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安全操作规程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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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安全作业规程
1.天车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上车前要戴好劳保用品,工作服要求“三紧”(袖口、领口、下摆),鞋带应系紧,鞋带外露部分不宜过长。
3.天车工上下天车爬梯以及上天车梁上点检天车时至少用一只手抓紧安全护栏,防止高处坠落。
4.班前必须断电检查各制动器,吊钩,联接螺栓,制动闸瓦,手控按钮、电动机和减速器、电器接线、集电器、限位器、钢丝绳、开口销、蟹形料夹等齐全、可靠、完好并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待试吊正常后方可作业;如有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并处理。
5.交接班记录本不允许放在司机室中,统一放于走台上与司机室对角处。在走台上按要求填写记录,填好后放于原处。严禁弄虚作假,填写不真实记录。
6.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天车正常工作时,禁止人员在天车上和大车轨道及两侧逗留,对现场作业区域受影响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提醒或警告,劝其离开或注意躲避。
7.严禁跨越轨道或从另一台天车上直接跨入天车。
8.司机湿手不能操作控制,地面不允许有水(包括不准用水拖司机室内地板,茶杯、空调接水桶必须定置放好),司机室地板上要铺好绝缘材料,以防触电;作业时应将口袋中的物品存放在更衣室内,私人贵重物品尽可能不要带入作业场所,司机室中不允许堆放杂物(棉纱、衣服、鞋子等易燃物品)。
9.机在运行时,司机不得干与本职业无关的事如:看报纸,吃东西、闲聊等,要求集中精力操作。
11. 通电之前,查明天车走台上确无闲人,没有遗留工具,电器设备都置于正常位置,
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各通路的门关好,再合上电源开关,并起动天车。
10.挂吊人员将吊物卸下后,必须将吊索具按规定的方法回挂到吊钩上;在驾驶天车运行过程中,天车工如果发现吊索具垂落,应返回将吊索具重新可靠折挂,严禁长拖防止吊索具挂住台架、设备、车辆、或夹在管缝里,造成设备、成品损坏或人员伤害,无法固定时,严禁随车运行。
12.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断而发生事故。
13.起吊时必须使吊钩在被吊物品的正上方,禁止斜拉、斜吊。起吊使用慢速挡启动,必须保证吊绳始终处于垂直状态,严防重物空中摇摆,起吊平稳后换快速挡。
14.在作业中司机要做到“准、快、稳、安全和合理”。
15. 杜绝超过天车、载具、吊具、吊绳额定负荷的装卸行为,作业计划书中有特殊规定的,必须严格遵守,司机有权拒绝起吊超重的或认为有危险的物件。
16.起吊物品时要正确选用吊具,确认所选的吊具适用并能承载被吊物品,吊具要吊在受吊物品的吊环或其他规定的承载处,必须吊挂或捆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17.对于大吨位物件,可用起升第二档试吊;第一次起吊重物或负荷达到最大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18. 必须遵从挂钩或专职人员的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人员没有离开危险区域(指挥人员站在被吊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被吊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或指挥人员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他不注视被吊物时,不准开车;对指挥信号不明的,应鸣铃确认。19.天车工有权不执行错误的或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但听到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20.天车工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发出信号:
(1)起升或下降物件时或开动大车或小车时;
(2)吊具接近地面人员时;
(3)接近同跨的其他天车时;
(4)从视线不清楚场所通过时;
(5)在吊运通道上有人停留作业时,应连续鸣铃示警。
21.操作控制器按钮、旋钮、手柄时,要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再逐级增减速度;起动控制手柄时要匀调,使机构逐渐加速以确保各机构平稳无冲击,禁止突然起吊。
22. 严禁大车或小车,卷扬两个及两个以上同时动作;不准在吊运物件的过程中调整主副卷筒的制动装置。
23.天车搬运物品时,要使受吊物在天车行线内行走,行走高度至少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离地过高;严禁将吊载物从人头上通过,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打铃警告。
24.天车与天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撞车;天车大车或小车应缓慢地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架。
25.行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反车等手段来停车,为防止发生事故而需紧急停车时例外。
26.禁止同时按下两个相反方向的按钮,其它可以同时操纵。有两个吊钩的天车,需单独使用,不准同时起吊两个物体。
27.一般情况不允许用两台天车吊同一重物,两台天车吊同一重物时,须经设备主管部门批准,起吊时必须有专人只会,确保两车步调一致。
28. 天车不工作时,不允许将重物悬挂在空中,以防止零部件产生永久变形;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29.天车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响声、误动作和操作失灵等情况,要及时切断电源,迅速上报相关负责人,尽快排除故障和隐患。
30.行车失去控制时,重物自动下滑,应将重物降至空旷地面,运行中,禁止断电操作,相反,若起重机失控,自动行走升降,应立即断开应急开关切断电源。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中断的情况下,必须切断电源主开关,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重新工作前检查是否正常。
31.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32.露天天车遇风暴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
垫牢固。
33.电动葫芦挂吊物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控制开关和电源线绝缘良好,开关应挂在承力绳上;吊运过程中,操作者要手持开关随车行动,手不得握绳索和吊物,并保证运行道路畅通,起吊高度要适当以防撞顶。电动葫芦使用完毕后,应停在指定的安全地方。
34.龙门吊行驶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时,两边必须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35.禁止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在行车检修时,总开关应切断;并在闸刀上挂有“禁止合闸,正在修理"的明显标志。
36.维修人员在上面工作时,不允许送电,更不允许启动行车;特殊原因需要动车,必须与维修人员充分沟通,并得到允许后方可动车,启动前务必先鸣笛三声。
37.检修天车时,天车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配合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的位置,切断天车电源。检修天车或借助天车进行其他作业时,天车工应遵从检修人员指挥,调试运行时,禁止任何人在小车或大车轨道附近停留。
38.天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39.工作结束后,并将吊钩升至一定高度,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将操作手柄置“0”位,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对驾驶室的窗户,地面,操作台等进行卫生打扫,工具摆放整齐,消防器材摆放到位。
40.收车后保养检修车辆时采取防护措施。清洁全车,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
附录
1、准、快、稳、安全和合理:
(1)稳,是指行车在起动、制动时无冲击现象,吊钩或物件不产生摆动;
(2)准,是指行车在操作过程中,能将吊钩或物件准确地停放在指定位置;
(3)快,是指行车在操作过程中,能熟练地实现各种操作,协调各机构的动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吊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