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有哪些规定
分部⼯程质量验收有哪些规定⼯程完⼯之后会进⾏质量的检验,验收合格的才会进⾏投⼊使⽤,所以在⼯程建设的时候就应该进⾏质量的管理,那么分部⼯程质量验收有哪些规定,质量在哪些⽅⾯需要进⾏保修呢,店铺⼩编整理了“分部⼯程质量验收有哪些规定”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分部⼯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1)的规定。
1.建筑装饰装修⼯程的⼦分部⼯程及其分项⼯程应按本规范附录B划分。
2.建筑装饰装修⼯程施过程中,应按本规范各章⼀般规定的要求对隐蔽⼯程进⾏验收,并按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记录。
3.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a、抽查样本均应符合本规范主控项⽬的规定。
b、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本规范⼀般项⽬的规定。
其余样本不c、得有影响使⽤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d、其中有允许偏差的1.5倍。
4.分项⼯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达到本规范的规定。
5.⼦分部⼯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程中各分项⼯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a、应具备本规范各⼦分部⼯程规定检查的⽂件和记录。
b、应具备表13.0.6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的合格报告。
c、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各分项⼯程中⼀般项⽬的要求。
质量保修期法律规定国务院的《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施⼯单位对施⼯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程或者竣⼯验收不合格的建设⼯程,应当负责返修。
(⼀)基础设施⼯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程和主体结构⼯程,为设计⽂件规定的该⼯程的合理使⽤年限;(⼆)屋⾯防⽔⼯程、有防⽔要求的卫⽣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管线、给排⽔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程,为2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检测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检测制度一、前言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水平,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制定并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检测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
二、检测制度的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和规范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1.检测范围: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质量检测及验收。
2.检测对象: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各项工程结构、设备、工艺和材料等。
3.检测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和规范。
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程序1.建立质量检测计划: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需求制定质量检测计划,明确检测内容、标准和要求。
2.选择合格的检测机构:建设单位应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监督检测过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检测过程的监督,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整改不合格项:如在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重新进行检测。
5.完成验收:检测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完成验收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与管理1.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整体规划和监督。
2.建设单位应与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4.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质量检测过程的监督,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有效。
5.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测档案,对工程质量检测结果进行保存和归档。
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验收与评定1.验收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2.验收程序:建设单位应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对工程质量检测结果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工程部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部质量验收制度一、目的本质量验收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保障工程安全、功能和使用寿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木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
三、组织机构1. 工程部负责制定和修订质量验收制度。
2.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3.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2. 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
3. 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隐蔽工程必须经过专项验收。
五、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后,应自检并整理相关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检验批记录、材料进场记录等。
2. 施工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3. 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经理将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正式验收。
4. 正式验收通过后,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证书。
六、验收内容1. 对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检查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
2. 检查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合规性。
3. 对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进行重点检查。
4. 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七、不合格处理1.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2. 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项目经理应上报公司高层,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八、记录与报告1. 所有验收活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验收时间、参与人员、验收结果等。
2. 项目经理应定期向公司提交质量验收报告,反映工程质量状况。
九、责任追究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修订。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是指为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建设,从而保证工程可靠、安全、持久地运行,而规定的一系列检查验收程序和制度。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检查验收制度的目的1.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等各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只有严格依照检查验收制度进行检查验收,才能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
2.促进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可以带动整个施工行业朝着标准化建设的方向迈进,推行标准合理施工操作,减少人为疏漏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3.保证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可以确保现场人员及设备安全使用,规避安全风险。
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的实施过程1.制定检查验收计划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的实施过程中,首先要制定检查验收计划,建立工程质量验收组,在工程的建设全过程中负责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按照计划进行各项检查验收工作。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和检查材料和设备质量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同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意见,要求整改,并记录在质量检查验收报告中。
3.严格验收验收工作是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中的关键环节之一,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4.签署检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的实施始终以检查验收报告为准,已验收通过或不通过整改的记录在检查验收报告上,工程验收人员签署并作出相应决策。
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应具备的条件1.制度与法规建设部门要加强制度培训,推广和应用一些有关法规、标准等,让企业能够遵守法律、规范操作,从而提高施工质量。
2.人员培训企业应加强对质量检查验收人员的培训,增强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意识,掌握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证验收合格。
3.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应该以相应技术标准为基础,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确保其可靠性和准确性。
工程合同中有关验收的规定
工程合同中有关验收的规定一、验收准备在工程项目即将完成时,承建方应提前通知建设方进行验收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整理相关施工资料、检测报告、质量保证文件等,以便验收团队进行审查。
二、组织验收建设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小组,该小组成员应包括技术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验收小组负责对工程的质量、数量、功能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验收程序验收程序通常分为预验收、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预验收:主要检查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是否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
(2)初步验收:在预验收合格后进行,主要对工程的细节部分进行更细致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最终验收:在初步验收基础上,经过必要的整改后进行。
最终验收是对工程质量的全面评定,确保工程完全符合合同要求。
四、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制定,同时结合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所有验收工作均应以此为准绳,确保客观性和权威性。
五、缺陷处理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地方,承建方应及时进行无偿修复或更换。
对于重大缺陷,应重新进行验收。
所有缺陷的处理情况都应记录在案,作为最终支付工程款项的依据之一。
六、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验收过程、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只有在验收报告确认工程符合合同要求后,才能视为工程验收完成。
七、法律责任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验收工作。
如因故意隐瞒问题、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验收不合格,相关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任何关于验收的特殊要求或补充协议,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保证施工质量,依据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活动。
第三条质量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分级验收。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第五条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第六条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第三章项目部检查验收及要求第七条质量检查工作,应以自检、交接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第八条作业队(组)在操作过程中,应进行自检,每天收工前和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后,由作业队(组)长组织作业人员、兼职质检员进行自检工作。
第九条工序搭接,不同工种交接时,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交接检促进队(组)之间提高工程质量的意识,并弄清各自的责任;由施工员及专职质检员组织作业双方队(组)长进行。
第十条检验批(按验收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分)的质量检查、验收应由项目质检员、作业队(组)长进行检查和实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十一条分项工程的检查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进行检查和实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第十二条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的基础上,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必须会同有关各方面负责人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经有关各方面验收签字盖章后才有效(如业主、监理、地质勘探人员、设计人员、质检人员等)。
建筑工程三检制度的依据
建筑工程三检制度的依据一、法律法规的依据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检查等相关内容,要求质量检查应当以工程版本、施工规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为依据,并应当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和验收标准。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明确了三检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规程》:《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方法、标准和程序,强调了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为建筑工程三检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依据。
二、国家标准的依据1、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程序,明确了初验、中验和终验的验收标准和要求,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参考依据。
2、GB50878-20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要求和程序,强调了工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为建筑工程三检制度的实施提供了管理规范和方法。
3、GB/T 50402-2005《建筑工程工程质量验收通则》:该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通则和程序,明确了验收的对象、范围和程序,为建筑工程验收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三、实践经验的依据1、建筑工程管理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建筑工程管理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其中三检制度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环节,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2、建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建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表明,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工程的质量问题有关,而其中的一部分质量问题可以通过严格的三检制度来预防和控制。
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也在不断完善和提升,建筑工程的三检制度作为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将会得到更好的落实和应用。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的三检制度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实践经验而来的,其实施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检验范围和内容1.检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质量检验。
2.检验内容:(1)原材料检验:包括水泥、钢材、砂石、砖等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
(2)构件检验:包括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等建筑构件的质量检验。
(3)施工过程检验: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
(4)竣工验收检验: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整体质量检验。
三、检验机构和人员1.检验机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独立开展检验工作。
2.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检验程序1.自检: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并对自检结果负责。
2.抽检:检验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并对抽检结果负责。
3.复检:施工单位对检验机构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后,应对整改部位进行复检。
4.竣工验收检验:工程竣工后,检验机构应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检验。
五、检验方法1.感官检验:通过观察、触摸、敲击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直观判断。
2.仪器检验:使用专业仪器对工程质量进行定量分析。
3.试验检验:对工程原材料、构件等进行力学性能、耐久性能等试验。
六、检验标准1.国家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
3.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
七、检验结果处理1.检验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2.检验不合格: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3.对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三、组织机构公司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项目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查员,具体负责日常的质量检查工作。
四、验收程序1. 预验收:在工程完工前,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自检,并形成书面报告。
2. 初验收:项目部自检合格后,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初验收申请。
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3. 复验:项目部根据初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复验。
复验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4.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最终的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五、验收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方面。
六、责任追究对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对于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项目,应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记录与报告所有验收活动应有详细记录,并由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验收结果应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单位。
八、持续改进公司应定期对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同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规定
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规定什么是工程质量验收检测工程质量验收检测是在工程竣工之前进行的一系列检测活动,以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
它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内容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内容包括: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测:主要是对工程施工工期、施工成本、工程档案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验收检测。
2.工程质量验收检测:主要是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包括工程材料、构造、质量、环境保护、工程安全等方面的验收检测。
3.工程竣工验收检测:主要是对工程的质量、技术和安全进行总体验收检测。
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标准在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合理的标准会使得验收的过程更加规范有效。
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种。
1.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的权威性标准,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2.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由行业组织或协会制定的标准,是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对行业内特定领域进行详细规定的标准。
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流程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流程可以分为四个步骤:1.准备阶段:对拟开展工程质量验收的各项事宜进行准备。
2.实地检查阶段:对工程实地进行检查,包括评估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施工管理等方面。
3.材料审核阶段:对工程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与材料质量、标准、数量等相比。
4.应用评估阶段:对工程的应用性进行评估,包括工程的技术性能、安全可靠性等。
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常见问题在工程质量验收的过程中,有一些常见的问题需要注意,包括:1.对工程验收标准的理解不同,需明确标准意义。
2.工程各阶段验收不严格,最终导致整体工程质量不过关。
3.工程材料使用不当,导致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下降。
对于工程质量验收检测这一环节,必须要进行严格的规范,才能最终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并能够避免常见的验收问题的产生。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1. 引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范旨在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程序和内容,确保建筑工程完工后的整体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程。
2. 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的原则2.1 尊重科学性原则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过程应建立在科学理论和可靠实践基础之上,确保检验验收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2 公正公平原则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杜绝人为干预和不透明行为。
2.3 实用性原则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应重点关注对工程质量合格性的判断,确保检验验收过程和结果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2.4 全面性原则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应对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保证全面检查和评估工程质量。
2.5 动态性原则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应在工程不同阶段进行,充分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化和调整,及时调整检验验收方法和内容。
3. 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的程序3.1 准备阶段3.1.1 项目资料准备相关建设项目委托方应提供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3.1.2 人员准备组建质量检验验收小组,包括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和专家,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3.1.3 检测仪器设备准备准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器具,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2 实施阶段3.2.1 工程结构验收对建筑工程的结构进行验收,包括基础、主体结构和防水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3.2.2 安全设施验收对建筑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包括消防设备、电气设备和施工安全措施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3.2.3 室内装饰验收对建筑工程的室内装饰进行验收,包括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3.2.4 系统设施验收对建筑工程的系统设施进行验收,包括水、电、气、暖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3.3 结果汇总与评价根据实施阶段的检验验收结果,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形成检验验收报告。
工程合同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合同质量验收规范一、总则本规范旨在明确工程项目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程序和方法,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所有参与方应遵循本规范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
二、质量验收依据1. 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
2. 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要求。
3. 工程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条件。
4.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质量验收组织与职责1. 业主方负责组织成立质量验收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2. 质量验收小组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包括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测试和评价。
3. 施工方应配合质量验收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支持。
四、质量验收程序1. 预验收:在工程完工前,施工方应自行进行质量检查,并准备相关验收资料。
2. 初步验收:业主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3. 整改与复验:施工方根据初步验收结果进行整改,并申请复验。
4. 最终验收:质量验收小组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形成最终验收报告。
五、质量验收内容1. 材料质量:检查工程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
2. 施工工艺:评估施工过程中的工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质量隐患。
3. 结构安全:对工程主体结构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进行检查。
4. 功能性能:测试工程的功能是否达到设计预期和使用要求。
5. 外观质量:检查工程的外观是否符合美观、整洁的要求。
六、质量问题处理1. 对于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根据严重程度分类处理。
2. 轻微问题:施工方应在指定时间内自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3. 重大问题:需停工整改,并由业主方或第三方机构监督整改过程。
4. 严重问题: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应立即停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验收记录与报告1. 质量验收小组应详细记录每次验收的过程和结果。
2. 所有验收记录应整理成册,作为工程档案的一部分保存。
3. 最终验收完成后,应出具正式的质量验收报告,由各方签字确认。
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通过严格的检查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
2. 项目经理作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需确保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执行。
3.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员,负责日常的质量监督和自检工作。
三、检查验收程序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计划,经质量检查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 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员应对关键工序进行实时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3. 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
自检合格后,方可申请初步验收。
4. 初步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质量检查部门参与,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5. 初步验收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加,对工程进行最终评审。
四、验收标准与方法1. 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同时结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2. 验收方法包括目测检查、实测实量、材料检验、性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确保全面评估工程质量。
五、记录与报告1. 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及处理措施等。
2. 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应有完整的验收记录和报告,由参与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
六、不合格品的处理1. 发现不合格品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问题解决并通过复检。
2.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事故分析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七、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
2. 对于在工程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反馈并完善制度内容。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定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定一、总则建筑施工质量是保证建筑物安全、经济、实用的基础,为了规范建筑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确保建筑物能够达到相关质量标准,制定本规定。
二、验收范围1. 新建建筑、扩建工程、改建工程及其它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验收。
2.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围护结构、屋面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验收。
3. 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的验收。
三、验收依据1.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3. 施工合同和有关设计文件。
4. 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四、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申请验收,提交相关验收材料。
2. 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检查,核对验收材料。
3. 进行建筑施工质量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4. 进行工程质量评定,确定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5. 验收合格后,颁发建筑质量合格证书。
五、验收内容1. 建筑施工质量检测a. 结构工程:对主体结构进行强度、稳定性等方面的检测。
b. 安装工程:对管道、电器设备等进行功能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检测。
c. 装饰工程:对墙面、地板、天花板等进行装饰效果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检测。
d. 给排水工程:对给水、排水设施进行水压、水流量等方面的检测。
2. 整体验收a. 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包括建筑物立面、屋面、围墙等的验收。
b. 室内外装修装饰的完整性,包括地面铺装、室内装饰、门窗等的验收。
c. 建筑物功能的正常运行,包括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给排水设备等的验收。
3. 工程质量评定a. 根据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评定。
b. 结合质量检测报告和实地检查结果,评定工程质量水平。
c. 打分评定并确定验收结果。
六、验收标准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制定,包括结构强度、设计要求、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等方面的要求。
施工单位在进行验收时必须符合这些标准要求。
七、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合格:颁发建筑质量合格证书,可以投入使用。
2. 验收不合格: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要求。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一、检查制度(一)检查部门与职责: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工程质量检查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施工单位应配备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每个工地都应有专人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检查内容:建设单位要定期对工程质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等方面。
同时建设单位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对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三)检查方法:工程质量检查可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方法。
其中随机抽查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定期检查要依据项目需求,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检查,专项检查要对特定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一次性检查。
二、验收制度(一)验收程序: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单项验收和总体验收,单项验收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每个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性验收,总体验收是指在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后,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综合性评价和验收。
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验收、施工工艺验收、设备验收、竣工验收等。
验收程序要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和客观。
(二)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主要参考国家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对于材料验收,要保证材料符合规定的标准,没有明显的质量问题;对于施工工艺验收,要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艺安全、科学、规范;对于设备验收,要保证设备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具备安全和可靠性;对于竣工验收,要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可靠。
三、责任追究制度(一)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对于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要及时整改,并追究施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二)施工单位要设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严格按照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它通过检查和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和处理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实现工程建设的合同目标和社会效益。
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规定
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规定(一)见证取样送检一)一般规定一、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均要见证取样送检,主要有以下八类: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砼中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厨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二、检测单位必须是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并发证的单位。
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见证人员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上岗证),并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履行相应的签字手续.四、检测单位应按检测委托合同,向建设单位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单位提交检测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检测报告原件提供给施工单位。
二)检测试件制取一、材料复试1.钢材①同一牌号、炉罐号、规格交货状态下,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光园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60T,冷轧钢筋每20T,冷轧扭钢筋每10T为一验收批;②冷轧带肋钢筋每盘(捆)为一验收批;③不足一个验收批的按一个验收批计.2.钢筋连接接头①点焊、闪光对焊200件为一批,取6个试件;②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电弧焊等300件为一批,取3个试件;③机械连接每500个同批号钢套管连接为一批,随机取3个试件.若不合格,重新取样、送检、直至合格.3.水泥①同一生产厂家、等级、品种、批号且连续进场的,袋装第200T为一个检验批,散装的每500T为一检验批;②不满足上述条件和数量的,每进场一批为一个验收批。
4.砂、石①用大型运输工具运到现场的,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②用小型工具运到现场的,每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③不足上述数量的,亦为一检验批.5.粘土砖及砌块①同一厂家同条件下生产的烧结普遍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每5万块、烧结空心砖(砌块)每3万块、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检验批,强度检验试样一组为15块;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一检验批,强度检验试样至少一组,一组为5块.②不足一检验批数量的按一批计。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与程序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与程序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 分部工程合格质量:(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合格质量:(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1.检验批验收:施工单位对完成的检验批进行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
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批进行整改。
2. 分项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分项工程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进行整改。
3. 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分部工程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部工程进行整改。
4.单位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单位工程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工程进行整改。
5.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整改。
6.验收结果备案: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结果进行备案,并将相关验收资料归档。
通过严格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与程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为人们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检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后续运营和使用提供安全保障。
本制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设施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组织架构1. 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与。
2. 建设单位应成立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
四、验收程序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自查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3. 建设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4. 验收过程中,各参验单位应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5.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报备,办理相关手续。
五、验收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材料质量、设备安装质量等,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 安全生产: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应急预案等,确保工程安全可控。
3. 环境保护:检查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绿化覆盖等,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4. 合同履行:检查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投入运营和使用。
2.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3.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建设单位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3篇)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合格,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的一项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检查和验收的目的、检查和验收的原则、检查和验收的程序、检查和验收的职责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检查和验收的目的1.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2. 保证工程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要求;3. 有效避免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减少质量风险;4. 提高工程施工管理的水平,促进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和验收的原则1. 法定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 公正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公正、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3. 严谨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 效益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具有一定的效果和实际意义,能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5. 推广性原则:检查和验收的经验和成果应该推广和运用到其他工程中,形成良好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
三、检查和验收的程序1. 提前准备:制定检查和验收计划,确定检查和验收的对象、内容和标准;2. 材料准备:收集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等材料;3. 检查和验收:根据计划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对工程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4. 结果处理: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形成检查和验收报告;5. 整改措施: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6. 后续跟踪: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检查和验收的职责1.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保证质量符合要求;3. 相关部门: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部门等;4.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检查和验收的工作,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5. 监督机构:负责对检查和验收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6. 相关专家:参与检查和验收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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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规定(一)见证取样送检一)一般规定一、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均要见证取样送检,主要有以下八类: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砼中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厨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检测单位必须是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并发证的单位。
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见证人员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上岗证),并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履行相应的签字手续。
四、检测单位应按检测委托合同,向建设单位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单位提交检测报告。
建设(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检测报告原件提供给施工单位。
二)检测试件制取一、材料复试1.钢材①同一牌号、炉罐号、规格交货状态下,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光园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60T,冷轧钢筋每20T,冷轧扭钢筋每10T为一验收批;②冷轧带肋钢筋每盘(捆)为一验收批;③不足一个验收批的按一个验收批计。
2.钢筋连接接头①点焊、闪光对焊200件为一批,取6个试件;②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电弧焊等300件为一批,取3个试件;③机械连接每500个同批号钢套管连接为一批,随机取3个试件。
若不合格,重新取样、送检、直至合格。
3.水泥①同一生产厂家、等级、品种、批号且连续进场的,袋装第200T为一个检验批,散装的每500T为一检验批;②不满足上述条件和数量的,每进场一批为一个验收批。
4.砂、石①用大型运输工具运到现场的,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②用小型工具运到现场的,每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③不足上述数量的,亦为一检验批。
5.粘土砖及砌块①同一厂家同条件下生产的烧结普遍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每5万块、烧结空心砖(砌块)每3万块、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检验批,强度检验试样一组为15块;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一检验批,强度检验试样至少一组,一组为5块。
②不足一检验批数量的按一批计。
6.防水材料①防水卷材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单、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同一品种、牌号、规格的每1000卷抽5卷,500-1000卷的抽4卷,500卷以内抽2-3卷为试件,在对其进行规格、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任取一卷,送检做物理性能测定。
②防水涂料用于屋面的每10T为一批,用于地下的每5T为一检验批,不足的均按一批计,每批抽2kg样品密封送检。
7.建筑幕墙建筑幕墙工程应提供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邵氏强度、相容性和剥离粘结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幕墙的抗渗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及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和室内用花岗岩的放射性报告。
8.建筑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工程及建筑电气工程材料、配件及设备均需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及相关的检测(试验、化验)报告。
特别提醒二点,一是有消防要求的产品及配件必须附消防主管部门的产品认可证明文件;二是所有产品的合格证、质保书及相关检测报告要与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及批次相符。
二、砼、砂浆试块留置一)试块留取时间与地点:一般在砼浇筑现场随机留置。
试块需编号,并标注留取时间与部位。
标准试块尺寸为150×150×150(mm3),骨料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
二)留取数量:留取组数按以下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3组,每一组一般有3件,分标养、同条件养护及拆模试件,如另需可增加件数。
1.灌注桩基砼试块:每台班或每浇筑50m3留一组试块;直径大于1m 的桩或单柱单桩的桩或砼用量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留置一组试块;2.结构砼试块:①建筑地面砼试块,每一楼层(或每一检验批)同一配比的砼,取样不少于一次;若一层(或每一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每增加1000m2同一配比的砼增做一组(有后浇带分几次浇筑的,每一次浇筑均应留取试块)。
②梁、墙、柱砼(不论是现场搅拌还是商品的),a)每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试块)不少于一组;b)一工作台班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m3的,取样仍不少于一组;c)当一次连续浇筑同配合比砼量超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少于一组。
③砼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砼,取样检验不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台班相同配比的砼不足100m3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④抗渗砼,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连续浇筑砼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二组(即12件)。
三)砼试块同条件养护1.砌体承重结构工程每一强度等级每一楼层留置不少于1组,砼结构工程每一强度等级每批次留置不少于1组;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不宜少于10组,最少不得少于3组。
2.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只浇筑一个批次时,试件不得少于1组;当该批次连续浇筑量大于500m3时,不得少于2组。
3.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与相应结构构件或部位条件相当的位置,并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4.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令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令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对28d令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等效养护令期可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到600℃.d时所对应的令期,但0℃以下令期不计入。
令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应大于60d。
5.同条件养护试件代表值按“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规定,乘折算系数1.1后评定。
四)砂浆试块1.砌筑砂浆强度取样(试块)按每一楼层或每250 m3砌体的砂浆至少制作一组(6块);不同标号的砂浆应另取试块。
2.建筑地面水泥砂浆强度试块,每一层(或每一检验批)不少于1组。
如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增做一组。
(二)工程结构质量检测一)工程桩验收检测一.检测方法。
一般有静力载荷试验,大、小应变动力测试和超声波检测四种,前二者用于检测桩的承载力,小应变及超声波检测桩身质量,判定缺陷及位置。
1.静载虽费用较大,时间较长,较复杂,但此法精度较高,比较直观,单桩承力及以下工程的工程桩均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方法进行承载力检测。
①重要工业与民用建筑;②18层以上高层建筑;③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体建筑;④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⑤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⑥二层及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⑦地质条件复杂、基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工程;⑧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的工程;⑨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明显挤土效应的工程。
2.大应变检测不宜少于总桩数2%,且不应少于5根。
3.小应变检测数量根据不同工程有不同要求。
二.桩位验收1..桩位验收时机:如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则桩位验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无法在桩基施工结束后进行检查时,则对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做最终验收。
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2.对压入桩(预制砼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桩位允许偏差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要求:①有基础梁的桩,垂直基础梁中心线与沿基础梁中心线的允许偏差分别为100+0.01H(mm)和150+0.01H(mm),②桩数在3根内的为100mm,4-16根的为1/2桩径或边长,③桩数大于16根的,最外边的桩为1/3桩径或边长,中间桩为1/2桩径或边长。
3.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附表1要求。
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成桩工艺有不同要求(查规范)。
三.静压砼预制桩检验批质量验收1.桩体质量采用动测法(小应变)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桩数10%,且不少于10根;对设计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的桩不少于总桩数20%,且每个承台下不少于1根。
2.承载力以静载或大应变检测。
竖向承载力检验的方法与数量根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现场条件确定,复杂场地条件下宜采用静载荷试验,桩数不得少于同条件总桩数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少于2根)。
压桩的承载力试验,在有足够经验地区可将最终压入力作为承载力的依据,但必须有设计确认。
进行大应变检测的,其数量为总桩数2%,且不少于5根。
3.电焊接桩通过现场观测量测及探伤检测。
抽检数量:重要工程焊缝探伤抽10%,其它抽2%做常规检查。
电焊接桩焊缝外观质量应无焊瘤、无缝穴;上下节端部错口,桩外径<700mm的应≤2mm,外径≥700mm的应≤3mm;焊缝咬边深度≤0.5mm,焊缝加强层高度、宽度为2mm;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1min。
4.硫磺胶泥质量查合格证或抽样送检,每100kg应做一组试件(3件),一台班不少于1组。
胶泥接桩浇注时间<2min,浇后停歇时间>7min。
5.压桩压力在设计要求的±5%范围内掌握,抽检数量一个台班不少于3次。
6.接桩上下偏差<10mm,节点弯曲矢高<1%L,抽检数为总桩数20%.7.桩顶标高为±50mm,抽查总桩数的20%。
8.锤击桩停锤标准按规范,抽检数量为20%,通过现场实测或查沉桩记录获得。
四.砼灌注桩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1.桩位检查,基坑开挖前量护筒,开挖后量桩中心。
平面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见附表1。
2.孔深允许偏差为+300mm,用锤测或测钻杆、套管长度,要全数检查。
3.桩体质量采用动测法(低应变)等方法;抽检数量,一级工程或地质条件复杂的抽30%且不少于20根,其它抽20%,且不少于10根,但每个承台下不少于1根。
当桩完整性较差时应扩大检验比例直至100%。
4.砼强度符合设计要求,查试件报告或取芯。
抽检数量为每浇注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3的,每根或每台班必须有一组试件。
5.承载力用静载或大应变检测,数量参照本节三)2条。
6.垂直度与桩径的允许偏差见附表。
7.泥浆比重(粘土或砂性土)为1.15-1.20,清孔后距孔底50cm处取样,泥浆面标高一般高出地下水位0.5-1m。
8.沉渣厚度:端承桩≤50mm,摩擦桩≤150mm,用沉渣仪或重锤全数测量。
9.砼坍落度:水下灌注160-220mm,干施工70-100mm,使用坍落度仪每50m3或每一根桩或每一台班抽验不少于1次。
10.钢筋笼安装深度允许偏差为±100mm。
11.砼充盈系数>1,可通过查阅施工记录和旁站监理记录了解每根桩的砼实际浇注量。
二)结构砼质量验收检测一、检测方法因试快成型、养护条件、受力状态等都不可能与结构构件一致,故用砼试块标准件的抗压强度来评定砼强度有一定的缺陷,特别是若砼试块缺泛代表性或当时未留试块时,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检测方法来判定砼构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