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鄂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一、工作目标(一)通过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建立起规范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运作模式和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临床使用的安全有效;(二)按照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以各级医疗机构为采购集团进行集中采购工作,促进医用耗材采购规模化;(三)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医院等医疗机构实行医用耗材网上招标采购,加强政府部门对网上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管,努力提高集中招标采购的社会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一)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诚实信用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满足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三)依法接受社会监督,抵制医用耗材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四)引进竞争机制,鼓励所有合法的医用耗材生产、批发企业参与竞争,不限制、排斥本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对本行政区的投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保护。

三、采购主体集中招标采购主体为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医院等医疗机构。

四、采购范围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目录范围:E类人工关节及骨科材料F类口腔科材料G类眼科材料H类注射穿刺类及医用高分子材料I类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J类心、胸外科,体外循环类K类消毒剂L类手术室用品M类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N类透析器、透析管路O类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P类检验试剂除《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的通知》(卫办规财函[2008]584号)文件中规定的心脏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和电生理类外所有临床使用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均列入本次集中招标采购。

五、组织形式(一)建立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市纠风办、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医疗机构负责同志组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方案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标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竞价采购制度,保证临床用药的质量与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降低流通成本,规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行为,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反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强化对药品、耗材购销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规化、制度化建设。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200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纠办发[2007]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药品采购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网上集中竞价采购的涵义在政府主导下,通过搭建公益性、服务性的药品医用耗材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为药品医用耗材网上交易提供载体,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在监管平台竞价交易;任一合格企业的药品医用耗材均可进行网上竞价销售;建立医疗机构公开、公平、公正采购制度和企业不良行为退出机制,对采购交易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管。

第三条网上竞价采购遵循的原则1.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3.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简捷、高效的原则;4.保障中、低价位药品,兼顾其他需求的原则;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全程有效监督。

第四条集中网上竞价采购方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网上采购通过“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网上采购平台)发布公告,全区旗县及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其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均利用网上采购系统实行网上集中竞价采购。

第五条网上竞价采购品种围和周期1.全区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临床使用的所有药品、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网上竞价采购围。

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一、项目概述为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本实施方案旨在建立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该制度将集中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以确保公平竞争,优化供应商选择,降低采购成本。

二、招标准备1.建立招标小组: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在招标过程中负责方案的制定、文件的起草、评审、中标人的确定等工作。

2.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求,确定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种类和数量,制定采购计划,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采购项目的需求描述、技术规格、定价标准、投标文件要求等内容,并注明招标截止时间和评标时间。

三、招标公告1.定义招标范围和标的物:明确招标范围和标的物,并发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包括招标单位的名称、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评标时间等信息,并要求感兴趣的供应商通过指定方式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和解释:供应商可通过指定方式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招标小组将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和答疑,确保供应商对招标要求和程序的了解。

四、投标评审1.接收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对齐进行登记备案。

2.评审投标文件:招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审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合理性、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供货能力等。

3.确定中标人: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排名,并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将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被告知中标结果。

五、合同签订1.签订合同:与中标人签订正式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合同。

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标准条款、交货期、质量标准、支付方式等,并约定供应商应提供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2.履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履约监督机制,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履行产品供应和服务承诺。

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四川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医疗卫生
事业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确保公众健康需要,保证四川省医疗卫生
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种有效的医疗卫生物资供应体系,成为当前四
川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
以上,为此,我们制定本实施方案,使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
采购科学有序地进行。

二、实施内容
1、全省医疗机构联合采购的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科学合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理;
(2)充分利用联合采购的优势,节约采购经费,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3)积极改进采购管理模式,提高采购效率;
(4)加强采购监督,保障采购质量;
(5)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质量标准。

2、联合采购组织的组建
(1)负责联合采购工作的单位负责:四川省卫生行政部门及受其委
托的财政经费管理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鄂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一、工作目标(一)通过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建立起规范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运作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格,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临床使用的安全有效(二)按照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以各级医疗机构为采购集团进行集购工作,促进医用耗材采购规模化;(三)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等医疗机构实行医用耗材网上招标采购,加强政府部门对网上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管,努力提高集中招标采购的社会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一)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诚实信用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满足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三)依法接受社会监督,抵制医用耗材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四)引进竞争机制,鼓励所有合法的医用耗材生产、批发企业参与竞争,制、排斥本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对本行政区的投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护。

三、采购主体集中招标采购主体为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医院等医疗机四、采购范围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目录范围:E类 人工关节及骨科材料 F类 口腔科材料G类 眼科材料 H类 注射穿刺类及医用高分子材料I类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J类 心、胸外科,体外循环类K类 消毒剂 L类 手术室用品M类 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N类 透析器、透析管路O类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P类 检验试剂除《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知》(卫办规财函[2008]584号)文件中规定的心脏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起搏器类和电生理类外所有临床使用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均列入本次集中招标购。

五、组织形式(一)建立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市纠风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医疗机构负责同志组成。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2011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国纠办发〔2011〕5号)和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销行为,进一步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一、实现目标(一)政府主导,全省统一平台采购,全程监管,规范高值医用耗材购销行为,实现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遵循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三)统一规范、高效便捷;(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五)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三、采购主体全省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

四、适用范围参与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所有医疗机构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采购机构等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五、采购方式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高值医用耗材,可以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六、采购周期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两年。

七、实施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和操作。

八、公告方式辽宁省医疗机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所有公告、信息,通过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网址)。

第二章集中采购目录及分类一、目录范围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包括国家规定的全部参考目录内的品种,主要包括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类、眼科材料、口腔科等耗材。

医用耗材供应项目实施方案和措施

医用耗材供应项目实施方案和措施

医用耗材供应项目实施方案和措施一、项目背景医用耗材是医疗机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资,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对医疗耗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建立一个稳定、高效的医用耗材供应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用耗材供应体系,以满足医疗机构对各类医用耗材的需求,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提高医疗质量。

三、实施方案1. 供应商选择: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可靠的医用耗材供应商网络,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营业资质和丰富的医疗耗材供应经验,对产品质量和供货周期有严格的把控。

2. 供货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周期、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价,确保供应商的持续合作。

3. 库存管理:建立医用耗材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库存水平,定期对库存进行清点和调整,避免库存积压或缺货情况的发生。

4. 采购管理:建立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流程,设立专人负责采购工作,统一采购渠道,进行统一谈判,确保采购成本的合理控制。

5. 合同管理: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规范合同履行过程,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6. 应急预案:建立医用耗材供应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预先规划和应急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医用耗材的供应仍能稳定进行。

四、实施措施1. 制定医用耗材供应管理制度:明确医用耗材供应的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供应管理框架。

2. 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制定供应商评估指标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价,确保供应商的服务和产品质量符合医疗机构的需求。

3. 加强库存管理:建立库存管理制度,采取合理的库存控制措施,避免库存积压或短缺,降低库存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4. 采购管理优化:规范采购管理流程,推行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5. 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备案和跟踪管理机制,确保合同履行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省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活动方案

省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活动方案

省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活动方案一、总体思路(一)工作目标。

通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促进市场竞争等方式,对部分医用耗材实施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价格,实行医用耗材费用总量控制管理,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负担。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医用耗材临床需求,降低采购价格;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既尊重以市场为主导的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又更好发挥政府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管作用;坚持充分发挥医保战略性购买作用,完善医保结算等相关配套措施。

(三)采购主体和周期。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本次带量采购从结果执行之日起12个月为1个采购周期,如需延长采购周期,将在采购周期结束前另行公告。

二、采购品种采购品种包括:吻合器类(腔镜吻合器及钉匣/钉仓、开放手术直线切割吻合器及钉匣/钉仓、管型吻合器、痔疮吻合器)、骨科创伤类(接骨板及配套螺钉、髓内钉及附件)、冠脉扩张球囊类等3大类医用耗材。

参与本次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按产品一级目录,原则上以不低于20xx年度实际采购数量申报采购基数,按采购基数的70%左右确定1个采购周期约定采购量。

中选产品将纳入带量采购目录管理,医疗机构需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除中选产品之外的其余产品(包括没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企业可自主申请,按不高于本次带量采购的产品限价和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的两者低值,纳入联动目录管理。

三、投标企业要求(一)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获得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生产企业。

境外生产企业通过在境内设立代表机构或者指定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当存在多家代理时,由生产企业确定唯一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产品质量标准,企业生产、供应和服务能力,企业诚信等方面达到本次集中带量采购要求。

(三)应具备招标目录产品较为齐全的生产资质和能力。

医用耗材采购实施方案

医用耗材采购实施方案

医用耗材采购实施方案为规范我省医用耗材购销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公立医院改革安排的通知》(国办发〔〕10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8号)和《省医疗卫生机构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法(试行)》(青政办〔〕115号)、《省医疗卫生机构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青药采领〔〕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组织(一)实施范围:全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村级政府机构,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和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及行业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参加一般医用耗材开始集中采购工作。

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一般医用集中采购活动。

(二)采购主体: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签订协议或委托省药品采购中心,代表医疗卫生机构作为一般医用耗材的采购。

以县为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代表辖区内医疗机构与省卫生药品采购中心签订转交协议,其他双方同意医疗机构直接与省药品采购中心签订委托协议。

(三)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四)适用范围:参加省一般医用聚焦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医疗机构、药剂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采购机构等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五)组织实施:分销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省药品聚焦采购组织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省药品采购中心具体实施和拆装。

省药品开始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一般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二、采购计划及采购方式一般医用耗材集中基层工作招标采购工作,分前期准备、世界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投标、经济技术标评审、商务增长期标评审和签订采购合同五个发展阶段。

(一)采购目录制定1、在招标前,根据各医疗机构实际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需要,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由随机抽取深入研究的专家进行论证,根据一般医用耗材粉末冶金使用量大,使用范围广的一般特性,确定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目录:①注射输液类②卫生涂料及敷料类③高分子物料及橡胶制品④消毒灭菌类⑤医用X胶片类⑥一次性使用包类2、具体的招标采购目录由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而言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

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限价采购试点工作方案

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限价采购试点工作方案

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限价采购试点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浙医械协[2008]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限价采购试点工作方案(浙医械协[2008]1号)为完善医用耗材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和《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卫发[2008]2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两创”总战略,紧紧围绕完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和规范采购行为这一主线,以切实保障医用耗材质量,改善医疗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降低群众医疗费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为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全面推进积累经验。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试点,必须坚持着眼长远的原则,着力于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影响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制度、机制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工作制度、政策框架、操作规范等;必须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选准试点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积极探索和积累集中采购的工作经验,努力争取试点一个、成功一个、推广一个;必须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紧密结合医用耗材的产品技术特性和采购工作实际,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调整和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品种和范围,保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二、试点品种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品种由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本次试点品种确定为目前我省各级医疗机构临床普遍使用的镇痛泵,并纳入省级集中采购目录管理。

本次试点的镇痛泵是指:医疗机构临床用于局部镇痛的定量、定时镇痛药剂注入装置,包括各种一次性使用的镇痛泵、可重复使用的镇痛泵及其配套的一次性使用附件,其工作原理包括机械或电子控制驱动方式,分自动控制或手工操作两种。

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三篇

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三篇

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三篇篇一: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标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竞价采购制度,保证临床用药的质量与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降低流通成本,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行为,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反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强化对药品、耗材购销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纠办发〔20XX〕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药品采购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网上集中竞价采购的涵义在政府主导下,通过搭建公益性、服务性的药品医用耗材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为药品医用耗材网上交易提供载体,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在监管平台竞价交易;任一合格企业的药品医用耗材均可进行网上竞价销售;建立医疗机构公开、公平、公正采购制度和企业不良行为退出机制,对采购交易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管。

第三条网上竞价采购遵循的原则1、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3、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捷、高效的原则;4、保障中、低价位药品,兼顾其他需求的原则;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全程有效监督。

第四条集中网上竞价采购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网上采购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网上采购平台)发布公告,全区旗县及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其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均利用网上采购系统实行网上集中竞价采购。

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一、背景介绍当前,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需求量很大,且种类繁多。

传统的采购方式存在采购成本高、效率低、供应渠道不稳定等问题,因此,实施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集中招标采购是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供应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1.提高采购效率:通过集中招标采购,节约采购人力物力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2.降低采购成本: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实现规模化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3.确保供应质量:通过集中招标采购,选取合格的供应商,确保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供应质量。

4.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采购效率和供应稳定性。

三、具体措施1.制定集中招标采购计划: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需求,制定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集中招标采购计划。

将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按照品种、规格、用途等进行分类,并确定采购量和采购时间。

2.招标公告发布:发布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等。

同时,将公告发送给潜在的供应商,邀请他们参与招标。

3.供应商审核与筛选:对投标供应商进行审核和筛选,包括以下内容:a.供应商的注册资质和经营范围;b.供应商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c.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认证情况;d.供应商的价格水平和交货能力;e.供应商的信誉度和售后服务能力。

4.评标与中标确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a.供应商的价格;b.产品的质量;c.供货能力和交货期限;d.售后服务等。

5.签订供货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质量标准、价格等内容。

合同的签订可以确保供应产品的质量和供货的稳定性。

6.供货管理与监督: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管理和监督,包括以下工作:a.跟踪供应商的生产进度;b.检查供应产品的质量;c.制定供货计划,确保供货及时;d.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表现,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

医用设备带工程气体工程医疗设备工程医用设备带工程是指在医疗设备的选择、购买和安装过程中承担综合服务的一种工程。

医用设备在医院的运行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患者的治疗、诊断和监测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而医用设备带工程则是确保医疗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且适应医院运营需要的一项综合服务。

1.设备选择:医用设备带工程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需求和专科特点,结合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选择合适的医用设备。

在选择过程中,需要考虑设备的功能、性能、质量、品牌信誉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

2.设备采购:医用设备带工程需要负责设备的采购工作,包括与供应商的洽谈、合同的签订以及价格的协商等。

此外,还需要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3.设备安装:医用设备带工程需要协助医院进行设备的安装工作。

安装工作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电气联调、管线连接等。

在安装过程中,需要确保设备的安装位置合理,运行稳定,并且符合安全规范。

4.设备维护和保养:医用设备带工程需要负责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通过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可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设备的故障和损坏,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5.售后服务:医用设备带工程需要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支持,包括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技术支持等。

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提供解决方案,确保设备的快速恢复运行。

在医用设备带工程中,气体工程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气体工程包括医用气体的输送、储存和分配等工作。

医用气体包括氧气、氮气、氢气等,是医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

医用设备带工程需要负责气体管线的设计、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医用气体的准确输送和稳定供应。

医疗设备工程则是针对特定的医疗设备进行的工程项目。

不同种类的医疗设备具有不同的工程需求,医疗设备工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设备进行专业的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满足临床的需求。

医用设备带工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医用设备带工程,可以确保医院选择和安装的医用设备符合医疗质量标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下发《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下发《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下发《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下发《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卫生厅局:为做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订了《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方案为规范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行为,减轻患者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卫生部决定在北京等8省市部分医疗机构进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

根据中纪委三次会议、国务院第二次廉政会议精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原则以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思路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目的是转换医疗机构采购模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减轻患者的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

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是:(一)大幅度降低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高值医用耗材的虚高价格,明显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二)形成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基本框架,为全面推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提供经验;(三)在高值医用耗材大幅降价后同步调整相关手术治疗费用,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

为实现上述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借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经验,调整思路。

减少高值医用耗材流通的中间环节,切断高值医用耗材经销商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关系。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一、总体目标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杜绝采购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推进医改工作不断深入.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对公立医疗机构实施以区为单位的统一、集中、定点采购管理模式。

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最大限度降低医用耗材采购成本,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实施范围(一)本方案适用于所有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二)本办法所称的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卫生许可批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化验试剂、放射材料。

(三)采购模式以医院为单位通过卫生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采购。

(四)采购周期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四、采购目录(一)根据医院临床需求,通过公开遴选,确定目录,目录详细列明名称、规格、层次、注册证号、生产企业、中标价格等.(二)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应当按照分期分批、逐步完善的原则制定和调整。

目录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

(三)纳入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医疗机构不得另行采购。

(四)医疗机构因临床抢救病人,如需使用集中采购目录类别中未纳入的医用耗材,可以按照先采后备案的程序,限时限量采购。

六、监督管理耗材采购管理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及时查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建立对监督对象违规行为的登记和通报等制度.对采购非中标品种或向非中标配送企业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种、单位科室或个人收取各种“回扣”、“提成"、“赞助费”、“提单费”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医用耗材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制度

医用耗材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制度

五、医用耗材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制度
(一)医用耗材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原则
医用耗材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根据国家、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确定的采购方案和医用耗材试剂品种范围,结合临床需求合理填报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试剂需求数量。

(二)中选企业选择。

医院在国家、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确定的入围企业或中选企业,根据企业产品链完整性、市场反馈效果、售后服务、历史价格、使用经验等因素由临床科室选择相应企业形成采购需求。

中选企业选择时需有医院监督人员在场监督。

(三)采购需求审核。

采购需求经医学装备科初审后,提交院务会审议通过,按医用耗材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填报要求报分管院领导、主管领导、党委书记审批。

(四)采购需求上报。

医用耗材试剂集中带量采购需求在审批之后,所有数据不得更改,由医学装备科按相关要求统一上报。

(五)采购任务执行。

医用耗材试剂在集中带量周期内,临床科室必须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并按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

若遇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合同以外的产品,临床科室需出具情况说明,由使用医生、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医学装备科和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方能使用;同时所使用的产品必须为集中带量中选产品,严禁使用未中选产品和超出挂网价格高线的产品。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医用耗材是医院日常运营中必不可少的物品,涵盖了医院各个科室的常规消耗品。

由于医用耗材数量众多、种类繁杂,且价格参差不齐,传统的分散采购容易导致资源浪费和价格虚高等问题。

而集中采购能够提高采购效率、统一管理、节约成本,是目前医院运营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目标1.实现医用耗材采购的集中统一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

2.通过集中采购,降低医用耗材的价格,节约采购成本。

3.搭建透明、公平、合规的采购平台,保证医院的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三、实施步骤1.成立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组:由医院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整体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确定采购需求和目标:根据医院的需求和现有的采购模式,明确集中采购的范围和内容。

3.选择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平台、询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品质保证和合理的价格。

4.签订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约定交付期限和采购价格等具体事项。

5.建立采购平台:建立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供医院进行采购需求发布、报价比较、订单管理等操作。

6.采购流程优化:规范医用耗材采购的流程,包括需求提出、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采购执行、验收结算等环节。

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保证采购流程的透明和公正。

7.建立采购库存管理:建立医用耗材的库存管理体系,根据医院的实际需求和使用情况,合理控制和管理库存,避免浪费和过度储备。

8.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估机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及时纠正不合格供应商,提高采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9.数据统计和分析:建立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对采购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优化采购策略和流程。

四、风险控制1.供应商风险:定期进行供应商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2.耗材质量风险: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确保采购的医用耗材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2011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国纠办发〔2011〕5号)和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销行为,进一步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一、实现目标(一)政府主导,全省统一平台采购,全程监管,规范高值医用耗材购销行为,实现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遵循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三)统一规范、高效便捷;(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五)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三、采购主体全省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

四、适用范围参与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所有医疗机构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采购机构等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五、采购方式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高值医用耗材,可以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六、采购周期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两年。

七、实施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和操作。

八、公告方式辽宁省医疗机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所有公告、信息,通过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网址)。

第二章集中采购目录及分类一、目录范围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包括国家规定的全部参考目录内的品种,主要包括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类、眼科材料、口腔科等耗材。

集中采购实行分类别、分批次逐步推开。

二、采购目录说明(一)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由医疗机构提出,经专家论证、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公布。

(二)生产企业应按照集中采购目录的要求,规范填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产品说明、性能参数、配件明细等信息。

填报信息均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上的信息为准。

三、目录竞价分组规则本次集中采购全部品种根据产品注册证分为:(一)进口产品。

(二)国产产品。

第三章报名及资料申报一、报名条件(一)实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高值医用耗材的商业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商可视为生产企业,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投标,此一级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必须覆盖全省)。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口产品的全国总代理商应具备国外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必须具备中标品种供应保障能力。

(四)参加集中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五)同一生产企业的所有产品只能由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报资料(一)生产企业证明文件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进口产品的全国总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在国内设立的分公司、办事处)出具的总代理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2、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名产品目录总表》。

4、企业基本情况表。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上一年度增值税纳税报表复印件(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名称一致的独立法人单位纳税记录),税务部门公章清晰可辨。

7、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参加本次集中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

8、供货承诺函。

9、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二)配送企业证明文件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上一年度增值税纳税报表复印件(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名称一致的独立法人单位纳税记录),税务部门公章清晰可辨。

6、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参加本次集中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

7、配送承诺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三)产品证明文件1、《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和附页的复印件。

2、报名产品通过美国FDA认证或欧盟CE认证的,须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经过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3、产品说明书(简单易用的产品,可以提供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任一一项)。

4、外购件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外购件的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与外购件生产企业的购销合同)。

5、其它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6、图片或实物:申报时提供电子版照片,同时将实物图片用A4纸打印与投标产品申报材料一并递交,必要时须提供样品。

7、投标产品历史最低销售价表(历史最低销售价有关说明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一)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和地址:按采购文件执行。

(二)在规定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格式要求(一)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

(二)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应清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

外文原件资料需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

(四)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

纸质资料与网上申报资料的内容应完全一致。

五、申报材料的审核(一)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合格企业情况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产品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均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政府相关网站发布信息作参考,若信息存在差异,需提供有关原件进行核对。

六、申报资料的修改撤回和澄清(一)从递交采购申报资料起至确认前,接受生产企业提出的撤销、修改资料的申请。

(二)对申报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可要求生产企业做出澄清,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做出解答。

第四章投标与报价一、制定限价细则(一)限价依据1、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中的价格。

2、截止采购文件发布前已完成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省份最近一次的中标价。

3、我省各市、各省直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最近一次的中标价。

4、企业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历史销售最低价。

(二)限价原则1、所有投标品种取限价依据中相关省中标价的平均值、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价及我省各市、各省直医疗机构最近一次中标价中的低值设定。

2、同厂家、同一品种、同规格(不同型号)不区分限价。

3、根据以上原则无法确定限价的品种,组织专家议定限价。

(三)限价公示根据限价原则计算每种耗材的限价,限价在投标报价前公布,接受各方澄清及申诉。

二、制定“基准价”细则(一)“基准价”取我省省级、市直部分医疗机构的现行采购价格中低值设定。

(二)“基准价”作为商务标评审参考价,不对外公布。

三、报价规则(一)报价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小数点三位及以后直接舍去。

(二)高于限价和报价为0的为无效报价。

(三)生产企业所报价格包含经营企业配送费用、运输费用、所有税费等,为交付采购人的最终供货价。

(四)生产企业须按投标产品在网上进行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五)所有投标报价在报价截止后均不能作任何修改。

生产企业慎重报价,网上错报及漏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生产企业自行负责,所有品规报价一旦确认并中标,一律不接受废标申请。

(六)报价时间:经济技术标评审前报价,以公告时间为准。

生产企业应具备远程报价的网络条件,因生产企业网络条件问题导致操作失误的,后果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生产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远程报价,并解密开标。

所有生产企业报价解密开标结果均由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光盘备份、封存,交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备案,第一时间公布结果。

第五章评标一、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在省政府纠风办的监督下,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政府采购中心从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家库中按高值医用耗材类别,随机抽取临床医学、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等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

与生产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进入专家委员会,已进入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评标方式采取经济技术标、商务标“双信封”的方法进行评标。

三、经济技术标评审(一)评审组划分根据目录名称、注册层次等指标将投标产品划分不同的竞价组。

(二)评审方式经济技术标采取综合评审方式,根据产品质量、生产企业规模、产品技术先进性、产品覆盖率、生产企业不良记录等指标由计算机自动赋分;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对产品临床疗效、安全性、耗材包装质量与方便性、保障供应及售后服务信誉及品牌认同度等由评标专家根据实际情况评分,实行百分制评标。

其中客观指标70分,由计算机评标系统自动赋分;主观指标30分,由评审专家组评价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为该品种的主观指标最终值(详见表1)。

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并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经济技术标评审指标表1:技术标评审分值表(四)入围规则同一竞价组产品按经济技术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商务标评审产品(详见表2)。

表2:经济技术标入围规则表符合以上规则且经济技术标评审得分相同的产品,一并进入商务标评审。

四、商务标评审(一)商务标评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和综合评审法相结合。

(二)经济技术标评审入围的产品且报价不高于限价的可以进入商务标评审阶段;高于限价的产品直接淘汰。

(三)进入商务标评审的产品,同评审单元产品数少于等于2个的,组织专家通过人机对话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基准价”。

议价时,专家根据议价依据,评估其成交价格,给出该产品的建议价,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取平均值,如果生产企业接受并在计算机上确认后即确定为中标产品;如不接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将其列入剩余产品库。

(四)在商务标评审阶段,同评审单元产品数3个及以上的按照比例确定拟中标品种(见表3),评审方法按以下流程处理:1、首先取价格最低的1个产品直接进入拟中标目录。

2、其余产品通过综合评分,取得分高的产品依次确定进入拟中标目录。

综合得分计算方法价格优惠分=(A-B)/A×200;价格合理分=(C/B)×100;A=限价;B=投标产品投标价格;C=同一评审单元所有产品中最低报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