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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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
摘要:通过对云南省大关县金海、木杆、天星、翠屏、益珠5个样本村50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的数据,以及与大关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的访谈,总结出该县林下经济发展缓慢是受农户的思想禁锢,政府林地流转政策、林权抵押贷款政策还未落实,林下产品供销链条不稳定,农户投资信心不足的影响。因此,政府应该提升宣传的力度,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发展示范大户,成立专业合作组织,多管齐下激发农户和企业投资林下产业的积极性和信心,真正实现林下经济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关键词:林下经济;制约因素;对策
1 发展林下经济的必然性分析
2008年以来,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收益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任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展开,均山到户、村集体股份经营林地,使得山有其主、主有其责、责有其利,激发了农民投资林业的热情。然而农户在林地上的营林、造林投资行为具有投资周期长、投资金额大、预期利润不确定的特征,农民近期林业就业率低、林业经济收入改善并不明显。如何盘活林业用地,拓展林地空间价值,缩短林业经济周期,增加林业附加值,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现林改的价值,确保农民依靠林地增产增收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发展林下经济便是解决此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所谓林下经济是指充分利用现有的林地资源和
林阴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经营模式,使农林牧业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多态经营模式。其具有投资周期短、投资少、易操作、预期利润高的特征,因而发展林下经济是林业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的必然选择。
2 大关县发展林下经济的制约因素
文章定性结论、定量数据资料是笔者的调查团队通过和大关县林业局林改办相关人员的面谈以及在金海、木杆、天星、翠屏、益珠5个样本村分别选择10户农户进行走访获得。从样本村来看,近几年来该县林下经济处于自产自销阶段,且产值较低,具体数据见表1。农户林下收入中主要来自林下养殖鸡、鸭,林下种植花生、大豆、玉米。该县还没有林下产业典型案例,林下经济对林业发展的贡献还没有发挥出来。
2.1 小农思想的禁锢,农户对土地生产能力提升意识低
小农思想就是为满足个人温饱,在一小块地上自耕自作,无约束、无协作、无交换而长期形成的一种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其具体表现在小富即安、缺乏自律、宗派亲族、个体经营四个方面。大关县农户以玉米、土豆作为主食,耕地上的粮食作物基本能满足家人生存所需,剩余的粮食作物用来喂养牲畜。农户对提升土地生产能力的意识低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交通不便利和市场价格低导致粮食作物无法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易为农户家庭创造经
济收入,农户即使提高生产能力也不能明显增收。第二,劳动力外出务工率2010年达到30%,劳动力严重缺失,留家的小孩和老年人也没有能力提高林地生产能力。第三,温饱满足后,农户认为林地只要种上树苗就能依赖自然条件生长,未来能实现低成本式收益,因而无须更多管理、投入。
2.2 林地流转少,规模化经营无法实施
林地流转是指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需进行林权变更登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林地流转的前提是林地确权。大关县从2008~2010年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其已确权林地面积达到全县纳入林改林地面积的97%。其具体实施情况数据见表2。50户样本农户2010年发生林权纠纷有2起,但纠纷已经通过村委会调解和其他方式解决,且农户满意调节结果,因而林地基本上都可以正常流转。但在调查中发现至2010年,50户农户均有林权证但农户林地流转量为零,其主要原因是农户认为有地什么都不怕,自己经营更实在。从农户林地流转意愿来看,42%农户想林地流转,并且主要是通过转包和人股的形式见表3。但是由于政府林权流转中心尚未成立,对林地流转的规范化、合法化运转还不能起到有效的中介作用。最终由于单个农户拥有林地面积较少,无法实现规模
化经营,即使投资林下产业也无法实现规模效益,严重阻碍了农户投资林下经济的积极性。
2.3 林权抵押贷款实施不到位,农户、企业投资资金短缺
完善的林改配套政策才能保证林改有效实施。林权抵押贷款就是非常重要的林改配套政策之一,它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将有效解决林农贷款难问题,解决林农投资林下产业的资金瓶颈,进而促进林农增收,林区经济繁荣,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在大关县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开展,广大农民真正获得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投资林业的热情极高,但是由于抵押贷款实施不到位,资金短缺仍是阻碍农户投资林下产业的瓶颈。根据调查显示,这主要归结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大关县林业部门还未着手大力宣传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林农对该政策的知晓程度极低,72%的被调查者不知道有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第二,调查显示29%的被调查者认为林权抵押贷款的条件苛刻,36%的被调查者认为审批手续繁琐。农户、企业申请成本高,获取贷款的机率低,因而不愿意采用这种途径。第三,银行放款额度小。虽然国家对中标银行有针对该项贷款的额度要求,对于个别大户政府也配合提交所有手续,但据林业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银行就是不下放贷款是不争的事实。
2.4 产销脱节,市场动态难以把握,农户对收益预期信心不足自然条件对林下产品产量的影响大,产量又会影响市场价格。在农产品自由贸易的条件下“谷贱伤农”是推不翻的经济现象。俗话说:“种瓜容易,卖瓜难。”农户对市场需求的了解非常少,而又缺乏专业引导的情况下,这也将会是农户面临的不争事实。没有政府的保护性政策、没有林业合作组织的协作,面对实实在在的巨额先期投资,农户收益预期信心严重不足也阻碍了农户投资林下产业的积极性。
3 发展林下经济的对策建议
3.1 政府提高宣传力度,落实林改配套政策
林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完成林地确权,配套政策的逐步完善实施将激活林业产能。政府相关机构特别是林业部门应结合地区特点尽快制定林改配套政策,并将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宣传、实施到位。一方面,让群众解放思想、开拓眼界,增强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让有意向的投资者能大胆有信心地扎根林下经济。
3.2 简化手续,提升融资效率
银行应该履行国家政策,在严格贷款标准和程
序的前提下,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放宽贷款用途,提高额度、延长期限,采取财政贴息和优惠利率等方式,并通过农户小额信贷、农户联保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的相互组合,灵活信贷管理模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林企、林农的多元化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