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无锡市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难点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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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房屋安全管理现状及解决措施

浅谈房屋安全管理现状及解决措施

研究结论
居民安全意识淡薄
居民对房屋安全的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 护意识,容易造成不安全行为。
房屋安全管理现状
通过对现有研究资料和实地调查结果的整 理和分析,发现当前房屋安全管理存在以 下主要问题。
缺乏科学的管理制度
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科学性 和可操作性,导致管理效率低下。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从事房屋安全管理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难以胜任 相关工作。
违规改造
一些房主为了追求利益, 对房屋进行违规改造,如 加层、增加荷载等,导致 房屋结构受损。
消防安全问题
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通 道被占用等问题,可能导 致火灾发生时房屋无法及 时得到保护。
其他因素
地质条件
地质条件不良,如软土地基、滑坡等,可能导致房屋出现沉 降、开裂等问题。
建筑老化
一些老旧建筑由于使用年限过长,结构材料老化、腐蚀,导 致房屋安全性下降。
监管力度不足
相关监管部门对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 现和整改。
研究展望
完善管理制度 加强监管力度 提高人员素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加强宣传教育
未来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应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 范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 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浅谈房屋安全管理现状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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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房屋安全管理现状 • 房屋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 解决房屋安全问题的措施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安全问题逐渐凸显,近年来房屋倒塌事故屡见不 鲜,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城市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房屋安全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但由于近年来房屋累积存量阶梯式增长,导致房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愈加突出。

质量安全是建筑企业的生命之源,质量直接决定工程的成败,安全是建筑企业的依托,安全决定着建筑企业的长久发展,决定着人们的生命财产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所以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在管理方面的要求不断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工程质量以及安全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严,责任主体单位不严格履职,容易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会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经济利益。

所以监督管理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一、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1、质量管理制度方面。

现在有些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不够明确、缺乏全面性,其推行的奖惩制度的有效性与可行性有所缺乏,所以难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责任感。

并且对施工质量的责任划分相对模糊,导致发生质量问题的时候未能准确及时的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从而使工程施工质量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2、技术管理方面。

在现代建筑行业的竞争中,大都存在部分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准难以跟得上社会发展的水平与需求,导致其建造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现今建筑的施工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从而使工程质量事故不断出现,严重的将会对国家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所威胁。

3、安全监管缺乏。

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是监理单位的管控,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有些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监理的认识不够明确、深刻,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缺乏严谨性,还不够主动与积极,促使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未能有效地进行,从而导致工程安全监管漫不经心,尤如形同虚设。

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

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

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当前我国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监督部门职责不清、监督手段滞后、监督管理措施不力等,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有必要对我国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以期实现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高效和全面提升。

1. 监督部门职责不清当前我国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着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晰的问题。

具体来说,我国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分散在了多个部门,例如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多个部门都参与了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了监督工作的冗余和重复,监管效果不佳。

2. 监督手段滞后目前我国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手段相对滞后,主要以传统的巡查、抽查和检查为主,而且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依赖于人工检查和核查,这样一来容易出现漏检漏查的情况。

监督管理的手段也没有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例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导致了监督管理效率低下和成本高昂。

3. 监督管理措施不力对于违法违规的建筑企业和建筑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的惩罚手段相对单一,大多数采取了行政处罚和责令整改的措施,这虽然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导致了一些建筑企业和项目持续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二、改进策略1. 建立统一的监督管理部门为解决监督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有必要建立统一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该机构应该担负起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全面工作,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并对全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以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和结果。

2. 引入现代化监督手段为了使监督手段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有必要引入现代化监督手段,例如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对建筑工地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动识别和报警,提高了监督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避免监管盲区,确保建筑质量和安全。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探究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是影响房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因素,而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则是确保房屋建筑质量的关键环节。

在实际工作中,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建筑质量和安全。

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并提出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1. 信任度不高在我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监督不力,建筑施工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信任度并不高。

建筑施工单位常常会出现虚假报告或者隐瞒施工问题的情况,而监督管理部门也难以全面了解到施工现场的情况,难以及时发现问题。

2. 监督管理手段滞后目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主要依靠人工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而缺乏先进的监督管理手段。

这种监督管理手段滞后导致监督管理的效率和准确度有限,容易出现漏检和疏漏的情况。

3.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我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权力和处罚力度有限,导致一些施工单位可以隐匿问题,逃避监督管理的制裁。

4. 监督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部分监督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和监督管理经验,导致无法全面、深入地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容易被一些不良施工行为所蒙蔽。

1.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建立健全房屋建筑施工质量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机制,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施工现场的信息和质量问题,提高建设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的信任度,减少虚假报告和隐瞒行为的发生。

2. 使用先进技术手段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提高监督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质量问题。

4. 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加强对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岗位管理,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提高他们对施工现场的认识和了解能力,减少因素质问题。

结语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是确保房屋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使用先进技术手段、完善法律法规和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等对策,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水平,确保建筑质量和安全。

关于当前无锡市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难点及对策研究

关于当前无锡市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难点及对策研究

关于当前无锡市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难点及对策研究第一篇:关于当前无锡市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难点及对策研究关于当前无锡市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难点分析及对策研究[摘要]近年来,无锡市的房屋安全行政执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执法工作实践中也突显出了不少难点问题,严重阻碍着房屋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本文结合无锡市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工作实际,就房屋安全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作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房屋安全行政执法难点分析对策研究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难点在于行政执法。

自2007年6月1日《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施行以来,依据《条例》及其他部门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处(无锡市房产监察支队)受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积极探索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模式,创新执法理念,开拓执法思路,加大对违反房屋安全管理的行为的执法力度,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于2011年被评为江苏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三星级单位。

近年来,房屋安全行政执法也为维护无锡人民安居和社会公共安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近几年的执法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难点问题,这些工作难点严重阻碍着房屋安全执法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如不及时破解,势必导致无锡市的房屋安全执法工作走入“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歧途。

下面结合无锡市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工作实际,就房屋安全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作一分析研究。

一、房屋安全执法工作的难点分析1、调查取证难。

目前,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赋予行政执法队伍的调查取证手段十分有限。

在房屋安全行政执法实践中,由于大量的证据材料必须通过当事人或者进入违法现场才能取得,而执法队伍又没有行政强制的法定权力,当事人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规避调查,如违法现场闭门施工无法查看取证,拨打其手机电话谎称不是本人随即屏蔽来电拒绝接听,发出书面调查询问通知拒不前来等等。

如在调查无锡市北塘区棉花巷136号某户违法改变房屋使用功能一案中,当事人(该房屋所有人)一直闭门违法装修施工,执法人员先后20余次到现场,想尽各种办法,期间还要求小区物业、当地派出所等部门配合,但无论是当事人还是装修施工人员均不开门。

行政执法管理的缺陷及改善之策

行政执法管理的缺陷及改善之策

行政执法管理的缺陷及改善之策一、行政执法监督的法理分析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的深入展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权大于法、情重于法、贪赃枉法的现象在行政执法中时有发生,民众对行政执法颇有微词,这不但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而且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以下从行政执法监督的法理层面予以简述:首先,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人民为了治理好自己的国家,通过选举人大代表组成权力机关,再通过权力机关产生行政机关。

为了做到对人民负责,国家机关行使权力需要科学的分工,每个行政机关的权限应经过合理配置,其权限都必须是特定的、受到限制的,权力只有受到限制才能真正保障权力的正当行使。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1(P154),不受限制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每一个机关及其公务员都必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行使权力,自觉接受来自其他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人民的监督,这既是国家机关的义务,反之,也是其他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人民的权利。

其次,行政执法不同于其他国家公权力,与公民个人、组织有着密切、广泛、直接的联系。

即每个人从出生登记到死亡注销户口,以及结婚登记、个税缴纳、营业执照、房产登记等等,其行政执法均如影随形。

无论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还是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裁决,都会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能够说,人的一生能够不与人大、法检系统打交道,但是却不可能不与行政机关打交道。

可见,监督行政执法,对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何等重要。

再次,有史以来行政一直是权力的代名词,行政执法又是权力形象的化身。

权力具有双重性,它不但代表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意味着某个人的便利和地位。

权力在使用的过程中,必然产生两种效果:正效应和负效应。

权利的正效应指权力发挥其正常的应有的正面和职能。

权力的负效应,指权力的拥有者假公济私、滥用权力,因而对公共目标和公共利益造成危害。

无锡房地产市场政府调控效果分析及建议

无锡房地产市场政府调控效果分析及建议

无锡房地产市场政府调控效果分析及建议【内容摘要】住房制度改革后,市场成为市民获取住房的唯一途径,对住宅的需求也由此得到了空前的释放。

住房问题不仅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还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

但是近些年来,出现全国性的房地产过热现象,房地产的价格不断攀升,面对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现象,国家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希望有效的抑制房价的上涨,但从实际来看,宏观调控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房价依然坚挺甚至频频创出新高,中低收入家庭面对如此之高的房价,恐怕也只能“望房而兴叹”。

为此,中央明显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自4月14日以来国务院房贷新政重拳出击,推出了一系列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但是政府调空效果如何,本文在以无锡为例进行了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建议,意在希望政府的调空真正能为百姓住房解决问题。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有效调控房价人们都说房地产业是一个暴利行业,自2003年1月首次评选2002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以来,房地产从2002年第一版到2004年,连续三年“荣膺”十大暴利行业之首。

2005年、2006年在国家实行了密集的宏观政策对房地产业进行调控的情况下,房地产业依然再度登上该排行榜,并且位居前列。

从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平均利润率普遍都在10%以上,部分中高档房地产的利润率更是高达30%-40%。

房价收入比直接反映出房价水平与居民自住需求的匹配程度,据无锡市统计局数据,2009年全市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3346元,那么以家庭为单位,年收入平均为8-9万。

目前无锡商品房成交均价在7000元/平-8000元/平,那么买一套最普通的商品房需要70万,如此一算,房价收入比已近9倍,也就是说以家庭为单位,不吃不喝9年,才能买得起房。

但是,房价收入比的计算使用的是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均价且包括经济适用房,大量身处高房价地区,拿着平均收入的人感到有点不真实,据相关数据显示,无锡2009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25027元,远远没有达到7万的标准,那么,无锡市区内的房价收入比应该是多少呢?以崇安、南长、北塘三大区域成交均价来算,目前无锡市区内新房成交价格在11000元/平米左右,掐指一算,无锡市中心的房价收入比应该在19至20之间,也就是说如今想要在无锡市中心买套房子需要不吃不喝19-20年。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本文以江苏省无锡市住宅小区为例,详细的分析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重点从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消防安全应急队伍管理方面提出了针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的改善对策。

关键词:社区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导致住宅小区的建设倍增。

在居民住宅小区内缺乏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冲突非常严重,最终导致住宅小区缺乏良性消防工作机制。

即便是新建的住宅小区在消防硬件设施建设中没有吝啬,但是相关的设施在实际的使用与管理上仍然有所欠缺,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并且,小区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更凸显于形式,物业消防管理更多的是注重表面功夫,导致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就会进一步激发社会矛盾。

同时由于各方管理不到位,居民住宅小区在很多问题的解决上,都显得有些杂乱无章,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一、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消防事业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下面以江苏省无锡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为例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无锡市涉及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举报投诉总计1832起,占举报总数的68%。

从情况分析来看,举报投诉主要集中在楼道、车库、管道井等处乱堆乱放杂物;车库违规改造为店铺、棋牌室等;汽车违规停放占用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方面,人为造成了许多不安全因素。

例如:部分小区内,小吃店、水果店、私人厨房等营利性场所一应俱全,一方面是将住宅或车库私自改为经营场所存在改变建筑物用途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消防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是此类场所多存在内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电线私拉乱接、私自改变天然气管道甚至使用液化气罐、防火分隔不到位等现实隐患。

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

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

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房屋建筑是人们生活的重要部分,建筑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居住舒适度和安全。

因此,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变得非常重要。

然而,在当前的监管体系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讨论这些问题以及如何改进现有的监管体系。

问题一:监管标准不够严格。

当前的监管标准不能完全确保房屋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有时甚至存在监管不达标的情况。

此外,监管机构严格执行标准的能力也有待提高。

改进策略:建立更加严格和完善的监管标准,加强监管机构的执法力度,确保监管的有效性。

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监管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

问题二:监管责任不明确。

现有的监管体系中,监管责任分散,难以追责。

这导致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受到限制,并影响了监管的效果。

改进策略:加强监管责任落实,建立起有效的监管责任链条。

在监管过程中,各个责任机构应该各司其职,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

问题三:监管方式过程化。

目前的监管方式过于依赖程序,缺乏人性化监管。

这种方式可能会降低监管的有效性,形成一种唯规定论的监管体制。

改进策略:加强人性化监管,关注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

监管应该注重现场检查,加强与业主和监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监管人员应该倾听业主的想法和意见,并加以分析和处理。

问题四:信息不对称。

当前,房屋建筑的监管信息存在不对称的情况。

大部分业主难以获取有效的监管信息,导致他们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难以有效地参与监管。

改进策略:加强信息公开,提供相关信息的途径和方式,让业主获得更多监管信息。

监管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由监管部门在平台上公开监管信息。

同时,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业主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其监管意识和权益意识。

综上所述,为了有效地应对当前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起更加严格和完善的监管体系。

这需要监管部门积极求变,加强监管力度,以便为人民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江苏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江苏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江苏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房屋建设工程横空出世,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要方式。

然而在这种迅速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些房屋建设的安全隐患问题也开始凸显出来。

例如地基不牢固、建筑质量不过关、使用寿命不长等问题。

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进行排查整治,可能会对居民生活和财产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因此,江苏省决定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目标本次排查整治的目标是全面排查江苏省各地房屋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治,确保居民的生活安全和财产安全。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全面排查各地房屋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住宅楼、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2.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整治,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和持久性;3.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确保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我防范和避免安全隐患。

三、工作内容1.排查工作(1)成立排查小组,由各地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担任成员,组织力量对本辖区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排查范围涉及住宅楼、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各类房屋,特别是老旧建筑和棚户区改造房屋。

(3)排查重点包括地基安全、建筑质量、电气线路隐患、消防设施完善程度、住户生活用水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

2.整治工作(1)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治方案和时限,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2)整治重点包括地基修复、建筑结构加固、电气线路改造、消防设施更新、管道维修等方面。

(3)整治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宣传教育工作(1)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让他们了解如何自我防范和避免房屋安全隐患。

(2)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面向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和儿童等,让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技能。

行政执法办案常见问题与对策

行政执法办案常见问题与对策

行政执法办案常见问题与对策一、案件管辖或者受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关于超范围管辖和应回避未回避两个问题。

超范围管辖属于从广义上讲不应由公安机关处理而由公安机关错误、违法处理。

回避属于狭义上讲不应由这个办案部门处理而由这个办案部门错误、违法处理。

第一个超范围管辖案件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但是,我们在检查当中发现很多案件属于超范围管辖。

例如:土地纠纷问题、城市房屋拆迁问题。

拿土地纠纷讲,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受当地政府,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受到当地乡、镇政府的影响,将不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理或受理的案件,为压制一些村民的行为而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例如:在个别农村地区,在村里分地过程中,因为个别村民与村委会有纠纷,强行耕种村里的机动地的问题,派出所将这些村民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三项的规定,即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进行处罚。

这样的案件,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不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应当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处理。

我感觉,从短期看,这些村民被拘留后可能不敢再与村里进行争执,不敢再强行耕种,但是,如果这些村民因为拘留问题上访呢?这不是公安机关将矛盾引到自己身上么?还有一些超范围管辖案件的问题,我想是因为从经济利益角度出发造成的。

例如: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少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由派出所进行罚款处罚。

这些案件,按照管辖范围是应当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工商等行政部门进行处理的。

总之,《治安管理处罚法》管辖的案件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

但是并不是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都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要从具体条款中找到相应违法情形。

关于《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

关于《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

关于《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审议意见的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07.03.28
•【分类】审议意见的报告
正文
关于《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
——2007年3月28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已经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该条例通过前进行了初步审查,征求了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及部分立法专家、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及时与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行政许可、房屋安全鉴定等有关内容进行了沟通,并两次出具了书面意见,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已作了相应修改。

3月15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该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随着人们对房屋使用个性化要求的不断提高,房屋拆改现象已较为普遍,甚至在装修中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等行为也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危害。

为了加强对房屋拆改、危险房屋防治等涉及房屋安全行为的管理,无锡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

该条例对房屋结构改造设定了行政许可制度,对危险房屋规定了安全鉴定制度和相应的治理措施,并对房屋的白蚁防治作了具体规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该条例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建议本次会议审议后予以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房屋建设安全管理的难点及对策

房屋建设安全管理的难点及对策
【 文章编号 】 1 0 0 4 — 7 3 4 4 ( 2 0 1 3 ) 0 5 — 0 0 1 2 — 0 2
房 屋建 设安全 管理 的难 点及对 策
徐 屹( 同济 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学 )
( 浙江物产 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摘 要: 安 全 生 产 是 每 个 工 程 项 目施 工 中 的重 中 之 重 , 同 时 也 是 项 目管 理 中 的 难 点 。要 保 证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就 必 须 加 强 安 全 管 理 。房屋建 设中的安全管理 是整个 工程 项 目的核心 , 为此本文针对房屋 建设中安全管理 的难点进行分析相应对 策。 关键词 : 安全 管理; 难点 ; 对策
1 . 7 脚 手 架 搭 设 的 不规 范 性
脚手架 的搭设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 佩 带安全带和安全帽。脚手架倒塌和失稳事故的频发不只是 因为设计计 算, 还 因为没有按照规范进 行施工和检测 , 因此更要加 强规范 。
1 生产 管理存 在 的安全 问题
1 . 1 安全管理缺乏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1 . 2 技 术 负责 人 安 全 生 产 意 识较 低
技术负责人对 自身职责认识不清 , 只是简单地负 责技术管理 , 却忽 略技术与安全的相关性 。 现在很 多项 目技术负责人不 具备相应 的安全管 理意识 , 他 们仅仅把 自己当做是一名技术人员 , 却不了解房建工程 的安 全管理与其工作岗位密切相关,再加上很多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心极差 , 为 了应付考 察和检查就会在编 制模板装拆 、 外架搭 设、 临 电布置 等相关 方案 以及做安全技术防范时, 进行相互抄袭、 胡乱拼凑, 为应付检查而执 行, 没 有根据 自实 际情 况采取合理 的措施 , 导致所提 出的各种 技术方案 缺乏针对性、 操 作 性 以及 安全 性 。 造 成 施 工 与 工 程 设 计 发 生偏 离 , 留下 施 工安全隐患。

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

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

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房屋建筑质量是关乎人民生活安全和国家发展的重要问题,而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亟需改进。

本文将就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

一、问题分析1. 建筑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建筑监督管理存在多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监管责任不清:建筑监督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但各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不清晰,导致监管工作分散、责任不落实,容易出现责任推诿的情况。

(2) 监督手段不足:传统的建筑监督主要依靠人工查验和抽样检测,效率低下、覆盖范围有限。

而且,现场监督工作中存在监管盲区,不法分子往往有机可乘。

(3) 建筑质量监督标准不统一:由于各地对建筑质量监督标准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导致监督标准不统一,容易出现监管漏洞和质量问题。

在建筑监督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建筑质量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1) 施工质量不稳定: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以及施工工艺和材料选择的随意性,导致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2) 建筑材料缺乏标准: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成为建筑质量的一大隐患,而且对建筑材料的监管也不够严格。

(3) 日常维护不合格:部分建筑物的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潜在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以上问题反映了我国建筑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建筑质量存在的问题,其根源在于监管体制不完善、监管手段不足、施工难度大等多方面的原因。

二、改进策略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改进建筑工程质量,需要从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面入手,实施具体的改进策略。

下面将就建筑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筑质量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

(1) 健全监管体制:加强对建筑监督管理部门的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体制,使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清晰,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房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难点和对策

房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难点和对策

房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难点和对策摘要:安全管理是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性内容,但因部分施工单位未能正确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作用和价值,导致安全管理措施未难以落到实处,引发了严重的安全事故,给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基于此,本文针对房屋施工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其中涵盖了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安全教育以及科学应用施工工艺等,旨在提升房屋施工安全管理质量和效率,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房屋施工;安全管理;难点对策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推进,房屋建筑行业迎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欠缺,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安全问题,由于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的不重视,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给房屋建筑工程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施工单位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将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从而为房屋建设工程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房屋施工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1.1制度由于部分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足,因此未能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导致管理质量和效率低下。

现行的“综合管理、行业主管”的管理机制,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如管理职能分散、技术装备老化等。

我国房屋建设安全监管机构,正面临着基层监管人员匮乏的局面,安全监管站人力资源不足,管理体系不完善,给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阻碍[1]。

1.2人员房屋建筑工程普遍具有规模大、工期长以及工艺复杂的特点,因此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确保工程能够在规定工期内顺利竣工。

但就实际情况而言,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人员职业素养和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安全施工意识薄弱,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如不佩戴防护措施、随意在危险区域走动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加大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给房屋建设工程埋下了安全隐患。

1.3技术房屋建设工程涉及到大量复杂且繁琐的内容,因此其施工环节较多,加之施工技术复杂,在操作施工机械设备,应用施工技术时,一旦出现操作不当的情况,就会造成安全事故,危及到人员的生命安全。

无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无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无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近年来,随着无锡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工人和公众的安全意识逐渐增强。

为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无锡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提升了建筑工程的安全水平。

本文将通过分析无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难点及解决方案等方面来探讨这一问题。

一、无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随着无锡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日益受到重视。

无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和具体措施。

公司和项目部也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对工人进行了相关的安全培训。

然而,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企业和项目部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投入不足,缺乏重视和监管,导致事故频发。

其次,一些施工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安全操作规程,容易发生意外。

此外,建筑工程存在着天气、地质等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无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难点无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面临多方面的难题。

首先,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安全管理涉及的范围广,包括了施工人员的安全、材料设备的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等。

这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其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需要应对各种复杂环境和意外情况。

比如高空施工、危险物品的搬运和储存等都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如何科学有效地应对这些风险,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另外,管理人员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是一项亟待解决的任务。

三、无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解决方案为了有效解决无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的难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督导和检查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推动企业重视安全管理。

其次,建筑企业和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房建施工安全管理难点和对策分析

房建施工安全管理难点和对策分析
在房屋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高空落物、高空触电、物体打击等一系列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不仅影响施工人员生命安全,还影响房屋建筑行业发展速度,对房屋建筑行业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基于此,本文就对房屋建筑出现安全隐பைடு நூலகம்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解决对策,以期保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一、房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二)提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
针对房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意识欠缺这一问题,房建企业就需要提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由于房屋建筑工程规模大,施工现场混乱,所以,施工人员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设置警示牌,防止外来人员、外来车辆通行,保证施工现场秩序[5]。第二,房建企业需要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在施工前期对所有施工人员展开培训工作,让每一位施工人员都能掌握安全施工技能,在施工过程中佩戴安全措施,保证生命安全。第三,房建企业需要保证施工现场通道口无障碍,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房屋建筑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灾害,可以及时清理、疏散施工人员。第四,房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会使用大量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在此种情况下,施工人员需要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进行分类摆放,保证摆放位置合理,降低施工现场安全问题发生几率。
(二)房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意识欠缺
房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受到传统工作方法和工作理念的影响,缺少安全管理意识,导致房屋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频发,制约房屋建筑企业发展[2]。一方面,房屋建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将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如何提高施工速度,保证规定期限内按时交工,而忽略日常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使得一些安全预案演练、安全排查等活动无法及时展开,房屋建筑工程故障更是不能及时解决,为房屋建筑工程后期使用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随着房屋建筑企业的快速发展,房屋建筑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用人数量增多,使得房屋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管理人员“供不应求”的局面,此种情况下,部分房屋建筑企业为了保证管理人员充足,经常会使用一些无经验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经验、安全管理意识,导致安全问题频发,降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另外,建筑企业缺少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得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所掌握的施工技巧大致一样,不能详细了解施工技能,掌握施工要点,增加房建工程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几率,制约房建行业快速发展。

浅谈当前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和对策措施

浅谈当前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和对策措施

浅谈当前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和对策措施发表时间:2019-04-30T15:26:05.46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5期作者:文亮[导读] 摘要:建筑行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周期长、范围广、系统性强,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多等特点,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的不可控因素,这些都为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528200摘要:建筑行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周期长、范围广、系统性强,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多等特点,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的不可控因素,这些都为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在我国建筑业的管理体制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工程建设领域中管理混乱、质量低劣、安全事故频发等现象还很严重。

质量和安全是建筑业永恒的话题,是百年大计的事,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结果笔者工作经历,指出当前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质量安全;问题;对策既往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事故小部分是因为“天灾”(不可抗力),但大部分是因为“人祸”(人的行为)。

在现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一个最普遍的现象就是——有章不循,屡禁不止,这都是人为因素。

规章制度落实不到实处,各方责任主体执行不到位,事故的发生就成为一种必然。

所以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尤为重要。

一、当前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1、工程量巨大,监管力量薄弱。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步伐,各地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量非常巨大。

据统计,佛山市南海区房屋建设工程近几年每年的报建工程量约1500万平方米,受监工程量约3000万平方米,而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站在编人员不到100人,平均每个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管面积大于30万平方米。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监督机构按照受监工程每8-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或8千万元工程造价不少于1人配备”。

浅谈当前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和对策措施

浅谈当前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和对策措施

浅谈当前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和对策措施摘要:建筑行业工程是作为一个内容比较深奥,体系复杂的建筑系统工程,具有投资周期时间长、投资范围广亿元、系统性比较强,露天施工作业、高空吊装作业项目多复杂等一些特点,并且由于在建设施工等过程管理中,存在有很多人为的或不可控影响因素,这些方面都是为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质量及其安全,管理也提出了一些更高层次的要求。

同时,在现行我国地方建筑业,现有的行业管理指导体制建设中,确实还可能存在其他不少的行业弊端,工程在建设经营领域实践中发现管理制度混乱、质量控制低劣、安全技术事故屡屡频发等落后现象,还很是严重。

质量安全和劳动安全仍是全国建筑业领域内一直争议的话题,是国家百年基业大计中的关,也直接关系到中国人民子孙后代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本文结合笔者工作经历,指出当前解决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环境安全规范管理建设中还存在着的某些突出矛盾问题,并提出一套相应的完善的对策。

关键词:事故;工人年龄;诚信系统;诚信扣分;以往每年发生的房屋市政工程或建设其他项目造成的建筑施工作业质量差错及其他安全工程质量事故中只有一个小数部分很可能会是因为"天灾"事故(不可抗力)导致发生,但有很一大部分可能则仅仅是因为"人祸"人为事件(人的行为)才导致。

在纵观全国以及现阶段许多城市实施的各种建设中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其现场安全与施工组织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中,一个目前最普遍比较最普遍的发生交通事故的重大法律现象原因之一也就是行政执法的有章不循,屡违禁纪执法不止,这其实很多地方都是缘于人为因素。

规章制度执行一旦没有落实或者做不到抓个抓实处,各责任方主体制度一旦执行中落实不到位,事故屡屡发生,各种情况的发生也就可能会成为一种社会必然。

所以对强化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环境消防安全建设等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与措施的工作尤为的重要。

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1.违法代价低,惩处力度小近年来,随着整个社会建筑行业的发展,由于行业内部竞争经营压力程度的逐年增加,以及逐渐趋于无序的激烈行业竞争程度,社会整体建筑行业能够取得的社会总营业利润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开始下降,出现逐年降低,各方建筑主体包括建设业主和有关责任主体在建筑市场环境发展过程中,一味地追求企业经济利益的价值最大化,追求各种所谓的高利益指标的经济行为现象,则慢慢越来越多,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上中国建筑业市场上的建设工地安全以及生产技术管理,有许多无良的国有民营建筑业公司却也在为一味地那些所谓的高收入,甚至为了利益而忽略所谓的工程质量,想尽办法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工地在安全监理工程及管理和资金运用上,能说的省就省、安全生产监理及施工费专款用却也不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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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无锡市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难点分析及对策研究[摘要]近年来,无锡市的房屋安全行政执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执法工作实践中也突显出了不少难点问题,严重阻碍着房屋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本文结合无锡市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工作实际,就房屋安全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作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房屋安全行政执法难点分析对策研究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难点在于行政执法。

自2007年6月1日《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施行以来,依据《条例》及其他部门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处(无锡市房产监察支队)受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积极探索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模式,创新执法理念,开拓执法思路,加大对违反房屋安全管理的行为的执法力度,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于2011年被评为江苏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三星级单位。

近年来,房屋安全行政执法也为维护无锡人民安居和社会公共安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近几年的执法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难点问题,这些工作难点严重阻碍着房屋安全执法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如不及时破解,势必导致无锡市的房屋安全执法工作走入“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歧途。

下面结合无锡市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工作实际,就房屋安全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作一分析研究。

一、房屋安全执法工作的难点分析1、调查取证难。

目前,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赋予行政执法队伍的调查取证手段十分有限。

在房屋安全行政执法实践中,由于大量的证据材料必须通过当事人或者进入违法现场才能取得,而执法队伍又没有行政强制的法定权力,当事人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规避调查,如违法现场闭门施工无法查看取证,拨打其手机电话谎称不是本人随即屏蔽来电拒绝接听,发出书面调查询问通知拒不前来等等。

如在调查无锡市北塘区棉花巷136号某户违法改变房屋使用功能一案中,当事人(该房屋所有人)一直闭门违法装修施工,执法人员先后20余次到现场,想尽各种办法,期间还要求小区物业、当地派出所等部门配合,但无论是当事人还是装修施工人员均不开门。

且当事人无正常职业,长期不在无锡本地,无法掌握其去向,给执法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执法人员明知其房屋室内存在违法装修行为,却苦于没有证据,违法事实无法认定。

此类情况在房屋安全执法实践中为数不少,违法行为得不到依法查处,由此引来举报人及相关利益人的问责,也严重损害了执法队伍的权威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2、文书送达难。

送达法律文书是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处罚决定能否顺利作出,当事人的诉权等合法权利能否有效告知。

在无锡市房屋安全执法实践中,法律文书的送达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当事人不会自觉自愿地领取或签收法律文书;二是违法地房屋经常是当事人的唯一私有住房,该房屋又在实施装修施工,当事人不居住在该房屋或者居无定所,无法完成有效送达;三是执法人员送达文书的时间通常是正常工作时间,当事人也在外工作,受送达人的家属不配合签收或住所无人;四是执法人员将将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当事人,但当事人拒绝签收,适用留置送达,或者是很难找到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见证人到场,即使有见证人在场也往往不愿或拒绝签字;五是当事人得知要接受行政处罚后,拒绝与执法人员再沟通联系,且下落不明逃避送达,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因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相对较多,导致行政执法的时限被拖长,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改正,执法效率低下。

3、处罚执行难。

目前,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主要依据的是《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法实践中,第一种措施本身面对的就是拒缴罚款的当事人,基本没有什么作用;第二种措施由于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没有上述的法定强制权力,所以无法采用;第三种措施是目前唯一可以采用的,前两种措施也可以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实施,但是第三种措施也面临执行周期长、法院推脱不受理和法院本身“执行难”的问题。

房屋安全的行政执法有其特殊性,除处以经济处罚外,还要责令其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对房屋采取结构加固或者恢复原状措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经济处罚的强制执行可以受理也方便执行,但责令其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这并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所规定的七种行政处罚种类,人民法院以此为由设置阻碍,因此房屋安全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执行手段十分有限,造成一些处罚决定作出后难以及时有效地予以执行。

二、难点问题存在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一)房屋安全法律法规滞后,急需建章立制。

现在的房屋安全管理已经不仅仅是原来意义上的危房鉴定与治理,在新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形成一个包含法规建设、宣传教育、检查督促、投诉查处、管理执法、危房治理、应急抢险、弱势群体危房整改等诸多内容的系统管理工程,是一项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目前,在房屋安全行政执法领域,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房屋安全的系统性法规,使得各地在制定或修订房屋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文件时,都面临上位性法规的依据问题,使得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很难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新要求,举步维艰。

根据2006年6月无锡市就制定全国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问题向全国进行广泛调研的汇总分析表明,有65.8%的城市认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是确保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当前必须加快房屋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鉴于房屋安全管理方面全国至今尚未有一部系统性的法规,有55.3%的城市建议国家建设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抓紧制定《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有44.7%的城市认为制定全国性的《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十分迫切,且条件已基本成熟。

因此,房屋安全领域的建章立制工作刻不容缓,必须尽快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房屋安全管理法规,对执法主体、职责范围、执法手段、体制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保障,制定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强化处罚执行力度,真正将房屋安全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二)房屋安全执法体制机制不健全,急需完善理顺。

1、行政执法体质问题。

从2006年6月对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66个城市的调研情况看,多数城市均未设立专门的房屋安全管理处室及专职管理岗位,一些地县级或省辖城市没有设房管局,有的在机构改革时撤消了房管局;已设立房管局的因受编制的限制,有些也没有设立专门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已设立专门机构的城市也多为两块牌子、一套人员。

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就下设有房屋安全管理的专职机构,为三块牌子(无锡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处、无锡市房产监察支队)、一套班子,且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法律上无权直接行使行政执法职能,是按照“授权行政主体”的具体要求,由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依法授权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该套班子事业在编人员15人,现从事房屋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的事业在编人员仅为3人,其余执法队员均无编制,一旦遭到行政诉讼,必败无疑。

因此,房屋安全管理和执法机构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这种现象必须改变,防止为完成任务指标、重罚款轻管理、或者干脆以罚代管等现象的发生。

为此,应当将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处、无锡市房产监察支队这2块牌子划分出去,成立独立的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房屋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无锡市通过前几年的努力建立的以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领导,以房产监察支队为专职机构,以鉴定中心为技术依托,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基层网络的工作体制,实行财政全额拔款,执法人员列入国家公务员编制,保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以确保房屋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行政执法机制问题。

在无锡市房屋安全执法实践中,主要体现在部门之间配合不力。

房屋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需要市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需要建设、规划、安全生产监督、城市管理、工商、公安消防、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需要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协助管理,此问题可以在制定全国统一的房屋安全行政法规以及完善理顺房屋安全执法体制机制过程中得以解决,将执法协调配合纳入立法内容,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资源信息共享,采取“统一组织、联合行动、各司其职、依法处罚”的方式,改变现在“靠感情协调”的局面,以确保房屋安全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文书送达、处罚执行等工作都能正常、有序、顺利的开展。

(三)房屋安全执法保障不力,急需加强配备。

无锡市房屋安全执法保障不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员编制不足。

现有执法队伍力量配备上与实际所承担的执法任务不相匹配,执法人员编制有限、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管理任务不断增大、执法内容不断增加、执法标准不断提高,使得执法人员工作量和工作强度加大,工作效率不断下降,影响和破坏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也给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埋下了隐患;二是执法经费不足。

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处(无锡市房产监察支队)是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管理和执法经费都是靠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供给,执法经费保障渠道不畅,执法装备设备落后,执法交通工具短缺,较大程度上束缚了执法人员的手脚,使得执法效率和效果大打折扣;三是执法水平不足。

较高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受其影响的执法水平也是房屋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力保障。

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要处理好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而且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并且熟悉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反之,聘用一些未经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执法,在处理案件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程序不合法,甚至越权执法、违法执法、犯法执法,将严重损害执法队伍的形象。

人员编制、执法经费不足问题也是由房屋安全行政执法体制所决定的,有效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这两个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

执法水平不足则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执法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精干的执法队伍,取得执法严明、人民满意的社会效果。

(四)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急需优化执法环境。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市民和单位的房屋安全住用意识,是搞好房屋安全管理的至关重要的基础工作。

提高房屋安全管理水平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治本,在于提高全体市民和单位的房屋安全住用意识,要使住用意识和房屋安全管理水平相一致。

目前无锡的房屋安全法制宣传在时间、形式、内容、对象方面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宣传时间和形式上,往往局限在每年法制宣传日的广场集中宣传,在宣传的内容和对象上,往往局限于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而对于管房单位、施工单位、装修公司等相关单位的日常宣传教育机制尚未建设起来,要为这些单位专门设计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力、扩大宣传面,在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的同时,注重建设房屋安全互动网络,实现与市民的直接沟通、对话,双向互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增加房屋安全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让市民积极参与到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形成整体联动和长效管理,为房屋安全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从而将房屋安全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无锡的和谐快速发展提供更为坚实有力的房屋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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