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可能出现的故障和事故,减少因电力设备故障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电力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1.2 定义1.2.1 电力设备指供给、传送、分配或使用电能的设备,包括发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配电设备、电动机等。
1.2.2 预防性试验指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测和测试,以评估其运行状况和潜在故障。
1.3 规程依据本规程的制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内标准进行。
1.4 试验周期根据电力设备的重要程度和使用环境,制定合理的试验周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章:预防性试验项目与方法2.1 电力设备试验项目2.1.1 绝缘电阻测试绝缘电阻测试是电力设备最基本的试验项目之一,通过测量设备的绝缘电阻,判断设备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
2.1.2 温升试验温升试验是评估设备绕组和其他部件的绝缘质量和冷却效果的重要试验方法。
通过对设备在额定负载下的运行温度进行测量,判断设备绝缘性能是否合格。
2.1.3 开关设备运行试验开关设备运行试验主要针对断路器、负荷开关等开关设备进行,通过模拟实际使用过程,判断开关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
2.2 试验方法2.2.1 线性试验方法对于比较简单的设备试验,可以采用线性试验方法,即按照规定的试验程序进行测试、记录和评估。
2.2.2 非线性试验方法对于较为复杂的设备试验,可以采用非线性试验方法。
即根据设备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试验方案和方法,进行更加细致的测试和评估。
第三章:试验结果分析与处理3.1 试验结果记录与分析将试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数据分析,比较设备试验结果与规定的试验指标和性能要求,判断设备的状态和可靠性。
3.2 试验结果处理根据试验结果,及时处理设备存在的问题,如发现设备绝缘性能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绝缘处理措施;如发现开关设备动作不灵活,应进行维护和修理。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平安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开展,需要对1985年公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底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工程、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平安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焜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工程、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平安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规范
电力设备预防性实验规程Preventivetestcodeforelectricpower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实验规程Preventivetestcodeforelectricpower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实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实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实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实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实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实验的工程、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实验研究院、华中电力实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实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焜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焜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 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electric power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6-09-25批准 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DLT 596-1996(定)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electric power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焜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焜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electric power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完整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完整一、总则1. 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开展电力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的潜在缺陷和隐患,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压等级为 110kV 及以下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电力电缆、电容器等。
对于更高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可参照本规程进行试验或制定专门的试验规程。
3. 试验依据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应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以及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文件和运行维护经验进行。
同时,还应考虑设备的运行工况、环境条件和历史试验数据等因素。
4. 试验周期电力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周期应根据设备的类型、运行状况、制造厂家的建议和历年试验结果等因素确定。
一般情况下,变压器、互感器、断路器等一次设备的试验周期为 1 3 年,避雷器的试验周期为 1 5 年,电力电缆、电容器等设备的试验周期为 1 10 年。
对于运行条件恶劣或存在缺陷的设备,应适当缩短试验周期。
二、变压器试验1. 绝缘电阻测量(1)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应使用 2500V 或5000V 兆欧表。
测量时应将绕组充分放电,测量结果应符合设备制造厂家的规定和历年试验数据的比较。
(2)对于绝缘电阻值较低或吸收比不符合要求的绕组,应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处理,如进行绝缘油试验、绕组直流电阻测量等,以确定是否存在绝缘缺陷。
2. 绕组直流电阻测量(1)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应使用直流双臂电桥或直流电阻测试仪。
测量时应将绕组充分放电,测量结果应符合设备制造厂家的规定和历年试验数据的比较。
(2)对于直流电阻值偏差较大的绕组,应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处理,如进行绕组变形试验、绕组匝间短路试验等,以确定是否存在绕组故障。
3. 变比试验(1)测量变压器的变比,应使用变比电桥或变压器变比测试仪。
测量时应将变压器的高压绕组和低压绕组分别接入变比电桥或变压器变比测试仪的相应端子,测量结果应符合设备制造厂家的规定和历年试验数据的比较。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焜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最新(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 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焜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焜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electric power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electric power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Preventivetest code for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DL/T596—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
前言
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焜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设备、矿用及其它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力设备,也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61—83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
GB264—83石油产品酸值测定法
GB311—83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高电压试验技术
GB/T507—86绝缘油介电强度测定法
GB/T511—88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1094.1~5—85电力变压器
GB2536—90变压器油
GB5583—85互感器局部放电测量
GB5654—85液体绝缘材料工频相对介电常数、介质损耗因数和体积电阻率的
测量
GB6450—86干式电力变压器
GB/T6541—86石油产品油对水界面张力测定法(圆环法)
GB7252—87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GB7328—87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
GB7595—87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
GB/T7598—87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水溶性酸测定法(比色法)
GB/T7599—87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酸值测定法(BTB法)
GB7600—87运行中变压器油水分含量测定法(库仑法)
GB7601—87运行中变压器油水分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GB9326.1~.5—88交流330kV及以下油纸绝缘自容式充油电缆及附件
GB11022—89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11023—89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导则
GB11032—89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12022—89工业六氟化硫
DL/T421—91绝缘油体积电阻率测定法
DL/T423—91绝缘油中含气量测定真空压差法
DL/T429.9—91电力系统油质试验方法绝缘油介电强度测定法
DL/T450—91绝缘油中含气量的测定方法(二氧化碳洗脱法)
DL/T459—92镉镍蓄电池直流屏定货技术条件
DL/T492—92发电机定子绕组环氧粉云母绝缘老化鉴定导则
DL/T593—1996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定货技术导则
SH0040—91超高压变压器油
SH0351—92断路器油
3定义、符号
3.1预防性试验
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的检查、试验或监测,也包括取油样或气样进行的试验。
3.2在线监测
在不影响设备运行的条件下,对设备状况连续或定时进行的监测,通常是自动进行的。
3.3带电测量
对在运行电压下的设备,采用专用仪器,由人员参与进行的测量。
3.4绝缘电阻
在绝缘结构的两个电极之间施加的直流电压值与流经该对电极的泄流电流值之比。
常用兆欧表直接测得绝缘电阻值。
本规程中,若无说明,均指加压1min时的测得值。
3.5吸收比
在同一次试验中,1min时的绝缘电阻值与15s时的绝缘电阻值之比。
3.6极化指数
在同一次试验中,10min时的绝缘电阻值与1min时的绝缘电阻值之比。
3.7本规程所用的符号
U n设备额定电压(对发电机转子是指额定励磁电压);
Um设备最高电压;
U0/U电缆额定电压(其中U0为电缆导体与金属套或金属屏蔽之间的设计电压,U为导体与导体之间的设计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