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安全自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参展资金安全自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镇级单位、村民委员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平昌县财政局平财办【2016】15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江西省阳鄱阳县李华波案、内江市东兴区会计服务中心代管资金安全管理责任事件等典型案件的沉痛教训,认真查找我镇财政资金安全隐患,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优质高效运行,特新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

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好我镇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XXX任组长,人大副主席XXX为副组长,镇级各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XXXX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处理和解决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范围,落实重点

本次检查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政府机关会计、村代理会计;

主要内容包括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重点项

目资金管理等6个方面。

(一)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内容:是否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是否交叉、重复设置岗位;是否足额匹配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岗位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有不良生活情趣或者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是否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工作人员离岗是否按照规范程序办理交接等。

(二)账户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内容是:是否按照规范程序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零余额账户;是否严格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是否安格按照财政部发文规定清理归并或撤销财政专户;是否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办法;是否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是否将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是否将财政专户资金收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等。

(三)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内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否已推进到位;资金支付流程是否规范;资金支付审核是否实行初审复审多岗审核;支付印章是否按规定启用、更换、保管和使用;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和凭证是否按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核销;单据传递是否实行交接登记制度;是否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身份证存储介质(UKEY)是否按规定发放、更换、保管和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是否按规定进行系统授权、备案、启用和核销,是否建立系统自动对账及监控管理等。

(四)会计核算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内容:是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是否及时审核原始凭证,据此生成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是否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是否配置了保险柜、专用档案室等会计档案管理设施;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国库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之间,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本级预算单位、与征收机关、与同级人民银行国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及其上级单位是否规定对账。

(五)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

主要检查内容:会计集中核算机构是否按规定实行转轨;资金支付是否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六)重点自查项目资金流向方面:

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资金、异地扶贫搬迁资金、避险搬迁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地质监察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退耕还林财政专项资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造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新型农村合住医疗资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农村运行维护资金、村卫生室补助资金等。

三、划分阶段,狠抓落实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本次检查共分动员部署、自纠自查、接受上级检查、整改完善和总结上报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前)。

由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XXXX主持召开由乡镇财政所所长,财政总会计、政府机关会计、镇级事业单位会计、村代理会计、村报账员参加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检查工作部署,宣传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部署我镇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主要解除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和协调配合等问题。

(二)自查自纠阶段(2月20日—30日)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216号)规定检查5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37个体具体细项要求,列表反映,逐一对比,认真梳理,查找问题,剖析问题,举一反三,详查隐患,找准5个方面和37个细项的现实状况,存在哪些具体问题,特别是对岗位设置、岗位职责、银行账户管理、财政资金的收付、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的管理等关键环节、重点项目资金进行重点自查。(三)接受上级检查阶段(3月)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和具体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对工作底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记载,准备好相关汇报材料,将相关材料汇编成册,并接受好县、市财政局的专项检查工作。

(四)整改完善阶段(4月)

一是针对自查和市财政局专项核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二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整改,该调换人员的要调换人员,该明确岗位职责的要进一步明确,该挽回损失的要挽回损失,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全面建章立制,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整理归类,对已有的不完善、不科学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缺失的制度要重新研究制定。

(五)总结上报阶段(5月20日前)。

认真总结我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按规定在5月23日前将我镇财政资金检查工作部署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及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等问题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财政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