证

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和国际惯例,认证由各国的外交、领事机关负责办理,各国驻外使领馆均有这方面的职权。

我国办理认证的机关是外交部领事司和有驻华使领馆的省、市外事办公室,在国外为我国驻外使领馆。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42条规定:“公证书费品、理领事认证的,应由东办公证处远有关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

”办理公证书认证的一般程序是:凡发往域外使用的需要办理认证的民事类公证书,一律由公证书的公证处直接秘到中国旅行总社签证代办处,由该代办处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并送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认证。

对经过“双认证”的公证书,由签证代办处寄回原公证处发给当事人。

经济类公证书可由公证处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

公证文书认证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需要认证;公证书,应接文书使用国的要求陆相应的外文译文,并附认证页。

(2)公证机构要代收认证费、认证代办费、邮费等有关费用。

(3)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必须由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的公证员办理并盖签名章,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章必须事先报司法部和外交部备案。

公证书认证有关知识作者: 01 录入时间:2010-11-2 来源:济源司法局阅读144次领事认证知识 (公证书认证有关规定)●什么是领事认证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

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会或其地方分会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

俄罗斯公司与别的国家公司之间出现问题需要提供的公证认证

俄罗斯公司与别的国家公司之间出现问题需要提供的公证认证

俄罗斯公司与别的国家公司之间出现问题需要提供的公证认证一家中国公司和一家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公司签订贸易协议,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现在中国一方要在国内法院起诉该俄罗斯公司,法院要求提供俄罗斯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并同时办理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认证。

办理俄罗斯公司公证认证流程如下:1、向俄罗斯公司注册登记部门调取相关信息;2、在俄罗斯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文件需译成中文,可在公证处一并办理);3、在俄罗斯司法部办理认证4、在中国驻俄罗斯使馆办理认证(总领馆暂不受理认证业务)。

我们公司是一家外资,母公司是新加坡的一家公司,现在又想去俄罗斯设立一家分公司,在办理过程中,俄罗斯政|府出具了一份申请表,由新加坡公司董事签字,同时还需要一份公证认证。

原来我们办理过在国内使用的,是经过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认证的,那去俄罗斯是不是也这样办理就可以,都提供哪些文件?新加坡公司文件去俄罗斯使用,跟在国内使用流程是不一样的,在国内使用,需要提供授权书原件(对原件或复印件办理公证认证都可以),先由公证人公证、新加坡法律学会认证、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认证;如果去俄罗斯用,要比在国内流程复杂一些,需要提供原件(对原件或复印件办理都可以),由公证人公证、新加坡法律学会认证、新加坡外交部认证、俄罗斯驻新加坡使馆认证,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因为中国大陆没有加入海牙公约,但中国的香港加入了海牙公约,所以国内外的文件可以在香港完成海牙认证。

1、首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 2、由国际公证人转递香港高等法院认证并加盖apostille专用章备注:牵涉到授权委托书的文件有部分需要授权方亲自到律师面前确认签字。

朱小姐在广东的纸箱厂工作,因为和俄罗斯的一家公司有贸易合同,需要广东公司出一份授权书,这份授权书要拿到俄罗斯使用,俄罗斯公司要求该授权书在香港做一份公证并且香港高院加签,拿到高院加签后的文件俄罗斯这边才能接受。

办理需要提供授权书的原件,由香港公证人做授权书的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公证,办理时间十个工作日左右。

公证认证的含义及目的是什么呢

公证认证的含义及目的是什么呢

公证认证的含义及目的是什么呢?这里所说的认证,也称“外交认证”、“领事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包括本国的和外国的外交、领事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名或印章属实。

认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发往境外使用的公证书能够被使用国或地区有关当局承认,不致于怀疑印章和签名是否属实而影响公证书的效力。

发往国外使用的公证书哪些还须经过认证,主要决定于公证书的使用目的和使用国或地区的要求。

一般地说,用于涉外继承、收养等用途的公证书,都须经过领事认征,而用于出国定居、留学、旅游等用途的公证书,很多国家都规定不需要经过领事认证。

有关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要求是:一、要求我国发往该国使用的所有公证书都需经我外交部领事司和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国家有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西班牙、墨西哥、秘鲁和委内瑞拉等。

二、要求用于财产继承、转让、商务等用途的公证书,需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和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国家和地区有美国、加拿大、香港、法国、德国、科威特、伊朗、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比利时等。

三、英国和东欧各国只要求办理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用办理该国驻我国使馆认证。

四、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等国家对不涉及财产和收养关系的有关民事公证书,与我国互相免除认证手续。

认证的一般程序是:先由我国的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市外事办认证,证明公证书上公证机关的印章和公证员的签名章属实;然后由公证书使用国的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认证,证明公证书上我国外事部门的印章属实。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认证程序,那是办理发往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使用的公证书的认证,可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转请与该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第三国)驻华使馆认证。

然后发往该国使用。

关于公证机关送认证的程序是:自1986年6月1日起,凡须办认证的公证书,均由公证处直接寄送中国旅行社总社签证代办处,由该处汇总后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然后由该处再代向有关外国驻华使馆申办认证,并负责对办完认证手续的证书的转递事宜。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4 条规定,境外当事人给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要办理公证认证,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1 条规定,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要办理公证认证,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实践中应当怎么做?会遇到哪些问题?笔者结合办案经验作一介绍。

一、公证认证哪些文件依前述规定,需要公证的是两类文书,委托书和域外证据,似乎很明了,但实践中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

(一)委托书除了委托书,还有委托人的主体登记文件需要一并公证认证,于公司而言是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商业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决议等,于个人而言是身份证件复印件。

尽管民诉法中没有规定这一点,但实践中这部分内容是不可或缺的。

对代理人来说,还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书的授权内容和文件的份数。

做一次公证认证很麻烦,有的时间还挺长,所以尽可能把法律程序中所需的文件一次办妥,宁多勿少。

授权内容方面,代理人开始代理的是一审原告,要考虑到后续的二审、执行甚至再审,所以委托书中的授权要尽可能都覆盖到,把一审、上诉、执行、再审阶段的诉讼权利全写上。

份数方面,公证认证文件建议不少于五份,这样一旦进入后续程序可以随时提交授权文件。

试想如果没有上诉的授权,一审判决了境外当事人不服想上诉,而上诉期只有30 天,临时去办公证认证,能不能来得及,万一来不及那就丧失了上诉机会。

(二)域外证据民事证据规则规定“域外形成的证据”需要公证认证。

哪些属于域外证据,很多文件是容易确定的,比如域外的合同、发票、收据、银行凭证、提单、行政机关通知等,但也有一些难以区分,比如未注明合同签署地的涉外合同,这属于域外还是国内证据?笔者认为,保险起见还是做公证认证。

因为境外当事人若依据合同起诉,合同是关键证据,万一中国的被告基于签约过程提出合同签订地在境外,认为合同是域外证据,要求公证认证,会造成额外的麻烦。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声明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声明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的公证书在国内使用是否要认证这是个在领事认证中被经常问到的问题。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就首先要了解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和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关系。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受理驻在国或领区内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我国驻外国大使馆、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

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中,亦有涉及公证和领事认证的规定,如:“为任何国籍的个人出具在派遣国使用的各种文书;应派遣国国民的要求,为其出具在派遣国境外使用的各种文书;认证派遣国有关当局或接受国有关当局所颁发的文书上的签字和印章。

”中国驻外使领馆主要办理以下几类公证声明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婚姻状况公证、健在公证、部分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等。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是对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上驻在国外交部门或者认证机构的印章及签字予以确认的活动。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馆受理符合以下条件的认证申请:(一)辖区范围内的认证申请。

我馆辖区范围为驻在国全境/×××(请领馆具体列明辖区范围);(二)驻在国认证机关及人员的印章、签字在我馆进行了备案,符合规定形式;不符合印章、签字备案要求的文书,不能在我馆办理认证;(三)文书真实合法,没有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四)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

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针对的是持中国护照的中国人,加入外籍的华人是不能办理公证的,只能办理认证。

因此,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的公证书在国内使用可以直接使用,无需认证。

境外授权书公证及中国驻外使馆认证流程境外授权书在国内使用的越来越频繁,包括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代表处,国内法院办理诉讼,品牌商标使用权等等,这些授权要想做国内发生效力,就必须办理好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手续。

华为供应商大会

华为供应商大会

构建“诚信、廉洁、高效、低成本”的采购环境华为终端供应商诚信、廉洁大会报道为了进一步明确华为对供应商诚信廉洁的要求,让供应商更好的了解华为“阳光采购、价值采购“的理念,在全部签署诚信廉洁协议的基础上,于 6月21日和7月2日,华为终端采购认证部分业务模块组织了3场涉及所有主要供应商的诚信廉洁大会。

会议得到了130家供应商的高度重视,与终端有业务的主要供应商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业务接口经理、质量总经理参加,无缺席人员,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通过大会,华为向各供应商明确:华为的采购运作是基于集体决策机制,对于供应商的评估标准是T (技术和技术支持)、Q(质量)、R(响应)、D(交付)、C(成本)、E(环境保护)、SA(社会责任),这七个方面作评价的,各供应商只有在此七个方面达到华为公司的要求,华为公司才会选择相应供应商,谁表现最好,谁在华为合作的机会、份额大。

对于违反诚信、廉洁合作协议要求的供应商,华为将按照协议严重处理,甚至取消供应商与华为的合作资格、交与相应的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终端采购认证部副部长石殿甫在会上代表华为感谢供应商对华为的支持,以“诚信、廉洁、高效、低成本”为题,从华为自律宣言创建诚信、廉洁环境、与华为合作的企业如果不诚信的会导致企业经营风险、华为的采购理念等方面,并在会上宣读了自己的自律宣言并希望供应商给与支持和监督,起到了很好的警示、示范效果。

全球采购GPO办公室相关人员向供应商详细解读了华为对于供应商的诚信、廉洁的具体要求,会议中,还通过现场提问的互动方式进行了双向的沟通,对供应商关心的、有疑虑的问题都进行了一一解答。

3场大会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供应商都纷纷表示更加理解和清楚华为的诚信、廉洁要求,一定会身体力行,对内做好宣传和制度约束,在今后对华为的支持中将聚焦于提升在华为的成本、交付、技术合作的表现,共同缔结高效、低运作成本的产业链。

2010年华为印度供应商大会成功召开2010年8月20日,主题为“Hand in hand, Share the Future”的印度地区部供应商大会在Gurgaon 成功召开。

如何申请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签证

如何申请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签证

如何申请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签证泰国工作许可证泰国于1973年开始实施《外国人工作法》。

该法要求所有在泰国工作的外国人在该国工作前都需取得工作许可。

该法于1978年进行了修订,对工作许可证的签发、延期程序,以及有可能禁止外国人从事的工作种类作了规定。

一、豁免该法规定从事下述职业的外国人可以不必工作许可证:外交使节团成员;领事团成员;联合国及其特别机构的成员国代表和官员;从国外来为上述人员工作的私人服务人员;执行泰国政府与他国或国际机构协议项下公务的人员;为教育、文化、艺术或体育事业而进入泰国的外国人员;经泰国政府特别批准来泰国履行义务或执行任务的外国人。

二、特别例外尽管大多数外国人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而且必须在许可证签发后才可开始工作,《外国人工作法》为下列情况提供了特别的待遇:1)紧急和重要的工作根据移民法,对暂时进入泰国执行任何紧急和重要事件而且在泰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的人,可以不必取得工作许可证。

但是这些人必须提交由本人签字并由其雇主背书的书面报告,并经移民局局长或其指定的委托人同意。

享有此项待遇的外国人可凭任何一种签证进入泰国。

所谓“紧急、重要的工作”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否给予工作证的豁免完全由管理机关决定。

2)投资促进根据《投资促进法》,试图在泰国得到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必须在收到投资促进委员会的任职通知后30天内提交工作许可申请。

这类人可以在政府处理其申请期间从事经授权的工作。

三、办理程序该法要求在泰国工作的外国人必须在开始工作前获得工作许可。

该法第八章规定,在开始工作前雇主可代其填写申请表格。

但是根据《移民法》,只有当该外国人根据移民法进入泰国后方给予发放工作许可证,而且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

工作许可开始的有效期限仅仅是根据移民法该外国人的非移民签证所允许他在泰国居留的时间。

因此工作许可将根据签证的延期和更新而进行更新。

对于持有泰国居留证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可每年更新。

劳工厅具体负责办理更新事宜,原则上工作许可的初始有效期限是一年。

涉外委托书公证

涉外委托书公证

境外委托书公证认证程序是什么?境外委托书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外国当事人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与认证的规定,主要是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当事人。

对于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手续,与我国公民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手续相同。

但是,也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只是无需公证与认证手续。

境外委托书公证认证的司法解释根据司法解释,境外委托书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后,其公证文书还必须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

行使涉外公证认证职能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包括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和代办处等,具体行使涉外公证认证职能的部门是领事部,其他部门(如教育处、文化处、商务处等)无权出具涉外公证认证文书。

以下以在中国驻英使馆办理离婚授权委托公证认证为例来说明:(一)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不为中国公民办理协议离婚。

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且对财产、子女抚养等没有争议,可以在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二)如双方或一方离婚当事人在英国工作或学习,不便回国办理离婚事宜,可以委托国内亲友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有关的中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此前,离婚当事人应确定好起诉人(即原告)、应诉人(答辩人,即被告)。

(三)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仅为中国公民办理诉讼离婚委托书。

已取得英国护照的原中国公民应根据认证程序办理。

(四)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

(五)要求提供:1、?中国公民办理公证文件申请表?一份填表;2、离婚当事人应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婚姻状况公证书;3、中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涉外涉港澳诉讼中外方当事人主体及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在涉外涉港澳诉讼中,外方当事人主体及授权委托书要拿到中国使用,必须办理好公证认证手续。

(一)涉外民商事诉讼中,外国人需提交个人身份书,外国企业或组织应提交其合法注册登记、存续的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董事(执行董事)身份证明书,上述证明均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公证书】如何办理公证书认证

【公证书】如何办理公证书认证

【关键字】公证书如何办理公证书认证篇一:国外公证书到中国使用验证认证怎么办理国外公证书到中国使用验证认证怎么办理国外文书中国使用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国外文书在中国使用必须要办理当地公证,得到公证书后再国内使用前还需要办什么验证吗?国外公证书在国内使用前必须办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手续,之后才能在中国有效使用。

办理国外公证认证流程:首先当地公证人公证,然后该国外交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最后到中国领事馆办理认证。

来源于/cjwt/2124.html篇二:办理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办理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核心内容: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办理公证的流程第一步:公证的申请与受理,包括办理公证的申请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公证受理后的分类、公证的受理费用等;办理公证的流程的第二步:办理公证的审查,包括公证材料的审查、材料的补充等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公证的申请与受理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征明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任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d6a93d66bb68a98271fefac7?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c6700d118caa74fc &sign=8b206bd3d8&zoom=&png=10959-20800&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各国使馆认证需要时间

各国使馆认证需要时间

各国大使馆认证的费用和时间这几天出叙利亚的货,办理使馆认证,刚好找到这些资料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A阿尔巴尼亚 800(常按汇率调整) 15天商业文件需整本复印件。

阿尔及利亚民事70商业620 20天1、建议使用阿文或法文译文,以防使用不便。

2、商业文件需整本复印件,单据须做成证明。

书阿富汗民事 210(+3元银行手续费)商业 340(+4元银行手续费) 15天需要整本复印阿根廷 332 7天1、由其他国家或地区转口至阿根廷的货物,其产地证需附两张发票。

2、未刑公证书2个月内有效。

3、未婚公证书半年内有效。

4、沪、皖、浙、苏地区送上海总领馆认证。

5、证书类需附西班牙文译文。

公证员必须亲笔签名。

6、商业证明书、价格表等需说明使用目的国。

阿联酋民事证书400民事诉讼类400商业证书 8000产地证400发票按金额收费:0 - 2272美元: 4002272 - 6818美元: 8006818-13636美元: 160013636-20455美元: 240020455-34091美元: 320034091-56818美元: 400056818-113636美元: 5200113636-227273美元: 6000227273-454545美元: 8000454545美元及以上按如下计算:金额*4.4*2‰*4 7天1、发票必须与产地证一起认证,发票按金额收费。

2、发票需一份复印件。

3、肉类出口需有四证:发票、产地证、商检证、屠宰证。

4、月底使馆结帐,办件较慢。

5、所有委托类(民事、商业)公证书均可收费8000。

阿曼产地证 210(副本90)商业发票1-10000美元45010000美元以上 600副本:正本认证费的50%商业合同 600 (副本300)商业代理 1050 (副本450)屠宰证 300其他代理 300 (副本150)学历 150 (副本90)结婚 150 (副本150)离婚 300 (副本150)未婚 300 (副本150)授权书 1050其他证书:300丢失文件补充申请150(副本90)以上未提到的任何其他文件150 (副本90) 7天阿塞拜疆 400 15天需复印件埃及 450 7天1、需复印件。

泰国大使馆开夫妻关系证明

泰国大使馆开夫妻关系证明

泰国大使馆开夫妻关系证明
泰国公民在中国登记结婚,是需要出具泰国的未婚证明的,证明当事人目前的婚姻状况,是符合婚姻登记要求的。

泰国结婚证认证文件主要用于在泰国结婚的夫妻回国办理户口、房产交易、配偶工作安置、离婚诉讼、签证延期、申请中国长期居留权等。

泰国结婚证系泰国政府签发的文书,中国政府不直接承认由外国政府签发的文书,该文书必须办理泰国结婚证认证程序才能被中国政府接受。

泰国结婚证认证涉及公正员公证、泰国外交部认证以及中国驻泰国使领馆领事认证三个步骤。

泰国结婚证认证文件主要用于在泰国结婚的夫妻回国办理户口、房产交易、配偶工作安置、离婚诉讼、签证延期、申请中国长期居留权等。

泰国结婚证系泰国政府签发的文书,中国政府不直接承认由外国政府签发的文书,该文书必须办理泰国结婚证认证程序才能被中国政府接受。

泰国结婚证认证涉及公正员公证、泰国外交部认证以及中国驻泰国使领馆领事认证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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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公证和泰国公司公证及中国驻泰国使馆认证
泰国公证认证是泰国文件在中国有效使用的前提。

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行为。

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

大使馆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等有关规定,接受领事辖区(领区)内的认证申请。

泰国公证即由泰国公证人对泰国文件内容加以确认,泰国公证以公证书的形式体现,由公证人对文件审核后,将公证书和所附文件捆绑为一体,并在公证书上签章。

然后将做好的公证文件送泰国外交部认证,最后由中国驻泰国使馆认证。

由泰国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如学位学历证书、企业注册证书及有关文件、法庭判决书、婚姻状况证明、出生证、死亡证等等),如需送往国内使用,需要翻译成英文,并办妥泰国外交部认证后,再送到我
馆领事部申办认证。

办理认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详细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2、申办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提供需要认证的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英、泰两种版本,如附有中文版本最好)。

4、如果文件中有与中国法律相违背的文字,领事官员有权拒绝认证。

来源于/html/cjwt/3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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