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部分相关条款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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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范围详解

治安管理处罚范围详解

治安管理处罚范围详解治安管理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维护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安宁的各个方面。

为了有效管理治安问题,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惩治违反治安秩序的行为。

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包含了多个方面,接下来将对其进行详解。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依据我国目前最重要的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条例》。

这两个法律法规为治安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程序,为维护社会治安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主要内容1. 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

包括行政拘留、罚款、取缔或查封违法场所等。

行政拘留是通过将违法行为人关押在所指定的场所一定时间,限制其人身自由来进行教育和惩罚。

罚款是要求违法行为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罚金,作为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

取缔或查封违法场所是对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关闭或封存,以防止违法活动继续进行。

2. 治安管理刑事处罚除了行政处罚外,对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我国还会采取刑事处罚。

这些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

刑事处罚主要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三、治安处罚适用原则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时,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其公正性和合理性。

主要原则包括:1. 法定原则治安管理处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任意制定和执行,以确保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公正原则治安管理处罚必须公正,不分人种、民族、宗教、地域、职业等,保障人民的平等权益。

3. 适度原则治安管理处罚必须适度,不能过于严厉或过于宽松,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刑和处罚的合理调整。

4. 程序正义原则治安管理处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采取适当的调查和审判程序,确保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治安管理处罚案例分析为了更好理解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和内容,以下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解释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解释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解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解释(二)导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对《条例》若干条款作如下解释。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解释(二),欢迎阅读。

一、第三条第(二)项中的“三轮车”,是指用人力驱动的设计有三个车轮的车辆。

“人力车,”是指用手推或手拉方式驱动的两轮或独轮车。

“残疾人专用车”,是指肢体残疾的人单人使用的代步工具,包括人力轮椅车和设计时速在二十公里以下的残疾人用机动车。

二、第七条第一款中的“借道通行”,是指行人在没有划人行横道的道路上通过车行道,车辆在转弯、会车、超车、掉头、停车时驶入其他道路,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

第二款规定,是指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或者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中,遇有《条例》以及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情况,无所遵循时,其通行必须以保证交通安全为原则,如果由于违反这一原则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追究违反人的责任。

但《条例》其他条款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得引用本条。

三、第十条第(四)项中的“绿色箭头灯”,是指绿灯中带有左转弯、直行、右转弯导向箭头的交通指挥灯信号。

一般安装在交通繁忙、需要引导交通流的交叉路口,与红灯、黄灯配合使用。

第(五)项中的“黄灯闪烁”信号,设在有危险的路口或路段,以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四、第十一条中的“车道灯信号”,一般安装在需要单独指挥的车道上方,只对在该车道行驶的车辆起指挥作用,其他车道的车辆和行人仍按规定信号通行。

五、第十五条中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是指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一86)中规定的标志、标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增加的'标志、标线。

六、第十八条中的“必须申领移动证”,是指未领取牌证的车辆或办理复驶的车辆,需要从住地到车辆管理机关进行检验时,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移动证,方准上路行驶。

治安处罚法全文解释

治安处罚法全文解释

治安处罚法全文解释
治安处罚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律,于1947年颁布实施,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治安管理法律,它包括了治安管理的基本原则、治安管理的主体、治安管理的内容、治安管理的程序、治安处罚等基本内容。

该法的宗旨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政府和人民的关系,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

治安处罚法规定了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其处罚,包括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国家安全、卫生安全、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该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主体,即公安机关和治安、交通、卫生、城管、市容等有关部门,其下属各级治安、交通、卫生、城管、市容监察队或治安、交通、卫生、城管、市容保卫团体等。

治安处罚法规定了各种治安处罚的种类和性质,包括警告、口头训诫、罚款、拘留、取保候审等。

治安处罚的种类根据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警告、口头训诫主要针对轻微的违法行为,罚款主要针对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而拘留、取保候审等则主要针对犯罪行为。

总之,治安处罚法是我国治安管理的基本法律,是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规。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应按照法律进行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

治安管理处罚法详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详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详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一部法律,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治安管理的一些原则和
基本要求,以及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具体办法和程序。

法律第二条规定了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层次和种类,包括行政拘留、罚款、行政警告、取保候审、管制等。

具体的处罚措施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来确定,并且有限度地进行区分。

法律对于某些特定的违法行为还做了具体的规定,例如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

法律第六条规定了处罚的适用原则和条件,包括公正、合法、程序正当和适度。

在处罚过程中,需要保障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听取和尊重其辩解和申辩意见,并且对于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临时措施,如行政拘留等。

法律还对处罚的执行过程和程序进行了规定,包括立案、调查、听证、决定、执行等。

处罚决定的执行需要依法进行,必须由特定的行政机关或者执法人员进行,并且要在法定的期限内执行。

总之,治安管理处罚法详细规定了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原则、种类和程序。

依法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将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和社会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时间:2007-01-10 字体:大中小为正确、有效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现对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一、关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制止违法侵害为名对他人加以侵害的行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二、关于未达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行为人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不予处罚。

行为人自动放弃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三、关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能否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问题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收容教养。

四、关于减轻处罚的适用问题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减轻处罚情节的,按下列规定适用:(一)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减轻处罚;(二)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三)规定拘留并处罚款的,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独或者同时减轻拘留和罚款,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单处拘留;(四)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解读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解读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解读治安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该条例对治安案件的处理和相关处罚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对该条例的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

一、概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我国治安管理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文件,于20XX年XX月XX日由XX机关颁布,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该条例旨在规范治安管理处罚行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条例适用范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及其相关处罚。

治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

三、处罚对象与主体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对象主要包括个人和单位。

个人指自然人,单位指法人或其他组织。

个人和单位在治安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维护,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处罚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取保候审、收容教育等。

具体的处罚措施选择应根据违法行为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来决定,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适用性。

五、法律救济途径在遭受不当处罚或对处罚结果不服时,个人或单位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法律救济。

常见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申诉、复议、行政诉讼等。

个人或单位在依法维权的同时,也应保持合法合规的行为,遵守法律法规。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了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规范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至关重要。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大推广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力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实施需要有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应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治安处罚法实施细则

治安处罚法实施细则

治安处罚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实施治安处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并按照本细则进行具体执行。

第三条治安处罚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和轻重分为警告、罚款、拘留三种,具体量刑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治安处罚应当坚持依法公正、适用相对应的处罚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决定。

第二章处罚方式第六条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

第七条警告的内容包括对违法行为的提醒和告诫,承诺不再犯法。

第八条对于一般的违法行为,可以给予罚款处罚。

第九条罚款的金额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

第十条罚款可以分为普通罚款和加重罚款两种,加重罚款金额的上限可以适当提高。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给予拘留处罚。

第十二条拘留的时间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综合考虑。

第十三条治安处罚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与其他治安措施结合使用。

第十四条对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治安处罚时,应当注意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采取教育、恢复行为能力等措施。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五条对于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了解情况,依法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六条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询问、检查、查封、扣押等手段。

第十七条调查取证工作应当依法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非法检查、刑讯逼供或者侵犯人身自由。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完毕后,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及时处理,并向当事人进行告知。

第二十一条在行政复议决定的基础上,当事人仍不服的,可以依法起诉,提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依法实施治安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87]公发25号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87]公发25号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文:----------------------------------------------------------------------------------------------------------------------------------------------------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87年7月7日[87]公发25号)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规定,“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根据这一规定,现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一、怎样运用调解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这种行为是由民间纠纷引起的;(二)这种行为是已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虽然情节轻微,但是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按照本条“可以调解处理”的规定,对这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根据情况可以调解处理;调解处理的,不予处罚。

是否调解处理,应当从实际出发,以能够达到教育双方,消除矛盾,不再继续违反治安管理为目的。

对需要赔偿损失的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和民事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二、对一人只有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能否同时给予两种处罚?对一人只有一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除按照《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并处罚款外,只能给予一种处罚。

三、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损失或者伤害的如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失或者伤害,需要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公安机关应当填写《赔偿损失、负担医疗费用裁决书》。

治安管理处罚法详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详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详解治安管理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的法律依据。

该法律规定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程序,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本文将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详细解析,让读者对该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概述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

该法律于2005年颁布实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分类、处罚标准、处罚程序以及申诉救济等内容。

二、违法行为的分类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分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主要的违法行为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侮辱、诽谤他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伤害他人等。

三、处罚标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标准。

处罚标准既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也考虑了施行者的主观恶意和社会危害程度。

一般来说,违法行为越严重,处罚力度越大。

处罚的形式包括行政拘留、罚款、取保候审以及强制教育等。

四、处罚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处罚程序,保障了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先进行侦查取证,然后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在处罚过程中,被处罚人拥有辩护的权利,可以提出申诉和申请救济。

法律还规定了处罚的有效期限和复议的程序。

五、申诉救济治安管理处罚法允许被处罚人提出申诉和申请救济,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申诉和救济途径包括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等。

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将对申诉和救济进行审查,保障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

六、与其他法律的衔接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其他法律具有衔接性,与刑法、民事法律等形成了有机的法律体系。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同时,也与其他法律相互配合,形成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综合打击。

七、总结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我国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的法律依据,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与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与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与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与适用)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规定了多项管理措施和处罚条款,其中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予以行政拘留、罚款或者治安管理处罚:一、扰乱单位、集体活动秩序,违犯公共场所管理规定,扰乱公共交通秩序,或者团伙闹事、打斗、聚众滋事、破坏社会治安;该条款明确了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下面我们来分步骤阐述该条款的相关细节和重要性。

第一步,具体解读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的内容。

该项规定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指出四种违法行为,即扰乱单位、集体活动秩序;违犯公共场所管理规定;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团伙闹事、打斗、聚众滋事、破坏社会治安。

这四种行为属于不同范畴的违法行为,而该项规定的目的在于惩处这些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第二部分则规定了处罚措施,即行政拘留、罚款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步,分析该条款的实际应用场景和重要性。

该条款的实际应用场景非常广泛,适用于多种违法行为,例如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无视规则,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长时间占用座位、闹事等行为都属于该条款所规定的范畴。

此外,该条款也适用于团伙闹事、打斗、聚众滋事、破坏社会治安等一系列严重的违法行为。

该条款的重要性在于,它为公安机关提供了处理这些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法律依据,可以制止和打击这些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第三步,探讨该条款的强制性措施和处罚力度。

该条款的处罚措施包括行政拘留、罚款或者治安管理处罚,这些措施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威慑力,可以有效制止这些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此外,对于团伙闹事、打斗、聚众滋事、破坏社会治安等严重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的处罚力度更大,可以有效震慑和打击这些犯罪行为。

第四步,强调该条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当前社会治安日益严峻的背景下,该条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加凸显。

这些违法行为不仅会损害公共利益,引起公众不满,也会影响社会秩序,扰乱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及实用指南七、对实施多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这是对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如何处罚以及处罚后合并执行的规定。

是要解决一个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如何处罚及执行的问题。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道德与法制观念淡薄,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经常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其行为又构不成犯罪,对这些人如何处理,处理的原则是什么,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便于公安机关执法,教育和惩戒违法行为人。

本条规定的“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有两个或者超过两个的相互独立的、不连续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者是连续发生的不同种类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对这些行为如何处理,本条规定了三方面内容:一是分别决定的原则。

对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分别决定,即公安机关根据每种行为的社会危害、具体的情况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分别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而不是将行为人所有的未经处理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起予以评估,从而综合作出一个处罚决定。

二是合并执行的原则。

就是在对每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别作出处罚决定后,将所有的处罚简单相加合并执行,如将对几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罚款处罚数额相加执行一个总的罚款数额;将拘留处罚的天数相加从而执行一个总的拘留时间;在罚款、拘留处罚的同时,还对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处罚的,也一并予以执行。

三是对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特别规定。

按照本条的规定,对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以拘留的,也要合并执行,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对同一行为人处以几次治安拘留处罚的,如果加起来时间超过二十日,也只能合并执行二十日拘留。

比如,对行为人处以两个五日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的,可以合并执行十日拘留;对行为人处以两个十五日治安拘留的,只能合并执行二十日拘留。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一)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一)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一)(2007-01-31 10:14:35)转载分类:新法速递【法规名称】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一)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06〕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该法的正确有效贯彻实施,现将《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现对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一、关于治安案件的调解问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的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以及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应当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法尽量予以调解处理。

特别是对因家庭、邻里、同事之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的,如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偷开机动车等治安案件,公安机关都可以调解处理。

同时,为确保调解取得良好效果,调解前应当及时依法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以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分清责任。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交双方当事人签字。

二、关于涉外治安案件的办理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文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文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文及释义第一条[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条文释义立法目的又称立法宗旨。

按照本条的规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重要任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法)第2条第1款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6条中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等职责。

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须的治安秩序,包括公共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等。

公共秩序又称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道德、纪律和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生产、工作、教学、科研、生活的秩序。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制定本法,就是要对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设定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点,也是公共行政或者行政权力的使命。

因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必须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详解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详解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详解治安管理是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合理有效的处罚制度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予以规范和明确,下面将详细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使读者对该法规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起源与背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根据我国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社会安全秩序。

该条例是近年来我国治安管理领域对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为公安机关和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主要内容1. 违法行为的界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明确了一系列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的行为,如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故意损毁公共设施、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所等。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条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2. 行政拘留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行政拘留的使用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行政拘留的期限、执行程序、监视居住的条件等。

通过行政拘留的手段,可以对违法行为做出及时的处罚,起到震慑效果。

3. 罚款与处罚金额的规定除了行政拘留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规定了罚款作为一种处罚方式。

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罚款金额,并对如何执行罚款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罚款制度的公正性和执行的便利性。

4.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明确了处罚的程序,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与立案要求,保障了执法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同时,条例还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意义与影响1. 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助于明确法律界限,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这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让广大市民知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制定强化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起到了震慑作用。

这有助于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 通过规范和明确处罚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提高了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了不当执法的发生,保障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条文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条文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条文释义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专门规定处罚治安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该法共分为六章五十四条,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禁毒工作、社会面积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以下将对该法的相关条文进行释义,以对其内容有更为清晰全面的理解。

第一章总则该章主要对治安管理处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进行了阐述。

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了处罚的目的是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第二条则明确了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章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该章规定了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一些基本原则和相关责任。

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公共场所治安的基本原则,即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第七条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共场所治安负有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交通秩序管理该章主要对违反交通秩序行为的处罚进行了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了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的处罚标准;第十四条则规定了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倒车、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禁毒工作该章对禁毒工作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

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了非法生产、贩卖、运输毒品的处罚标准;第十九条则规定了吸毒人员的治疗与教育措施。

第五章社会面积管理该章对社会面积管理的相关规定集中在第二十三条至第四十三条。

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经营性单位不按规定关闭、停业整顿等违法行为的处罚;第二十七条则规定了擅自占用道路、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的处罚。

第六章环境卫生管理该章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四十四条至第五十四条。

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了乱倒垃圾、乱涂乱画等行为的处罚;第四十五条则规定了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处罚。

综上所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条文内容主要包含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禁毒工作、社会面积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治安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律要点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律要点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律要点治安管理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与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章。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其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

本文将重点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法律要点,以加深我们对于该法律的理解。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目的和原则治安管理处罚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其原则主要包括法定性原则、公正原则、适度原则和限制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地进行,处罚的力度应当适度,同时需要严格限制对个人权益的侵犯。

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和处罚标准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象主要包括行为人或单位。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扰乱社会秩序:包括故意制造恐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2. 侵犯公共安全:包括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故意放火等行为;3. 危害他人安全:包括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等行为;4. 破坏社会道德:包括散布淫秽物品、聚众赌博等行为。

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相应的处罚标准。

以行为人为例,可以采取劝诫、罚款、拘留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根据情节的不同还可以进行刑事追究。

三、处罚程序和权利保障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依据一定的程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立案: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形成案件材料,立案处理;2. 传唤和讯问:公安机关可以传唤行为人到案进行询问,了解其对于违法事实的主观态度以及相关情况;3. 辩护和申辩:行为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并可以陈述自己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申辩;4. 处罚决定和执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处罚决定,并进行相应的执行。

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公民个人权利应当得到保障。

行为人享有辩护权、申诉权等权利,并且公安机关在处罚过程中应当依法行使权力,不能滥用职权。

四、法律责任和追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违法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一节调查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十九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

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八十一条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八十四条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文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文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文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文及释义1. 概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安宁,国家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本文将就该法律的相关条文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其进行深度和广度兼具的解释和分析。

2. 法律条文及解释2.1 第一条本法所称治安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采取预防、制止和处置等措施的活动。

解释:该条文明确了治安管理的范围和对象,即公安机关对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进行预防、制止和处置等活动。

这体现了国家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视,也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2 第二条公安机关依法对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应当严格依法处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的人身权、财产权、居住权等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和减少违法行为,确保社会治安。

解释:该条文强调了公安机关依法对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理的原则,同时强调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性。

这体现了法律对个人权利和社会稳定的重视,也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原则。

3. 总结与回顾治安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理,并切实保护公民和社会利益,以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4.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治安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台和实施,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贯彻执行仍需不断完善,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处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治安的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公民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在今后的实践中,各级公安机关能够更加严格、公正地依法履行职责,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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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部分相关条款解读1986年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走完20年的施行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施行,新法中规定的违法种类由旧法的73项上升到238项,像站街拉客、偷窥偷拍动手打人等很多行为,都被明确定性为违法行为。

本文将较为详细地解读这部法律。

头条亮点:卖淫螵娼交5000元走人行不通了防止警察乱用职权"创收"从3月1日开始,警方在查获卖淫嫖娼违法人员时,一律要对违法人员进行拘留并通知其家人,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拘留但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张兰青介绍,在此之前,一些民警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一般都是采取统一罚款5 000元,这样会造成民警为了罚款而办案。

“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起不到惩罚作用,因为他们可以交钱走人。

”张处长说,以前警方只是对一些多次卖淫嫖娼人员作拘留,但他们一般要求警察不要通知其家人和单位,有的家属还以为他出差了,有的还到派出所报案说失踪了。

而现在则规定,卖淫嫖娼一经查获,就必须拘留并通知其家人。

只有是情节轻微的,才可以不处拘留但要处500元以下罚款。

“什么叫情节轻微?我们现在正在准备出台详细的指导意见,初步是卖淫嫖娼违法人员年龄不满14周岁并且是第一次;谈好价格但还没有实施;在桑拿和其他娱乐场所异性之间手淫等。

只要进行并实施了具体行为,那就不属于轻微范围了。

但具体区分以及处罚标准我们正在酝酿。

”张处长解释说。

(南京晨报)这些情况要罚(部分相关条款解读)强行乞讨可处五日以下拘留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解读:市区新车站周边,一度出现许多乞丐们蹲点在固定范围内“守株待兔”。

其中有一名双手残疾的老人,用手撑着一个布袋,冷不防伸到行人面前要钱。

如果没有得手,便紧跟着行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以上规定,只要行人报警,警方即依据规定对其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偷窥偷拍严重者可拘留10天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解读:市GAJ治安支队认为,由于取证难、偷拍行为界定难等原因,目前对于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一般是以教育为主。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此类行为制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可操作性较强,能更为有效地遏制此类行为。

强迫加班至少拘留5天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解读:林先生是市区田安路某公司的一个员工,每到节假日,公司都要求他加班。

一旦林先生拒绝,老板就会给他“冷脸”。

本报法律顾问林晓阳律师认为,像这种情况,应该是一种强制他人劳动的行为。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强迫他人劳动,不仅侵犯了劳动关系,而且侵犯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

但是,强迫他人劳动,如果对人身未造成伤害,时间短又构不成非法拘禁,就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即将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对强制加班的处罚措施,弥补了这个空白地带。

医院门外摆花圈不仅遭拘还罚款前不久,一居民到某医院看病,结果在医院突然死亡,家属认为是医院抢救不当造成,于是将花圈摆放在医院门口,并打出标语对医院进行攻击,警察制止了这一行为。

律师解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肇事者一般处以2 00元以下的罚款。

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家长私拆娃娃信小心罚款500元某中学的高二学生果果非常苦恼,只要朋友把信寄到家中,他的妈妈总是在他没有回来之前将信拆开先看。

像果果这样的情况,在许多家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律师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就不再是这么回事了。

按照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冒领、隐匿、毁灭、私自开拆或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将被处以5天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孩子对私拆自己信件的家长动真格,家长也会被拘留。

”购买假学历证拘留罚款并处年前,成都某公司查出一刚来不久的员工,应聘时其提供的大学毕业证竟是买来的假证,他当即被公司开除。

如今,各种办假证的“牛皮癣”到处都可以看到,办假证者也在暗中不断活动,虽然相关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限制假证,但买卖假证仍难以杜绝。

律师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改变了这一状况,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买卖假证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一般是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要被拘留5天以上10天以下,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出租房不看证件罚款200元以上位于东二环路的张先生把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一家讨债公司,结果该公司在帮客户收了一笔款后悄然搬家了,客户找到张先生查找讨债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资料,可是张先生在出租时根本没有看对方的身份证。

律师解读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仅讨债公司违法,出租房屋的张先生也违法了。

该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家中打麻将噪声扰民也违法昨天,家住万年场的周小姐告诉记者,她楼上的邻居经常邀朋友到家中打麻将,“哗啦啦”的麻将声每次都要持续到凌晨3点多,严重影响了她家人的休息。

记者在采访中,一些娱乐场所附近的居民也反映,噪声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宠物惹祸主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本报经常接到小区业主打来的投诉电话,反映个别居民的宠物狗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影响。

律师解读从3月1日起,受到影响的居民可以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装修砸墙先问问邻居如果你家正在装修,砸墙之前最好先征求一下邻居的意见。

因为如果装修发出的噪声,干扰了邻居的正常生活,你的邻居便有权到辖区的派出所请求民警出面,对你的扰民行为提出警告。

如果你不理睬,那么就有可能受到200—500元罚款。

租出房子常去看看,别以为把房子租出去,出什么事都是房客的事。

现在,如果你明知道房客用你的房子从事赌博、传销等违法活动却不告,那么你同样会被罚款。

恶作剧制造恐慌要严罚喜欢和公安机关开玩笑,搞“某地有炸弹”之类假举报的人注意,不管你扬言实施恐怖活动只是吓唬人,还是放置的“危险”物质是假的,今后都要为这些唬人的恶作剧付出相当沉重的代价,罚款是轻的,制造恐慌,怎么也得拘留严惩。

“黑客”逮着就罚随着电脑日益普及,资历深浅不一的“黑客”越来越多,对此,新法也做出明确规定,只要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或者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系统功能,造成计算机“瘫痪”,甚至制作和传播病毒等行为,至少要拘留5天,情节严重最多可以拘留10天。

强行服务不行了今后,如果你在车站遭遇强行拉客;在商业街遇到强行擦鞋,都可以严辞拒绝,因为对方的行为是违法的。

七大变化和特点特点一:处罚范围广了阅读要点:发黄段子可处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治安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原来的73种增加到238种。

将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计算机黑客,强迫交易,传播淫秽信息等行为列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新法律剔除了违反交通法规、消防法规和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三大类行为。

特点二:处罚种类多了阅读要点: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可以吊销其许可证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有警告、罚款、拘留三种处罚方式,新法律增加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两种新的处罚方法。

在保留“涉黄、赌、毒违法行为可处罚5000元”的基础上,对其它行为罚款数额上限由最高200元增加到1000元。

特点三:人情味浓了阅读要点:四种人不能拘留一人有多个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原《治安管理条例》没有上限,新法规定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多不超过20日(旧条例可能超过30天)。

对于70周岁以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法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但这些人的违法经历要记录下来。

特点四:申诉渠道多了阅读要点:自己选择申诉方式《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在做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决定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取消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先复议后诉讼的规定,被处罚人是提请行政诉讼还是申请行政复议,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特点五:拘留时间规范了阅读要点:该拘留几天自己心里有数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一般拘留为15日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法》把行政拘留处罚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细分为三个档次:1至5天、5至10天、10至15天。

避免了行政拘留处罚自由裁量幅度过大的问题。

特点六:民警现场处置权大了阅读要点:可以现场拿下足球流氓公安机关在现场处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可以采取取缔、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禁止进入特定场所等措施。

如“足球流氓”扰乱比赛秩序,警方可以当场强行带离现场,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特点七:监督民警的条款多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不及时出警、徇私舞弊、虐待、侮辱当事人等十一种禁止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原条例对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新法规定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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