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象山县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操作规程
象山县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操作规程为帮助解决县中小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保障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运行安全,根据《象山县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一、企业申请应急转贷资金,事前与贷款银行协商,经贷款行审核符合转贷条件和落实保证措施,贷款行出具《企业应急转贷续贷承诺函》给借款企业。
二、借款企业于7个工作日前,填写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随持转贷银行出具《企业应急转贷续贷承诺函》及有关资料等,向县工业投资公司提出转贷资金需求申请。
三、县工业投资公司收到借款企业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及其它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借款企业审批结果。
四、转贷企业申请转贷资金的,必须在转贷银行开立专用账户,转贷资金一律在该专用账户划账,实行封闭运行。
五、转贷资金办理日期,在银行贷款到期日上午9点之前或提前一天,借款企业和保证人携带有关手续、公章到县工业投资公司办理转贷资金借款手续。
六、县工业投资公司办妥转贷资金手续后,通过网银和不可背书转让的转账支票,将转贷资金划到借款企业转贷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告知转贷银行。
七、转贷银行接到县工业投资公司转贷资金划出通知后,及时查询转贷资金到账情况,并按银行规定及时扣款还贷。
八、转贷银行应按《企业应急转贷续贷承诺函》规定时间放贷。
银行放贷时要告知县工业投资公司,同时贷款资金通过企业受托支付方式直接划至县工业投资公司指定账户。
在未还清县工业投资公司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前,实行封闭运行,加强支付监督管理。
九、县工业投资公司接到银行贷款通知后,及时计算转贷资金借款手续费,并将转贷资金本费告知企业,督促企业及时还本付费。
十、县工业投资公司收到企业转贷资金入账回单,核实转贷资金到帐后,开具转贷资金还款凭证和手续费凭证给企业。
应急资金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应急资金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司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应急资金的管理,包括应急资金的使用、监督、审计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应急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公开透明,严格审批;3. 安全高效,专款专用;4. 及时调整,滚动发展。
第二章应急资金的使用范围第四条应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范围:1. 应急救援:应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2. 事故调查处理: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3. 人员救助:对因突发事件受困的人员进行救助;4. 资产保护:对因突发事件受损的资产进行保护;5. 其他与应急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应急资金的筹集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急资金来源:1. 公司年度预算安排;2. 预留的应急储备金;3. 上级单位或政府部门的拨款;4. 其他合法途径筹集的资金。
第六条公司设立应急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应急资金管理职责: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2.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资金的审批和监督;3.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应急资金管理工作。
第四章应急资金的使用程序第八条应急资金使用程序:1. 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应急资金使用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2. 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3.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资金使用方案编制;4. 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核,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 使用单位按照方案使用资金,并做好资金使用记录;6. 应急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应急资金的监督与审计第九条公司定期对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第十条公司每年对应急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资金浪费、损失或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应急领域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急领域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应急领域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第三条应急领域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挤占和截留。
(三)民主集中:资金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确保资金使用决策科学合理。
(四)公开透明:加强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四条应急领域资金来源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上级单位拨付;(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渠道。
第五条各类资金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六条应急领域资金使用范围:(一)应急物资采购;(二)应急队伍建设;(三)应急演练;(四)应急培训;(五)其他与应急工作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资金使用程序:(一)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二)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上级单位备案;(三)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四)资金使用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八条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一)一般性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二)较大支出,由单位领导审批;(三)重大支出,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资金监督第九条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急领域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单位领导对应急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资金管理责任第十二条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应急领域资金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资金使用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应急领域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总责。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我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安全生产应急资金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应急资金,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等安全生产领域紧急情况,用于开展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损失赔偿等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使用程序规范;(二)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资金专用于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三)公开透明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效益优先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五条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二)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渠道的资金。
第六条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应急资金,按照国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程序执行。
第七条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纳入企业成本,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一)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更新和维护;(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四)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储备;(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八条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社会捐赠的安全生产应急资金,应当依法接受捐赠,并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使用。
第十条其他合法渠道的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应急资金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县四级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管理制度;(二)编制安全生产应急资金年度预算;(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的使用;(四)对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其他与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管理有关的工作。
应急领域资金管理制度
应急领域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应急领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来源1. 应急管理部门专项经费2. 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3. 灾后重建资金4. 其他捐赠和资助三、资金管理1. 资金管理应遵循“专户管理、专项使用、限额拨付、明源明标、合理使用、严格监督”的原则。
2. 资金管理部门应建立资金专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3. 资金使用应制定详细的支出计划和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4. 资金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合理确定预留资金,预留额度不超过当年预算的10%。
5. 资金管理部门应做好资金的审计工作,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和安全。
四、资金使用1. 资金使用应当按照事先编制的预算计划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或调整。
2. 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和协议执行,不得存在违规操作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
3. 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应当明确,未经批准的资金使用不得支付。
4. 资金使用应当实施细化管理,做到明明白白,公开透明。
五、资金监督1. 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实施严格的内部审计机制,建立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制度。
2. 资金使用部门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做好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3. 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应当进行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规使用资金或者管理不当的情况,应当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严重违规的人员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领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资金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追责。
同时,资金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本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和安全。
应急资金预案
一、目的为保障公司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应急资金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分支机构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安全所需使用的应急资金。
三、应急资金来源1. 公司设立专项应急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应急资金。
2. 各部门、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比例提取部分备用金作为应急资金。
3. 公司通过融资渠道、政府补助等方式,筹集应急资金。
四、应急资金使用原则1.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应急处置”的原则。
2. 确保应急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
3. 优先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安全。
4. 严格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五、应急资金使用流程1. 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或单位应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资金。
3. 启动应急资金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按照以下流程使用:(1)提出应急资金使用申请,说明使用目的、金额、期限等。
(2)应急领导小组审核申请,确定是否批准。
(3)批准后,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应急资金。
(4)使用完毕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使用情况,并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六、应急资金管理1. 公司设立应急资金管理小组,负责应急资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2. 应急资金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应急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资金安全。
3. 应急资金管理小组应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使用记录,便于跟踪和审计。
4. 应急资金管理小组应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应急资金管理情况。
七、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废止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修订。
2. 本预案的废止需经公司高层批准。
八、附则1.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企业转贷应急管理资金操作流程
中小企业转贷应急管理资金操作流程1.企业需要向银行申请转贷应急管理资金。
The enterprise needs to apply for emergency management funding from the bank.2.银行会要求企业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资料。
The bank will require the enterprise to fill out an application form and provide relevant documents.3.企业需要准备财务报表、经营计划等资料作为申请的依据。
The enterprise needs to prepare financial statements, business plans, and other documents as the basis for the application.4.银行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
The bank will review the enterprise's financial condition, credit history, and other factors.5.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获得一定额度的贷款。
Once approved, the enterprise can obtain a certain amount of loan.6.企业需要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要求使用贷款资金。
The enterprise needs to develop a plan for the use offunds and utilize the loan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7.银行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The bank will supervise and inspect the use of funds.8.企业应按时偿还贷款,并履行相关合同义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金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资金预案。
1.2 编制依据(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规定;(3)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事业单位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保障。
二、应急处置资金筹集2.1 资金来源(1)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2)政府专项救灾资金;(3)社会捐赠资金;(4)金融机构贷款;(5)其他合法渠道。
2.2 资金筹集程序(1)成立应急处置资金筹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金的筹集工作;(2)制定资金筹集方案,明确资金筹集渠道、金额、时间节点等;(3)开展资金筹集活动,包括宣传动员、资金募集、资金使用等;(4)对筹集的资金进行审核、登记、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三、应急处置资金管理3.1 资金使用原则(1)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于应急处置;(2)公开透明,接受监督;(3)高效使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2 资金使用范围(1)应急处置人员工资、福利;(2)应急处置物资、设备采购;(3)应急处置现场保障;(4)应急培训、演练;(5)其他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支出。
3.3 资金使用审批(1)资金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资金使用申请;(2)应急处置资金筹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3)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支付。
3.4 资金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流程;(2)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3)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四、应急处置资金调配4.1 资金调配原则(1)按需调配,确保资金用于最急需的应急处置;(2)统筹兼顾,兼顾各方利益;(3)快速响应,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4.2 资金调配程序(1)应急处置资金筹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金调配方案;(2)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金调配;(3)调配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资金调配顺利。
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县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运营工作,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及时续贷,缓解资金紧张压力,促进政银企之间协作和互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提升我县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以下简称“应急周转资金”),是指由政府出资设立,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条件、生产经营正常、贷款即将到期但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应急周转服务的短期资金。
第三条应急周转资金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转贷续贷的临时周转。
项目贷款、表外融资等业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坚持“政府支持、专业管理、临时应急、短期周转、安全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来源和管理第五条由县财政拨付2000 万元设立应急周转资金。
第六条成立县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应急周转资金使用工作。
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工业副县长任组长,县转型综改促进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人行县支行、县银监办负责人为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转型综改促进中心。
负责应急周转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按季度向领导小组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条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筹集保障;县审计局依法对应急周转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人行县支行、县银监办对续贷银行使用转贷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县工信局、县金融办负责对应急周转资金的监督管理,县金融办及时向市金融办报告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县转型综改促进中心负责应急周转资金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并按要求向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周转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第八条转型综改促进中心应按照县政府规定的运营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建立内控制度,对应急周转资金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
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专款专用、滚动运行。
政府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政府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为规范仪征市政府企业应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应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避和防范运作风险,本着便捷、快速、高效的原则,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7期)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一、企业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市政府应急资金申请审核审批表》(见下表)。
二、贷款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贷款银行在《市政府应急资金申请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名。
三、企业与贷款银行办理转贷手续。
企业需同时开具归还银行贷款的支票(简称票据一)和归还应急资金的支票(简称票据二)。
四、市工业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国资公司”)凭《市政府应急资金申请审核审批表》,向企业开具应急资金转账支票(简称票据三)。
五、贷款银行根据《票据一》、《票据三》及时办理企业还贷手续,确保应急资金进入企业账户后实现实时扣款。
六、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资金到企业账户,同时根据《票据二》将企业占用的应急资金及时划拨至应急资金账户,并按实际占用应急资金的天数代为收取资金占用费。
七、市工业国资公司建立应急资金台账,详细记录借款单位、银行、借款金额、借款及还款时间、资金占用费、拖欠借款情况等具体内容。
附件:《市政府应急资金申请审核审批表》
市政府应急资金申请审核审批表。
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1. 背景和目的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中小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日益增多。
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扬州市政府决定设立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并制定本操作规程,以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和运营。
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的有效投入和使用,提高中小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
2. 资金来源与规模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专项债券等。
资金规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资金充足且合理分配。
3. 资金管理机构和责任3.1 资金管理机构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为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局。
该局负责资金的筹集、管理、分配和监督。
3.2 资金责任人资金责任人是指被委派为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管理负责人的人员,由中小企业发展局任命。
资金责任人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使用审批等工作,并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相关数据。
4. 资金的申请和使用4.1 资金申请流程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局提交应急资金申请。
申请应包括申请表格、申请说明、相关证明材料等。
4.2 资金使用范围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重大自然灾害应对设备损坏或老化的紧急维修和更换应急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紧急物资采购4.3 资金使用审批中小企业的应急资金使用需要经过资金责任人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资金使用审批应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和紧急程度。
4.4 资金使用记录和报告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申请日期、资金使用用途、金额等信息,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相关数据。
5. 资金监督和评估为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运营,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将建立资金监督和评估体系,包括定期巡查和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的抽查和核对等措施。
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与依据第二节定义第二章资金申请与审批第一节申请程序第二节申请材料第三节审批程序第四节审批条件第三章资金使用与监督第一节资金使用范围第二节使用原则第三节监督与考核第四章资金管理与报销第一节资金管理责任第二节资金报销流程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一节违规行为划分第二节违规处理措施第六章附件附件一:申请表格范本附件二:审批流程图附件三:资金使用台账法律名词及注释:1.企业:指依法在扬州注册成立、经营活动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各类经济组织,包括独立法人企业和非独立法人企业。
2.应急专项资金:指为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中小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设立的专项资金。
3.扬州市发展与管理部:指负责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与管理工作的行政机构。
4.资金申请与审批:指中小企业向扬州市发展与管理部提出应急专项资金申请,并经过相关审批程序的流程。
5.资金使用与监督:指中小企业按照申请资金的用途规定进行使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6.资金管理与报销:指中小企业对应急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相关费用的报销。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一:申请表格范本附件二:审批流程图附件三:资金使用台账附件一为申请表格范本,便于企业填写详细的资金需求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附件二为审批流程图,明确了资金申请与审批的流程,使企业了解资金申请的各个环节。
附件三为资金使用台账,用于记录企业对资金的使用情况,方便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与考核。
在操作过程中,有一些法律名词需要注意。
上述是该规程所涉及的主要法律名词及其注释。
企业在申请、管理与使用应急专项资金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与报销。
专项资金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专项资金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得到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专项资金在紧急情况下的处理。
1.3 工作原则(1)迅速反应,及时处理;(2)严格依法,确保合规;(3)分级负责,协同应对;(4)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紧急情况处理领导小组成立专项资金紧急情况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决策和指挥紧急情况下的专项资金处理工作。
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分管财务、审计等部门的负责人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2.2 工作小组根据紧急情况的具体类型,设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紧急情况下的专项资金处理工作。
工作小组组长由紧急情况处理领导小组指定,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
三、紧急情况类型及处理措施3.1 资金被盗、被诈骗等情况(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上级主管部门;(2)封锁相关账户,停止资金流动;(3)协助公安机关调查,追回被盗、被骗资金;(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2 资金使用违规、浪费等情况(1)立即暂停违规、浪费资金的使用;(2)对违规、浪费资金进行审计,查明原因;(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4)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3 资金管理不善、账目不清等情况(1)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查明原因;(2)对账目不清的情况进行整改;(3)对管理不善的情况进行责任追究;(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账目清晰。
3.4 其他紧急情况(1)根据紧急情况的性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2)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应急响应流程4.1 信息报告发现紧急情况后,立即向紧急情况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详细情况。
4.2 启动预案紧急情况处理领导小组根据报告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3 应急处置根据预案要求,紧急情况处理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本月修正2023简版
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发放和使用等操作流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监管,保障中小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二、背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对中小企业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扬州市政府决定设立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渡过困难时期。
本文档为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的具体操作规程。
三、资金来源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扬州市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等。
资金来源应当合法、透明。
四、资金申请4.1 申请资格- 中小企业在扬州市内注册并取得合法运营资格;- 中小企业受到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严重影响,造成经营困难。
4.2 申请流程1. 中小企业填写《扬州市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表及附件至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初审,审核企业的资格及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4. 经初审合格的申请,进入资金审查阶段。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并编制调研报告。
5. 资金审查通过后,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资金申请报批上报市政府。
6. 市政府审批通过后,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批复文件,并通知中小企业领取资金。
4.3 申请材料资金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申请表;- 中小企业登记证书、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受到突发事件的证明文件;-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金使用5.1 资金用途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所需的资金;-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 支持受灾企业恢复生产、重建厂房设备等。
5.2 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申请资料和资金用途规划执行;- 资金使用过程中需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资金收支明细、使用证明等;- 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违法违规行为;- 资金使用结束后,企业应及时向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报备。
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一、引言本操作规程制定是为了规范扬州市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有效支持中小企业的应急需求。
二、资金来源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 政府拨款:由扬州市政府按照一定比例拨付到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账户。
2. 社会捐赠: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团体和企业自愿捐赠的资金。
3. 其他收入:扬州市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等其他来源。
三、资金使用范围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防灾减灾救灾: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设备、器材和物资采购。
2.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的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出行等费用。
3. 业务恢复和重建:用于企业业务恢复和重建所需的设备、器材和材料的采购。
4. 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用于中小企业员工的应急培训和技术支持的费用。
四、资金申请和审批1. 资金申请:中小企业应根据应急需求,填写资金申请表,详细说明资金的使用计划和预期效果,并提交给扬州市中小企业应急管理局。
2. 资金审批:扬州市中小企业应急管理局负责对资金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程序包括初审和复审,审批结果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
3. 审批要求:资金申请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要求经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认可。
4. 资金拨付:批准的资金申请将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到企业指定账户。
五、资金监督和效果评估1. 资金监督:扬州市中小企业应急管理局将建立资金使用监督制度,对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
2. 效果评估:中小企业在使用资金后,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相关的效果评估报告,并接受扬州市中小企业应急管理局的评估和监督。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挪用或冒用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的企业,扬州市中小企业应急管理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企业偿还资金。
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本月修正简版
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扬州市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的操作流程,为中小企业提供应急救助和支持,促进其稳定发展。
本规程适用于扬州市内所有注册的中小企业。
2. 资金申请和评估2.1 资金申请条件中小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应急专项资金:- 在扬州市注册并拥有合法经营资质。
- 遭遇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对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 企业没有其他合适的救助渠道。
2.2 资金申请流程中小企业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应急专项资金:1. 填写资金申请表格:中小企业需要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并填写资金申请表格。
2. 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好的资金申请表格以电子形式提交给相关部门。
3. 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企业的注册信息和遭受损失的情况。
4. 经费评估:根据企业遭受的损失和实际需求,评估申请企业应获得的资金支持。
5. 资金拨付:经过评估后,将资金拨付给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3. 资金使用和管理3.1 资金使用范围中小企业在获得应急专项资金后,可以将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技术恢复和重建:用于修复受损的设备、场地和基础设施。
- 生产资金周转:用于支付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
- 员工工资和福利:用于支付因突发事件导致的员工工资和福利支出。
- 宣传和营销:用于企业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活动。
3.2 资金使用流程中小企业在使用资金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编制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2. 资金使用申请:企业按照计划,向相关部门提交资金使用申请,包括详细的费用明细和相关凭证。
3. 资金使用审批: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范围和金额。
4. 资金拨付和监管:经过审批后,将符合条件的资金拨付给企业,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管。
3.3 资金管理要求为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管,中小企业应遵守以下管理要求:- 资金使用必须与资金使用计划相符,不得私自挪用资金。
企业应急资金预案方案范文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企业在面临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应急资金预案方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3. 《企业财务通则》4. 《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办法》5. 《企业应急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疫情、经济危机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资金预案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
2. 财务部门: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监督。
五、应急资金筹集1. 企业自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预留一定比例的应急资金。
2. 政府补贴:积极争取政府相关政策支持,申请政府补贴。
3. 金融机构贷款: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4. 合作伙伴支持:与合作伙伴建立应急资金互助机制。
六、应急资金管理1. 财务部门设立应急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2. 应急资金的使用,需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
3. 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七、应急资金使用1. 自然灾害:用于修复基础设施、设备、物资等。
2. 事故:用于事故处理、赔偿、善后处理等。
3. 疾病、疫情:用于救治、隔离、防疫等。
4. 经济危机:用于维持企业正常运营、应对市场变化等。
八、应急资金监督1. 财务部门定期对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 各部门负责人对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 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九、预案修订1.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2. 修订后的预案,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十、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应急领导小组所有。
3.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资金应急使用制度范本
资金应急使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资金,保证企业正常运营,根据《企业财务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应急使用,是指企业在面临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营,及时调整资金结构,确保资金供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资金应急使用情况。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企业应设立资金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企业资金应急使用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制定资金应急使用预案,明确应急情况下的资金使用流程、责任人和相关措施。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资金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应急情况,立即启动预案,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第三章资金应急使用第七条企业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以下措施:(一)调整预算分配,优先保障应急资金需求;(二)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回收;(三)合理利用融资渠道,增加临时融资;(四)与其他企业或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应对应急情况;(五)其他必要的资金应急措施。
第八条企业在应急情况下,应按照“急用先保、重要先保”的原则,合理分配资金。
第九条企业在应急情况结束后,应立即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对应急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资金应急管理制度。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对资金应急使用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确保资金应急使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资金应急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企业应对资金应急使用工作中的优秀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造成损失的个人或团队进行问责。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财务部门所有。
第十五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扬州中小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应急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银行贷款转贷承诺书扬州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公司在我行的贷款本金万元,将于年月日到期,该公司已于年月日开始办理该笔贷款的转贷手续,经我行审核,该公司符合我行转贷的要求,并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一、该公司的上述贷款经我行及相关上级行的贷款审核,符合我行的转贷条件,我行承诺转贷该公司贷款万元,并保证在年月日前下放贷款资金万元到该公司贷款账户(开户行:-,账号)。
二、公司贷款归还时动用政府应急专项资金万元,我行保证按封闭运作要求,将政府应急专项资金先划入我行指定账户(开户行:,账号),待借款协议正式签订后,再由我行将政府应急专项资金转入该公司贷款账户并进行实时扣款;在下放贷款资金到该公司贷款账户的同时,告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并根据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出示的该公司还款票据,实时划转到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指定账户(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开户行:,账号)。
三、由于我行贷款审批、规模、额度以及企业人事变动和账户查封等因素导致下列情形出现的,我行愿承担偿还政府应急专项资金和资金占用费的相关责任:1、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进入企业贷款账户后没有实时扣款;2、该笔贷款无法按时放贷到该公司;3、贷款下放后,没有实时划转至应急资金账户,使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无法及时收回。
单位负责人:(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3:政府应急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甲方: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企业)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丙方:(银行)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为扶持企业发展,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根据《扬州市政府企业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扬州市政府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使用政府应急专项资金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1、经联合审查并报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批准,甲方同意将政府应急专项资金万元借款给乙方,专项用于归还(银行)到期贷款的转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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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为规范仪征市政府企业应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应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避和防范运作风险,本着便捷、快速、高效的原则,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7期)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一、企业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市政府应急资金申请审核审批表》(见下表)。
二、贷款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贷款银行在《市政府应急资金申请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名。
三、企业与贷款银行办理转贷手续。
企业需同时开具归还银行贷款的支票(简称票据一)和归还应急资金的支票(简称票据二)。
四、市工业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国资公司”)凭《市政府应急资金申请审核审批表》,向企业开具应急资金转账支票(简称票据三)。
五、贷款银行根据《票据一》、《票据三》及时办理企业还贷手续,确保应急资金进入企业账户后实现实时扣款。
六、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资金到企业账户,同时根据《票据二》将企业占用的应急资金及时划拨至应急资金账户,并按实际占用应急资金的天数代为收取资金占用费。
七、市工业国资公司建立应急资金台账,详细记录借款单位、银行、借款金额、借款及还款时间、资金占用费、拖欠借款情况等具体内容。
附件:《市政府应急资金申请审核审批表》
市政府应急资金申请审核审批表。