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基坑支护和暗挖隧道工程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基坑支护和暗挖隧道工程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基坑支护和暗挖隧道工程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xx

XXX 号

签发人:XXX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基坑支护工程和暗挖隧道工程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室)、各分(子)公司,各监理、施工、第三监测、

设计单位:

《XXX市地铁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基坑支护工程和暗挖隧道工程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经 2008 年第 12 次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完成公示程度,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室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XXX市地铁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基坑支护工程

和暗挖隧道工程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地铁工程监测管理办法通知

XXX市地铁有限公司办公室2008 年5 月20 日印发拟稿:XXX 打印:XXX

(共印 100 份)

XXX市地铁有限公司

城市轨道交通基坑支护工程和暗挖法隧道

工程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防止城市轨道交通基坑支护工程和暗挖法隧道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基坑支护和暗挖法隧道的监测管理,规范监测单位的作业行为,明确监测工作的重点和要点,使监测工作有效服务于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和工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和国家、省、市或行业有关规范、施工承包合同、第三方监测合同而制定。

(三)本办法适用于XXX市地铁有限公司建设管理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和明挖隧道的基坑工程、暗挖法隧道工程的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工作,其它车辆段、管线迁改、土方开挖、地基基础施工等工程的监测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施工监测指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工程本身和受影响的周边环境所进行的监测工作;第三方监测指受XXX市地铁有限公司委托,根据我司与监测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和我司监测管理规定,进行的独立于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监测工作。

(五)基坑支护和暗挖法隧道监测必须按照“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原则的要求,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基坑支护结构、隧道结构及周边相关环境变形的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

二、监测依据和标准

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工作除需遵守合同约定的规范和标准外,还应遵守以下规范、标准:

(一)《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2008 年3 月1 日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四)《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

(五)《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六)《城市测量规范》CJJ13-87

(七)《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CJJ/76-98

(八)《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九)《XXX地区建筑深基坑支护技术规范》SJG 05-96

(十) XXX市地铁有限公司第三方监测实施管理细则三、

监测单位和人员

(一)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具有岩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基坑及建(构)筑物变形监测专业资质,并应通过省级或以上CMA 计量认证。

(二)第三方监测单位不得与所监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

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股权关系。

(三)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配备监测技术监理工程师,监测技术监理工程师具备土木工程类高级职称或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并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 5 年以上的经历。

(四)监测单位监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工程类高级职称或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并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 5 年以上的经历。监测技术人员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并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 3 年以上经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监测技术人员必须经市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监测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对每个监测单项,监测单位应有不少于 1 名从事该单项监测的技术人员。

(六)所有监测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

四、仪器设备和测点

(一)监测仪器和设备应满足本办法第 2 条要求的精度要求。

(二)进场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应性能完好,仪器设备的检定(标定)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检定资质,检定证书盖有检定单位公章,仪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在进场、监测前和监测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检定和标定。对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立即给予更换,不得因此影响监测工作的实施。所有监测设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

(三)监测项目和测点的数量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设计图纸进行布设,不得随意减少;若确需删减,应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进行。

(四)测点的布置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改变;若确需调整,应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进行。

(五)为保证测点的测试数据真实反映被测物受工程扰动的程度,测点的安装应实行技术和工艺交底制度,由监测技术负责人根据批准的监测方案对监测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测点安装施工应在监理旁站监督下进行。

(六)测点的保护和校验:监测实施单位承担测点的保护、校验工作。各类测点应有标识标志,并安装保护设施。监测实施单位应定期对测点进行校验。

(七)对现场损坏的测点,监测实施单位应立即向监理报告,并及时给予恢复;对于无法恢复的,应采取补救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八)当车站基坑、围护结构、周边的道路、管线、房屋及其它建(构)筑物出现险情时,监测实施单位应根据工程情况和周边环境情况增补监测点。

(九)所有进场的工程参建单位均有义务保护监测点。监理单位应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施工监测单位对进场的施工单位进行测点设置和保护要求现场交底,施工单位内部应实行测点保护技术交底制度,确保各班组作业时保护好监测点。

五、监测设计要求

(一)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周边环境,在不同的设计

阶段编制监测设计要求和监测设计方案。

(二)监测设计文件应就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报警值、设计允许值、监测起始时间和终止条件提出明确的监测设计要求和监测设计方案。

(三)监测设计文件应就同一工程的不同工况,列出每一工

况下的监测数据报警值和设计允许值。

(四)设计单位应将监测设计方案作为设计交底的重要内容,向建设、监理、施工和监测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六、监测作业方案

(一)工程监测实施单位必须编制监测作业方案。

(二)编制方案前须进行现场踏勘并收集下列资料:

1.周围环境(地下管线、建筑物)资料;

2.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三)监测作业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调查情况、受工程影响的重点建构筑物辩识、监测项目、监测仪器设备、监测机构和人员、监测方法、测点布置、测点安装布设、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报警值、结果分析要求、信息传递与反馈系统等。

(四)监测作业方案必须有编写者、审核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提交给监理、业主及有关单位。

(五)监测作业方案须审批后方可实施。监理根据工程的重

要性、工法特点、周边受影响建构筑物的现状和重要性等因素,

选择如下审批方式:

1.一般的工程由监理对方案进行确认。

2.较重要的工程作为施工组织设计一部分参与评审并由监

理确认。

3.特别重要的工程由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共同组织专家

对方案进行评审并确认。

(六)审批后的监测方案报业主建设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管

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备案。

七、监测方案实施

(一)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监测方案实施。

(二)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负责监督检查监测方案的实施。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和技术管理部门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情况、监测方案实施情况和监测单位投入的资源情况进行督察与管理。

(三)监测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局部微小调整,需报监理批准;对于涉及到监测项目、监测仪器设备、监测机构和人员、监测方法、测点布置、测点安装布设、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报警值变化的,必须报监理、业主批准;变化较大的,应履行原方

案的审查、审批程序。

(四)监测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监测单位应及时报施工监理和业主,并提出分析处理方案;处理方案报监理审查后实施。

八、监测的起始时间、终止时间

(一)各不同施工部位的监测项目、不同种类的监测项目的起始测量时间应根据工程进展及时调整确定,确保测点在未受到工程影响之前量取初始值,保证监测数据初始值的准确性。不同种类的监测项目的起始测量时间应满足如下规定:

1.基坑工程:地下管线位移、地表土体沉降、建筑物位移、地下水位应在围护结构施工前进行;围护墙顶位移、围护墙顶沉降、围护墙体测斜应在围护结构完成后立即进行;土体水平位移、立柱隆沉、土压力、坑底隆起在土方开挖前进行;支撑轴力在支撑预加轴力后立即进行;孔隙水压力、土体分层沉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暗挖隧道工程:暗挖工程开工前,隧道轴线方向距开挖面五倍隧道最大断面尺寸内的所有洞外测点应进行初始数据测量;随着暗挖工作面的推进,即将进入隧道轴线方向距开挖面五倍隧道最大断面尺寸范围内的洞外测点应提前进行初始观测。对隧道上覆淤泥类软土或砂层等易受扰动土层情况,初始监测范围应扩大,扩大的具体范围在监测方案审查时研究确定。洞内的监测项目应随工程进展及时进行。

(二)对监测点所依附的工程结构被拆除的监测项目,监测随工程拆除自然终止;对其它监测项目,监测的终止时间确定应同时满足如下三项要求,并在监测合同中明确:

1.使测点监测数据发生变化的分部工程结束后三个月。

2.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监测数据变化趋于稳定,变形曲线趋

于收敛。

3.监理会同业主、设计单位同意后可以停止项目的监测工作。

九、受影响区域内的管线、道路、建构筑物的初始状态、终了状态的认定

(一)对监测方案中辩识的可能受工程影响严重的重点道路、管线、建构筑物和已知的濒危建构筑物,应进行详细的现状调查和测量,形成工程开始前初始状态调查报告,并送交权属单位确认或备案。

(二)对监测过程中受较大影响的道路、管线和建构筑物,监测结束之前,应将工程实施期间的监测情况、最终状况形成报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情况送交权属单位确认或备案。

十、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单位之间的技术与工作联系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在施工监测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

之间建立工作联系。

(二)第三方监测单位和施工监测单位在编制和实施监测方案时,双方的测点应有部分重合;测试项目中的变形监测项目和钢支撑监测项目必须有重合的共用测点。

(三)监理单位根据双方共用测点上监测数据的差异,分析判断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并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和施工监测单位分析调整监测方法。

十一、监测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周报、月报内容要求:

(1)施工工况

(2)监测工作情况

(3)结合施工工况的监测成果分析

(4)结论及建议

(5)测点变化曲线图

(6)监测成果表汇总

(7)监测点分布示意图

2.监测总报告内容要求:

(1)工程概况及监测目的

(2)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

(3)采用的仪器型号、精度及检定资料

(4)监测资料的分析处理

(5)监测值全时程变化曲线

(6)超前预报效果评述

(7)监测结果评述、结论与建议

(8)提交成果的清单和附图附表

3.编写要求

(1)施工监测期间工况,包括地铁施工进展情况及周边临近地铁其他单位施工的情况(施工内容、方法、进度、问题等)。

(2)监测情况说明,包括监测点变更情况和理由,当月工程出现变形异常时,发出预警或报警的监测资料情况和监测频率变动情况的说明,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等。

(3)监测成果的分析,要求分项做出分析和结论。对监测点(尤其是变形大的点)做出当月(周)的综合分析,指出“变化趋势”,是否趋于稳定,做出该点变形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否安全的评价。对承包商的监测资料作关联分析。结合水位变化、周围工况和地质条件分析变形较大的原因(变形较小的正常点也可以分类合并说明)。发布预警、报警、指导、协调施工取得的效果等。

(4)结论与建议,对变形做出结论,从监测与施工两方面提出改进的措施。

(5)沉降变形曲线图,给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沉降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地下水位随时间变化的曲线。

(6)监测成果表汇总,要求按规定的格式分项归类、汇总,各测点的监测数据要按监测日期顺序准确填报,填表者、校核者应签名。

(7)监测点分布示意图,月报、周报初始必须附有此图,图上监测点号必须与监测成果表中的点号相一致,如有新增点或变更点,应在新增或变更当月表示在示意图上。若是地面、道路、管线监测点,图上要标注控制断面的里程。道路、管线测点图与建筑物沉降测点图分开提供。

(二)图文:语言简练、叙述有条理,图文并茂。工程进

展应有文字描述和图件描述。

(三)分析:监测单位必须密切跟踪工地的施工进程、工程进展、周边工程施工、大型施工机械进退场、大量堆载、自然天气变化等可能影响测点变化的因素;监测单位应根据监测结果和上述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四)审核:监测单位应按照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审核并签字;所有报告均需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技术总报告应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月报和总报告应向监理报验,监理审核后分送各有关单位。

(五)盖章:监测日报、周报、月报应加盖项目部公章;总报告应盖单位公章,第三方监测单位的月报和总报告应加盖CMA 认证章。

(六)时间:每周一提交上周周报,每月 9 日前提交上月月报。

(七)分送:监测结果应分别送监理、设计、施工、业主工程管理部门、质安和技术管理部门。

(八)归档:按XXX市地铁有限公司文件归档要求,将监测月报、总报告归档。

十二、监测信息分级处理流程和报告审阅制度

(一)监测信息分四个层级处理(分级处理流程见附图):

1.正常范围内的监测数据由监理审核并签发,设计单位、现场业主代表审阅;

2.达到预警值的监测数据由监理审核并签发,监理组织参建单位和技术专家对数据分析判断、提出意见,将预警情况报

建设分公司、枢纽项目部或其它部门级建管部门。监测单位根

据意见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启动应急措施。

3.达到控制值的监测数据由监理审核并签发,并报建设分

公司、枢纽项目部或其它部门级建管部门,由建设分公司、枢

纽项目部或其它部门级建管部门组织参建单位、技术专家对数

据分析判断、提出意见。监测单位根据意见制定应急监测方案,

启动应急措施。建设分公司、枢纽项目部或其它部门级建管部

门将报警情况报公司总工程师室。

4.在监测数据达到控制值的情况下,由建设分公司、枢纽项目部或其它部门级建管部门根据监测数据揭示的紧急情况,确定是否需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及组织进术委员会论证。

(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现场技术人员、现场业主代表应审阅每一期的工程监测报告,并在报告上签字。

(三)审阅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提出,并由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会议进行研究处理。紧急状态情况按本办法第十三条处理。

(四)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和技术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监测报告的日常审阅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紧急状态下的监测任务和应急措施

(一)紧急状态指工程出现紧急情况或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

(二)监测单位应在实施监测前编制紧急状态下监测工作应急预案,并保证能够按照预案要求,在紧急状态下调集人力、设备等资源。

(三)紧急状态下,施工监测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工程状况、被测物体的状态提出监测应急预案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增加测试项目、增加测点、增加监测频率、增加监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对工程的建议等,并在监理批准的情况下立即实施。

(四)监理和现场业主代表在紧急状态下应立即向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和技术管理部门报告现场情况,组建监测工作组,建立紧急状态下监测工作制度和信息传递机制,监督管理监测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审定应急预案的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各项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信息化施工。

(六)紧急状态下监测监理工程师必须驻现场并监督管理监测工作。

十四、计量和验收工作制度

(一)对因测点安装质量不合格、测点损坏而不及时修补恢复、擅自减少测试项目和测点数量、擅自减小测试频率、未能及时测量或提前停止测量等事项影响到监测质量的,监理应提出监测费用扣减方案,报我司建设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批准后扣减监测费用。

(二)因测试数据错误造成损失的,根据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大小,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三)对施工过程中损坏的测点,责任单位应立即给予修补或恢复;监理和业主按合同违约条款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四)每个车站或区间隧道的施工监测工作应作为一个分部工程进行月度计量和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组织完成。

(五)第三方监测工作作为一项完整的测量单位工程,根据不同车站或区间隧道划分成多个分部工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月度计量和验收。第三方监测工作的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组织完成,单位工程验收由业主组织完成。

(六)监测质量验收应依据如下文件的规定进行:

1.合同书和业主与监测单位达成的其它文件;

2.经批准的监测方案;

3.本办法中第 2 条的监测依据和标准

4.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和地铁公司的规章制

度 (七)监测质量验收的评价内容

1.执行监测方案和技术标准、政策法规情况;

2.使用的仪器设备极其检定情况;

3.记录和计算软件系统情况;

4.基准点和变形观测点的布设及标识、标志情况;

5.实际监测情况,包括监测周期、监测方法和操作程序的正确性;

6.计算过程的正确性、资料的完整性、精度和质量评定的合理性;

7.监测成果分析的合理性;提交成果的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数据的符合性情况;技术报告书内容的完整性、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结论的可靠性及图利的规范性;

8.成果签署的完整性和符合性等情况。

(八)当验收中发现不合格项时,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监测实施单位应进行修补改正;修补改正后的成果应重新组织验收。

十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XXX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图:监测信息分级处理流程

附图:监测信息分级处理流程

建筑施工手册: 基坑工程监测

6-2-11 基坑工程监测 6-2-11-1 支护结构监测 支护结构的设计,虽然根据地质勘探资料和使用要求进行了较详细的计算,但由于土层的复杂性和离散性,勘探提供的数据常难以代表土层的总体情况,土层取样时的扰动和试验误差亦会产生偏差;荷载和设计计算中的假定和简化会造成误差;挖土和支撑装拆等施工条件的改变,突发和偶然情况等随机困难等亦会造成误差。为此,支护结构设计计算的内力值与结构的实际工作状况往往难以准确的一致。所以,在基坑开挖与支护结构使用期间,对较重要的支护结构需要进行监测。通过对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的监测,能随时掌握土层和支护结构内力的变化情况,以及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和道路的变形情况,将观测值与设计计算值进行对比和分析,随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以保证在不造成危害的条件下安全地进行施工。 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的监测的重要性,正被越来越多的建设和施工单位所认识,它作为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工作期间的一项技术,已被列入支护结构设计。 1.支护结构监测项目与监测方法 基坑和支护结构的监测项目,根据支护结构的重要程度、周围环境的复杂性和施工的要求而定。要求严格则监测项目增多,否则可减之,表6-135所列之监测项目为重要的支护结构所需监测的项目,对其他支护结构可参照之增减。 支护结构监测项目与监测方法表6-135 2.支护结构监测常用仪器及其应用 支护结构的监测,主要分为应力监测与变形监测。应力监测主要用机械系统

和电气系统的仪器;变形监测主要用机械系统、电气系统和光学系统的仪器。 (1)变形监测仪器 变形监测仪器除常用的经纬仪、水准仪外,主要是测斜仪。 测斜仪是一种测量仪器轴线与沿垂线之间夹角的变化量,进行测量围护墙或土层各点水平位移的仪器(图6-196)。使用时,沿挡墙或土层深度方向埋设测斜管(导管),让测斜仪在测斜管内一定位置上滑动,就能测得该位置处的倾角,沿深度各个位置上滑动,就能测得围护墙或土层各标高位置处的水平位移。 图6-196 测斜仪 1-敏感部件;2-壳体;3-导向轮;4-引出电缆 测斜仪最常用者为伺服加速度式和电阻应变片式。伺服加速度式测斜仪精度较高,但造价亦高;电阻应变片式测斜仪造价较低,精度亦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BC型电阻应变片式测斜仪的性能如表6-136所示。 BC型电阻应变片式测斜仪的性能表6-136 规格BC-5 BC-10 尺寸参数连杆直径(mm)36 36 标距(mm)500 500 总长(mm)650 650 量程±5°±10° 输出灵敏度(1/μν)≈±1000 ≈±1000 率定常数(1/με)≈9" ≈18" 线性误差(FS)≤±1%≤±1% 绝缘电阻(mΩ)≥100 ≥100 测斜管可用工程塑料、聚乙烯塑料或铝质圆管。内壁有两个对互成90°的导槽,如图6-197所示。

基坑围护监测方案

**工程项目 基坑围护监测方案 ***检测中心 二O O*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监测目的 (1) 三、方案编制依据 (1) 四、监测内容及测点布置 (2) 五、项目监测重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 (2) 六、监控与反分析——信息化施工 (3) 七、监测进度计划及频率安排 (4) 八、报警指标 (4) 九、监测方法及监测设备 (5) 十、应急预案 (8) 十一、监测项目组人员安排 (8) 十二、监测质量的保证措施 (8) 十三、监测资料 (9) 十四、建议 (9)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是以办公、商业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性大厦,基坑深*~*m。总占地面积为***m2。塔楼**层,裙楼**层,地下室**层,其中群楼高**m,建筑总高度为**m,属于一类高层建筑。本工程场地第四系覆盖层除表层杂填土外,以下分布有海冲积向淤泥、冲积成因的细砂、中粗砂和残积成因的粉质粘土、下伏基岩为白垩系上统碎屑岩类。地下水属空隙性潜水和基岩裂隙水,水位变化和水量与大气降水、潮水有直接的影响,因邻近珠江,孔隙性潜水与珠江水有直接的水力联系,地下水位受珠江水位的升降影响。 该工程基础采用冲孔灌注嵌岩桩,裙楼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岩层,桩径**m,以进入中风化岩层**m控制;塔楼的桩端持力层为微风化岩层,桩径1.2m,以进入微风化岩层**m控制。 场地北面和南面数米范围内遍布砖木结构的民居,西面紧邻靠地下室边线分布几栋*层建筑,基坑开挖,降低地下水位对相邻建筑将产生不良影响,在基坑支护方案中采用地下连续墙加内支撑的方案。地下连续墙厚**cm,在竖向构件部嵌入微风化岩**m,其余部位嵌入强风化岩不少于**m并低于基坑开挖面不低于**米。 二、监测目的 在基坑开挖施工期间对基坑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预警并防范过大位移、变形与工程事故的发生,对基坑周边管线和建筑物变形进行监测,并通过监测,指导施工,实现整个基坑工程的信息化施工。 1.在基坑施工期间确保围护结构不产生过大的位移和变形。 2.对基坑外管线和建筑物变形进行监测,预警环境问题。 3.对地下水位进行监测。 4.支撑轴力监控。 5.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控。 6.信息化施工。根据监测数据,及时通报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最新基坑开挖监测方案

基坑开挖监测方案

1.工程概况 拟建综合楼工程项目为地下二层、地上八层(局部三层、五层),设地下室二层,预计开挖深度约为地面以下9.0m左右。挡土结构和支承结构为钻孔灌注桩,止水桩为高压旋喷水泥土桩,大量土方为支撑和支挡下挖土。 地理位置处于解放东路、茶局路交汇处西北角,场地为原供电局旧址。基坑四周建筑物密集,东侧为十层交通大厦,其余四周为4-5层砖混结构的住宅楼,紧邻基坑为110KV城中高压变电所,该所为本工程监测的重点。 设计单位:工程桩为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围护桩为南京南大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由宜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供。2.施工监测的重要性和目的 2.1施工监测的重要性 在基坑开挖的施工过程中,基坑内外的土体将由原来的静止土压力状态向被动和主动土压力状态转变,应力状态的改变引起维护结构承受荷载并导致围护结构和土体的变形,围护结构的内力(围护桩和墙的内力,支撑轴力或土锚拉力等)和变形(深基坑坑内土体的隆起、基坑支护结构及其周围土体的沉降和侧向位移等)中的任一量值超过容许的范围,将造成基坑的失稳破坏或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深基坑开挖工程往往在建筑密集的市中心,施工场地四周有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基坑开挖所引起的土体变形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些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正常状态,当土体变形过大时,会造成邻近结构和设施的失效或破坏。同时基坑相邻的建筑物又相当于较重的集中荷载,基坑周围的管线常引起地表水渗漏,这些因素又是导致土体变形加剧的原因。基坑工程设置于力学性质相当复杂的地层中,在基坑围护结构设计和变形预估时,一方面,基坑围护体系所承受的土压力等荷载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对地层和围护结构一般都作了较多的简化和假定,与实际有一定的差异;加之,基坑开挖与围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存在着时间和空间上的延迟过程,以及降雨、地面堆载和挖机撞击等偶然因素的作用,使得现阶段在基坑工程设计时对结构内力计算以及土体变形的预估与工程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差异,并在相当程度上仍依靠经验。因此,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只有对基坑支护结构、基坑周围的土

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XXXX城市广场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XXXX检测中心 2011年4月

目录 目录 (1) 1 监测依据 (2) 2 监测项目和监测点布置 (2) 3 监测的具体措施 (7) 4 监测周期和频率 (9) 5 监测仪器设备、技术要求与精度要求 (11) 6 监测报警 (11) 8 资料成果提交 (13)

1 监测依据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 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8、设计单位的要求 2 监测项目和监测点布置 监测的目的:受工程地质条件、临近建筑物的结构性能、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基坑在开挖及维护期间,必须采用信息施工法进行施工。 根据相关规范和支护设计要求,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如下: 1.基坑坑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 测点布置:沿基坑坑顶设置测点,根据实际情况布点。 水平、竖向位移监测基准点埋设在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以外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区域,具体监测布置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议使用基康BGK-2800-GSDM全球星位移测量系统。我们只需确定要监测的点,并且在测点上建立固定装置,该固定装置尽量不受干扰,将接收器放置在不同测点记录观测前后的数值,对比算出水平及垂直位移量。测点数目不限。 建议测点建立标准观测墩,现浇混凝土桩或者钢管,安装基面>300mm直径的方台或者平台,量程不限。

基坑支护监测要求与要点

附件1 基坑支护监测要求与要点 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文件(以下简称设计文件)中有关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规程》(JGJ120-2012)等的相关规定。 一、监测平面布置图 设计文件中应有基坑监测平面布置图,在基坑监测平面布置图中应标明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主要包括基坑周边道路、地铁、地上管线、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江河、水渠等)的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置和监测点数量。 二、监测项目 根据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应包含如下相应的监测项目: (一)一级基坑 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支护结构顶部沉降、支撑立柱沉降、基坑周边地面沉降、基坑周边建(构)筑物沉降、周边建(构)筑物倾斜与裂缝、基坑周边道路沉降、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支撑轴力、锚杆或锚索拉力、地下水位等。

(二)二级基坑 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地面沉降、基坑周边建(构)筑物沉降与裂缝、基坑周边道路沉降、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支撑轴力、锚杆或锚索拉力、地下水位等。 (三)三级基坑 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沉降、基坑周边道路沉降、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等。 三、监测技术要点 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基准点布置、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时限、控制值和监测报警值等,应满足如下要点:(一)各类水平位移观测、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可靠设置,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20m,且基坑各边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基坑周边地面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支护结构外侧的土层表面或柔性地面上;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建筑物结构墙或柱基上,邻近基坑一侧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15m;基坑周边道路沉降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30m, 且每条道路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 (三)采用测斜管监测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时,对现浇混凝土挡土构件,测斜管应设置在挡土构件内,测斜管深

基坑监测方案

XXXXXXX地块 基坑围护监测方案 XXXXX勘察院 二0一八年一月

XXXXXXX地块 基坑围护监测方案 项目负责: 校对: 审核: 监测单位:XXXXXX勘察院 监测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单位地址:XXXXXXX 2018年1月8日

目录 一、项目概述 (4) 二、监测目的 (4) 三、监测执行规和依据 (5) 四、监测项目及容 (5) 五、监测点的布设 (5) 1.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 (5) 2.地下水位观观测点 (6) 3.坑顶沉降及水平位移监测点 (7) 4.冠梁水平位移监测点 (7) 5.立柱沉降观测点 (8) 6.支撑轴力监测点 (8) 7.周边管线、桥梁、建筑物沉降观测点 (8) 8.坑外地面沉降监测点 (8) 六、监测项目的实施 (9) 1、监测控制网的布设 (9) 2、深层土体位移(测斜)监测 (10) 3、地下水位监测 (12) 4、竖向位移观测 (12) 5、水平位移观测 (13) 6、钢支撑轴力监测 (14) 七、监测周期、频率 (14) 八、监测控制指标(报警值) (15) 九、监测设备 (15) 十、本工程监测人员的配备 (16) 十一、监测成果反馈 (16) 十二、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16) 附: 1、单位资质证书 2、监测人员职称证书 3、监测点平面布置图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建的XXXXX地块位于XXXXXXX东侧、XXXXXX西侧、XXXXXX南侧。总用地面积XXXX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XXXX平方米。本项目主要拟建物包括XXXXXX住宅(18F)、XXXXXX地下室及其他配套设施。 本基坑开挖深度为3.51米-4.61米,坑中坑二次开挖0.59-1.81米。 基坑围护方法:本基坑采用SMW工法桩+钢支撑的围护方式。 基坑西侧开挖边界距离用地红线最近约2.5米,基坑南侧开挖边界距离用地红线最近约2.3米,西侧的用地红线为肛肠医院已建围墙。基坑东侧开挖边界距离用地红线最近约4米,东侧紧贴用地红线有自来水管线及电力管线,基坑开挖边界距离管线最近约6米。基坑北侧开挖边界距离用地红线最近约14米左右,红线外有电力、电信等市政管线。 按照有关规,本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 二、监测目的 通过监测工作,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①、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 由于土体成分和结构的不均匀性、各向异性及不连续性决定了土体力学性质的复杂性,加上自然环境因素的不可控影响,必须借助监测手段进行必要的补充,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基坑稳定安全,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②、验证设计、指导施工 通过监测可以了解周边土体的实际变形和应力分布,用于验证设计与实际符合程度,并根据变形和应力分布情况为施工提供有价值的指导性意见。 ③、保障业主及相关社会利益 通过对周边环境监测数据的分析,调整施工参数、施工工序、重车进出以及停靠位置,确保地下管线的正常运行,有利于保障业主及相关方的利益。 ④、积累地区性基础工程施工经验 通过对围护结构、周边环境等监测数据的分析和整理,了解施工期间各监测对象的实际变形情况及所受的影响程度,分析基坑施工特征,为地区性类似的工程积累经验。

基坑及边坡监测方案

基坑及边坡监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结构层高,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形式平板式筏形基础基础。正负零相对高程为,坑底高程为m~,基坑顶部高程约为,坑深~,放坡系数1:~1:,西区已做护坡基坑长约为,面积约为m2,边坡支护位于西区北南侧、西侧及北侧,采用支护结构为临时支护,设计使用年限为1年。 二、监测目的 . 通过临测各种变形数据(基坑坡顶水平位移,基坑坡顶竖向位移,深层水平位移《测斜》、邻近建筑的位移等)及时反映工程的各种施工影响,并做出相应的措施,保证工程的安全和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过大影响,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可达到以下三个目的: 1、确保基坑护坡和相邻建筑物的安全; 2、积累工程经验,提高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3、边坡支护无坍塌安全事故发生,并做到文明施工。 三、监测方案编制依据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50202-200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

基坑支护监测方案

XXX三期基坑支护 监 测 方 案 XXX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月十二日

XXX基坑支护监测方案 1.工程概述 1.1 工程概况 1.1.1本工程合肥市XXX?XXX项目三期基坑支护指定分包工程由合肥新站XXX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新建,工程地点位于合肥市万佛湖路与潜山路交口西北侧ZWQTC-036地块。 1.1.2合肥市XXX?XXX项目三期基坑支护指定分包工程由江苏东南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事务所 有限公司设计,基坑支护详见设计图纸。 1.1.3 本支护工程为临时性工程,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0,基坑使用期 为12个月。 1.1.4、本工程支护范围内土层分布自上而下依次为素填土、粘土、强风化泥质砂岩、中风化 泥质砂岩,基坑底落于粘土中,场地地下水类型为主要为上承滞水。 1.1.5、基坑开挖深度约为3.2m—8.2m,基坑靠近星光东路有较多管线,北侧会所周边有天然 气管道。经放线,管道在基坑上口线外侧3m,对基坑施工无影响。 1.1.6、本次设计图纸分为4个剖面,分别为1-1剖面、1a-1a剖面,2-2剖面、3-3剖面。 1-1剖面设计为Φ800旋挖桩,间距1.6m,桩长10米,距桩顶2m处设置一道锚索,基坑内侧喷锚护面。1a-1a剖面设计为Φ1000旋挖桩,间距1.5m,桩长15米,基坑内侧喷锚护面。 2-2剖面、3-3剖面设计为土钉墙。潜山路一侧设计为自然放坡,放坡比例为1:1.4。 地下底板面标高为-8.3500m,基坑开挖深度为约8.0m, 1.2 场地岩土工程条件 拟建场地地基土构成层序自上而下为: ①层杂填土(Q ml)——层厚3.60~10.20m,层底标高为29.10~33.69m。褐、褐灰,褐黄、黄褐色等,湿,松散状态,状态不均匀。该层主要成分为粘性土,表部主要含碎砖石、砼块等建筑垃圾,含有植物根茎,局部地段夹生活垃圾和淤泥质土等。 al+pl)——此层仅局部分布,层厚0.00~1.50m,层底标高为28.51~29.61m。褐 ②层粉质粘土(Q 4 灰、灰黄色等,可塑状态,湿,有光泽,无摇振反应,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含少量氧化铁、铁

基坑工程监测方案完整版

长江国际花园1.1期住宅小区(凯迪大酒店)酒店二期项目 基坑工程 监 测 方 案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二○一九年一月

监测方案 工程名称:长江国际花园1.1期住宅小区(凯迪大酒店)酒店二期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编写: 校对: 审核: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2019年01月25日

目录 1. 工程概况 (4) 2. 监测目的及编制依据 (4) 2.1. 监测目的 (4) 2.2. 编制依据 (4) 3. 监测内容及布点方法 (5) 3.1. 本工程主要监测项目 (5) 3.2. 基准点布设 (5) 3.3. 监测点布设 (6) 4. 监测方法及精度 (9) 4.1. 平面控制网及水准基准网 (11) 4.2. 观测注意事项 (11) 4.3. 数据处理及分析 (11) 4.4. 围护桩(坡)顶面位移及沉降 (12) 4.5. 围护结构外围地下水位观测 (13) 4.6. 周围道路及建筑沉降 (14) 4.7. 深层土体水平位移 (14) 4.8. 锚杆内力 (14) 4.9. 巡视检查 (15) 5. 仪器设备和人员组成 (15) 6. 监测频率 (16) 7. 预警值和预警制度 (17) 7.1. 监测报警 (17) 7.2. 监测报警措施 (17) 8. 监测数据的处理及信息反馈 (17) 8.1. 监测数据的分级管理 (17) 8.2. 监测数据的分析和预测 (18) 8.3. 监测数据的反馈 (18) 9. 技术保证措施 (18) 9.1. 测试方法 (19) 9.2. 测试仪器 (19) 9.3. 监测点的保护 (19) 9.4. 数据处理 (19) 10. 服务承诺 (19) 11. 合理化建议 (20)

基坑监测规范要求

基坑监测内容摘要 基坑围护体系随着开挖深度增加必然会产生侧向变位,关键是侧向变位的发展趋势如何。一般围护体系的破坏都是有预兆的,因而进行严密的基坑开挖监测非常重要。通过监测可及时了解围护体系的受力状况,对设计参数进行反分析,以调整施工参数,指导下步施工,遇异情可及时采取措施。应该说,基坑监测是保证基坑安全的一个重要的措施。 基坑监测规范要求如下: 一、监测点布置 1、土体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周边的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当测斜管埋设在土体中,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 1."5倍,并应大于维护墙的深度。以测斜管底为固定起算点,管底应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2、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内地下水位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当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2)、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m。相邻建筑、重要的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当有止水帷幕时,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 (3)、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3~5m。承压水水位监测管的滤管应埋置在所测的承压含水层中; (4)、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 3、基坑周边环境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周边环境应作为监测对象。

必要时尚应夸大监测范围。 (2)、位于重要保护对象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3)、建筑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建筑四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侧不小于3个监测点; b、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 c、不同结构的分界处; d、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 e、新、旧建筑或高、低建筑交接处的两侧; f、高耸构建筑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应少于4点。 (4)、建筑水平位移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的外墙墙角、外墙中间部位的墙上或柱上、裂缝两侧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一侧墙体的监测点不宜少于3点。 (5)、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 1."5- 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外墙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 (6)、建筑裂缝、地表裂缝监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裂缝进行布置,当原有裂缝增大或出现新裂缝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对需要观测的裂缝,每条裂缝的监测点至少应设2个,- 1 - 且宜设置在裂缝的最宽处及裂缝末端。

基坑开挖监测方案

1.工程概况 拟建综合楼工程项目为地下二层、地上八层(局部三层、五层),设地下室二层,预计开挖深度约为地面以下9.0m左右。挡土结构和支承结构为钻孔灌注桩,止水桩为高压旋喷水泥土桩,大量土方为支撑和支挡下挖土。 地理位置处于解放东路、茶局路交汇处西北角,场地为原供电局旧址。基坑四周建筑物密集,东侧为十层交通大厦,其余四周为4-5层砖混结构的住宅楼,紧邻基坑为110KV城中高压变电所,该所为本工程监测的重点。 设计单位:工程桩为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围护桩为南京南大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由宜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供。 2.施工监测的重要性和目的 2.1施工监测的重要性 在基坑开挖的施工过程中,基坑内外的土体将由原来的静止土压力状态向被动和主动土压力状态转变,应力状态的改变引起维护结构承受荷载并导致围护结构和土体的变形,围护结构的内力(围护桩和墙的内力,支撑轴力或土锚拉力等)和变形(深基坑坑内土体的隆起、基坑支护结构及其周围土体的沉降和侧向位移等)中的任一量值超过容许的范围,将造成基坑的失稳破坏或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深基坑开挖工程往往在建筑密集的市中心,施工场地四周有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基坑开挖所引起的土体变形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些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正常状态,当土体变形过大时,会造成邻近结构和设施的失效或破坏。同时基坑相邻的建筑物又相当于较重的集中荷载,基坑周围的管线常引起地表水渗漏,这些因素又是导致土体变形加剧的原因。基坑工程设置于力学性质相当复杂的地层中,在基坑围护结构设计和变形预估时,一方面,基坑围护体系所承受的土压力等荷载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对地层和围护结构一般都作了较多的简化和假定,与实际有一定的差异;加之,基坑开挖与围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存在着时间和空间上的延迟过程,以及降雨、地面堆载和挖机撞击等偶然因素的作用,使得现阶段在基坑工程设计时对结构内力计算以及土体变形的预估与工程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差异,并在相当程度上仍依靠经验。因此,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只有对基坑支护结构、基坑周围的土

基坑支护检测方案

广州市南沙区定制式住宅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案编制单位: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南沙定制式住宅项目监理部2012年3月3日 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南沙区南沙街坦头安置区首期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冬瓜宇村 旁,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采用?600和?800的钻孔灌注桩桩基础,?600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1700KN ?800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2800KN其中?600 —共76 条、?800 —共37

条,桩身强度为C25,钻孔灌注桩的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岩(4-M层)或微风化岩(4-S层),对于中风化岩层,桩身全面断面入岩深度按0.5米不变;对于岩层完整的微风化岩层,桩身全面断面入岩深度按0.25米。 二、编制依据 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3. 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4.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15-38-2005 5. 穗监质【2010】574号文; 6. 南沙街坦头安置区首期工程桩基础施工平面布置图; 三、基坑支护检测规定: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穗建质([2010]574号文) 四、检测方案;

根据检测单位广州继善建筑技术有限公司(静载试验)和广州穗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低应变)、广州地铁设计院(钻芯取样)提供的检测方案及现场各单位相关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洽商确认,按以下检测数量及桩位检测: 各方对本检测方案确认: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1 基坑观测目的 深基坑的安全与稳定直接关系到基坑本身及邻近建筑物、基坑周边道路和邻近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深基坑支护有关规范要求以及本工程项目特殊的社会影响。结构主体地下部分施工阶段必须对基坑支护系统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由于岩土工程的复杂性,深基坑支护系统受到许多难以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水平位移监测,及时掌握支护系统及周围环境动态变化,应用监测所得的信息指导施工,是施工过程科学化、信息化,确保支护系统和周围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 2 监测点的布置 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监测工程布设各监测点如下:基坑支护体系水平位移: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程》的要求,在支护结构坡顶埋设位移观测点,间距:20m。其中在基坑四面各设2~5个观测站,计12个测站,见图7-7-1 变形观测平面布置图。 3 监测基本方法 3.1坡顶水平位移监测 水平位移观测采用极坐标法进行观测计算坡顶位移对各测点进行观测前,首先通过观测基准点核对工作站基点位置;然后再进行对各测点的观测。 3.2监测周期及报告 3.2.1基坑开挖前先进行初始读数。为保证起始数据的准确性,沉降观测和边坡位移首次均为双观测。基坑开挖过程中每步土钉墙施工完毕监测一次,桩间喷锚期间3~5天监测一次,基坑开挖结束后每7~15天监测一次,在出现可能促使变形加大的情况或监测数据异常时加密观测次数。至主体结构出地面,回填完毕,所有监测工作结束。 3.2.2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工程结束时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③采用的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④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⑤监测结果评价。 3.3通过监测建立预警系统 通过对基坑支护体系的监测,针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处理,随时掌握基坑支护体系的工作状态,遇有意外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预警,将防治措施实施在事故发生之前,确保基坑支护体系的绝对安全。 感谢您的阅读!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方案

XXXXXXXXX工程基坑监测 专项方案 一、监测工程的概况和周边的环境 本工程由一栋18层高层住宅楼及一栋6层多层住宅楼组成,两楼之间有2层商铺连接。该工程含有1层地下室,地下室主要位于18层住宅楼及2 层商铺区域内,基坑开挖深度约4m。拟建建筑均为框架结构,拟采用桩基础。 拟建工程位于嵊泗县菜园镇,周边均有邻近建筑,东侧靠东海东路,场地东、南、西面山麓距场地3~12m。 二、监测的项目 2.1基坑现场监测的对象: (1)支护结构;(2)相关的自然环境;(3)施工工况;(4 )地下水状况;(5)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6)周围建筑物;(7)周围重要的道路。 2.2仪器检测: (1 )坡顶水平位移;(2)破顶竖向位移;(3)土体深层水平位移;(4)土钉拉力;(5)周围建筑物变形。 三、监测的编制依据及人员配置 3.1、编制依据 (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

(5)《建筑基坑支护设计规程》(JGJ120-99 ) (6)《建筑基坑工程设计规程》(DB33/T1008-2000 ) (7)本工程围护专项方案 (8)浙江瑞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基坑监测方案 3.2、人员配置如下表 四、监测目的 为了确保在施工期间基坑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对印刷厂商住楼工程进 行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根据定期地进行基坑支护的监测,能动态地反映基坑周边的沉降量,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形达到报警值时,能够及时地进行加固处理措施,防止出现事故。 监测报警值: (1)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当日位移超过4mm/d 或累计位移达 50mm。 (2 )坡顶沉降:当日沉降速率超过4mm/d或累计位移达50mm。 (3)坡顶水平位移:连续位移三天超过4mm/d或累计位移达50mm

基坑监测方案资料

海曙科技创业大厦基坑支护工程监测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3.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33/T1008-2000); 4.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提供的《宁波天元大厦工程地质 勘察报告》; 5.《海曙科技创业大厦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 院); 6.宁波市城乡建委专家组编写的宁波市行业标准《宁波市软土深基 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暂行技术规定》; 二、工程概况 宁波海曙科技创业大厦基地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位于中山西路的北侧,南临花池巷,东靠亨六巷,西到布政巷。基地面积为80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9916平方米。地上26层,地下2层,为剪力墙结构,采用孔灌注桩桩基础。 本工程±0.00相当于黄海高程3.8m,基坑开挖深度为约9.5m,基坑开挖面积6645m2,基坑四周延米350m。地下室采用排桩加两道混凝土支撑的支护形式。场地由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勘察。结构部分由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一所设计。 三、监测人员

主要监测管理人员表

四、监测目的、内容、布设及要求 (一)监测目的 为了确保支护结构的安全施工,了解基坑开挖过程中支护结构的安全状况,验证支护结构设计对整个基坑施工过程和内部结构进行施工监测非常必要,监测还可以发现在设计中因地质等因素而没有考虑到可能在施工中影响安全的状况为及时对局部进行加固调整施工提供依据,同时可以根据监测资料总结工程经验,为提高设计水平提供依据。 (二)监测内容 1、深层土体位移观测 基坑侧向变形观测是基坑开挖支护施工过程监测中一项地下各处水平位移的监测方法,常用测斜仪进行测量,它是一种可以精确测量垂直方向土层或围护结构内部水平侧向位移的工程测量仪器,本次工程布设9个水平位移测量监测孔。 2、环梁及立柱水平位移观测 基坑开挖工程施工场地变形观测的目的是通过对设置在支护场地的观测点进行周期性的测量,求得各观测点坐标的变化量,提供评价支护结构和地基土的稳定性技术数据, 本次工程布设了33个环梁和立柱水平位移监测点。 3、环梁及立柱沉降测量 沉降测量是通过精密水准仪以某一起始点为基准测量各点每次高程变化得到各相应点的沉降量(可以用国家水准控制网中的水准控制

基坑监测方案标准版

基坑监测方案标准 版

新百年国际商业中心基坑 支护监测方案 方案编制人:薛超林 审核:肖宁祥 审定:谢成 广西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乙测资字45012034 计量认证证书: 20 1431E 04月20日

目录 1 工程概况 (2) 2 监测目的 (2) 3监测项目 (2) 4 方案编制依据 (2) 5、监测布点 (3) 6 监测方法及观测精度 (3) 7监测频度 (4) 8监控报警 (4) 9数据记录、处理及监测成果 (4)

新百年国际商业中心 基坑支护监测方案 1工程概况 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14.3米~17.4米,基坑周长约700米。属于临时性基坑支护工程,基坑边坡采用桩锚支护形式,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使用年限为1年。 2 监测目的 1)为基坑周围环境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提供依据。 2)验证支护结构设计,及时反馈信息,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的施工。 3)将监测结果反馈设计,为其它区的优化设计提供依据。 3 监测项目 1)基坑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 2)基坑周边道路沉降监测 3)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和沉降监测。 4)地下水位监测。 5)基坑护坡顶土体深层位移监测。 主要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边坡有无塌陷、裂缝及滑移。

②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③基坑开挖有无超深开挖。 ④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是否有超载情况。 ⑤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表有无裂缝出现。 4 方案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 50497- 4)《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6- 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 8- 6)委托方提供的图纸。 5 测点布置 1)基准点: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开挖变形影响范围以外,通视条件良好并便于保存的稳定位置。对于本工程,在距基坑边缘50m外的路边设置三个位移观测基准点,在距基坑边缘50m外的旧有建筑物上设置三个水准观测基准点。 2)观测点:基坑坡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考虑到本基坑较大,观测路线较长,若过多布置观测点,则使当天的工作量过大,在定人定仪器的要求下,势必会影响监测的质量,同时也增大了监测费用。综合考虑,观测点间距

基坑支护监测方案

中航紫金·云熙基坑支护 监测方案 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审核: 审定: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2014年4月30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测目的和依据 三、监测内容及项目 四、基准点、监测点布设及保护 五、监测方法及精度 六、监测期间工作安排与监测频率要求 七、预警指标及应急方案 八、监测组织措施 九、报表、报告提交

一、工程概况 拟建场地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东侧,双龙路南侧,与龙岩万达广场隔路相望。周边条件:场地北侧为双龙路,与龙岩万达广场隔路相望;场地东侧现为隔壁在建工地活动房;场地西侧为高速路接驳口,场地南侧现为空地,局部堆土较高。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建筑设计±0.00=342.30,现地面平整后标高340.00m~342.00m(黄海),设二层地下室,计算底标高详平面图,基坑计算深度为9.00~10.30m,基坑开挖面积约50000m 2 ,基坑周长约900m。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重要性系数 r=1.0。 支护形式:基坑北侧、西侧、东北侧采用灌注桩+2道锚索支护,其余侧采用锚管土钉墙的支护方式。 地质条件:自上而下揭露土层特征如下:杂填土、填土、耕土、粉质粘土、细砂、含卵石粗砂、含泥质粉质粘土、含卵石粉质粘土、粉质粘土、含角砾粉质粘土、含碎石粉质粘土、粉砂岩残积粘性土。 水文条件:地下水位埋深1.0-5.1m,标高334.32-338.75m ,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下渗及外围含水层地下水的侧向渗透补给。 二、监测作业实施规范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2、《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6、有关设计施工图纸 7、其他技术要求: 三、监测目的 基坑工程的围护设计虽能够大致描述正常施工条件下,围护结构与相邻环境的变形规律和受力范围,但因其涉及众多岩土工程问题且围护周期较长,因此必须在基坑开挖和支护施工期间开展严密的现场监测,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开展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目的主要为: 1、为施工开展提供及时的反馈信息。通过监测随时掌握土层和支护结构

基坑施工边坡支护监测技术方案设计

目录 1项目概况 (1) 2工程周边环境概况 (1) 3质量标准及编制依据 (1) 4监测工作实施细则 (1) 4.1监测目的 (1) 4.2监测项目 (2) 4.3测点布置 (2) 4.3.1水准标点 (2) 4.3.2沉降及水平观测点的布置及埋设要点 (3) 4.4监测方法 (5) 4.4.1 人工巡视 (5) 4.4.2位移和沉降观测 (5) 4.5监测频次及报警值 (5) 4.5.1监测频次 (5) 4.5.2报警值 (6) 4.6监测成果整理 (6) 4.7监测设施保护 (6) 4.8仪器配置 (6) 4.9工序管理及记录制度 (6) 5信息反馈 (7) 6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7)

1项目概况 ******小区位于市常浏路东侧,洲坝干休所,2层商业门面及幼儿园,框架结构,拟建地下室为1层,框剪结构;地下车库坑底高程为87.20~88.60m,基坑顶部高程为92.04~95.20m,坑深4.64~7.95m,基坑总周长为646.8m,面积约为13555.5m,拟建基坑支护结构使用年限为1年。边坡支护位于小区北侧及东侧,坡底标高93.4~94m,坡顶标高随地形变化,高程在96.3~102.33m,高2.5~8.4m,边坡长约241.0m,本工程除LN 段为永久性支护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LN段位于******小区的东段,长度为22m,高差为8.8m~11.3m。本段采用的支护结构为临时支护,设计使用年限为1年。 2工程周边环境概况 建筑红线围的建筑物已基本拆除,基坑围线北侧距离道路最近约为6.9m,南侧场地相对开阔,东侧基坑围线距离已建抗滑桩最近距离为4.8m,西侧基坑围线距离道路最近距离约为15.0m,拟建场区工程开挖围无地下管线,场区周边较开阔。 场区无地表水体。场区地下水主要为:层填土中的上层滞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及地表生活用水,排泄方式主要为地面向水力坡度低处渗透流失,水量不丰富。 3质量标准及编制依据 (1)《工程测量规》(GB 50026-2007) (2)《基坑工程技术规定》(DB42/T159-2012)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程》(GB 50330-2002) (5)《建筑变形测量规》(JGJ 8-2007) (6)《******东侧边坡支护设计图纸》 4监测工作实施细则 4.1监测目的 基坑监测的目的主要是保证支护结构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只有对基坑支护结构、基坑周围的土体和相邻的建筑物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才能对基坑工程的安全性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有全面的了解,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反馈,并采取必要的工程应急措施,甚至调整施工工艺或修改设计。

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和实施《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初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3号),该文件即将于2014 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要求深基坑支护工程需要具备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 位进行设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在设计文件上加盖注册章。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明确施工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点数量及位置、监测控制值和报警值等技术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后,分公司及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审核分包单位上报的深基坑支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上报集团公司技术部,否则不予审核和备案。 特此通知。 附: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3号) 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 2014年5月30日 附件: 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 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京建法〔2014〕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分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确保深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等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备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在设计文件上加盖注册章。 二、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制定包括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所需费用。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两方面资质的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第三方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应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建发〔2013〕435号)的要求。 四、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明确施工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点数量及位置、监测控制值和报警值等技术要求。 五、深基坑工程设计等应严格执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深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应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DB11/489— 六、第三方监测单位对第三方监测数据和报告负责。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根据勘察资料、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建发〔2013〕435号)、监测合同及相关规范标准等编制第三方监测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开展监测和巡视工作;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发现异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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