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旅游产业发展趋势分析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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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旅游产业发展趋势分析【摘要】“互联网+”时代产业革命的来临为传统旅游业的发展带来全新的机遇,在此背景下,辽宁省旅游产业应深入认识自身发展存在的优势与问题,寻找相应解决对策,以谋求辽宁“互联网+旅游业”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旅游产业;信息化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我国“互联网+”时代的产业革命正式到来。通俗来讲,“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其含义是让互联网和传统行业通过利用互联网平台及现代信息通信技术进行深度融合,创造出一种新的发展业态。传统的旅游模式由于受到时间、距离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将信息快速准确地传递给游客,而互联网的特点是信息传播点对点,巧妙的解决了这一难题。随着世界已全面进入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旅游业”的模式成为必然趋势。对于传统旅游业来讲,走“互联网+”的发展道路其实是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优势和带动作用,积极运用互联网推动旅游业发展模式的变革、服务效能的提高,促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
1“互联网+”与辽宁旅游的发展优势
在2015年的“两会”上,“互联网+”成为国家战略,由此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嫁接履行成为各产业发展的关键,这为旅游业的变革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在此背景下,辽宁省积极利用自身优势,推动“互联网+旅游业”的发展,通过信息化改造传统旅游业运行方式,实现旅游业和互联网的融合,逐步把旅游产业发展为全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1.1政策优势
在“互联网+”背景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互联网+旅游业”的发展,实现传统旅游业的升级。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互联网+旅游”。2015年9月,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了互联网将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这些政策的引导下,辽宁省一方面可以通过实际行动改善互联网旅游的环境,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旅游业在互联网中的发展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保证旅游市场的安全有序。
1.2资源优势
辽宁省历史悠久,自然风光秀丽,少数民族文化多姿多彩,这些构成了其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辽宁省的自然旅游资源包括水域和地域两大景观,集中体现在山景、滨海、森林
和湿地四个方面;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以古人类文化遗址、秦汉文化、辽金文化和满清文化为代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辽宁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处,国家级森林公园27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处,国家3A级以上旅游区185家,此外,还有数以万计的省级以下的各种景区(点)。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辽宁省这些丰富且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的观赏性将得到很大的提升。这是由于在互联网中旅游资源被赋予各种信息特征,游客与旅游资源能够智能交互,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旅游资源的观赏性。另外,互联网发达的信息技术将会创造或延伸整合出更丰富的旅游资源。这对于辽宁省旅游业发展而言,将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推动旅游业的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进程。
1.3旅游信息交流优势
在“互联网+”背景下,辽宁省旅游业发展最具优势的就是旅游产业信息交流的低成本和高效率。一方面,“互联网+”能有效降低辽宁省旅游业信息交流的成本。在辽宁省传统的旅游产业链模式中,旅游产品和服务价值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旅游产业相关部门的有效协作,而互联网使得辽宁省旅游业的各部门能够直接传递信息,可以有效消除辽宁省旅游产业价值链上各环节之间重复、无效的投入,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实现旅游产业资源的优化。另一方面,“互联网+”能有效提高辽宁省旅游业信息交流的效率。一是提高了游客获取信息的效率。辽宁省传统旅游模式过程繁琐复杂,但在“互联网+”背景下,游客可以更快捷地获取辽宁省旅游业的相关信息。例如,通过携程、途牛、艺龙、去哪儿等在线旅游企业,游客可以更方便快捷地搜索辽宁省的旅游景区,预订景区门票以及酒店、餐饮等,大大提高了旅游业信息交流的效率。二是提高了旅游相关企业信息服务的效率。互联网思维的广泛应用,颠覆了辽宁省旅游业传统的旅游商业模式,通过O2O(onlinetooffline,线上至线下),即线上消费、线下体验的方式,辽宁省的旅游相关企业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自主、互动、实时的服务,提高了服务的效率。
2“互联网+”与辽宁旅游产业发展存在问题
在“互联网+”背景下,辽宁省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业”,积极推进旅游业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旅游业态。辽宁省的旅游业经营模式正逐渐被改变,旅游信息化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2.1传统旅游业还未与互联网完全接轨
当前,在我国大力推进“互联网+”的发展战略的背景下,辽宁省的部分旅游相关企业已经把握住这一发展契机,开始探索旅游网络的经营思路和发展方向。但是由于地域发展的不均衡以及旅游网站本身的良莠不齐,整体旅游网站的素质还处于低级阶段,也就是说辽宁省的传统旅游业还未与互联网完全接轨。这一方面是因为旅游企业对“互联网+旅游业”认
识不足。辽宁省不少旅游企业信息化意识不强,加上建设和维护一个旅游网站需要信息渠道、技术和资金实力,因而对旅游网站建设重视不够,忽略了旅游网站能带来的潜在收益。另一方面是因为不能转变传统的经营观念。辽宁省大部分旅游企业只是注册一个旅游网站,并未将核心业务流程、客户管理关系等发展到互联网上,没有完全实现旅游业的规模化、网络化经营。
2.2旅游信息系统功能不健全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生产部门,其旅游信息涉及多个层次和方面,因此旅游信息系统必须具有一定的信息处理和集成功能。但从目前来看,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辽宁省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所建立的旅游信息系统功能仍不健全。一方面,在具体信息设置方面仍有很多不完善之处。辽宁省大多数的旅游网站上发布的是介绍旅游景点、旅游知识等简单的信息,网站功能简单,定位狭窄,不能为游客提供及时、全面的信息服务,缺乏针对不同层次需求的游客专门定制的服务。另一方面,缺乏旅游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因为很多旅游企业为了保持自己的竞争力,不愿意将自己的旅游信息资源放到共享平台上,导致难以建立旅游信息共享体系。二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辽宁省旅游业的各相关企业对信息化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同,信息采集、加工的手段不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不能建立有效的组织和协调机制,因此难以构建高效的旅游信息共享平台。
2.3互联网交易安全性低
在“互联网+”背景下,辽宁省旅游业发展是建立在开放的网络基础上,互联网的交易安全性低是制约“互联网+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据调查显示,个人隐私安全的制约、支付安全性低以及旅游信息真实性差影响互联网交易安全性,成为制约辽宁省旅游业在“互联网+”中发展的重要因素。首先,个人隐私安全的制约。游客在互联网的交易中,用户大量的信息可被旅游网站轻易获取,个人隐私资料被泄露的事常有发生,因此一些旅游者不愿意在互联网上进行旅游业务交易,这就严重阻碍了旅游业在“互联网+”中的发展。其次,支付安全性低。目前辽宁省旅游业务网上结算的环节还较为薄弱,支付安全性低导致旅游业务网上预订缺乏基本的保障。最后,旅游信息真实性差。据调查,49.8%的网上用户由于难以辨别网上旅游信息的真伪而对旅游业在互联网上的交易缺乏信心。由于辽宁省旅游业在“互联网+”中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加上网上交易的虚拟性,一些不法旅游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旅游信息,从中牟利。另外,一些用户由于恶作剧或出于好奇的心理,恶意下单订购旅游服务却不付款,使得旅游企业无法得到真正的用户信息,从而干扰旅游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
2.4旅游信息化专业人才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