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LNG场站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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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LNG场站安全管理办法

1.0 目的

规范公司燃气场站的安全管理,保障燃气场站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确保平稳供气。

2.0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燃气场站的安全管理。燃气场站指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的LNG储罐区、LNG计量撬区、LNG 气化区、CNG减压撬区、高中压调压计量撬区、仪控等设备设施运行的区域及场所。不包括加气站。

3.0 定义

4.0 职责

4.1 场站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遵守、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按安全管理“五同时”原则(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评比安全工作)做好场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2 安全运行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场站安全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考核。

4.3 安全技术科负责对公司燃气场站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考核。

5.0 工作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建立、完善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遵守、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5.1.2 每月定期开展安全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按安全管理“五同时”原则做好场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1.3 制定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时开展。

5.1.4 场站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着装上岗。

5.1.5 车辆进站应经许可,经检查、登记、加装阻火器后,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并停放在指定区域。

5.1.6 场站内应当有明显的防爆区域划分。

5.1.7 场站防爆区域内电气设施及其设置应当符合防爆要求。

5.1.8 防雷防静电设施每半年至少校验检测一次;静电跨接及接地保持完好。

5.1.9 场站内应当设置各类标识,包括公司形象标识、安全标志、警示标识、管理标识及流程标识等,标识的设置应当遵循“规范统一”的原则。

5.1.10 场站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经常清理杂草、杂物。

5.1.11 场站内进行检维修需涉及危险作业时,应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等)。

5.1.12 场站应急物资储备齐全,完好有效。

5.1.13 每月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1.14 每年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组织评估和总结。

5.2 作业环境管理

5.2.1 场站内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危险性以及管理需要,遵循“规范统一”的原则设置各类标识:

5.2.1.1 公司形象标识应当严格满足公司VI要求。

5.2.1.2 各类安全标志牌的选用、设置及使用,应当严格执行GB 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规范。

5.2.1.3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当严格执行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规范。

5.2.1.4 其它安全警示标识(道路交通、劳动防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等)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5.2.1.5 管理标识及流程标识,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入站须知、危险源简介、应急处理措施、应急电话、疏散引导图、工艺流程图等,要结合行业特点参照已建标识进行设计、设置,没有参照依据的可根据场站实际需要进行设计、设置。

5.2.2 场站标识的选用材质必须满足场站安全生产要求。

5.2.3 场站设置的标识按照“属地管理”及“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场站及其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5.2.4 场站内防爆区与其他区域有明显分隔。

5.2.5 生产区及危险场所禁止堆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2.6 生产场所照明设施正常,有合格的应急照明备用。

5.2.7 管线、通道设置合理;支架、钢梯及平台安全稳固;工具定点存放。

5.2.8 应急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5.3 安全作业管理

5.3.1 员工经培训及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3.2 场站防爆区内生产作业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3.3 气源装卸作业时,罐车轮胎前后放置合适三角木,并有专人监护。

5.3.4 生产、工艺设备运行期间,有专人定时巡查并做好记录。

5.3.5 设备检维修涉及危险作业时,应执行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5.3.6 根据作业场所特点和要求,配置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应急防护用具,且状况良好。

5.3.7 员工操作时按规定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4 防爆场所管理

5.4.1 防爆区域内无非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工具和线路。

5.4.2 防爆电气设备配置适当,设备、线路及连接口无破损,符合防爆要求。

5.4.3 设置泄漏报警装置,功能正常且自检能报警,探头无锈蚀,定期校验。

5.4.4 场站内无使用明火;机动车进入场站前按规定安装阻火器。

5.4.5 定期对工艺设备、设施进行泄漏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记录。

5.4.6 每日有专人进行现场安全巡查,并做好确认记录。

5.5 消防安全管理

5.5.1 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5.5.2 消防器材外观完好,无明显锈蚀,压力正常,在有效期内使用,且置于易于取用之地。

5.5.3 消防喷淋设施运作及保养状况良好,并定期测试,有记录。

5.5.4 消火栓无圈占、埋压,周围无堆积物,各连接处无渗漏,水压符合要求。

5.5.5 消火栓箱内物品(水带、开关扳手、水枪头)完整且保存完好。

5.5.6 消防器材、设施挂牌管理,由指定负责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有记录。

5.5.7 消防器材、设施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保持整洁。

5.5.8 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5.5.9 每年定期进行消防、疏散演习。

5.5.10 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5.6 设备实施管理

5.6.1 场站工作人员熟悉本站各类生产设备设施的构造和性能,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6.2 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配置齐全,状况良好。

5.6.3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配置齐全、完好,按规定周期定期检验。安全附件呈开启状态。

5.6.4 按规定周期对各类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

5.6.5 防雷、防静电装置状况良好,跨接和接地完好,定期检验。

5.6.6 罐车装卸台、加气车辆停放位置之间设有防撞装置且状况良好。

5.6.7 配电房有防止外人进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5.6.8 配电柜开关按钮、保护器件等有适当识别标志。

5.6.9 生产设备设施需备用的燃油、润滑油应定点保管、储存适当,无渗漏。

5.7 相关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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