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防风防台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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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

2023年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

2023年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港口大型机械设备在阵风和台风来袭时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港口内运行的各类大型机械设备,包括起重机、装卸机械、输送设备等。

第三条安全防范原则港口大型机械设备在阵风和台风来袭时,应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为首要原则,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港口的正常运营和安全。

第四条术语定义1.大型机械设备:指在港口中进行货物的装卸、运输、堆垛等作业的设备,包括起重机、装卸机、运输设备等。

2.阵风:指短时间内风力突然增大的情况,一般伴随着瞬时狂风或龙卷风等现象。

3.台风:指热带气旋的一种,常伴随风速超过17.2米/秒的大风。

第二章阵风预警与安全管理第五条阵风预警1.港口应建立完善的气象监测系统,及时获取气象部门发布的阵风预警信息。

2.接到阵风预警信息后,港口应立即启动阵风安全管理机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第六条阵风安全管理1.港口应制定阵风安全管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启动阵风安全管理后,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停止高空作业,下降设备并固定;(2)停止使设备倾斜、高位停止运行,并固定设备;(3)关闭露天仓库、堆场等容易受到阵风影响的区域,并采取加固措施;(4)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

第三章台风预警与安全管理第七条台风预警1.港口应建立完善的气象监测系统,及时获取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

2.接到台风预警信息后,港口应立即启动台风安全管理机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第八条台风安全管理1.港口应制定台风安全管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启动台风安全管理后,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停止所有作业,撤离现场人员;(2)关闭所有设备,断开电源并固定设备;(3)加固码头和堤岸,清理港口内的杂物;(4)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

码头机械防风防台制度

码头机械防风防台制度

码头机械防风防台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大型机械设备防瞬间大风,防台风管理,确保码头卸船机设备安全,保障正常生产持续。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港区内所有机械设备的防风管理。

三、术语1.瞬间大风是指七级以上突发性阵风。

2.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副热带风暴、风暴潮和台风。

四、职责1.安全环保部1)负责公司大型机械设备防风安全管理工作,履行防风、防台和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能。

2)发布防风、防台和抢险救灾命令,部署防风、防台的抢险措施。

3)安排领导值班。

4)指挥协调防风、防台和抢险救灾。

2.设备机电部1)负责研究和制定大型机械设备防风、防台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

2)在引进和采购大型机械设备时,负责评价设备本身所设置的防风、防台装置是否能满足实际需要,确保其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性能。

3)负责定期组织大型机械设备防风装置的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各单位定期维护防风装置,确保状态良好。

4)负责组织研制,引进先进的防风装置,不断改进装置性能,提高大型机械防风、抗风能力。

5)参与制定大型机械设备抢险救灾措施,并负责技术把关。

3.生产部1)负责及时收听并记录天气预报。

2)中控值班每天早、中、晚三次收听并在中控值班日志有关栏目中如实记录当天天气预报。

3)若听到恶劣天气预报,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4)遇有突发恶劣天气,有权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5)在防风、防台或抢险救灾期间,负责按防风、防台指挥部的指令,调动人力,机械设备和调集物资参加防台和抢险救灾。

6)装卸装卸作业指挥在作业过程中,遇有突发性天气变化,瞬间大风,有权停止作业,采取防范措施。

4.机械司机1)负责大型机械设备防风及安全装置的平日“管、用、养、修”,使之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2)日常作业时,运行班长、机械司机应随时注意天气变化情况,若遇突发性天气变化,随时通知中控室或现场班组停止作业,采取防风锚锭,紧急情况可随时停止作业,采取防风锚锭措施,同时报告生产部和设备机电部。

集装箱码头门机防风、防台应急预案

集装箱码头门机防风、防台应急预案

集装箱码头门机防风、防台应急预案1. 简介集装箱码头门机是码头作业中重要的设备之一,用于装卸集装箱和控制码头出入口的通行。

然而,在台风和强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码头门机可能受到损坏,造成严重事故和经济损失。

因此,制定防风、防台应急预案是保证码头门机安全运作的关键。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集装箱码头门机的防风、防台应急预案,包括准备工作、预警信号、准备阶段、应急处理和恢复工作等。

2. 准备工作在编制和实施码头门机的防风、防台应急预案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包括:•风险评估:对码头门机受到台风和强风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可能的损失和影响。

•制定任务:明确防风、防台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制定责任人:确定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准备应急装备: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应急装备,如应急发电设备、防风设备等。

•培训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预警信号在台风或强风来临前,需要发出预警信号,以便码头门机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下面是预警信号的具体内容:•级别划分:根据风力等级将台风和强风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如一级表示风力较小,五级表示飓风等级的强风。

•信号发布:由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号,该信号将由码头门机运营管理部门接收并向相关人员传达。

4. 准备阶段在接到预警信号后,需要进行准备阶段的工作,以确保码头门机在受到风灾时能够做好准备。

以下是准备阶段的主要内容:•关停门机:根据预警信号的级别,及时关停不同级别的门机,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加强固定:对码头门机进行检查,确保其固定牢固,防止在强风中被吹倒或移动。

•加固设备:对码头门机的关键设备进行加固,如升降机构、行走部件等,防止受到风灾的破坏。

•清理周围区域:清理码头门机周围的杂物和垃圾,以防止其在风力较大时被吹到码头门机上。

5. 应急处理当台风或强风来临时,需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以防止码头门机受到严重损坏。

以下是应急处理的主要内容:•临时固定:对受风力影响较大的门机进行临时固定,防止其在风灾中被吹倒。

码头工程防风、防台安全保证措施

码头工程防风、防台安全保证措施

码头工程防风、防台安全保证措施
1.防风、防台工作目标
保证正在施工的工程的安全稳定,把因台风造成的工程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不发生因台风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不发生因台风造成的机损事故。

2.防风、防台组织机构
成立该项目防风、防台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人副组长,各相关人员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3.防风、防台措施
(1)开工前编制详细的防风、防台应急预案,全体人员要有充分外的思想准备和认识,对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工作部署、通讯网络、抢险物资配备及重点防范项目的对策措施等逐一检查核实。

(2)台风季节设专人值班,每天收听天气预报和台风及热带风暴预报并做好记录,当收到大风及台风警报时,检查物料固定、机械设备运转情况、人员情况,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并及时上报项目部防风、防台领导小组。

(3)根据气象台预报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情况,召开防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防台应急措施。

(4)台风到来之前,机械设备贵重物品及资料等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对生活设施进行必要的加固。

(5)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汇报防台、抗台情况,必要时取得当地有关单位的援助。

(6)作好现场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暴雨前后,安全员、电工要检查工地的临时设施、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漏雨等现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加固。

(7)施工船舶除用高频电话保持联系外,还必须保证一台VHF甚高频无线电话做为船舶避让专用通信联络通道。

(8)现场人员除及时掌握预报情况外,还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收船、就近抛锚避风或进港避风。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模版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模版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港口大型机械设备在阵风和台风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运行,提高港口的应急管理能力,制定本《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港口大型机械设备的防风管理,包括设备的防风建设、使用、巡查和维护等方面。

三、设备的防风建设1. 港口应根据设备特点和周围环境条件,合理规划设备布局。

设备的布局应考虑风向和风速,以减小风力对设备的直接影响。

2. 设备的基础应采用适当的深度和强度设计,以确保设备在强风天气下的稳定性。

3. 设备应配备防风措施,如安装风向标和风速计,及时监测风速和风向,根据强风天气的预警信息调整设备状态。

4. 设备周围的建筑物应按照防风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减少风力对设备的影响。

四、设备的使用管理1. 港口应设立防风管理责任机构,明确责任人,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2. 港口应加强设备使用人员的防风培训,提高其应对强风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

3. 港口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巡查记录,做到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4. 在强风天气预警及时发布后,港口应采取相应的防风措施,如限制设备的使用或暂停使用等,确保设备的安全。

五、设备的巡查维护1. 港口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查,并记录巡查情况。

2. 巡查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或损坏,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维修和更换措施。

3. 港口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维护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和紧固等。

4. 港口应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检修情况和维护记录等。

六、安全应急措施1. 港口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明确防风、防台风和应急处置的职责和流程,并进行演练。

2. 港口应建立应急储备物资,包括绳索、锚具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应急处理。

3. 在强风天气预警发布后,港口应及时通知设备使用人员,采取相应的防风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港口应建立应急通讯体系,保证各层级的信息快速传递和处置指挥。

港口防风防台工作制度

港口防风防台工作制度

港口机械设备防风防台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港口机械设备的防阵风、防台风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港口负责人或港口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制订和落实港口机械设备预防、抵御阵风、台风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工作:(一)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台风信息后,应当提前组织和布置防台措施;接到台风警报和紧急警报后,应当检查和落实防台措施,并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大型港机安全。

(二)监督、检查大型港机防风防台措施的落实工作。

在台风来临之前应当对港口范围内防风防台工作进行检查,在台风季节应当进行定期重点检查;(三)加强港口生产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意识。

第三条在台风或特殊气候期间,港口应按照港口主管部门的管理指令,做好停止生产或对港口设施进行全面加固,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第四条港口码头的设计应当考虑大型港机防风防台的要求,大型港机安装应当配备和设置防阵风和防台风装置。

第五条港口机械设备防风防台工作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对大型港机的防风装置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并具备防风防台能力;(二)大型港机作业的码头和场所,应当根据当地阵风或者台风的实际情况设置足够的锚定装置,对不具备防风防台能力的码头和大型港机应当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其具备防风防台能力;(三)正常使用的大型港机应当具有良好的整机机械性能,其行走机构的制动器应当完备、有效,并具有足够的制动力矩。

第六条轨道式大型港机防风防台工作除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应当配备防滑和制动装置,其中防滑装置须保证设备在15米/秒到3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滑移;(二)选择配备防止风的水平力和上拔力的装置时,须保证设备在35米/秒到5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倾覆。

使用单位所在地区50年最大风速历史记录超出上述范围的,应当按照50年最大风速设防;(三)行走轨道应当平整,轨道两端应当设置钢筋混凝土或者钢板制成的挡块,并与码头基础紧固在一起;(四)应当配备防风预(警)报装置,并进行技术测试,以满足对设计风速警示预报的要求。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范本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范本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范本1. 引言港口是我国海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大型机械设备在港口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港口大型机械的安全运行,保护港口设备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港口内大型机械设备的运行与管理。

3. 港口大型机械设备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要求3.1 港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防阵风防台风管理机制,设定专人负责阵风防台风事务,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3.2 港口大型机械设备应配备阵风防台风报警系统,确保在台风来临前及时发出警报。

同时,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报警系统的使用方法。

3.3 港口大型机械设备在遇到强阵风和台风来临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3.3.1 固定设备:应牢固固定设备,确保不受风力影响而倾倒或移动。

3.3.2 导向设备:应密切监控导向设备,确保不发生失控或脱离方向。

3.3.3 移动设备:应将移动设备安全停放在指定地点,避免发生滑移或撞击事故。

3.4 港口大型机械设备在台风来临前应加强巡视和检查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防妨碍设备正常运行的预防工作。

3.5 港口大型机械设备在台风来临前,应做好设备电源、泵站、油嘴等配件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供应。

4. 港口大型机械设备防阵风防台风应急措施4.1 港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完善的阵风防台风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情况。

4.2 港口大型机械设备防阵风防台风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4.2.1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人员有序撤离或避风。

4.2.2 配备应急装备和工具,以便进行紧急维修和救援。

4.2.3 制定检修和复工的准则和流程,确保设备在台风过后能够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4.3 港口大型机械设备在遇到突发天气情况时,应按照预案要求,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 港口大型机械设备防阵风防台风管理的监督与改进5.1 港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防阵风防台风管理的内部审核和评估,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

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

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为了确保码头的安全运营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规定适用于所有在码头工作的职工和与码头业务相关的访客和驻留人员。

一、管理标准1. 码头台风安全管理1.1 码头台风安全预警和应急响应•如台风预警发布,码头职能部门立即启动预警程序,并且按照预定计划通知码头相关工作人员。

•每个码头工作人员需要上报个人联系方式,确保在台风来临时可以及时与其联系。

•临时工作人员需要事先签订保安措施承诺书,严格遵守码头的台风安全管理制度。

1.2 码头设备防台风管理•码头主管部门需定期检查并维护门和设备等防台风设施的完好性。

•码头主管部门需备足应急救援设备,如生命救生衣、救生圈、医疗箱等。

•码头主管部门需确保码头设备有充足的照明设施,以保证安全运行。

2. 码头汛期安全管理2.1 码头排水设施管理•码头主管部门需要定期巡视汛水排放设施,确保排水通畅。

•发现汛水排放设施存在问题时,需要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排水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2 码头防洪设施管理•码头主管部门需要定期检查防洪设施,如堤坝、护栏等。

•发现防洪设施存在问题时,需要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防洪设施的完好性。

2.3 码头应急预案管理•码头主管部门需要制定详细的汛期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各岗位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和应对方法。

•相关人员需要参加培训,熟悉应急预案、熟悉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

二、考核标准1. 职工台风安全考核•公司每年会进行一次台风安全培训,员工需要参加并取得合格证书。

•每位员工需要按时参加台风安全预警演练,并进行评估。

•员工需要按照规定的台风安全程序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台风来临时,员工需要及时与上级主管沟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 职工汛期安全考核•汛期前,员工必须参加防汛事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汛期内,员工需要按时参加汛期应急演练。

•汛期期间,员工需要定期检查并报告码头排水设施和防洪设施的问题。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范本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范本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大型机械的阵风防台风管理,保障港口设施与人员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港口内的各类大型机械设备的阵风防台风管理工作。

第三条港口大型机械的阵风防台风管理工作,应以防风安全为基本原则,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完善防风设施建设,提高抗风能力。

第四条港口各有关部门应制定阵风防台风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港口大型机械设备的阵风防台风管理工作应坚持灾害防治与发展促进相结合,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确保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第二章阵风防台风预警和监测第六条港口大型机械设备的阵风防台风管理工作应加强预警和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台风信息和阵风状况,提前做好防护准备。

第七条港口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气象监测系统,提高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能力。

第八条港口各部门应与气象部门加强沟通和合作,定期研判台风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九条港口大型机械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港口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预警和监测计划,明确预警响应流程和监测指标。

第三章阵风防台风应急管理第十一条港口大型机械设备的阵风防台风应急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处置措施,确保应对能力。

第十二条港口各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阵风防台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港口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单位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港口大型机械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阵风防台风的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港口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单位应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及时了解应急物资的供给情况,确保应急物资的储备充足。

第四章阵风防台风设施建设第十六条港口大型机械设备的阵风防台风设施建设应遵循防风安全的要求,采用适当的技术措施,提高设备的抗风能力。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安全工作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安全工作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安全工作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7.24•【文号】交办水〔2018〕93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港口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安全工作指南》的通知交办水〔2018〕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为指导各地加强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工作,保障港口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部组织编制了《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安全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各省级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落实好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工作。

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宣贯力度,将《指南》传达贯彻到辖区内相关港口企业,要加强防阵风防台风工作的指导,促进港口企业提高防阵风防台风的技术和水平;在台风来临之前要对辖区内港口企业防台工作进行检查,在台风季节要进行定期重点检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发布防风防台指令,进行具体部署,并监督港口企业切实落实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措施。

各港口企业要参照《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配备防风设施设备,制定防阵风防台风措施和工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做好组织实施。

港口企业接到防风预报后,应立即启动港口大型机械防风专项应急预案,部署防风措施,并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港口大型机械的安全。

部将结合各地防阵风防台风工作的实际情况,修订《港口装卸机械风载荷计算及防风安全要求》,进一步加强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工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8年7月24日。

2023年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

2023年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

2023年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为了确保码头在台风和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运营,保护码头设施以及相关设备的完好,保障人员和货物的安全,制定了以下防台防汛安全规定。

一、防风措施1. 码头必须配备足够的风向标和风速仪,监测台风的路径和强度变化。

当台风警报发布时,必须提前24小时提醒相关单位和船舶做好防风准备。

2. 码头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防风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牢固可靠。

3. 码头上的固定设施,如吊车、堆场、仓库等必须采取稳固的固定方法,防止受到台风风力的破坏。

4. 码头管理单位必须制定台风来临时的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对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撤离和设备的保护。

二、防汛措施1. 码头必须设立监测水位和水流速度的设备,及时预警并做好防汛准备。

当暴雨警报发布时,必须提前24小时提醒相关单位和船舶做好防汛准备。

2. 码头地势低洼的区域必须建设排水系统,确保雨水能够顺利排出,避免积水对设施造成破坏。

3. 码头上的排水设施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畅通有效,避免污水倒灌和积水无法排除的情况。

4. 码头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汛情紧急,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转移,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5. 码头的货物和设备必须确保在高水位和大风条件下不会因为水浸而受到损坏。

必要时应采取隔水防护措施,如搬运至高处或加固存放。

三、船舶防台防汛措施1. 码头管理单位必须与船舶所有者和船舶服务机构建立紧密的联系,提前收集并跟踪了解船舶的相关信息,及时通知船舶做好台风和暴雨的防护工作。

2. 船舶必须依据相关规定,加固船体和船上设备,确保船舶在台风和暴雨中的安全运行。

3. 码头管理单位必须制定船舶停靠和疏离的规定,与船舶所有人分享台风和暴雨的预警信息,确保船舶及时撤离并避免潜在的危险。

4. 船舶必须在停靠前做好防汛准备,包括加固停泊系统,确保船只稳固,以免受台风和暴雨的影响。

四、应急救援措施1. 码头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设备、消防器材等,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港口物流公司门机防风、防台应急预案

港口物流公司门机防风、防台应急预案

港口物流公司门机防风、防台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大风袭击、防患于未然,确保人员、设备安全,保障安全生产,降低财产损失,结合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防风、防台的有尖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大风的危害分析第二条大风,尤其是突发性的强阵风,轻则影响生产,重则威胁生产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安全。

由于大风突袭,沿海兄弟港口曾发生过门机被掀入大海的重大机损事故,对我港也造成过险情。

第三条大风、强阵风后患无穷,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可行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三章成立防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第四条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门机队长副组长:门机值班队长成员:门机班长第四章防风应急物资第五条卡环、手拉葫芦、防风绳必须备足,并存放于装卸公司备件库。

第六条防风拉索、铁鞋、行走锚锭装置、旋转锚固器等各门机配备,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第五章处置与抢险第七条正常天气的防风处置1、上机检查、保养和清洁时,应首先检查两侧的旋转制动器是否紧固。

2、作业间歇应拧紧旋转制动器。

3、下机领料时除拧紧旋转制动器外,还应穿好铁鞋。

4、船舶作业结束,无其它任务时,应将门机开到锚锭坑位置锚固,拧紧旋转刹车,尖好门窗,穿好铁鞋,紧好防风拉索。

第八条对于有预报大风时的处置根据公司生产控制室的有尖大风通报,在大风来临之前,将门机开到锚锭坑位置锚固,拧紧两侧旋转刹车,放下旋转锚固器,穿好铁鞋,紧好防风拉索。

第九条对于突发性强阵风的处置门机在装卸作业遇到突发性强阵风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沉着冷静,按下列步骤进行应急防范。

1、本队值班队长立即报告公司生产控制室、安质技艺科、门机队长,同时通知作业司机立即穿好铁鞋,保持门机原地不动。

2、将门机收至适当幅度、旋转至顺风方向,拧紧两侧旋转刹车。

3、值班队长立即组织人员支领手拉葫芦、防风绳、卡环等工具,将门机就地捆绑在带缆桩上,并加穿备用铁鞋。

4、机上(司机除外)人员立即下机,和其他人员在安全位置进行监护。

5、门机随阵风滑动时,须反档行走,以抵制门机滑动,严密防范门机相撞造成重大事故。

制度范本:港口物流公司机械作业防风管理预案

制度范本:港口物流公司机械作业防风管理预案

机械作业防风管理预案为了避免强风对装卸设备造成损坏,明确装卸设备防风工作各项职责,特制定本预案。

一、依据公司要求,吊机作业结束后要立即进行锚定加固。

若现场司机不足,当班司机要通知业务员组织现场人力帮助完成吊机加工锚定工作。

二、作业中风力达到7级,吊机应立即停止作业。

将吊机跑到指定锚定位置,等待加固命令。

若必须作业,需要通过生产业务部、安全监察部批准或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才能继续作业。

三、机械调度(或值班队长)每天坚持听天气预报,当预报风力达到8级以上时,应及早安排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司机员对吊机锚定拉索重新紧固一遍。

2、将吊机关好门窗,下旋转锁销,钩头落地,并掩紧铁鞋。

3、对轮胎吊、装载机、叉车、牵引车、平板车进行防风加固。

轮胎吊起升臂架落地。

4、吊机检修人员负责检查惯性制动器是否处在有效状态。

5、机械设备锚定加固后,公司安全员要对防风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合格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四、在接到生产业务部及上级部门防台风指令后,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由机械调度(值班队长)分派各机种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人员不足时通知业务部加强防台风人员调配。

2、组织2名流机司机员,在10分内、将设备、工索具送达现场。

3、每台吊机最少2名司机员进行机上各机构的紧固。

4、吊机司机员及劳务人员,将所有吊机走行及锚定索具进行紧固。

5、吊机修理及检查工负责组织人员对所有吊机的惯性制动器机械检查。

6、吊机防风锚定后。

组织所有人员依次进行,轮胎吊、装载机。

叉车、牵引车、平板车的防风锚定。

7、机械调度负责检查所有的吊机防风锚定。

检查合格后,指定司机员将锚定坑盖板及专用工具收起妥善保管。

一切完毕后,组织所有人员立即撤离现场。

五、防台期间工作要求1、建立机械运行部《防台防汛工作记录》,每天由当班调度负责填写。

2、机械调度负责每天至少1次对吊机防风工作进行检查。

3、公司领导、安全员要不定期对现场防风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六、处罚对出现各种安全隐患或造成一定严重后果的当时人、责任者,均按照公司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三篇)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三篇)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港口内大型机械的防风防台风管理工作。

2. 港口大型机械包括起重机、装卸机、堆高机、推土机等。

3. 港口大型机械防风防台风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4. 港口大型机械防风防台风管理工作由港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防风防台风管理责任1. 港口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港口大型机械防风防台风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

2. 港口管理机构应指定专门的机械防风防台风管理人员,并确保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3. 港口管理机构应配备必要的防风防台风设备,如风速检测仪、避风设施等。

三、机械防风防台风处理程序1. 港口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机械防风防台风演练,并及时总结经验、做好记录。

2. 机械防风防台风演练应包括机械设备的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等。

3. 机械防风防台风演练应由专门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演练质量有效。

4. 港口管理机构应制定台风预警处理程序和应急预案,明确机械设备的关闭时间、撤离程序等。

四、风速和机械设备使用限制1. 港口管理机构应设置风速监测仪器,并及时监测港口大型机械设备周边的风速情况。

2. 港口管理机构应制定风速和机械设备使用限制的管理标准,根据风速等级和机械设备类型制定相应的使用限制。

3. 如果风速达到或超过限制标准,港口管理机构应及时发出通知,要求机械设备停止工作,并且必要时进行紧急撤离。

五、机械设备安全维护1. 港口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港口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

2. 港口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检测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资质考核。

3. 港口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维护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

4. 港口管理机构应对机械设备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风防台风意识和应急能力。

六、机械设备的安全应急措施1. 港口管理机构应指定专门的安全应急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2. 港口管理机构应为机械设备的安全应急队伍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港口大型机械的阵风和台风管理,保障港口设施和人员安全,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港口大型机械包括起重机、堆高机、装卸机械等,适用范围覆盖所有港口。

第三条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应遵循综合防范、科学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原则。

第四条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应与海事管理部门、气象部门合作,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第五条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应与港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阵风管理第六条港口大型机械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如遇到七级以上的大风,应暂停作业。

第七条港口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阵风管理培训,熟悉大风天气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八条港口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在阵风天气下,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九条港口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在起重作业前,应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存在阵风隐患,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

第三章台风管理第十条港口大型机械在台风警报发布时,应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机械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港口大型机械在台风接近时,应做好固定措施,将机械固定在安全位置,防止被风吹倒。

第十二条港口大型机械在台风期间,应暂停作业,不得进行任何起重、装卸等作业。

第十三条港口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台风期间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或违章作业。

第十四条台风过后,港口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五条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中,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时,港口应立即按照预案要求开始组织应急工作。

第十六条港口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设备的保护和撤离工作。

第十七条港口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应配合港口管理部门,协助救援工作和设备的恢复。

第十八条港口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的具体要求由港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码头防风值班职责制度范本

码头防风值班职责制度范本

码头防风值班职责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码头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运行,防止风力对码头设施和作业造成破坏,提高码头防风应急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沿海地区各类码头防风值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二、防风值班组织1. 码头防风值班工作由码头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码头防风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了解码头防风应急预案。

3. 码头应建立防风值班制度,明确防风值班人员职责、值班时间、值班要求等。

三、防风值班职责1. 防风值班人员负责监测码头所在区域的天气变化,特别是风力状况,及时掌握天气预报和气象信息。

2. 防风值班人员负责检查码头防风设施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3. 防风值班人员负责监督码头作业过程中的防风措施落实,确保作业安全。

4. 防风值班人员应在风力达到预警级别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撤离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5. 防风值班人员负责记录防风值班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风力、降雨、设施设备状况等,为后续防风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6. 防风值班人员应定期组织防风演练,提高码头防风应急能力。

7. 防风值班人员负责与当地气象部门、海事部门等沟通协调,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和应急资源。

四、防风值班要求1. 防风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2. 防风值班人员应定期检查值班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防风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确保值班工作的严肃性。

4. 防风值班人员应定期培训,提高防风应急处理能力。

5. 防风值班人员应建立健全防风值班记录,保存相关资料,便于查阅和追溯。

五、考核与奖惩1.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防风值班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不遵守防风值班制度、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的,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表现优秀的防风值班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范文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范文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范文港口大型机械防台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港口大型机械的安全运行,防范台风、阵风等自然灾害对其造成的损失,确保港口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港口大型机械防台风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港口使用的大型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装卸机械、运输机械等。

第三条港口大型机械防台风工作由港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各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

第四条港口大型机械防台风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综合防护”的原则。

第五条港口大型机械防台风工作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联系,并及时了解气象信息和预警情况,做好防范准备。

第二章防范准备第六条每个港口使用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台风防御计划,并在每年的台风季节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防范准备工作。

第七条台风防御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港口大型机械的分类和数量,以及其适应的风级范围;(二)台风预警等级的划分标准和相应的应急措施;(三)预先制定的台风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人员疏散、机械设备保护、作业中断等措施;(四)港口大型机械的检查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五)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和信息交流机制。

第八条港口大型机械的检查和维护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二)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润滑、清洁、紧固等;(三)安装防护设施,如防风网、扎固装置等,确保机械设备在台风来临时能够承受较大的风力。

第三章应急措施第九条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时,港口大型机械使用单位应立即启动台风防御计划,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条台风预警等级和相应的应急措施应根据台风的强度和预计路径确定,具体的执行细则由港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港口大型机械的应急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人员疏散,确保工作区域的人员安全;(二)机械设备的保护,将机械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三)作业中断,暂停机械设备的使用,以保证安全。

码头预防台应急预案

码头预防台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我国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码头防御台风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5. 《福建省防台风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码头及所属区域内的防台风工作。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层级负责,责任到人;3. 及时响应,高效处置;4. 保障安全,减少损失。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码头防台风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防台风工作。

2. 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班组设立防台风应急小组,负责本部门、班组防台风工作。

六、预防措施1. 船舶管理:提前做好船舶调度,确保船舶安全离港;加强船舶锚泊管理,确保船舶安全停泊;及时掌握船舶动态,确保船舶安全。

2. 设施维护:对码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固易损设施,提高抗风能力;对临时设施进行拆除或加固。

3. 人员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台风意识;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求。

4. 预警发布: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码头工作人员、附近居民发布预警信息。

七、应急处置1. 紧急撤离:当台风预警达到一定程度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

2. 防汛抢险:组织人员对码头周边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采取抢险措施。

3. 通信保障:确保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应急情况。

4. 后续处置:台风过后,组织人员进行灾情评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八、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确保防台风工作所需资金,用于设备购置、物资储备等。

港口台风应急预案

港口台风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港口在台风等极端天气事件中的安全运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提高应对台风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所有港口,包括沿海、内河港口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三、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台风条例》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3. 《港口应急管理规定》4.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防台风的规范性文件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港口防台风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港口防台风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情况报告、预案实施等。

3.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防台风工作。

五、应急响应分级根据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六、应急响应措施1. 预警发布(1)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多种渠道,向港口企业、船舶、人员发布预警。

2. 船舶管理(1)要求船舶密切关注台风动态,提前做好避风准备。

(2)对在港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施完好。

(3)加强船舶疏散,引导船舶到安全锚地避风。

3. 港口设施管理(1)对港口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稳固。

(2)对易受损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3)对码头、泊位、装卸设备等设施进行防护措施。

4. 人员管理(1)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2)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3)做好医疗救护、物资供应等工作。

5. 应急救援(1)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救援准备。

(2)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及时开展救援行动,确保受灾人员生命安全。

七、应急恢复1. 恢复港口设施,确保港口正常运行。

2. 对受灾企业、船舶进行救助,协助其恢复正常生产。

3. 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公布港口恢复情况。

八、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港口防台风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前言港口是贸易和运输的重要枢纽,港口装卸设备如大型机械在港口设施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在海洋气象影响下,台风、阵风等天气状况会给港口造成极大的灾害。

特别是大型机械设备容易受到风力的影响,给港口造成安全隐患。

因此,制定合理的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非常必要。

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港口管理机构制定可行的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减少港口机械设备在极端气候下的损坏并提高港口设施的抗风能力。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正式营业的港口。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气象预报港口管理机构应该时刻关注海洋气象条件,并根据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港口的抗风能力。

风速警报等级根据预测的风速等级与现场实际情况,将风速警报等级分为三个级别:Ⅰ级(10m/s以下)、Ⅱ级(10m/s-17m/s)、Ⅲ级(17m/s以上)港口大型机械设施的防御规定1.港口设备的稳定性是防御风灾的首要因素,管路、电缆、链条及其他接触点必须牢固。

2.港口大型机械设备应该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维护,更新和修复损坏配件。

3.在经历强风时,可以用撑杆和钢丝绳将大型机械设备固定在地面,不得直接固定在建筑物上。

4.可以使用遮蔽物,如围栏或其他类型的障碍物,以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害。

5.尽可能保持船舶在港口停泊,减少风速对港口和船舶造成的影响。

6.港口内的船只、人员和设备必须被保护在安全处,防止受到风雨影响而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7.乌云遮盖整个港口或附近区域时,立即停止所有作业,在任何情况之前必须将所有人员和设备疏散到安全区域。

港口管理机构的责任1.港口管理机构必须确保所有人员都熟悉港口的防风规定,并进行培训。

2.如果港口设备在极端天气状况下损坏了,港口管理机构应该立即采取行动,防止进一步的损坏。

3.港口管理机构应该在每年的台风季前进行防风演习,以确保每个员工熟悉应急措施,并能够快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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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机械设备防风防台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港口机械设备的防阵风、防台风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港口负责人或港口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制订和落实港口机械设备预防、抵御阵风、台风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工作:
(一)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台风信息后,应当提前组织和布置防台措施;接到台风警报和紧急警报后,应当检查和落实防台措施,并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大型港机安全。

(二)监督、检查大型港机防风防台措施的落实工作。

在台风来临之前应当对港口范围内防风防台工作进行检查,在台风季节应当进行定期重点检查;
(三)加强港口生产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意识。

第三条在台风或特殊气候期间,港口应按照港口主管部门的管理指令,做好停止生产或对港口设施进行全面加固,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第四条港口码头的设计应当考虑大型港机防风防台的要求,大型港机安装应当配备和设置防阵风和防台风装置。

第五条港口机械设备防风防台工作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对大型港机的防风装置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并具备防风防台能力;
(二)大型港机作业的码头和场所,应当根据当地阵风或者台风的实际情况设置足够的锚定装置,对不具备防风防台能力的码头和大型港机应当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其具备防风防台能力;
(三)正常使用的大型港机应当具有良好的整机机械性能,其行走机构的制动器应当完备、有效,并具有足够的制动力矩。

第六条轨道式大型港机防风防台工作除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应当配备防滑和制动装置,其中防滑装置须保证设备在15米/秒到3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滑移;
(二)选择配备防止风的水平力和上拔力的装置时,须保证设备在35米/秒到5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倾覆。

使用单位所在地区50年最大风速历史记录超出上述范围的,应当按照50年最大风速设防;
(三)行走轨道应当平整,轨道两端应当设置钢筋混凝土或者钢板制成的挡块,并与码头基础紧固在一起;
(四)应当配备防风预(警)报装置,并进行技术测试,以满足对设计风速警示预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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