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金评定细则
国家三金评定细则
国家三金评定细则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评定要求及细则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四川省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订以下细则。
一、申请条件(一) 国家奖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建档贫困生;6、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 国家助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贫困生。
二、评定标准1、国家奖学金上一学年各单科成绩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如果个别科目成绩不能达到85分的要求,参考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0%;平均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平均成绩不能达到85分,应提供该学生平均成绩的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0%。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上一学年各单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如果个别科目的成绩不能达到80分的要求,参考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5%;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平均成绩不能达到80分,应提供该学生平均成绩的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5%。
学校学生资助三级评审认定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三级评审认定制度
为了进一步实施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和有关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校助学金资助对象评审机制,严格执行三级评审认定程序。
一、评选范围
国家助学金资助评选范围为在我校学籍审批通过的在校学生。
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不能认定为资助对象。
二、三级评审认定程序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认定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操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享受资助范围内的学生中组织评审。
1.组织申请:
在学校资助办公室的指导下,国家助学金申请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由班级评议小组签署班级审核意见并签名。
2.三级评审: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受助学生资质进行严格认定。
(1)一级评审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审核,由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并签署班级审核意见,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办公室。
(2)二级评审由学校资助办公室负责认定,相关处室共同参与,
评审后的相关材料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进行整理、造册并汇总,经公示无异议,报校资助工作领导组。
(3)三级评审由学校校长负责,校长和资助工作领导组根据一、二评审情况对我校享受资助学生情况进行最终认定签字,并签署认定意见。
学校资助办公室将学校认定结果上报,为受助学生办理相关资助手续。
五险三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制度日益完善。
五险三金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险三金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实施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五险三金的法律规定概述五险三金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是我国社会保险的基本法律,明确了社会保险的种类、缴费原则、待遇享受等内容。
2.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是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法规,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使用等事项。
3. 《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包含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内容。
4. 《企业年金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企业年金的基本原则、管理方式、待遇发放等事项。
5.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省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五险三金的具体内容1. 五险:(1)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法享受由国家或企业支付的基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在患病或受伤时,依法享受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3)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失去生活来源时,依法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受伤、患病或因工死亡,依法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5)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依法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2. 三金:(1)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储蓄资金,用于购房、租房、还贷等。
(2)企业年金: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经济状况,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3)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补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保险。
三、五险三金的实施流程1. 五险:(1)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和缴费比例。
(2)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
学院“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三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简称)的评审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助对象奖学金是设立的,奖励全日制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学生。
励志奖学金是和地方共同设立的,奖励全日制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是和地方共同设立的,资助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一)“三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的领导;2.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1.评审学年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且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专业学生的前10%;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学年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且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奖学金。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具体要求如下:(1)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或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争得荣誉。
国家三金工作有关要求及说明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各系(部)可从学院网站团学活动中学工在线学生资助栏目中下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填写。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
如2012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1-2012学年”,以此类推。
3.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5.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
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要以“XX同学2011-2012学年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表现优异。
”7.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8.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提倡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
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
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9.表格中申请理由栏中日期应该填写9月23日之前,推荐理由栏中日期应该填写学生申请日期之后,院系意见日期应与推荐理由栏中日期至少相差三个工作日。
9月28日之前上报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1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表格可手写或打印,一式二份,一份单独表格用于上交省资助管理中心评选,一份用于学院存档,存档表格后附学生成绩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去教务处打印)、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因工死亡,亲属如何领取“三金”补偿?
因工死亡,亲属如何领取“三金”补偿?因工死亡指的是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为因工死亡,包括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时间内的死亡都是,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导致的死亡则不算。
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俗称三金。
那么这三金要因工死亡指的是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为因工死亡,包括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时间内的死亡都是,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导致的死亡则不算。
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俗称“三金”。
那么这三金要怎么领才合理呢?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伤亡的,其直属亲属享受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大学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认定细则模板
体育与健康XX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认定细则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xxxx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XXXX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和《XXXX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三金",特制定公共体育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组织机构一、成立体育与健康XX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主任:XX组员:XX二、成立班级评议工作小组在辅导员组织和领导下,各班由班长和团支书任组长和副组长,各宿舍选出一名代表为成员,组成5至7人的评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同学的评议工作。
认定程序及认定细则体育与健康XX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各项奖助学金名额,按比例分到各专业、各班级,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工作小组组织评议,辅导员初审核定后,将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口国家助学金申报条件的学生名单按要求汇总上报到体育与健康XX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工办整理汇总后报评定领导小组,经评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学生名单,在体育与健康XX学院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最终审定的名单上报学工部。
具体认定程序及认定细则如下:一、国家奖学金1.评选范围:国家奖学金参评年级原则上为我部的二、三年级学生。
2 .基本条件:思想进步,政治立场坚定,诚实守信,无违纪现象。
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为专业第一、二名,综合素质测的E名为专业前10%。
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3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排名次序主要依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要求必须通过CET-4。
同等条件下参考CET・6、国家计算机等级,科技发明,发表科研论文和担任学生干部等情况。
加分分值依据《公共体育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三金”助学
“三金”助学“三金”助学温家宝总理在去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宣布将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赢来全场长时间雷鸣般的掌声。
日前教育部、财政部就这一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政策接连下发了五个文件。
这五个具体政策的出台无疑将满足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高校学子对如何具体实施这一重大政策的期盼。
赵路:“三金”发放有章可循《关于国家奖学金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国家助学金管理的暂行办法》三个文件是国家助学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对“三金”放的各环节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分配原则全国的高校这么多,有本科院校、专科院校、职业院校,有东部地区的院校、西部地区的院校,如何分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呢?文件对此作了原则性的阐述,比如说国家奖学金,在文件里有一句话:“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原则,是由各省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的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科生人数等因素确定的”,而且提出“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的时候,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以及以农林水地矿油核为主的高校要给予适当的倾斜”。
如600分录取的学校和400分录取的学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肯定不一样。
财政部和教育部每年分配国家“三金”名额的时候,首先根据各省高校的在校生人数、办学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其应该享有多少国家奖学金。
各省拿到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以后,还有向本省各高校进一步分配名额的环节,各地在具体分配本省名额时也要相应考虑一些因素,具体的办法由地方制定。
这三个办法的最后复核里专门有一条规定:各地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结合两部门的文件具体制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分配原则与国家奖学金的分配原则有类似之处,也有不同点。
第一,国家奖学金是中央财政全额出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中央与地方共同出资。
第二,国家奖学金是不分贫富的,单纯奖优,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都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工伤哪三金
工伤哪三金
工伤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工人受伤或死亡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人因工伤而获得的补偿金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首先,工伤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项重要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制度,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后,可以获得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
这些费用包括就医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工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医疗需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并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从而减轻受伤后的经济压力。
其次,工伤护理费对于需要接受长期护理的工人来说非常重要。
在一些严重的工伤事故中,工人可能需要长期接受护理,包括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康复训练、康复器具的购置等。
工伤护理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支付相关的康复护理费用,帮助工人恢复健康。
最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伤残工人获得的一项补偿金。
当工人因工伤导致伤残后,可以经过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并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在国家和地方有所不同,一般以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减损程度为主要参考指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旨在帮助伤残工人在经济上得到一定的帮助,尽可能地减轻工伤带来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工伤哪三金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护理费和一
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些待遇是工人在工伤事故发生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所享有的权益。
通过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康复护理费用和一次性补偿金等待遇,工伤保险为工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帮助他们度过工伤后的困境。
你不知道的三金
医疗保险,公积金、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
把三险一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杂七杂八的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确定的,南京今年7月公布的最低基数是1189元,这是个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南京只要是正规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每个月为每个职工交的钱最少为1189×41.3%=491元,而职工每个月最少要交1189×19%+10=236元,这样你和单位每个月应该交的社保费就出来了。
国家三金评选程序及材料整理要求
班级学生“三金”评定程序(班主任培训材料一)A:准备工作一、收集材料1、大二、大三班级开学第一次班会班主任要委托班长收集班级同学的贫困材料及贫困证明,到截止时间共有多少人交了贫困材料及个人申请,其中多少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多少人申请国家助学金;有多少人申请国家奖学金。
2、新生在军训结束后第一次班会课开始收集贫困材料及贫困证明。
二、民主推荐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小组成员:包括班主任、班长、团支书或纪检委员以及20%同学(尽量避免申请三金同学在内),总人数为奇数。
班主任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推荐名单上报学生科备案。
B:宣传国家三金政策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一、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职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且在本专业排名第一,上一学年各学习科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学生综合素质排名在本班级列前10%,学生操行素质分在85以上(单项在80分以上)。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6、在校期间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纪录;7、在上一学年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必要条件: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大二、大三的学生,必须在每学年开学的9月份向班主任提供民政部门的《家庭贫困证明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费情况申报表》,该表由学生本人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共同填写;2、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大一新生,军训结束后,正式上课前向班主任提供民政部门的家庭贫困证明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各学习科目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学生综合素质排名在本班级列前20%,学生操行素质分在85以上(单项在80分以上)。
上海结婚三金标准
上海结婚三金标准上海结婚三金指的是结婚必备的黄金、首饰和嫁妆,是中国传统婚礼中的重要部分。
尽管在现代社会中,结婚的习俗已经逐渐多样化,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些传统的“三金”仍然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上海,结婚三金的标准相对较高,因为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中心之一,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较高。
下面将详细介绍上海结婚三金的标准。
首先,黄金是结婚三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上海结婚,黄金的标准较高。
一般来说,婚戒是结婚的必备首饰之一,而婚戒通常以黄金为主要材质。
在上海,常见的婚戒标准为K金,K金是黄金与其他合金混合而成的一种材质,通常有18K、24K等不同的纯度选择。
18K黄金是最常见的选择,因为它既具备足够的光泽和纯金的质感,又相对耐磨,耐用。
此外,很多人还会选择其他黄金饰品,如项链、手链、耳环等作为结婚的黄金首饰。
在选择黄金首饰时,一般会根据个人喜好、经济能力和家庭的传统习俗来决定具体款式和数量。
其次,首饰也是上海结婚三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在上海,新娘通常会获得一些婚礼上佩戴的首饰,如耳环、项链、手镯等。
这些首饰通常都是由金属材质制成,可以选择黄金、白金或者铂金。
其中,白金是一种常见的选择,它具有亮丽的色泽和持久的光泽,适合配搭各种婚纱款式。
此外,钻石也常常被用作结婚首饰中的重要元素,钻石的数量和质量通常与经济实力和个人喜好有关。
总的来说,上海结婚的首饰在款式和数量上都较为丰富多样,可根据个人喜好和经济能力来选择。
最后,嫁妆也是上海结婚三金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嫁妆是新娘从自己娘家带到新家的财产和礼品,代表了新娘对新家庭的孝顺和尊敬。
嫁妆通常包括家具、电器、首饰、金银器皿等。
在上海,由于经济发达,很多新娘的嫁妆会比较丰富,甚至有一些家庭会为新娘准备一部车子或者一套房子作为婚嫁礼物。
当然,嫁妆的数量和价值也会根据家庭条件和经济能力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总的来说,上海结婚三金的标准相对较高,这也反映了上海人民对于婚姻的重视和对于生活质量的追求。
国家三金
国家三金简介一、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
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
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贫困生认定暨国家“三金”评定办法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关于贫困生认定及国家“三金”评定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为了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三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增补认定程序(一)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1、成立小组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组长为班主任,副组长为辅导员,成员有: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普通学生代表(占班级人数10%),要求每个寝室有学生代表。
小组成员名单在全班公示并填写机材学院班级认定小组成员表格,所有成员签名后上交学院学生科存档;2、名额分配贫困生认定根据班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占班级学生数5%),家庭经济困难(占班级学生数10%),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占班级学生数15%)三个档次;3、本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本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成员状况和经济情况,并附贫困生证明(要求加盖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和民政部门公章);4、班级认定班级认定小组召开认定会议,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认定,确定班级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进行排序,在全班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九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按学校要求汇总后上报学院三金评审小组审批。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经认定,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再变动。
(二)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认定程序1、高年级学生中,个别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出现重大变化需增补的,应当由本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经济变化原因及相关证明(比如医院证明、交通事故证明、遭受自然灾害证明等)和贫困生证明(要求加盖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和民政部门公章);2、增补认定程序应按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进行,名额进入班级贫困生库内,且班级贫困生总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30%。
若超过,必须从原有班级贫困生库内对应减少;3、增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在班级贫困生库内进行排序,可参加班级当年国家助学金评定,但不能参加当年励志奖学金评定;4、当年专升本学生可参加班级贫困生认定及排序,可参加班级当年国家助学金评定,但不能参加当年励志奖学金评定。
工伤赔偿三金
工伤赔偿三金工伤赔偿三金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于对工伤人员进行赔偿的三项基本金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助金。
下面将从这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是医疗费。
工伤人员在治疗期间所需的医疗费用由雇主承担,其中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和康复费用等。
雇主应当及时支付医疗费,确保工伤人员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转院治疗的,雇主也应承担相应的转院费用。
而对于工伤人员的家属,如果需要陪护或者照料,也可以申请伤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其次是误工费。
工伤人员因为工伤而无法从事原工作或者其他适用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工资待遇的情况支付误工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误工费的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在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但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误工费的支付期限为医疗期间,即工伤人员治疗期间将无法工作的时间。
雇主应当按时支付误工费,并及时将支付情况告知工伤人员或者其家属。
最后是伤残补助金。
工伤人员经医学鉴定,确认有劳动能力丧失、部分丧失或者不全工伤残的,可以申请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伤残补助金有不同的支付标准。
伤残等级划分为1至10级,伤残等级越高,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越高。
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期限为直至工伤人员享受养老保险老龄退休待遇的时间。
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由工伤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定,并由工伤人员所在单位支付。
总结起来,工伤赔偿三金是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权益,确保其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治疗、弥补经济损失和得到适当的补偿。
对于工伤人员来说,这三项金钱的赔偿是给予他们一定的安慰和帮助,也体现了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和关怀。
同时,企业和雇主也应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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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
助学金评定要求及细则
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四川省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订以下细则。
一、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建档贫困生;
6、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贫困生。
二、评定标准
1、国家奖学金
上一学年各单科成绩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如果个别科目成绩不能达到85分的要求,参考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0%;平均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平均成绩不能达到85分,应提供该学生平均成绩的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0%。
2、国家励志奖学金
上一学年各单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如果个别科目的成绩不能达到80分的要求,参考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5%;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平均成绩不能达到80分,应提供该学生平均成绩的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5%。
3、国家助学金
上一学年各科成绩均合格,无挂科现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4、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各方面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智力素质分靠前的学生。
5、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在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对特困生优先考虑。
6、除国家奖学金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学生必须为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认定的建档贫困生,否则一律取消评奖、资助资格。
三、名额分配方案
以四川省教育厅资助中心文件为准。
四、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
1、递交《国家奖学金评审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纸质及电子文档,
2、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复印件也可);
3、大三年级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应提供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大二同学不做要求但英语成绩应达到前文要求;国家助学金不做要求。
五、评审结果公示
学院初步评审结果按相关文件要求在学院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教育厅。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备注:
一、第1项需当地民政部门证明;第2项以入学时登记情况为准;第3-6项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为
依据;第7-11看校内表现和相关记录;第12项如父母下岗须下岗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已取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应立即取
消,并停止对其的困难补助。
1、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家人生活状况的;
2、欠交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学费者(经学校批准缓交学费者除外);
3、获资助期间家庭经济条件已有改善,有固定生活来源者;
4、家庭因建购房、购车、结婚等消费而欠下巨额债务导致无力供养学生完成学业者;
5、赌博、酗酒、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的;
6、因打架斗殴、破坏公物、聚众闹事等违反学院纪律的;
7、旷课、考试作弊、学习不努力,在一学期内有学习课程不及格的;
8、购买高档手机、MP3、MP4等,佩戴金、银、玉石等;
9、在校外租房或通宵上网者;
10、染发、烫发、理奇形怪状或五颜六色的发型等以及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困难状况不相符合的其它
高消费行为的.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值+经济困难分值*30%+学年智力素质分*70%(学年智力素质分的计算方法参见
《学生手册》第85页)
四、国家助学金分值=经济困难分值*40%+学年智力素质分*60%。
附件(二)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1、院评审小组根据各系推选候选人名单核定综合成绩,依据成绩排名确定名单。
2、综合成绩=思想素质10%+智力素质20%+专业名次分50%+能力素质15%+体育素质5%
(1)由于院评审小组成员对候选人平时表现了解不细,故各候选人思想素质分均按满分计算(此项责任由候选人辅导员承担)
(2)专业名次分的计算方法。
依据候选人上一学年必修课在各专业的排名为准。
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9分——第九名计2分,第十名计1分。
由于各系课程设置不同,专业学
生数不同,因此排名以最少专业同学数为基数,其他参选同学的专业学生数除以基数,
按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十分位取名次。
如最少专业学生数为60,另一候选人专业学生
数为100,那该候选人在该专业的名次则取前15名,即第一名计10分,第二、三名计9
分,第四名计8分,第五、六名计7分——第十三名计2分,第十四、十五名计1分;
如候选人专业学生数为130,那该候选人在该专业的名次则取前20名,即第一、二名计
10分,第三、四名计9分——第十七、十八名计2分,第十九、二十名计1分。
由于各
系课程设置不同,考试科目不一,如甲考10门,乙考12门,丙考15门,因此各候选人
按上述方法计算出分数后各除以考试门数,得到各候选人专业名次基数分,再以最高分
为100分计算出其他候选人的专业名次分。
(3)智力素质分、能力素质分和体育素质分的计算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计算(能力素质中大三、大四的学生在院系担任干部的,正职应按副职得分计算;获奖项应为上一年度
的奖项,即使发证时间为上一年度,如获奖内容为上上一年度的不计算在内。
)
3、以上办法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依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例如:下面是四个候选人的考试科目排名得分:
乙的6.91最高即看作为100分,那么甲的专业名次分应为100/6.9*3.7=53.62;丙的专业名次分应为100/6.9*6=86.96;丁的专业名次分应为100/6.9*3.5=5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