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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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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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国森防办…2007?11号关于发布《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等三个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办公室:为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森林防火物资及时、有效供给,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现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和《森林消防装备、机具储备年限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2、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3、森林消防装备、机具储备年限规范二○○七年三月十六日主题词:抄送: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防火办,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07年3月16日印发附件1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为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安全、高效、快速地扑灭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森林消防队伍的性质、类型、建制和管理,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 1063-92)、《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

三、队伍的职能和类型(一)职能森林消防队伍是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任务,经过严格的扑火技战术、安全避险培训和体能训练,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和必备扑火机具的有组织的队伍。

(二)类型1、专业森林消防队。

森林防火解决计划方案2023

森林防火解决计划方案2023

森林防火解决计划方案2023(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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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驻地部队资源搞好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驻地部队资源搞好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是 资金 的来源 。我们请示 报告市政府 ,共需组建资金 1 2 0

】 8 一
第 1期
2 0 1 2年全国森林防火指挥员培训班经验交流摘要
2 0 1 3生
市、 县( 区) 消防办与武警联合指挥 。在管理上 , 结合实 际做 到“ 三严” : 一是人员管理严职 责。把官兵 的理想 信念和职
充分利用驻地部队资源搞好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浙江省 湖 州市 防火 办
( 1 ) 高起点组建 。 2 0 0 0年 以前 , 湖州市森林火灾的扑救 主要依靠各级林 业部门和乡( 镇) 政府 的干部职工 。山区的 干 部整体年 富力强 , 再加上森林 植被较 差 , 一旦 发生森 林 火灾, 干部职工基 本能够及 时处理 , 武警 参与 扑救森林 火
第 1期
森 林 防 火
2 0 1 3芷
导批示 、 国家森林 防火指挥部要求 为重点 , 要 求 当地 政府
和林业部 门 , 要切实认清森林防火工作进入 关键和紧要期 的严 峻形势 , 认真查 找存在 的问题和不 足 , 对 防火工作进 行 再部署 、 再检查 、 再 强化 , 坚决把 防火责任落 实到位 , 确 保不发生认为森林火灾 。 ( 4 ) 五个 结合 , 确保 防火检查 取得实效 。一是 了解情 况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首先主动 向当地森 防指了解情况 , 参加驻地森林防火会商会议 , 全面 了解和掌握森林 防火情 况和态势 , 制定 周密的检查方案 , 确定督 查检查重点地 区 , 监督检查工作更具针对性 。二是点 上暗访与面上交流 、 全 面检查与现场督导相结合 。为切实掌握各地森林 防火工作 实情 , 我们 采取检查 途 中随机 暗访抽查 了解实情 , 根据 暗 访情况在重点 区域 召开座谈交 流会 ,有关 国有林 业局 、 地 方 旗( 市) 政 府参加 , 与会 者介绍 防火 情况 , 检查 组通报 检 查存在 的问题和漏洞 , 有针对性地 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 工 作 交流与工作调研有机结合。工作 中, 认真传达 和贯彻落

关于森林消防的工作建议

关于森林消防的工作建议

关于森林消防的工作建议
森林消防的工作建议:
1. 加强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监测和预警系统,包括监测点的布设、火情信息的及时传输和预警机制的建立,以便及早发现并迅速应对火灾。

2. 定期巡逻和巡查:加强对森林地区的巡逻和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火源隐患,防止火灾的发生。

3. 建立消防队伍:在重点森林地区建立专业的消防队伍,培训专业的森林消防人员,提高他们的火灾应对能力和救援水平。

4. 森林防火设施的完善:完善森林防火设施,包括建设消防通道、设置防火带、建立水源点等,提高火灾扑灭的效率和成功率。

5.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森林火灾防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火灾应对能力,减少人为火灾的发生。

6. 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强对森林火灾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对违法放火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并加大对违法放火行为的打击力度。

7. 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包括组织专业的救援队伍、提前准备好救援装备和物资等,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展开救援行动。

8.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借鉴他们的经验和技术,提高森林火灾防控的水平。

9. 强化科学研究:加强对森林火灾的科学研究,深入了解火灾的成因和发展规律,为火灾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10. 加强火灾事后处理:加强对火灾事后的处理和复原工作,包括森林的恢复和重建、受灾群众的救助和安置等,以减少火灾对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通过以上的工作建议,我们可以加强森林火灾的防控和应对能力,减少火灾的发生和对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公布日期】2024.09.09•【文号】国森防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国森防发〔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及其成员单位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全国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隐患,不断强化系统建设,制定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提升预警监测能力,推动森林草原火灾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整体谋划,统分结合。

统筹设计规划、统一技术标准,上下各有侧重一体化建设。

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

建立纵横联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各级森防指及其成员单位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坚持需求牵引,直达末端。

聚焦大火巨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服务基层、保障一线,加强灾前、灾中、灾后的跟踪研判,实现火灾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坚持科技赋能,创新发展。

加快新技术、新应用推广,完善业务支撑,不断提升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二、多级共建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体系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体系以现有全国森林草原火险预测预报系统为依托,以应急管理、林草、气象等部门业务系统为支撑,深化协作配合,汇聚感知数据,完善会商研判,形成科学精准的预测预报成果,及时发布各类预报预警,强化响应联动,实现预警工作全流程闭环管理。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消防专业队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办防字〔2016〕25号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消防专业队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办防字〔2016〕25号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消防专业队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消防专业队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办防字〔2016〕25号黑龙江、江西省林业厅:为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2013〕4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森林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林技发〔2010〕213号),按照队伍精干、素质过硬、装备到位和战斗力强的要求,推进森林消防队伍的正规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局决定开展森林消防专业队认证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意义(一)开展森林消防专业队认证试点工作,是探索森林消防专业队管理新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森林消防专业队认证试点工作,有利于稳定人心,稳定队伍,提高队伍素质和扑火战斗力。

(三)开展森林消防专业队认证试点工作,有利于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实现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正规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目标。

二、试点内容(一)探索和构建新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森林消防专业队认证制度,为全面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认证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检验认证标准和认证导则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建立国家认可的指标体系提供技术依据。

(三)规范管理活动,提高管理水平,为建立高素质、战斗力过硬的扑火队伍提供有效途径。

三、试点原则(一)政府指导。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激发试点单位参与森林消防专业队认证试点积极性,提升其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扑火队的战斗力。

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20.08.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为做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湖北省林业局2020年8月17日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夯实森林防火的人防、技防、物防基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维护全省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巡护队伍建设森林防火,预防为要。

各地要加强国有林场和镇、村等森林经营单位防火巡护队伍建设,夯实基层一线防火基础,确保森林火情能早发现、早处置。

1.国有林场、森林类自然保护地要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配备专(兼)职人员。

根据森林面积大小,建立10-20人的巡护队伍。

2.有森林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由乡镇长(主任)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根据森林面积大小,建立一支30人左右的半专业防火队伍,负责森林防火巡护和早期火情处置。

3.有防火区的村,根据森林面积大小,每个自然湾(组)安排1-2名森林防火巡护员,以此为基础,每个行政村组建5人以上的村级防灭火队。

巡护员可由生态护林员担任,负责防火巡护、宣传警示、早期火情处置等。

4.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辖区所属国有林场、乡镇、村组防火巡护队伍建设,做到有明确责任、有工资报酬、有必要装备;指导开展培训演练、宣传巡护、早期火情处置、绩效考核等工作。

大连市林业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大连市林业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大连市林业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林业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22•【字号】大林字[2011]143号•【施行日期】2011.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大连市林业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大林字〔2011〕143号)各区市县(先导区)林业(社管)局、财政局、发改委,三寰集团: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全市森林消防队建设与管理,不断增强森林火灾处置能力,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市林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共同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建队指导思想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强化教育培训为手段,全面提高森林防、扑火综合能力为目的,坚持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做到“建得起、养得住、能战斗、有活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反应迅速、能征善战的森林消防队伍,实现全市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化。

二、规划与布局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本着“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的基本思路,共规划建设各类森林消防队77支,通过与预备役和武警部队的合作方式,组建市级应急森林消防队2支;在各区市县(先导区)组建正规化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37支,其中,庄河市5支(仙人洞自然保护区1支),瓦房店市6支,普湾新区(普兰店市)5支,金州新区5支,甘井子区3支,旅顺口区3支,长兴岛临港工业区2支,高新园区3支,保税区2支,花园口经济区1支,三寰集团有限公司2支;在全市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和森林经营单位组建准专业森林消防队38支,具体布局与全市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及重点森林经营单位名录相对应,其中,庄河市9支,瓦房店市8支,普湾新区(普兰店市)4支,金州新区3支,甘井子区4支,旅顺口区5支,长海县4支,其他区1支。

【消防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消防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消防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森林消防发展规划(2011—2015年)》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提升我市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推进全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消防“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制度优势,以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百千万”消防队伍建设为基础,以现代科技为依托,以实施“引水灭火”队伍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提升预控森林火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为建设“生态文明”、“森林绍兴”和“平安绍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目标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市、县、乡镇三级(含森林消防安全重点经营单位)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任务,到2016年底,建成各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53支,其中市级1支、县级7支,乡镇级45支。

三、建设内容(一)队伍人员标准市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依托汤浦水库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消防队组建,人员不少于50人;县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依托专业森林消防队、预备役队伍组建,人员不少于30人;乡镇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依托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百千万”队伍组建,人员不少于25人。

(二)队伍装备标准各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应按照《绍兴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装备标准》,配全“引水灭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通讯装备、交通工具和物资储备等。

有条件的县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应选配远程灭火救援车和皮卡车(装备运输车),乡镇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应选配皮卡车(装备运输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精神,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臵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目前,由于受到全球气候异常的影响,我国许多地区高温、干旱、大风和极端低温冻害天气增多,致使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特别是2003年夏季以来,我国南方地区发生了四季连旱,北方地区暖冬特点十分明显,森林火灾发生数量、受害面积、因灾死亡人数都比2002年同期增多,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森林防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抓好,为加强生态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健全组织体系,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水平森林防火工作涉及面广,火源管理涉及林区社会的各个方面。

形成健全稳定、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对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指导和协调至关重要。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03〕3号)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部和负责日常工作的森林防火办公室,核定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形成自上而下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重点林区的地(市、州)要加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预警监测信息中心的正规化建设,完善功能,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

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

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

关于发布《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等三个规范的通知国森防办〔2007〕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办公室:为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森林防火物资及时、有效供给,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现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和《森林消防装备、机具储备年限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2、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3、森林消防装备、机具储备年限规范附件1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为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安全、高效、快速地扑灭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森林消防队伍的性质、类型、建制和管理,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1063-92)、《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

三、队伍的职能和类型(一)职能森林消防队伍是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任务,经过严格的扑火技战术、安全避险培训和体能训练,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和必备扑火机具的有组织的队伍。

(二)类型1、专业森林消防队。

以森林防火、灭火为主,有建制、有保障,防火期集中食宿,按军事化管理的队伍。

专业森林消防队应按照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精良、快速反应、能征善战的要求建队。

2、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以森林灭火为主,有组织、有保障,队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的队伍。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6.13•【字号】豫政[2001]22号•【施行日期】2001.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01]22号)省政府同意《河南省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努力消除一切火灾隐患,特别是要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1999年以来,我省部分地方森林火灾急速上升,虽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为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现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政府的市长、县(市、区)长、乡镇长和林区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行市领导包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到实处。

发生森林火灾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赴现场组织扑救,切实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的,当地的主要行政领导要向县(市、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凡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不仅要追究当地县、乡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的责任,并且要追究省辖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关于森林消防的工作建议

关于森林消防的工作建议

关于森林消防的工作建议
森林消防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采取以下建议来提高森林消防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
1. 加强火源管理:严禁携带火源进入森林,加强对吸烟等行为的监管。

2. 建立预警系统:利用现代技术,如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实时监测森林火灾,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3. 强化消防设施建设:增设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车辆和人员能够快速到达火灾现场。

4. 提升消防队伍能力: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消防队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专业水平。

5. 推广森林防火知识: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技能。

6.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7. 建立联动机制:森林消防部门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以便快速响应各种火灾情况。

8. 运用科技手段: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智能感应系统、无人机等,提高火灾预警和扑救的效率。

9. 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分享森林防火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全球森林火灾的挑战。

10. 重视人才培养:培养具备专业技能和知识的森林消防人才,为森林消防工作提供持续的人才保障。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高森林消防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减少火灾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危害。

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安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国森防[1989]13号

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安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国森防[1989]13号

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安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
的通知
正文:
---------------------------------------------------------------------------------------------------------------------------------------------------- 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安部、林业部关于
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
(国森防[1989]13号1989年7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公安厅(局):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现对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作如下划分:
一、城市市区以外的一切森林、林木、林地的森林防火工作,不论是国有、集体或个体的,统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市区园林的消防工作,由当地公安机关实施监督。

二、市区外寺庙、宾馆、饭店、仓库等建筑物及其周围三十米内的林木的消防工作,由当地公安机关实施监督。

三、林区内林业城镇和职工聚居点的消防工作,除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由当地林业公安机关实施监督外,其他仍由当地公安机关实施监督。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研究协商,明确职责范围,做好交接工作。

——结束——。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3•【文号】国森防办发明电〔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正文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国森防办发明电〔201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1月29日至2月16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北京、河北、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10省(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了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从整体上看,去冬今春以来,10省(区、市)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火灾发生后,多数地区能迅速响应,及时扑救,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有效避免了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了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普遍提高了对重点时段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视程度。

各地党委政府通过主要负责同志一线督查、召开专题会议、下发紧急通知、制定专项方案等方式对春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周密部署。

广东、湖南、福建、云南、四川等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北京、河北、江西、湖北、广西等地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检查调研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二是普遍强化了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落实。

通过领导包片、定点督办、约谈有关责任单位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防火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关于上报贯彻落实《》的情况报告

关于上报贯彻落实《》的情况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情况报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我办对《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队伍分类1、西藏自治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西藏自治区专业扑火队伍主要分布在藏东南和藏北,共计1个总队、2个支队、1个教导队、7个中队、3个大队。

分别为: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拉萨大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拉萨教导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林芝支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林芝支队波密中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林芝支队察隅中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林芝支队米林中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林芝支队林芝中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昌都支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昌都支队左贡中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昌都支队江达中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昌都支队昌都中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那曲大队、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日喀则大队。

(具体人数涉及部队机密)2、西藏自治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西藏各林区有半专业义务扑火队员,都是以当地农牧民为主,且没有经过专业培训。

西藏自治区下设六地一市,共计30个有林县:(1)日喀则地区5个有林县,分别为:亚东县、吉隆县、聂拉木县、定日县、定结县。

其中亚东县、吉隆县、聂拉木县为三个有林大县,各县防火突击队员人数约120—150人。

定日县、定结县各防火突击队员人数约120人。

(2)林芝地区7个有林县,分别为:波密县、米林县、林芝县、察隅县、墨脱县、朗县、工布江达县。

其中波密县、米林县、林芝县、察隅县为四个有林大县,各县防火突击队员人数约120人,墨脱县、朗县、工布江达县各防火突击队员人数约80人。

(3)那曲地区3个有林县,分别为:索县、嘉黎县、比如县。

其中:嘉黎县防火突击队员人数约1078人,比如县防火突击队员人数约779人,索县防火突击队员人数约2000人。

(4)昌都地区11个有林县,分别为:左贡县、芒康县、昌都县、边坝县、洛隆县、江达县、八宿县、类乌齐县、察雅县、贡觉县、丁青县。

防火报告300字(精选9篇)

防火报告300字(精选9篇)

防火报告300字(精选9篇)防火报告300字篇1我国的森林防火工作,以一九八七年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为转机,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全国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明显提高,森林火灾损失大幅度下降,对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生态环境,保障林区安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的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森林防火任务日益繁重,森林防火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撤销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负起责任,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林业部将做好对各地森林防火的检查、监督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一、进一步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

森林防火是关系林业全局的大事,属于抢险救灾性质,是国家公安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有利于林区安定,有利于集中精力抓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有着巨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森林火灾受社会条件和自然因素的影响,在目前条件下,只要把工作做好,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是可以办到的。

但是,思想麻痹,工作放松,遇上恶劣条件,发生森林大火的危险性是随时存在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关系,把加强行政领导,进行科学管理,讲究经济效益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现代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继续坚持实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强化森林消防监督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省长、市长、县长、乡长,要对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实践证明,这是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应认真坚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是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在政府换届或机构改革时,应及时调整充实,落实责任,搞好工作衔接。

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意见

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意见

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意见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综合能力为目标,按照队伍精干、素质过硬、装备到位和战斗力强的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坚持标准化建设、实战化训练、规范化管理,确保提高防扑火战斗力,实现对森林火灾的打早、打小、打了,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按需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重点建设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体系。

着力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突能力和扑救能力;坚持立足实际、稳步推进,着力发展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统筹兼顾基层人力、财力、物力,有序推进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

三、主要内容1.依托区人武部民兵综合应急连、区消防大队武警、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区防火办工作人员组建15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有稳定的经费,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

在火灾易发期,分队人员严格落实请假备案制度,对确需离开本地人员及时安排替换,确保分队人员不失管,接到扑火任务后能迅速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85%。

依托乡镇人武部民兵独立应急排、派出所民警、卫生院、机关干部职工、林业站工作人员组建30人以上的乡镇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并将队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人武部办公室备案。

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

在高火险期集中食宿,按属地执行准军事任务,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30分钟内完成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85%。

人员共训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培训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统一进行,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区人武部每年安排一期专门的森林防火应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和扑火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军事训练等,全面提升森林火灾扑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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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3.3.7
森林消防队伍是我国森林防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扑救和处置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

多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以及国家森防指、国家林业局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森林消防队伍不断发展,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现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综合能力为目标,按照队伍精干、素质过硬、装备到位和战斗力强的要求,加强森林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坚持标准化建设、实战化训练、规范化管理,确保提高防扑火战斗力,实现对森林火灾的“打早、打小、打了”,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按需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重点建设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森林消防队伍体系。

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着力提高专业队和半专业队的扑救能力;坚持“立足实际、稳
步推进”,着力发展应急森林消防队伍;统筹兼顾基层财力、人力,着力推进规模适度的群众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三、队伍分类和建设标准
(一)队伍分类
1. 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以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为主,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有稳定的经费,防火期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10分钟内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90%。

2.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以森林火灾扑救为主,预防为辅。

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

在防火高火险期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

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30分钟内完成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80%。

3. 应急森林消防队伍
主要由解放军、武警、预备役部队、公安民警等组成,参加当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经过必要的扑火技能训练和安全知识培训,具有较强的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接到扑火任务后,能按预案快速出动。

4. 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林区居(村)民中的青壮年为主,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装备,经过森林防扑火业务知识培训,主要承担扑救森林火灾、带路、运送扑火物资、提供后勤服务、参与清理和看
守火场等任务。

(二)建设标准
1. 人员标准
(1)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县级单位进行建设。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的要求,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林地面积、火险等级组建不同规模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其中:林地面积在100万亩以下,或国家三级火险地区,组建25人以上的专业队;林地面积在100--200万亩,或国家二级火险地区,组建50人以上的专业队;林地面积在200万亩以上,或国家一级火险地区,组建100人以上的专业队。

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应根据需要建立20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2)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乡(镇)级单位进行建设。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应根据当地森林防火的实际需要,建立规模适当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3)有森林防火任务的省级人民政府应组建600人以上的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地(市)级人民政府应组建200人以上的应急森林消防队伍。

(4)各地应根据林地面积、火险等级等实际情况,建立适合当地防扑火需要的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2. 营房标准
(1)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有专属营区,固定营房面积每人20-30平方米,营区有规模适当的训练场地和配备训练器材。

(2)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专属营房设有办公室、培训室、活动室、食堂、宿舍、装备库等,并可根据需要配建车库及必要的附属设施。

(3)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营区门口设置明显的标志,营区地面平整硬化,庭院绿化美化。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营房。

(三)装备配备
各省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当地的防火任务以及所采取的灭火方式和手段,制定各类森林消防队的装备物资配备标准,按需配备,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组合。

四、管理机制
(一)组织领导。

按照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主体,实行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管理体制。

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制定措施、确定规模、出台鼓励政策,加强队伍的组建、管理工作。

(二)运行机制。

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除由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外,同时作为机动作战力量,接受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实行联动作战。

(三)队伍训练。

各地要高度重视森林消防队伍的业务建设,提高
安全扑救能力。

要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训练作为重点来抓,科学规划,严密实施,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应急森林消防队伍每年至少要举行一次扑火技能训练、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对群众森林消防队伍应重点进行安全常识教育,适时开展扑火演练。

(四)队伍管理。

在人员上,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按准军事化要求严格管理,做到作风良好、反应快速、能征善战。

在装备管理上,实行科学管理,做到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使用性能良好。

(五)兵力布防。

应当根据本地森林资源状况、火灾发生情况,积极采取靠前驻防等方式合理布局队伍,确保火情早发现、队伍早出动、火灾早扑灭。

(六)考核奖惩。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要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对实现建设标准的,应采取挂牌等多种方式给予肯定;对未实现建设标准的,应限期整改。

对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森林消防队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保障机制
(一)编制体制。

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纳入事业编制序列,由当地政府核定人数,实行聘用制等动态管理,建立比较完善的扑火队员进出机制。

(二)经费保障。

各省(区、市)和地级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投入。

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建设与工作经费要纳入同
级财政全额预算。

乡(镇)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要按照政府保障、林业补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建立比较稳定的经费渠道;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森林消防队伍的经费保障按照“谁管辖,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自行解决。

(三)装备配备。

各地要加大对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建设的扶持力度,要重点保证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交通和通讯工具、扑火机具、防护用具等基本装备配足配齐,切实满足扑火需要。

对因扑救森林火灾损坏和消耗的装备物资,要及时更新和补充。

(四)基础设施。

各地要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解决营房和办公训练场地。

(五)人身保险。

各地要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相关的保险,为群众森林消防队队员的保险费用提供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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