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名城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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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客家文化名城建设的对策建议弘扬客家文化建设客家名城

加快推进客家文化名城建设的对策建议弘扬客家文化建设客家名城

征文弘扬客家文化建设客家名城——开展建设赣南次中心城市、江西省中等示范城市和“三城同创”的建议客家人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在我国漫长的文明史中,创造和传承了内容极为丰富,具有鲜明特色的客家文化。

龙南地处江西省最南端,素有“江西南大门”之称,为赣南次中心城市。

龙南自然风光秀丽,古迹胜景繁多,客家文化浓郁。

依托党的政策,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人民团结拼搏,奋发图强,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龙南客家传统优秀文化以其独有的魅力和方式,对宣传龙南、提高龙南的知名度,促进龙南的开放和交流,推进龙南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弘扬龙南客家文化,开展建设赣南次中心城市、江西省中等示范城市和“三城同创”活动,是推进龙南客家名城建设,提高我县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目标。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龙南客家文化,集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积极推进具有龙南客家特色的文化名城建设,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兴旺发达、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富裕安康,思想道德高尚、文化事业繁荣、产业品牌响亮、客家风情浓郁、城市形象鲜明”的龙南客家文化魅力之城,以龙南客家文化固有的开放兼容和改革创新精神,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实践和贡献。

为加快建设赣南次中心城市、江西省中等示范城市和“三城同创”,我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达到“弘扬客家文化,建设客家名城”。

(一)深化认识,把弘扬龙南客家文化摆上建设客家名城的核心位置。

龙南客家文化是龙南城市发展的“根”和“魂”。

其时代价值主要体现在与时俱进的文化理念,核心内涵是“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弘扬龙南客家文化,就是把这种理念和精神与我县现代化建设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全县人民努力建设现代化龙南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因此,弘扬龙南客家文化,对于推进龙南特色文化名城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文环境,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文化立市”推动历史文化名城科学发展——桂林市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的实践与思考

“文化立市”推动历史文化名城科学发展——桂林市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简介 : 陈丽华 , 中共桂林市委常委 、 桂林 市人 民政府副市长 、 中共 桂林市委宣传 部宣传部长 , 澳大利亚 国立大学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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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0年代初开始 , 一些市 民和农 二 、提升文化软实 力推动历史文化名城科 创 意产业迅速发展 。从 2 世纪 8 民以家庭作 坊为单 位 , 制作 、 销售 字 画 、 木雕 等工 艺品 , 流通 并 学 发展
陈 丽 华
( 中共桂林市委 ,广西 桂林 5 10 ) 4 0 2

要 :提 高 国家文化软 实力” “ ,是党的十七 大对文化建设提 出的新要求 。桂林 市作为我 国首批 历史文化名
城, 在科学发展观 的指导下 , 出了“ 提 文化 立市” 并在 实践 的过程 中积极探 索, , 以期提 高文化软 实力 , 动城 市科 学 推 发展、 和谐发展 和跨 越发展 。
入 的文化 内涵越多 , 质生产 中的档 次和附 加值就 越高 , 争 好又快发展提供源源 不绝的精神动 力 、 力支持 。亟待 充分挖 物 竞 智 力就越强 , 效益 就越好 ; 文化发展 中吸收 的经济成 分越多 , 科技 掘桂林作为历史文化名城 和国 际旅游 名城 的丰 富资源 , 资源 把 含量 越高 , 文化 的覆 盖 面就越 广 , 响力 就越 大 , 透 力就 越 优 势转 化为发展优势 , 品牌上 升为名 牌 , 影 渗 把 把社 会期 盼转化 为 强 。文化在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 中正承 担着 更加重要 的使命 。 精神动力和发展动力 。要 抓住全 国贯彻 落实科学发 展观 , 实施 提升文 化软实力 , 既是 实现科学 发展 的应 有之义 , 也是推 动科 《 文化产业振 兴规划》 加强文化 建设 的重 大契机 , , 推进 实施 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2•【字号】中府[2008]72号•【施行日期】2008.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中府〔2008〕72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我市是孙中山先生的故乡,因纪念孙中山先生而命名为中山。

我市历史文化源远流长,融农耕文化、华侨文化和名人文化于一炉,具有近代史迹特质和纪念意义。

为充分挖掘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大决策。

现就推进创建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构筑中山城市文化品牌,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和构建“两个适宜”“和谐中山”城市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对全面加强中山文化建设,开创建设“博爱、创新、包容、和谐”中山新局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都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通过挖掘、整理和保护我市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找准我市文化定位,积极塑造鲜明的地方文化特色;通过明确历史文化遗产的整理和保护措施,推动一大批城市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形成独特的名人城市新面貌;通过进一步挖掘和展示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逐步形成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的旅游发展新格局,有力促进我市旅游开发与第三产业的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是体现我市城市个性和特色最为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

但我市文化发展及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制约的瓶颈效应逐步显现。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部分文化遗产受到严重威胁。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认识不足、挖掘不够、保护不力、利用不当等问题,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未得到进一步挖掘与拓展,众多的历史文物和优秀近现代建筑均未得到有效修缮、保护,一些文物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甚至在旧城改造和旅游开发中遭到破坏。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0]25号文件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0]25号文件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0]25号文件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1.10•【字号】鲁政办发[2000]163号•【施行日期】200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0]25号文件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16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已翻印发给你们,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城乡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城乡规划意识,明确城乡规划原则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是关系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的重要工作。

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对于加快全省城市化进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完成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确定了跨世纪的城市发展战略和目标,城乡建设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但是,全省城乡规划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一是城乡规划的权威性有待提高。

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城市在城市建设中仍存在随意性和短期行为。

二是城乡规划滞后于建设,主动超前服务的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发挥超前指导、综合调控的作用。

三是城乡规划设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是城乡规划的机构、队伍、经费与规划工作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的重要性,增强规划意识,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把规划、建设、管理好城市和村镇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

佚名
【期刊名称】《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4(000)023
【摘要】<正>甬政发[2014]1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以及市历史文化名城与遗产保护工作暨市名城保护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促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科学保护利用,彰显独特的文化魅力,加快\"四好示范区\"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是
【总页数】4页(P4-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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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

XX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

XX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六城联创”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XX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相关评估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大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力度,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

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三)总体目标。

2015年9月,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申报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大部分指标符合《XX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验收评估标准》要求;2017年底前,通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考核验收;2018年申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力争2019年创成。

通过创建,全市建成各类纪念馆、博物馆、名人故居11处,全国重点、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达4处、9 处、97处,各级文保单位完好率达90%以上;建成区全国重点、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达1处、2处、15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处;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分别达5项、25项、100项、150项。

至2019年,基本形成以XX 历史文化名人为核心,以名人、名居、名遗为重点,以体现XX 地域文化(农耕文化、山水文化和历史文化)特征文化遗产为基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十二五”发展的重要保证。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江苏省加快建设“文化江苏”和**市建设“文化**”的战略部署,按照全市“建设文明**,打造文化名城”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十二五”的奋斗目标,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指的文化,是指除物质活动和政治法律制度以外的各类精神活动及其成果,包括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

涵盖思想道德、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旅游、文学艺术、群众文化活动和影视、会展、演出、网络、休闲娱乐等领域。

一、进一步加强我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文化建设,是区委、区政府顺应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交融的新趋势,在城区发展战略上的一个重大部署,是一项前瞻性、创新性的重要决策,意义深远。

(一)、加强文化建设是提高市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加强文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提高市民素质的重要条件,是凝聚和激励人民群众的重要手段。

加强文化建设,有利于促进人们在社会生活方面共同价值观念的形成,奠定构建和谐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增强社会各阶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加强全区文化建设,有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把建设“活力**、山水**、和谐**”的奋斗目标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现代化新城区的强大精神力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加强文化建设是增强区域经济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建设先进文化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建设已成为现代社会进步的重要指标,文化产业已成为当代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因素,文化发展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文化在综合实力竞争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见(最新)

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见(最新)

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见一、充分认识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转变为重视城市实体建设的同时,注重城市文化基因的传承、城市文化记忆的留存。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出了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随着xx区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推进,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是延续区域历史传统、提升区域文化品位的现实需求,是区域现代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是提升xx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保障。

xx区历来是宁波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城区内拥有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伏跗室—永寿街历史文化街区、秀水街历史文化街区、鼓楼公园路历史文化街区、郡庙—天封塔历史文化街区、郁家巷历史文化街区、南塘河历史文化街区等7处历史文化街区和莲桥街历史地段。

行政区划调整后,xx区辖区范围由原来的29.4平方公里扩大至595.5平方公里,新增加了鄞江历史文化名镇和建岙、鲍家磡、蜜岩、李家坑、崔岙、蜃蛟、前虞、凤岙、新庄、大西坝等10处历史文化名村。

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有利于展示xx区丰厚的文化内涵和底蕴,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提升城市文化特色,对于研究xx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形态发展等有着重要价值。

二、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目标(一)总体方向1.规划先行,系统谋划,彰显xx历史文化特色。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编制xx区各层次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以规划为依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历史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及历史载体的保护和利用。

2.保护优先,适度开发,提升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层级。

重点保护历史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的街巷、传统风貌格局,历史建筑,及与历史载体密切相关的景观环境。

在保护优先前提下,考虑适度开发,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产业,打造文化品牌。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2011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就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城市发展进步的灵魂。

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和谐,文化不仅是重要的内容、衡量的指标,更是强大的动力和支撑。

北京是享誉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文源深、文脉广、文气足、文运盛。

这座伟大的城市有着3000多年建城史和850多年建都史,积淀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传承了“五四”运动以来形成的革命传统文化精髓,凝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文化领域形成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风尚。

新中国成立后,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极大地推动了文化资源的聚集,极大地推动了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重要契机,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着力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进一步解放了文化生产力,首都文化焕发出巨大生机与活力,文化繁荣发展成为首都科学发展的鲜明特色和突出亮点。

以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圆满成功为标志,中华文化昂首阔步走向世界,展示了科技与文化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世界现代文化结合的巨大魅力,首都文化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0.08•【文号】发改规划[2016]2125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镇、小城镇两种形态。

特色小镇主要指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素,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

特色小城镇是指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特色产业鲜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建制镇。

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相得益彰、互为支撑。

发展美丽特色小(城)镇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平台,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有利于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现就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夯实城镇产业基础,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优化城镇生态环境,提升城镇发展品质,建设美丽特色新型小(城)镇,有机对接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坚持创新探索。

创新美丽特色小(城)镇的思路、方法、机制,着力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防止“新瓶装旧酒”“穿新鞋走老路”,努力走出一条特色鲜明、产城融合、惠及群众的新型小城镇之路。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7〕138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7〕138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7〕13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4日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打造国际文化旅游胜地的若干意见》,贯彻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要求,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国际文化旅游胜地,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深刻领会省党代会“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按照市委关于建设“古今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文化旅游胜地”的部署,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引领,以文旅融合为重要抓手,通过“一都一城一中心”建设,加快打造“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世界遗产城市”、“吴文化中心”等一批具有苏州标识的文化品牌和文化名片,推动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旅产业更加发达、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提升苏州文化影响力,把苏州建设成为古今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具有独特魅力的国际文化旅游胜地。

二、主要目标文化和旅游快速融合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文旅生产要素高效聚集。

至2020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10%和7%,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0•【字号】宁委发[2012]2号•【施行日期】201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宁委发〔2012〕2号2011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全面落实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更加坚定地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更加自觉地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特就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作出如下决定。

一、增强文化自觉自信,全面提升文化实力1、认清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的重要意义。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城市发展进步的灵魂。

文化是城市功能的最高价值,也是城市功能的最终价值。

在城市的发展中,文化建设已成为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突破口,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标志,成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南京已经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总体上进入转型发展和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新阶段。

今后五年,既是南京转型发展至为关键的时期,又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攻坚决战的时期。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建设绿色都市的强大引擎;是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都市的重要支撑;是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人文都市的巨大动力。

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扶持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扶持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扶持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14•【字号】市委办发[2011]136号•【施行日期】201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扶持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市委办发〔2011〕136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文化名城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积极性,加快推进我市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一步繁荣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1、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文化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本意见所指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为在我市民政部门注册的民办博物馆、民办书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艺术院团、民办纪念馆、民办美术馆、民办收藏馆、民办陈列馆以及文化创意类社会组织等。

2、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在文化名城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

繁荣发展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快文化名城建设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开放、非禁即入、政策引导、规范管理的原则。

3、自2012年起,在市相关专项资金中,单独设立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扶持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资金500万元,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以资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扶持开展活动好、提供服务佳、有重要影响的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文化服务范畴。

具体办法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指导意见》(杭政函〔2010〕256号)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01•【字号】浙政办发[2014]105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0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纲要的通知》(浙委〔2012〕96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4〕16号),提高县城(含县级市城区,下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县城整体实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加快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县城是全省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大中城市、小城镇和广大农村的重要节点和纽带,是提升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当前,我省县城建设仍存在着规划设计与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功能与公共服务不完善、特色与风貌特征不明显、综合承载力与带动县域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

加快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建设,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市化纵深发展,加快建设“两美”浙江的必然选择;是完善现代城镇体系,促进城市群、都市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推进县域转型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县城纽带作用,带动小城市培育、中心镇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的迫切要求。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建设的重要意义,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优化功能、突出特色,创新带动、完善机制,切实增强县城发展活力,推进县域城市化迈上新台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01.18•【文号】建办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以来,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积极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一些地方工作进展缓慢、存在漏查漏报等情况,拆除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盗卖历史建筑构件和异地迁建等问题时有发生,对城镇风貌和文化遗产保护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历史文化保护,现就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更多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复,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是城乡记忆的物质留存,是人民群众乡愁的见证,是城乡深厚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具有不可再生的宝贵价值。

在城乡建设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镇风貌特色、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应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加大保护力度,坚决制止各类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行为。

二、加强普查认定,尽快完善保护名录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对照《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参考)》(见附件1),查漏补缺,及时认定公布符合标准的街区和建筑,纳入保护名录。

实施“壮腰工程”加快文化名城荆州振兴

实施“壮腰工程”加快文化名城荆州振兴
支撑 。
不 是 国 家 重 点 建 设 的 区域 ,国 家 的 投 资 滞 后 主 要 表 现 在 : “ 产 业 结 构 上 ,荆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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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为荆州坚持大交通定位 ,大产业地位 ,
大 都 市 区 位 ,大 文 化 方 位 ,全 面 加 速 经 的兴 起 ,使 得荆 州 的商 业 贸 易更加 活跃 , 济社 会发展和特 大城 市建设 ,推进 “ 宜 奠定 了荆州 城市 经济 的基础 。 解放 以后 ,
荆 城 市 群 ” 发 展 壮 大 提 供 了有 力 的行 政 尽 管 由于 水 患 威 胁 等 多 重 原 因 ,荆 州 并 对 滞 后 的 尴 尬 局 面 。荆 州 经 济 发 展 相 对
提 出要 把荆 州 打造 成 为长 江经 济 带 的 “ 钢
略体 系 的补 充 和 完 善 ,标 志 着 湖 北 省 区 有 数 据 显 示 ,从 1 9 年  ̄ 2 1 年 的 1 94 J0 0 7
域 发 展 战 略 覆 盖 到 全 省 ,进 入 区 域 协 调 年 间 , 荆 州 市 GDP 1 个 年 份 低 于 全 有 2
“ ; 工 程 ”上 升 为 全 省 的发 展 战 略 。 腰
沙市被开辟 为通商 口岸 ,大宗的棉花贸 滑到全 省第5 ,排 在武 汉 、宜 昌、襄 位
易 以及 由此 带来 的 机 器 纺 织 等 新 兴 产 业 阳、黄 冈之后 ;人均生产 总值 居全省第 1位 ,生 产 总值 年均 增速 居全 省 第 1位 。 5 6 时至 今 日 ,荆 州 仍 没 有 摆 脱 经 济 发 展 相
州的产业层次发展不足 ,经济效率低下 ,

关于加快衡阳文化及文化名城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快衡阳文化及文化名城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快衡阳文化及文化名城建设的建议作者:唐林生李栋材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35期摘要:文化及文化名城建设是未来城市和地区建设的战略重点,也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一个顶层设计、合理的规划和有效的推进措施。

衡阳是个拥有20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资源相对丰富,但因为观念、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原因,整个建设相对滞后,因此,遵循文化建设的规律,立足衡阳的实际,从文化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文化体制与机制及文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深入探讨其快速发展的有效路径与方法。

关键词:衡阳;文化名城;方法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5-0073-08当今文化已高度地融入到了社会经济发展之中,并呈现出一体化化的发展特征与趋势。

文化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引领,展现城市的高素质和强大的发展与创新能力,同时又以文化产业的方式来建构和支撑社会的经济发展。

文化已成为未来竞争与发展的核心与重点,成为国家、民族和地区发展的战略与重点。

衡阳市是一座拥有20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

同时,因为其战略位置突出又被誉为湘南重镇和山水洲城。

2000年的历史沉淀,赋予其丰富的文化底蕴与文化资源。

但是由于观念、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原因,衡阳的文化建设与发展还处于较低的阶段,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效率有待提高,社会经济附加值仍有提升的空间,公共文化服务的质与量不高,支柱型文化产业不多,文化体制与机制运行不畅,文化人才缺失,文化软实力不强,这些问题亟待破解。

衡阳市新一届政府提出了“工业重镇、文化名城、旅游胜地、宜居家园”重大发展战略。

为此,我们将以此契机,全面了解该市文化发展的现状与问题,结合该市的实际,深入探讨该市文化与文化名城快速发展的思路和可行性措施与办法。

一、衡阳市文化发展的现状与问题(一)衡阳的历史文化资源衡阳是一座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

境内山奇水秀、人杰地灵、名人辈出,文化底蕴深厚,人文胜迹众多。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17•【字号】苏府办[2003]159号•【施行日期】2003.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3]15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苏州历史悠久,文物遗存丰富,价值高。

多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文物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文物保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文物保护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文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全国、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贯彻文物工作“五纳入”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

(一)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各地应编制本地区文物事业发展计划,并将其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要制定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和文物古建筑维修计划,力争三年内完成49处文物古建筑的抢修保护,五年内完成200处控制保护建筑的维修任务。

各地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加快古建筑的维修保护工作进程,提高文物的完好率。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文博事业发展规划,促进我市文博事业繁荣发展。

(二)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保护传承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保护传承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保护传承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2.22•【字号】•【施行日期】2023.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保护传承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南京是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近2500年的建城史和累计约450年的建都史,有“六朝古都”“十朝都会”之美誉,在中国乃至世界城市发展史中具有重要地位。

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0多年来,南京积极保护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名城特色不断彰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快营建更有特色、更有活力、更有温度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珍视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立足城市内涵品质提升,加强老城保护、塑造古都特色、激发名城活力,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

全市统筹、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融合发展,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坚持保护优先、应保尽保。

不断丰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持续挖掘历史文化价值,对历史文化遗产实施严格保护与管控,确保各时期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全面性保护,坚守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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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委文件中委…2008‟1号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名城建设的意见(2008年2月3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文化名城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增强我市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夯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基础和物质基础,现就加快推进文化名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文化名城的重要意义1.重要意义。

文化是民族之根,是城市之魂。

随着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的相互交融,文化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推进文化名城建设是我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大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新的起点上提高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内容。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文化名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推进文化名城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建设文化名城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2.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以提高全市人民的综合素质和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创新力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实现人的现代化为重点,以形成全民高度自觉的文化追求为取向,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文化名城建设。

3.目标任务。

全面促进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的融合,不断增强我市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

2009年底前完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力争早日进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行列。

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形成更为高度自觉的共同文化追求,把中山建设成为孙中山品牌优势更加明显,历史文化名城底蕴更加深厚,城市人文精神得到较大提升,产业文化与文化产业长足发展,人民生活质量和文化素质全面显著提高,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名城。

三、组织实施八大文化工程㈠孙中山文化工程。

4.加强孙中山文化的研究工作。

孙中山文化是彰显中山城市个性的重要历史资源。

加大力度整合中山市孙中山研究所、逸仙图书馆、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等资源,构建传统文献与电子数据相结合的“孙中山研究信息中心”,拓宽孙中山文化的研究渠道。

充分利用孙中山故居作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孙中山研究基地”和“中山大学中国近现代史教学实践基地”的优势,广泛联络专家学者,组织开展多层次、多视角的孙中山研究。

加强与孙中山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等机构的合作,创设具有城市特色的孙中山学术论坛品牌,增强伟人故里的历史文化底蕴,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提升孙中山文化的时代价值。

孙中山文化是促进全市人民感情认同、价值认同、历史认同、身份认同的强有力因素。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深入发掘提炼孙中山先生“天下为公”、“敢为天下先”等伟人精神并赋予其时代意义,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博爱、创新、包容、和谐”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内涵。

举办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纪念孙中山先生的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孙中山文化。

把蕴含深厚孙中山文化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作为全市各项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学校教育、人才队伍培训、社会道德教育的全过程,增强市民对城市的责任意识,使新时期中山人精神成为全市人民团结和谐的精神纽带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动力,提高城市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6.加快孙中山文化的开发利用。

挖掘、传承、发展孙中山文化是提升我市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

充分利用“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品牌,整合翠亨历史文化及旅游资源,加大孙中山故居及周边地区的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开发力度,扩大孙中山故居景区范围,提升管理水平和旅游服务水平,将孙中山故居景区打造成我市重要的、极具影响力的文化物标和城市窗口。

进一步把孙中山文化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资源,大力推进以孙中山文化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旅游、影视制作、新闻传播等文化产业的发展。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积极融入孙中山文化,以名人效应凸显城市历史文化底蕴。

㈡历史文化工程。

7.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全面启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方案,组织编制《中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汇编《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重点工程名录》,分解和落实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任务。

结合全国开展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状况和历史价值,完善不可移动文物档案。

选择一批历史艺术价值较高的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各镇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修缮工作,认真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内涵与价值,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力争各项指标早日达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定的标准。

8.深入挖掘香山历史人文资源。

整合和提升各种学术研究力量,加强对中山名人、发展史、华侨史、商业史的研究,使香山人文资源研究从大众社会层面进入学术层面和理论探索阶段,不断提高中山历史文化研究学术水平。

重点拓展香山人在近代中国工商业史上所作贡献的研究,深入挖掘和研究历史人文资源的文化价值,再现香山人传统的自强不息、勇于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中山人在新时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信心。

9.挖掘开发红色革命文化资源。

依托我市丰富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建立以革命遗址为基础、教育基地为载体、具有中山地方特色的革命历史文化体系。

建设革命历史名人公园,增加烈士陵园的历史文化元素。

建设南朗镇石门村抗日根据地文化街区和五桂山珠江纵队活动遗址文化街区。

探索开辟红色旅游线路,加强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教育和传承。

10.保护利用社会主义建设文化资源。

整理、归纳、提炼港口镇民主村和民众镇新平四村青年突击队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文化资源,大力展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市人民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精神风貌。

保护开发中顺大围、西河水闸遗址、长江水库大坝等具有时代特征的社会主义建设遗址,提升岐江公园的历史文化内涵,保留中山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历史记忆。

进一步保护和利用好中山温泉宾馆等改革开放初期的重大建设项目,展现中山人改革开放时期“敢为人先”的时代风貌,激发全市人民的创新热情。

㈢产业文化工程。

11.打造中山品牌文化产业。

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文化资源整合,鼓励文化企业联合、重组,扶持有实力的非文化企业对现有文化企业进行投资、兼并,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

注重打造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大力培育和发展电子游戏游艺、影视动漫、工业设计、演艺会展等创意产业。

进一步延伸特色文化产业的产业链条,扩大文化产业的发展规模,形成文化产业品牌,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12.开发提升特色产业文化。

依托省级技术创新专业镇和国家级产业基地,深入挖掘我市区域特色经济的产业文化,重点提升小榄五金、古镇灯饰、大涌红木家具、沙溪休闲服饰、黄圃食品等特色产业文化的内涵和价值。

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建设特色产业文化博物馆,增加特色产业的文化含量,不断提升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软实力。

大力扶持各类专业镇和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以特色产业为主要内容的产业文化旅游,依托产业文化提升特色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3.培育发展中山饮食文化。

充分发挥中山饮食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饮食企业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提高餐饮烹饪与管理水平。

引导企业将烹饪技术与中山的饮食文化、地域特色相结合,发挥中山“鱼米之乡”的优势,依托本地原材料,粗料精做,不断推陈出新,增加文化内涵,增强中山饮食文化的独特魅力。

坚持定期举办“中山美食节”,引导有条件的镇区结合实际举办特色美食节,搭建中山饮食业与国内外业界交流的平台。

鼓励饮食企业培育和形成企业管理文化,扶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到国内外开设连锁店,更好地弘扬和传播中山饮食文化。

14.扩大产业文化交流合作。

积极承办和参与国内外知名的产业文化活动,吸收世界文化精华,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和产业文化共同发展。

大力扶持我市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出口,提高我市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吸引国内外文化传播集团、娱乐传媒集团和大型娱乐项目落户中山,鼓励我市企业与国际文化产业集团合作,培育大型外向型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

大胆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积极利用外资建设和改造文化基础设施。

㈣民俗文化工程。

15.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掌握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现状及保护情况,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加快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定期公布。

重点加强保护、抢救和传承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继续挖掘和保护富有中山地方特色的民歌、民谣、民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鼓励各镇区对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研究和开发。

16.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演平台。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将“口传身授”转变为有文字可依和音像皆全的数字化档案,构建网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

规划建设中山民间艺术剧场,进一步整合醉龙、飘色、咸水歌以及龙狮凤鹤等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加大策划和艺术加工力度,制作一台适合市民和游客观赏的高水平民俗民间艺术大型表演节目,提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演水平。

利用传统的民间节日和风俗习惯,大力开展健康活泼的传统民俗活动,采取乡土教材、民俗培训班、民俗比赛等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形式,营造有利于优秀民俗文化传承和发展的环境。

㈤公共文化工程。

17.构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加快规划建设市新图书馆,将其建设成为集文献借阅、信息咨询、培训教育、学术研究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现代化图书馆。

进一步完善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构建以市新图书馆为龙头、各分馆和镇区图书馆为骨干、各行政村图书室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三级现代图书馆网络。

市新图书馆和各分馆实行统一标志、统一管理、书刊通借通还、资源完全共享的联合服务制度。

到2010年,市级公共图书馆总藏书要达到200万册以上,人均拥有藏书数1.6册以上。

18.打造特色博物馆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我市近现代历史人文资源丰富、区域经济活跃、区域文化各具特色的优势,采用政府支持和市场运作方式,结合旧城区改造和保护老城区风貌,在孙文西路、民权路、民生路、民族路等区域,建设特色化、系列化、多样化、中小型的博物馆群,形成传承历史文化与保护古旧特色建筑和街区相协调的博物馆群区。

建设中山名人纪念馆,以雕塑、壁画、油画等美术手段,展示中山重大的历史事件和杰出的历史人物,展现中山人杰地灵、名人辈出的历史人脉资源。

19.完善基层文化服务体系。

以政府为主导、镇区为依托、村(社区)为重点、农户和居民为对象,调动社会力量和群众自办文化的积极性,大力加强镇区、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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