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临时用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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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供电局2017年临翔区10千伏新建项目及

第四批易地搬迁项目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编制单位:临沧玉带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06 月22 日

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1 工程概述

本工程共2个单项工程,新建和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4.266千米,低压线路2.186千米(其中:0.4千伏架空线路0.976千米;0.22千伏架空线路0.340千米,0.22千伏沿墙敷设0.870千米),新增配变1台,配变容量200千伏安,新增低压配电柜(配变JP柜)1台,改造一户一表40户;新装柱上真空断路器1台,新装10千伏线路避雷器8组,新装10千伏配变避雷器1组。

2 现场用电管理规定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4)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①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②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③用电技术交底资料④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⑤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⑦定期检(复)查表;⑧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 发电机的使用安全

1)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本规程第3.2节的规定

2)新装、大修或停用10d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1.3,并应做好测量记录。

3)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4)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5)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6)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7)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8)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9)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l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0.95~1的范围内运行。

10)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11)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12)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必

须配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严禁存放贮油桶。

13)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下列仪表:①交流电压表;②交流电流表;③有功功率表;④电度表;⑤功率因数表;⑥频率表;⑦直流电流表。

14)发电机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15)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

载供电。

4 现场机械用电使用安全

1)使用前,应检查井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3)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接在三相电源网络上,使三相负载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极处引接,不得串联。

4)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5)采用TN-S系统供电,在线路中端及系统未端处作重复接地。

6)在总配和分配分别配置漏电保护开关,III级箱应实行“一箱一机一闸一保护”,在未级保护脱扣漏电流不大于30MA,脱扣时间≤0.1s。

7)电气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配电系统设置总配、分配、开关箱分级配电。

(2)分配箱与移动箱间距不得超过30M。大于30M作重复接地,移动箱与固定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配电箱应设在干燥,并装在固定支架上,底板采用优质电胶木板。

(4)配电箱导线线须由箱底面进出。

8)电气设备安装

(1)配电箱内各元器件应安装牢固、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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