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正式)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实施细则》规定值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实施细则》规定值煤矿井下三大保护实施细则是指在煤矿井下作业过程中,为了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采取的三项重要措施。
这三大保护措施包括安全观测、安全检测和安全防护。
以下是对煤矿井下三大保护实施细则的规定的详细阐述,超过1200字。
一、安全观测安全观测是指通过观察机器设备运行情况、环境变化和人员行为等,及时发现隐患和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进行。
1.机器设备观测:井下作业过程中,机器设备可能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需要及时观测并处理。
对于新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观测其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2.环境观测:井下作业环境可能受到温度、湿度、气流等因素的影响,需要进行观测。
特别是气体浓度的观测十分重要,煤矿井下可能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需要及时观测气体浓度,确保安全。
3.人员行为观测:井下作业人员的行为也需要进行观测,以确保他们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对于在井下工作的人员,需要进行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规程的行为,及时纠正。
二、安全检测安全检测是指通过使用仪器设备对井下环境进行检测,以确保井下作业过程中不会受到有害因素的侵害。
1.气体检测:对井下的气体进行检测是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使用气体检测仪,对井下空气中的甲烷、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并及时报警。
同时,为了保证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定期对检测仪进行校准。
2.温湿度检测:井下作业过程中,温度和湿度的变化可能会影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中暑和脱水等问题。
因此,对井下的温度和湿度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环境条件符合作业要求。
3.噪声检测:井下作业中噪声是一个有害因素,对听力产生不可逆转的损伤。
因此,需要对井下噪声进行检测,确保噪声水平处于安全范围内。
如果噪声超过规定的标准,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降噪。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井下三大保护是指电机保护、变压器保护和电缆保护。
这些保护措施在井下矿山等危险环境中起到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的作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1. 电机保护:- 安装电机保护器:在电动机上安装合适的电机保护器,如热继电器、电流继电器和过压继电器等,以实时监测电机的工作状态,并在故障发生时切断电源。
- 温度保护:电机内部设置温度保护器,可以监测电机的温度,并在超过设定温度时自动切断电源。
- 过载保护:根据电机额定功率和负载要求,设置合适的过载保护器,以防止电机因过载而损坏。
- 短路保护:安装合适的短路保护器,以防止电机发生短路故障时造成火灾等危险。
2. 变压器保护:- 过负荷保护:根据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和负载要求,设置合适的过负荷保护器,以防止变压器因负载过大而损坏。
- 短路保护:安装合适的短路保护器,以防止变压器发生短路故障时造成火灾等危险。
- 电压保护:设置适当的电压保护装置,以监测变压器的电压变化,并在超过设定范围时切断电源。
3. 电缆保护:- 绝缘保护:使用绝缘良好的电缆,并定期检查电缆的绝缘状况,保证电缆不会发生漏电等故障。
- 过载保护:根据电缆的额定容量和负载要求,设置合适的过载保护器,防止电缆因过载而损坏。
- 短路保护:安装合适的短路保护器,以防止电缆发生短路故障时造成火灾等危险。
风电闭锁是指对于风力发电设备及其配套的电气、机械和液压系统的安全控制和闭锁措施。
以下是一些风电闭锁的使用管理规定:- 制定闭锁程序:针对每个风力发电设备,制定详细的闭锁程序,并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这些程序。
- 安全闭锁控制:使用合适的闭锁装置,确保所有能够导致意外伤害的能量源(如电源、压力源等)被安全闭锁。
- 控制许可证制度:制定控制许可证制度,确保只有经过许可的合格人员才能进行闭锁和解锁操作。
- 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闭锁设备,确保其工作正常可靠。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电器的三大保护。
井下电气系统的三大保护是保证井下供电、用电安全的可靠措施。
一、井下电气安全保护应做到:三可靠:过流保护装置动作可靠,检漏装置灵敏可靠,接地装置牢固可靠。
三及时:供电设计及时,整定及时,处理问题及时。
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每季度要由机电科组织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每月由机电队组织进行一次测定,检查和测定结果填入接地电阻记录备查。
三、漏电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井下每一独立的低压供电系统都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并逐步实现井下供电系统全网选择性检漏保护。
低压馈电开关内装设漏电保护的运行、检查、试验、记录要按要求进行。
照明灯具及信号装置的电源,必须使用专用的综合保护装置。
(一)供漏电保护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截面积不少于10mm2的橡套电缆,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立。
漏电保护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机电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井下使用的馈电总控、馈电分控、照明信号综保漏电保护装置,具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开关,由值班电钳工负责在检修时间内进行试验,并认真记录。
机电科负责监督检查,包机负责人每周内必须进行一次复检并作好记录。
(三)机电队要在瓦斯检查员,电气维修工的配合下每月对漏电保护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四、过流及短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一馈出线路的电源端,均需加装过流及短路保护装置,当干线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安装过流及短路保护装置。
(一)过流及短路保护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按规定进行选择校验计算,下发机电队由电气维修工按整定值调整通知单的要求调整。
(二)运行中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由维修电工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当电网负荷发生变化时,机电队应及时校验保护整定值,经矿领导审批后发放保护整定通知单,由专职维修电工负责整定值调整。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与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1. 井下三大保护:指对井下作业中的电压、电流和温度进行监测和保护的系统,包括电压保护、电流保护和温度保护。
2. 风电闭锁:指对风电设备进行闭锁操作以确保其停止运行,并对停止运行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
第三条:井下三大保护管理1. 井下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井下三大保护系统的操作和维护。
2. 井下三大保护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井下三大保护系统检测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发出警报并自动切断电源。
4. 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确保井下三大保护系统正常运行,否则禁止进行作业。
第四条:风电闭锁使用管理1. 风电设备停止运行前,必须进行闭锁操作,并确保闭锁装置牢固可靠。
2. 进行风电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闭锁装置进行解除操作,并确保设备处于停止运行状态。
3. 风电闭锁装置的使用必须符合操作规范,严禁恶意操作或擅自解除闭锁。
4. 风电设备维修完毕后,必须重新进行闭锁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五条:安全管理1. 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
2. 井下作业现场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并明确人员和设备的禁止区域。
3. 井下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急救包等应急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 井下作业应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并定期进行救援演练。
5. 井下作业应采取防火、防爆等必要措施,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第六条:罚则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与之不符的部分自行废止。
以上即为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供参考使用。
煤矿实用安全、防爆、供电三大保护标准手册
煤矿实用安全、防爆、供电三大保护标准手册一、安全用电(1)井下供电必须做到十不准:不准带电检修,不准甩掉无压释放或电流保护装置,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和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失爆电气设备不准使用,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2)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三无”是指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是指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是指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是指保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是指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3)供电安全作业制度主要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刀闸实验操作票和工作监护制度、停送电制度。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有专责电工执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严禁有约时停送电现象发生。
检修或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停电,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再挂装接地线,对电气设备进行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高压线路和设备倒闸操作时,必须执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填写操作票,操作时必须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触电事故是指人体触及带电体或者人体接近高压带电体时,有电流流过人体而造成的事故。
电流对人的伤害大致分为电击和电伤,电击是指电流流过人体内部,造成人体内部器官损伤和破坏;电伤是指强电流瞬间通过人体的某一局部或者电弧对人体表面造成的烧伤。
触电事故中,大多数是电击事故。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附件3井下电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电气管理,完善井下电气“三大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漏电保护),杜绝井下电气失爆,提高矿井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矿区井下供用电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第二条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井下电气管理和技术管理.第三条机电科(动力保障部、用电管理科)是井下电气管理的业务职能单位,是各生产单位的机电业务技术领导部门。
第四条机电科(动力保障部、用电管理科)应有一名专职副科长负责井下电气管理工作,并有一名电气工程师专职负责井下电气技术工作。
第五条机电科(动力保障部、用电管理科)下设电气管理队,其职责为:1。
负责采区变电所的供电设计。
12.负责生产系统供电设计(包括煤电钻、照明供电系统)的审查,并参加安装后的检查、验收工作.3.负责采区变电所的管理、漏电保护的日常试验、远端漏电试验、接地电阻的测定、过流保护整定及校验工作。
4。
负责井下供电系统拆线、接线搭火和停电申请的审批,对私自作业有权处罚.5。
负责绘制全矿井下供电系统图和电气设备布置图,并随实际供电系统的改变调整,做到准确、及时。
6。
负责井下电气的防爆检查、完好检查,参加井下电气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7.负责小型电器和电缆的收、发、修、检查等日常管理。
8.负责签发防爆电器入井合格证,对井下电气不符合规定及危及安全的情形有权停止使用.第三章井下电气基础管理第六条井下供电系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要求。
井下三大保护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细则一、短路保护整定细则短路保护是井下电气系统中的重要安全措施,旨在防止因电气故障导致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为确保短路保护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整定细则:整定原则:短路保护的整定值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电缆的截面积及长度、以及井下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设定,确保在发生短路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对短路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同时,每次调整或更换电气设备后,应重新计算整定值,并及时调整。
记录管理:每次整定或检查都应详细记录,包括整定时间、整定值、检查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二、保护接地装置细则保护接地是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发生电击事故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接地装置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细则:接地标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缆的屏蔽层等必须可靠接地。
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不得大于4欧姆。
定期检测:每季度至少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其接地电阻值符合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接地装置,应及时进行整改。
维护管理: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对于锈蚀、断裂等损坏的接地装置,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三、低压检漏保护细则低压检漏保护是防止井下低压电气系统漏电引发事故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检漏保护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细则:安装要求:井下所有低压电气设备和电缆都应安装检漏保护装置。
检漏保护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其性能可靠。
定期试验:每月至少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
试验时,应记录试验数据,以便分析设备运行状况。
故障处理:当检漏保护装置发出报警或跳闸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对于无法立即处理的故障,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以上三大保护细则是确保井下电气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细则,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各项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同时,还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一、低压电网短路保护整定原则:根据井下电网的实际情况,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保证在发生短路时,保护装置能迅速切断故障电路,避免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整定方法:通过计算电网的最大工作电流,确定短路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
同时,应考虑电网的短路容量和电缆的阻抗等因素。
定期测试:定期对短路保护装置进行测试,确保其在规定的动作电流下能正确动作。
二、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接地要求: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套均应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要求。
接地装置安装:接地装置应安装在干燥、无积水的地方,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标识管理:对接地装置进行标识,定期检查接地装置的完好性和接地电阻值。
三、保护接地检查测定检查周期: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接地电阻的测量,确保接地电阻值在规定范围内。
测量方法:采用专用的接地电阻测量仪器进行测量,测量时应注意消除干扰因素。
记录管理:对测量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对超出规定值的接地电阻应及时进行处理。
四、低压检漏保护安装安装要求:所有低压馈电线路均应安装检漏保护装置,确保在发生漏电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选型与安装:根据线路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漏保护装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
试运行: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检漏保护装置能正常工作。
五、低压检漏保护运行运行监控:定期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运行监控,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故障处理:发现检漏保护装置故障或误动作时,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
六、低压检漏保护维护日常维护:定期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清洁和检查,确保其外观完好、连接紧固。
定期校验:定期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校验,确保其动作准确可靠。
七、低压检漏保护检修检修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工作,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解体检查和性能测试。
检修内容:包括清洁内部、检查零部件的完好性、测试动作性能等。
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结果等。
三大保护管理办法
三大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三大”保护是指:煤矿供电系统中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
机电科负责全矿“三大”保护日常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加强“三大”保护使用状况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每月要对矿井三大保护进行一次安全评价,评价要按《矿井三大保护及电气防爆安全评价模板》进行并报机电部。
第二条各使用单位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查、试验周期对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进行检查和试验,检查和试验结果应报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第三条新增的电气设备,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完善“三大”保护,整定值随安装供电系统图或负荷审批单一同下发,并由分管供电技术人员审核签字。
各项安全保护装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四条过流保护使用管理1. 井下低压电网中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矿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进行。
2. 各单位管理的开关要按机电科下达的负荷审批单进行整定,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擅自改变保护整定值。
3. 严禁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或与不同额定电流熔体并联使用。
4. 入井使用的馈电开关必须进行过流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6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整定。
5.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负责维护的电工定期检查,如发现动作有误或整定值有差错时,应及时向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汇报,由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调整。
第五条接地保护使用管理1. 保护接地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进行安装、运行、检查。
2. 在矿井中严禁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它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套等)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3. 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3.1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干式变压器)。
3.2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的高压电气设备。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一、井下三大保护井下矿井为确保矿工的安全生产和有效利用矿井资源,必须实施“井下三大保护”,即人才保护、物资保护和环境保护。
1. 人才保护人才保护首先是指人身安全。
要保证人员进行井下作业的安全和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其次是指人才的生命安全,对人员进行预防职业伤害和安全教育,培训出一批矿井开采中的安全生产专家。
这是保证矿山生产稳定进行的第一要素。
2. 物资保护物资保护是指保护矿井各种物资,包括保障井下的钢架、井筒的安全和稳定,保护钻机、电器设备等运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环境。
物资保护一方面是对设备的妥善保护,另一方面是要保证供给充足,保障矿井的顺利生产。
3.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是指保护井下的生态环境,防止矿井的开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同时,在井下进行环境保护还要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
二、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风电闭锁是一种安全保护装置,能够在发电设备出现问题,并向电网投放不合格电能时,迅速切断投入电源,并同时伴有告警功能。
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电网和消费者的负载安全,规范设备的使用,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风电闭锁工作原理风电闭锁能够接受风电站的信号并且运行,它可以保护电网系统,也能够切断与发电机的连接,防止未授权的投入电源操作。
风电闭锁具有防止电能流向电网的特性,从而确保电网和消费者的安全。
2. 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的重要性风电闭锁的使用管理规定对推动风电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它能够规范风电站的设备和使用,使风电站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提高风电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风电闭锁的使用管理规定还能够保障电网和消费者的负载安全,在风电站投入电源之前及时发现故障,避免不合格电能对电网或消费者造成危害。
3. 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1)风电闭锁的装配和调试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严格按照风能发电机的技术要求使用。
(2)对于各种运行状态下的风能发电机的技术参数和电气参数都应当培训。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一、井下三大保护措施:1.机械保护:重要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维修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的运行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不得出现异常振动、异常噪声等现象。
同时,机械设备必须配备合适的安全保护装置,如传感器、防护罩等,以防止意外伤害和设备故障。
2.电气保护: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设备必须配备过载保护器、漏电保护器、过压保护器等必要的保护装置,以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
对于高压设备,还要配备电气隔离开关,在维修和检修时必须确保设备断电并做好接地措施。
3.现场保护:现场设备和作业区域必须保持整洁,防止碰撞和堆积物堆积。
同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如警示牌、禁止入内标识等,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必要的安全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
二、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1.关于闭锁的定义和范围:风电闭锁是指在进行维护、维修、检修、清理、更换零部件等操作时,对电子设备、电气设备、气体设备、液体设备等设备进行操作性断电、能力性断电和挂锁的一种安全措施。
2.闭锁控制权限:只有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的工作人员才能进行闭锁操作,且每项操作必须由至少两名具备闭锁权限的人员进行,并确保闭锁操作前后人员名单一致。
3.闭锁执行流程:闭锁操作必须按照特定的流程进行。
首先,由培训合格的人员根据工作任务编制闭锁计划,并确定闭锁接受方。
然后,进行闭锁操作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并取得设备责任人的同意。
接下来,进行闭锁操作,并将挂锁悬挂在闭锁装置上。
最后,进行闭锁操作后的设备检查,确认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后,解除闭锁。
4.闭锁记录和监督:每次闭锁操作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包括闭锁方案、闭锁操作人员、闭锁时间等信息。
闭锁记录必须保存至少一年,并定期进行回顾和审查。
同时,对闭锁操作进行监督,确保闭锁操作符合规定。
通过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保障井下作业人员和风电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2篇)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1、井下每一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
2、井下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装置,采煤工作面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且当其浓度超过____%时,必须切断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3、井下每一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地点5m内和回风流距出口15m内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
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点、断电点均为≥____%,复电点<____%,断电范围为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5、井下每一采、掘、开工作面的断电装置必须控制其工作面的总开关,并且断电装置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6、矿井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报安全调度、通防科、调度室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必须切断本采区的全部电源。
7、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____%,断电浓度为≥____%,复电浓度为<____%,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8、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每____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闭锁断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9、风电闭锁试验由该工作面瓦斯员、生产队组电工、带班长进行试验。
瓦电闭锁由工作面瓦斯员、带班长、监控维检员进行试验,试验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无关人员。
对有故障的闭锁装置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报安全调度、通防调度、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在故障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0、新开掘进、开拓、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装风电闭锁、瓦电闭锁装置的型号、断电范围,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2)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风电和瓦斯发电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井下三大保护是指在井下作业中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保护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
常见的井下三大保护包括通风保护、防火保护和防爆保护。
1. 通风保护:井下作业环境往往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和缺氧等危险因素,通过通风系统可以将有害气体排出、增加氧气含量,提高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通风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定期检查通风设备和管道的状况;对于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的井下工作区域,必须佩戴适当的呼吸防护设备;严禁在通风设备维修和故障排除期间进行井下作业等。
2. 防火保护:由于井下作业环境存在易燃易爆气体和材料,必须采取防火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防火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禁止在易燃易爆气体和材料的储存区域周围进行明火作业;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和工具,避免电火花引发火灾;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的安全性;提供灭火器材和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及时逃生等。
3. 防爆保护:井下作业环境存在爆炸风险,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
防爆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使用符合防爆标准的电气设备和工具,避免电火花引发爆炸;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爆设备的安全性;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井下作业区域;限制井下作业区域的火源,防止引发爆炸等。
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是指在风电场中使用闭锁装置来确保风力发电机具有安全停机和维护的能力。
闭锁装置能够在风力发电机出现故障或需要维护时,将其与电网隔离,避免发电机对电网造成损坏,同时保护维护人员的安全。
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确定闭锁装置的使用条件和范围;明确装置的操作方法和流程;规定闭锁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周期;指定闭锁装置的检修和维护人员;要求对闭锁装置的操作进行记录和备份;对闭锁装置的性能和操作进行评估和监控;设立闭锁装置的应急故障处理措施等。
闭锁装置的使用管理规定旨在确保风电场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并为风电场的维护工作提供保障。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利用公式(1)计算两相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
若需计算三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2)计算:第2条两相短路电流还可以利用计算图(表)查出。
此时可根据变压器的容量、短路点至变压器的电缆换算长度及系统电抗、高压电缆的折算长度,从表中查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可根据电缆的截面、实际长度,可以用公式(3)计算得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是根据阻抗相等的原则将不同截面和长度的高、低压电缆换算到标准截面的长度,在380 V、660 v、1 140 V系统中,以50 mm2为标准截面;在l27 V系统中,以4mm2为标准截面。
电缆的芯线电阻值选用芯线允许温度65℃时的电阻值;电缆芯线的电抗值按0.081Ω/km计算;线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均忽略不计。
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第3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第4条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第5条各类短路保护装置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护装置。
第二章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第一节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第6条 1 200V及以下馈电开关过电流继电器的电流整定值,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4)选择: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5)选择:目前某些爆磁力起动器装有限流热继电器,其电磁元件按上述原则整定,其热元件按公式(7)整定。
煤矿井下常用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和额定电流可以从电动机的铭牌或技术资料中查出,并计算出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近似值。
对鼠笼式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6;对于绕线型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1.5;当选择起动电阻不精确时,起动电流可能大于计算值,在此情况下,整定值也要相应增大,但不能超过额定电流的2.5倍。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一、井下三大保护井下三大保护是指在煤矿等井下作业环境中,为确保矿山安全和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采取的三项重要措施。
包括防尘、防火和防爆保护。
1.防尘保护防尘保护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降低井下矿尘浓度,提高矿井的通风条件,减少矿工吸入煤尘的风险,保护矿工的呼吸系统和健康。
防尘保护的具体措施包括:- 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矿井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定期进行井下矿尘测定和监测,及时调整通风量和通风速度;- 定期对矿区进行清洁,清除矿尘和杂物;- 加强对矿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知识;- 对矿工提供适当的防尘口罩、防尘服等个人防护装备。
2.防火保护防火保护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控制井下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对矿工人身安全和矿山设备的损害。
防火保护的具体措施包括:- 加强对井下火灾隐患的排查,及时消除或报告;- 定期对井下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对井下的电气设备进行防护和绝缘处理,避免电气火灾;- 加强对矿工的防火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火灾防范意识;- 加强监管,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
3.防爆保护防爆保护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控制井下爆炸事故的发生,减少爆炸对矿工人身安全和矿山设备的损害。
防爆保护的具体措施包括:- 加强井下甲烷浓度的监测和控制,及时采取降低甲烷浓度的措施;- 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防爆设计和防护措施,确保其安全使用;- 定期对井下防爆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对矿工进行防爆知识和操作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爆意识和操作技能;- 加强对井下自燃性煤矿的监测和管理,及时采取措施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风电闭锁是指在风电场中,为防止风力发电机组和输电线路发生事故,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电网的稳定运行,采取的一种控制手段。
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闭锁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等。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据有关资料统计,在煤矿瓦斯、煤尘发生爆炸事故中,由电火花引起的事故约占50%;在煤矿发生的触电事故中,井下触电死亡人数约占64%;在井下电器着火事故中,低压橡套电缆着火所占比例最大。
由于煤矿井下环境条件恶劣并且属于易燃易爆场所,故井下的负荷特征、电气设备及供电系统等都与地面有较大的差异,对安全供电与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井下电气设备的工作条件:1、煤矿井下的空气中含有瓦斯及煤尘,在其含量达到一定量时,如果遇到电气设备或电缆电线产生电火花、电弧和局部高温时,就会燃烧或爆炸。
2、井下硐室、巷道、采掘工作面等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地方,空间都比较狭窄,因此,电气设备的体积受到一定的限制,且使人体接触电气设备、电缆的机会比较多,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3、井下由于岩石和煤层都存在着压力,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使电气设备(特别是电缆)很容易受到砸、碰、挤、压而损坏。
4、井下空气比较潮湿,湿度一般在95%以上,并且机电硐室和巷道经常有滴水和淋水,使电气很容易受潮。
5、井下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而井下电气设备的散热条件较差,电气设备容易过热损坏。
6、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经常起动,使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化较大,有时会产生短时过载。
7、由于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在雨季期间,井下有发生突然出水事故的可能,其出水量往往为正常井下涌水量的几倍或几十倍,要求排水设备迅速开动,以保证矿井安全。
8、井下如发生全部停电事故,超过一定时间后,可能发生采区或全井被淹的重大事故。
同时井下停电停风后,还会造成瓦斯积聚,再次送电使时,可能造成瓦斯或煤尘爆炸的危险。
井下电气保护的类型:1)过流保护。
包括短路保护、过载(过负荷)保护、断相。
2)漏电保护。
包括选择性和非选择性漏电保护、漏电闭锁。
3)接地保护。
包括局部接地保护、保护接地系统。
4)电压保护。
包括欠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
5)单相断线(断相)保护。
6)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1. 引言在石油、煤矿等井下作业中,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井下三大保护装置必不可少。
本文档旨在介绍井下三大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便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准确地设置和调试这些装置,确保其在井下操作中的有效性。
2. 安全防护装置概述井下三大保护装置包括电气保护、机械保护和液压保护。
这些装置的主要功能是保护设备免受过载、短路、过压、过流和其他故障的影响,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减轻事故损失。
具体的整定细则如下:2.1 电气保护整定细则电气保护装置用于检测并保护电力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防止其因短路、过载等故障而受到损坏。
以下是电气保护整定的细则:•过载保护:应根据设备的额定功率和额定电流来设置过载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
应确保过载保护装置在设备超过额定电流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短路保护: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和短路电流来确定。
装置应具备快速断电的功能,以避免短路故障造成的电弧和火灾。
•过压保护:过压保护装置的整定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系统的额定电压来确定。
应确保过压保护装置能够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设备因过压而受损。
•过流保护:过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和额定时间来确定。
应确保过流保护装置能够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设备因过流而受损。
2.2 机械保护整定细则机械保护装置用于检测并保护机械设备和传动系统,以避免因负载、转速异常等故障导致设备损坏和事故发生。
以下是机械保护整定的细则:•转速保护:对于旋转机械设备,应设置转速保护装置来监测设备的转速。
当转速超过设定值或低于设定值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例如切断电源或发出警报。
•负载保护:负载保护装置用于检测机械设备的负载情况。
若负载超过设定值或低于设定值,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以保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温度保护:设备的温度保护装置应根据设备的额定温度和工作环境来设置。
当设备温度超过设定值时,应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降低温度,避免设备因过热而损坏。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一、井下三大保护规定井下三大保护是指瓦斯抽采、通风、防火三项保护措施,是确保井下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定。
以下是井下三大保护规定的具体内容:1. 瓦斯抽采规定(1) 设备要求:井下瓦斯抽采设备应配备完善,包括气抽风机、排瓦斯泵等设备,并经定期检验和维护。
(2) 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应掌握瓦斯抽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操作,确保瓦斯排放畅通。
(3) 安全防护:井下瓦斯抽采作业人员应佩戴防静电鞋、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以减少瓦斯爆炸的风险。
2. 通风规定(1) 通风系统:井下应配置有效的通风设备,如风机、风道等设施,保持空气流通,减少瓦斯和粉尘积聚。
(2) 通风管理:通风系统的运行应符合规定要求,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3) 通风检测:井下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瓦斯和有毒气体的检测,确保通风效果达标,人员安全。
3. 防火规定(1) 严禁明火和静电:井下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进行作业,操作人员应使用防爆电工工具,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2) 灭火设备:井下应配备充足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应对突发的火灾危险情况。
(3) 火灾应急措施:井下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人员疏散和火灾扑灭的具体步骤和责任分工。
二、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随着风电发展迅猛,为了确保风电系统的安全运行,风电闭锁成为重要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1. 工作程序(1) 闭锁解除:在进行维修、检查或更换风电系统设备之前,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闭锁操作,并保持闭锁状态,直到工作完成后解除闭锁。
(2) 闭锁记录:对每次闭锁操作,需填写闭锁记录,包括闭锁时间、闭锁设备、闭锁原因等,以备后续查阅和管理。
(3) 闭锁解除授权:闭锁解除需要经过相应的授权程序,由授权人对闭锁操作进行确认和批准,确保闭锁解除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标识和警示(1) 闭锁标识:在闭锁设备上设置明显的闭锁标识,用以提醒周围人员和工作人员注意闭锁状态,避免误操作。
煤矿电气三大保护标准及相关规定
煤矿电气三大保护标准及相关规定一、保护接地1、保护接地的设置原则1.1 主接地极设置地点:中央泵房(1680泵房)主、副水仓各安装一块。
1.2 局部接地极的设置地点:A、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B、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C、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D、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E、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2、接地极的制作及埋设2.1主接地极:主接地极应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具体可用厚度为5mm,长为1m,宽为0.8m的钢板制作,一端焊50×5镀锌扁钢,搭焊长度为300mm,镀锌扁钢上钻Φ12.5mm孔,穿M12螺栓与主接地母线相连,并有平垫圈、弹簧垫压紧。
2.2 局部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接地极可用钢板或钢管制成:2.2.1 钢板式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制成。
具体要求:尺寸为2500mm×240mm×3(或4)mm,接地极板一端焊接40×4的镀锌扁钢,焊接长度100mm,扁钢全长400㎜,扁钢另一端钻2个Φ12.5mm孔,孔间距为80㎜,用M12镀锌螺栓加平垫和弹垫与接地母线(扁钢)相连接且要露出地面。
设置在水沟中的接地极板,要平放于水沟深处;埋设在潮式处接地极板,埋深不小于200mm。
2.2.2 钢管式接地极:可以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 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 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井下局扇供电三专两闭锁的实施办法精选
井下局扇供电三专两闭锁的施行方法为严格执行《煤矿平安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四款关于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部分通风机,可采纳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第五款关于瓦斯突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部分通风机应采纳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纳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1次,保证部分通风机可靠运转“;第六款关于使用部分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平安性电气设备的电源。
使用2台部分通风机供风的,2台部分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的规定。
为确保平安消费,矿制定以下治理方法,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请各有关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一、职责范围:1、通灭队负责部分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及电源电缆的安装,试用转正常后移交施工队进展治理和维护。
2、消费技术部监测班负责瓦斯闭锁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维护。
并定期检查闭锁装置是否正常可靠。
3、各施工队负责风电闭锁装置的日常维护、缺点处理和电源电缆的治理。
二、业务范围及治理方法:1、机电二队在各变电所设置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或在部分开关装设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保证供局扇风机电源有足够的电源馈电开关。
2、机电一队在供电间隔较长(以机运部通知为准)的各工作面进、回风下山口设置配电点(电缆由四通接线盒收尾,在接线盒上标明变电所相应开关编号);其它地点的施工用电,均由施工队办理手续,从变电所敷设电缆,风机电源线由通风队直截了当从变电所开场敷设。
3、通灭队在掘进工作面施工前,按机运部供电设计图或电管组指定线路将风机电源安装好,风机、风机开关、风电闭锁开关、闭锁连线、风机电源电缆由通灭队安装、维护和治理;瓦斯断电装置由消费技术部安装维护。
4、从变电所或配电点到闭锁开关的电源电缆,闭锁开关以后的负荷电缆均由使用单位按机运部供电设计图或指定开关安装、维护、治理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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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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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8171-41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
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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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井下人身安全,预防人身触电和电火花引起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供电系统,必须坚持使用漏电、接地、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及掘进工作面的风电闭锁装置。
目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作以下规定:
一、检漏继电器的使用:
1.井下各变电所660伏、380伏电源馈电总开关必须安装使用检漏继电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停用,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矿长批准。
2.检漏继电器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煤矿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输、维护与检修细则》。
3.检漏继电器在地面应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井使用。
4.采区变电所值班员,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并作记录。
5.机电科井下维修工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漏继电器进行远方试验,并作记录。
二、电煤钻综合保护的使用:
1.井下必须安装综合保护装置,并坚持使用。
2.使用单位必须正确安装使用,如发现一处不安装或安装使用不合格罚款100元。
3.使用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综合保护装置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不得强行送电。
4.综合保护上交修理时必须保持元件齐全,如无故丢失损坏元件,按原值2倍罚款。
5.对综合保护的性能每班应进行一次试验,各项保护动作灵敏可靠,方棵投入使用。
6.如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综合保护装置损坏,按原值罚款。
三、保护接地装置:
1.井下必须建立完善和保护接地网络并符合《矿
井保护接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2. 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橡胶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高压电缆中间接线盒等均需接地。
3.在矿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4.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必须和总接地网连接。
5.接地极的装置:
⑴井下中央泵房的水仓设置主接地极;
⑵每个采区变电所,每个低压配电点(至少有三台开关),采煤工作面的溜子道,回风巷,每个掘进巷道、皮带机巷,连接铠装电缆接线盒,都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
6.职责分工:
⑴主接地极、主接地母线、采区变电所的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由机电科负责安装、检修;
⑵各低压配电点,各巷道的局部接地极,属哪个
工区使用管理的范围,由哪个工区安装、管理、维修;
⑶各单位要对自己范围内的接地装置定期检查,发现接触不良或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
⑷机电科定期安排专人对井下接地网进行一次全面测定,接地网的任何地方,接地电阻都不得超过2欧姆,将测定数据填表存入档案。
7.检查中发现井下接地网一处达不到《接地装置细则》罚款30元,并限期整改。
四、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1. 馈出线的电源均需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并按《三大保护细则》计算定值,使用馈电开关时,采用过流继电器,使用磁力启动器时,采用限流热继电器或熔断器。
2. 检查对不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或电流整定、熔丝选用不合格的一处罚款30元,并限期整改安装合格。
3. 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支线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4. 新安装的供电系统机电科要有整体设计和计算资料。
5. 各工区井下新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报机电科设备组,申请中注明所需设备型号负荷及控制距离,由设备组根据所提供的数据,验算出过流继电器的整定值或熔断器容体的容量,写出书面整定值一式二份,由使用单位持本整定值到电修组进行电流继电器的整定、熔体更换、电缆的选用,设备组根据申请的实际情况为使用单位选择电缆截面及长度,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6. 机电科应及时绘制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该图应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规格、长度及短路过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7. 各使用单位应在开关上挂牌子,或放在开关内,注明该点的短路电缆,开关整定值、整定日期、整定人以便检查其保护装置整定值。
8. 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和调整。
9. 以上规定缺项、不按规定执行的每处罚款30元。
五、风电闭锁装置:
1. 每个掘进工作面的供电和局扇都必须安装风电闭锁装置。
2. 风电闭锁装置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要求,检查副发现一处不安装或不坚持使用,罚款200元。
3. 风电闭锁装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停用,否则除进行罚款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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